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出資協議書(樣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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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我們各股東經過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協議如下: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出資協議書(樣式二)

一、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爲“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被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准的爲準。

二、公司主要經營

行業。公司住所擬設在

樓(房)。

三、公司股東共

個,其中自然人

個,企業法人

個,社會團體

個,事業法人

個,國家授權的部門

個。分別爲:

),現住

,身份證號碼

)公司,住所在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爲(

  )。

)學會(協會、聯誼會等),住所在

)團體法人編號爲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四、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

萬元。各股東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爲:

)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萬元。

)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方式出資

萬元。

五、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後,應當在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後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

六、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

七、股東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八、全體股東同意指定

(指股東)爲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爲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九、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

辦法承擔。

股東簽名、蓋章:

簽訂協議地點:

簽訂協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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