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個人版)(通用1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4W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1

甲方:

《借款合同》(個人版)(通用15篇)

乙方:

甲方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累計借款,該筆借款及利息,甲方自願用貴州省仁懷市趙汝良煤礦股權轉讓所得股份做爲抵押,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經協商一致就借款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借款數額: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幣(大寫:月利息)(大寫:);

二、借款期限:年月日到年月日;

三、借款用途:甲方用於_煤礦經營所需流動資金及技術改造資金;

四、還款方式:借款期限到期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所借支的本金,每月底甲方付乙方提供借款的月利息(大寫;);

五、甲方以轉讓所有貴州省仁懷市趙汝良煤礦公司的股權及所有生產原材料及設備和產品,向乙方提供質押,以保證甲方準時、足額返還利息及本金;

六、抵押權的實現: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的還款期限返還借款給乙方,或甲方被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或因違法被企業部門撤銷,乙方可以與甲方協議以浮動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浮動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乙方與甲方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乙方有權請求當地人民法院拍賣、變賣該浮動抵押財產,用於抵償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該浮動抵押財產折價拍賣變賣後,其借款超過債券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返還乙方所提供的全部借款爲止;

七、本協議達成上述條款,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不得違約,本協議根據許家文和韋永軍的《股權轉讓協議書》爲依據,韋永軍保證股份轉讓協議書真實性原件或複印件蓋鮮章。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對守約方因違約而遭受的經濟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4條規定支付違約金;

八、甲方提供的夫妻身份證複印件和仁懷趙汝良煤礦所有合法手續及許家文和韋永軍的《股權轉讓協議書》原件(複印件蓋鮮章);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功時乙方可以採取司法途徑進行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2

貸款方:____ (單位或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借款方:____ (單位或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保證方:____ (單位或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借款方爲進行____ 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由____作爲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____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爲月息千分之____ ,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 年零____ 個月。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 貸 款 金 額

第一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第二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第三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3.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間利率

第一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第二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第三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 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____萬元,期限爲___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結息日”指每季最後一個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爲違約的期間。

1.1.8 “項目”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

1.1.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項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 “項目資本金”指在__________________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 “擔保性文件”指爲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爲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__________________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預備費用於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__________________公路項目建設。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爲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爲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爲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餘額和佔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後一天)。

4.3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覈;

5.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 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

6.3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_______天徵得貸款人的同意,並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爲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分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萬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後,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 借款人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

a.___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車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0 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後,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於______萬元。

6.13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併歸還。

6.14 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5 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爲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爲下一個公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 賬戶監管

7.1 爲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託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 賬戶監管包括:

7.2.1 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於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並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爲止

7.3.1 開立於______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餘額不得低於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

7.3.2 開立於______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第7.4條規定的支出

a.項目完工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d.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 開立於______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並享有______天的寬限期。

7.4 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 項目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項目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後(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 貸款人對爲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採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爲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 在項目建設期間內,___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2 當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於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 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爲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______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並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 項目建成後,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___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 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__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後__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並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註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覈、確認;

9.5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 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並採取措施加以防範,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7 允許貸款人及其委託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 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並在作出決定______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後實施;

9.9 借款人變更註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後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後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1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 貸款人承諾

10.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 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 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1.2 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並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 保險

12.1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爲_______險、_________險、______險;保險餘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並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爲止。

12.2 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爲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爲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於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______的利息。

13.4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爲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爲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

13.7 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____________公路收費權。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13.9 貸款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並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9.1 收到借據後,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3.9.2 無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 通訊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採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採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後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爲送交時間。

15.3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爲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其他

16.1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

貸 款 人: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資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爲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以後,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延長。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於________________.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合同簽訂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爲________.每季結息日當日,按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檔次利率確定下一季借款利率。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劃出資金之日起計息,按____(______月/季)結息,結息日爲____________________(每______月的20日/每季度末______月20日)

3.首次付息日爲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如付息日非乙方工作日,則順延至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屆滿時,當次利息與本金一併清償。

第四條 還款方式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還款方式:

(1)甲方分期償還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後,甲方一次性償還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爲收款賬號並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以後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還款金額)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第五條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六條 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借款的擔保方式爲____________,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爲___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第七條 甲方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

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八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於轉股、改組、合併、分立、合資、合作、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或者作爲本合同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擔保。

8.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後七個日曆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於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同意。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借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收取辦法爲:__________________.

3.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爲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後,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5.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公證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證本合同內容的,另外一方應當同意,公證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約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六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5

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願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於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願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於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爲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萬元月息________元,乙應於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屆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並按利率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乙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契約的履行。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6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________需要。

三、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月利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借款方自願將 房產作爲借款抵押。

七、違約責任: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自願將抵押房產抵還給出借方,房產歸出借方所有。

八、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________________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 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經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 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用於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的利息,並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爲,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8

外匯抵押人民幣貸款借貸合同 

合同編號: 年 月 日 

借款人名稱: 

所: 

法定代表人: 

話: 

郵政編碼: 

貸款人名稱: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根據

的需要,向乙方申請外匯抵押人民幣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 甲方提供外匯抵押人民幣貸款。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期限如下: 

目 

類 

額 按當天牌價買入價 

計算(大寫):

(小寫): 

途 

限 

第二條 利息。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與用作抵押的外匯互不計息。 

第三條 用作抵押的外匯幣種爲

,金額爲(大寫)

,(小寫)

。 

第四條 抵押外匯的來源爲:

第五條 開立賬戶。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存、貸款賬戶,用於辦理用款、還款等。 

第六條 借款使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應按用款計劃,在約定的用款日前 個營業日內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甲方提出“用款單”後 個營業日內按用款計劃將貸款按額放出,轉入甲方賬戶。甲方用款計劃如下: 

額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第七條 抵押外匯的使用權。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抵押外匯的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第八條 還款資金來源。甲方用下列資金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 

1. 

2. 

3. 

4. 

第九條 還款計劃。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按期按額歸還所借人民幣本金,不得提前歸還借款。具體還款計劃如下: 

金 

1. 年 月 日

萬元 

2. 年 月 日

萬元 

3. 年 月 日

萬元 

4. 年 月 日

萬元 

第十條 退匯。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退還甲方用作抵押的外匯,不受匯率變動影響: 

1.在甲方按期按額歸還借款後 個營業日內,乙方將甲方用作抵押的原數額外匯全部退回給甲方。 

2.根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二項的約定,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後,應在 個營業日內將同額抵押外匯退回給甲方。 

3.根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項和第六項的約定,乙方在處置抵押外匯以抵償所欠貸款後,如抵押外匯還有剩餘,應將剩餘外匯在處置外匯後 個工作日內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貸款監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瞭解、監督、檢查甲方的借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除國家有明確規定外,甲、乙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任何一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需要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就變更、解除本合同後的權利、義務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合同解除後,甲、乙雙方已佔用對方的人民幣和外匯資金應返還給對方。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外匯不能列入破產清算範圍。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按期按額向甲方提供貸款,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因乙方的遲延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乙方還應給予賠償。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收取 %的罰息。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需要其它金融機構協助執行的,可 商請其它金融機構代爲扣收。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期按額償還借款,也未和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按銀行規定收取 %的罰息,並可以從甲方賬戶中直接扣收貸款本息和罰金,或者根據逾期貸款金額和罰息數額,以任何方式處置相同數額的抵押外匯,以抵償甲方所欠借款。 

4.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貸款,除應及時退回抵押外匯外,還應根據收回貸款的數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天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時,還應給予賠償,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6項的情況時除外。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解除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給予賠償,對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應當繼續履行。 

6.甲方因經營管理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或被宣告解散、破產,無力向乙方償還借款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貸款,並可以任何方式處置抵押外匯,以抵償不能收回的貸款。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退匯,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9

貸款方________與借款方________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借款方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萬元。用於_________項目,借款實際發放額,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以借據爲憑,並作爲本合同附件。

二、貸款方在國家信貸計劃和本合同條款規定之內,根據借款方按工程進度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及時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借款方工程進度的資金需要。如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時供應資金,要根據違約金額和天數給借款方計付違約金。借款方違反規定,擅自改變用款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50%的罰息並如數追回。

三、借款期限定爲____年____月,從放出貸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體用款和在此規定期限內分次或一次償還時間和金額以借據爲憑,並做爲本合同附件。利率按項目借款合同期限確定月息爲____‰,按季收取利息。貸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20%,並按逾期後的利率檔次重新確定借款利率。

四、借款方保證按期用________資金,償還全部借款本息。貸款逾期未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收貸款,必要時,貸款方可從借款方賬戶中扣收。借款單位在其他銀行還有存款賬戶的,可商請該行代爲扣款清償。

五、借款方按照銀行抵押貸款辦法規定,願以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貸款新增的固定資產充當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貸款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作爲借款的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足夠代償借款的財產。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保證方同意連帶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必要時,由貸款方從保證方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六、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須按時向貸款方報送有關工程進度,貸款使用情況及統計報表和資料。貸款項目竣工、驗收和審查決算時,要有貸款方參加。

七、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借、貸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協議,並經保證方同意,做爲合同的補充部分。

雙方協議的附加條款: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經簽字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份,報送_______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10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又稱借貸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爲定期借貸合同、不定期借貸合同、短期借貸合同、中期借貸合同、長期借貸合同。按合同的行業對象不同,可以分爲工業借貸合同、商業借貸合同、農業借貸合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標準版借款合同範本1

貸款人:借款人: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在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期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與用途以借款借據爲準。

第二條借款期限: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約定爲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當筆貸款時國家利率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借據爲準.

第四條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爲按月預付息,逾期付息視爲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

第五條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擔保人同意後,由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利率按前約定利率計。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據所約定的利率另加收_0.3_%/天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的,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3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4、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貸款人對未超半個月的借款提前歸還的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實際天數加收5日的利息。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4)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5)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爲的;(6)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6、借款人所提供的擔保應在本合同貸款人權利消滅前保持應有的擔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擔保失去擔保作用或保證人發生本合同第六條(一)之5中相同或類同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1、按逾期罰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第七條合同的履行:借款人應提供最少二個賬戶,貸款人將借款劃入該賬戶之一時即視爲貸款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第八條合同的成立、生效: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2、借款人應爲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擔保。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借款人未爲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抵押擔保,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附則

1、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已將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均在訂立前進行了充分磋商。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版借款合同範本2

貸款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版借款合同範本2

乙方提出的創業方案和項目,甲方已經審查批准,同意給予創業基金貸款(以下簡稱貸款),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元,發放給乙方,專用於幫助乙方創業。

第二條本款爲無息貸款。

第三條貸款期限

乙方對貸款使用期限爲_______年,貸款期限自簽訂貸款合同之日起計算。貸款本金分兩次發放,第一次從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位,第二次在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到位,每次發放金額各佔貸款總額的50%。簽訂合同_______年之日歸還貸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歸還貸款本金,將由擔保方即丙方負責還款。

第四條乙方保證將貸款用於經甲方批准的創業項目(專款專用),在收到貸款_________個月內,開展項目運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實提供一次貸款使用情況報告或項目進展情況報告;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甲方可以委託項目所在地團委對項目進行監督、協調)。乙方有按期歸還貸款的義務,對項目運作經營負直接責任。

第五條甲方應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按期按合同規定數額向乙方提供貸款。甲方有對乙方的經營進行監督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丙方用其工資對乙方貸款進行擔保,並對乙方的行爲負連帶責任。

第七條罰則

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開展業務,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他資料不真實,或者有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行爲,甲方將向乙方發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後,乙方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不能糾正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發放的全部貸款,並要求乙方按商業貸款計算利息(時間自收到貸款之日開始計),並收取每天貸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如乙方在發生上述情況時拒不執行合同,甲方可依據情況,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且將由丙方承擔歸還貸款本金、商業利息和罰金,若丙方拒不執行,將接受經濟、法律、行政的處罰。

第八條合同生效前提條件和生效時間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認可的國家公務員或財政全額列支事業單位人員即丙方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擔保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合同自三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經甲方批准,不可延長貸款期限和更改經營項目,如違反合同規定,將按照合同第七條處罰。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本合同的條款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和丙方,並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和丙方,並就合同解除後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五)在規定貸款時間內,乙方因不可抗力發生改變經營方式、出兌或停業等情形時,乙方應歸還貸款本金,若乙方不能還款,應由丙方負責還款,違約責任見第七條。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兩方,否則將按惡意違約處理,按第七條罰則處理。

第十條本合同後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擔保合同相牴觸時,由甲方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11

債務受讓人(以下稱甲方):_____

住所(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

住所(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債務轉移方(以下稱丙方):_____

住所(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爲妥善解決乙、丙雙方的債權債務問題,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依法達成如下債務轉移協議:

一、三方同意將乙、丙雙方於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訂立的編號爲的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確定的丙方對乙方的債務轉移給甲方承擔。

二、本協議轉移的債務包括借款合同中丙方未履行的全部債務。

三、甲方承諾:

(一)根據借款合同及其附件甲方已確知丙方在借款合同項下對乙方的所有債務,並自願接受丙方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和義務,甲方成爲借款合同的借款人。

(二)在本協議生效前辦妥擔保合同重新確認手續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及保險等需要變更的其他事項。

(三)甲方與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協議或債權債務均與本協議無關。本協議生效後,甲方不應以其與丙方之間、與任何第三方之間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債權債務的無效、撤銷或解除爲由,拒絕履行本協議。

(四)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過錯爲由,拒絕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四、本協議生效後,乙方不再向丙方主張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

五、如本協議無效或被撤銷,則丙方仍繼續按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履行義務。

六、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訴訟,均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七、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加蓋公章並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後生效。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十、本協議附件:

(一)甲方貸款證複印件

(二)甲方經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年檢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12

甲方(貸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元人民幣整。

第二條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爲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計算。

2、利息支付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條還款方式

1、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還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條約定方式返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返還利息及本金。

第七條保證條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甲方提供抵押擔保,如乙方到期不能還款,甲方可直接拍賣該抵押物並就拍賣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間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還本息的,按應返還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13

借 款 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地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開戶行:

賬 號:

貸 款 人: 法定地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鑑於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1幣種:人民幣。

1.2金額(大寫):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於 。

第二條 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利率執行(含相關手續費):月利率2.5%。

2.2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爲:□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 3利息的計算

2.3.1 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餘額×貸款天數×日利率。

2.3.2 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20%,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20%;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後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第三條 貸款的發放與償還

3. 1借款人以本貸款人名義在委託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賬號: ,作爲貸款人發放貸款的賬戶。

貸款人審覈確認借款人證件、借款合同、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無誤後,最晚於次日將貸款支付到帳。

3.2借款人的提款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並應符合下列放款計劃。

3. 3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准、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准或登記等手續持續有效;

(2)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如有)已生效並持續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 4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爲準。

3. 5借款人應按第1.3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爲準:

3.6提前歸還貸款的,仍按約定利息支付。

3.7借款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應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在借款人財產範圍內繼續履行已借款項的還款義務,若借款人無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於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權處分抵押物和質押權利,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

第四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4.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4.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5.1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複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5.2 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借款人的義務

6.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6.2 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6.3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6.4 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於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並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6.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採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併(兼併)、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6.6 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採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2)爲第三方提供保證,並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3)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4)借款人涉及違法活動;

6.7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於: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採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爲;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並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八條 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並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6.6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爲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爲且經貸款人催告後仍未予以糾正。

第九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9.1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並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9.2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爲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9.3 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爲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爲向有關單位通報,並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十條 扣劃約定

10.1 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託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於清償。

10.2 扣劃後,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餘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0.3 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後的餘額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複利,再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後的餘額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複利。

10.4 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的債務幣種不一致的,按委託銀行在扣劃日公佈的匯率折算爲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印章後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本頁以下無正文。

借款人:                         貸款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簽署日:年 月 日

(合同範本不適用於實務,建議在有類似實務時諮詢律師)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14

貸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購買第一條所述房產(下稱“抵押物”),願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甲方申請借款,並自願將該房產作爲向甲方借款的抵押擔保。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將該房屋作爲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抵押物,並同意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房屋按揭貸款,作爲乙方購置該房屋的部分資金。爲明確各方權責,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下籤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產情況  房產地址:______________區的商品房商鋪;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購房總價款:_______元;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商品房預售合同號(或房地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貸款與用款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貸款專項用於購買本合同所列上述之房產;貸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將該貸款以支付購房款的名義全額轉入售房者的賬戶。

二、貸款期限共____個月,從貸款發放之日起算,貸款發放日以“借款借據”記載的銀行出款日期爲準。

三、乙方滿足以下條件,甲方將向乙方發放貸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產證》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於購房款總價__%的首期款項;

3、乙方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4、已辦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續,並將甲方列爲保險利益的第一優先權人;

5、本合同已經生效,乙方已填寫了借款借據;

6、已辦妥抵押物的登記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

7、乙方已在甲方處開立還款賬戶;

8、甲方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三條利率及計息方式

一、本合同項下人民幣利率按貸款發放日國家公佈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執行,當前貸款利率爲月___‰(年___%),貸款利息從貸款發放日起按月分期計收。

二、根據國家利率管理規定,貸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內(包含________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利率不作調整;貸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的,遇到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將從次年的____月____日起,按國家公佈的個人住房貸款相應期限檔次利率執行,並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還款額。

三、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遇國家調整貸款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並應適用於本合同項下借款時,甲方有權按調整後的利率和方式計算利息,並在調整當月通知乙方。甲方執行本條規定不視爲對本合同的修改或變更。

第四條還款

一、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前在甲方開立還款賬戶,並於每月還款日前在該賬戶內存入足以償還當期還款額的存款,專項用於償還貸款本、息。乙方並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每月還款日從該賬戶劃收當期還款及或欠款。

二、乙方應從貸款發放日起,按月分期(每月爲一期)償還貸款本、息,還款日爲每月___號,乙方還款總期數爲____期。

三、乙方選定按第___種方式按月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1、第一種方式:等額本、息償還法  合同本金215;月利率215;(____月利率)貸款期數____月還款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第二種方式:等額本金償還法  合同本金____月還款額__________________當期未償還本金;月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

3、第三種方式: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貸款逾期。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國家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罰息。  貸款逾期後,乙方必須儘快補足,通知並同時向甲方支付逾期罰息,否則甲方有權持續計收罰息並計收復利。

第六條提前還款

一、貸款發放後,乙方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但須至少提前____日並不可撤銷地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二、提前償還部分貸款金額不得少於人民幣一萬元併爲其整數倍,且應先償還當期還款,再償還部分貸款。

三、乙方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爲對甲方的補償。

第七條抵押

一、在本合同簽訂後,應及時辦理合同公證、抵押物的抵押備案手續或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房屋所有權有效證件、抵押備案證明或他項權證必須交由甲方保存,直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清償完畢爲止。

二、乙方按期或提前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後,抵押關係終止,甲方應在日內將抵押物的所有權有效證件及有關文件交還乙方,並出具書面證明交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三、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在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相當於抵押物價值減少部分的本、息。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又不提前清償等值的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全部貸款本、息。

第八條保險

一、乙方應向雙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爲抵押物購買財產險,並將甲方列爲保險利益的

第一優先權人,投保金額應不低於貸款本金額的105%,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保險單正本交由甲方保存。

二、抵押物如發生損毀等保險範圍內的損失,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金優先用於償還甲方的貸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在乙方還清貸款本、息之前,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爲接受賠償金的代表人和支配人,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賠付甲方的貸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三、在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乙方中斷保險,甲方有權代爲投保,一切費用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歸還貸款本、息、並支付本合同約定的費用;

二、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貸款有關的文件資料,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虛假的或隱瞞重要事實的材料;

三、有權隨時瞭解、查閱和索取乙方各種經營活動、財產狀況及乙方涉及的重大法律糾紛的文件資料等(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所有開戶銀行、帳號及存、借款餘額情況、銀行進帳單)。甲方承諾對上述資料予以保密;

四、有權監督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授信款項;

五、有權依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從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銀行賬戶中劃收乙方應償付的貸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六、對乙方逃避甲方監督、拖欠貸款本息、提供虛假資料、虛構借款用途、違約或違法使用授信的,有權實施信貸制裁,有權通過新聞媒介實行公告催收;

七、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貸款金額及應付利息:

(一)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十條第三、四、五、六、七、八款約定的義務,或故意阻礙甲方行使、實現本合同約定的權利,或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九、十款約定的義務持續10個工作日以上的;

(二)乙方涉入或將要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糾紛將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三)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糾紛而危及甲方債權的實現的;

(四)乙方發生重大變故,致使其缺乏償債誠意、償債能力受到嚴重損害的或喪失的;

(五)乙方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將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取得貸款;

二、抵押期間,有權繼續佔有、使用抵押物;

三、抵押期間,轉讓抵押物的,應當通知甲方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抵押的情況;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甲方並且出租期限不得長於授信期限,出租期限長於授信期限的,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抵押物拆遷的,應當通知甲方;贈與抵押物的,應當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對抵押物處置的其他約定。

四、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詳實的一切與貸款有關的文件及資料,並保證有關文件及資料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之處;

五、乙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和已設定抵押等情況的;

六、乙方應主動(並非必須接到甲方通知時)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七、乙方應辦理該房屋有關權證及抵押登記手續、購買財產保險等;

八、積極配合甲方對其資金使用、消費和經濟收入等方面進行監督;

九、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經濟收入、資產轉讓等重要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十、如發生對其正常經濟收入構成威脅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財產狀況的惡化等,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項下費用的承擔  

甲方承擔的費用有以下幾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擔的費用有以下幾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同生效後,甲方無故不發放貸款,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三、乙方未能按時還款即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逾期不糾正的,甲方有權採取下列但不限於下列措施:

1、發放的貸款均視爲到期債權,並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的貸款債權;

2、按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加收計收罰息,並對未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3、有權依法處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不足部分仍有權向乙方追償;

4、甲方有權從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銀行賬戶中劃收全部債權本、息和費用。若該賬戶的幣種與債權幣種不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處理:  □按當日匯率折算成債權幣種以實現債權;  □其他。

5、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其他任何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並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或抵押登記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本金、利息、複利、罰息及所有其他從屬費用結清之日終止。

二、乙方如要求展期,應於到期日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查同意展期,並由雙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乙方繼續承擔抵押擔保責任,本合同項下貸款才相應展期;否則作逾期處理。在簽訂展期協議前,本貸款合同繼續執行。

三、本合同生效後,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本合同有特別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第十四條公證  

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  

□本合同若經公證機關公證爲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債務人未能按期清償所欠甲方的債務本、息和其他從屬費用或乙方有本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情形時,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合同雖經公證機關公證,但甲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

2、在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

3、仲裁方式,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各方確認:_____________銀行總行有權直接或授權任何機構取代甲方處理因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糾紛。

第十六條乙方的特別陳述

一、乙方承諾並保證簽訂本合同已得到其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該房產發生繼承、遺贈等法律行爲,本合同對乙方所設定的義務對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依然有效。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擔保合同、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附件  等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項下甲方經辦人爲: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當事人及有關機關各執___份。

第十八條符號的意思表示  在□裏打√表示選擇該選項。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個人版) 篇15

借款合同

出借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保證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出借人和借款人、保證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金額3,200,000,000元(大寫:叄拾貳億元整)。

第二條 借款用途

借款人借款將用於補充借款人流動資金。未經出借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爲壹年,借款期限自年月起至年5月止。款項出借具體起始日以出借款項全額到達借款人指定賬戶之日起算。

第四條 借款利率、罰息利率和計息、結息

4.1借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年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壹年期)執行。若借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調整的,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相應調整。

4.2罰息利率

4.2.1借款人未按合同用途使用借款的,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4.2.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逾期的罰息利率爲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4.3計息

借款利息自借款轉存到借款人賬戶之日起計算。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按日計息,日利率=月利率/30=年利率/360。如借款人不能按期付息,則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4.2.2款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4.4結息

4.4.1結息時,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計算利息。

4.4.2本合同項下借款利息按季度結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年利率計算,結息日固定爲每季(每三個月)末月的20號(遇非工作日相應順延),首個結息日爲20__年8月20日,結息日當日利息計入當期利息;本合同項下借款最後一期結息日爲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全部歸還之日,利隨本清。

4.4.3付息日(即利息應到出借人指定的賬戶之日)爲結息日當日,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每期應支付的利息額=借款本金餘額×年利率%×計息天數/360。

4.4.4借款到期時,借款人一次性償還借款本金及剩餘利息,借款到期日如遇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計入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利息。

第五條 借款的發放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出借人應將借款全額打入借款人指定賬戶。借款一經達到借款人指定賬戶,即視爲出借人已經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借款人指定賬戶信息爲:

賬號:

戶名:

開戶行:

第六條 還款

6.1還款原則

6.1.1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還款按照下列順序,並結合利隨本清的原則償還:

支付應付違約金;

利息;

借款本金。

6.2付息

借款人應在付息日/借款到期日向出借人支付當期利息,款項打入出借人指定的賬戶。付息前,由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相應金額的發票。

6.3償還借款本金

在借款到期日償還借款本金,款項打入出借人指定的賬戶。

6.4提前還款

借款人可提前還款付息,提前還款前需結清實際借款期間的利息,提前還款借款人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借款的擔保

7.1擔保方式

7.1.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爲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7.1.2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或承擔責任,出借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在被擔保債務的範圍內履行清償上述相關款項的義務而無須先追償借款人。

7.1.3保證人保證在接到借款人書面通知書後3個工作日內按照借款人的要求將相關款項支付至借款人屆時指定的銀行賬戶。

7.2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保證人擔保的債務(即“被擔保債務”)範圍包括:

7.2.1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應向出借人履行的所有義務、責任。

7.2.2借款人未履行其在《借款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責任而給出借人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間接損失。

7.2.3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所有因借款人的義務、責任產生的應向出借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它應付費用。

7.2.4借款人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由於借款人違反本合同而發生的所有費用、支出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評估費、翻譯費等。

7.3保證期間

保證人對擔保範圍的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期間爲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被擔保債務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8.1借款人的權利

8.1.1有權要求出借人按合同約定提供借款;

8.2借款人的義務

8.2.1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擠佔、挪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借款資金直接或間接進行股票市場、期貨市場及其它資本市場投資;

8.2.2借款人應按照出借人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向出借人提供上季度末的資產負債表、截至上季度末的損益表,並於年度末提供當年現金流量表,並且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8.2.3應積極配合並自覺接受出借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8.2.4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還本付息;

8.2.5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以逃避對出借人的債務;

8.2.6在未還清出借人借款本息之前,未徵得出借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8.2.7本合同項下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爲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押財產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借款人應當及時通知出借人,並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8.2.8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變更等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出借人;

8.2.9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變更股東、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等足以影響出借人借款債權實現的行爲,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出借人,並按出借人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及擔保;

8.2.10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如發生停產、歇業、被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情形,且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均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並按出借人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及擔保;

8.2.11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九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9.1出借人的權利

9.1.1出借人有權收取任何依據本合同發生的借款人應付出借人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等;

9.1.2出借人有權取得擔保人以連帶責任保證方式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擔保。

9.2出借人的義務

9.2.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提供借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9.2.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財務資料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商業祕密應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保證人的權利和義務

10.1 保證人出現如下情形之一者,出借人認爲可能影響保證人的擔保能力的,保證人應當按照出借人要求增加或更換擔保條件:

10.1.1 保證人發生重大財務虧損、重大資產損失或其他財務危機。

10.1.2保證人發生合併(或兼併)、分立、重組、合資(或合作)、產權轉讓以及股份制改造等變更事項。

10.1.3保證人發生停業、被吊銷或註銷營業執照、申請或被申請破產、解散等情形。

10.1.4保證人股東發生變更,或保證人的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公司經營或財務方面出現危機。

10.1.5保證人與其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公司之間發生重大關聯交易,影響保證人正常運營的。

10.1.6保證人發生對其經營或財產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後果的任何訴訟、仲裁或刑事、行政處罰的。

10.1.7保證人在簽署本合同或出具保證書時隱瞞了自身承擔保證責任的實際能力,或未獲得有關機關的授權。

10.1.8 保證人怠於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債權,或以無償、明顯低於市場價格或其他不適當的方式處理其自有財產、提供服務,或以明顯高於市場價格或其他不適當的方式收購第三方資產或接受服務。

10.1.9保證人發生其他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違約情形

11.1.1借款人的違約

未按雙方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轉移資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經營和財務狀況惡化,無法清償到期債務,或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且已經影響或損害出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所負的任何其他債務已嚴重影響或可能嚴重影響本合同項下對出借人義務的履行;

在合同有效期內,實施承包、租賃、合併、兼併、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經營方式或轉換經營機制的行爲,且已經嚴重影響或損害出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出借人認爲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且未按出借人的要求提供其他擔保措施的;

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義務。

11.1.2保證人出現以下情形,借款人未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的擔保,視爲借款人違約:

保證人發生變更股東、承包、租賃、合併和兼併、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破產、撤銷等情形,足以影響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

保證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的;

保證人喪失或可能喪失擔保能力的;

本合同約定的保證人其他違約情形。

11.2違約救濟措施

出現上述違約事件,出借人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1.2.1按借款本金的0.5‰/日向借款人收取違約金。

1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對借款人挪用的部分,按罰息利率和結息方式計收罰息。

罰息=挪用金額×借款利率×(1+100%)×挪用天數/360

挪用天數自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借款被挪用期間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11.2.3對借款人未按時支付的借款本金或利息(包括被出借人宣佈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息)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和延遲支付天數計收罰息。應收罰息=借款人當期應付本息×借款利率×(1+100%)×延遲天數/360。

11.2.4要求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的擔保。

11.2.5行使擔保權利。

11.2.6上述違約情形在30日內未消除的,出借人有權宣佈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和保證人立即償還本合同項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債務的本金、利息、費用。

第十二條 保密

12.1各方對本協議內容以及因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所知悉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各方應採取必要措施使其員工或其所聘請的專業顧問遵守本協議的保密條款。

12.2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條款的效力。如協議被宣佈無效、解除、中止或終止,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14.1本合同經出借人、借款人和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陸份,各方各執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爲《借款合同》之簽字頁,無正文)

出借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