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合作經營合同(精選16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82W

車輛合作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車輛合作經營合同(精選16篇)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本着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合作宗旨,現就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守。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將登記在甲方名下,車牌號:X12345的大客車採取共同出資,共同管理的方式進行經營。

二、雙方自願合作經營盈利,總投資爲1,200,000.00元(壹佰貳拾萬元整),甲方出資660,000.00元(陸拾陸萬元整),佔總額的55%,乙方出資540,000.00元(伍拾肆萬元整),佔總額的45%。

三、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管理,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共同協調經營管理事務。資金收入和支出、車輛管理必須由甲乙雙方協商、協調管理。

四、經營過程中,盈利、虧損、事故風險、故障維修、車輛保險、車輛保養、等收益與支出,甲乙雙方各按50%分配與承擔。以上按實際每月結算一次。

五、車輛在經營中,甲、乙雙方若一方超越權限的行爲所產生的相關民事、經濟責任則由一方個人承擔。(如:非聘請的駕駛員駕駛、轉借他人使用、正常營業時間外私自使用等)甲乙雙方因應互相監督雙方的經營管理行爲。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本合同的規定,不得違反,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自行賠償,給另一方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成功時,由巴中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解決。 若仲裁失敗,雙方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向乙方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合作經營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爲了提高甲乙雙方的經濟效益,整合雙方資源,充分發揮甲方煤炭物流企業優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車輛轉讓

1、甲方現將一輛,大梁號 ; 牌重型倉柵式半掛車:車號 掛,大梁號 轉讓給乙方所有。

2、車輛轉讓價格爲元)。

3、支付方式:乙方在對車輛進行驗收後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乙方在按約定方式支付價款後,甲方應將該車輛及該車輛的相關手續交付給乙方,車輛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4、甲方將自有車輛轉讓後,車輛繼續以甲方名稱登記。車輛上戶登記,並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

5、本協議簽字日之前該車輛發生的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承擔,簽字之後該車輛發生的債權、債務及事故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轉讓給乙方後,該車輛的保險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的保險利益由乙方享有,由乙方通知保險部門。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甲方應予協助,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 合作經營

1、合作經營期限:乙方掛靠甲方從事煤炭物流業務的期限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車輛因事故、年限、報廢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終止情況出現,本合同自然終止。

2、合作經營合同不是勞務合同,也不是勞動合同,乙方和乙方所聘請、僱用的人員,不屬於甲方職工,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

3、乙方權利義務

① 在合作經營期間,乙方按每車3000元/月向甲方支付管理費。

② 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按時交納車輛運營所需費用,並承擔運營中的風險,運營所產生的利潤歸乙方所有(除應當扣除的費用外)。

③ 乙方按有關規定和甲方的制度,對運營車輛進行日常維護、維修保養、例保並及時對運營車輛進行季檢、年檢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④ 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由甲方爲乙方統一提供車輛配件、輪胎、油品,並保證質量不低於市場相同產品質量,價格不高於相同產品的市場價格。乙方不得在外採購,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採購經理批准。

⑤ 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不得擅自轉讓、轉租、抵押經營車輛,如有以上情況,一經查實,甲方有權直接解除合同,收回一切經營證照,乙方承擔 元違約金。

⑥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

4、甲方權利、義務

① 甲方負責辦理煤炭運營的相關手續,保證合作經營的正常運行。

② 甲方負責乙方的貨源,並辦理運費結算,承擔壞賬風險,如甲方無法提供當日貨源,可免收乙方當日管理費(甲方提供貨源乙方拒絕運輸除外)。

③ 甲方在每月初向乙方公佈上月車輛運費收入、費用支出和利潤清單。

④ 甲方應當及時辦理乙方交納運營車輛費用的相關手續。

5、爲保證甲方資金週轉,甲方延期三個月支付乙方應得利潤,自第四個月起,甲方每月末將乙方第一個月的所得利潤和乙方結算。

6、合作經營期間,乙方參加甲方指定、統一投保的險種,並全額由乙方支付保險費,保費按年計。乙方應於每年度保險到期前一個月內將次年度的保險費一次性全額交給甲方,由甲方負責辦理保險費繳納;否則乙方應承擔 元違約金,承擔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後果。

7、在合作經營期間因車輛所發生的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8、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甲方經乙方的要求協助處理相關的事故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包括事故賠償及保險理賠。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差旅費等)。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

五、雙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內容,否則由違約方承擔本車輛轉讓價款30%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方簽章、乙方簽名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合作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合夥宗旨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共盈,共負盈虧,共同投資,合夥經營貴03-00762貨車運輸。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夥經營項目爲貨車運輸,根據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所購貴03-00762農用貨車壹輛,歸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範圍爲主要從事遵義市劍瑞建材有限公司的砂石供應,在保證遵義市劍瑞建材有限公司材料的前提下可以從事其他貨物的運輸(必須告知甲方所從事貨物的物品及時間、地點、以及運輸的利潤)。

三、合夥出資額和份額

甲方提供貨車、乙方負責貨車的駕駛、保養、維護。共同經營所購貨車的運輸。

四、合夥利潤的分配

合夥利潤雙方各佔一半。

五、合夥費用和開支

1、合夥經營過程中產生油費、過橋過路費、車輛修理費、配件費用,保險費用,記入運營成本。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2、車輛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共同協商處理,駕駛員(乙方)按交通規則正常行駛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甲、乙雙方共同承擔。駕駛員(乙方)在運輸過程中不按交通規則、違規行駛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乙方)自行承擔,

3、所有車輛運營成本雙方均等共同承擔。駕駛員(乙方)未做到車輛正常保養(發電機缺油、水箱缺水),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須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合作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就集裝箱運輸合作經營一事,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合作宗旨

甲、乙雙方將原有的車輛、人員、業務等所有資源進行整合,按照統一管理、統一調度、統一業務、統一結算的原則,共擔風險、共享利益。

二、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作經營項目爲集裝箱卡車運輸,經營範圍:以集裝箱運輸爲主,其它普通貨物運輸爲輔。

三、合作份額、車輛所有權和合作債權債務

1、合作份額:甲方投入合作經營集裝箱卡車爲五十臺,乙方投入合作經營集裝箱卡車爲三十五臺,雙方組成聯合車隊,車隊合作份額爲甲方佔58.82%、乙方佔41.18%,車隊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按比例承擔。

2、車輛所有權:甲乙雙方車輛的所有權維持不變。

四、合作費用和開支

1、聯合車隊實行統一財務記賬。

2、聯合車隊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油費、過橋過路費、提箱費、司機工資、管理人員工資、辦公經費及其它用費,計入運營成本。

3、車輛維修保養、配件、年審、季檢、保險等費用,統一報銷,統一記賬,分開覈算,不計入統一的運營成本。

4、聯合車隊日常運營的流動資金全部由甲方負責解決,乙方按合作比例支付甲方每月1% 的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

5、聯合車隊實行統一的出車和管理費用標準。

五、合作利潤分配

1、合作利潤按月結算,每季分配一次。

2、合作利潤按各方所佔合作份額分配。合作利潤爲當月運營總收入減去本合同第四條第2、3、4項的支出後所餘的收入。

六、合作事務執行

1、聯合車隊的日常管理以乙方爲主、甲方協助,乙方派員任經理、乙方派員任副經理,其餘人員在現有雙方管理人員中擇優錄用。

2、雙方原有客戶的運輸業務進行統一整合,實行統一接單、統一調度。

3、聯合車隊財務管理由甲方負責、乙方監督,主要負責本合作項目的應收應付、賬務結算和財務覈算。

4、聯合車隊的經營中雙方必須友好協商,如未經對方同意,而私自決定項目的運營,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私自決定項目運營方承擔,並賠償對方一切損失。

七、合作經營期限

1、合夥的經營期限暫定爲貳年,從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2、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後,如有必要,可續簽合作協議。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雙方的權利:

1、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2、享有退出合作的權利。

(二)雙方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安全、統一、完整。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九、合作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

2、合作清算時,首先應以合作利潤償還合作債務。

3、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如以合作利潤償還債務後仍不夠償還債務,各方應按所佔合作份額以現金或其他財產償還合作債務。

十、違約責任

1、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作項目解散的,應對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2、合作除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合作協議,一方擅自解除合作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全部損失。

十一、其它

1、對於本協議未盡之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並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合作經營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民法典》等的規定,就渝G___山川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夥合同:

一、甲乙雙方自願購買以孫名字掛靠在____市____縣公路運輸公司的渝G___山川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37.6萬元(大寫叄拾柒萬陸千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將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運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爲該車總價的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車輛合作經營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果品批發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果品批發項目爲投資主,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爲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車輛合作經營合同 篇7

第一條 合同性質  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__),地址爲__________甲方與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__),地址爲__________乙方。  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XX公司)。  XX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訣竅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人。  XX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爲補償。  

第二條 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X明確如下:  

2.1 “產品”係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 “專利”係指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 “技術”係指爲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爲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

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圖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 “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爲準。  

2.5 “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3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XX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XX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XX公司負擔。  應XX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3名技術專家至XX公司應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XX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至XX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 “技術信息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XX公司。XX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 乙方保證:按雙方協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並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XX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XX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的先進水平。  

第三條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 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XX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 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XX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XX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XX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XX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條款的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 XX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 XX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商標時,並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製造。  

3.6 XX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XX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條

第三方僞造及侵犯  XX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僞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僞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採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採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XX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爲此,乙方可用XX公司的名義作原告或雙方聯合作原告,XX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的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XX公司的專題書面批准。  

第五條 提成費  

5.1 在合同期限內XX公司須向乙方爲XX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 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內XX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淨售額_____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淨售價計算。  

5.3 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______年以後,每年遞減__________%。  

5.4 XX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錄,便於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於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後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淨售價並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銷售報告應由XX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5.5 XX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條 技術培訓  

6.1 按XX公司的合同,乙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以提高公司僱員的技術水平。  

6.2 乙方同意向XX公司選拔的僱員按下述技術範圍提供培訓:__________產品的製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XX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 乙方不提供與製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

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 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XX公司與乙方商定。  

6.5 XX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培訓,XX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僱地至XX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 按本合同規定,XX公司屬下的僱員凡參加並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後________年內,不得向XX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 優先條款  

7.1 合營期間XX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製造的產品。  

7.2 合營期間XX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 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XX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採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 保密  XX公司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XX公司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爲________年。  

第九條 合營期限  

9.1 XX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XX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爲期________年。  

9.2 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XX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作爲期兩(2)年的延長,但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專題書面的同意,XX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商標和技術。  

第十條 仲裁  

10.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各方主管部門以互相信賴的精神予以解決。若30天內雙方主管部門不能解決時,雙方可推薦

第三方予以調解。  

10.2 若干30天內調解不能解決時,甲方與乙方同意將爭執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委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定予以仲裁。  

10.3 若對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或強制執行等發生爭執時,仲裁員應根據合同條款及國際商業慣例予以有效的解決。  

10.4 在發生爭執,並將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並提交仲裁的爭執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

1.1 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爲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  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

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條 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

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2 XX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爲工作語言。  

第十三條 其他  1

3.1 本合同書中的標題,僅爲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

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2份。  1

3.3 甲、乙方及XX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爲準。  1

3.4 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爲準並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後7天,視爲有效送達。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  姓名:____日期:__________  職務

車輛合作經營合同 篇8

合夥人 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人 以下簡稱乙方

合夥人 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則,共同投資經營商鋪.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合夥人的責任與義務

第1項,合夥人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爲位於< >商業街.並掛號< >的名義,無償提供商鋪內的所有一切配套經營.

第2項,經協商選出財務保管人,貨源負責人,最終決策人.任命店長及店內職務人員.並所有股東必須配合服從.不可違背職務人員的權力.

第3項,所有股東有權利參加所有會議,及重要決定的投票權力.

第二章:合夥人的職責

第1項,所有合夥人必須配合管理人員的工作,並積極完成給其的任務,不可與管理人員發生任何矛盾,如有不可避免,及時會議協商,不可擅自做主。如有違反,視情況而定,嚴重者解除本合同,並不予退出所擁有的資產。

第2項,如合夥人未經同意超過一個星期沒有上班,或擅自離職者與上條通行

第3項,所有合夥人須按照店內規章制度上班,沒有特殊優待。

第4項,如在經營過程中有意見不合,可投票決定,或由最終決策者做出策略。

第5項,最終決策者有權利決定股東的職務及分配。

第三章:盈利的分配

第1項,盈利是指一個月扣去店內所有費用,所剩下的資金爲盈利。

第2項,所有盈利按個人的股份以一百股計算分配。

第3項,紅利在發完工資後三個工作日內由財務主管計算分配。

第四章:退股方式

第1項,所有合夥人在本合同書期限未滿前不予退股,合同期滿後需退股者,可按當時的市場值根據其所投資的股份退出。如未到期退出一概不退出投資股,可保持股份,不予分紅,其得到的紅利由其他股東平分,待到店鋪轉讓或拍賣經營時,可按其股份分配。

第2項,退出股份需經股東會議共商決議,並計算出市場值。

第3項,退出的股份首先由店內購買,經股東同意可轉賣給他人,如未轉賣,其他股東平衡分配。

第五章:其他事項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車輛合作經營合同 篇9

甲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合作項目  

第一條: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爲位於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爲: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爲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

第一期投資爲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爲: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爲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爲:乙方前期需要承擔

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打造專屬自己的淘寶旺鋪裝修店鋪優化商品推廣網站客服工作物流發貨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爲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爲,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

第三人的,

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第十三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合作經營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爲確保學院廣大同學的就餐需求,豐富菜餚的花色品種,滿足同學們不同地區的口味要求,甲乙雙方本着食品安全至上,平等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的場地爲:  售飯卡機號爲:  

二、甲乙雙方的範圍:  

三、本協議期爲________年(________年爲校歷的兩個學期,實際日期以學校的開學放假時間爲準);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乙方負責場地內設施設備的保管和維護,設施設備另附清單,如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  

五、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時,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合計元(元)。  

六、爲保證餐廳正常運行,不影響學生用餐;嚴禁乙方在協議未到期時解除協議,確要解除協議不退保證金。  

七、由於乙方加工食品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動用乙方的保證金處理相關事務。  

八、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私自轉讓經營權;若私自轉讓經營權,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九、甲乙雙方  合作經營  中的薪酬分配和費用攤銷按雙方約定執行,詳細細則見附件1。(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由甲方存檔)  

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食品衛生安全法》,《後勤管理制度》、《學生二樓餐廳衛生安全行爲規範》。  十

一、覈定乙方的營業限額爲:元。乙方的售飯機營業收入必須達到協議覈定的營業限額,若沒有達到,按營業限額收取管理費;超出營業限額的部分按5%獎勵返還乙方,但月營業天數不足25天的,不發超額獎勵。  十

二、爲滿足學生就餐,乙方在營業期間不允許隨意停止營業,有特殊原因的需事先請假,無故停業《學生二樓餐廳衛生安全行爲規範》進行處罰。  十

三、乙方負責其分配區域的衛生清潔和經營秩序,甲方隨時抽查,發現問題按《學生二樓餐廳衛生安全行爲規範》進行處罰。  十

四、經營中絕不允許收取現金,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十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學生二樓風味餐廳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

1,甲乙雙方  中的薪酬分配和費用攤銷辦法  附件

2,設施設備清單  附件1:甲乙雙方  中的薪酬分配和費用攤銷辦法  

1、甲方按乙方月營業收入的%收取管理費。  

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水費,電費,燃氣費,清潔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有計量儀表的按刻度收取,沒有計量儀表的按營業收入的比例分攤。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的原材料由甲方統一提供,月末結算時扣除。  

4、乙方主要烹飪設備使用電力的,按用電設備的功率及運行時間另加電費。  我已仔細閱讀並確認同意上述執行辦法。  (乙方負責人簽名,手印):  (身份證複印件粘貼處)

車輛合作經營合同 篇10

合作方(甲方):高安市x商貿城

地址:高安市x路x路交匯處

電話:x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高安市中山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事宜,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標的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高安市中山路與橋南路交匯處的中山商貿城路,第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與乙方合作使用,商鋪一層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層合計建築面積爲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合作使用該商鋪的期限爲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經營範圍及鋪位管理

第三條本市場的定位及經營範圍是經大量的市場調查及充分的項目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準確認定及長期保持,對本市場總體經營成敗及每一位經營者的經營成功與投資回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本市場的定位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遵守。

第四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服從甲方功能分區規劃,不允許經營非區域規劃商品。乙方經營範圍爲:;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單方面改變經營範圍。

第五條乙方自行裝修其鋪位,其裝修設計、色彩須與市場整體設計、色彩協調;其設計、裝修方案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負責辦理裝修報建和驗收(包括消防)等手續,並承擔所有費用;裝修過程還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裝修規定。

第六條自接到甲方入場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乙方提出裝修方案並報甲方批准,方可入場裝修。

第七條乙方必須配合商場統一的開業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未能如期開業,而影響到整個商場形象者,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繳保證金,並有權讓乙方退場。

第八條協議期內,乙方如將約定商鋪轉讓、轉租或轉包給第三者使用或經營,之前必須報甲方備案,並保證第三者簽署協議,認可本協議和各項條款。乙方所享有的優惠,在轉讓給第三者後,第三者可以繼續享有剩餘優惠,直至各種優惠使用完畢。否則,乙方不得將約定鋪位轉讓、轉租或轉包。

第九條商鋪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佔使用面積,除責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處以五千元的罰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如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查處,後果由乙方獨自承擔,若因此導致提前結束經營,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概不退還。

四、營業管理

第十一條“高安市中山商貿城”由甲方組建或委託專業經營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甲方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與乙方有關的,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參與。

第十三條經營場地的二次裝修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乙方不可以將場地內的固定裝修部分拆除或移動,所有活動的貨架及其他裝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後替換或撤走,否則將扣押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

五、費用繳納

第十四條乙方須每月10日前預交次月的各項費用,包括:

1、自市場開業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規定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費標準按國家每年的物價指數調整。

2、各個鋪位的電費(按電錶數額),電話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保證金標準及收取:

本商鋪的合作經營保證金爲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六條商鋪合作金標準及收取辦法: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商鋪合作金。

雙方約定商鋪的合作金爲元/平方米.月(按一層建築面積計算),合計金額爲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則,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義務,即第一年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爲元/月)向甲方交納優惠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爲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標準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十八條本協議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向甲方繳納合作金。

第十九條如乙方未按時交納合作金,則應承擔滯納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計算),甲方並可自延遲交納的次日起,採取停電、水或封閉營業場所等措施。

第二十條甲方自商鋪實際交付一年內,承擔保修責任;若商鋪損壞非甲方責任所致,甲方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期滿,乙方無違法經營、無違約行爲、無拖欠各項應繳納費稅並完好無損交回商鋪後,甲方應退回合作經營保證金。

六、協議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如違反下列任一款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並沒收全部保證金,乙方尚須交清所有應交納的費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變賣,優先受償,對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償權。

1.未按約定交納合作金;

2.所拖欠各種應繳款項總額等於一個月合作金金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協議約定的商鋪用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轉包、允許他人使用或用作擔保;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停止營業;

6.嚴重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經甲方書面告知仍無改正;

7.經營過程中嚴重侵害甲方權益;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禁止營業、停業整頓或被處罰;

9.有其他違法行爲。

七、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內,乙方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所引發之糾紛概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乙方不得將商鋪及甲方原有物品對外擔保。

第二十四條乙方的僱員或經乙方同意使用商鋪人員的行爲視爲乙方的行爲,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甲方應於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合作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場通知或公告,視爲交付行爲。

第二十六條協議期內,甲方有權處置(轉讓、抵押)商鋪,但必須保證商鋪的權利繼受人履行本協議。

第二十七條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回保證金並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元);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商鋪____個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十條或二十六條,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商鋪,而被迫遷離。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期滿終止後,乙方應於3日內遷離,商鋪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權對有關市場管理事項進行修正調整,甲方應將變更後的內容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本協議雙方簽章後及時成立,爲雙方信守之合約。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高安市中山商貿城乙方:

代表:代表:

時間:年月日

車輛合作經營合同 篇11

機動車所有人: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駕駛員: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依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誠信原則。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贛C 號車,營運證號

車輛型號

該車產權屬於甲方,同意與乙方合作經營,其中甲方佔51%股份,乙方佔49%股份。甲方以車輛財產佔股份,乙方以駕駛技能和勞動報酬佔股份。

第二條、合作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合作方式

1、甲方具有該車的所有權,危貨運輸調度權和經營使用權。在經營中,負責貨物配載,管理服務和經營中出現的問題。

2、乙方在合作期內要負責車輛駕駛操控,保管好車輛,不能講車輛交給他人使用,必須按甲方調度線路運營。

3、車輛年度審驗費、車船稅、應向國家繳納的稅收、營運證年審費用、辦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工資由甲方承擔,乙方生活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利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地方規章,對乙方運營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管理和調配。

2、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按國家和行業規定強行旅行車輛各項保養工作和確保危貨運輸安全。

3、甲方有權利安排乙方承擔社會救助義務。

4、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安全學習等各項活動。

第五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遵守交通安全和機動車操作規程。

2、愛護車輛,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完好。

3、禁止違法、違規駕駛和酒後駕駛,保證行車安全。

4、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調度,文明優質服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爲違約:

A、不能滿足車輛運輸貨源、貨物配載、造成虧損。

B、車輛手續不健全,造成路檢修查罰款。

2、乙方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爲違約:

A、未能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造成運營效率,安全無保障。

B、不服從貨物配載調度的。

3、違約方承擔違約金3萬元,守約方有權利解除合同,有權向違約方主張提出賠償。

4、違約方除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1、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可另行續簽合同,原合同解除。

2、不在續簽合同的,要提前二個月提出書面告示。

3、因國家政策變化和不可抗拒的的因素使用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八條、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存檔一份。

機動車所有人(甲方): 駕駛員(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合作經營合同 篇12

第一章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雲南省昆明市,共同投資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爲: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在中國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市區街號。

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

_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是依據法律成立的企業,在國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合作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作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爲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爲。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爲:省市路號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作公司的組織形式爲獨立覈算、自負盈虧,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財產爲限對債務承擔責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條件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合作公司經營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的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

第八條 合作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作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爲。

2、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產品品種將發展。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作公司的投資總額爲人民幣元(折萬美元)。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爲元人民幣(折萬美元),其中:甲方美元佔%,乙方美元佔%。

第十一條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條件:

甲方:

乙方: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註冊資本由合作各方按出資比例分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第十三條 合作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條件,須經合作他方同意,並經審批機關批准。

合作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條件,合作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已有規定外,合作各方應履行下列責任:

甲方責任:

辦理爲設立合作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協助辦理合作公司建設期所需的機械設備的進口有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事宜;

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協助合作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基礎設施;

協助合作公司招聘當地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負責(協助)將作爲出資的機械設備等物資運至中國港口(交付合作企業);

辦理合資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作公司的技術人員各工人;

負責技術轉讓的外方應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合同產品;

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合作各方同意,由合作公司與乙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合同,以取得爲達到本合同第一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質量控制、培訓人員等。

第十六條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

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技術是合法的擁有者,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乙方保證爲合作公司提供的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同經營目的的要求。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將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合同中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作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並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合同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爲該合同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合同的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作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合同試產期內使合作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術轉讓合同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爲,乙方應負責賠償合作公司的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爲產品出廠淨銷售額的%。提成交付期限按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爲期限。

第十九條 合作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爲年。技術轉讓合同期滿後,合作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第八章 產品銷售

第二十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內銷部分佔%。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作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佔%。

由合作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佔。由合作公司委託外方合作者銷售,外方合作者銷售佔%。

第二十二條 合作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作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爲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合作公司可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合作商標爲。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合作公司董事會於合作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爲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人組成,甲方委派人,乙方委派人。董事長由方委派。副董事長由方委派。董事任期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於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他事宜,可採取多數或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或者簡單半數決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務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爲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案保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合作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方推薦,副總經理人。由甲方推薦人,乙方推薦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作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原材物料、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儘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委託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的,應邀請甲方派人蔘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合作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人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方推薦,副主任一人,由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合作各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覈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編制、報酬及費用,經合作各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程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合作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作、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和合作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各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稅務、財務、會計

第四十二條 合作公司按中國的法律和有關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合作公司外籍員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中國員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收入調節稅暫行條例》繳納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四十四條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加以制定,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第四十五條合作公司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企業經營情況討論決定,但應不少於%

第四十六條 合作公司的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從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應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對合作公司財務審查,並將結果報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一方認爲需要聘請其他會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另一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費用由聘請方負擔。

第四十八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四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會計年度的年度自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外匯管理

第四十九條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五十條 本合作公司應分別開立外匯和人民幣帳戶。

第五十一條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匯收入都必須存入中國銀行或經外匯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國外銀行,一切外匯支出由合作企業外匯存款帳戶中支付。外匯平衡由本合作企業自行負責。

第五十二條本合作企業的外籍和港澳員工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益,外匯部分在依法納稅後,有權匯出國外。乙方分得的外匯紅利,依法繳納稅收後,可以匯國外。

第十六章 利潤分成

第五十三條 自獲利年度起,合作各的利潤分配如下:第年至第年,甲方佔%,乙方佔%,第__年至第年;甲方佔%,乙方佔%。

第十七章 合作期限

第五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期限爲年。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爲合作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作期滿六個月前向原審批機關申請延長合作期限。

第十八章 合作期滿財產處理

第五十五條 合作期滿合作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剩餘財產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十九章 保險

第五十六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中國的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公司決定。

第二十章 合同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七條 對本合同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八條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作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同意通過,並報審批機關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九條由於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要求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向合同審批機關申請批准終止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作企業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六十條 合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資的各項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及提供合作條件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

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出資額的百分之__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一條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六十二條 爲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作各方應相互提供履行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條由於地震、颱風、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知合作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

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後,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採取措施,繼續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適用法律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四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五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根據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合作各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六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各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五章 文字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條 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協議文件爲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九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條合作各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設計各方權力、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爲合作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於一九年月日由合作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昆明市簽字。

甲方:__公司 乙方:__公司(加蓋公章) (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__(簽字) 法定代表__(簽字)

車輛合作經營合同 篇13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一、出資

1、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總投資爲人民幣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乙出資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____%。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2、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_______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擔任法人代表。

3、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二、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企業盈餘分配,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五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三、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兩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四、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無法完成;

4、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五、甲乙雙方合夥人的權利

1、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

2、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3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六、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七、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終止事由: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全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八、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合夥企業所在地的法院。

九、其他

1、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車輛合作經營合同 篇14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爲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爲乙方。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技術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爲補償。

第二章 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明確如下:

2.1 “產品”係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 “專利”係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 “技術”係指爲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爲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終紙、說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 “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

2.5 “技術協助”____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____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 “技術信息互換”____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 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地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第三章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 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在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 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 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 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商標時,應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製造。

3.6 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合營 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章 第三方僞造及侵犯

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地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准。

第五章 提成費

5.1 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爲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 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淨售額__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淨售價計算。

5.3 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______年,以後,每年遞減____%。

5.4 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錄,便於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於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後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淨售價並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

5.5 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章 技術培訓

6.1 按合營公司的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以提高公司僱員的技術水平。

6.2 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僱員按下述技術範圍提供培訓:____________產品的製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 乙方不提供與製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 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 合營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員進行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 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僱員凡參加並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後1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章 優先條款

7.1 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製造的產品。

7.2 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 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採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章 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合營公司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爲____年。

第九章 合營期限

9.1 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爲期________年。

9.2 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作爲期2年的延長,但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專項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商標或技術。

第十章 仲裁

10.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各方主管部門以互相信賴的精神予以解決。若於30天內雙方主管部門不能解決時,雙方可推薦第三方予以調解。

10.2 若於30天內調解不能解決時,甲方與乙方同意將爭執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仲裁程序予以仲裁。

10.3 若對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或強制執行等發生爭執時,仲裁員應根據合同條款及國際商業慣例予以有效的解決。

10.4 在發生爭執,並將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並提交仲裁的爭執事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 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爲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時間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章 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營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爲工作語言。

第十三章 其他

13.1 本合同書就的標題,僅爲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二份。

13.3 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爲準。

13.4 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爲準並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後7天,視爲有效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合作經營合同 篇15

商鋪合作經營合同書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方姓名: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合作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商鋪

甲方將座落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使用面積______㎡商鋪交給乙方,用於乙方在商鋪內從事商業經營。

第二條 經營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超範圍經營。

第三條 經營期限

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計______年。

第四條 費用標準

費用標準______元/年/㎡

第五條 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商鋪每年費用爲人民幣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費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付款(結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費用,再向銀行貸款交付______年費用。首先於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結清______年的費用款共計______元;其餘費用的交付(結算)時間及數額見本合同備註。

(三)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滿後如雙方不再續簽合同,在乙方沒有違約並沒有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情況下,甲方在一個月後向乙方如數返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六條 維修養護

(一)經營期間,甲方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定期予以檢查、修繕,乙方應予以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二)商鋪及公共設施正常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裝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變商鋪的內部結構,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進行改造或增設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如乙方決定裝修,必須在非經營時間進行,並須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以供甲方審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因違反甲方規定造成損失,需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至少應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週期、用料說明、施工設備明細、用電、用水申請、施工人數、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裝修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覈,並給予答覆。

(五)乙方進場裝修前必須到甲方辦理有關登記手續,進場裝修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和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管理,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因乙方裝修而增加的設備、設施的購置、運行、維護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七)合同期滿或因其它原因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裝修及其它改造設施,其所有權歸甲方。

第八條 有關費用

(一)經營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將承擔每日______‰的滯納金。

1. 甲方承擔公用區照明和商鋪內原配置照明的電費,乙方照明區增加的用電設施所需電費由乙方承擔,依照供電單位規定的電價計收,由甲方代收代繳。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納商鋪物業管理費(______元/月/㎡)。

3.電話費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由甲方代收代繳。

(二)乙方經甲方同意製做發佈的廣告,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遷移或安裝電話,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戶電話工程,其每部電話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工程費及電話押金 元。

(四)在經營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費用且與乙方使用該商鋪有關的,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節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等突發事件停業的,該停業時間正常計費。

(六)若乙方合同書或票據丟失,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證金金額5%的罰金,方可補辦手續。

第九條 銷售管理

(一)乙方應該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時間開業和營業,並保證開業時店堂貨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須保證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商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三)乙方商品銷售批發、零售價格不得高於乙方在其它商場所銷售同類商品的銷售價格。

(四)乙方與顧客發生糾紛,應當接受甲方管理部門的處理意見。

(五)爲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貨品應當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六)乙方不得銷售假冒僞劣商品,不得欺騙顧客。如有此等不良行爲,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乙方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恢復甲方聲譽,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銷售商品應當使用甲方統一印製的售貨憑證和信譽卡。上述憑證向甲方購買。

第十條 人員管理

(一)乙方經營所需的從業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統一培訓,並須向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甲方收取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150元/人。

(二)乙方從業人員應按甲方要求統一着裝(經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費提供服裝),佩帶甲方統一製作的胸卡及其他標誌,保持儀容儀表整潔。服裝、胸卡及其他標誌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對於第一批進入九隆廣場及在經營過程中更換的從業人員,乙方應當提前 天將其個人資料送交甲方審覈備案,併到有關部門辦理進場手續。

(四)乙方上述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對於違反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相應的懲處。

(五)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其聘用的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保證其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營業設備和設施。

第十一條 商鋪的返還

(一)如果乙方未在經營期限界滿三十日以前提出續簽合同的要求,乙方應在該期限界滿之前三日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商鋪,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乙方應在經營期限界滿之前清理完畢商鋪,將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各有關方面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以後,辦理商鋪交接和退還保證金手續。

第十二條 續營方式

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繼續經營,需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續營手續,甲方未改變經營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變經營範圍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

第十三條 安全防火責任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我國有關安全防火的法律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公安消防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並接受監督檢查。

(二)甲方負責公用設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甲方負責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行使日常管理監督的職能,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四)乙方必須全面負責商鋪和劃定的安全防火責任分擔區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九隆廣場正常營業的需要制定統一經營管理規定,並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等,指導、監督乙方經營活動。

3.尊重乙方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4.維護正常經營秩序,保證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爲向有關部門舉報。

6.甲方統一製作租賃商鋪標誌(編號),並監督乙方在商鋪的統一位置或者場地明顯處懸掛或張貼。

(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 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約定的正常經營所需的物業保障。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經營。

3.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

4.愛護經營場地及相關設備、設施,對因自身原因發生的損害承擔責任。

5.對所經營商品向消費者負責,並承擔質量責任。

6.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

7.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及商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三)其它權利和義務

1.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動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關閉經營場所時,乙方應同意並積極配合閉店,費用照繳。

2.在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依據經營狀況,調整行業佈局,進行划行歸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繼續經營或自行退還商鋪。屆時,甲方應視情況退還乙方剩餘的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五條 合同變更、終止與續簽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並不退還保證金及剩餘的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1.擅自拆改商鋪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2.拖欠費用、拖欠銀行還貸費用累計達5天、無正當理由閒置商鋪達3天的。

3.利用商鋪進行違法活動及故意損壞商鋪的。

4.嚴重損壞甲方名譽、利益及嚴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① 經營中不聽勸阻,辱罵管理人員的。

② 業者與業者之間,業者與顧客之間爭吵、打仗造成影響的。

③ 業者本人及其親友在商場無理取鬧、挑釁滋事的。

5.未按工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經營的;經銷假冒僞劣商品的、從事損害消費者權益活動的。

6.不經過正常渠道解決糾紛而罷市或煽動他人罷市和鬧市的。

7.依甲方規定正式開業之日起,乙方所經營的商鋪,三日內仍不掛貨布展的,視爲乙方自動終止合同,甲方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

(二)合同如遇下列情況應當終止:

1.合同期滿的。

2.雙方協商同意的。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國家政策的重大變更等)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合同終止與解除時應辦以下手續:

1.乙方結清應交納的各項費用;

2.甲乙雙方結清相關費用和保證金;

3.甲乙雙方依程序履行商鋪返還交接手續。

(四)轉營轉兌

1.無特殊情況,乙方不準轉營、轉兌商鋪。

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無力繼續經營,應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准同意後方可辦理轉營轉兌手續。

3.乙方連續轉營二次以上,視爲無力經營,甲方有權收回商鋪。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後果,甲方對此不承擔連帶責任。

(二)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逾期交付費用的,每逾期一日,將按未交付費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經營期間,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剩餘費用及保證金。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剩餘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七條 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

(一)爲保護乙方人身和財產安全,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須自行辦理人身和財產保險,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需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事宜如下:

1.乙方主業人員須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財產保險。

2.乙方聘用的從業人員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十八條 合同期滿,乙方應自已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機關辦理停業廢業手續。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銷售檢查和考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在三十日內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其它約定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檔。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車輛合作經營合同 篇16

合作方(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

合作方(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店鋪名稱: 住址: 店鋪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爲合作關係。爲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個人情況的審覈,同意乙方將 (產品) 加入在位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縣(區)______街道 號的 (店鋪名稱)內進行銷售。

第二條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於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爲單獨的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所有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作爲一個經營者,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僱員和合夥人。乙方不是作爲甲方委託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定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三條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簽約日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合作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__________合作協議書》;在續約前若有第三方要求與甲方合作,乙方有優先權。

第四條由於乙方所銷售的產品與甲方店鋪銷售的產品爲錯位產品,不影響甲方產品的銷售,不存在於搶生意之說,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私自從其它渠道拿與乙方同種產品在店內進行銷售。

由於乙方是借用甲方的店鋪①乙方願意以每月租金爲 元支付給甲方,甲方騰出 平方的地方(靠近門口)做爲乙方進行營業的櫃檯,就此櫃檯在協議有效期甲方不得隨便佔用更不可更改使用面積,甲乙雙方的產品銷售互不干擾

②乙方願意每月從自己產品月銷售總額(根據一個月下來的收據)中提取 %作爲租用甲方店鋪之租金付於甲方。

③乙方以幫助甲方銷售甲方所經營的產品每月銷售總額達爲 元作爲租用甲方店鋪之租金相互抵消,若乙方未達甲方要求的的月銷售總額,乙方將按月銷售總額的差額部分的 %支付於甲方。(以上3條任選一條)每月租金(包括水電費)支付(合計)日爲每月月底最後一天。

第五條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爲了共贏,相互幫助銷售對方產品,各方按照幫對方月進行銷售的月銷售總額的 %提成作爲勞動酬勞。(此條款僅供雙方願意進一步合作時作爲參考,同時與第四條中給出的3條參考建議不相沖突)

第六條附加條例:

第七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人民法院裁決。飯店合夥經營協議書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複印件無效。乙方茲承認簽署本協議,並已閱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

第九條如果某個條文認爲是不適用或無效的,或是有需要補充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條例中予以更改、修正或是補充,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加條例中的更改和修正或補充,在本協議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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