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樣本(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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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樣本 篇1

出借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

借款合同樣本(精選15篇)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出借方應按期、按金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借款罰息同。

第三條 借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貸款利率。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本合同所訂期限歸還借款本息。否則,按中國人民銀行延付款計算辦法計算罰息。

第五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作擔保,擔保期限爲_______,擔保範圍爲爲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六條 借款到期後,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章)

擔保方:________(章)

簽約日期:

借款合同樣本 篇2

貸 款 人(甲方):_________ _______

借 款 人(乙方):擔 保 人:______________(擔保人對還款負同等無限連帶責任,特此註明) 抵押物:此合同中抵押物特指乙方擁有合法產權的位於: 的住宅房產。

乙方因需要資金用於 將其擁有 合法產權的上述房產做抵押向甲方申請借款,乙方保證到期還款。甲方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放借款。爲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經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貳拾 萬元整(¥ 元),借款期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乙方暫定爲1個月。

第二條:甲方一次性給付乙方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元),乙方到期歸還甲方的借款金額爲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元)。利率 %每月,利息金額 元。

第三條:乙方承諾於借款期限到期後立即將所借款項人民幣(¥ 元)一次性歸還甲方。如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同意自逾期之日開始,每天按借款總額百分之 (即 元整)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本協議項下的借款甲方以銀行轉賬或現金的形式劃給乙方,甲方將錢款劃撥到乙方賬戶或有乙方簽字收條的情況下,就認定本協議已經事實生效,以銀行小票或簽字收條爲據。(收條可打在本協議的反面空白處)

甲方銀行賬戶:

乙方銀行賬戶:

第五條:乙方承諾,自借款期限屆滿之日開始,逾期 5日之內仍不償還借款時,同意將本協議所涉房產(房產證號是 轉讓給甲方所有,並且同意甲方對乙方所擁有的上述房產進行買賣處置或者用此房產向銀行,擔保公司,典當行等機構或者個人做借款融資等事項,以抵償其所借款項。如發生上述情形,雙方均同意以下內容:

1,在乙方借款未全部還清甲方前,甲方擁有的是乙方所提供的抵押物的未來收益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經營,轉租,轉讓以及未來能獲得的各種收益。

2,抵押期間,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 乙方不得改變本協議中所規定抵押物現有狀態,包括但不限於自行以轉讓, 交換, 贈與, 出租,再抵押等方式處分抵押物。擅自處分抵押物的, 其行爲無效。

3,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或者乙方在借款合同到期後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依照規定對該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4, 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的分配順序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及有關的稅額;清償乙方所欠甲方借款金額及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等; 多餘部份退還乙方,如有不足則向乙方追索。

5, 乙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乙方在歸還向甲方所借款項的基礎上,還應向甲方支付所借款項總金額的違約金,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份予以賠償。

6, 在乙方還清甲方借款之日起本借款合同自動撤消,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還款以銀行小票(銀行對賬單)或雙方簽字確認爲準。

第六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七條:合同糾紛的處理,如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一致,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原告所在地執法機關通過訴訟的方式主張權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每份三頁,缺一不可,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擔保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提供給甲方證明資料:

身份證 戶口本 結婚證(或離婚證及協議書)

借款合同樣本 篇3

甲方(出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連帶責任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伍萬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個月,自20xx 年 5月7日至 20xx 年 5月6日,於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爲20 ‰,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爲先利息後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 叄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

乙方:

連帶責任保證人:

簽訂合同日期:二〇XX年五月二日

借款合同樣本 篇4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整。

二、借款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借款期限屆滿,乙方保證返還借款,否則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四、甲方在本協議書籤訂後二日內將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時將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時還款,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並加蓋公章(是單位的加蓋公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 方: 乙方: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樣本 篇5

出借方(甲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繫電話:

借款方(乙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繫電話:

甲方因爲週轉需要向乙方借款,乙方有相應的自有資金並同意出借。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計(大寫) 元整;上述款項用於 經營週轉 。 第二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爲 (月息)。 第三條 借款和還款方式

1、借款期限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還款方式如下:借款期滿一次性還本完畢。借款期間乙方可提前還款。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收回借款。

2、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向乙方歸還借款的,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本合同爭議由 北京朝陽區 人民法院管轄。

第六條 其他

1、本合同經甲方和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二 份,甲方、乙方各執 壹 份。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20xx年 月 日在 北京朝陽區 簽訂。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借款合同樣本 篇6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於

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樣本 篇7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債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以證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的借款期限爲12個月。自20xx年11月 日起至20xx年12月 日。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或銀行轉賬記錄爲準,借款借據與銀行轉賬記錄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項目下的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叄萬圓整,(小寫)30000.00圓整。大小寫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三、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利率規定,確定爲月利率 ‰,利息從借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利率高於國家規定的,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

四、借款人授權債權人在本合同生效後,將借款以下列第 種方式交付給借款人:

(1) 現金交付。現金交付的,借款人應在收款後出具借款借據。

(2) 直接劃入借款人下列指定帳戶,以銀行轉賬方式交付借款的,甲方認可銀行轉賬記錄爲甲方收到借款的憑據: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人自願按照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方式歸還借款本息,即在20xx年11月 日前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六、借款人應按期償還本息,如未按照約定時間歸還,借款人應對逾期借款向債權人每日加付萬分之二點一的違約金。

七、借款人承諾:保證不因任何第三方糾紛爲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保證承擔因本合同發生爭議引起的訴訟費、律師費、鑑定費、公證費等費用;借款人同意接受電話、快遞方式進行的提醒和催收,對所預留的電話號碼和聯繫地址的真實性負責。

八、本合同在借款人和債權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空格處手寫部分雙方均認可具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一致約定由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本合同項下所有附件以及與履行合同有關協議均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請附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借款人(甲方): 債權人(乙方):

電話: 電話:

住址: 住址:

日期: 日期:

借款合同樣本 篇8

甲方(出借人):身份證號:聯繫地址:

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聯繫地址:

丙方(保證人):身份證號:聯繫地址:

乙方因 ,向甲方借款,丙方願意爲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連帶保證擔保,現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乙方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週轉,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則與甲方無關。

二、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爲: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 號: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以甲方實際出借款項之日起算,乙方應另行出具收條)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還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四、還款方式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合同規定的款項後,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交給乙方。

甲方指定的還款賬戶爲: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 號: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金額計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爲_______,利息按月結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付息,則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額的每日萬分之八加收違約金。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1、借款方自願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2、丙方自願爲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限爲自乙方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保證擔保範圍包括借款本金、逾期還款的違約金或賠償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八、逾期還款的處理:

乙方如逾期還款,除應承擔甲方實現債權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支出之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外,還應按如下方式賠償甲方之損失:逾期還款期限在30日以內的部分,按逾期還款金額每日千分之貳(2‰)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超過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還款金額每日千分之貳點伍(2.5‰)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

前款約定的損失賠償比例,系各方綜合各種因素確定。在主張該違約金時,甲方無須對其損失另行舉證,同時雙方均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調整請求權。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項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採用書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預留的地址發送,如有地址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書面通知以發送之日起三日屆滿視爲送達。

借款合同樣本 篇9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住址: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住址:

鑑於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爲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____市(縣) ____區(鎮) ____路(街) ____號____房間之房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爲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範圍爲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公證費及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總額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總額____收取。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爲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額的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七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八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加蓋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爲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借款合同樣本 篇10

合同編號:

出質人(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帳號:

質權人(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爲確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佔有並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鑑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後,乙方向甲方賠償;(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爲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十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爲質押財產,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 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

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帳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後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佔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________號《質押合同》項下:

出質人:(公章) 質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借款合同樣本 篇11

借款人:

貸款人:

借 款 合 同

編號: 惠農信(20 )借字第 號

借款人: 身份證號/企業法人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職務: 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貸款人: 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借款,貸款人經審查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承諾嚴格履約。

第一條 借款類型及用途

1、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類型爲 (新增借款、還舊借新、借新還舊、轉換主體)。

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於 。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貸款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

第二條 借款幣種和金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幣種爲 。

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爲(大寫) (小寫) 。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爲 (日/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起始日和到期日、借款金額、利率及借款幣種等事項與借款借據不一致時,以借款借據記載的爲準。

第四條 放款方式

貸款人直接將借款款項劃入借款人如下帳戶,自借款人如下帳戶收到貸款人劃入款項,即視爲貸款人已履行完本合同約定的放款義務:

帳戶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戶銀行:

第五條 貸款人受託支付

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按照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借款人爲履行貸款資金的使用符合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用途的承諾,授權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直接將借款款項從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借款人賬戶支付給借款人一個或多個交易對手的賬戶(注:交易對手是指借款人爲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而簽訂的包括但不限於買賣、加工承攬、建築施工等有關交易的合同相對方):

1、賬戶一

帳戶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戶銀行:

2、賬戶二

帳戶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戶銀行:

3、賬戶三

帳戶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戶銀行:

4、賬戶四

帳戶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戶銀行:

5、賬戶五

帳戶名:

帳號或卡號:

開戶銀行:

貸款人在審覈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符合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條件後,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發放貸款,而後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將借款款項通過借款人的賬戶支付給借款人交易對手的上述賬戶。

第六條 借款利率

在借款期限內實行固定利率。月利率爲 ‰。

第七條 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

除貸款人全部或部分放棄外,只有滿足下列全部前提條件,貸款人才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貸款人在未全部滿足下列前提條件下的放款,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1、借款人及其交易對手在貸款人處開立 賬戶。

2、借款人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以及貸款人的具體要求,辦妥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批准、登記、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續;

3、本合同設有擔保的,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擔保已生效並持續保持有效;

4、本合同已經生效、並且借款人沒有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

5、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交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文件資料,並經貸款人審查合格;

6、借款人與交易對手已經簽訂與固定資產項目有關的交易合同並且該等合同持續合法有效且交易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均已成就;

7、與擬發放貸款同比例的固定資產項目資本金已足額到位;

8、固定資產項目實際進度與已投資額相匹配;

9、雙方約定的其他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

第八條 還款

1、還款原則: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任何還款,均按先還息後還本、息隨本清的原則償還。貸款人與借款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付息: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息自實際放款之日(即起息日)起按實際借款額和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借款 (A、按月結息;B、按季結息;C、按年結息;D、利隨本清),按月/季/年結息的,結息日固定爲每 (A、月;

B、季末月;C、年末月)的第 日。借款人須於每一結息日當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與借款本金一併支付,逾期付息屬違約。

3、還本:借款人按以下第 種方式償還借款本金:

(1)借款人於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償還全部借款本金。

(2)分期還款計劃:借款人按借款憑證和/或附件《分期還款計劃書》所載的分期還款計劃償還借款本金。

4、還款方式:借款人應於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及還款日前備足款項並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還款賬戶。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結息日及還款日直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系統的經確認爲還款賬戶的賬戶中扣收相應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此授權行爲不再另行簽發授權書。如還款賬戶爲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名下賬戶,則該第三人應簽發授權書,授權貸款人從該賬戶中扣收借款人應還款項。若借款人的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銷戶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申請辦理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扣款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指定網點進行還款,而且無法扣款的責任應由借款人全部承擔。

借款人未按時還款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還款賬戶及借款人在貸款人所屬的農村信用社系統內開立的任何賬戶中扣收應還的借款本息、違約金等任何款項。

第九條 提前還款及借款展期

1、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本金時,應提前5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

2、借款人在向貸款人還清已到期應付款項的前提下方可提前還本。借款人提前部分還本的,還須先結清當期應還款項。對於借款人提前償還的本金,貸款人按照提前還款時本合同執行的貸款利率和提前還本的金額及上一結息日至提前還款日的實際佔用天數計收利息,此前已計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調整。

3、借款人提前還款的,貸款人有權按下列第 種方式收提前還款違約金:

(1)貸款實際發放後 個月內提前還款的,違約金=提前歸還金額× %;貸款實際發放滿 個月後提前還款的,違約金=提前歸還金額× %。

(2)其他方式: 。

4、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需要辦理借款展期時,應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

第十條 借款的擔保

1、借款人必須根據貸款人的要求爲履行本合同提供擔保。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可以爲保證擔保、抵押擔保、質押擔保或其他擔保方式中的一項或數項。

2、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及擔保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中擔保條款及包括但不限於下列相關擔保合同和文件的約定:

3、借款人在此確認:貸款人有權自由選擇行使本合同項下任意全部或部分擔保合同和文件中的權利,以實現貸款人的債權,同時借款人放棄對貸款人上述選擇的一切抗辯。

第十一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2、有權要求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家庭資產、財務資料、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個人資料或企業資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及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如經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可以在授權範圍內對外披露借款人的資料。

3、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

4、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的用途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行業規則和借款人的公司章程或章程性文件,並取得相關許可和授權。

5、承諾和保證其向貸款人或貸款人指定人員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或信息均是真實、可靠、有效的,絕無任何僞造、虛假或隱瞞之處。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借款人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之報告、報表、憑證、文件、在各金融機構的開戶及存貸款情況等資料及信息以及借款人的交易對手主體資格文件、交易合同等,並對其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6、向貸款人提交相關交易資料以證明符合合同約定的受託付款條件,交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交易對手的主體資格文件、交易合同及相關附件。

7、積極配合貸款人及其授權代理人對借款人及擔保人或擔保財產的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與交易對手交易關係真實性的調查、瞭解及監督。接受貸款人對固定資產項目的收入現金流和借款人的整體現金流進行的動態監測以覈查借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8、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進行下列行爲,應當事先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同時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擔保、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下列行爲:

(1)以任何方式減少註冊資本,進行分立、合併、重組、股份制改造等重大體制變更,申請或進行停業、解散、清算、破產等;

(2)進行有關對外投資及資產轉讓的重大事項;

(3)以租賃、承包、聯營、託管等方式進行產權、經營權交易;

(4)進行股權調整或股權轉讓等重大股權變更事項;

(5)發行債券、向第三方借款等實質性增加債務的融資行爲;

(6)進行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行爲。

9、借款人如出現下列事項或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威脅的任何事件時,借款人應當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按貸款人的要求落實好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應付款項按期足額償還的保障措施:

(1)借款人在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授信額度協議及其項下授信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融資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經營範圍變更等事項,以及隸屬關係的變更、主營業務範圍的改變、董(理)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合營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內部組織機構的調整;

(3)與借款人或借款人主要領導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4)借款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5)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未清償前,借款人已承擔或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質押擔保;

(6)借款人發生重大債權債務糾紛引起訴訟、仲裁等事件;

(7)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10、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借款人爲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能力的,應當提前7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

11、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12、借款人有關會計年度的經營成果不足以清償借款人依本合同在有關會計年度決算後應清償貸款人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借款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股東或投資者分配股息、紅利。

13、不得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到自身償債能力的方式處臵其資產,並不得向他人提供超過自身負擔能力的任何擔保。

14、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以及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貸款人以任何一種方式追索本合同項下債權所引起的費用。

15、爲貸款人保守相關的商業祕密。

16、如借款人需向第三方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必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17、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提供的通訊地址、聯繫方式、營業執照、個人身份證等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並承諾在上述信息變動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同時保證,貸款人根據上述信息發出的主張權利的有關憑據,借款人均可收到,因上述信息有誤或未能及時更新而造成借款人未能收到貸款人主張權力的有關憑據而產生的後果均由借款人承擔。

18、保證與交易對手交易關係的真實性。

第十二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借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和借款人其他應付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所屬的農村信用社系統內開

立的任何賬戶中扣劃,且扣劃憑據無須經借款人籤認。

3、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應按照先還息後還本的原則進行操作。

4、借款人出現違約或其他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不利行爲或情形時,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向借款人主張提前歸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5、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被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爲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意外損壞或滅失等,或者其它擔保方式出現風險時,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要求借款人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6、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違約行爲對外進行公開披露,或爲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且無需對由此而可能給借款人帶來的影響承擔任何責任。

7、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爲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8、在借款人完全滿足本合同爲其設定的義務、滿足放款的前提下,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遲的除外。

9、通過對借款人固定資產項目的收入現金流和借款人的整體現金流進行的動態監測覈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10、審查借款人提交的交易對手主體資格文件及交易合同等以確定符合合同約定的受託付款條件。

11、調查借款人與交易對手交易關係的真實性。

12、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 違約事項

1、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即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資料、信息或故意隱瞞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或未按約定方式支用貸款資金;

(3)固定資產項目進度落後於資金使用進度;

(4)借款人虛構與交易對手的交易關係或虛增與交易對手的交易金額;

(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償還或支付到期借款本息、費用及其他任何應付款項;

(6)借款人在其他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項,或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項,可能影響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7)爲本合同提供擔保的抵押物或質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到貸款人權利而抵押人或出質人未增加相應擔保的;

(8)借款人和/或家庭經營狀況或財務狀況惡化,或信用下降;

(9)借款人有轉移財產、抽逃資金及其它逃避債務的行爲;

(10)借款人和/或家庭與第三人發生糾紛、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其它貸款人認爲會對其權益帶來威脅或不利的事件,可能影響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11)借款人已經或將要喪失還款能力;

(12)在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以前,借款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主要債務的;

(13)部分或全部擔保條款或擔保文件未生效、無效、被撤銷,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落實新的擔保的;

(14)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的事件;

(1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發生下列事項之一,即構成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貸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借款;

(2)貸款人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浮動範圍及本合同的約定擅自加收、變更加收借款利息或其他費用。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出現本合同第十二條第1款規定的任一違約事項,貸款人有權(但非必須)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爲並賠償相應損失;

(2)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或停止受託支付;

(3)宣佈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4)從借款人在貸款人所屬的農村信用社系統的賬戶上劃收任何幣種的款項,以償付借款人償付貸款人的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

(5)要求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的擔保; (6)行使擔保權利;

(7)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貸款人有權從逾期之日起按每日 計收利息;

(8)借款人未按時償付借款利息,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按每日 計收復利;

(9)借款人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借款人糾正之日止,按每日 計收罰息;

(10)借款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除按本款第(7)、(8)、(9)項的約定計收利息、複利及罰息以外,貸款人還有權根據涉及的借款本金按每日 收取違約金;

(11)解除與借款人的借貸關係;

(12)採取本合同約定或法律允許的其他措施。

2、貸款人出現本合同第十二條第2款規定的行爲,借款人有權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貸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爲; (2)提前還款。

3、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仲裁等任何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爲此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十五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簽署、變更、修改、補充、有效、解釋、履行和執行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或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在 進行仲裁。 (2)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在爭議未解決之前,除爭議事項外,不影響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的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未作約定的部分,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2、下列文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借款借據; (2)擔保合同和文件; (3)分期還款計劃書;

(4)雙方認爲必需的其他資料。 3、借款人聲明和保證:

(1)借款人清楚地知悉貸款人的經營範圍、授權權限。

(2)借款人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借款人要求,貸款人已就本合同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借款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

(3)借款人有必要權利和授權及有完全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從事其所經營的業務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

第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章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合同文本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執 份,貸款人執 份,其餘 份暫由貸款人保存,以交相關部門或人士登記、備案或存檔;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爲本合同簽字蓋章欄,無正文)

借款人(蓋章):

有權簽章人:

貸款人(蓋章): 有權簽章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借款合同樣本 篇12

借款人:

商號名稱:

組織形式:

商號地址:

證件種類:

證件號碼:

戶籍所在地: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借出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保證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中介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鑑於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民間貸款,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協商一致,依據國家相關法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

1.1金額:(大寫)。

1.2幣種:人民幣。

1.3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於:

1.5放款金額、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爲準。

第二條利率及調整

2.1利率:(月息)。

2.2借款人如有違約,則利率爲:(月息)。

2.3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以爲一期,按期還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計算。計算一期的正常利息採用月利率,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爲:□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月利率/30。

第三條貸款的發放

3.1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辦妥相關手續;

(2)借款人在第七條項下所作的陳述與保證是真實的;

(3)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已生效且持續有效;

(4)沒有發生可能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有不利影響的事件;

(5)其他先決條件:。

3.2上述條件得到滿足且借款人辦妥借款手續後,貸款人在三個銀行工作日內放款。

3.3借款人選擇下述第种放款方式:

(1)現金放款:借款人直接到公司出納櫃面支取貸款。

(2)賬戶放款:借款人以本人名義在委託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賬號:,作爲貸款人發放貸款的賬戶。

第四條還款

4.1借款人選擇下述第種還款法還款:

(1)一次還本、分次付息法:即按貸款到期日,一次性償還貸款本金,按月結息。當月利息=貸款本金×日利率×佔用天數。

(2)等額本金還款法:即貸款期限內每期以相等的額度償還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期遞減並逐期結清。每期償還貸款本金人民幣(大寫金額):。

(3)等額本息還款法:即貸款期限內每期以相等的額度償還貸款本息。每期還款額爲人民幣(大寫金額):。

4.2還款日

選擇一次還本、分次付息法;以合同約定的貸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貸款本金。接息日爲每(月/季末月)的20日,如遇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4.3選擇等額本息、等額本金還款法時:

(1)按月歸還貸款本息,還款日爲貸款發生日次月的對日。

(2)若貸款到期日距最近一次還款日不足一期的,該還款日不做還款,待到期日一次結清。末期利息計算公式爲:利息=末期貸款本金金額×期利率×期數+末期貸款本金金額×日利率×零頭天數

4.4貸款人將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製定《還本付息計劃表》,並在貸款實際發放後及時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人同意按照《還本付息計劃表》按時歸還貸款本息。

4.5貸款展期

借款人在約定的貸款期限內無法還清貸款,可在貸款到期日前1個月提出貸款展期申請,經公司同意後可以辦理展期手續。如展期期限加上原貸款期限達到新的期限檔次,貸款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檔次計息。

第五條提前還款

5.1提前還款應符合以下約定:

(1)提前還款日不能爲國家法定節假日;

(2)提前還款時應結清已還本金的利息,利息按本合同約定計至提前還款日的前一日。

5.2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在還款日前至少提前10個公司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提前還款後的剩餘本金、剩餘還款期數和期還款額。協議生效且提前還款資金到賬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5.3借款人經貸款人同意後提前歸還部分本金且縮短剩餘還款期數的,剩餘的貸款本金仍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利率執行。

5.4以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的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本金,貸款人不重新計算已肆收的利息,剩餘貸款的本金按實際佔用期限重新計算。

第六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6.1借款人是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6.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6.3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七條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7.1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複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7.2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7.3貸款人向借款人書面通知下列事項:

(1)放款金額、放款時利率、放款日、還款日、到期日;

(2)借款人的還款情況。

第八條借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8.1借款人有權按合同約定取得並使用貸款。

8.2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8.3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8.4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8.5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於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收入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資料、信息,並保證所提供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8.6借款人應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對借款人還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3)借款人姓名/名稱、住所、聯繫方式、經營範圍及方式發生變更;

(4)商號及其他投資人居所、出資額、出資方式等發生變更;

(5)借款人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個人或商號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8.7借款人必須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並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擔保合同。

8.8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於: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的收入發生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採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爲;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九條違約

借款人有屬於下列行爲之一的,屬於違約:

(1)借款人在第六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借款人未履行第八條項下所列任何一項義務的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爲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爲且經貸款人催告後仍未予以糾正。

(5)爲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可能影響其債務清償能力時未提前書面通知公司,並徵得公司同意。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借款人出現第九條項下違約行爲中的任何一項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並結清利息。

10.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貸款人有權按合同約定處分質押權利、抵押物,追究保證人連帶擔保責任,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0.3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陸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有權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並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1)逾期貸款,按照第二條規定的違約利率執行;逾期天數從應還款日當日計算至實際還款日前一日;

(2)挪用貸款,按照第二條規定的違約利率執行。

10.4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承擔貸款人爲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10.5借款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法定機關宣告失蹤、死亡的,應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在借款人財產範圍內繼續履行已借款項的還款義務,若借款人無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於履行借款合同的,貸款人有權處分抵押物和質押權利,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的效力及變更

11.1合同的效力

(1)借款人爲農牧民城鎮居民個人或個體工商戶的,本合同自借款人簽字、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借款人爲小型企業的,本合同自借款人簽字並蓋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各條款間相互獨立,各條款的效力不受其他條款的影響。某條款或某部分條款無效的,其他條款仍有效。

11.2合同的變更

借款人要求且貸款人同意延長或縮短貸款期限的,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剩餘本金、變更後的貸款期限、變更貸款期限後應適用的利率、剩餘還款期數及據此重新確定的期還款額。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2.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爲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3任何書面通知均應寄送雙方在本合同填寫的通訊地址,該地址如有變動,相關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柒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簽約各方各執一份,中介人保留一份。第十三條擔保事項

13.1本合同是在保證人承諾保證按期歸還款爲前提的情況下籤訂的,保證人對此借款進行擔保。

13.2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4.1涇川縣金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是本次借款的中介人。

15.2中介費(或管理費)於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交清。其中:

中介費————————————————————元(不含稅),材料費————————————————————元(不包稅),合計————————————————————元

借款人(簽章):

簽署日:年月日

保證人(簽章):

簽署日:年月日

貸款人(簽章):

簽署日:年月日

中介人(簽章):

簽署日:年月日玖

借款合同樣本 篇13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資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伍佰萬______元_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爲_半(6個______月_)______年,自20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以後,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延長。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於_所承包工程建設_。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程承建他項用途(例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人工工資等)_。

第三條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合同簽訂日相應檔次的市場民間融資利率確定,爲_三分五釐_。按照甲乙雙方共同協定的償還方式(等額還款或者一次性結息,合同到期一次性返本)如按照等額還款甲乙雙方可商議具體的還款日期等額還款。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劃出資金之日起計息,按____(______月/季)結息,結息日

爲______(每______月的20日/每季度末______月20日)。

3.首次付息日爲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如付息日非乙方工作日,則順延至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屆滿時,當次利息與本金一併清償。

第四條還款方式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後,甲方一次性償還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爲收款賬號並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以後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還款金額)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當______月停息,甲方必須在一個工作日之內返本,否則甲方可視乙方通知無效。

第五條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六條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借款的擔保方式爲

第七條甲方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

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八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於轉股、改組、合併、分立、合資、合作、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或者作爲本合同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擔保。

8.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後七個日曆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於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同意。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借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的相關額度賠償

3.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爲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後,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5.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公證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證本合同內容的,另外一方應當同意,公證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簽訂地點。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約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六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或乙方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印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印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樣本 篇14

出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特別提示:

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對於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出借方徵詢,出借方應進行解釋。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爲已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本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爲(大寫) 即(小寫) % 。

借款方每個還息日除按上述規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 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四條 還款方式:借款方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爲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徵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及相應的服務費,合同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徵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權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其他:

第七條 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 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本合同項下的合同及手續辦理完畢後兩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

2.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債權權力。

第九條 債務債權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第二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出借方爲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方發放借款的,視爲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並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 (部門或單位)留存 份。

出借方(簽字): 借款方(簽字):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樣本 篇15

質權人(甲方):

出質人(乙方):

鑑於乙方依法擁有在 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權,爲保證還款,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質押。因此,雙方茲達成如下股權質押協議:

第一條 有關各方

1.乙方持有標的公司_________股,佔標的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2.標的公司是依法經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公司註冊資本_________元,總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條 質押內容

乙方依法擁有在標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權,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作爲其對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還款保證。

第三條 質押登記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後至標的公司股權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或以雙方約定的方式進行質押。

第四條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乙方茲向甲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乙方是標的公司_______%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人,並有權力、權利和能力將其擁有的上述股權依據本協議質押及(或)轉讓給甲方;

2.乙方未在本協議項下擬質押及(或)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3.乙方保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還清對甲方欠款,如到期無法償還,則依法將質押股權轉讓予甲方。股權轉讓協議另行簽訂。乙方有關部門負責促使標的公司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確保甲方獲得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股權,併成爲標的公司的股東之一。

第五條 違約及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爲,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爲並採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爲而遭致的損失。

第六條 爭議解決

1.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等爭議。

2.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的三十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判。

第七條 本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本協議的雙方蓋章簽字。

第八條 生效和文本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並完成本協議第三條所述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其它約定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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