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精選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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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1

甲方(特許方): 服裝有限公司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精選27篇)

乙方(受許方):

第一章 總 則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 品牌系列服飾授權乙方在 省 市 街道(以店鋪爲中心半徑 公里,商場專櫃除外),獨家特許經銷的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授權許可

1、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指定範圍內獨家經營甲方品牌系列服飾,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乙方經營的範圍內不得另行設立經銷商,但是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經營,甲方有權另行安排。

2、本合同中許可權指甲方同意乙方以全資形式,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開設專賣店,且只以零售方式獨立經營。

3、許可權不包括:製造、批發、郵購、寄賣及任何形式的直銷、傳銷或推銷等許可權範圍外的權利。

第二條 合同保證金

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應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向甲方交納合同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作爲履行本合同書之保證金,本合同以乙方支付保證金爲成立的必需條件。

第三條 供貨價格

1、 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的品牌系列產品只能在雙方約定的市場區域內銷售,乙方同意甲方以下二種價格方式供貨

A,供貨折率爲甲方所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統一市場零售價的 起供貨(特價類貨品及輔料除外) 。

B,甲方按指定的供貨價供貨給乙方。

2、上述甲方的二種供貨價格均爲不含稅價格。

3、甲乙雙方終止協議後乙方不得將存貨退回,且甲方不負責所有之經營管理的投入費用。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經營性質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實行獨立覈算、自負盈虧並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雙方約定自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 天內乙方必須保證店鋪開業,如逾期,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條 品牌使用

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使用專賣店的名稱。

2、乙方經銷點選址在 市 街 號,營業面積爲 平方米。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變更店鋪地址及面積或開設新的經營場所均屬違約行爲。

3、乙方從甲方所獲得的特許經營權不得私自轉讓買賣,對於乙方私自轉讓特許經營權而開辦的經銷點,甲方不予承認,視爲乙方違約,並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

4、乙方經銷點內只能專賣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及與商品有關的配飾品。乙方從甲方所進貨品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銷售,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售其它區域市場,否則視爲違約。

5、甲方品牌的商譽系甲方無形資產,乙方在本合同期內須維護甲方品牌的商譽。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品牌商譽的行爲,對甲方品牌商譽的宣傳須限定於本合同所指定的專賣區域內,不得侵害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標專用權,否則將被視爲違約,並向甲方賠償一切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轉向(如資產重組),需向甲方申報並獲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實施,否則視爲違約。

第三條 店鋪裝修要求及貨架款返還

1、店鋪確定後,爲配合品牌形象的全國統一,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平面圖,甲方負責店鋪形象,裝修圖紙等設計工作,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和規定進行店鋪裝修。乙方必須在設計圖紙確認後先支付貨架全款。

2、乙方同意由甲方全權爲乙方安排配置的貨架、模特、燈具,許可經銷名稱的招牌字樣(以下簡稱“傢俬用品”)有關項目、型號、數量等由甲方決定。 乙方負責傢俬用品的運輸,安裝費用以及日常維護,翻新和增補,所需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3、合同期內,乙方如因經營需要對營業場地作整體或局部的裝修、翻修,需經甲方審批後按設計圖紙嚴格實施。

4、貨架款返還:

A,甲方所提供貨架的貨架款,甲方分三年三次返還,第一次返還30%、第二次返還30%、第三次返還40%:第一次返還在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一年後,且乙方在這期間沒有任何違約行爲及終止合同,第二次在滿二年並沒有任何違約行爲及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給予返還,第三次在滿三年後並沒有任何違約行爲及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給予返還。

B,乙方在甲方審批確定的重點拓展區域的地級市開設面積120平方米以上的專賣店,按照加盟政策規定裝修且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可向甲方申請分兩年兩次各返還50%貨架款,未經批准的地級市,縣不享受此政策優惠。

C,上述返還均爲到期日後一個月內,甲方把款項打進乙方在甲方公司開設的帳戶中,並用作衝抵當季貨款。

第四條 關於商標及商品

1、乙方發現假冒的商品,或者他人使用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爲公司、商店或商品名稱並足以造成誤認的,應該及時通知甲方,並主動協助甲方調查取證,不得擅自採取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行爲。

2、乙方不得製造存儲、經銷,隱匿假冒的商品,也不得爲上述行爲提供任何幫助和便利。

第四章 市場拓展

1、乙方如開新店甲方應給予支持及跟進拓展。

2、乙方未經甲方許可而私自向其他市場供貨,開發任何形式的專賣店或批發網點均屬違約行爲,甲方不予承認。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章 物流管理

第一條 貨品訂購

1、甲方以鋪貨形式向乙方店鋪提供產品,爲保證專賣店的品種齊全之形象。所配貨品基數及品種乙方全部不得更改,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申報補貨。

2、乙方可在甲方不定期舉辦的訂貨會訂貨,乙方必須在訂貨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訂貨金額的20%訂金才能得到入貨保證,否則甲方不保證乙方所訂貨物之數量。乙方所支付的訂金在該批訂貨最後一批貨品發貨時轉作貨款支付。

第二條 貨品運輸

1、爲使貨品能快速、安全、準確運抵乙方銷售市場,原則上要求乙方親臨甲方提貨。如乙方不能親臨提貨,乙方可指定相關的貨運單位並授權甲方人員辦理託運手續,但甲方人員不承擔運輸風險及費用,發貨數量以甲方的出庫單及指定的物流公司開具的託運單爲準,乙方在收到貨物後24小時內核查,並親自或授權其他人在託運單上簽收確認,否則,如有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2、退換貨方式:

A、質量問題:乙方收貨後,如發現質量問題,以傳真格式三天內通知公司業務部,如當時不通知則視爲正品,如有損壞公司概不負責。並在10天內返回(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爲準),甲方應予無條件換貨。

B、串號問題:乙方收貨後在三天內提出異議,逾期甲方有權不受理。

C、退換:乙方可以在合同約定的退換率內調貨(在非質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碼累計不得超過5件)。期限一個月(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爲準)返回的貨品必須完好無損(含吊牌)無污漬,不影響貨品的再銷售否則甲方有權不受理。

第三條 貨款支付方式

不論是由甲方配給乙方專賣店的貨品基數或者是乙方自訂之貨品,甲方每次出貨給乙方,乙方必須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先行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在確認收到款後,三天內安排發貨給乙方。

第四條 貨品包裝

乙方從甲方購置的貨品,每件服飾均免費配送塑料外包裝袋。

第五條 價格及促銷管理

1、必須按甲方所規定的中國境內統一零售價進行售賣甲方貨品,不可以自行上浮價格。如甲方查出乙方有上浮甲方規定的中國境內統一零售價,則視爲乙方違約,並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

如乙方因銷售情況所需對甲方貨品進行打折處理時須向甲方提出申請及處理方案,經甲方批准後方可實行,否則視爲違約。

2、甲方公司進行統一的促銷活動時,乙方必須按甲方相關陳列要求對店鋪進行佈置,並在促銷活動結束後對甲方相關意見反饋表進行認真填寫回傳。

3、乙方店鋪自行開展促銷活動時應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方可執行,相關陳列宣傳品必須是由甲方公司統一設計。

第六章 培訓支授

1、合同簽訂後,乙方可選派有關人員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接受培訓,受訓期間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投入運營後,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店鋪做員工培訓,指導有關物流管理、賣場陳列、信息及財務管理等。

2、甲方人員在乙方店鋪工作,乙方須負責安排甲方人員的伙食及住宿。

第七章 信息管理

第一條 報表制度

1、爲使甲、乙雙方及時掌握市場動態及貨品進銷存信息情況,乙方須每日向甲方報告銷售報表。另外,甲方不定期對乙方所存貨物進行一次盤點,如乙方不及時提供相應報表,甲方則取消對乙方的各項優惠待遇,甚至終止合同;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每月定期的財務覈對工作,並將覈實結果於收到甲方覈對報表之日起三天內傳真至甲方財務部。

第二條 商業信息

乙方不得隨意泄露專賣店的銷售情況、庫存資料及甲方所提供的文件、傳真、圖片、電子郵件、宣傳資料及培訓手冊等,否則屬違約行爲。

第八章 廣告事宜

1、甲方在媒體上自行設計、發佈的廣告,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資料、手冊,數量由甲方確定。如乙方有超額部分需求,則由甲方以成本價提供給乙方。

3、乙方根據經銷點所在市場狀況,由甲方負責設計,發佈的廣告或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策劃及實施的活動,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章 商業祕密的保護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所指的商業祕密

1、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

2、甲方的各類傳真、圖片、通知、信函及電子郵件、宣傳及培訓手冊,各類數據及分析報告等。

3、甲方的生產、銷售網絡。

4、甲方未推向市場的服裝款式、促銷方式等。

5、其他甲方採取了保密措施,能夠給甲方帶來利益的信息、數據及其他載體。

6、上述內容在任何時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自行使用或者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展示、傳閱或複印。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交國家司法機關。

第十章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乙方續約,需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簽約權。如乙方未按時提出續約申請,甲方有權決定將乙方所在地的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第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一條 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前兩個月,若乙方未書面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

第二條 違約終止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章中的任何一條約定,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2、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第九章約定的行爲,即視爲嚴重違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並且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3、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

(1) 乙方因國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使店鋪消失,而未能在三個月內重新開設經甲方確認的店鋪的;

(2) 乙方的股權轉讓、兼併、分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影響到本合同履行的;

(3) 乙方或乙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欺騙甲方或對甲方實施不正當的行爲且情節嚴重的。

第三條 終止程序

1、甲乙雙方如需終止合同,終止方均應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屬違約,另一方可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2、乙方應於本合同終止之日起7天內,將雙方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文件、手冊、規章、通知、由甲方免費提供的一切陳列用品和美術用品以及其它企

業識別系統等相關企業資料歸還給甲方,同時,乙方應將戶內外廣告招牌、店鋪形象標誌等拆除,並將拆除後的照片提供給甲方。乙方的所有貨架、收銀臺、模特道具以及經銷名稱的招牌等陳列用品及傢俬用品均由乙方自行處理。

3、乙方履行上述2款所列義務後,甲方將乙方在甲方財務系統的貨款及保證金,按合同約定在一個月內無息退還乙方。

第十二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第一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與本合同有關或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未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以將爭議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合同簽訂地是 。

第十三章 法律效力

第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條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的協議以附件的形式作爲本合同的補充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條 雙方在此之前簽署的其它協議合同,凡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一律作廢,本合同所列條款爲準。

第十四章 聲明條款

第一條 乙方清楚地知悉甲方授權的經營範圍及權限。

第二條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就本合同條款向乙方做了說明,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清晰並充分理解。

甲 方: 服裝有限公司(蓋章) 乙 方:(指模)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署代表: 簽署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公司地址: 店鋪地址: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2

甲方:南昌嘉樂時代餐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爲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現就甲方“嘉樂漢堡連鎖餐廳”特許經營權授權乙方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文本名詞釋義

1、 知識產權:特指“嘉樂漢堡”品牌、商標、標誌、商號及“嘉樂漢堡”全套VI視覺系統、“嘉樂漢堡”

經 營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識產權乙方在簽訂合同且經許可有權全部使用;

2、 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3、 嘉樂漢堡餐廳產品:含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的“嘉樂漢堡”系列產品及甲方取得全國連鎖銷售代

理 的其它相關產品。

第二條:連鎖專賣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市 (縣)區,開設“嘉樂漢堡” 連鎖餐廳。

2.2、 在合同執行期間,連鎖加盟店經許可後可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達這些標誌、記號、樣式的標

籤和招牌,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遵循甲方統一的營銷模式,服從甲方統一的規範管理。

2.3、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將甲方授予的連鎖特許權以任何形式轉讓給第三方。

2.4、 本合同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關係;加盟店員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對其勞動

關係,及員工行爲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責任。

第三條:連鎖專賣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在當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合法的登記手續,開辦獨立

的專賣店,或在商場、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經營。乙方自籌資金,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承擔一切經營債務。

3.2、連鎖店應配備有相應的通訊聯絡設施,如電話、傳真或計算機,以便快捷收發相應的商務文件資料。

3.3、乙方連鎖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銷售非甲方的產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

格。銷售過程中,部分產品零售價根據當地市場狀況需要下調的,可報甲方總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①、甲方有權根據全國各地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貨物品種配備方案提供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②、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覈對;

③、乙方如果違反合同規定的自身權利與義務,造成甲方企業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

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及名譽損失;

④、乙方不交納後期服務、宣傳、諮詢等費用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內補交完

畢,否則視同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特許專賣權。

4.2、 甲方的義務

①、嚴格執行“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總原則。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區域範圍內,(2公里範圍內,校區範

圍除外),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權於第二者同樣的經營權;甲方必須保證貨源充足,提供乙方辦店所需相應的文件、資料等;

②、負責隨時提供系列產品供給乙方,並不斷設計開發系列新產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包括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④、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加盟店裝修方案(以電子光盤和彩稿)形式,並在乙方加盟店開業前提統一宣

傳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訓手冊》並指導協助乙方全方位開發和佔領當地市場。

⑥、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銷海報、燈箱片。

⑦、甲方免費提供宣傳單的製作和設計,印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的權利

①、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經營專賣甲方嘉樂漢堡系列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開展系列經營業務;

②、有權擁有加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合法權益;

③、負責加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

④、有權享有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交流等活動,其車旅,住宿、就餐等費用由乙方自行

承擔;

⑤、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2 、 乙方的義務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營運操作規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銷售與服務工作。

②、爲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甲方提供的培

訓手冊及培訓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③、按時向甲方提供營業報告書及財務、貨品庫存報表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商務溝通聯繫;否則視爲乙

方自動放棄權益。

④、乙方按“嘉樂漢堡餐廳”的統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統一裝修設計方案施工,自行承擔裝修費用。 ⑤、乙方自行辦理相關經營手續,合法經營,自主承擔期間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

⑥、乙方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對待,對於全國連鎖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質量問題,但並非在乙方

店內購買,乙方有義務做好解釋及協調上報工作;

⑦、積極參與甲方安排的全國統一促銷及其他活動。

⑧、爲保證產品質量,乙方必須在公司統一採購原材料,甲方有權定期檢查;對損害品牌形象、違反進貨規

定的行爲,將扣除乙方合同保證金。

第六條:連鎖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實行低門檻加盟政策,加盟費 整 (¥元),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每年需提前1個月交納,如15天內未提前交納後期服務諮詢 與宣傳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原則取消區域保護。

6.2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權益保證金(¥元)。此保證金主要是爲了保護總

部的知識產權不被濫用,同時避免加盟店之間產生惡性競爭,以規範完善整個連鎖體系,達成全國所有加盟店共同發展之目的。保證金在乙方合同期滿無息退還。

6.3、 零風險退出機制:甲方全程指導服務乙方的經營活動,對於確實難於改善經營的加盟店有確保加盟商切

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總部可根據乙方申請,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關閉或轉讓。其庫存貨品在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還甲方貨品在驗收後7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貨款退還給乙方。

第七條:供貨、換貨、退貨

7.1、甲方保證提供貨物的品質全部爲合格品,甲方應收到乙方的1-2個工作日內負責將貨發出。

7.2、乙方每次進貨必須以匯款形式匯入甲方財務部指定的帳戶或以現金支付給甲方財務,款到甲方發貨,

運費乙方承付。

7.3、爲保證貨物品種全面性,首批貨物品種配備方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定,後期購貨由乙方自主選擇。

7.4、乙方經營期間在貨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隨時可等值調換其他品種,換貨運輸費由乙方自付;

產品如因質量問題退換,其發生的費用全總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違約責任

8.1、 爲維護“嘉樂漢堡”的全國統一形象,保證售出商品質量,乙方不得擅自銷售其它產品;合同簽訂日

起,乙方必須到甲方處進貨(注:部分冷凍貨除外),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許專賣權。解約後,甲方可在該區域重新設立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變更須書面通知甲方,獲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讓經營權則視爲乙方違約。

8.3、 合同執行期間,甲方須嚴格按合同條款履行義務;否則視爲違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8.4、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爲因素影響合同的執行,須在12小時內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

的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此情形不視爲違約,相關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9.1、 本合同期限爲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乙方

在該區域擁有優先續簽權。

9.2、 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則應全部歸還甲方各種操作手冊及所有商務機密文件等資料,並負責

銷燬、歸還所有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等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即可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

地法院提起訴訟。

9.4、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補充協議

1、

2、

甲 方:嘉樂時代餐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公司地址: 身份證號:

年月日 年月日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3

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專利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經營者,雙方之間不具有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雙方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自負盈虧。乙方認可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專利系列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專業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在此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地區________縣

(區),經營________專利產品,以本合同簽訂爲標誌,授權乙方在此區域內合法銷售甲方的專利產品,合理使用相關技術及經營模式,合同期暫定爲________年。

2.甲方授予乙方在此區域內,不僅有本專利產品經營權,還具有代表甲方保護市場,打擊盜版、盜銷的權力,除甲方因全國性系統運作而統一經營的產品涉及到本區域外,任何其它方不具有該區域的本產品的特許經銷權。

3.甲方在授權期內,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業務指導,並將該區域內有願望經營本產品的個人或企業介紹給乙方。

4.甲方在經營期間將不斷地推出新產品,以利於乙方更好地保持市場運營活力和增加銷售額。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同意加盟甲方的連鎖經營,執行甲方管理規範,一次性將現金或匯票向甲方帳戶支付特許加盟費人民幣元。合同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保證金不計息。

6.乙方執行甲方產品的統一定價,並按定價的________%,支付甲方的產品費,乙方的銷售量,每月(季度)不低於________元。每月(季度)在上個月的基礎上增長________%。

7.乙應具有________名以上辦公聯絡人員,________名懂得專業技術的銷售人員,________臺以上聯網電腦,加盟前對業務區域內的學校、幼兒園、社會力量辦學的書法寫字班、書店、超市、文具店等數量和客力狀況做好調查。

8.加盟後的乙方每月________日,向甲方通報一次真實銷售及客戶名單(零購消費者除外)乙方不得自行翻印產品或隱瞞銷量。隨時接受甲方市場督導員的經營檢查和市場調查,如有違約行爲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9.甲乙雙方有義務互通有利於本產品銷售的方式方法,各類榮譽證書及宣傳品的複印件等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獲得最新市場信息,以利於產品研製。

10.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商議,其協議做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簽約地爲甲方所在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4

第一條 合同雙方

特許方:

企業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許方:

企業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則

2-1 特許方、受許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2-2 特許雙方在互利互惠、優化整合雙方資源,提高特許經營效率、降低商業運營成本的基礎上,以促進公平、公開、公正、有序及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環境。

2-3 保護特許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打擊假冒、僞劣商品,規範特許經營,統一品牌形象,提高 、parker品牌的商譽,使消費者得到真正滿意的服務和商品。

2-4 確保特許方、受許方忠實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合同有效期規定

本合同有效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至          年     月   日,除非本合同提前終止。受許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特許方提出延長特許經營合同期限的書面請求,經特許方同意,可以續簽下一期的書面合同。

第四條:特許經營註冊費及特許物品費規定

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特許經營註冊費人民幣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繳付領用特許經營物品費用___________元。

以上費用須一次性交付,即使受許方不再經營本品牌終止履行本協議,本公司無須退還以上二項費用。

第五條:特許經營範圍規定

5-1 特許方根據派克家紡特許經營的市場規劃和受許方的申請及受許方的經營能力,同意受許方在___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_ 市(地區)__________縣(區)__________地點(商暢/建築物)(代理、經銷、專賣、零售)專屬性經營              (集團)有限公司“       ”品牌__________系列產品。

5-2 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頒發的特許經營證上所列地點經營特許方商品,跨出此區域該特許經營證無效。

5-3 同一個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不得同時經營特許方的“            ”與“             ”兩個品牌同一類商品。

5-4 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只能在所屬分銷區域內發展分銷網點,選擇有資質和能力的經銷商、零售商經營及開設專賣(店、廳、櫃),進行有序的分銷業務。新增分銷網點,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              集團有限公司“             ”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後方可運營。

5-5 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授權的分銷區域內開展特許經營業務,不得在未特許區域銷售特許方商品。如未有其他分銷商、代理商經營的區域,特許方鼓勵受許方開拓市場,但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意大利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派克”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後方可運營。

第六條:知識產權規定

6-1“          ”屬特許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在國際分類第24類商品。

6-2 所有帶有“                ”及          品牌標識,均屬特許方所有。未經特許方事先書面授權,受許方不得使用“          ”及          品牌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特許方知識產權進行工商註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特許方的標識用於本合同所規定以外的任何交易;不得擅自印刷特許方的商標、標識;不得超越本合同所規定的受許範圍(受許性質、受許區域、受許產品)擅自制作恆源祥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等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商業或其他活動。

6-3 受許方經營特許方“             ”品牌產品的經營場所(包括展示地、專賣店、專賣廳、專賣櫃)的“             ”品牌vi形象設計由特許方統一提供,或特許方授權受許方按特許方vi形象設計製作門頭招牌。受許方不得擅自制作或改變特許方品牌vi形象及專賣店、廳、櫃的門頭招牌。

6-4 受許方不得製造或銷售假冒的特許方商品。

6-5 受許方不得擅自拆換商標、標識,造成標識與產品不符。

6-6 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涉及特許方的商業祕密,受許方有義務保密,受許方並有義務要求其員工保密,該保密義務至該商業祕密公開時止。如受許方或其員工泄露特許方商業祕密,特許方有權追究受許方的法律責任。

6-7 受許方有義務協助特許方打假,規範市場,在特許經營網絡內舉報、舉證假冒僞劣商品等不正當競爭行爲。

第七條:物流與渠道規定

7-1 受許方必須從特許方(或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排他性地獲得特許方的商品。

7-2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進貨。

7-3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必須按特許方指定的物流渠道發貨,不得將商品分銷給無《“              ”特許經營證書》的經營者。

7-4 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的配貨中心內,受許方必須只經營特許方“         ”品牌牀品,不得經營其他品牌商品。從事零售業務的受許方在專賣(店、廳、櫃)內必須只經營特許方“                        ”品牌牀品,未經特許方許可不得經營其他品牌的牀品。

7-5 特許方有權在同一區域按市場的需求,特許第三方設立分銷或經營網點。

第八條:商品價格規定

8-1特許方根據不同區域分銷的市場情況,制定該區域的價格政策,並確定建議價格和最低價格。

8-2 受許方在執行特許方價格政策的前提下,根據當地市場情況,經特許方同意,可在一定範圍內調整商品價格,不得擅自調價。

第九條:市場營銷規定

9-1特許方負責組織品牌的全國性(重點市場重點區域)的廣告投入,做好品牌宣傳,並協同負責區域分銷的受許方開展區域性促銷活動,以支持受許方的經營活動。

9-2 受許方使用特許方提供的統一品牌形象及特許方提供的適當範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祕密。受許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月內,按特許方提供“                 ”品牌特許經營手冊或其他資料中裝修和要求,完成其配貨中心、專賣(店、廳、櫃)的佈置和裝修,並寄送相應效果圖片至特許方,以給特許方審覈及備案。

9-3 特許方在爲特許經營活動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受許方,以使受許方能於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

9-4 受許方應無條件積極參與特許方所舉辦的宣傳及推廣促銷活動。

9-5 受許方有義務爲特許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或根據特許方的要求進行市場調查,並在規定期限內上報特許方。

9-6受許方必須妥善保存其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特許方的核查。

第十條:培訓管理規定

10-1 特許方負責向受許方提供特許經營所需的相關培訓。

10-2 受許方在簽訂合同後,開始經營之前,必須在特許方處接受特許方相關類型的培訓,包括書面的等。

10-3 受許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接受特許方的各種培訓指導。

第十一條 履約保證金及違約規定

11-1 履約保證金是受許方爲保證其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而交付給特許方的費用,如受許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特許方有權在其履約保證金中酌情扣除部分直至全部,歸特許方所有。如受許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有違約行爲或酌情被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則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後二個月由特許方返還全部或部分履約保證金。

11-2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__________萬元。在規定期限內受許方未向特許方交納履約保證金的,則本合同不能生效,特許方不予頒發特許經營證。

11-3 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應視爲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2,作爲對特許方的損害賠償。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許方違反上述條款二次,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履約保證金的全部,作爲對特許方的損害賠償,特許方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11-4 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5、6-7、7-5、9-2、9-4、9-5、9-6、10-3,應視爲違約,特許方有權在每次受許方違約時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4,作爲其違約對特許方的補償。

11-5 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視爲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全部,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11-6 受許方違反本合同5-2、5-4、5-5、6-7、7-1、7-2、7-3、7-5、8-2、9-2、9-4、9-5、9-6、10-2、10-3條款,而被特許方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受許方應在特許方處理違約事件之日起一個月內補足其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__萬元,否則特許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履行。

11-7 受許方違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條款,或違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條款二次,特許方除有權按本合同11-5或11-3條款處理外,受許方應償付特許方違約金人民幣50萬元。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及善後處理的規定

12-1 違約終止

12-1-1 因受許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特許方根據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的,特許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2-1-1-1 要求受許方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有關特許方品牌的燈箱、裝飾用具,營業點裝修、宣傳品等,該軟、硬件投資損失由受許方承擔。

12-1-1-2 依法提請司法機關或有關執法部門追究受許方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1-1-3 受許方不得繼續經營特許方產品。

12-1-2 受許方應結清與特許方(特許方指定的供貨商)的財務往來。

12-1-3 受許方應承擔顧客的後續服務成本,包括退貨、維修、索賠等。

12-1-4 受許方庫存的特許方產品按如下處理:

12-1-4-1 能拆除特許方商標標識、包裝及反映特許方標識圖案的應予拆除,無償交還特許方銷燬,該商品由受許方自行處理。

12-1-4-2 不能拆除特許方商標標識及圖案的,按如下處理:

受許方當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3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爲一年。

受許方前一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2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爲一年。

受許方庫存已兩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1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爲一年。

12-2 合同終止

12-2-1 因特許方無故解除或提前提出終止本合同,受許方的一切損失由特許方賠償。

12-2-2 受許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按本條12-1-1-1、12-1-1-3、12-1-2、12-1-3、12-1-4的規定處理善後事宜。

12-3 合同有效期滿終止。

受許方未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提出續簽合同申請的或者經特許方審覈不予續簽者,在合同期滿時受許方可提出申請,將本合同有效期延長三個月,以使受許方處理庫存商品。在延長期內受許方仍應受本合同約束。受許方未提出延長申請或延長三個月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按本條12-1-1-1、12-1-1-3、12-1-2、12-1-3、12-1-4的規定處理善後事宜。

12-4 受許方與特許方簽訂合同一個月內,經特許方覈查受許方按本合同的經營行爲未實施的,即視作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損失的由受許方承擔。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規定

13-1 如特許方或受許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爲、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務,本合同可以終止履行。

13-2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15天內或通訊障礙之日起15天內以書面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的一方,將不能繼續從本章合同中獲益。

第十四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規定

如果產生有關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方均應向本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通知及備案規定

16-1 本合同所規定的“              ”特許經營,受許方如有需要,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特許方應提供備案所需的有關文件。

16-2 本合同所書雙方的註冊地或經營地、傳真號、e-mail地址即爲當事人的收件地址。

第十七條 附則

17-1受許方無權以特許方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17-2 合同簽署地爲江蘇省通州市大慶路40號。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複印件無效。

17-3 特許方、受許方承認簽署本合同前,已閱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的含義,並由雙方協商同意受其約束。

17-4 本合同各條款在履行中和發生爭議時,特許方有權按現行國家法律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釋。

17-5 本合同中有關特許方產品的供給、產品流轉與結算等,由特許方的子公司或特許方及其子公司指定的供貨單位,在本合同規定的原則下籤訂合同。

特許方: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委託代理人:

(簽名)

開戶銀行:

帳號:

受許方: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委託代理人:

(簽名)

開戶銀行:

帳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鑑於甲方爲擴大“___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飲食健康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產品(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產品”)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_________產品銷售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專業化,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鑑於乙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爲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四條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後,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並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保證條款

第七條甲方保證其爲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________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_________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_______________”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爲,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_________%作爲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爲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甲方簽字(蓋章):

甲方地址:

乙方簽字:

乙方地址:

簽約日期:年月日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範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爲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 市(縣) 區(鄉、鎮) 路(街) 號的門店以“h超市”爲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 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爲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爲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爲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爲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覈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爲,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祕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 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h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並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祕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爲主,並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爲管轄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爲憑。

附件1:

1、進、銷、存日報表(日報)

2、損益表(月報)

3、資產負債表(月報)

4、主要稅金應交明細表

5、乙方必須每天將含稅銷售額如實電傳告知甲方。

6、甲方需瞭解的其它財務資料,乙方必須如實提供。

附件2:

1、乙方設立專人負責商品退調工作。

2、乙方進貨應指派熟悉商品的人員,爲收化驗收員。

3、乙方進貨交接執行地點在h公司配送中心,清單當面交接清楚,嚴格驗貨,如發現破損、超臨界保質期、癟聽等有問題的商品有權拒收,並當場調換合格商品;離開交接地點,概不負責。

4、乙進貨造成積壓、過期或在經營中人爲造成損壞、變質的商品,則塗退調處理。

5、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發現廠方質量問題的商品,交甲方質檢確認後,由質檢直接找廠方協商,妥善處理並答覆乙方,憑質檢科書面通知退甲方配送中心。

6、乙方接甲方統一退調通知後,按時執行,逾期不辦,自行解決。

7、乙方退貨,須接甲方業務部門書面通知,乙方按指定時間退甲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答收的退貨清單轉甲方退調組,統一與廠方結算,並由開單組衝還紅單。

附件3:

1、門店操作規範

(1)收爭員操作規範

(2)理貨員操作規範

(3)服務檯(寄包臺)操作規範

(4)早夜服務部操作規範

2、門店工作規範

(1)督導員(區域)工作規範

(2)門店管理人員工作規範

(3)加盟店督導員工作規範

(4)商品業務人員工作規範

(5)門店財務人員工作規範

3、門店管理技術規範

(1)時段檢核技術規範

(2)商品配製技術規範

(3)商品陳列技術規範

(4)pop促銷技術規範

(5)商品的q.m.p管理技術規範

a.商品quality(品質)管理

b.商品measure(計量)管理

c.商品price(價格)管理

(6)殘損商品的管理技術規範

4、其他方面:

甲方員工手冊及各種規章制度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範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爲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市(縣)區(鄉、鎮)路(街)號的門店以“H超市”爲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爲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爲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爲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爲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覈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爲,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祕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講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H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並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祕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爲主,並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爲管轄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爲憑。

附件1:

1、進、銷、存日報表(日報)

2、損益表(月報)

3、資產負債表(月報)

4、主要稅金應交明細表

5、乙方必須每天將含稅銷售額如實電傳告知甲方。

6、甲方需瞭解的其它財務資料,乙方必須如實提供。

附件2:

1、乙方設立專人負責商品退調工作。

2、乙方進貨應指派熟悉商品的人員,爲收化驗收員。

3、乙方進貨交接執行地點在H公司配送中心,清單當面交接清楚,嚴格驗貨,如發現破損、超臨界保質期、癟聽等有問題的商品有權拒收,並當場調換合格商品;離開交接地點,概不負責。

4、乙進貨造成積壓、過期或在經營中人爲造成損壞、變質的商品,則塗退調處理。

5、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發現廠方質量問題的商品,交甲方質檢確認後,由質檢直接找廠方協商,妥善處理並答覆乙方,憑質檢科書面通知退甲方配送中心。

6、乙方接甲方統一退調通知後,按時執行,逾期不辦,自行解決。

7、乙方退貨,須接甲方業務部門書面通知,乙方按指定時間退甲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答收的退貨清單轉甲方退調組,統一與廠方結算,並由開單組衝還紅單。

附件3:

1、門店操作規範

(1)收爭員操作規範

(2)理貨員操作規範

(3)服務檯(寄包臺)操作規範

(4)早夜服務部操作規範

2、門店工作規範

(1)督導員(區域)工作規範

(2)門店管理人員工作規範

(3)加盟店督導員工作規範

(4)商品業務人員工作規範

(5)門店財務人員工作規範

3、門店管理技術規範

(1)時段檢核技術規範

(2)商品配製技術規範

(3)商品陳列技術規範

(4)POP促銷技術規範

(5)商品的Q.M.P管理技術規範

a.商品Quality(品質)管理

b.商品Measure(計量)管理

c.商品Price(價格)管理

(6)殘損商品的管理技術規範

4、其他方面:

甲方員工手冊及各種規章制度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8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甲方:北京市大中電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爲: 註冊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爲: 註冊地址:

一、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二、加盟資格

1、乙方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乙方需認同公司商標,能親自經營管理;

3、乙方資金及財務能力健全,固有資金不得少於300萬元人民幣,流動資金不得少於100萬元人民幣,從甲方年度採購額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

4、乙方經營場所須在20xx平方米以上。

三、訂立本合同並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擔任甲方或甲方的代理商、代理人或受僱人,乙方不得依據本合同,代表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四、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的權利。

五、訂立本合同並未使雙方喪失獨立法人資格。

六、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除非合同提前終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出續簽合同之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重新續簽合同。

七、授權有效期

"大中電器"商號爲甲方所有,甲方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使用"大中電器"商號,使用範圍僅限於乙方所屬的位於 的 營業單位。有效期從甲方正式簽發文本授權書之日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之日止。

八、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大中電器"的有關VI標準,協助"加盟店營業場所內外的總體設計,與供應商聯繫製作商品展櫃及選派廠家促銷員;

2.甲方負責向"加盟店"提供其經營的全部或部分商品種類(根據乙方的需要),並保證其供貨價格與甲方的其他門店一致。

3.甲方全力協助乙方的經營管理工作,並按甲方各門店的管理模式協助乙方執行並實施對"加盟店"的管理。

4.甲方在取得生產廠家返利時,應將"加盟店"銷售部分的應得返利款支付給乙方(已預先扣除返利供貨的商品除外)。

5.甲方有權根據《消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服務標準要求乙方處理解決售後服務及顧客投訴的問題。

6.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有償提供廣告方面的支持(根據乙方需要),並有權向乙方收取相應的費用。

7.甲方有權要求和監督乙方執行聯合刊登的廣告價格及相關公衆承諾及乙方從甲方獨家購進的商品零售價及最低批發價格。

8.甲方有權(義務)爲乙方培訓經營人員。

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提供"加盟店"經營所需的資金、場地及經營人員。

2.乙方負責提供"加盟店"營業場所內外裝修及商品展櫃的各項設計製作費用。

3.乙方負責"加盟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並有義務接受甲方對"加盟店"商品庫存結構、價格及售後服務等方面工作的指導和建議。

4.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從事"加盟店"的經營活動,不得銷售假冒僞劣商品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由此給甲方聲譽造成的損失。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每年壹拾萬元人民幣,支付方式是以每年度爲一期預先支付。自本合同生效十日內,乙方應將第一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以後每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乙方應於上期屆滿前十天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6.乙方應保證"加盟店"在經營及售後服務過程中嚴格執行《消法》及工商管理法規,與顧客發生糾紛,造成顧客投訴的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7.乙方有權要求享受甲方對其他門店的供貨價格,並有權有償參加甲方的各項促銷活動,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8.乙方有權要求參加甲方的廣告,但乙方應根據比例承擔相應的廣告費用,廣告費每月底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9.凡甲方經營的商品,乙方均應從甲方進貨,不得外購,但如甲方商品的供貨價格(含返利)高於其他供貨商的價格,乙方可申請外購,但需經甲方批准。

10.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不接受其他專賣或任何類似形式的指定或資格。

11.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呈報經營報表。

12.乙方應承擔對甲方商業信息及機密,乃至經營管理手冊的保密義務。

13.乙方應及時處處維護甲方的商業信譽,不得以任何形式有損甲方的聲譽。

十、乙方購進的商品如長期未能銷售,可要求甲方協助處理,任何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十一、乙方自甲方的進貨由乙方自行安排運輸,如乙方確有困難時,經協商,甲方可給予協助運輸,但費用由乙方負擔。

十二、違約責任及合同終止

1、甲、乙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否則應視具體情況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人民幣,並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甲乙雙方如因合作過程未能達到預期值,可以提前30天通知對方終止合同,並做經營結算。

3、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規定,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中的任一條款,並在接到對方通知後七日內仍不改正,則無過錯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如因乙方違約,甲方並可先行扣除乙方的銷售返利。

4、如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中的有關條款或違反國家及地區有關法律、法規,以致受到國家有關部門的嚴重懲罰,或被新聞媒體報道,嚴重損害了甲方的商業信譽,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有權在新聞媒體公開聲明。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商業信譽損失。

十三、如遇國家政策變化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而終止,則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應將預收乙方未到期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及未提貨的貨款退還乙方。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滿或終止後,乙方將不再享有"大中電器"商號的使用權,乙方應拆除涉及"大中電器"字樣的廣告牌海報及宣傳標識等,註銷或變更涉及"大中電器"商號的營業執照,並不再以"大中電器"的名義從事任何經營活動。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簽定補充協議。

十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9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範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爲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__________ 市(縣)__________ 區(鄉、鎮)__________ 路(街)__________ 號的門店以“H超市”爲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__________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爲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爲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爲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爲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覈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爲,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祕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________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H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並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祕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爲主,並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爲管轄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爲憑。

附件1

1.進、銷、存日報表(日報)

2.損益表(月報)

3.資產負債表(月報)

4.主要稅金應交明細表

5.乙方必須每天將含稅銷售額如實電傳告知甲方。

6.甲方需瞭解的其它財務資料,乙方必須如實提供。

附件2

1.乙方設立專人負責商品退調工作。

2.乙方進貨應指派熟悉商品的人員,爲收化驗收員。

3.乙方進貨交接執行地點在H公司配送中心,清單當面交接清楚,嚴格驗貨,如發現破損、超臨界保質期、癟聽等有問題的商品有權拒收,並當場調換合格商品;離開交接地點,概不負責。

4.乙進貨造成積壓、過期或在經營中人爲造成損壞、變質的商品,則塗退調處理。

5.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發現廠方質量問題的商品,交甲方質檢確認後,由質檢直接找廠方協商,妥善處理並答覆乙方,憑質檢科書面通知退甲方配送中心。

6.乙方接甲方統一退調通知後,按時執行,逾期不辦,自行解決。

7.乙方退貨,須接甲方業務部門書面通知,乙方按指定時間退甲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答收的退貨清單轉甲方退調組,統一與廠方結算,並由開單組衝還紅單。

附件3

1.門店操作規範

(1)收爭員操作規範

(2)理貨員操作規範

(3)服務檯(寄包臺)操作規範

(4)早夜服務部操作規範

2.門店工作規範

(1)督導員(區域)工作規範

(2)門店管理人員工作規範

(3)加盟店督導員工作規範

(4)商品業務人員工作規範

(5)門店財務人員工作規範

3.門店管理技術規範

(1)時段檢核技術規範

(2)商品配製技術規範

(3)商品陳列技術規範

(4)POP促銷技術規範

(5)商品的Q.M.P管理技術規範

a.商品Quality(品質)管理

b.商品Measure(計量)管理

c.商品Price(價格)管理

(6)殘損商品的管理技術規範

4.其他方面:

甲方員工手冊及各種規章制度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10

特許者:q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郵政編碼:

1、爲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爲: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爲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覈。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覈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爲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爲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

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覈。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q公司標誌。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覈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

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爲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爲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1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

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爲、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

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爲年,自20xx年6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範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爲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________市(縣)________區(鄉、鎮)________路(街)________號的門店以“h超市”爲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________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爲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爲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爲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爲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覈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爲,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祕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講_____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_____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h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並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祕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爲主,並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爲管轄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爲憑。

附件1:

1、進、銷、存日報表(日報)

2、損益表(月報)

3、資產負債表(月報)

4、主要稅金應交明細表

5、乙方必須每天將含稅銷售額如實電傳告知甲方。

6、甲方需瞭解的其它財務資料,乙方必須如實提供。

附件2:

1、乙方設立專人負責商品退調工作。

2、乙方進貨應指派熟悉商品的人員,爲收化驗收員。

3、乙方進貨交接執行地點在h公司配送中心,清單當面交接清楚,嚴格驗貨,如發現破損、超臨界保質期、癟聽等有問題的商品有權拒收,並當場調換合格商品;離開交接地點,概不負責。

4、乙進貨造成積壓、過期或在經營中人爲造成損壞、變質的商品,則塗退調處理。

5、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發現廠方質量問題的商品,交甲方質檢確認後,由質檢直接找廠方協商,妥善處理並答覆乙方,憑質檢科書面通知退甲方配送中心。

6、乙方接甲方統一退調通知後,按時執行,逾期不辦,自行解決。

7、乙方退貨,須接甲方業務部門書面通知,乙方按指定時間退甲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答收的退貨清單轉甲方退調組,統一與廠方結算,並由開單組衝還紅單。

附件3:

1、門店操作規範

(1)收爭員操作規範

(2)理貨員操作規範

(3)服務檯(寄包臺)操作規範

(4)早夜服務部操作規範

2、門店工作規範

(1)督導員(區域)工作規範

(2)門店管理人員工作規範

(3)加盟店督導員工作規範

(4)商品業務人員工作規範

(5)門店財務人員工作規範

3、門店管理技術規範

(1)時段檢核技術規範

(2)商品配製技術規範

(3)商品陳列技術規範

(4)pop促銷技術規範

(5)商品的q.m.p管理技術規範

a.商品quality(品質)管理

b.商品measure(計量)管理

c.商品price(價格)管理

(6)殘損商品的管理技術規範

4、其他方面:

甲方員工手冊及各種規章制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12

特許加盟總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同意簽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指由總部開發、完善成型,用於______產業經營及______用品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經營技術,是總部的註冊商號、商標、標誌和服務標誌、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技術、營運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序及有關營運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公司商標”:是指爲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誌及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籤、樣式及其他的一切營業象徵。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衆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 獨立的當事者

1.本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或爲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爲的權力。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的代理人。總部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2.加盟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行爲。

第三條 加盟店的資格

1.只有具備下列條件者纔有資格成爲公司連鎖加盟店。

A.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者。

B.受過總部規定的訓練,並按要求完成訓練內容,被總部認可的合格者。

C.經與總部協商,被認定可以經營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鋪經營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組織,則前項資格條件中,第一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項對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職工。

第四條 特許的給予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總部開發、完善的經營技術—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規定的地區開設、經營公司加盟店的權力。

第五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1.總部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總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標。

3.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標。

第六條 使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總部承諾的範圍和方法使用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同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爲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時,不得有以下行爲:

A.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爲。

B.除爲加盟店經營而向加盟店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總部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C.加盟店爲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條 店址的選擇

1.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

2.總部依據地理條件和區域性商業結構狀況,在所設加盟店地區另設加盟店時,保證不會發生相互競爭關係。

第八條 店址的變更

1.因地理環境變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變更規定區域內的店鋪時,可以向總部提出變更申請。

2.總部認爲變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應即刻作出答覆,並須對選擇新店址進行調查等必要的幫助。

3.加盟店應支付總部進行上述所列調查等的費用。

第九條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開設的第一家店鋪外,還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須與總部另簽訂該增加建店事項爲對象的公司特許連鎖合同。

2.如總部認爲增加店要求符合經濟、人才條件,也符合公司連鎖總體利益,總部就必須同意,但總部不承認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簽訂了以該追加建店爲對象的公司特許合同後,應即刻向總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條 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

1.加盟店承認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隻屬於總部的具有特定價值的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2.加盟店承認公司商標爲公司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徵,屬總部所有。

3.總部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勢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進行不斷地研究、完善和積累。

第十一條 經營指導及幫助

1.爲使加盟店能維持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必須向加盟店傳授必需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開業前必須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擔責任的員工參加總部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店鋪必需的知識和技術,加盟店承擔培訓所需的一切費用。

3.開業後,如總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員參加總部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費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擔。

4.加盟店必須參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總會和一些臨時經營者會議。總部應提前三週通知開會時間。

5.除經營者會議外,總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營運部人員進行指導。

6.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經經營者或店長同意,允許總部派遣的人員進入店堂內檢查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情況。

7.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允許總部的代理人及總部人員檢查與加盟店的商品庫存、店鋪經營、現金流量、原始票據等有關的各種資料。公司總部將加盟店經營情況作絕密資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總部根據教育計劃,隨時培訓、教育加盟店的店長和員工。

第十二條 店鋪開發相關事項

1.爲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的店鋪結構、內外裝飾要符合總部規定的標準。

2.爲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鋪的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的規格符合總部規定的樣式。

3.對於營運必需的輔助材料、發票、提貨袋、標籤、收據及其他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產品,同意從總部指定處購買。

4.確認本條所列各項的購買資金全部由加盟店負擔。

第十三條 促銷

1.總部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公司連鎖全體利益爲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

2.各加盟店所產生的各項活動費用,由各加盟店獨立承擔。

第十四條 協助銷售

1.總部對加盟店的銷售進行以下幫助:

A.推薦進貨渠道。

B.推薦進貨品種、品目。

C.對設定標準零售價格提出建議。

D.從總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貨,保證供貨質量。

E.提供總部和進貨單位收集的有關銷售情報。

F.提供有關促銷的各種資料。

2.加盟店通過總部推薦的進貨渠道自行自主進貨外,同意保證______%以上的商品由總部配送。由總部配送的商品可實行換貨,供、換貨的具體辦法爲:

A.有保質期的產品,乙方保證換貨商品保質有效期在______個月以上,並保證所有的產品包裝、外觀完好無損。

B.服飾類商品,從進貨之日起,不能超過______天。

C.換貨過程中所發生的所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D.加盟店需供貨的貨量應提前______天通知總部,並附上需貨確認清單。

第十五條 進銷價格的設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按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銷售。

2.如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與本地區實際不符,加盟店要向總部告明情況。總部應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與其實際相符的價格建議。

第十六條 特許金

1.加盟店於簽訂合同的同時向總部支付加盟金:

2.規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費用爲____________,用於爲加盟店開業而接受總部經營技術資產、商標使用權等特許連鎖費價格及支付總部用於爲加盟店開業而進行的調查、開業指導的費用。

3.不論是本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或其他理由,都不歸還以上兩項費用。

第十七條 保證金

1.作爲合同簽訂後總部與加盟店之間發生債務及加盟店之間地執行合同的擔保,加盟店須在本合同簽約時向總部預交保證金。

2.總部可以用此保證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的充抵通知後,須馬上向總部支付與被充抵數額相同的現金,補充保證金。

3.保證金不計息,具體金額爲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4.除用於充抵總部債務外,加盟店不得對保證金作其他任何處理。

5.不論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無解約權、解除權,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爲,而導致事實上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義務而被解約時,總部具有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力,可以沒收加盟店______%的保證金充抵違約金。餘下的______%的保證金,按第十七條第6款執行。

6.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後,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營業象徵兩個月後,總部歸還加盟店應有該退還的保證金。

第十八條 特許金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作爲使用公司商標、經營技術資產和接受總部幫助、指導的價格,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每天______元人民幣的特許金,支付方式爲每一個合同年度開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開始加盟的第一個年度免收特許金額。

第十九條 拖欠損失金

加盟店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總部規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證金、特許金等債務時,按每超過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總部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爲止。

第二十條 商品、服務的質量管理

1.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總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和其他方法幫助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第二十二條 賬簿等的製作

1.爲使加盟店和總部雙方準確的把握加盟店的經營情況,加盟店要按總部指定的格式製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A.傳票(或進貨的原始票據)。

B.營業報告書(每天製作)。

C.客戶資料表和會員資料表(每天製作)。

2.加盟店每月向總部遞交一次當月的營業報告書和當月的客戶資料、會員資料表,遞交的時間爲每月的最後一天。

第二十三條 專心營業義務

1.加盟店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該店的營業成績。

2.除非得到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從事其它營業。

第二十四條 守密義務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總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他有關資料和有損於加盟店利益的情報。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總部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資產祕密及有損總部利益的情報。

3.加盟店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祕密。

4.加盟店的守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十二個月內仍然有效。

5.總部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文件歸總部所有,出借給加盟店,加盟店須負責保存,合同終止後即刻歸還總部。且均不得保留複印件。

6.加盟店對守密義務有違約行爲,同意按照侵犯總部知識產權論處。

第二十五條 禁止譭譽義務

加盟店不得損害總部和公司其他連鎖店的聲譽、信譽,不得妨礙總部和其他加盟的業務。

第二十六條 糾紛報告義務

1.加盟店營運中發生訴訟、爭執或其他糾紛,須及時報告總部。

2.如加盟店營運中發生糾紛,總部以維護公司事業爲目的,可隨時指示加盟店付諸法院,或採取其他措施。加盟店應遵從總部決定。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從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合同期滿前2個月,經總部同加盟店雙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滿前經總部和加盟店同意,簽訂總部規定的特許連鎖合同後成立。更新合同爲本合同期滿終止後接續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無需支付特許連鎖合同書規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證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證金。此種情況下,加盟店不得要求總部歸還保證金。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發生如下各項中任何一項行爲,總部可以對加盟店規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勸告加盟店終止或改正其行爲。超過指定期限無改善,總部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沒有忠實地實施總部爲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B.加盟店按本合同規定向總部遞交的營業報告書以及總部要求的其他報告書等不真實。

C.加盟店拖欠需交總部的特許金和預付金及其他債務。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其他違約行爲。

2.加盟店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行爲,總部可不作預告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臨時查封、臨時處分、拍賣處分、滯納稅處分、破產、審查等處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請的總部同提出申請的加盟店之間的經濟信賴關係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佈破產、協議出賣或整頓店鋪、特別清算與申請新的其他行業的營業店鋪。

B.債權者開始收理資產、負債的全面管理和整頓。

C.加盟店未得到總部的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營業權。

D.加盟店未得到總部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設立擔保權或對店鋪進行其他處置。

E.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經營祕密,或讓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冊資料。

F.加盟店損害了總部、公司連鎖店的名譽、信譽,妨礙了總部或其他加盟店的業務。

G.發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鋪解散、營業終止、與他人合併或其他對營業權產生影響的情況變動等,而使加盟店同總部間的經濟信賴關係破裂。

H.向債權人出讓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財產,或把店鋪財產用作讓渡擔保。

I.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爲禁業者或準禁業者。

J.加盟店退出公司事業者或將其營業委託他人,從全部經營或實際重要部分退出或放棄店鋪經營超過10天以上。

K.加盟店店鋪建築喪失。

L.加盟店店鋪使用權喪失。

M.執法機關政令要求加盟店終止營業。

N.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______天以後仍未開業。

3.發生如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預告單方面終止合同。

A.總部申請破產、特別清算、清算,或法院宣佈破產、特別清算和清算。

B.總部損害了加盟店名譽、信譽,或防礙了加盟店的事業開展。

C.總部退出公司特許連鎖事業的地位,或放棄該事業。

D.總部違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規定的義務。

E.法令、政令規定總部廢止連鎖事業。

F.加盟店店鋪建築喪失。

G.加盟店店鋪使用權喪失。

H.執法機關政令規定加盟店終止營業。

第二十九條 協商解約、中途解約

1.只要加盟店和總部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可隨時終止本合同。此時總部收取一半的保證金,剩餘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營業象徵兩個月後歸還。

2.加盟店提前2個月通知總部解約,並同時付清了一切債務,明確放棄歸還保證金的要求時,本合同在加盟店預告期滿後便告終止。這裏加盟店不能用保證金充抵代由總部負擔的債務。

3.有第二十八條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項解約權。

第三十條 招牌、商標等的撤除

1.不論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本合同一旦終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使用權。

2.本合同解除後,加盟店必須自行撤除公司招牌,從建築物和其他設備、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標、服務標誌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象徵。

3.如加盟店不主動撤除,總部或總部代理人可以自行進行撤除作業,並要求加盟店負擔爲之產生的一切費用。

第三十一條 禁止競爭

1.加盟店保證,如遇前條第一款情況,不再使用相同的或類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標、服務標識、特定名稱等營業象徵和公司技術資產,不發生有損於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會造成營業混亂給總部帶來麻煩的行爲。

2.當總部發現並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項所列的違約行爲時,加盟店須立即終止該行爲。

第三十二條 物件的歸還和債務清算

1.不論任何理由,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均須放棄使用總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權,並及時將物品歸還總部。

2.本合同終止時,除本合同特別規定者外,當事者雙方均須及時結清所欠對方的一切債務。

第三十三條 營業的讓渡和承繼

1.加盟店未事先徵得總部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店鋪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他處置。

2.如加盟店認爲已不能再繼續營業,或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爲保持加盟店的運營,加盟店經總部同意後,可以將加盟店轉讓給第三者,此時總部有優先接受的權力。

第三十四條 名義責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號、商標、服務標識,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加盟店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總部不承擔名義責任。

2.總部因加盟店的行爲而被索賠責任時,總部被追索的賠償金必需由加盟店承擔。

第三十五條 遇不可抗力的免責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諾因罷工等其他勞資糾紛和暴動、天災人禍、行政機關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負擔。

第三十六條 損害賠償

1.總部違約給加盟店造成損害時,不論本合同存在與否,須向加盟店賠償損失。

2.加盟店違約,總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時,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特許金額兩倍的損失賠償金。

3.加盟店違反合同給總部造成損害而總部不解除合同的場合,加盟店亦須向總部賠償損失。

第三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

經雙方當事者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第三十八條 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總部要向加盟店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要獲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應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實:在總部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的獲利承諾。

第三十九條 協商

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由當事者雙方本着發展事業的願望,坦誠地協商解決。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條 違約責任

雙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嚴守本合同條款之內容是雙方的承諾;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內容,均屬於違約行爲。如有違約,按國家有關法律程序執行,仲裁和訴訟地點爲總部所在地法院。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爲正本,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

合同簽定日期: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範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爲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 市(縣) 區(鄉、鎮) 路(街) 號的門店以“h超市”爲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 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爲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爲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爲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爲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

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覈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爲,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祕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講 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

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h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並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祕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爲主,並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爲管轄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爲憑。

附件1:

1、進、銷、存日報表(日報)

2、損益表(月報)

3、資產負債表(月報)

4、主要稅金應交明細表

5、乙方必須每天將含稅銷售額如實電傳告知甲方。

6、甲方需瞭解的其它財務資料,乙方必須如實提供。

附件2:

1、乙方設立專人負責商品退調工作。

2、乙方進貨應指派熟悉商品的人員,爲收化驗收員。

3、乙方進貨交接執行地點在h公司配送中心,清單當面交接清楚,嚴格驗貨,如發現破損、超臨界保質期、癟聽等有問題的商品有權拒收,並當場調換合格商品;離開交接地點,概 不負責。

4、乙進貨造成積壓、過期或在經營中人爲造成損壞、變質的商品,則塗退調處理。

5、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發現廠方質量問題的商品,交甲方質檢確認後,由質檢直接找廠方協商,妥善處理並答覆乙方,憑質檢科書面通知退甲方配送中心。

6、乙方接甲方統一退調通知後,按時執行,逾期不辦,自行解決。

7、乙方退貨,須接甲方業務部門書面通知,乙方按指定時間退甲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答收的退貨清單轉甲方退調組,統一與廠方結算,並由開單組衝還紅單。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分部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以及總部給予的的支持,共同努力,在特許區域內發展特許經營系統,共同拓展_________市場,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分部實施的特許經營系統: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商標(品牌)爲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將該系統許可分部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總部與分部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分部作爲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分部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分部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分部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分部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特許經營權

第五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分部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市場開發計劃,發展特許經營系統。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爲_________,登記機關爲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六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分部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特許經營權:

(一)設立直接投資(全資或控股)的直營店;

(二)許可加盟商設立加盟店;

(三)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七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爲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八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總部對許可分部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本區域內_________地區設立直營店;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在該地區設立直營店或加盟店;

(二)在分部不能按照市場開發計劃開發特許區域的市場時,總部以自己名義或許可其他分部設立直營店或加盟店;

(三)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四)_________。

第九條 權利的限制

總部對分部使用特許經營權作出下列限制: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限滿_________年後,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再設立直營店或加盟店;

(二)分部設立直營店的數量不得超過本區域內全部特許店數量的_________%。

第十條 特許區域

總部許可分部開發的區域爲_________,在特許區域內,分部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分部開發特許經營的初始區域爲_________,如果分部未能按照開發計劃完成初始區域的市場開發,或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重大違約行爲,總部將保留對特許區域進行調整的權利,有權取消分部開發初始區域之外其他區域的權利。

第三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一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截止日期爲最後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分部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年,依此類推。

第十二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分部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爲;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三條 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於區域特許經營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爲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爲的處罰標準不得高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四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四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分部出借詳細記明特許經營系統操作規則的《區域特許經營手冊》及《特許店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分部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分部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於手冊所規定的範圍內,總部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分部承擔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本區域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准,可對經營手冊在本區域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分部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本區域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於總部所有。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分部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爲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分部有義務監督、檢查特許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與《特許經營合同》的行爲,有義務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並進行處罰。分部怠於行使監督、檢查及處罰權,總部有權對分部予以處罰。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於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分部應當交回全部經營手冊,並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分部統一保管,並限於在分部營業場所內查閱使用;《區域特許經營手冊》僅限於分部經理及

人員查閱使用,《特許店經營手冊》僅限於分部經理及

人員查閱使用,分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五章 培訓

第十九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分部人員進行爲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覈批准,總部有權否決分部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區域特許經營系統的建立、運行、管理及專業技術知識;

(二)特許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三)如何建立區域性的培訓機構;

(四)_________。

第二十條 後續培訓

·餐飲業加盟合同書 ·連鎖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傢俱加盟合同

·特許加盟合同 ·商場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書 ·酒類專賣店加盟合同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分部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特許經營系統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分部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分部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分部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總部和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加盟店的培訓

對區域內加盟店經理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後續培訓及對其他人員的培訓由分部負責。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覈標準對加盟店進行培訓與考覈。

第二十二條 培訓的考覈

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覈。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店經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應當終止與其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三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分部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分部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按總部向分部統一收取。

第六章 支持

第二十四條 前期支持

在分部開始建立至試營店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分部及配送中心的建立與營運;

(二)試營店的選址、開業與營運;

(三)特許經營系統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分部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爲_________個月,並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五條 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分部提供與特許經營系統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分部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爲分部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特許系統及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分部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分部工作,並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分部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分部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於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分部及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於與特許經營系統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或變相增加分部及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本區域的風俗習慣,分部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分部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分部及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分部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爲分部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諮詢及其他服務。

第二十八條 費用

總部爲分部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爲分部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分部收取服務費用。

第七章 設備與物品

第二十九條 統一配置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對特許經營系統的要求,統一配置分部及特許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條 專用設備與物品

特許經營系統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分部向總部租用,其中,屬於特許店使用的,由分部以租賃方式向加盟店租賃。分部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採購。

_________分部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爲_________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於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採購或製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_______%,總部並應向分部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分部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一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使用人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使用人承擔_________責任。

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分部負責,總部負責向分部無償(有償)供應維修配件。

第三十二條 保險

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爲上述租賃物投保,並指定_________爲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_承擔。

因分部(加盟店)不按總部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分部(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分部(加盟店)採購,並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分部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四條 採購

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採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採購。

分部(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五條 質量標準

總部或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分部及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分部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分部及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總部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八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六條 產品目錄

特許經營系統銷售的產品的範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佈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分部及特許店均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七條 配送中心

在本區域內將按照總部規定的標準建立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爲法人(非法人)單位,實行獨立覈算,由負責管理。

配送中心的投資額爲_________元,其中,總部投資一元,分部投資_________元,由_________負責籌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付使用。

第三十八條 配送與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分部(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採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分部(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採購。

第三十九條 供應商配送

由分部(加盟店)向總部批准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分部(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採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徵得總部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四十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佈批准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一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分部(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分部及加盟店。分部(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二條 退貨、換貨

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三條 產品質量標準

特許經營系統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總部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總部或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分部供應的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四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分部供應的產品,總部、分部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分部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五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分部(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六條 銷售價格

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分部(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總部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分部(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分部(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七條 貨款的結算

由總部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爲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爲_________。

第四十八條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分部(特許店)應當按照總部統一設計安裝的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爲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分部及加盟均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四十九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總部在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分部(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總部(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總部(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分部(加盟店)對總部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九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條 使用許可

總部將其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誌許可分部使用,分部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分部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於特許經營系統及爲特許經營的目的;

(二)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爲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方式製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二條 合同備案

總部與分部將同時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在本合同簽訂後3個月內,由總部將《商標使用許可協議》報商標局備案,由分部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分部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分部分別承擔。

第五十三條 宣傳

總部和分部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和品牌。

總部應事先制定每年度的宣傳計劃,並徵求分部的建議或意見。總部應向分部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並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分部應當在特許區域內執行總部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四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註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註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分部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分部返還_________費用,並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啓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衆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的商號、標誌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第五十五條 商標的分許可

分部無權將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標許可加盟店使用,但總部授權分部對加盟店使用許可商標的商品質量進行監督,履行監督職責。分部在特許區域內發展的加盟店,應當由總部直接與其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協議》,並報商標局備案。

第五十六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分部及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製作,出借給分部及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_________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製作,轉售給分部及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分部(或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製作,費用自負。

第十章 商業祕密

第五十七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分部(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祕密的權利。

商業祕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祕密使用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 商業祕密的範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爲總部的商業祕密,除非分部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祕密的構成條件。

第五十九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分部使用的商業祕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特許經營系統及爲特許經營的目的;

(二)限於總部規定的人員範圍知悉商業祕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祕密;

(四)《商業祕密使用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條 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分部及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祕密的義務。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採取保密措施,並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並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祕密非因分部及知悉商業祕密人員的過錯而爲公衆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分部違反保密義務,泄露總部商業祕密,給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一條 權利回授

分部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祕密或對總部商業祕密的改進,均應五條件地許可總部並由總部許可其他分部(加盟店)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祕密。

第六十二條 競業禁止

分部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分部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分部工作期間及勞動關係結束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爲: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三條 補償

總部對分部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分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而導致對特許經營系統投入的資產被閒置,則總部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滿_________個月,按照評估價格收購其閒置資產,或者按照其實際閒置時間每月給予分部_________的補償。總部不予收購或補償的,解除分部的競業禁止義務。

閒置資產限於_________範圍。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3個月內,分部應當將實際閒置的資產情況書面報告總部,並由總部與分部共同對閒置資產進行封存,定期查驗。

因分部的違約行爲而終止本合同的,分部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總部承擔收購或補償的責任。

對分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有關人員的補償,由_________承擔。

第六十四條 承諾與保證

分部承諾並保證:分部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分部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分部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祕密。

第六十五條 替代責任

因分部未按照總部的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分部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一章 專利

第六十六條 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分部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七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分部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特許經營系統及特許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八條 專利權的無效

在簽訂本合同時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分部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分部無權要求總部賠償。

在本合同簽訂後,總部許可分部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六十九條 專利權的終止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分部有權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分部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爲_________。其他專利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 技術革新

分部及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祕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並視爲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祕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爲商業祕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爲商業祕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並參照國家專利局《關於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二章 著作權

第七十一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分部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件),分部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使用許可協議》和《計算機軟件使用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二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使用許可協議》和《計算機軟件使用許可協議》規定,及總部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分部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分部不得行使。

第七十三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的著作權,除另有規定之外,總部不得在特許區域內行使。

總部對許可分部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特許店開展特許經營業務使用;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使用許可協議》和《計算機軟件使用許可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四)總部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四條 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託(指定)分部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分部及加盟店爲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_________網絡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件)。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合作作者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分部及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三章 知識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五條 義務

分部及其加盟店均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並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爲採取行動。

分部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負有主要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六條 訴訟權利

對第三人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分部及其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爲自行進行調查或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調查,蒐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三)制止侵權行爲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爲並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七條 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由總部根據侵權的範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分部(加盟店)行使訴權,應當經總部書面同意。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指示,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爲採取措施。除因情況緊急而需要採取訴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爲採取的任何措施均應按總部的指示行事。

第七十八條 報告

分部及加盟店發現本區域內第三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應當立即將侵權人、侵權事實、危害後果等情況報告總部。

因情況緊急而採取訴前保全措施的,分部應當在2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第七十九條 訴前保全

分部(加盟店)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特許經營系統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爲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爲制止侵權行爲,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分部(加盟店)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第八十條 費用負擔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採取措施所支出的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及相關費用,按下列規定先行支付:

(一)由總部行使訴權的訴訟費、律師費由總部支付;

(二)其他費用由分部支付;

(三)總部與分部根據個案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第八十一條 賠償金的分配

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爲所獲得的賠償金原則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損失”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受到損害的網絡成員按比例分配;

(二)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總部參照網絡成員受到的損失及案件訴訟情況等合理分配;

(三)總部、分部及加盟店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開支,從獲得的賠償金中優先支付。

第八十二條 第三人起訴

因第三人主張總部知識產權侵權而對分部及加盟店採取的法律程序,分部應當在48小時之內報告總部。

分部及加盟店均應按照總部的指示行事。必要時,總部有權指定專業人員作爲案件的代理人蔘與有關的法律程序。

因總部知識產權構成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爲而裁決分部及加盟店承擔責任的,其賠償責任及因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由總部負擔,否則按第八十條的規定執行。但是,因分部或加盟店的越權行爲所導致的任何訴訟或結果不在此限。

第八十三條 其他訴訟

分部及其加盟店與第三人之間產生的下列糾紛,應當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一)有關產品(服務)質量的糾紛;

(二)有關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糾紛;

(三)涉及特許經營系統形象與聲譽的其他糾紛。

因分部或加盟店的行爲,導致總部對外承擔責任的,該責任由過錯方承擔。

第十四章 廣告與費用

第八十四條 廣告義務

總部、分部及其加盟店均有義務通過廣告活動,宣傳特許經營系統的品牌、商標及產品(服務),並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總部負責系統的廣告計劃、廣告策略、廣告設計及全國性廣告的發佈,分部負實施本區域的廣告計劃和地區性廣告的發佈。

第八十五條 廣告控制

總部對特許經營系統的廣告享有控制權利,分部及加盟店應當充分尊重總部對廣告的控制,按照總部的規定開展廣告活動。

分部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廣告計劃與廣告策略,不得違反總部的規定在本區域內發佈廣告。分部在本區域內發佈的廣告,其廣告內容和方案均應事先報告總部,經總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八十六條 廣告基金

總部和分部分別建立一項全國性和地區性的廣告基金,用於開展廣告活動的費用。全國性廣告基金由總部負責管理,地區性廣告基金由分部負責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的費用來源及繳付時間如下表:

分部廣告基金的費用來源及繳付時間如下表:

第八十七條 廣告基金的用途

廣告基金限於支付宣傳特許經營的品牌、商標、產品(服務)的廣告支出及促銷與公關費用。總部廣告基金用於支付全國性的廣告的費用,分部廣告基金用於支付本區域廣告的費用。

廣告基金不得用於支付總部或分部推銷加盟的廣告費用,如果在由廣告基金支付費用的廣告中包含了推銷加盟方面的內容,則應當按照其所佔比例,由總部或分部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八十八條 廣告基金的管理

廣告基金實行獨立覈算,設立單獨的銀行賬戶,由總部(分部)或其委託的機構進行管理。廣告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保留全部資料,存檔備查。

總部、分部或其委託的機構可以根據合理的財務手續從廣告基金中獲取補償,補償項目包括:因賬目管理、審計、提交報告及法律費用等開支。

供應商支付給總部或分部廣告基金的廣告費,作爲總部或分部廣告基金的收入,在使用時應當遵照供應商的要求。

第八十九條 廣告基金的審計

總部和分部應於當每年的第一個季度提交一份經註冊會計師審計的上一年度廣告基金收支情況的財務報告,並將正式副本提交對方審查。

第九十條 基金的歸屬

本年度節餘的廣告基金,應當按照廣告基金的交納金額予以返還或抵扣下一年度應當交納的廣告基金。

第十五章 特許經營費用

第九十一條 加盟費

分部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向總部支付金額爲_________元的加盟費用,其中_________元作爲總部對分部進行培訓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爲總部指導分部建立與運營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爲分部接受總部特許經營權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爲總部指導分部建立第一家直營店的費用。

分部向本區域內加盟店收取的加盟費的_________%歸總部所有,由分部於加盟店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10日內支付。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分部及加盟店均無權要求總部返還加盟費。

第九十二條 特許權使用費

分部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總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一)每月(季或年)支付_________元的定額使用費;

(二)分部按照規定向加盟店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的_________%。

按照上述規定計算的當月特許權使用費應當於次月15日前交納。加盟店未按照規定向分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分部仍應按照規定向總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因分部未按時向總部提交財務報表,按照上月財務報表覈算當月應向總部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

第九十三條 分特許費用

分部向加盟店收取加盟費的標準爲_________,特許權使用費的標準爲銷售額的_________%。總部有權對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分部應當遵照執行。

銷售額是指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收入(包括進貨回扣、銷售返利等),扣除給予客戶的現金折扣、價格折扣、實物折扣的合計金額,無論是否已經收訖。

分部直營店亦應按照上述規定計算特許權使用費並按照規定的比例向總部交納。

第九十四條 特許權使用費的審覈

總部根據分部每月報送的財務報表覈算特許權使用費。按照分部月報表計算的特許權使用費與年度審計報告確定的特許權使用費之間出現的差額,以年度審計報告爲準。

對分部所申報的區域內各特許店的銷售收入,如果與總部統一供應或配送的產品、包裝物的數量,以及總部查明的其他情況明顯不符,而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總部有權對銷售額予以合理調整,並視爲違約行爲予以處罰。

第九十五條 保證金

爲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分部應當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交納_________元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如分部拖欠總部的債務(特許權使用費、服務費、貨款、罰款、違約金等),總部有權以保證金的全部或部分充抵債務。分部在接到總部充抵債務的通知後,應當立即向總部支付與充抵債務數額相同的現金,補足保證金。

無論因任何原因終止本合同,在分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滿_________個月,總部應歸還分部保證金。

第九十六條 結算與支付

總部與分部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對分部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進行結算,如有爭議,以總部確認的結果爲準,但應符合本合同的規定,並向分部說明理由和依據。因故需要推遲結算時間的,由總部決定。

分部向總部支付的所有款項,一律匯入總部指定的銀行賬戶,匯款手續費由分部負擔。總部最遲在收到款項後10日內向分部開具發票。

第十六章 財務管理

第九十七條 財務會計制度

分部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並按照總部的有關要求,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九十八條 財務報表

分部應當於次月_________日前向總部報送分部和本區域各特許店當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

(一)分部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二)各特許店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其合併報表。

分部應當於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總部提交上一會計年度分部和本區域各特許店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財務情況說明書;

(五)利潤分配表;

(六)本區域各特許店的合併報表;

(七)_________。

第九十九條 財務監督

總部每年(季)對分部的財務進行一次檢查,於每年(季)結束後_________日內進行,或根據需要在提前_________天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於選定的工作時間對分部及任何一家加盟店進行財務檢查。

分部應當予以充分地合作,向總部或總部委託的機構或個人提供所有相關的資料和文件,並如實回答總部提出的問題。

第一百條 財務審計

分部提交給總部的年度財務報表中,其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以及_________報表,應當經註冊會計師依法審計。

總部與分部就財務會計報表有分歧時,總部有權指定註冊會計師對有關問題進行審計,審計結論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並作爲解決爭議的依據。審計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由於分部對審計不予配合或不能提供審計所需的資料,致使審計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作出審計結論的,視爲分部未履行如實申報財務會計報表的義務。

第十七章 分特許

第一百零一條 分特許權

分部在本區域內尋求符合條件的加盟商,授權其設立加盟店,按照市場開發計劃建立區域內的特許經營系統。

分部行使分特許權,應當依照本合同以及總部的規定,不得超越總部授權範圍與權限。

第一百零二條 市場開發計劃

分部應當竭力拓展本區域市場,儘可能實現對市場的充分開發。經雙方對本區域市場的認真評估,確定了以下開發市場計劃:

(一)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個月內設立_________家直營特許店;

(二)在本合同簽訂後1年內至少設立_____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不得超過特許店總數的_________%;

(三)在本合同簽訂後2年內至少設立_____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不得超過特許店總數的_________%;

(四)在本合同簽訂後3年內至少設立_____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不得超過特許店總數的_________%;

(五)在本合同簽訂滿5年後,至少設立_____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不得超過特許店總數的_________%;

在本合同簽訂滿_________年後,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再發展新的加盟店。

第一百零三條 加盟商

申請加入特許經營系統的加盟商爲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爲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申請加入特許經營系統的加盟商爲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爲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爲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一百零四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爲_________,並以其名義與分部簽訂分特許合同。

分部應當根據總部的規定對特許店的選址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特許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不符合總部規定的門店不得開業。

特許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_________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特許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一百零五條 分特許合同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的分特許合同及合同附件,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擅自修改。

第一百零六條 合同審查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後,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使用許可協議》並送達分部,分特許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有任何細節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分特許合同不生效。

總部除根據《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對加盟商承擔直接責任之外,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審查,並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總部不對加盟商承擔任何直接責任。

第一百零七條 培訓與支持

對加盟商(特許店)提供的培訓與支持,除下列幾項由總部進行之外,均由分部承擔:

(一)對加盟店經理的初始培訓;

(二)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

(三)_________。

第一百零八條 銷售指標

分部所屬加盟店及直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分部應當終止其營業。

第一百零九條 加盟店的申訴

加盟店對與分部之間的任何爭議,均有權向總部提出申訴。對分部終止加盟店合同及_________等嚴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申訴,總部應在受理申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對其他事項的申訴,總部保留作出決定的權利。

第一百一十條 申訴的裁決

總部對加盟店的申訴,應當聽取雙方的意見,審查有關證據,並根據查明的事實和有關規定作出裁決。

總部作出的裁決,分部和加盟店均應當予以充分地尊重,並按照總部裁決執行,但是,總部裁決對雙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服總部裁決的,均可將爭議按照分特許合同的規定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一百一十一條 直營店

分部設立的直營店,應當作爲企業的分支機構,辦理營業執照。分部應當按照管理加盟店的要求對直營店進行統一管理,獨立覈算,不得給予直營店特殊的優惠或方便。

第一百一十二條 安排

分部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人的,不影響分特許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無論因任何原因在合同有效期限內終止,本區域內的分特許合同亦相應終止。因一方違約而導致本合同終止的,違約方對加盟商(加盟店)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的計算方式爲_________。

不論因任何原因終止本合同,加盟店在_________期限內可以繼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品牌及_________,以保證加盟店的營業不至突然中斷。

第十八章 信息披露

第一百一十三條 信息披露的要求

總部和分部均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總部或分部向對方提供的有關信息披露的文件,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一百一十四條 總部的披露

總部承諾並保證,總部在簽訂本合同之前爲了說明開展特許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而向分部展示的《特許經營加盟說明書》和各種文件、資料、圖片、數據,以及在刊登的廣告中表達的內容,都是真實可靠的,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在該等信息中包含了不確定的內容或表述,分部予以理解,且得到總部作出的進一步闡明,並無因此產生的任何誤解。

總部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將總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系統的經營情況書面通報分部。

發生可能對總部產生較大影響、而分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總部應當在合理時間內將該等重大事件的有關情況向分部通報,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方針和經營範圍的調整;

(二)總部的重大投資行爲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總部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總部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總部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五)總部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淨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六)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總部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八)總部股東變動情況和持股比例;

(九)總部減少註冊資本、合併、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十)涉及總部的重大訴訟;

(十一)可能對特許經營系統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一十五條 分部的披露

分部在簽訂本合同前向通過《特許經營加盟申請書》及其他資料向總部披露的信息,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分部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將分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發生可能對分部產生較大影響、而總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分部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總部報告,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分部的重大投資行爲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二)分部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分部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三)分部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四)分部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淨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五)本區域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六)分部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七)分部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八)涉及分部的重大訴訟;

(九)可能對分部及本區域特許經營系統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一十六條 質詢

總部或分部如果有證明或理由表明對方有應當披露的信息而未披露或者對方披露的信息不實,可以向對方提出書面質詢。

受質詢的一方應當在收到質詢函後7個工作日內及時就質詢的事項提交書面的報告或說明,並說明未披露或未如實披露的原因。

第一百一十七條 虛假披露

總部或分部在披露信息時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有重大遺漏,致使對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經理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九章 合同轉讓

第一百一十八條 合同轉讓的定義

本章所稱合同轉讓是指總部或分部將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總部或分部不得將本合同權利或義務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第一百一十九條 總部轉讓合同

分部承諾,總部可以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人,而無需在轉讓時經分部同意。

總部轉讓本合同時,應當規定不少於_________天的合同生效期限。在轉讓合同簽訂後,總部應當立即將轉讓決定及由受許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規定製作的信息披露文件書面通知分部,總部與受讓人對披露的信息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受讓人明顯不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分部有權在轉讓行爲未生效前,按照本合同規定的仲裁條款申請撤銷轉讓,轉讓協議在未裁決前暫時中止執行。該項權利僅限於最先提起仲裁的分部行使,不得重複申請仲裁。

第一百二十條 分部轉讓合同

未經總部事先書面同意,分部不得轉讓本合同。

分部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及轉讓條件、受讓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規定製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報告總部,由總部作出是否同意轉讓的決定。

第一百二十一條 受讓人的條件

無論根據何種情形進行轉讓,受讓分部合同的一方至少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系從事_________行業的有限公司,成立已滿_________年;

(二)註冊資本達到_________萬元;

(三)淨資產超過_________萬元;

(四)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

(五)其關聯企業沒有從事與特許經營系統相競爭的業務;

(六)同意簽署總部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及相關文件;

(七)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二條 優先權

分部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總部或總部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在總部向分部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後,分部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分部在_________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第一百二十三條 合同文本

分部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總部重新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特許經營合同使用合同轉讓時總部制定的新版合同文本,但新合同應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合同修訂的要求。

第一百二十四條 轉讓補償費

分部轉讓本合同時,受讓人應當向總部支付一筆_________元的轉讓補償費,作爲總部對因轉讓而發生的費用的補償,包括對受讓人進行初始培訓和前期支持的費用。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權變動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分部需合併、分立或股權變動時,應當將合併、分立或股權變動的方案及有關當事人的情況書面報告總部,經總部審查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一百二十六條 經營方式

分部應當獨立自主地經營特許經營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託或其他任何方式將特許經營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第二十章 系統變革與合同變更

第一百二十七條 系統變革的原則

總部和分部一致認識到,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適時地對特許經營系統進行富有成效的變革,以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是雙方共同的目標。

總部對系統的變革,應當在保持系統健康穩定發展的前提下,以提高系統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系統的經營效益,提高系統的市場競爭力爲原則,更好地實現特許經營的目標。

第一百二十八條 定義與職責

系統變革是指對系統經營模式產生一定程度影響的改進,這種改進可以直接導致公衆對系統感受的差異,而不包括對系統進行的微小的改變。

總部應當在系統變革中發揮主導作用,領導系統變革;分部應當在系統變革中予以充分地理解與合作,按照總部的要求實施變革,積極推動系統變革。

第一百二十九條 合同變更

因系統變革的需要,總部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限於經營手冊規定的範圍,並不得與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屬協議的內容相牴觸。

第一百三十條 變革的試驗

總部對系統的變革,應當由總部直營店或同意進行試驗的加盟店進行試驗,經實踐證明符合系統變革的要求,方可推行。

總部在推行系統變革前,應當向分部披露進行的試驗情況及實施方案。

第一百三十一條 變革的實施

總部對系統進行變革時,應當將變革的方案和作出變革的原因、意圖、可行性、試營情況及有關事項,於總部規定的變革實施時間前_________天通知分部。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在本區域內實施系統變革,並及時將實施的情況報告總部。

第一百三十二條 合同續約時的變更

在本合同期滿續訂合同時,總部有權以新的特許經營合同代替本合同。總部應基於合理和善意的準則修訂本合同,且新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應當適用於整個特許經營系統。這不應被理解爲是對分部續約權的限制或損害。

第二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一百三十三條 合同終止的情形

本合同除因下列情形而終止之外,總部或分部均不得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

(一)不可抗力;

(二)合同期限屆滿;

(三)總部與分部協商終止;

(四)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五)多數特許店連續兩年發生經營虧損;

(六)法院、政府行政決定要求分部終止營業;

(七)因一方違約行爲而被仲裁機構裁決解除本合同;

(八)用於特許經營的主要資產被法院強制執行而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九)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15

第一部分序言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製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利,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築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受許人法律地位

2.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爲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爲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僱員或合夥人。受許人不是作爲特許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授予的各項權利

爲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代表__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___登記爲產品(服務的)的商標(使用登記爲_________專利的製造技術的權利);

(2)使用_________名字或標誌的權利;

(3)查閱並使用作爲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4)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中有規定。

(5)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條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築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從事前或經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築物地址。

第5條專屬性

5.1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條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所有在法律上或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爲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爲是第三方。

5.2在本協議期間,受特許人應在第1條所載的建築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所載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爲期_________年。

本協議自動延長連續的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第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___月發出通知。通知應採用掛號信或其他可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的書面傳遞手段。

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

各方應提前月通知將終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其他可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的傳遞手段。

第二部分總則

第7條善意

各方應本着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態度。各方同意在合同範圍之內,他們的關係爲合作關係。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並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製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應當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保持完善的和諧和組織。

爲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建築物

(1)受許人在和建築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費用由受許人承擔。在本協議履行之中,特許人對於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等,其費用均由受許人負擔。

(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築物。

9.2授予的各項權利

(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並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在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爲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築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誌,包括特許人許可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誌。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除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其從事活動中使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中,及在從事商業活動的建築物上使用“___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誌的形象。

9.3關於客戶的形象:爲了尊重客戶關於網絡牌號和商標的形象,受許人應當:

(1)按照適用於特許經營活動的商業習慣從事特許經營;

(2)不影響第26.1條規定,保持第1條所載商品足夠的庫存量以立即滿足客戶的需要;

(3)在數量上和質量上聘用必要的職工,並保證這些職工在儀表和與客戶的關係方面能符合特許人的規格,這些規格載於手冊,作爲本合同的附件2;

(4)嚴格認真地尊重他對貨物(服務)供應商的承諾,特別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供應人支付金額;

(5)不影響第11條規定,不得出售可能損害網絡牌號形象的任何產品(服務);

(6)將自行制定的廣告計劃事先提交特許人書面同意,同意只限於廣告的性質,而不涉及銷售條件,例如廣告的價格;

(7)對於供應的不符合本協議附件2所規定的質量標準的所有物品(服務),保證立即替換或給予補償;

(8)受許人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

9.4從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所述的技術、商業和管理角度看,受許人應適應特許人所確立的商業方法。受許人除爲出售第1條所指商業(服務)外不得爲任何目的使用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使用。爲了維護網絡的共同身份和名譽,特許人應對受許人給予幫助和建議。受許人應按第16.3條規定的條件舉辦廣告和促銷活動。

9.5監督程序

(1)特許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時書面通知(選定日),於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受許人的建築物,以便特許人得以確信受許人符合本合同各項條件。爲此,在特許人的要求和專家(公司審計、律師_________)協助下,可對受許人的狀態進行財務和法律審計。此項費用應由特許人負擔。在受許人方面,受許人在回答特許人(或其他經授權的人)提出的問題和自發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資料時,向特許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實的合作。

(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儘可能快地提供有關企業商務、財務或技術的全部要求的資料。每(年、季度等等)受許人都應向特許人提交下列文件:會計報表,對其餘的資料,受許人應在每月最後一天向特許人提交有關會計文件,以便特許人確定第14條所規定的定期費用。

第10條保護特許人的各項權利

10.1受許人應立即將侵犯或濫用商標、商業名稱或其他簡稱以及任何侵權或不正當競爭情況通知特許人。

10.2受許人應就法律程序向特許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以便在訴訟中成功地得出結論。此項幫助引起的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在事前書面通知後,受許人如果在法律上能這樣做時,應進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許人的權利得到確認。訴訟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

第11條不允許競爭

11.1受許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條所規定的地區內:

(1)直接地或間接地、獨立地或作爲一僱員,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任何其他人的名義,進行具有類似性質的任何商業活動而按本協議所述條款銷售產品(提供服務)。

(2)給予金融援助或投資於一家競爭者公司,而此類援助或投資使他能對公司的經濟活動產生任何影響。

(3)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條中規定的義務,應依法支付合同賠償金,無須任何事先通知。

11.2如果受許人決定開發一家非競爭性的公司,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特許人。

11.3本合同無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後,第11.1條內容繼續適用一年。

第12條祕密

12.1受許人在其與特許人的來往關係中所獲得的一切信息,無論此種信息的形式和目的爲何,均視爲祕密。但是,對祕密信息的表述不適用於:

(1)本合同簽字之日已是衆所周知的信息,並非由於受許人未盡義務而導致衆所周知的信息。

(2)當特許人傳達信息給受許人之日,後者早已持有該項信息並能證明其確已持有的信息。

(3)由有權透露的第三人透露給受許人的信息。

12.2受許人承擔義務不直接或間接地把從特許人獲得的祕密信息傳達給任何第三方,但工作人員或任何其他履行本協議所列義務所必需的信息除外。

12.3特許人保證他本人或其下屬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任何其他人不於本協議規定的範圍之外使用祕密信息。

12.4按法律規定或事實上控制了受許人或受到受許人單獨或聯合控制的任何個人或公司,均被視爲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人。

12.5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員在按上述工作義務蒐集信息時應認識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傳達信息的祕密性質。受許人保證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工作人員在接受信息之前就應該遵守祕密信息的機密性和禁用的義務,如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一樣。他們的就職合同應該包括如下條款:保密規定未得遵守時,特許人有權對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採取直接行動。在任何情況下,特許人對其工作人員透露或使用祕密信息完全負責(甚至在他們的就職合同終止以後或這些僱員離職以後)。

12.6只要祕密信息尚未公開,受許人就不應透露或使用祕密信息於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內和終止後均如此,不論終止的原因是什麼。本條亦適用於第28條所述轉讓的情況。

第三部分特許使用費/價格

第13條初始費用

爲了獲得受許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權利,受許人必須付給特許人一筆金額的特許使用費。

特許使用費在本協議簽字時以支票支付。這筆一次總付的金額包括特許人爲執行特許(協助、培訓等)而給予受許人的所有好處,不包括第1條所述商品(服務)的供應和第9.1.1條所述受許人的費用。

第14條分期支付

14.1爲了回報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處,受許人應當每月(或每季)付給特許人相當於上月營業額的%的費用,營業額的計算參照受許人開給客戶的賬單總額,無論是否已兩訖。賬單金額即實際價格(已扣除不包括現金折扣在內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費用(例如包裝、運輸、保險等等)和進口關稅或其他稅,這些費用、關稅或其他稅在發票中分別涉及。營業額是特許人開給受許人的賬單金額,無論是否付訖,但不包括進口關稅或其他稅。

14.2特許人按第9.5.2條規定,在從受許人獲得的信息的基礎上應在每月(季)末開出天內應付的發票。在特許人的總部由辦理支付事宜。

14.3任何6個月期限(年)的特許費用總額不得少於法國法郎。此最低金額將於每年在簽訂本合同的週年時按下列指數予以調整,無需事先通知。如有必要,特許人每6個月開具一張規範化發票,按第14.2條規定支付。

14.4如遇不付款情況,對所欠款項應罰利息,每月,不需事先書面通知。

14.5受許人應從由特許人指定的一家銀行,即_____________(享有國際聲譽的銀行)取得對受許人可按本合同規定應予以支取的全部金額的一項聯合責任擔保,最高金額限爲____________。最遲於本合同簽字後______天,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交全部銀行單據

第四部分品牌、商標(專利)

第15條獨家(非獨家)使用權

特許人按本合同第3條的規定和第4條關於地區的規定授予受許人以使用品牌、商標、專利的獨家權利或者非獨家權利等,但此種使用權限於第1條所規定的對產品(服務)之銷售。

第16條特許人義務

16.1第3條所述之品牌和商標已按本合同附件5關於登記的規定在指定地區合法登記在案,此項登記將在及時支付所有特許合作費和及時續登的.情況下繼續有效。特許人是品牌、商標持有人(有使用權),因而有資格授予受許人使用的權利。受許人對這些權利的使用並不妨礙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規定的地區內的權利。在合同簽訂時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聲稱對品牌或商標擁有權利的行動或者未來有任何可以預見的行爲。

16.2特許人同意在本協議期間和直到特許經營終止前暫借給:

(1)使用品牌或商標招牌或標誌、尺寸________________,按附件4規定的條款豎立在辦公樓外面。

(2)顯示品牌或商標的內部招牌。

16.3特許人應在國內外宣傳品牌或商標。特許人將全力保證使受許人從此種宣傳中得到,特別是他對受許人的業務予以認定。特許人應每年一次向受許人提供他的宣傳計劃和廣告活動,並要求後者提出必要的建議或意見,以保證此活動卓有成效。一旦每次宣傳活動開始,特許人應儘快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資料(招牌、小冊子、標語牌、小紀念品、樣板、樣品等);費用由前者承擔。

第17條受許人義務

受許人應根據本協議第9.3條在規定的地區宣傳品牌和商標,並在年度預算中至少撥出經費_________以完成此項任務。

第18條協作

雙方同意相互協商和合作,以便提高品牌和商標在公衆中的知名度。

第五部分專有技術(技術訣竅)

第19條非獨家使用權

根據本協議附件2所述文件“________________”之規定,特許人給予受許人獲得並使用有關技術的權利。

第20條特許人的義務

20.1特許人應保證受許人的初始的和後續的培訓:

(1)在任何活動開始之前,特許人應對受許人及其職工進行培訓,使他們熟悉各種條款以及網絡的技術、金融、商務和管理程序。培訓共天,由特許人通知時間和地點。組織培訓的費用由特許人負責,但差旅費和食宿費由受許人負擔。

(2)在本特許協議有效期間,特許人應在年度基礎上在_________月份內組織一次天的培訓研討會,由受許人及其僱員中的有關人員參加。研討會將按特許人擇定的時間和地點舉行。組織此類培訓的費用由特許人負責,但差旅費和食宿費由受許人負擔。

(3)特許人應根據受許人的要求,並在受許人負擔費用的情況下組織課題研討班,時間和地點由受許人確定。

20.2在初始培訓計劃期間,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一份_______的全套文件以及特許人認爲有必要的其他培訓資料。受許人應保證勤奮地使用這些資料和文件。在特許合同期間,至少每月(每季)次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中不同方面問題的解說;費用由前者承擔,以保證對某些問題的解釋清晰無誤,並介紹特許人和其他受許人的經驗。受許人可以參加編寫上述解說或提供其接收到的任何信息

20.3如果特許人決定改變某些實施的方法,他必須立即書面通知受許人。因此,特許人應當經常地、每年不少於次地向受許人提供手冊的任何修訂,並向他提供新版的手冊,費用由特許人負擔,以保證受許人能始終保有最新版的手冊。

第21條受許人的義務

21.1受許人應進一步發展他按第20.1條和第20.2條規定,從特許人那裏獲得的專有技術以及按第20.3條所爲的革新。

21.2受許人及其職工應參加按第20條規定所組織的必要的初始訓練班。

21.3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供一切能改善網絡的建議和他從經營特許活動中獲得的經驗。受許人同意爲了特許網絡的利益向特許人提供關於這一專有技術的使用情況。第12條規定的條款,包括必要的改動,均適用特許人。

特許人應保證,特別是向受許人提供專有技術時,通知他們此種信息的祕密性質,因而要保證他們保守祕密和遵守不使用信息的義務。特許人也須保證在其違反祕密協議時,受許人享有直接提起訴訟或採取其他行爲的好處。

第六部分協助

第22條協助

特許人應按照下述各條向受許人提供第3條規定的商業、法律、管理和技術協助。

第23條特許人的義務

23.1特許人同意在任何特許經營開始之前向受許人提供下列服務:

(1)建立特許業務之前的市場調查;

(2)向受許人提供包括安排、場地裝修和產品(服務)展示標準在內的說明;發展業務所需的清單;向受許人提供一名裝修人員以實現此安排;

(3)向受許人提供示範的裝修條款和有關受許人許可範圍內進行改制的建議;

(4)向受許人提供最低有_______預算的場地進行開業廣告宣傳,並就受許人爲開展特許經營而進行的任何廣告宣傳活動提出建議

23.2爲達到本合同條款之目的,特許人應當:

(1)滿足受許人有關商務、法律、技術、管理方面的任何要求;

(2)根據受許人的要求向其提供關於其他受許人在上一年所獲交易結果及其預計銷售的任何資料;

(3)至少每隔1年(每隔2年)進行一次市場調查;

(4)根據受許人的要求,自負費用派一人負責特許活動,以便在1年中的最多天內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七部分供應產品

第24條供應的義務

爲特許經營之目的,特許人應按照下述各條規定向受許人提供第1條所述的產品。

第25條特許人的義務

25.1特許人應當在收到訂單之日起最多_________天內實現受許人的產品訂單。

25.2供應第1條所列貨物應受下列約束:

(1)銷售條款(指明適用的貿易術語通則)其內容和本合同的附件6後,由國際商會定義和解釋。

(2)特許人的一般銷售條款,其內容見附件7,即不得背離上述a款及本合同的規定。

第26條受許人的義務

26.1受許人應當從特許人(或從指定的供應商,即)排他性地獲得產品。爲滿足客戶的需要,受許人應當設立和維護其固定價值最少不低於_________法國法郎(每一年,以後每年按第14.1條規定的年產值______%)的存貨。該價值參考受許人的購貨總值在扣除增值稅、回扣和特許人給予的折扣後的價值來確定。

26.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購買商品,其最低總值應爲:第一年_________法國法郎;第二年_________法國法郎;這些數量應參照特許人的發票來確定,不包括增值稅,並應扣除任何獎項、回扣和折扣。

26.3受許人應確保最低有第14條所規定的第一年產值的______%,以後每年增長______%。(如果受許人在相應的年份超過這個最低百分比,受許人有權享有超過部分______%的折扣,該折扣應由特許人在財務年度結束之日起______天內給予受許人。)每年年初,雙方商定來年的銷售目標,受許人應採取各種有效手段,確保該定額能夠實現。

26.4受許人應最遲在每季度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向特許人提供下三個月的預計訂單。特許人無義務實現與預計數有至少30%不同的任何訂單,並且不因此對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26.5作爲一個獨立商人,受許人自由確定銷售產品轉售價格。受許人應通知特許人準備採用的價格以及有關確定價格的任何變化(折扣、回扣_______________)。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一個推薦性的轉售價格。受許人若不按此推薦行事,不構成違約。但是,按照合作的精神,受許人應努力尊重此推薦以便確保在市場政策和廣告宣傳方面的一定協調。因此,受許人不應給予可能損害特許網絡形象的回扣或折扣。

26.6受許人可以自由決定產品轉售條件,但有義務保證向其客戶提供本協議附件2手冊中描述的特許人的擔保。

26.7受許人應自負費用,按照附件8的規定和取得附件8手冊中規定的有關金額的保險單。在簽署本合同後最遲天內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供保險單及已付保險費的證明。受許人應要求在保險單中訂立一個條款,由保險公司通知特許人任何未付保險費的情況。

第八部分合同的轉讓--分包公司

第27條特許人轉讓和分包公司

特許人可以轉讓分包本協議中的任何或所有義務。

在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他應當通過掛號回執信將轉讓或分包通知受許人。

除非有受許人的事先同意,特許人和受許人應當對通知日(掛號信的收到日期應予考慮)存在的所有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8條受許人轉讓和分包公司

28.1本合同是在考慮了受許人的本人情況後訂立的,因此沒有特許人事先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免費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人轉讓或分包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如果考慮第三人的情況,則該第三人應當是控制受許人或者被受許人共同控制下的任何人或公司。

28.2受許人必須向特許人提供候選人的完整地址、交易條件以及特許人要求的任何進一步信息。特許人應當在收到受許人轉讓請求後不遲於幾個月內以掛號回執信向受許人通知其決定。

28.3考慮到本合同的性質,特許人在考慮提議的候選人和交易條件時享有充分的權利。轉讓要約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候選人自負費用承擔受許人過去或將來的權利和義務。分包要約中,必須要求候選人明確同意遵守第12條所述的保密條款。

28.4如果特許人同意轉讓,受許人應當:

(1)在協議訂立後_________天內,向特許人支付固定數額法郎,以補償對受讓人進行培訓和協助的費用。

(2)在轉讓之日起一年期間內,在第4條規定的區域遵守第11條不得競爭條款。

(3)與受讓人一起對特許人同意轉讓通知(收到日期應予考慮)之前的所有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部分合同的終止

第29條不可抗力

29.1如果特許人和受許人由於其不能控制的情況而不能履行其義務,本協議的履行可終止。不能控制的情況應理解爲由任何一方不應負責的事件造成,而從商業或生產的觀點看,任何一當事人不可能履行其義務或者該事件可能使得該履行不現實。該事件直接影響一方當事人如期履行其義務的能力,包括戰爭、自然災難、政府行爲、社會騷亂(罷工、封鎖_________)

29.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_________天內以書面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除非特許人和受許人國家間的所有通訊方式均受影響。在此情況下,該當事人應當儘可能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規定中獲益。聲稱遭遇不可抗力的當事人應當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限制由於不可預見事件可能造成的所有損害。

29.3如果不可預見的事件持續1個月以上,另一方當事人可通過掛號回執信在________天內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並且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30條提前終止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可以通過掛號信回執,不經任何必要通知,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的決定在收到掛號信時立即生效,但不妨礙進一步索賠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嚴重違約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任何一方已有無償付能力的風險,例如,產生了受破產威脅主張的債務,扣押令、欠稅、公司債務、銀行賬號凍結以及破產、因破產而欠債務、法院監管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自願或強制清盤,終止本合同。終止決定在收到掛號信時立即生效,且不妨礙進一步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第31條股權變化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的股東有重要變化,本合同終止。

重要變化是指影響代表公司資本的多數股票持有情況的任何變化或者附屬於該股票的投票權的任何變化。

本合同不因特許人或受許人股東有重要變化而終止。

第32條效力

32.1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受許人應當:

(1)在收到特許人書面要求_________天內,返還特許人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不管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冊、小冊子、標誌、樣品_________)如何。

(2)消除可能提醒客戶其以前特許的所有直接或間接的引用之處。

(3)按照第23.2條規定轉移終止時存在的所有存貨。

32.2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特許人應取回終止之日的所有存貨,交換原來的售價。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特許人應當保證在同一地域內指定的新的受許人取走終止之日存在的所有存貨,交換已支付給特許人的原來的售價。

第十部分其他規定

第33條某條文的無效

如果某個條文被認爲是無效的,該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

雙方當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將根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基本關係儘可能客觀和誠信地用能夠反映他們意願的條文替換被宣告無效的條文。

第34條合同的範圍

34.1本協議產生當事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並且替代此前存在的任何合同。

34.2本協議僅可通過雙方當事人簽字和寫明日期的附加書面條文來更改和修正。

第35條放棄

本協議中一條或其他條款的不適用、與其他條款之具體而明確的背離,不應解釋爲受許人放棄了其他條款之權利。

第36條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受________________法律管轄。

第37條爭議

任何直接或間接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應明確地按照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指定的仲裁員解決。

仲裁地點應爲________________,程序應以________________語言進行。

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僅登記地法院有管轄權。

本條也適用於第三人和人數衆多被告的合併審理、附帶請求和司法追加。

本協議正本兩份,各方當事人承認已收妥了自己的一份。

特許人(蓋章):_________受許人(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16

近年來,特許經營在我國的發展趨勢是越來越火熱,業內人士迫切希望瞭解特許經營合同的有關內容,以便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時知道應當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由於特許經營合同是由一名特許人分別與多名受許人訂立的合同,而特許人爲了統一運作的需要,又希望與不同的受許人訂立的合同能夠在形式上保持一致,因而一般來說,特許人與受許人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時均採用特許人提供的格式條款。下面我們就某一國際知名連鎖企業的特許經營合同樣本(樣本)爲例作一簡要介紹。 

這是一份餐飲業特許經營合同樣本。樣本開頭部分的內容是關於一些基本事實的陳述,包括特許人與受許人雙方的基本情況、簽約時間和地點、受許人向特許人作出的總體承諾等等。當然,不同的合同會有不同的風格,爲了強調爭議的解決方式,該樣本便將爭議解決的總體原則也置於基本事實的陳述部分中。樣本的正文部分是協議約定,共有二十條。

1、第一條是關於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約定。 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又具體分爲標準費、受許人增開餐館的折扣費用、延期費、附屬店面費、老受許人與新受許人另開新店的增加費、轉讓費等。

2、第二條是關於合同存續期間須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的約定。 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一般確定爲銷售額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條是關於特許人授予受許人某些權利的約定。如使用特許人的管理系統和操作手冊的權利、對特許人管理系統中改良技術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權、對於特許人的品牌作有限地與餐館有關的其他使用。

4、第四條是關於特許人爲受許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訓、諮詢、協助與指導等)的約定。

5、第五條約定受許人的各項義務。共15款,各款內容如下:  

第1款約定經營場所的租賃事宜。經營場所既可以由特許人向出租人租賃後再轉租給受許人,也可以由受許人直接從出租人處租賃。如採用前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特許人發生權利義務關係,而與房主無關,在受許人嚴格履行轉租合同的情況下,如果房主與特許人發生任何因租賃合同而產生的糾紛致使受許人遭受損失,受許人可向特許人要求賠償;而如果採用後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房主發生權利義務關係,如果受許人違反租賃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訴涉及特許人的品牌而使特許人遭受損失,則特許人可向受許人要求相應的賠償。 

第2款約定受許人的經營活動應當始終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所有必要的手續並承擔費用;遵守操作手冊要求和建議的規格、標準和步驟,並隨操作手冊的更新和改進而作適時調整和修改,符合特許人的質量控制標準;不得透露或允許他人複製操作手冊的內容。  

第3款約定受許人自行承擔經營活動產生的一切稅費,以及按特許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險項目。

第4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在合同關係存續期間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類似的經營活動,以及違反此項規定時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第5款約定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支付方式。  

第6款約定受許人應當按約定時間向特許人報告銷售情況,並按規定的方式在受許人的系統中記錄銷售和經營情況。  

第7款約定特許人有權在無需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即可到受許人的經營場所檢查受許人的經營狀況並檢查、審覈複印受許人的各種記錄。  

第8款約定對於受許人低報銷售額的懲罰性措施。  

第9款約定廣告費的支付方式。

廣告費在特許經營中並非一個簡單的問題。不管是特許人還是受許人都不願意承擔廣告投資可能存在的風險。如果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廣告費,而受許人衆多,是否每個受許人都能保質保量地提供服務而不影響廣告宣傳還很難說,況且廣告費數額十分巨大,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勢必存在困難;而如果讓受許人來承擔廣告費,宣傳的是特許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資,能否起到促銷的效果、獲得回報還很難說,有時甚至還會因特許人自己品牌的價值不高而使得廣告投資成爲一種浪費,因此如果讓受許人承擔廣告費,他們也會心存疑慮。  

本合同中所採用的一個兩全之計就是由特許人和受許人約定設立一個廣告基金賬戶,受許人從每週的銷售額中提取約定的比例作爲廣告費匯至廣告基金賬戶上,至於具體的廣告方式則由特許人根據廣告基金賬戶上的數額與廣告商協商而定。這樣一來,特許人和受許人都不必事先準備大量資金用於廣告宣傳,而且受許人對於廣告費的支付也採取了一種不需要本錢也不承擔風險的方式。如果受許人的經營狀況好,則付出的廣告費相應的就多,反之則少。不過採取這種方式的問題是,如果特許人將廣告基金賬戶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資金挪作它用的話,就等於是間接的提高了受許人的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無疑又會侵害受許人的利益。爲解決這一問題,受許人可以與特許人在合同中約定對於廣告基金賬戶的財務監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許人違反這一制度,受許人有權中止支付廣告基金,特許人還應當向受許人返還廣告基金賬戶上未用於廣告宣傳的資金。

第10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將特許人的品牌標誌與“出售”字樣一起使用。該款約定看上去似乎無關緊要,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如果消費者誤認爲特許人所擁有的品牌是因爲經營狀況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響到特許人的商譽,從而給特許人的無形資產造成損失。  

第11款約定受許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須及時。這樣規定是爲了避免受許人因欠款而陷入債務糾紛或因欠稅行爲受到處罰從而損害特許人的商譽。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17

1、合同雙方

特許者:(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爲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登記註冊地:法定代表人:職務:特許企業性質:經營地址: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爲: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爲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覈。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覈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爲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爲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覈。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Q公司標誌。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覈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爲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爲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1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爲、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滄州仲裁委員會(任丘辦事處)仲裁。該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6、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爲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爲提升_____經營組織的競爭能力,建立一個長期、穩定並_____運行的經營組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_____》之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品牌特許經營授權許可之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特許經營之產品項目、業務範圍、目標及期限

第一條:特許權形式、範圍:

1、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經營的產品爲“_____”品牌:少年裝系列產品。

2、甲方授權乙方許可經營的區域爲:____省____市(自治區、直轄市)____所轄範圍,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經營其他同類業務。

第二條:任務目標:雙方依據市場規模,確定銷售回款額萬元,並按以下條款執行,實際銷售額時間以首批上貨時間爲計。

第三條: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經營的期限爲: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四條:有關訂貨、配貨、調撥及退換貨規定。

1、訂貨方式:

(1)首期訂貨款金額:____萬元人民幣以上(指結算價)。

(2)應季產品交貨金額,以產品訂貨交貨期爲準。

(3)續單作業的交貨期是依據面料、數量與金額的不同而訂的,確定的時間經甲、乙雙方共同訂貨單方式確認爲準。

2、付款方式:現金或轉賬。

3、交易原則:款到發貨。

4、運輸方式:

5、途中貨品遺失,如乙方能提供承運部門有效證明資料,由甲方負責向承運部門索賠,否則由乙方承擔。乙方收貨後應及時進行驗貨,如有異議,須在提貨後三天內以書面傳真與甲方聯繫解決;否則視爲乙方驗收貨品同甲方所發貨品無誤(超出時限。異議無效)。

6、調撥方式:如乙方臨時緊缺貨,甲方將根據自身庫存與其它市場庫存情況,盡力協助調撥貨品。

7、應季產品調換規定:

(1)產品換貨期限:貨到之日起的____天內。

(2)往返運費由乙方負擔。如乙方的換貨在超出甲方規定的時間範圍內進行,則所有乙方的換貨甲方不予調換。

(3)如甲方貨品降價,乙方不得以原價退貨後,再以降價重新購該貨品。

8、退貨規定:乙方如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於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質問題,經甲方技質部門品檢確屬質量問題後,可辦理退貨,非質量問題的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自選承擔往返運費。如有另行品質標準規定並經雙方認可,也可作爲品質標範圍。

9、裝修要求:

(1)乙方的店鋪應當達到下列面積:單項經營少年裝系列的單店店鋪不能少於25平方米;綜合經營全部產品的單店店鋪不能少於25平方米。

第五條:有關零售價格之規定,由甲方統一定價,促銷價亦同,在未徵得甲方書面許可前,乙方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價銷售行爲。

第六條:乙方須依照甲方營運作業之規定定期、及時、準確地提供必要的營業資料,包括:銷售情況、財務報表、顧客投訴、存貨及收交記錄。

第七條: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特許經營加盟合同書》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的規定操作業務。

第三章特許經營費用之支付

第八條: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元整,爲甲方確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合同截止的三個月內全部返還;若乙方在協議期間違反本協議規定,保證金將予扣罰或不予退還;加盟金元整,作爲品牌管理費,不以返還。

第九條:廣告費之規定:乙方完成任務目標,甲方將以營業額(進貨額計算)3%作爲乙方業務地區範圍的廣告促銷投入費用,雙方各自承擔50%。具體廣宣方案必須由甲方統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關方案報經甲方確認後實施,否則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廣告宣傳費用甲方均不予認可。並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數額的資金做市場投入,甲方的銷售獎勵不予兌現。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力義務

第十條: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並對乙方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第十一條:提供經營加盟店的開業相關資料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

第十二條:提供店內陳設規劃及有關經營所需的輔銷器材或製作標準,包括:店鋪平面配置圖、商品陳列配置表、吊牌、服裝專賣證明書、授權書等(模特、衣架、褲架等陳列道具甲方按成本價供給乙方)。

第十三條:提_____品及與產品相關的知識及信息。

第十四條:提供加盟店的員工培訓課程及經營輔導。

第十五條:廣告宣傳、促銷活動統一策劃。

第十六條:提供業務信息及一切有關經營業務上的協助。

乙方權力義務

第十七條:提供經營加盟店加盟需的合法證件,包括營業地址的租賃合同、營業額特別授權期限屆滿,沒有延期的,該商號權屬當然歸屬甲方,乙方不得再使用該商號。

第十八條: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應在日內完成改進。

第十九條:僱用合法勞工簽訂勞動合同,並接受總部應有的員工訓練。

第二十條:按總部規定使用vi手冊,包括店鋪之設計,宣傳物品及輔銷品之規定。

第二十一條:依照甲方的指導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之規定經營加盟店;接受甲方統一策劃之vip卡,並由乙方承擔製作成本費及相關打折費用等。

第二十二條:按時支付予甲方的款項,包括:貨款及特許經營相關費用等。

第二十三條:維持並促進甲方的_____、聲譽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銷售其它品牌產品,不加盟經營其它同類產品的特許經營事業。

第五章使用規定

第二十四條:乙方加盟的廣告或推廣材料,如出現甲方公司名稱或_____有關_____、文字或聲音均必需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五條:乙方承認_____及有關知識產權的權益完全屬於甲方。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在當地登記_____。

第二十七條:乙方海里以加盟店的名義登記_____或有關知識產權的所有人,除非獲得甲方的書面許可或指示。

第二十八條:乙方如獲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_____或有關知識產權的行爲,應立刻通知甲方,並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訴訟,訴訟費則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保證保密之規定

甲方保證

第二十九條:所提_____品質量的保證及不良品退貨的保障。

第三十條:保證業務範圍(區域)專賣權利及另外開店之優先權。

第三十一條:保證_____使用不會違反任何第三者的權益,如有違反造成乙方損失,願意賠償其損失。

第三十二條:保證乙方履行應盡義務的前提下,在同等條件下享受續約優先權。

乙方保證

第三十三條:不競爭之保證:

1、乙方在合約期間,不得經營、參觀或涉及任何與甲方銷售的貨品之業務相類似或會產生競爭的行業。

2、不得僱用或企圖僱用在合同終止之前的一年之內被甲方總部僱用的員工;或誘使該員工離開他們原來的'職位。

3、不得經任何方式將貨品銷售至乙方銷售區域以外的任何市場。

第三十四條:確認所有關於加盟的資料均屬於甲方的商業機密,保證並聲明無論是在合同期內或終止後的任何時候,均不會利用甲方加盟店業務的任何資料做其它任何業務用途。

第七章合同終止及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做出單項3000——5000元的處罰,或通知乙方單方面終止合約而毋須負任何法律責任及做出任何賠償。

1、乙方連續兩個月未實現銷售。

2、乙方違反合同任何條款。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店鋪內銷售與甲方產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產品或假冒產品。

4、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及時履行支付各項結算費用。

5、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產品以任何方式銷售至乙方規定區域以外的任何市場,如有發現,甲方有權進行罰沒處理。

6、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任何情況下關閉其店鋪;或無故終止合同行爲。

7、乙方相關人員企圖阻止任何甲方授權人士進入乙方之營業範圍、貨倉範圍、辦公範圍進行正常業務經營監督活動。

8、乙方破壞"_____"_____之良好商譽及形象。

9、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進行批發或將零售價定於超過或低於甲方准許的價格。

10、乙方未能完成公司規定的年度最低銷售額(以進貨額計算)。

第三十六條: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條文或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而導致甲方單方面取消合同終止提_____品時,甲方將保留乙方追究賠償及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第三十七條:合同期期滿,未獲得續期或於任何原因終止後,乙方必須立刻履行以下條款:

1、支付應付的款項予甲方。

2、停止經營、立即交回特許經營權證書,並自此不可以任何人士或公司聲稱屬於甲方公司的一部分。

3、停止使用甲方的_____或與之相類似的_____或記號。

5、其尚未出出售之庫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經營,甲方將按照最後一次統一調整價格乙方結算。甲方接收的貨品爲自本協議書到期之日起壹年內的貨品。

6、對於店內裝修,如甲方接手經營,甲方將按照兩年折舊與乙方進行換算補償。

7、雙方協議終止的,按雙方訂立的終止協議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爲從屬交易合同,又雙方爲_____法人,自不構成合夥關係。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不得轉讓合同上所屬任何權利。

第四十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因爲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即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規定之事項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之規定,雙方並同意以甲方所在地爲法院管轄地。

第四十二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分協商後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解釋權屬於授權許可方,__________服裝有限公司。

甲方名稱:_________乙方名稱:_________

(蓋章)(蓋章)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稅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1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特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協議,並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_________品牌經營模式,以特許經營的形式授予乙方從事_________品牌產品經營活動。

二、協議宗旨

1.甲、乙雙方只有在簽訂本協議後,乙方纔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本協議規定的地點、期限、範圍從事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的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屬於特許經營關係,乙方享有按本協議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帶來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三、乙方受許特許經營權需具備條件

1.乙方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市)工商管理部門批准註冊的合法單位,並具有相應經營範圍的資格。

2.乙方須在_________(市)繁華商業地段擁有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經營場所,按甲方要求的專賣店統一標準形象進行裝修佈置並專營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

3.乙方首批進貨資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天內將首批進貨資金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4.乙方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及地點銷售由甲方供應的____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乙方的年度銷售回款額不得低於(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經甲方書面認可的_________品牌標識、文字、圖案和文稿在本協議特許地區、期限內,用於店鋪門頭、櫥窗、店內裝修佈置。許可乙方用_________品牌標識印製手提袋及包裝物,允許乙方使用_________品牌標識在本協議特許地區內作各種傳播媒介開展有利於提高_________品牌品牌形象的廣告宣傳。

2.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物後如發現貨物與發貨單不符,可在收到該貨物7日內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詢,否則按甲方無誤處理。

3.本協議規定甲方是乙方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的唯一供貨方。

4.乙方增設、遷址、重修_________品牌(包括:專賣店、專櫃、店中店),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遷址的詳細地址並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標準和要求完成店面裝修,經甲方認可合格後方可開店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停止供貨,直至解除該合同。

6.乙方在開設_________品牌專賣店或店中店、專櫃期限內只能銷售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不得銷售其他品牌產品,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貨,並且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7.乙方不得向本協議規定區域範圍_________以外地區銷售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如違反,甲方有權對乙方停止供貨,情節嚴重者,取消特許經營資格,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生產、銷售、轉移、藏匿、倉儲、運輸假冒_________品牌產品。否則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名譽、商譽、商標、打假費用等方面的全部經濟損失。

9.乙方有義務維護_________品牌的聲譽和形象,有義務協助甲方打擊假冒_________品牌產品。

10.乙方不得將甲方傳授給乙方的產品資料和經營機密泄露給第三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並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乙方必須每月與甲方進行對帳,乙方必須在收到對帳單7日內將對帳結果返回至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對帳結果,則視爲乙方認同甲方對帳單的全部內容和金額。

1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模式,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_________品牌產品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協議規定的銷售回款指標,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規定的開店計劃和店面翻新計劃,甲方有權終止供貨、解除合同,並有權許可第三方在乙方經營_________品牌產品的市場上從事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業務。

14.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權益,破壞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體系,或出現重大債務問題無法正常經營,以及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或吊銷營業執照不具備經營資格,或經營所需其他條件未達到甲方要求,或違反甲、乙雙方期貨合同條款及甲方相關的管理辦法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乙方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資格。

15.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償還所有欠甲方的貨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貨款外還需按未付貨款的日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16.乙方不得擅自將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人,轉讓第三人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並有權瞭解乙方與第三人簽訂的_________品牌合作協議條款。

17.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不利於甲方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8.甲方統一設計制定_________品牌專賣店的門頭、燈箱、店內外裝修、貨架、促銷品、廣告品、產品展示等並協助乙方實施。

19.甲方將實施統一的廣告、推廣活動作爲宣傳,並統一_________品牌專賣店識別系統,維護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體系的名譽和統一形象。

20.乙方必須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報出當月的銷售、庫存報表。乙方應將本地區市場信息及時反饋給甲方。

五、獎勵及調貨條款

1.乙方沒有違反本協議條款並年銷售回款額(不含特賣)達壹佰萬元以上者,按實際回款額的_________%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伍拾萬元以上,壹佰萬元以下者,按實際回款額的_________%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叄拾萬元以上,伍拾萬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價_________折供貨的優惠。

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貨物形式支付。

2.乙方看樣訂貨。凡乙方向甲方訂購的貨物除質量問題或甲方錯發以外,甲方有權不予退換,如乙方確有困難,可在收到該批貨45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調換申請,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但是:

(1)申請調換的數量不能超過乙方年購貨量的_________%

(2)打折產品、特價產品和樣品不能調換。

(3)調換商品須經甲方確認同意後方可執行。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退貨,甲方有權不予認可,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調換商品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乙方專賣店裝修給予支持。(按_________招商手冊有關規定執行)裝修費以貨物形式支付。但必須在兩年後憑甲方企劃部簽字認可的裝修結算書到公司報銷。

六、供貨及運輸

1.供貨地點:甲方倉庫。

2.運輸方式:自提或代辦託運,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負擔。

3.收貨要求:乙方收到貨後,必須在每件開箱前稱重(按裝箱單標重),重量相符,開箱驗貨;如重量不符不得開箱,並立即通知甲方或向運輸部門查詢、索賠。否則,開箱後出現任何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以後要貨必須以傳真爲據,如無傳真甲方有權不予發貨。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包括火災、水災、戰爭、政府行爲、意外事件、勞工問題等,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之一,一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3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原因,逾期按違約處理。

八、協議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九、協議期限、續簽和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向另一方提出延長協議之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續簽協議。

3.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簽協議,則甲、乙雙方的特許經營關係自然終止。

4.本協議終止後,乙方原有_________品牌庫存產品限一個月期限內自行處理,一個月以後乙方不得再銷售________品牌產品。

5.本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出現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解決,由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傳真):_________  聯繫電話(傳真):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字):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20

一、專門用語定義

特許經營合同涉及諸多的法律、經營管理和技術等專業問題,對合同中出現的一些專門用語,如管理體系、商標許可使用、區域保護、加盟金、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產品和服務的內容等。特許雙方經常因對上述專門用語的理解不同而發生糾紛。爲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對這些專門用語的內涵和外延進行明確界定具有重要的意義。如某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管理體系是指特許人所有的有價值的專用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某某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又如:“本合同所稱產品是指特許人代理銷售的美國勝牌石油化工全系列產品及特許人代理的各種汽車清洗養護設備。包括……”。

二、特許經營授權許可的內容、範圍、期限、地域

通常特許經營合同許可的內容大致包括:許可使用的商標、商號、專利、專有技術和經營訣竅等等。合同應明確規定它們的名稱、登記號及其它登記註冊情況、有效期、許可使用的內容、方式和地區等事項。簽訂合同時,被特許者應該審覈有關權屬證書的原件。許可範圍應明確規定使用的時間、地點、方式、使用權限等。合同期限短則一年,長則十年,最長可達二十年,通常爲三至五年。期限的長短與行業特點、投資大小、投資回收期長短等因素有關。通常還應規定在哪些情況可提前終止合同,在哪些情況可延長或者續訂合同。如某特許經營合同規定:“合同到期後,乙方(被特許者)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特許人)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終止。”

特許權使用的地域通常是指被特許人有權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地域範圍,它通常是用來限定被特許者使用特許權的空間範圍的。同時,它也可以用來限定特許者在特定地區發展加盟商的數量,防止因特許者貪婪而無節制地發展加盟店,避免特許體系內部發生惡性競爭,危害整個特許體系的健康運作,從而維護被特許者的利益。如某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特許人承諾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再在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區範圍內發展其他加盟店。”

三、特許者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根據原國內貿易部《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暫行)》第八條、規定,特許者的基本權利有:

一、爲確保特許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特許者有權對被特許者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這是特許者的一項最基本的權利。監督權是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統一性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手段,監督權通常是通過執行督導程序和制度來實現的。督導程序和制度各企業並不完全相同,但其職能和目的是一致的。如麥*勞採用“神祕消費者”的手段來檢查監督加盟店的產品、服務質量,其效果十分良好。

二、有權向被特許者收取特許經營費及其他各種服務費用。特許經營費是指加盟費和特許權使用費,有的企業還收取一定數額的保證金。這些費用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其他各種服務費用通常有廣告費、店面設計費、專項指導服務費、委託代理費等等。這部分費用通常在特許經營合同以外單獨約定。有關費用的收取既反映了特許經營權的價值,同時又是特許者爲被特許者提供各種服務的保證和源泉。有關各種費用的詳細問題我們在以後做專門討論。

三、對違反特許經營合同規定,侵犯特許者合法權益、破壞特許體系的行爲,特許者有權終止特許合同,取消被特許者的特許經營資格。這是特許者的解約權。因爲解約權的形式對特許雙方的影響很大,因此對相關條款的設計應十分慎重。另一方面,由於特許經營體系是一個利益的共同體,特許者應充分估計解除合約對整個特許經營體系的不良影響,不是萬不得已,不要使用解約權。

根據原國內貿易部《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暫行)》第九條、規定,特許者的基本義務有:

第一、將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者使用,並提供代表該特許體系的營業象徵及經營手冊。特許經營權授予的依據是特許經營合同。在形式上,通常會舉辦一個象徵性的授權儀式或頒發授權證書。營業象徵通常是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店面設計、統一招牌、宣傳用品、工作服裝、營業方式等。經營手冊是指《單店營運手冊》、《VI手冊》等。

第二、提供開業前的教育和培訓。通常是由特許者統一安排教育和培訓,如被特許者有特殊要求,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指導被特許者做好開店準備。通常特許者爲被特許者提供店址選擇、店面設計、廣告策劃、開業儀式的策劃、設備的安裝調試、物品採購、員工招聘等方面的服務。

第四、提供長期的經營指導、培訓和合同規定的物品供應。

四、被特許者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根據原國內貿易部《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暫行)》第十條規定,被特許者的基本權利有:

一、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行使特許者所賦予的權利。這裏主要是指獲得特許者的培訓和指導,利用特許者的商標、商號、專利、管理經驗等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權獲得特許者所提供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祕密。這是被特許者購買特許經營權的`一個重要的目的,但雙方應對如何正確使用經營技術和商業祕密做出明確的約定。

三、有權獲得特許者所提供的培訓和指導。特許者應安排好接受培訓的人員,充分利用培訓的機會提高自己的經營管理水平。另外,被特許者接受特許者的指導是維持整個特許經營體系的重要條件,對此被特許這應該有正確的認識。從這個意義上講,接受特許者的指導不僅是被特許者的權利,同時也是義務。

根據原國內貿易部《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暫行)》第十一條規定,被特許者的基本義務有:

一、有義務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標準開展營業活動。

特許經營合同通常規定被特許者必須按《單店營運手冊》規定的內容和方式進行營業活動,以保持特許經營體系的標準和統一。

二、有義務按合同約定支付特許權使用費及其他各種費用。

目前被特許者在繳納特許權使用費時出現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不按時繳納費用和提供虛假的財務報表以減少應繳額等方面。對此,特許者的對策是:收取保證金,如特許者拖延繳納特許權使用費,特許者可用保證金充抵;再就是完善財務制度,加強對被特許者的財務監督;如進行財務監督困難,可採用定額繳納特許權使用費的方式代替按比例交納的方式。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21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特許人:(甲方)

地址:

受許人:(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守信、共謀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加盟爲甲方特許經銷商而協商一致,締結合同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之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第二條、 乙方以加盟人的身份加盟於甲方,遵從甲方統一的管理及經營指導,經營甲方bo品牌皮具系列產品之加盟店(櫃)。

第三條、 本合同之當事人雙方系各自獨立的權力主體,除按本合同條款發生權利、義務外,雙方無權互爲代理人或發生僱傭關係,任何一方不得以他方名義向第三者就法律行爲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第四條、 乙方經營加盟店(櫃)僱傭之從業人員及對政府機關衍生之各類關係概與甲方無涉。

第二章 加盟資格

第五條、 乙方必須是保證具有中國法律規定的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經營資格,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其它經營條件。

第六條、 品牌保證金

1、在簽訂本合同後的十五天內,即 年 月 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繳付 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

2、乙方違約應從保證金中扣除:a、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約,乙方只有將甲方所有招牌、標誌及其它營業形象全部拆除退還甲方後,甲方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b、乙方違反本協議導致甲方有所損失時,甲方可以從合同保證金合理扣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時,將保證金及相關投資費用全部支付給甲方後,方可獲得特許經銷商資格。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簽訂後三十天內未按甲方指定要求開設任何一家專賣店(櫃),甲方有權沒收此保證金。

第三章 特許經營許可範圍

第九條、 許可經營區域

1、甲方特許授權乙方在 省 市/地區享有特許經營權。

2、乙方享有bo皮具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及合同期限內的銷售權,無轉讓權,無生產權。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用任何方式製作或假冒bo(皮具系列)的產品,乙方不得在規定地區以外的任何地區直接或間接銷售或授權其它地方加盟。

3、雙方確認:無論是本合同有效期內或本合同有效期滿後,乙方絕無任何權利擁有bo(皮具系列)品牌的商標使用權。

第十條、 許可經營的項目

1、 根據本合同之規定,乙方可在甲方許可的賣場內經營甲方提供的bo(皮具系列)品牌之系列產品;

2、 爲保持bo(皮具系列)高素質之品牌形象及連鎖經營體的共同利益,乙方店內不得陳列、展示或銷售非甲方提供的貨品,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將承擔全部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任務目標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甲方根據乙方經營區域的實際情

況制定每年的銷售目標。如乙方未能完成年度銷售目標,甲方將保留開發第二家加盟商的權利。

1、乙方在 省 市/地區的每年最低購貨額爲 萬元,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後,若乙方續約,則甲方按乙方每年實際銷售額重新協商乙方最低購貨額。

3、 本合同成立後,乙方須按甲方指定的城市等級發展方案,在合同期的一年內本合同指定的城市範圍內開設如下約定的特許皮具專賣店,若乙方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甲方不會再在該城市另找其他合作人,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須向甲方作出書面解釋,並要獲得甲方批准;否則,甲方有權在該城市自行或者另找合作伙伴開設專賣店及專櫃。

乙方須在本合同期的一年內按如下約定開設特許專賣店或專櫃:(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最低計劃)。

第四章 經營管理

第十二、形象及商標使用承諾

1、 保證商標爲甲方合法擁有,若構成侵權,由甲方承擔所有責任。

2、 甲方承諾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可以在甲方批准的範圍內,享有bo(皮具系列)品牌特許經營權,並許可乙方就乙方專櫃(專賣店)的招牌及形象裝修的用途享有以製作、懸掛的方式使用bo(皮具系列)商標、服務標誌、記號、標籤等營業象徵物之權利。

3、 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擅自轉讓,轉租給他人。

第十三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 爲保持品牌經營形象的統一,維持加盟店(櫃)的正常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向乙方傳授必須的知識及經營技術。

2、 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訂貨會及甲方安排的其它專題會議,甲方應提前一週通知開會日期及會議內容予乙方。

3、 甲方應定期或不定期派專員到乙方專賣店(櫃)巡視及提供顧問服務,指導乙方拓展營運,提升業績。

4、 乙方在接受甲方『本站文祕頻道 qiewO。cOm 』營運指導時,允許甲方代理人檢查乙方商品進、銷、存的原始憑證及相關帳冊。

第五章 供應與結算

第十四條、結算

1、 乙方需按甲方所制定全國統一零售價的折扣購貨。其標準如下:

手袋、拉桿箱、筆、火機、手錶等:零售價x30%(3折)

銀包、皮帶、禮品盒:零售價x25%(2。5折)

以上購貨價格均不含稅,若需開具稅票乙方必須承擔8個點的稅金。

2、 甲方以購銷的形式,向乙方提供甲方產品。

3、 乙方經營甲方之貨品,均須按照甲方全國統一的零售價執行,促銷期間之零售價由甲乙雙方協商,經甲方書面批准後執行。

第十五條、進貨及貨款支付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首批貨款 萬元。

2、爲保證形象,專櫃(專賣店)必須品種齊全。因此,乙方每次訂貨量不得少於當季推出新款的.70%。

4、 乙方所下訂單須經甲乙雙方確認後方可生效。甲方供應乙方貨品之數量、顏色、款式按照乙方書面訂單要求執行。

第十六條、運輸及驗收

1、 產品交貨地點爲甲方倉庫,甲方可根據乙方要求代乙方辦理託運手續和保險,費用及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包括退換所發生之費用)。對於運輸公司處理貨運過程中造成的產品損毀問題,或貨物在運輸、提取中出現延誤問題及其它的運輸問題,甲方概不負責。

2、 甲方交予乙方的貨品均有完整的包裝及封條,乙方在收貨時,必須第一時間拆開外面防水包裝檢查,如發現有封條損毀或包裝有嚴重破毀的現象,應立即開箱驗貨,如有如貨品損毀,乙方應即時向託運公司索賠。

3、 乙方從託運公司收貨驗收時,如發現甲方貨品在完整包裝下出現貨品短缺,必須在收貨之日起三天內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由甲方跟進處理,否則視爲甲方已經按約定數量交貨。

第十七條、供貨關係及退換貨制。

1、 甲乙雙方的供貨關係原則上是訂貨制購銷形式(先款後貨)。

a、乙方選訂及補貨的貨品均爲買斷(除質量問題外),不給予退換。

b、甲方向乙方配發的貨品給予乙方60天內享有配貨總額的 退換率。

c、退回貨品的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2、 以下範圍,甲方不接受退換:

a、乙方人爲造成的污漬或已破損的貨品。

b、超出退換時間的貨品。

3、 次品的退換:

a、由甲方生產過程中所造成的次貨(即廠次品),乙方可全部退換,運費由甲方承擔。

b、 乙方要求退換次貨,需先開具退換貨清單,並清楚註明次貨原因,次品到倉後由甲方鑑定是否退換,運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八條、裝修及費用承擔

1、 乙方須提供屬於乙方全權支配的經營場所作特許經營專櫃(專賣店)之用,臨街專賣店面積不少於40平方米,商場專櫃面積不少於25平方米。乙方如因經營狀況需要,需增加或減少經營場所,經雙方協商後可作調整。

2、 保持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統一,保障加盟店(櫃)事業的成功,甲方免費提供統一的裝修及陳列方案。

3、 特許經營場地凡涉及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裝修道具、形象櫃、收銀臺、商標背板等的形象裝修費用,a、省代理商的商場專櫃屬於省會城市或一級城市的一類商場(以甲方對商場的評估爲準)其專櫃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但前期甲方只支付50%,另外的50%乙方支付。乙方完成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此合同之條款,甲方則以貨代款的形式,返還由乙方支付的5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給乙方。以後乙方每增開一個專櫃(專賣店)甲方承擔5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但乙方需先支付8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給甲方,乙方完成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本合同之其它條款,甲方將以貨代款的形式補貼3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給乙方。b、加盟商的商場專櫃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甲方承擔50%,但前期甲方支付20%,乙方支付80%。一年後乙方達到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本合同之其它條款,甲方則以貨代款的形式將3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補貼給乙方。

4、 形象道具裝修費用具體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詳細裝修報價單爲準。

5、 乙方確認裝修效果圖及清楚詳細裝修報價後,將自己承擔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該筆款項時即進行裝修道具製作和發運、裝修。

6、 新開店鋪由我司免費提供噴畫、pop、燈箱片、海報及宣傳畫冊等,數量金額由甲方決定,其餘情況由乙方向甲方以成本價購買。

7、 甲方按乙方每次購貨的數量統一配發購物袋、封口紙及相關附屬包裝材料等。

第六章 獎勵機制

第十九條、在合同期內,每年度由甲方制定乙方的年銷售指標 萬元(供貨價),如乙方完成該銷售指標,則甲方給予乙方銷售回款額的 的返利;若乙方超額完成任務,超出部分甲方再給予銷售回款超額部分的 的返利。返利部分的金額經甲方審覈確定後,甲方將以貨代款形式向乙方支付。

第七章 保密義務

第二十條、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許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遞交的營業報告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加盟店利益的情報。

第二十一條、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資料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況。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責任保證其員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祕密。

第二十三條、前三條規定的甲方和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四條、發生以下各項的任何一項事由,乙方有權不作預告單方面終止合同,但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申請批破產、特別清算或法院宣佈破產。

(2)、乙方原經營場地喪失。

(3)、法令規定甲方或乙方終止營業。

第二十五條、乙方發生如下任何一項行爲。甲方可對乙方規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勸告乙方終止或改正其行爲,超過期限無法改善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沒有忠實地實施甲方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2、 乙方向甲方遞交的營業報告及經營業績不真實。

3、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履行開店計劃。

4、 乙方其它違約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乙方發生以下各項中任何一項行爲,甲方可不作預告而終止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1、 乙方受到查封、拍賣、破產處分時。

2、 乙方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經營權。

3、 乙方向第三者泄露公司祕密,或向其他人提供本公司畫冊等信息資料。

4、 乙方發生劇烈的組織變動、營業終止、股東變更等事項,而使乙方與甲方的經濟依賴關係破裂時。

5、 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

第九章 合同變更、中途解約

第二十七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第二十八條、乙方中途解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乙方如中途解約,甲方根據市場情況決定保證金退還事宜。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解除合約時,乙方應將甲方商標標識、陳列道具、宣傳及其它相關物品,退還甲方按有關規定處理,如乙方未經甲方許可,私自處理以上物品,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保證金並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章 合同期限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爲 年。

第十一章 合同管轄

第三十二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解決。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律審理時,甲方所在地法院爲第一受理法院。

第十二章 合同的終止和續約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履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

1、 乙方必須在終止日前10天內結算貨款,如逾期不結算,甲方有權每天收取所欠貨款總額的千分之三作爲滯納金。

2、 乙方庫存的甲方商品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視情況予以協助。

第三十四條、終止乙方經營權時,甲方有權在乙方所屬場區,通知傳媒,發佈有關終止乙方經營權的信息。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將此合同、經銷證及其它有關證件交回甲方;如本合同期滿,在乙方無違約的情況下,乙方享有優先簽約權。

第三十六條、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當事者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共謀事業發展的願望,坦誠協商解決。

第十三章 其它

第三十七條、此合同不盡之處,雙方可協商籤補充協議,作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配套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於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立合約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2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範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爲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 市(縣) 區(鄉、鎮) 路(街) 號的門店以“H超市”爲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 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爲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爲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爲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爲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 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覈准,經甲方同 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爲,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祕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講 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

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H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並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祕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爲主,並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爲管轄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爲憑。

甲方:

乙方: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23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範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爲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 市(縣) 區(鄉、鎮) 路(街) 號的門店以“H超市”爲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 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爲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爲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爲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爲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 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覈准,經甲方同 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爲,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祕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講 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

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H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並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祕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爲主,並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爲管轄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爲憑。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24

甲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範圍。

一、基本資料

店名:______(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______

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營業面積:______平方米;

員工數:______正職:______員;計時工:______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______點到下午______點。

三、商圈範圍:(另附圖)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合同期間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年。

第三條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後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爲準,如爲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爲準。

第五條合同範圍

一、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爲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年月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個月內提供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作爲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______萬元整,作爲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元整爲管理月費,及人民幣______元整爲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授權使用

一、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爲委託人,乙方爲受委託人的法律關係。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開店籌備事項

一、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牆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於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並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於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戶。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他設備等的統一採購;

6.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採購事項的聯繫;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營業賣場的地點;

2.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櫃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經營管理

一、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後,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爲收費標準(經甲方覈准者不在此限),並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後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爲他方的代理人或合夥人。一方應自負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於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爲期一週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後,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______元作爲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元作爲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貨品寄發後,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蓋章或由負責人蓋章簽字的送貨單,作爲甲方日後收款的憑據。

4.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籌安排處理。

甲方:

乙方: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2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複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_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質:

□直接特許

□區域特許

□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具有獨佔

□不具有獨佔

第三條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___個月

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爲: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區)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的區域。(見附件2:《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加盟店的面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按照加盟店□當月/□當年營業額的_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爲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

□上海連鎖經營協會保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_____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_________項方式支付:

□現金;

□支票;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及商業祕密保護

第六條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商業祕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加盟店的開業

第八條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店的,加盟店視爲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覈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_________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爲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_________註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或禁止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條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覈後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除特許產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加盟店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或自行製造。

第十八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產品,須提前_________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_________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爲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擡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爲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覈。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覈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_________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商標註冊證》編號:_________,覈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專利。

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專利證》編號:_________,專利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其他。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註冊商標的有效,並及時辦理註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三十條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範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註冊與甲方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特許標識或註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乙方除爲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爲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乙方認可並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店內設置監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因加盟店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甲方發佈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第四十一條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在轉讓之日起____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於商業祕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_________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六條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註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後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泄露)商業祕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的信息;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部分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_____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九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_____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條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乙方獲准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作爲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註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返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複製品。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設備,或清除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爲: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乙方自行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九條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後_________年內,除約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爲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四部分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聯繫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繫,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繫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六十四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提交_________解決。

上述三項未作選擇的,視爲約定第一項方式。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的附件、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條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乙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26

甲方:X經貿有限公司

地址:X市X寺街X琚3單元806室

電話:13×11800

乙方:

地址:

電話:

本協議是在乙方對甲方企業、產品認真考察、獨立判別經營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願、平等、公開、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承諾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合作協議各項條款及有能力認真履行的基礎上籤訂。

1、本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自願加盟“原生態茶莊”,乙方申請確認代理區域在

乙方的直營店爲 家,地址確認爲 省 市 縣(區) 街 號,經營面積爲 平方。專營“鳳岡鋅硒茶”,且乙方必須在經營銷售過程中保證“原生態茶莊”“鳳岡鋅硒茶”品牌vi體系、品質認證體系及聯繫電話、地址信息的完整性與一致性。

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認真閱讀及領會甲方相關代理商的現行及更改的產品體系、管理制度、價格及物流等信息並能主動配合執行,共同維護品牌的整體利益及發展。乙方在經營活動不得有損甲方利益行爲,如有違規行爲,甲方有權提出警告直至終止合作關係,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有乙方承擔。

4、首次加盟進貨額:爲滿足相應區域的渠道、終端產品的供應量及代理的合理庫存量,達到較高的見貨率及鋪市率,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同日繳納首批進貨額 元,甲方方可向乙方發貨。

5、銷售打款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 年 月 日,開始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 元, 先打款後發貨的'原則。乙方連續一個季度或一年中五個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甲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

6、市場建設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 年 月 日開始每季度最低市場客戶任務爲:a、特許加盟專賣店爲 家,b、特約渠道商爲 家,c、終端客戶開發數爲 家。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按代理價供應給乙方產品(詳見代理價格表),代理價爲乙方自提價(離岸價),甲方可代辦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價上漲出臺新價格時,乙方享受相應的代理商供貨價。特價產品不計銷售任務,不計折扣,不計任何形式的獎勵。

8、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產品,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乙方應按照甲方隨貨出庫單驗收產品。若存在數量、質量、金額問題,乙方必須在收到產品時12個小時提出書面異議,經甲方確認後予以補發或更換。若乙方在約定時間內不提出異議,則視爲合格。

9、由於茶葉製品的特殊性,受物流、倉儲、溫度等條件的制約,甲方發給乙方的產品,三個月內可退可調換(退、換貨產品必須保證包裝完整,贈品齊全。退、換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貨。乙方訂單發貨,一律不退貨。不接受換貨掛賬即換貨的同時必須進貨且金額等於或大於換貨金額。換貨產品只享受一次換貨。

1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乙方銷售業績的鼓勵,參照年度代理商獎勵政策執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必須保證合法經營、證照齊全、自負盈虧。甲乙雙方屬於合作關係,乙方不得對外宣稱是甲方的下屬單位、承包經營單位等等。

1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同甲方做好“原生態茶莊”品牌相關的市場維護,乙方保證不得銷售、宣傳仿冒、僞劣、過期、變質的產品,乙方不得以低於進貨價的方式惡意贏取客戶以至於擾亂市場。

1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在指定區域銷售、陳列、宣傳其它品牌的茶葉及衍生品。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嚴禁將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以各種形式轉讓或贈送給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擔乙方因保管不善、銷售過期產品、非正規渠道進貨、自行組合組裝產品等消費者索賠、質監部門罰款等相關責任。

15、甲方爲更好的服務各級代理商和銷售商,甲方有權將乙方所轄的各類型客戶要求乙方規範管理並有權將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勝任的代理商管理及總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條件無法滿足品牌營運發展的情況下,必須服從甲方市場經營管理。

16、在本協議到期或失效後,乙方不再繼續銷售“鳳岡鋅硒茶”品牌系列指定產品,乙方庫存產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價處理產品時應撕掉品牌標識並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須保證不得向第三方散佈、泄露關於甲方的經營模式、價格體系、盈利體系等商業機密。

18、本協議在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續簽合作協議。

1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多次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XX市XX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雙方可另行商榷後簽訂協議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許經營合同模板集錦 篇27

特許人:

受許人:

第一部分序言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製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利,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築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受許人法律地位

2.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爲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爲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僱員或合夥人。受許人不是作爲特許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授予的各項權利

爲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代表__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___登記爲產品(服務的)的商標(使用登記爲_________專利的製造技術的權利);

(2)使用_________名字或標誌的權利;

(3)查閱並使用作爲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4)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中有規定。

(5)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_________。

第4條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築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從事前或經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築物地址。

第5條專屬性

5.1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條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所有在法律上或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爲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爲是第三方。

5.2在本協議期間,受特許人應在第1條所載的建築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所載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爲期_________年。

本協議自動延長連續的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第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___月發出通知。通知應採用掛號信或其他可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的書面傳遞手段。

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

各方應提前月通知將終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其他可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的傳遞手段。

第二部分總則

第7條善意

各方應本着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態度。各方同意在合同範圍之內,他們的關係爲合作關係。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並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製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應當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保持完善的和諧和組織。

爲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建築物

(1)受許人在和建築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費用由受許人承擔。在本協議履行之中,特許人對於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等,其費用均由受許人負擔。

(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築物。

9.2授予的各項權利

(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並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在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爲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築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誌,包括特許人許可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誌。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除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其從事活動中使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中,及在從事商業活動的建築物上使用“___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誌的形象。

9.3關於客戶的形象:爲了尊重客戶關於網絡牌號和商標的形象,受許人應當:

(1)按照適用於特許經營活動的商業習慣從事特許經營;

(2)不影響第26.1條規定,保持第1條所載商品足夠的庫存量以立即滿足客戶的需要;

(3)在數量上和質量上聘用必要的職工,並保證這些職工在儀表和與客戶的關係方面能符合特許人的規格,這些規格載於手冊,作爲本合同的附件2;

(4)嚴格認真地尊重他對貨物(服務)供應商的承諾,特別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供應人支付金額;

(5)不影響第11條規定,不得出售可能損害網絡牌號形象的任何產品(服務);

(6)將自行制定的廣告計劃事先提交特許人書面同意,同意只限於廣告的性質,而不涉及銷售條件,例如廣告的價格;

(7)對於供應的不符合本協議附件2所規定的質量標準的所有物品(服務),保證立即替換或給予補償;

(8)受許人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

9.4從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所述的技術、商業和管理角度看,受許人應適應特許人所確立的商業方法。受許人除爲出售第1條所指商業(服務)外不得爲任何目的使用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使用。爲了維護網絡的共同身份和名譽,特許人應對受許人給予幫助和建議。受許人應按第16.3條規定的條件舉辦廣告和促銷活動。

9.5監督程序

(1)特許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時書面通知(選定日),於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受許人的建築物,以便特許人得以確信受許人符合本合同各項條件。爲此,在特許人的要求和專家(公司審計、律師_________)協助下,可對受許人的狀態進行財務和法律審計。此項費用應由特許人負擔。在受許人方面,受許人在回答特許人(或其他經授權的人)提出的問題和自發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資料時,向特許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實的合作。

(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儘可能快地提供有關企業商務、財務或技術的全部要求的資料。每(年、季度等等)受許人都應向特許人提交下列文件:會計報表,對其餘的資料,受許人應在每月最後一天向特許人提交有關會計文件,以便特許人確定第14條所規定的定期費用。

第10條保護特許人的各項權利

10.1受許人應立即將侵犯或濫用商標、商業名稱或其他簡稱以及任何侵權或不正當競爭情況通知特許人。

10.2受許人應就法律程序向特許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以便在訴訟中成功地得出結論。此項幫助引起的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在事前書面通知後,受許人如果在法律上能這樣做時,應進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許人的權利得到確認。訴訟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

第11條不允許競爭

11.1受許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條所規定的地區內:

(1)直接地或間接地、獨立地或作爲一僱員,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任何其他人的名義,進行具有類似性質的任何商業活動而按本協議所述條款銷售產品(提供服務)。

(2)給予金融援助或投資於一家競爭者公司,而此類援助或投資使他能對公司的經濟活動產生任何影響。

(3)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條中規定的義務,應依法支付合同賠償金,無須任何事先通知。

11.2如果受許人決定開發一家非競爭性的公司,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特許人。

11.3本合同無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後,第11.1條內容繼續適用一年。

第12條祕密

12.1受許人在其與特許人的來往關係中所獲得的一切信息,無論此種信息的形式和目的爲何,均視爲祕密。但是,對祕密信息的表述不適用於:

(1)本合同簽字之日已是衆所周知的信息,並非由於受許人未盡義務而導致衆所周知的信息。

(2)當特許人傳達信息給受許人之日,後者早已持有該項信息並能證明其確已持有的信息。

(3)由有權透露的第三人透露給受許人的信息。

12.2受許人承擔義務不直接或間接地把從特許人獲得的祕密信息傳達給任何第三方,但工作人員或任何其他履行本協議所列義務所必需的信息除外。

12.3特許人保證他本人或其下屬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任何其他人不於本協議規定的範圍之外使用祕密信息。

12.4按法律規定或事實上控制了受許人或受到受許人單獨或聯合控制的任何個人或公司,均被視爲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人。

12.5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員在按上述工作義務蒐集信息時應認識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傳達信息的祕密性質。受許人保證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工作人員在接受信息之前就應該遵守祕密信息的機密性和禁用的義務,如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一樣。他們的就職合同應該包括如下條款:保密規定未得遵守時,特許人有權對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採取直接行動。在任何情況下,特許人對其工作人員透露或使用祕密信息完全負責(甚至在他們的就職合同終止以後或這些僱員離職以後)。

12.6只要祕密信息尚未公開,受許人就不應透露或使用祕密信息於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內和終止後均如此,不論終止的原因是什麼。本條亦適用於第28條所述轉讓的情況。

第三部分特許使用費/價格

第13條初始費用

爲了獲得受許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權利,受許人必須付給特許人一筆金額的特許使用費。

特許使用費在本協議簽字時以支票支付。這筆一次總付的金額包括特許人爲執行特許(協助、培訓等)而給予受許人的所有好處,不包括第1條所述商品(服務)的供應和第9.1.1條所述受許人的費用。

第14條分期支付

14.1爲了回報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處,受許人應當每月(或每季)付給特許人相當於上月營業額的%的費用,營業額的計算參照受許人開給客戶的賬單總額,無論是否已兩訖。賬單金額即實際價格(已扣除不包括現金折扣在內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費用(例如包裝、運輸、保險等等)和進口關稅或其他稅,這些費用、關稅或其他稅在發票中分別涉及。營業額是特許人開給受許人的賬單金額,無論是否付訖,但不包括進口關稅或其他稅。

14.2特許人按第9.5.2條規定,在從受許人獲得的信息的基礎上應在每月(季)末開出天內應付的發票。在特許人的總部由辦理支付事宜。

14.3任何6個月期限(年)的特許費用總額不得少於法國法郎。此最低金額將於每年在簽訂本合同的週年時按下列指數予以調整,無需事先通知。如有必要,特許人每6個月開具一張規範化發票,按第14.2條規定支付。

14.4如遇不付款情況,對所欠款項應罰利息,每月,不需事先書面通知。

14.5受許人應從由特許人指定的一家銀行,即_________(享有國際聲譽的銀行)取得對受許人可按本合同規定應予以支取的全部金額的一項聯合責任擔保,最高金額限爲_________。最遲於本合同簽字後_________天,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交全部銀行單據。

第四部分品牌、商標(專利)

第15條獨家(非獨家)使用權

特許人按本合同第3條的規定和第4條關於地區的規定授予受許人以使用品牌、商標、專利的獨家權利或者非獨家權利等,但此種使用權限於第1條所規定的對產品(服務)之銷售。

第16條特許人義務

16.1第3條所述之品牌和商標已按本合同附件5關於登記的規定在指定地區合法登記在案,此項登記將在及時支付所有特許合作費和及時續登的情況下繼續有效。特許人是品牌、商標持有人(有使用權),因而有資格授予受許人使用的權利。受許人對這些權利的使用並不妨礙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規定的地區內的權利。在合同簽訂時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聲稱對品牌或商標擁有權利的行動或者未來有任何可以預見的行爲。

16.2特許人同意在本協議期間和直到特許經營終止前暫借給:

(1)使用品牌或商標招牌或標誌、尺寸_________,按附件4規定的條款豎立在辦公樓外面。

(2)顯示品牌或商標的內部招牌。

16.3特許人應在國內外宣傳品牌或商標。特許人將全力保證使受許人從此種宣傳中得到,特別是他對受許人的業務予以認定。特許人應每年一次向受許人提供他的宣傳計劃和廣告活動,並要求後者提出必要的.建議或意見,以保證此活動卓有成效。一旦每次宣傳活動開始,特許人應儘快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資料(招牌、小冊子、標語牌、小紀念品、樣板、樣品等);費用由前者承擔。

第17條受許人義務

受許人應根據本協議第9.3條在規定的地區宣傳品牌和商標,並在年度預算中至少撥出經費_________以完成此項任務。

第18條協作

雙方同意相互協商和合作,以便提高品牌和商標在公衆中的知名度。

第五部分專有技術(技術訣竅)

第19條非獨家使用權

根據本協議附件2所述文件“_________”之規定,特許人給予受許人獲得並使用有關技術的權利。

第20條特許人的義務

20.1特許人應保證受許人的初始的和後續的培訓:

(1)在任何活動開始之前,特許人應對受許人及其職工進行培訓,使他們熟悉各種條款以及網絡的技術、金融、商務和管理程序。培訓共天,由特許人通知時間和地點。組織培訓的費用由特許人負責,但差旅費和食宿費由受許人負擔。

(2)在本特許協議有效期間,特許人應在年度基礎上在_________月份內組織一次天的培訓研討會,由受許人及其僱員中的有關人員參加。研討會將按特許人擇定的時間和地點舉行。組織此類培訓的費用由特許人負責,但差旅費和食宿費由受許人負擔。

(3)特許人應根據受許人的要求,並在受許人負擔費用的情況下組織課題研討班,時間和地點由受許人確定。

20.2在初始培訓計劃期間,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一份_________的全套文件以及特許人認爲有必要的其他培訓資料。受許人應保證勤奮地使用這些資料和文件。在特許合同期間,至少每月(每季)次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中不同方面問題的解說;費用由前者承擔,以保證對某些問題的解釋清晰無誤,並介紹特許人和其他受許人的經驗。受許人可以參加編寫上述解說或提供其接收到的任何信息。

20.3如果特許人決定改變某些實施的方法,他必須立即書面通知受許人。因此,特許人應當經常地、每年不少於次地向受許人提供手冊的任何修訂,並向他提供新版的手冊,費用由特許人負擔,以保證受許人能始終保有最新版的手冊。

第21條受許人的義務

21.1受許人應進一步發展他按第20.1條和第20.2條規定,從特許人那裏獲得的專有技術以及按第20.3條所爲的革新。

21.2受許人及其職工應參加按第20條規定所組織的必要的初始訓練班。

21.3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供一切能改善網絡的建議和他從經營特許活動中獲得的經驗。受許人同意爲了特許網絡的利益向特許人提供關於這一專有技術的使用情況。

第12條規定的條款,包括必要的改動,均適用特許人。

特許人應保證,特別是向受許人提供專有技術時,通知他們此種信息的祕密性質,因而要保證他們保守祕密和遵守不使用信息的義務。特許人也須保證在其違反祕密協議時,受許人享有直接提起訴訟或採取其他行爲的好處。

第六部分協助

第22條協助

特許人應按照下述各條向受許人提供第3條規定的商業、法律、管理和技術協助。

第23條特許人的義務

23.1特許人同意在任何特許經營開始之前向受許人提供下列服務:

(1)建立特許業務之前的市場調查;

(2)向受許人提供包括安排、場地裝修和產品(服務)展示標準在內的說明;發展業務所需的清單;向受許人提供一名裝修人員以實現此安排;

(3)向受許人提供示範的裝修條款和有關受許人許可範圍內進行改制的建議;

(4)向受許人提供最低有_________預算的場地進行開業廣告宣傳,並就受許人爲開展特許經營而進行的任何廣告宣傳活動提出建議。

23.2爲達到本合同條款之目的,特許人應當:

(1)滿足受許人有關商務、法律、技術、管理方面的任何要求;

(2)根據受許人的要求向其提供關於其他受許人在上一年所獲交易結果及其預計銷售的任何資料;

(3)至少每隔1年(每隔2年)進行一次市場調查;

(4)根據受許人的要求,自負費用派一人負責特許活動,以便在1年中的’最多天內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七部分供應產品

第24條供應的義務

爲特許經營之目的,特許人應按照下述各條規定向受許人提供第1條所述的產品。

第25條特許人的義務

25.1特許人應當在收到訂單之日起最多_________天內實現受許人的產品訂單。

25.2供應第1條所列貨物應受下列約束:

(1)銷售條款(指明適用的貿易術語通則)其內容和本合同的附件6後,由國際商會定義和解釋。

(2)特許人的一般銷售條款,其內容見附件7,即不得背離上述a款及本合同的規定。

第26條受許人的義務

26.1受許人應當從特許人(或從指定的供應商,即)排他性地獲得產品。爲滿足客戶的需要,受許人應當設立和維護其固定價值最少不低於_________法國法郎(每一年,以後每年按第14.1條規定的年產值_________%)的存貨。該價值參考受許人的購貨總值在扣除增值稅、回扣和特許人給予的折扣後的價值來確定。

26.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購買商品,其最低總值應爲:第一年_________法國法郎;第二年_________法國法郎;這些數量應參照特許人的發票來確定,不包括增值稅,並應扣除任何獎項、回扣和折扣。

26.3受許人應確保最低有第14條所規定的第一年產值的_________%,以後每年增長_________%。(如果受許人在相應的年份超過這個最低百分比,受許人有權享有超過部分_________%的折扣,該折扣應由特許人在財務年度結束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給予受許人。)每年年初,雙方商定來年的銷售目標,受許人應採取各種有效手段,確保該定額能夠實現。

26.4受許人應最遲在每季度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向特許人提供下三個月的預計訂單。特許人無義務實現與預計數有至少30%不同的任何訂單,並且不因此對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26.5作爲一個獨立商人,受許人自由確定銷售產品轉售價格。受許人應通知特許人準備採用的價格以及有關確定價格的任何變化(折扣、回扣_________)。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一個推薦性的轉售價格。受許人若不按此推薦行事,不構成違約。但是,按照合作的精神,受許人應努力尊重此推薦以便確保在市場政策和廣告宣傳方面的一定協調。因此,受許人不應給予可能損害特許網絡形象的回扣或折扣。

26.6受許人可以自由決定產品轉售條件,但有義務保證向其客戶提供本協議附件2手冊中描述的特許人的擔保。

26.7受許人應自負費用,按照附件8的規定和取得附件8手冊中規定的有關金額的保險單。在簽署本合同後最遲天內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供保險單及已付保險費的證明。受許人應要求在保險單中訂立一個條款,由保險公司通知特許人任何未付保險費的情況。

第八部分合同的轉讓–分包公司

第27條特許人轉讓和分包公司

特許人可以轉讓分包本協議中的任何或所有義務。

在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他應當通過掛號回執信將轉讓或分包通知受許人。

除非有受許人的事先同意,特許人和受許人應當對通知日(掛號信的收到日期應予考慮)存在的所有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8條受許人轉讓和分包公司

28.1本合同是在考慮了受許人的本人情況後訂立的,因此沒有特許人事先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免費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人轉讓或分包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如果考慮第三人的情況,則該第三人應當是控制受許人或者被受許人共同控制下的任何人或公司。

28.2受許人必須向特許人提供候選人的完整地址、交易條件以及特許人要求的任何進一步信息。特許人應當在收到受許人轉讓請求後不遲於幾個月內以掛號回執信向受許人通知其決定。

28.3考慮到本合同的性質,特許人在考慮提議的候選人和交易條件時享有充分的權利。轉讓要約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候選人自負費用承擔受許人過去或將來的權利和義務。分包要約中,必須要求候選人明確同意遵守第12條所述的保密條款。

28.4如果特許人同意轉讓,受許人應當:

(1)在協議訂立後_________天內,向特許人支付固定數額法郎,以補償對受讓人進行培訓和協助的費用。

(2)在轉讓之日起一年期間內,在第4條規定的區域遵守第11條不得競爭條款。

(3)與受讓人一起對特許人同意轉讓通知(收到日期應予考慮)之前的所有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部分合同的終止

第29條不可抗力

29.1如果特許人和受許人由於其不能控制的情況而不能履行其義務,本協議的履行可終止。不能控制的情況應理解爲由任何一方不應負責的事件造成,而從商業或生產的觀點看,任何一當事人不可能履行其義務或者該事件可能使得該履行不現實。該事件直接影響一方當事人如期履行其義務的能力,包括戰爭、自然災難、政府行爲、社會騷亂(罷工、封鎖_________)。

29.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_________天內以書面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除非特許人和受許人國家間的所有通訊方式均受影響。在此情況下,該當事人應當儘可能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規定中獲益。聲稱遭遇不可抗力的當事人應當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限制由於不可預見事件可能造成的所有損害。

29.3如果不可預見的事件持續1個月以上,另一方當事人可通過掛號回執信在_________天內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並且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30條提前終止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可以通過掛號信回執,不經任何必要通知,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的決定在收到掛號信時立即生效,但不妨礙進一步索賠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嚴重違約是指_________。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任何一方已有無償付能力的風險,例如,產生了受破產威脅主張的債務,扣押令、欠稅、公司債務、銀行賬號凍結以及破產、因破產而欠債務、法院監管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自願或強制清盤,終止本合同。終止決定在收到掛號信時立即生效,且不妨礙進一步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第31條股權變化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的股東有重要變化,本合同終止。

重要變化是指影響代表公司資本的多數股票持有情況的任何變化或者附屬於該股票的投票權的任何變化。

本合同不因特許人或受許人股東有重要變化而終止。

第32條效力

32.1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受許人應當:

(1)在收到特許人書面要求_________天內,返還特許人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不管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冊、小冊子、標誌、樣品_________)如何。

(2)消除可能提醒客戶其以前特許的所有直接或間接的引用之處。

(3)按照第23.2條規定轉移終止時存在的所有存貨。

32.2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特許人應取回終止之日的所有存貨,交換原來的售價。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特許人應當保證在同一地域內指定的新的受許人取走終止之日存在的所有存貨,交換已支付給特許人的原來的售價。

第十部分其他規定

第33條某條文的無效

如果某個條文被認爲是無效的,該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

雙方當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將根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基本關係儘可能客觀和誠信地用能夠反映他們意願的條文替換被宣告無效的條文。

第34條合同的範圍

34.1本協議產生當事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並且替代此前存在的任何合同。

34.2本協議僅可通過雙方當事人簽字和寫明日期的附加書面條文來更改和修正。

第35條放棄

本協議中一條或其他條款的不適用、與其他條款之具體而明確的背離,不應解釋爲受許人放棄了其他條款之權利。

第36條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受_________法律管轄。

第37條爭議

任何直接或間接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應明確地按照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指定的仲裁員解決。

仲裁地點應爲_________,程序應以_________語言進行。

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僅登記地法院有管轄權。

本條也適用於第三人和人數衆多被告的合併審理、附帶請求和司法追加。

本協議正本兩份,各方當事人承認已收妥了自己的一份。

特許人(蓋章):_________受許人(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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