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規銀行借款合同(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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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規銀行借款合同 篇1

貸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方與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  貸款金額、期限及利率  

正規銀行借款合同(通用14篇)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放住房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小寫)_____。  

第二條 貸款用於乙方購買座落於__________市(縣)區(鎮)_________路(街)_____號__________房間的現(期)房物業,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爲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爲月息千分之,利息從放款之日起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規定執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貸款的發放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_____號和_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後,以乙方購樓款的名義將貸款分__次劃入售房者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以購買本合同

第二條所列之房產。  

(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

(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

(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後且在貸款發放前,如乙方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視上述糾紛解決情況在________年內決定是否解除或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七條 貸款發放後,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貸款的歸還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按月歸還貸款本息,應自借款之日起於每月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萬元,共____期。  

第十條 乙方應在甲方開設存款賬戶,並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甲方於每期還款日從該存款賬戶中以

第八條規定的方法扣收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 乙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甲方將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罰息。  

第十二條 乙方不按期支付貸款利息時,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三條 乙方需提前還款的,提前還款額應爲當期應付本息之整倍數,並在還款日____日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後即爲不可撤銷,並作爲修改本合同的補充通知。  

第十四條 乙方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仍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方法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提前還本部分貸款的利息。  

第十五條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則不計收乙方提前還款部分的貸款利息。  

第十六條 除非下列事項已在甲方感到滿意的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甲方有權在任何一項或多項事情發生時,宣佈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無需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二)乙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三)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爲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乙方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五)根據____號擔保合同的約定,因擔保人(物)發生變故,致使擔保人須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質)押物的;  

(六)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行爲。  

第十七條 發生本合同項下

第十六條第

(一)、

(二)、

(三)、

(四)、

(六)項規定的情形時,致使甲方宣佈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號擔保合同同時到期,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義務或提前處分擔保物。  合同的變更  

第十八條 乙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之債務轉讓給任何

第三人,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甲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提交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二十一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費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及實際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手續費、公證費、房產過戶手續費及其他相關稅費,全部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二十三條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規定付足應付的任何款項、費用,使甲方決定以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爲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追討,並從甲方實際支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____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並自____號和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之日起生效。  貸款人住所: 借款人住所: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合同 篇10  質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質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本單位)車輛:  型號:  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作質物在乙方質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本單位)所有,在質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質押借款綜合費率按月 %計算。在乙方發放借款時預扣壹個月綜合費用共計 元。其他各月均按月提前預交,借款利率按月 %計算,按月計收,即每月 元,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0.5%違約金。超____日甲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四條:甲方將質物相關品(詳見質物清單)交由乙方佔管,在質押期間甲方不得將質物及佔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質押等權屬轉移行爲。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佔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失,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如果甲方購置的車輛爲分期付款車,甲方必須每月按期歸還銀行貸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質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質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處置質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甲方承諾聲明: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處分,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九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利息、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正規銀行借款合同 篇2

編號: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交通銀行_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應借款方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交通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借款幣種:____________

1.2借款金額: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備付利息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爲____________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備付利息款限用於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後方可進行:

(1)已提供借款項目納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供合營各方註冊資本已按規定繳足的驗資報告或出資證明;

(3)已提供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准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註冊外投資或/和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等;

(4)已提交董事會有關借款、財產抵押的有關決議及法人代表授權書;

(5)已提供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6)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7)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爲;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提款期限爲______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額爲____________萬的整數倍,但後一筆提款除外。

3.3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分年提款計劃提款:

計劃提款

金額年季月3.4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3.5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並經貸款方同意。

3.6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______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7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註銷,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利息和費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爲________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_計收一次,結算日爲______。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爲一年,按貸款餘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承諾費。貸款方有權在提款期內向借款方收取承諾費,承諾費費率爲年率______;承諾費起算日爲______,並在______日計收。

計費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爲一年,按未提金額和實際未提天數計收承諾費。承諾費由貸款方主動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4.3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_%向貸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凡因簽訂與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5借款方應於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爲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6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還款

5.1還款來源爲____________及其他可用於還款的資金。

5.2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______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之日後______個月進行,各期還款金額見下表:

期序

金額序數年季月幣種:第1期第2期第3期第4期第5期第6期第7期第8期第9期第10期第11期第12期第13期第14期第15期第16期第17期第18期第19期第20期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款日前一個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並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後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後一期),借款方因各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一個月前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對本合同中的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後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後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辦理,並應提前___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款應在結息日並應按第5.2條款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低衝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擔保

6.1本借款由____________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約,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第8.5條款所述本貸款項下所有各期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無條件抵押給貸款方。保險單以貸款方爲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方保管,貸款方有權參與定損定責及索賠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發生保險賠償時,貸款方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七條陳述與保證

(1)借款方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的、獨立的企業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權手續,並切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3)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與對借款方資產具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權並無牴觸之處;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且向貸款方提出本貸款申請以來,借款方的綜合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未損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方權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d.各類舉債、欠債;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條款所述每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爲借款方在每一筆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第八條約定事項

8.1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開立往來戶或/和專戶。本合同項下開證、付款等應在貸款方辦理,並接受貸款方的審覈。

8.2如貸款方認爲某項設備訂購應實行公開招標,借款方應遵照辦理。

8.3本合同簽訂後,借款方應按計劃對外訂貨,進口訂貨清單應交貸款方審覈。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

8.4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併爲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方有權參與招標、商務談判、竣工驗收等活動,有權參加借款方有關工程建設、生產經營、計劃財務等方面的重要業務辦公會議或列席董事會,有權參與貸款方認爲有必要參加的其他重大活動和會議。借款方應將上述重要活動和會議事先通知貸款方。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及時報送與項目建設、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類重要設計文件、統計財會報表、各年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書面報告、董事會重大決議和決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貸款方有權調閱原始憑證,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在借款方建設和經營期間,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保險額應爲財產原值的110%。如原值低於市場價時,應按重價投保。借款方如中斷保險,貸款方有權主動代爲保險,一切費用由借款方負擔。

8.6借款方同意將本貸款項下未參與週轉的全部折舊基金和不低於______%的其他專項基金存入貸款方,將不低於______%的各類結算業務交由貸款方辦理。

8.7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條款規定還款,則不能進行紅利分配。

8.8借款方對本貸款和其他同類債務的清償,應按照比例平等原則進行。如果今後爲其他建設項目採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款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貸款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8.9借款方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徵求貸款方的意見:(1)合資(作)合同、企業章程的任何變更;(2)爲其他建設項目向境內外舉債。

8.10借款方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徵得貸款方同意:(1)以資產和收入爲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保或設定抵押權;(2)出售、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以本貸款購置的設施、設備、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資產。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1)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後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與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陳述與保證被證明其在作出、重複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實、不準確、或使人誤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採取信貸制裁措施。

(6)擔保人喪失擔保資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現值比原估價減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貸款方有關通知後一個月內又未按貸款方要求提供或補充新的還款擔保。

(7)停止項目建設或生產經營;

(8)借款方(被)申請破產。

9.2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於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後採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賬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第9.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並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9.1(3)、9.1(4)9.1(6)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爲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爲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一次性收取不高於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佈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並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採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採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4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爲糾正之日爲止。

第十條其他事項

10.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申請書、年(季)度提款調整計劃、借款憑證、還款付息憑證、財產權益抵押合同、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催收貸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並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並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爲均屬無效。

10.4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5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10.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__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貸款方:交通銀行_______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簽字人:__________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簽署

正規銀行借款合同 篇3

貸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經協商達成具體協議如下:  

一、借款金額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 )  

二、貸款期限________年至兩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少________年)。如果甲方違約貸款期限,甲方必須承擔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三、借款利息支付方式月利率爲5%,期滿一個月支付本月利息,每月____日按時付息。還款時,不滿一個月的乙方按約定利率及當月的實際天數支付利息給甲方,滿月的每月到期付清。  

四、保證條款:  

1、乙方上述借款保障資金本息安全按約定償還本金和利息,如果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乙方爲甲方的此筆借款承擔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2、乙方保證自借款之日起月利率不低於5%。  甲 方:  乙 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規銀行借款合同 篇4

貸款人(質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出質人):(以下簡稱“乙方”)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鑑於: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當票(編號:),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並自願將其開具的支票質押給甲方,作爲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爲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爲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質押標的  質押支票種類:轉帳支票;支票數量:張;  開戶行:銀行支行;  出票人全稱:;  出票人賬號:;  支票號碼:;  金額: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第二條質押擔保範圍及期限  

1、擔保範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  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質押支票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質押權設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償全部債務止。  

第三條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第四條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爲準)。  

2、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後____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爲準)。雙方確認: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於展期的債務。展期時,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  

3、提前到期:雙方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____日的,或乙方賬戶被查封、凍結、監管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於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內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並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

第五條約定給付。  

第五條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爲‰,月利息爲人民幣(大寫)元整;____月綜合費率爲‰,月綜合費爲人民(大寫)元整。  

2、乙方須於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六條質押支票背書與交付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將質押支票背書“質押”字樣並加蓋公章,交付甲方持有。  

第七條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後,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支票已交付甲方持有。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於同意本次借款和質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1、乙方保證質押的支票填制完整、準確無誤、無任何權利瑕疵,保證所質押的支票可以有效付款或行使票據權利。  

2、在質押權存續期間,乙方不得掛失該支票。  

3、如該支票所在賬戶被有關機構凍結或限制權利的,或支票所在賬戶餘款少於支票金額的,或經營出現經營困難及面臨解散、破產等情形的,乙方立即通知甲方,並另行提供其他等值財產擔保。  

4、乙方簽訂、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股東會或或其他權力機構及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換所質押的支票時,乙方應無條件更換。  

第九條質押權的行使  

1、在當票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約定視爲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應當結清全部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質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直接自質押支票中支取上述全部款項。  

2、甲方行使質權後,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違約金。(按上述標準支付至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內)。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日內,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內結清當金、息費、

第十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的,自第____日起,每日須按未結清前述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點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項清償之日止(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行使質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八條約定義務,或由於非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而致質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並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  

4、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第十一條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質押擔保條款獨立於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當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條款無效時,上述擔保條款仍然有效,作爲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爲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質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於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終止  當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且已履行當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時,本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爲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繫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爲有效送達。  

第十七條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後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附件: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授權代表: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正規銀行借款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根據信託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人民銀行信託部申請信託貸款,並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萬元,用於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萬元,設備____萬元。

第二條 保證將貸款用於上列項目,並按計劃於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產,並實現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___,產量___,利潤____,稅金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釐____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 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制裁。

第五條 貸款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定加收利息外,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賬戶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 借款單位如果停建或沒有達到經濟效果,不能按規定歸還貸款時,借款單位願用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款和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或基金存款歸還。

第七條 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恪守契約規定的條款、如果借款單位不能按本契約規定還清本息,願承擔經濟責任,由擔保單位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契約經借款單位,擔保單位確認無誤並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章後生效,借款本息還清後自動生效。

借款單位:______(公章)擔保單位: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簽章)負責人:_____(簽章)

立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正規銀行借款合同 篇6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款人因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萬元,期限爲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結息日”指每季最後一個月的____日。

1.1.3“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爲違約的期間。

1.1.8“項目”指公路。

1.1.9“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項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項目資本金”指在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擔保性文件”指爲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爲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2.4本合同項下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的預備費用於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貸款

3.1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爲人民幣萬元的貸款。

3.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公路項目建設。

3.3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年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4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爲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爲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爲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餘額和佔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後一天)

4.3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十條貸款人承諾

10.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1.2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並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保險

12.1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後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爲險、險、險;保險餘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並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爲止。

12.2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爲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爲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於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的違約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的利息。

13.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13.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13.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爲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爲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

13.7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公路收費權。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13.9貸款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並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的違約金:

13.9.1收到借據後,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3.9.2無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4.1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通訊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採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採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後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爲送交時間。

15.3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爲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其他

16.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貸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正規銀行借款合同 篇7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爲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月利率:______,按月收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

六、違約責任: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則按應付款本金總額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按天計算);所欠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息標準加倍收取罰息(按欠付利息天數計)。同時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本金,並要求乙方承擔逾期期間的利息、罰息、違約金仍應計算至清償所有債務之日爲止。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2、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3、因乙方原因(如2次逾期利息、經營不正常、違法經營、賭博等不良現象)影響了出借的資金安全,甲方有終止借款的權利。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規銀行借款合同 篇8

貸款種類: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________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爲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爲甲方提供保證。爲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鎮)_________路(村)_________弄_________號____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爲_________%(月利率______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賬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____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____市場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賬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1)

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2)

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爲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

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_________銀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賬戶或信用卡賬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後的____日內負責代爲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爲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爲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

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並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徵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爲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爲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_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罰息;並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賬戶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後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各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____________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個人借款合同 篇10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規銀行借款合同 篇9

借款單位:(簡稱借款方)

單位:中國人民建設銀行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建築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借款方爲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築企業,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爲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規定年貸款額爲人民幣(大寫)萬元,用於.

第二條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貸款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爲月息‰,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息爲月息‰,逾期還款的加計利息%,挪用貸款的,對挪用部分加收%。

第四條貸款方保證按照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賬冊、憑證和報表,查覈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借款方的擔保單位是,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借款方、貸款方、擔保單位各執1份;副本份,、等單位各執1份。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及賬號:

擔保單位:(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及賬號: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正規銀行借款合同 篇10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貸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資金,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給予貸款。爲明確雙方經濟責任,控制年度投資,雙方除遵守_________號臨時借款協議外,特簽訂本年度合同。

第一條借款方根據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___建設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預計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

第二條貸款利率爲年息_________%,計算複利。

第三條年度中間,國家調整基建投資計劃和利率等,本合同應作相應修訂和補充。

第四條建設期間或項目竣工後,雙方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總額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額。借款合同生效後,本合同同時失效

第五條本合同正本2份,簽字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__份,報主管部門,總、分行各1份。

借款方(蓋章):________貸款方(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法定代表(簽字):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戶: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正規銀行借款合同 篇11

借款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貸款人:  保證人:  身份證件號碼:  抵押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特別提示: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尤其是用黑體字表明的條款,對於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貸款人徵詢,貸款人將進行解釋。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爲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已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個人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二條貸款用途。貸款用於 。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自挪用之____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確定貸款利率爲月利率 ‰,利息從貸款放款之日起開始計算並按月結息。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含)以下的,前述貸款利率爲固定利率,無論法定利率是否調整,均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利率,不分段計息;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的,前述貸款利率________年一定,於每________年度的貸款發放日根據當天的法定利率確定應執行的利率,貸款人將在營業場所對法定貸款利率調整情況進行公告。  

第四條貸款期限爲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爲準,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後,以借款人名義將貸款以轉帳形式劃入 在銀行開立的帳戶(開戶行: ;帳號: ),以支付本合同  

第二條所列用途之款項。上述行爲視爲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六條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商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一次性還本付息除外),還款日爲每月____日。借款人自願按下列第 種方式歸還貸款本息(如放款日與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還款金額按實際天數計算):  ------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單位):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購買房屋,資金不足,特向乙方請求借款。經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___元(大寫:______元整),甲方應於年____月____日前歸還完畢。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紅______元作爲還款。在此期間,若甲方的股份分紅總額不足捌萬元的,甲方需將 不足部分補齊還給乙方。  

三、甲方等人對

第一項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借款合同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於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還款日期: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借款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稱)  乙方:________________(你的基本信息)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無息借款購買汽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爲人民幣____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項在借款期限內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還款期限:借款期限爲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可以約定具體如何歸還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麼時候歸還,由公司從個人工資款項中扣回多少元等)。  

4、還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確約定,則可以不要。  

5、保證條款:(如果公司需要這方面的保證的話,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條款,要的話根據你和公司的協商進行補充。)  

6、違約條款:根據具體實際情況寫  

7、其他:公司借款給你如果有什麼服務期限或什麼附加條款請註明。  

8、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規銀行借款合同 篇12

銀行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借入的、需要還本付息的款項,包括償還期限超過1年的長期借款和不足1年的短期借款,主要用於企業購建固定資產和滿足流動資金週轉的需要。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

借款人因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萬元,期限爲年。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結息日指每季最後一個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爲違約的期間。

1.1.8項目指公路。

1.1.9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項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項目資本金指在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擔保性文件指爲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爲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2.4本合同項下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的預備費用於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貸款

3.1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爲人民幣萬元的貸款。

3.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公路項目建設。

3.3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年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3.4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爲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爲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爲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餘額和佔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後一天)

4.3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

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覈;

5.1.2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提款和還款

6.1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2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1)年月日,提款萬元;

(2)年月日,提款萬元;

(3)年月日,提款萬元;

6.3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天徵得貸款人的同意,並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爲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還款日還款本金數額

年月日萬元

年月日萬元

年月日萬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後,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借款人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

.公路建成通車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

.

6.10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後,可以提前還款。

對於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於萬元。

6.13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併歸還。

6.14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5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爲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爲下一個公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

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賬戶監管

7.1爲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託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賬戶監管包括:

7.2.1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於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並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爲止:

7.3.1開立於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餘額不得低於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

7.3.2開立於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第7.4條規定的支出:

.項目完工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開立於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

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並享有天的寬限期。

7.4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項目建設期:

.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

.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其他支出

7.4.2項目經營期:

.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其他支出。

7.5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後(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貸款人對爲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採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擔保

8.1爲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在項目建設期間內,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2當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於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爲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並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項目建成後,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借款人承諾

9.1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後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並保證真實、完整、準確。

年終財務報表需經註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覈、確認;

9.5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並採取措施加以防範,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7允許貸款人及其委託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並在作出決定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後實施;

9.9借款人變更註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後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後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1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貸款人承諾

10.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1.2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並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

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保險

12.1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後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

險種爲險、險、險;保險餘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並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爲止。

12.2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爲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爲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於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的違約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的利息。

13.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13.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13.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爲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

不能收回的,視爲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

13.7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公路收費權。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13.9貸款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並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的違約金:

13.9.1收到借據後,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3.9.2無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4.1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通訊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採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

但是採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後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爲送交時間。

15.3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爲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其他

16.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貸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正規銀行借款合同 篇13

_____銀行_____行(以下統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更好地貫徹國家產業政策,集中資金,保證重點,支持企業健康發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或項目),需甲方支持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萬元,並委託____________(開戶行)與乙方簽訂借款合同,具體內容按借貸合同執行。

二、乙方應根據國家產業、產品發展方向的要求,加強內部管理,優化產品結構,提高產品技術和經濟效益,安全有效地使用貸款。

三、乙方按季分別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固定資產項目建設進度等有關資料,並接受甲方委託人的監督檢查。

四、甲乙雙方應同努力,加強協作,加快項目建設速度,力爭早出效益(或促進資金及早到位,加速週轉)。

五、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由各方代表人簽字後生效並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正規銀行借款合同 篇14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貸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保證方)

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爲月息千分之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後的規定計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爲憑分___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爲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一)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

(二)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_____作爲自己的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八、違約責任:

(一)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_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計算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二)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存款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爲扣款清償。

(三)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需要將借款展期,應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內向銀行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展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九、其它:

除因《民法典》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民法典》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雙方協議的附加條款。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份,報送_____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保證方:(公章)

開戶銀行和帳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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