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抵押的借款合同(通用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09W

財產抵押的借款合同 篇1

一、借款人同意將全部(或部分)抵押給放款人。在貸款期間(指貸款本息未全部清償前,下同)抵押品歸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營業下,運用抵押品進行經營管理,無權對抵押品進行出售和轉讓。借款人在運用抵押品的過程中,應注意維修和愛護使用,避免不應有的損失。

財產抵押的借款合同(通用3篇)

二、借款人在貸款期間,抵押財產必須全部向中國人民公司投保財產險,抵押品的保險單的受益人應轉讓給放款人(保險單應交放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本息清償前,對抵押品按期續保,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一旦發生險災,保險賠款應先歸還放款人的貸款本息(包括逾期)。

三、放款人對借款人來說是第一人,未經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將抵押品再抵押給第三者,或將抵押品轉讓、變買處理,也不得將放款人的應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給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及逾期罰息,或因違反貸款協議及財產抵押契約的各項規定,給放款人造成經濟損失,放款人有權不必徵詢借款人的意見,可以自行處理抵押品,包括將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將抵押品變賣處理,抵押品價值原則上按原值的%作價,但爲照顧到借款人的利益,經放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變買抵押品,處理抵押品的收入,優先歸還貸款的本息及逾期罰息,剩餘部分交借款人處理。

五、本契約的各項抵押條件是連續的,在貸款未清償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間如借款人地址、名稱、機構等發生變化,本契約應繼續執行。

六、在執行本契約的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執,經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的規定,雙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契約由雙方法定代表報經借款人所在地公證機構公證(公證費由借款人負責)後生效,成爲對雙方約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從放款人收回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罰息)之日起,本財產抵押契約即告失效,原移交給放款人的財產保險單應退交借款人。

九、本契約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證機關各執一份。

借款單位:

放款單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財產抵押的借款合同 篇2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丙方)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借款,同時丙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事宜達成共識,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借款

一、借款金額、期限

1.1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小寫):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1.2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1.3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率等與借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爲準。借款憑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合同借款方與擔保方爲同一主體的,出借人應履行擔保人責任與義務。

二、先決條件

爲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出借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2.1擔保方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2借款方、擔保方根據出借人要求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單據並辦妥相關手續。

2.3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交付、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出借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物權、保險持續有效。

2.4借款方、擔保方、擔保物爲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三、劃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出借金額轉入乙方在銀行開立的賬戶,賬號/銀行卡號爲: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

甲方和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償還方式爲一次性還清,乙方應於年月日之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乙方應確保歸還借款的資金爲合法途徑來源。

五、提前還款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提前七天通知出借方並徵得出借方書面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還款的,還款時對提前還款部分按照實際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有權瞭解並檢查乙方的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情況。

6.2乙方出現本合同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甲方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6.3借款方歸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出借方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於歸還本金、利息、罰息、複利或者費用。

6.4乙方未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擔保人(丙方)未履行擔保責任,甲方可以就乙方和丙方的違約行爲進行公開披露。

6.5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發放借款。

七、乙方權利、義務

7.1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7.2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7.3按照出借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

7.4出現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書面通知出借人,並落實出借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7.5乙方的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出借人。

擔保

八、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爲保證(保證/房產抵押/車產抵押)、擔保方式爲保證的必須由第三方擔保。

擔保的共性條款

8.1適用於本合同項下保證、房產抵押、車產抵押的共性條款。

8.1.1本合同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如借款方與擔保方爲同一主體的,借款方應履行擔保方的責任與義務。

8.1.2擔保範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方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8.1.3擔保方對上述全部債務負有法律上和經濟上代爲清償的義務和責任,若擔保方或借款方未能按時履約其與出借方的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債務,擔保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索償通知書的十日內無條件代爲清償,不得有任何異議。

8.1.4擔保方保證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授權。

8.1.5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兩個擔保方的(含借款方自身提供的擔保),各擔保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承擔連帶共同擔保責任,帶出借方有權選擇任一或者各個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8.1.6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又有其他擔保人擔保的,當出借方放棄借款方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時,其他擔保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8.1.7擔保方、擔保物出現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擔保方所在地、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動的,擔保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方。

8.1.8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權要求擔保方承擔擔保責任。出借方可以與擔保方協議以擔保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擔保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擔保方支付的款項或者處分擔保物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出借方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於歸還本金、利息、罰息、複利或者費用等: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出借方未受清償;

(2)擔保方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3)擔保方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方、擔保方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5)擔保期間,擔保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採取其他強制措施;

(6)擔保期間,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徵用;

(7)借款方、擔保方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8)其他嚴重危害借款方權利的情形。

8.2適用於本合同項下房產抵押、車產抵押的共性條款

8.2.1擔保人同意以提供擔保。上述擔保物想見(房產/車產抵押協議),該協議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上述擔保物暫作家人民幣(大寫),其最終價值以實際處理擔保物所得價款爲準。

8.2.3擔保物權的效力及於擔保物的從物、從權利、複合物、混合物、分離物、代位物、加工物、?息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或者權利。

8.2.4擔保物爲共有的,擔保人已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8.2.5擔保期間,擔保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恢復擔保物的價值或者提供出借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8.2.6擔保期間。味精出借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對擔保物做出贈與、轉讓、出租、在抵押、許可證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出借方書面同意處分的擔保物,所得價款應用於提前清償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8.2.7擔保期間,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徵用等,出借人有權就獲得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出借人有權要求提前清障債務或者提存。

8.2.8出借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擔保物權。出借人轉讓擔保物權的,擔保方應當協助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8.2.9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借款人和其他擔保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出借方有權就其他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物先於借款方提供的擔保物形式擔保物權。

擔保個性條款

8.3保證

8.3.1一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日期二年;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爲沒起還款日起二年。借款方與出借方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字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責任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本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出借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2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借款方提供物的擔保又有保證擔保的,出借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先於借款方提供的物的擔保承擔保證責任。

8.4房產抵押

8.4.1抵押人應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8.4.2抵押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者其他權力證書由出借人持有、

8.4.3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貸款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8.5車產抵押

8.5.1抵押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將車輛及出借人要求的相關資料交友出借人保管。需要辦理登記的,抵押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相關權利登記證明材料有出借人持有。

8.5.2車輛存續期間,出借人應當妥善保管質物

8.5.3借款人歸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出借人應及時返還車輛。抵押人應及時接收質物;抵押人因未及時接收車輛所照成的損失,由抵押人自行承擔。

違約責任

九、違約責任

9.1在借款方、擔保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方應按期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

9.2借款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本借款本金的,出借方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午百分之?(大寫)計收罰息,知道本息清償爲止。

9.3借款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大寫)計收罰息,知道本息清償位置。

9.4借款人如不按期支付利息的,出借人有權要求借款方提前歸還借款本息。對應付未付利息,出借人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計收復利。淫婦委副利息包括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違約使用罰息)和借款逾期後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罰息和違約使用罰息)。自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內按合同個約定借款執行林計算複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複利;逾期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複利。

9.5如在合同規定或者借款方違約出借方提前要求歸還本金的到期日十五天內仍未按合同規定要求償還本息的,出借方有權處置抵押物,並將該款項用於歸還本金、利息、罰息、複利或者費用等。

9.6借款方、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出借方有權要求其嫌棄糾正違約行爲、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以發放借款,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有權宣佈借款方與出借方簽訂的其他借款夥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採取其他財產保全措施。

9.7擔保人有下列行爲之一,應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所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額百分之?(大寫)計算;給出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同事給予全額賠償。

(1)爲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未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及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已經設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凍結、扣押、監管等情況。

(3)未按合同約定巴黎登記、變更登記、保險手續、未移交質物、權利憑證;

(4)爲按出借方要求恢復擔保物價值或者提供相應擔保。

(5)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擔保物

(6)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應向出借人實現擔保權的行爲。

其他

十、費用承擔

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鑑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方、擔保方承擔。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應在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十二、其他事項

12.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出借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佈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單不限於一下情形: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擔保方(丙方)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擔保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徵用以及因符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全書爭議等影響出借人實現擔保權

12.3本合同所稱擔保物包括房產抵押、車產抵押。

十三: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財產抵押的借款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

性別:

身份證件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專有信息的定義

1、本協議所稱的“專有信息”是指所有商業祕密、技術祕密、通信或與該產品相關的其他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方法、儀器設備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須以如下形式確定:

2、對於書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乙方時必須標明專有或祕密,並註明專有信息屬於甲方或乙方。對於口頭信息,在透露給接收方前必須聲明是專有信息,進行書面記錄,並註明專有信息屬於甲方或乙方。

3、乙方:本協議所稱的乙方是指接收專有信息的一方。

4、甲方:本協議所稱的甲方是指透露專有信息的一方。

5、權利保證:甲方保證其向乙方透露的專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它權益。

二、保密義務

1、乙方同意嚴格控制甲方所透露的專有信息,保護的程度不能低於乙方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但無論如何,乙方對該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不能低於一個管理良好的技術企業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

2、乙方保證採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甲方提供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包括(但不限於)執行和堅持令人滿意的作業程序來避免非授權透露、使用或複製專有信息。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或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三、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義務

乙方同意如下內容:甲方所透露的信息只能被乙方用於評價產品商業開發的可能性;不能將甲方所透露的專有信息用於其它任何目的;除乙方的高級職員和直接參與本項工作的普通職員之外,不能將專有信息透露給其它任何人;無論如何,不能將此專有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進行復制或仿造;乙方應當告知並以適當方式要求其參與本項工作之僱員遵守本協議規定,若參與本項工作之僱員違反本協議規定,乙方應承擔連帶責任。

四、例外情況:

乙方保密和不使用的義務不適用於下列專有信息:有書面材料證明,甲方在未附加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公開透露的信息;有書面材料證明,在未進行任何透露之前,乙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況下已經擁有的專有信息;有書面材料證明,該專有信息已經被乙方之外的他方公開;有書面材料證明,乙方通過合法手段從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況下獲得該專有信息。如果乙方的律師通過書面意見證明:乙方對專有信息的透露是由於法律、法規、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而發生的,乙方應當事先儘快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當盡最大的努力幫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該專有信息的透露。

五、專有信息的交回:當甲方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交回專有信息時,乙方應當立即交回所有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專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該專有信息的文件。沒有甲方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丟棄和處理任何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專有信息。

六、否認許可:除非甲方明確地授權,乙方不能認爲甲方授予其包含該專有信息的任何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它的知識產權。

七、救濟方法:

1、雙方承認並同意如下內容:甲方透露的專有信息是有價值的商業祕密;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於保護專有信息的祕密是有必要的;所有違約對該專有信息進行未被授權的透露或使用將對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續的損害。

2、如果發生乙方違約,雙方同意如下內容: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指示採取有效的方法對該專有信息進行保密,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法院訴訟的費用、合理的律師酬金和費用、所有損失或損害等等。

八、保密期限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協議的條款。除非甲方通過書面通知明確說明本協議所涉及的某項專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須按照本協議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對在結束協議前收到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限的限制。

九、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

十、爭議的解決: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本協議糾紛的管轄法院爲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十一、生效及其它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簽訂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於簽訂之日生效,任何於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於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