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客運站進站經營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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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dg市**汽車客運站有限公司

汽車客運站進站經營協議書

乙方:

爲了完善**鎮公交客運市場,結合本鎮實際情況,本着甲、乙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規範道路客運經營行爲。明確站、車(線路)雙方責任,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營運安排

1、營運線路:dg市公汽公司(62路、77路)

2、發車時間:早班_________尾班_________,每__________分鐘發一班。

3、乙方根據市運管部門的批准、選派技術狀況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進站配客營運,合計 輛,車號見:“附件一”

二、 繳費規定

1、乙方線路進站經營按實際車輛數量每月每臺車繳納進站費200元正。

2、乙方車輛夜間停放在本站按實際停放數量每月每臺300元正。

3、乙方向本站租用2間房間作爲司乘人員宿舍每間每月500元,不含水電等其它費用。

4、停放車輛每臺每日繳交5元安檢費。

5、乙方於每月5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進站經營規定費用。

三、 安全管理

1、乙方派出的營運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符合交通運管部門有關規定;車輛必須嚴格落實“發車前三檢”、“回場必檢”的安全工作,嚴格遵守站場管理規定,並由乙方對其車輛在甲方站場內的安全負全部責任,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車輛要遵守甲方站場進、出口的規定行駛,聽從出入口工作人員的指揮,車輛進、出站最高時速不準超過5公里;車輛候班停放及進入車庫時,車輛停穩後,必須拉好手剎裝置。車輛倒後及出車庫時,乘務員必須在車後面指揮倒車,認真觀察車邊周圍。關好車門方準車輛駛離車庫。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3、嚴禁“易燃、易爆、帶放射性有毒物品”及國家有關部門禁運的物品上車,乙方必須嚴格檢查,確保安全。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四、 附則

1、本協議期限爲:由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協議執行期間,國家政策如有新的規定,甲乙雙方必須執行。

3、本協議執行期間,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修改,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5、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單位:(蓋章)dg市**汽車客運站 乙方單位: (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 (簽名)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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