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合夥性經營協議書(通用3篇)
酒店合夥性經營協議書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以下稱X東):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商議協定,乙方出資買甲方所持百分之
一、 X東享有以下權利:
1、出席 東會,按出資源比率行使表決權。
2、每月30日按X權比例計算上月紅利。(元月份除外)
3、可查閱X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4、按X權比例分取酒店清算後可分配的資產。
5、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它權利。
6、甲乙雙方在店內消費總額按8折計算,重大節日除外(節日當天按9折計算)簽單不得超過3000元。
二、 東的義務:
1、爲了使酒店良好的運營,各X東應遵守酒店整體運營策劃安排,各盡其職,爲酒店創造更好的效益。
2、按時足額繳納應繳的追加投資金,按X權分配。
3、經營期間若出現盈虧,按X權比率以現金支付方式分擔。
4、各X東對酒店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是相同的,但必須聽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和調動。
5、保守酒店內部經營方式及營運機密。
6、遵守法律法規和酒店規章制度。
三、 組織管理:
1、酒店最高權利爲X東會,X東會有全體X東組成,爲更好的經營管理好本酒店,聘請甲方經營管理本酒店。
2、乙方不得直接參與酒店管理及運營,若有建議和異議可通過X東會提出,全體X東商議後敲定,甲方負責傳達落實各管理負責人調整糾正。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其行爲妨礙店內正常運營,若造成損失,自行以現金支付方式承擔,否則甲方有權無償要求乙方退出X權。
4、此 金爲原始 ,入 後這 ,不得抽回 金,若乙方轉讓X權需通過甲方簽字同意,否則甲方視爲乙方自動無償放棄X權,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並終止乙方參與分紅。
5、乙方如不聽從店內整體運營和策劃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X(並賠償損失)。
6、乙方本人
四、 自年月承擔,與乙方無關。
五、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以下稱 東):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商議協定,乙方出資買甲方所持百分之
一、 東享有以下權利:
1、出席 東會,按出資源比率行使表決權。
2、每月30日按X權比例計算上月紅利。(元月份除外)
3、可查閱 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4、按 權比例分取酒店清算後可分配的資產。
5、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它權利。
6、甲乙雙方在店內消費總額按8折計算,重大節日除外(節日當天按9折計算)簽單不得超過3000元。
二、 東的義務:
1、爲了使酒店良好的運營,各X東應遵守酒店整體運營策劃安排,各盡其職,爲酒店創造更好的效益。
2、按時足額繳納應繳的追加投資金,按 權分配。
3、經營期間若出現盈虧,按 權比率以現金支付方式分擔。
4、各 東對酒店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是相同的,但必須聽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和調動。
5、保守酒店內部經營方式及營運機密。
6、遵守法律法規和酒店規章制度。
三、 組織管理:
1、酒店最高權利爲X東會,X東會有全體X東組成,爲更好的經營管理好本酒店,聘請甲方經營管理本酒店。
2、乙方不得直接參與酒店管理及運營,若有建議和異議可通過X東會提出,全體X東商議後敲定,甲方負責傳達落實各管理負責人調整糾正。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其行爲妨礙店內正常運營,若造成損失,自行以現金支付方式承擔,否則甲方有權無償要求乙方退出X權。
4、此 金爲原始 ,入 後這 ,不得抽回 金,若乙方轉讓X權需通過甲方簽字同意,否則甲方視爲乙方自動無償放棄X權,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並終止乙方參與分紅。
5、乙方如不聽從店內整體運營和策劃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 (並賠償損失)。
6、乙方本人
四、 自年月承擔,與乙方無關。
五、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合夥性經營協議書 篇2
合夥協議
甲方: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爲,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甲乙丙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酒店事務。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酒店經營(以企業登記機關覈准的範圍爲準)。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1.甲方:以貨幣方式出資,出資額爲人民幣 元,佔註冊資本的42%;
2.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出資額爲人民幣 元,佔註冊資本的40%;
3.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出資額爲人民幣 元,佔註冊資本的18%;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經清算後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原則上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出資比例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比例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但須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三)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四)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丙方爲合夥負責人負責酒店的經營管理,其權限爲: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還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由本合夥企業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三)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酒店合夥性經營協議書 篇3
甲方:---------------------------------------------
地址:---------------------------------------------
乙方:---------------------------------------------
住址:---------------------------------------------
身份證:---------------------------------------------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決定充分利用雙方各自的優勢,資源互補,在中國酒店經營管理及品牌加盟的項目上進行合作。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開發項目和範圍
按甲方要求發展酒店客戶加入華夏客棧酒店品牌的託管。
第二條 、合作期限
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 、合作方式
1、 雙方各自承擔開發項目的費用。
2、 乙方對外洽談項目,以甲方的名義進行,甲方爲乙方提供統一的名片,乙方無權利代表甲方簽署任何有法律責任的文件。
第四條 、利潤分配
1、 利潤定義:管理費收入。
2、 分配方式:甲乙雙方利潤按5:5分成。
第五條 免責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項目終止,甲乙雙方不負法律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合作任務,若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義損害,違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七條 終止通告
任何一方都有權終止本協議,不需陳述理由,但應該在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對方。
第八條 保密條款
有關本次合作,甲乙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只能用於本次業務,甲乙雙方應將對方提供的資料視爲機密文件。
第九條 透明化
具體合作項目進行期間,所有的交流、對話、協議、成交等均需甲乙雙方進行或在對方知曉的前提下進行。在另一方不知曉的情況下,任何一方不得單獨對外簽訂任何協議與達成任何交易。
第十條 其它
未盡事宜將由本協議、甲乙方通過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在甲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董事總經理:---------------------------- 乙方簽字:-----------------------
地址:---------------------------------- 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