民間擔保借貸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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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款合同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那麼對於民間擔保借貸合同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民間擔保借貸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民間擔保借貸合同範本
民間擔保借貸合同範文一

出借人: ,男,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市 區 身份證號碼 (下稱甲方)

借款人:男,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市 區 身份證號碼 (下稱乙方)

擔保方:男,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市 區 身份證號碼 (下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用於_______________。),丙方對該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丙方並與乙方對該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月。借款的實際出借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爲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借款利息在合同約定借款期限內按月結息(付息),月利率 %。

第四條: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如超出期限則按日雙倍計息。

第五條: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甲方有權直接要求丙方償還。

第六條: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第七條: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若乙方發現甲方出現不利於償還借款的情況時,乙方可要求甲方提前償還借款。

第八條:本合同履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日期: 二〇一 年 月 日

民間擔保借貸合同範文二

擔 保 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借 款 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 份證 號:

地 址:

電 話:

乙方因 ,特請求甲方作爲保證人爲其向 (以下簡稱“貸款人”) 提供保證擔保。鑑於乙方保證全面、嚴格遵守合同各項義務,甲方經研究決定同意爲其提供貸款擔保。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充分協商,並本着最大誠信原則,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所稱貸款擔保是指甲方向貸款人保證,當乙方不能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時,由甲方代爲承擔保證責任的行爲。

第二條 擔保的主債務、保證範圍、保證方式、保證期間及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2.1 甲方擔保的主債務爲:依據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確定的數額。

2.2 甲方保證的範圍及保證期間爲:以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包函等法律文書確定的保證範圍和保證期間爲準。

2.3 甲方保證的方式爲:一般保證。

2.4 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爲:以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包函等法律文書確定的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爲準。

第三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3.1 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3.2 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爲

3.3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此項費用自貸款人向乙方發放貸款後不予退還。

第四條 履約保證金

4.1 爲保證本合同及借款合同條款的全面完整履行,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4.2 履約保證金待乙方依約全面、嚴格、完整地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的各項約定後予以退還。

第五條 關於辦理抵押的約定

5.1 乙方應在與貸款人簽署借款合同爲抵押物、以貸款人爲抵押權人的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相關權利憑證交由甲方或通過甲方交貸款人執管。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乙方申明並保證: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合法並完整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抵押物之上沒

有其他共有人,或者雖有共有人但乙方已獲所有共有人的書面許可,乙方承諾在簽署借款合同前將書面許可交由甲方或通過甲方交貸款人保存。

5.3 乙方申明並保證:抵押物不存在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設定抵押或其他擔保、虛假交易、虛增交易價格等情況。

5.4 乙方應妥善保管、維護好抵押物,採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乙方應及時進行,並承擔相應費用。乙方同意隨時接受並有效配合甲方及其委託的機構和個人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5.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出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處分抵押物;經甲方書面同意的,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用於提前清償債務或提存。

5.6 在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項下乙方義務未獲得完全履行前,乙方的行爲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行爲。任何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滅失或減少的價值相當的併爲甲方及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乙方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債務,乙方不按要求履行債務的,甲方有權要求貸款人行使抵押權。

5.7 如果由於自然災害、意外事故、侵權行爲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價值減少的,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並立即通知甲方。

第六條 反擔保

7.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動產質押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7.2 乙方同時指定爲甲方提供反擔保,由甲方與反擔保人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 甲方的追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保證責任或因其他原因代乙方償還貸款後,即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歸還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乙方另外應支付甲方代償資金佔用費,並按上述代償款項的 %一次性支付違約金。代償資金佔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爲計算基數,從代償後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計算。

第八條 個人信息授權

乙方不可撤銷地保證並授權:在本合同及借款合同履行完畢前,甲方有權對乙方經濟狀況、家庭狀況、資信情況及抵押物的狀況等進行跟蹤調查。乙方保證配合甲方,並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證明資料。

第九條 乙方陳述與保證

9.1 乙方具備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9.2 乙方保證將甲方指定的手續材料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由甲方轉交給貸款人。

9.3 乙方保證自己爲抵押物的實際佔有人,在本合同及借款合同履行終結前不得對抵押物進行任何形式的權利處置和設定,包括贈與、轉讓、再次抵押、出租、質押等。向甲方進行權利處置和設定除外。

9.4 乙方保證積極、按時履行償還貸款義務,不拖欠、不逾期。

9.5 乙方保證:當乙方及反擔保人住所、工作單位、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婚姻關係等發生變化,以及發生可能影響乙方及反擔保人經濟狀況或履約能力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承擔重大負債等,乙方應及時(在1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且乙方有義務提供新的反擔保。

9.6 乙方保證若與其他人就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和借款合同項下約定的義務。

9.7 乙方保證並承諾本着最大誠信原則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約定的義務,當發生違約時,乙方保證積極、主動承擔本合同及借款合同項下的違約責任。

9.8 本擔保合同項下乙方義務是連續性責任和義務,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論、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乙方保證不因此而中止、中斷履行清償義務。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 甲方配合乙方及時從貸款人貸款,協助乙方辦理抵押、公證等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10.2 甲方有權隨時瞭解乙方經濟狀況、家庭狀況、資信情況等,有權對抵押物狀況進行跟蹤監督。

10.3 當發生下列情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全部貸款:在借款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乙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示不履行債務;乙方經營狀況、經濟狀況嚴重惡化;乙方轉移資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未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約定的義務且足以影響乙方履行債務的意願或能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乙方履行債務能力和履行意願的其他情形。

10.4 乙方逾期超過個月(包括個月),甲方有權直接向貸款人申請債權轉讓,債權轉讓後,甲方享有抵押物的處置權。

第十一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一) 當乙方出現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或視爲本合同項下違約,甲方有權將乙方交納的全部履約保證金作爲違約金對待處理,予以扣收不予返還:

11.1 乙方違反第十條第9.2款陳述與保證的約定,不向甲方提交手續材料或提交的手續材料缺失、不全、不及時等。

11.2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9.3款陳述與保證的約定,對抵押物進行權利設置或者設定的。

11.5乙方違反第九條第9.5款陳述與保證的約定,未履行關於乙方及反擔保人資信狀況、經濟狀況、聯繫信息及其它信息告知義務。

11.6乙方違反第九條第9.5款的陳述與保證的約定,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反擔保。 11.7 乙方因與他人就抵押物的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並以此爲由不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

11.8 乙方違反第九條第9.8款陳述與保證的約定而中止、中斷履行清償義務的。

(二)乙方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每出現逾期一期,除應及時向貸款人償還拖欠的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等外,另應向甲方支付累計拖欠額 10% 的違約金。

(三)因乙方未按時償還貸款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拖欠的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等,並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七條的約定分別支付違約金。乙方並應按七條的約定支付代償資金佔用費。

(四)乙方除因違約支付甲方違約金、代償資金佔用費等外,乙方還應支付甲方爲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保全費、評估費、差旅費、郵寄送達費等。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2.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12.2 貸款人將對乙方的債權(包括抵押權)轉讓給甲方時,甲方或貸款人按照乙方提供的地址送達債權轉讓通知書,即使出現無法送達、無人接收的情形,也視爲已經送達,乙方不得以未接到通知爲由對債權轉讓效力進行抗辯。

12.3 乙方在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包括視爲送達),應在15日內積極籌措資金進行還款、承擔違約責任;如到期未履行或部分履行,乙方在此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可委託中介機構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物,而無須另行辦理委託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12.4 除依法另行確定或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外,因本合同訂立、履行及爭議解決發生的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因本合同引起糾紛,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4.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4.2 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相關材料均應作爲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憑證作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14.4 本合同自乙方履行完畢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義務和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之日起終止。

第十五條 特點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已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

甲方已提請乙方特別注意有關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甲方已經應乙方要求對上述條款作出相應的說明和解釋。

第十七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配偶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二0 年 月 日

民間擔保借貸合同範文三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 地址: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 )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 4保證擔保方式: 向甲方提供擔保。

1.6 甲方進賬方式:出借人甲方按借款人乙方要求於 年 月 日通過賬戶 (賬號 : 、開戶銀行: )轉賬人民幣 萬元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賬戶中:戶名: ;賬號: ;開戶銀行: 支行。

2.還款方式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3.擔保

3.1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爲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3.2 丙方完全瞭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爲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3.3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3.4 保證期間爲本合同確定的債務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3.5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6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7 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4.乙方權利、義務

4.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提前還款。

4.2 自覺接受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

4.3 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4.4 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後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4.5 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離、結婚,對外投資,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應當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5.違約責任

5.1 甲方應按約定日支付借款,否則乙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支付的違約金。

5.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歸還款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不變。

5.3 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5.3.1 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5.3.2 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

5.3.3 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5.3.4 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佔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查封、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債權遭受嚴重損失的;

5.3.5 其他任何可能導致甲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5.4 乙方逾期不歸還借款本金和不足額支付利息的,或者丙方接通知後,拒絕履行擔保責任的,則甲方有權選擇按未歸還的借款本金加未付利息的總額以每日1‰計收逾期罰息,或者選擇按未歸還的借款本金加未付利息總額的30%計收違約金,直至乙方或者丙方承擔完全部償還責任爲止。

6.合同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6.1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6.2 本合同項下之擔保人發生不利於甲方債權的變化(包括但不限於擔保人離婚、失業、死亡、失蹤及擔保人名下財產涉及法律糾紛被查封、扣押、凍結等情形),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借款。

6.3 本合同經三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簽訂新的補充協議方可變更,未經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變更本合同。

7.爭議解決

7.1 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轄權,任一方均可通過訴訟解決。

7.2 發生爭議是通過訴訟或者其他非協商方式解決爭議的,則乙、丙方除要承擔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等的賠償責任外,還須承擔甲方爲實現債權而必然產生的文印費、差旅費、交通費、律師費等費用。文印費、差旅費、交通費等費用,三方約定按300元/天計算支付;律師費按律師事務所收費開具的票據爲依據承擔支付。

7.3 若乙方在借款期間或者債務償清前突發疾病或遭遇交通事故、地震、海嘯等意外事故而受傷、失蹤或者死亡等導致喪失賠款能力的,則甲方可不受借款期限的限制,隨時收回借款本息並可直接向保證人丙方主張要求其全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應當由乙方承擔的還本付息及違約金的償付責任,也可直接起訴丙方主張上述債權,丙方自願承擔償付責任無異議;若丙方在借款期間或者債務償清前突發疾病或遭遇交 3

通事故、地震、海嘯等意外事故而受傷、失蹤或者死亡等導致喪失擔保能力的,則甲方可立即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擔保人或者提供其他擔保方式,以確保甲方債權的安全。否則,甲方可不受借款期限的限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利息、罰息、違約金等計算至收回借款當日止。

7.4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有兩個以上擔保人的,相互之間對本合同債務負連帶擔保責任。

8.其他

本合同一式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

丙方(簽字捺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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