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車輛掛靠經營補充合同(通用14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3.07W

營運車輛掛靠經營補充合同 篇1

服務者: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營運車輛掛靠經營補充合同(通用14篇)

經營者: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規範運輸市場,解決機動車輛超限超載問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促進運輸市場健康、有序、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根據20__年5月1日實施的《交通安全法》以及交公路發[20__]219號文件的有關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補充合同,本補充合同是主合同未盡事宜的補充,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在整治超限超載過程中,如有“大噸小標”的車輛,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恢復車輛的核定載重量,如不按規定辦理車輛噸位恢復工作,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二、在整治超限超載過程中,對超限超載的車輛或其車屬單位、負責主管人員的罰款以及其他的懲處均由乙方承擔。

三、本合同爲一年,在合同期內,雙方共同受合同中各項條款的約束,合同到期後,根據實際情況和甲、乙雙方意願可續簽新的合同。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

營運車輛掛靠經營補充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單位名稱組織代碼: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適應貨運市場發展的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乙方自願將車型:________車號: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噸位:________噸的貨運車輛一臺掛靠甲方經營。現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車輛落戶

乙方自有貨車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戶,車輛落戶登記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車輛產權仍屬乙方。車輛落戶後,車牌號爲:_____。

二、掛靠期限及責任

2.1 車輛掛靠經營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在此期間,乙方自願落戶或離戶,如乙方離戶甲方隨時爲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2.2 本掛靠協議不是勞務合同,乙方及其所聘請、僱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車輛安全運行,運輸車輛貨物安全、貨運貨源、車輛收入、各項費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2.3 車輛過戶掛靠過程中不需移動;次年掛靠車輛年檢由落戶所在地車管所出據委託年檢書,掛靠車輛憑委託書在車輛運行所在地就地年檢。年檢完成後,把乙方車管所車輛年檢回執單寄回甲方,由甲方交付落戶所在地車管所存檔即可。

三、掛靠費用

3.1 養路費、運管費、管理費、營業稅、落戶費、車船使用稅、工商管理費、二級維護費收費標準:養路費每噸/月________元,運管費每噸/月________元,管理費每噸/月________元,營業稅每車每年________元,落戶費每車________元其中含換證費________元落戶時需一次性交納車主也可根據自身情況決定是否交納。車船使用稅________元噸/年,工商管理費________元車/年,二級維護費每年交納兩次,每次________元。

3.2 養路費、運管費、管理費、營業稅、落戶費、車船使用稅、工商管理費、二級維護費、交納期限:每次養路費運管費交納必需提前  天把款匯到甲方指定的養路費徵稽所帳戶內;管理費匯到甲方帳戶內,營業稅;落戶費在落戶完成後必需一次性支付甲方,二級維護費每半年交納一次,車船使用稅;工商管理費;在車輛年檢時交納。

四、車輛保險

4.1 必須購買的保險: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乙方必須購買,投保金額最低爲¥________萬元,乙方在給甲方郵寄各種檔案時必需將第三者責任保單原件交付於甲方。

4.2 期限:乙方必需在第二年第三者責任保險到期一個月前,由甲方指定保險公司爲乙方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費用由乙方自理,如不交納甲方有權________不出據年檢手續及停止爲乙方購買養路費或終止本合同。

五、乙方自理費用

5.1 乙方車輛在掛靠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

5.2 乙方以及所有乙方僱傭的人員在掛靠期間發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

5.3 車輛購置稅、本協議進行公證的費用及未明確規定的其他費用。

5.4 車輛轉戶時所發生的轉戶費用.

六、協議期滿

掛靠協議期滿,經雙方協商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掛靠,與甲方另行簽訂掛靠協議;如乙方不願繼續掛靠,與甲方結清相關手續及費用並將牌、證退還甲方後,甲方可爲乙方出具辦理車輛過戶所需手續,過戶費用乙方自理,雙方終止本協議。

七、違約責任及責任承擔

7.1 甲方

甲方在車輛掛靠經營期間因自身原因提前終止本協議,視甲方違約,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證後,甲方賠償乙方三個月的掛靠管理費;並將乙方掛靠車輛過戶至乙方指定的運輸公司,費用由甲方承擔。

如乙方在經營運輸過程中,出現各種交通事故、商務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車輛損毀,貨物損壞、滅失、被盜、被搶、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僅承擔協助乙方處理。

7.2 乙方

向甲方交納養路費管理費運管費及相關費用須提前  天交納,若不按時交納費用,影響車輛行駛並因爲此項造成乙方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承擔在經營運輸過程中的各種交通事故、商務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車輛損毀,貨物損壞、滅失、被盜、被搶、的全部責任和損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費用。

八、免責條款

遇國家有關行政部門政策變化及不可抗巨造成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均不構成違約。

九、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該協議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可根據各種政策變化,經過協商達成新的經營協議。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起訴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壹式叄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營運車輛掛靠經營補充合同 篇3

爲適應貨運市場發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則,乙方自願將全資自購車型:________ 噸位:______貨車一臺掛靠甲方經營,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現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一、車輛產權乙方自有貨車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戶,上戶後車牌號:湘e___________ ,_________車輛上戶登記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車輛產權仍屬乙方。

二、掛靠期限乙方車輛掛靠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本掛靠合同不是勞務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請、僱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能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

三、 掛靠費用

1.管理費:乙方在掛靠期間每月應向甲方交納掛靠管理費______________元;全年共計_____________元。作爲甲方爲乙方代辦各種事項及甲方各項管理的勞務費用。掛靠管理費每______年交納一次,並應先交後行。

2.代收代付費:乙方每月應將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稅、年(季)檢費_________元,及時交付甲代爲辦理。

四、牌、證押金乙方在掛靠之日,應向甲方交納車輛牌、證押金________元(不計息)

五、乙方自理費用

1.乙方車輛在掛靠經營期間的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等各種規費 /> ——> 安全行駛規定,甲方有權制止車輛運行;如乙方不按規定執行,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車輛的保險及其他項目保險,必須由甲方統一到保險公司代爲辦理保險手續,其費用全額由乙方承擔。乙方發生行車事故,其責任和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事故費用按保險公司的有關理賠辦法賠償後,不足部分,應由乙方用其車輛拍賣款和個人家庭財產彌補,甲方概不負責。未辦理好車輛保險手續前,乙方車輛不得營運。

3.車輛掛靠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車輛改型、改造、轉讓和拍賣,未經甲方同意,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牌、證。經甲方同意的車輛改型、改造、換廂大修,費用由乙方自理,並且乙方每月應向甲方交納的掛靠管理費用不予減免。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證要遵守甲方的牌證管理規定,甲方移交給乙方使用的所有證件和車輛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損壞,乙方要承擔所補辦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

七、車輛運行

1.乙方車輛運行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必須遵守甲方車輛運行的各項規定。

2.乙方應遵紀守法,嚴禁人貨混裝,嚴禁裝運國家禁運的一切物品,違者,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自行聘請的駕駛員,必須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門考覈後辦理好“準駕證”方可駕車運行,同時乙方應承擔聘請駕駛員所產生的法律責任。

八、其他

1.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和本人身份證的複印件。

2.掛靠合同期滿,乙方無違約行爲,並且交清掛靠期間的全部費用,則乙方將牌證退還甲方,並將其掛靠的車輛轉戶,轉戶費用乙方自理,甲方則退還牌、證押金,雙方終止本合同。

3.掛靠合同期滿,如乙方願意繼續掛靠,經甲方同意,乙方與甲方另行簽訂掛靠合同。

4.掛靠期間,乙方應自行承擔乙方及僱用人員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

5.乙方應將各項由甲方代付代辦的費用及時交給甲方,如交款不及時造成的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6.乙方發生營運糾紛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協助處理的,甲方參加處理人員的各項費用(含工資、差旅費等)由乙方負責。

7.掛靠期間,車輛產權仍屬乙方,產生的效益歸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時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銀行或個人、借款及其他經濟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9.乙方在掛靠營運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及稅收、物價政策,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九、違約責任及處理

1.甲方違約責任處理甲方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視爲違約,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證後,甲方賠償乙方一個月的掛靠管理費、退還乙方牌、證押金。

2.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視爲乙方違約:① 不按時交清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乙方應繳款;② 掛靠期內,私自轉讓車輛、轉讓牌、證;③ 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

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所有運行所需牌、證,甲方有權追回乙方所欠款項,並按欠款額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乙方應文明、優質、誠信服務,維護企業利益和信譽,服從運政部門的服務質量信譽考覈、檢查、監督和處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甲方代理機構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甲方全權委託代理機構與乙方簽訂,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認真審查,協商一致後再予簽字。

甲方代理機構(蓋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機構負責人(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營運車輛掛靠經營補充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乙方擁有所有權的運輸貨車掛靠甲方名下經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掛靠內容

1.乙方自願將全資自購的下列型號的運輸貨車_____臺掛靠到甲方名下經營,甲方同意乙方掛靠要求。車型:____________________,車號:_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噸位:____________________,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掛靠合同不是勞務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請、僱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能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

第二條 車輛產權

1.乙方同意以上述自有運輸貨車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戶,上戶後車牌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確認:車輛上戶登記僅是爲了順利實現掛靠經營而進行的產權登記,該車輛實際產權仍屬乙方。

第三條 掛靠經營期限

乙方車輛掛靠經營期限:__________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掛靠管理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1.管理費:乙方在掛靠期間每月應向甲方交納掛靠管理費_____元;全年共計_____元。此掛靠管理費作爲甲方爲乙方代辦各種事項及甲方各項管理的勞務費用;

2.代收代付費:乙方每月應將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稅、年(季)檢費等共計______元,應及時交付給甲方由甲方代爲辦理;

3.管理費支付方式爲按年支付,支付時間爲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代手代付費用支付方式爲按月支付,支付時間爲每月_____日前;

4.甲方收款賬號: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牌、證押金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個工作日之內,向甲方交納車輛各種牌、證押金______元。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甲方無息全部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 乙方自理費用

1.乙方車輛在掛靠經營期間的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車輛使用稅、個人所得稅等各種稅費以及各種油、胎、料消耗、車輛維修費、違章違紀等各種費用全部自理,與甲方無關。

2.乙方及乙方因經營需要所聘請、僱傭的駕駛員、相關人員等的工資、獎金、福利費、醫療費(含行車事故中的傷、殘、亡的費用)以及各項保險費用、駕駛執照和從業證的辦證費用全部自理,與甲方無關。

3.乙方以及受乙方僱傭的人員在掛靠經營期間發生的行政、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全部自理,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 安全機務管理

1.乙方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和甲方機務、安全制度,積極參加甲方安全活動,加強車輛保護,按規定進行正常年、季檢;如發現乙方車輛不符合安全行駛規定,甲方有權制止車輛運行;如乙方不按規定執行,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車輛的保險及其他項目保險,必須由甲方統一到保險公司代爲辦理保險手續,其費用全額由乙方承擔。乙方發生行車事故,其責任和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事故費用按保險公司的有關理賠辦法賠償後,不足部分,應由乙方用其車輛拍賣款和個人家庭財產彌補,甲方概不負責。未辦理好車輛保險手續前,乙方車輛不得營運。

3.車輛掛靠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車輛改型、改造、轉讓和拍賣,未經甲方同意,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牌、證。經甲方同意的車輛改型、改造、換廂大修,費用由乙方自理,並且乙方每月應向甲方交納的掛靠管理費用不予減免。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證要遵守甲方的牌證管理規定,甲方移交給乙方使用的所有證件和車輛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損壞,乙方要承擔所補辦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車輛運行

1.乙方車輛運行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必須遵守甲方車輛運行的各項規定。

2.乙方應遵紀守法,嚴禁人貨混裝,嚴禁裝運國家禁運的一切物品,違者,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自行聘請的駕駛員,必須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門考覈後辦理好"準駕證"方可駕車運行,同時乙方應承擔聘請駕駛員所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和本人身份證的複印件。

2.掛靠合同期滿,乙方無違約行爲,並且交清掛靠期間的全部費用,則乙方將牌證退還甲方,並將其掛靠的車輛轉戶,轉戶費用乙方自理,甲方則退還牌、證押金,雙方終止本合同。

3.掛靠合同期滿,如乙方願意繼續掛靠,經甲方同意,乙方與甲方另行簽訂掛靠合同。

4.掛靠期間,乙方應自行承擔乙方及僱用人員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

5.乙方應將各項由甲方代付代辦的費用及時交給甲方,如交款不及時造成的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6.乙方發生營運糾紛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協助處理的,甲方參加處理人員的各項費用(含工資、差旅費等)由乙方負責。

7.掛靠期間,車輛產權實際仍屬乙方,產生的效益歸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時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銀行或個人、借款及其他經濟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9.乙方在掛靠營運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及稅收、物價政策,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10.乙方應文明、優質、誠信服務,維護企業利益和信譽,服從運政部門的服務質量信譽考覈、檢查、監督和處理。

第十條 違約責任及處理

1.甲方違約責任處理

甲方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視爲違約,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證後,甲方賠償乙方_____個月的掛靠管理費、退還乙方牌、證押金。

2.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視爲乙方違約:__________

不按時交清本合同規定的乙方應繳款;

掛靠期內,私自轉讓車輛、轉讓牌、證;

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

乙方違約處理:__________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所有運行所需牌、證,甲方有權追回乙方所欠款項,並按欠款額每日千分之計算滯納金。

第十一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車輛掛靠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_

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運車輛掛靠經營補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爲加快汽車租賃行業的發展,加強租賃汽車行業的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自願互利的原則下,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

1、爲便於管理與經營,乙方購置的車輛掛靠甲方進行租賃業務,車輛所權屬乙方所有。

2、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並全面履行本協議。

3、乙方自願將爲車架號爲的車輛委託甲方代管代租。在代管代租期間,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乙方須提供購置車輛的發票,保險單等有效單據的複印件。(需與原件覈對無異)

4、合同期間,甲方必須每天將乙方車輛的出車情況,收費標準詳細的做記錄,每次還車後覈算結清租金。(車主租車費每月8號結清)

5、乙方負責車輛的正常維修和保養,保養時間爲6000公里——8000公里或4個月做一次,甲方不參與車輛的正常維修和保養。(甲方可參與車輛的正常維修和保養,需乙方授權,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車輛在租賃期發生故障,交通事故,由承租人與甲乙方協商統一安排維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承租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費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後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擔。(其它事項按租車合同條款執行)

7、甲方按租金20%(10%是管理費,10%是停車及清洗費用)收取,如經營過程中因種種原因出現無法收回租金、修理費、違章罰款等等,甲方也只承擔責任10%的損失,其餘90%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車輛被盜、被騙,經公安機關查處而無法追回車輛的,甲方只承擔賠償車輛股價的10%。

8、保險由甲方統一購買。(如乙方自行購買,甲方不參與任何出租及理賠)

9、乙方在掛靠期間每次用車,需提前通知車行,在車行進行安排後,方可用車。(乙方:連續三個月每月使用超過5天,自行終止合同。)

10、如出現欠費、欠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被騙,乙方必須配合甲方進行處理。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權不處理車輛任何事宜,直至乙方配合。

11、乙方自定租車價格,甲方必須執行乙方自定租車價格。

12、車輛GPS監控系統由甲方統一安裝管理使用,乙方不能使用GPS系統,查詢請到甲方處查詢。(每年須交500元的服務費)

13、乙方掛靠車輛內外室衛生必須達到甲方標準,費用由乙方承擔。(衛生達不到標準,車輛不再出租)

14、乙方必須在讀懂、看懂、理解以上所列條款後,並確無非議,方可簽字。合同爲一式二份(塗改無效),作爲法律依據。自簽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15、經雙方協商,本合同有效期爲1年。(如需解除合同,經雙方同意後方可解除)

16、以上全部條款,出現糾紛,雙方無法協商的情況下,向宜良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昆明市合傑汽車租賃公司。

18、本合同有效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營運車輛掛靠經營補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爲適應市場的需要,乙方自願將全資自購車輛以甲方名稱上戶的 車壹輛掛靠甲方經營,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定以下協議.

一、車輛產權屬乙方所有。乙方自有車輛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戶,車輛上戶登記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上戶後車輛信息祥見附表)

二、乙方車輛掛靠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掛靠合同僅爲車輛掛靠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用、僱用的人員不屬甲方員工,不享受甲方職工待遇,乙方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

四、甲乙雙方應盡事務如下:

1.代收代付費用:經甲方同意代辦的車輛費、稅、險、gps等費用,乙方每月應及時交付甲方代爲辦理。

2.代辦手續:經甲方同意代辦的車輛費、稅減免手續等,乙方應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3.乙方在掛靠之日,應向甲方交納車輛牌、證押金 元整(不記利息)。

4.乙方在掛靠期間,車輛掛靠費用爲 元整/月,稅金 元整/月,乙方每月應及時交付甲方。

5.乙方車輛在掛靠經營期間的養路費、四自道路費等各種規費、車輛使用稅、個人所得稅等各種稅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費、車輛維修費、車輛保險費、車輛年、季檢費、過橋過路費、過渡費、過城入境費、停車費、洗車費等車輛運營經營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以及乙方因經營所需要的聘請、僱用的駕駛員、相關工作人員等的工資、經營資金、福利費、醫療費(含行車事故中的傷、殘、亡等費用)以及各項保險費用、駕駛執照、從業資質證明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以及乙方僱用人員應遵紀守法,如在行駛及運營過程中發生違章違紀行爲、發生行政、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8.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其它費用。

五、乙方應切實做好安全機務管理,並做好以下職責:

1.乙方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和甲方機務、安全管理制度,加強車輛養護、按規定進行正常車輛檢驗;如發現乙方車輛不符合甲方車輛機務、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行駛的,甲方有權制止車輛運行遇公安、環保、城管等各類有關的車容車貌、尾氣排放等投訴、乙方必須及時進行整改,如乙方不按規定執行,甲方有權指定修理廠強制進行整改,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2.車輛掛靠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車輛改型、改造、轉讓和拍賣,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牌、證。經甲方同意的車輛改型、改造、換廂大修,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牌、證要遵守甲方的牌、證管理規定,如有損失或損壞、乙方要承擔所補辦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掛靠期間,車輛產權仍屬乙方,車輛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應及時將各項由甲方代付代辦的費用及時交給甲方,如交款不及時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發生營運糾紛和交通事故,需甲方處理的,甲方參加處理人員的各種費用(含工資、差旅費等)由乙方處理。

九、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銀行或個人、借款及其他經濟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乙方在掛靠運營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及稅收、物價政策,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十一、違約責任及處理

1. 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視爲乙方違約:

① 違反甲方相關機務、安全規定,拒不整改的;

② 掛靠期間,私自轉讓車輛、轉讓牌、證;

③ 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

④ 不按規定交納管理掛靠費用

2.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所有運行所需牌、證,甲方有權收回車輛所有運行所需牌、證,甲方有權追回乙方所欠款項,並按欠款額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乙方應文明、優質、誠信服務,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和信譽,服從甲方的服務質量與安全管理考覈、檢查、監督和處理。

本協議在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方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協議雙方及財務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營運車輛掛靠經營補充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乙方擁有所有權的運輸貨車掛靠甲方名下經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掛靠內容

1.乙方自願將全資自購的下列型號的運輸貨車_____臺掛靠到甲方名下經營,甲方同意乙方掛靠要求。車輛型號:(略)

2.本掛靠合同不是勞務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請、僱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能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

第二條 車輛產權

1.乙方同意以上述自有運輸貨車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戶,上戶後車牌號爲:__。

2.甲乙雙方確認:車輛上戶登記僅是爲了順利實現掛靠經營而進行的產權登記,該車輛實際產權仍屬乙方。

第三條 掛靠經營期限

乙方車輛掛靠經營期限: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掛靠管理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1.管理費:乙方在掛靠期間每月應向甲方交納掛靠管理費_____元;全年共計_____元。此掛靠管理費作爲甲方爲乙方代辦各種事項及甲方各項管理的勞務費用;

2.代收代付費:乙方每月應將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稅、年(季)檢費等共計______元,應及時交付給甲方由甲方代爲辦理;

3.管理費支付方式爲按年支付,支付時間爲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代手代付費用支付方式爲按月支付,支付時間爲每月_____日前;

4.甲方收款賬號:

賬號:________,戶名:________,開戶行:_______。

第五條 牌、證押金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個工作日之內,向甲方交納車輛各種牌、證押金______元。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甲方無息全部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 乙方自理費用

1.乙方車輛在掛靠經營期間的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車輛使用稅、個人所得稅等各種稅費以及各種油、胎、料消耗、車輛維修費、違章違紀等各種費用全部自理,與甲方無關。

2.乙方及乙方因經營需要所聘請、僱傭的駕駛員、相關人員等的工資、獎金、福利費、醫療費(含行車事故中的傷、殘、亡的費用)以及各項保險費用、駕駛執照和從業證的辦證費用全部自理,與甲方無關。

3.乙方以及所乙方僱傭的人員在掛靠經營期間發生是行政、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全部自理,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 安全機務管理

1.乙方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和甲方機務、安全制度,積極參加甲方安全活動,加強車輛保護,按規定進行正常年、季檢;如發現乙方車輛不符合安全行駛規定,甲方有權制止車輛運行;如乙方不按規定執行,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車輛的保險及其他項目保險,必須由甲方統一到保險公司代爲辦理保險手續,其費用全額由乙方承擔。乙方發生行車事故,其責任和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事故費用按保險公司的有關理賠辦法賠償後,不足部分,應由乙方用其車輛拍賣款和個人家庭財產彌補,甲方概不負責。未辦理好車輛保險手續前,乙方車輛不得營運。

3.車輛掛靠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車輛改型、改造、轉讓和拍賣,未經甲方同意,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牌、證。經甲方同意的車輛改型、改造、換廂大修,費用由乙方自理,並且乙方每月應向甲方交納的掛靠管理費用不予減免。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證要遵守甲方的牌證管理規定,甲方移交給乙方使用的所有證件和車輛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損壞,乙方要承擔所補辦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車輛運行

1.乙方車輛運行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必須遵守甲方車輛運行的各項規定。

2.乙方應遵紀守法,嚴禁人貨混裝,嚴禁裝運國家禁運的一切物品,違者,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自行聘請的駕駛員,必須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門考覈後辦理好“準駕證”方可駕車運行,同時乙方應承擔聘請駕駛員所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和本人身份證的複印件。

2.掛靠合同期滿,乙方無違約行爲,並且交清掛靠期間的全部費用,則乙方將牌證退還甲方,並將其掛靠的車輛轉戶,轉戶費用乙方自理,甲方則退還牌、證押金,雙方終止本合同。

3.掛靠合同期滿,如乙方願意繼續掛靠,經甲方同意,乙方與甲方另行簽訂掛靠合同。

4.掛靠期間,乙方應自行承擔乙方及僱用人員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

5.乙方應將各項由甲方代付代辦的費用及時交給甲方,如交款不及時造成的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6.乙方發生營運糾紛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協助處理的,甲方參加處理人員的各項費用(含工資、差旅費等)由乙方負責。

7.掛靠期間,車輛產權實際仍屬乙方,產生的效益歸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時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銀行或個人、借款及其他經濟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9.乙方在掛靠營運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及稅收、物價政策,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10.乙方應文明、優質、誠信服務,維護企業利益和信譽,服從運政部門的服務質量信譽考覈、檢查、監督和處理。

第十條 違約責任及處理

1.甲方違約責任處理

甲方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視爲違約,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證後,甲方賠償乙方_____個月的掛靠管理費、退還乙方牌、證押金。

2.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視爲乙方違約:

(1)不按時交清本合同規定的乙方應繳款;

(2)掛靠期內,私自轉讓車輛、轉讓牌、證;

(3)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

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所有運行所需牌、證,甲方有權追回乙方所欠款項,並按欠款額每日千分之計算滯納金。

第十一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車輛掛靠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_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運車輛掛靠經營補充合同 篇8

1、掛靠期間,乙方應自行承擔乙方及僱用人員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車輛產權仍屬乙方,產生的效益歸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時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掛靠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擅自轉讓、變更,如有特殊情況應書面向甲方申請,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辦理,否則後果自負。

2、掛靠合同期滿,乙方無違約行爲,甲方則退還押金,雙方終止本合同;掛靠合同期滿,如乙方願意繼續掛靠,經甲方同意,乙方與甲方另行簽訂掛靠合同。

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當事人有權向合同履行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4、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個人身份證的複印件。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營運車輛掛靠經營補充合同 篇9

甲方:

電話:

傳真:

乙方姓名或單位名稱組織代碼: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郵編:

聯繫人電話:

爲適應貨運市場發展的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乙方自願將車型:   車號:      發動機號:車架號:    噸位:     噸的貨運車輛一臺掛靠甲方經營。現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車輛落戶

乙方自有貨車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戶,車輛落戶登記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車輛產權仍屬乙方。車輛落戶後,車牌號爲:

二、掛靠期限及責任

2.1車輛掛靠經營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止;在此期間,乙方自願落戶或離戶,如乙方離戶甲方隨時爲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2.2本掛靠協議不是勞務合同,乙方及其所聘請、僱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車輛安全運行,運輸車輛貨物安全、貨運貨源、車輛收入、各項費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2.3車輛過戶掛靠過程中不需移動;次年掛靠車輛年檢由落戶所在地車管所出據委託年檢書,掛靠車輛憑委託書在車輛運行所在地就地年檢。年檢完成後,把乙方車管所車輛年檢回執單寄回甲方,由甲方交付落戶所在地車管所存檔即可。

三、掛靠費用

3.1養路費、運管費、管理費、營業稅、落戶費、車船使用稅、工商管理費、二級維護費收費標準:養路費每噸/月元,運管費每噸/月元,管理費每噸/月元,營業稅每車每年元,落戶費每車元其中含換證費元落戶時需一次性交納車主也可根據自身情況決定是否交納。車船使用稅元噸/年,工商管理費元車/年,二級維護費每年交納兩次,每次元。

3.2養路費、運管費、管理費、營業稅、落戶費、車船使用稅、工商管理費、二級維護費、交納期限:每次養路費運管費交納必需提前天把款匯到甲方指定的養路費徵稽所賬戶內;管理費匯到甲方賬戶內,營業稅;落戶費在落戶完成後必需一次性支付甲方,二級維護費每半年交納一次,車船使用稅;工商管理費;在車輛年檢時交納。

四、車輛保險

4.1必須購買的保險: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乙方必須購買,投保金額最低爲¥萬元,乙方在給甲方郵寄各種檔案時必需將第三者責任保單原件交付於甲方。

4.2期限:乙方必需在第二年第三者責任保險到期一個月前,由甲方指定保險公司爲乙方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費用由乙方自理,如不交納甲方有權不出據年檢手續及停止爲乙方購買養路費或終止本合同。

五、乙方自理費用

5.1乙方車輛在掛靠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

5.2乙方以及所有乙方僱傭的人員在掛靠期間發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

5.3車輛購置稅、本協議進行公證的費用及未明確規定的其他費用。

5.4車輛轉戶時所發生的轉戶費用.

六、協議期滿

掛靠協議期滿,經雙方協商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掛靠,與甲方另行簽訂掛靠協議;如乙方不願繼續掛靠,與甲方結清相關手續及費用並將牌、證退還甲方後,甲方可爲乙方出具辦理車輛過戶所需手續,過戶費用乙方自理,雙方終止本協議。

甲方:

電話:

傳真:

乙方姓名或單位名稱組織代碼: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郵編:

聯繫人電話:

營運車輛掛靠經營補充合同 篇10

甲方:

電話:

傳真:

乙方姓名或單位名稱組織代碼: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郵編:

聯繫人電話:

爲適應貨運市場發展的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乙方自願將車型:

車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噸位:噸的貨運車輛一臺掛靠甲方經營。現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車輛落戶

乙方自有貨車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戶,車輛落戶登記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車輛產權仍屬乙方。車輛落戶後,車牌號爲:

二、掛靠期限及責任

2.1車輛掛靠經營期限:_年__月__日至_年__月__日止;在此期間,乙方自願落戶或離戶,如乙方離戶甲方隨時爲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2.2本掛靠協議不是勞務合同,乙方及其所聘請、僱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車輛安全運行,運輸車輛貨物安全、貨運貨源、車輛收入、各項費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2.3車輛過戶掛靠過程中不需移動;次年掛靠車輛年檢由落戶所在地車管所出據委託年檢書,掛靠車輛憑委託書在車輛運行所在地就地年檢。年檢完成後,把乙方車管所車輛年檢回執單寄回甲方,由甲方交付落戶所在地車管所存檔即可。

三、掛靠費用

3.1養路費、運管費、管理費、營業稅、落戶費、車船使用稅、工商管理費、二級維護費收費標準:養路費每噸/月_元,運管費每噸/月_元,管理費每噸/月_元,營業稅每車每年_元,落戶費每車_元其中含換證費元落戶時需一次性交納車主也可根據自身情況決定是否交納。車船使用稅_元噸/年,工商管理費_元車/年,二級維護費每年交納兩次,每次_元。

3.2養路費、運管費、管理費、營業稅、落戶費、車船使用稅、工商管理費、二級維護費、交納期限:每次養路費運管費交納必需提前天把款匯到甲方指定的養路費徵稽所賬戶內;管理費匯到甲方賬戶內,營業稅;落戶費在落戶完成後必需一次性支付甲方,二級維護費每半年交納一次,車船使用稅;工商管理費;在車輛年檢時交納。

四、車輛保險

4.1必須購買的保險: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乙方必須購買,投保金額最低爲¥萬元,乙方在給甲方郵寄各種檔案時必需將第三者責任保單原件交付於甲方。

4.2期限:乙方必需在第二年第三者責任保險到期一個月前,由甲方指定保險公司爲乙方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費用由乙方自理,如不交納甲方有權不出據年檢手續及停止爲乙方購買養路費或終止本合同。

五、乙方自理費用

5.1乙方車輛在掛靠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

5.2乙方以及所有乙方僱傭的人員在掛靠期間發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

5.3車輛購置稅、本協議進行公證的費用及未明確規定的其他費用。

5.4車輛轉戶時所發生的轉戶費用.

六、協議期滿

掛靠協議期滿,經雙方協商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掛靠,與甲方另行簽訂掛靠協議;如乙方不願繼續掛靠,與甲方結清相關手續及費用並將牌、證退還甲方後,甲方可爲乙方出具辦理車輛過戶所需手續,過戶費用乙方自理,雙方終止本協議。

七、違約責任及責任承擔

7.1甲方

甲方在車輛掛靠經營期間因自身原因提前終止本協議,視甲方違約,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證後,甲方賠償乙方三個月的掛靠管理費;並將乙方掛靠車輛過戶至乙方指定的運輸公司,費用由甲方承擔。

如乙方在經營運輸過程中,出現各種交通事故、商務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車輛損毀,貨物損壞、滅失、被盜、被搶、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僅承擔協助乙方處理。

7.2乙方

向甲方交納養路費管理費運管費及相關費用須提前天交納,若不按時交納費用,影響車輛行駛並因爲此項造成乙方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承擔在經營運輸過程中的各種交通事故、商務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車輛損毀,貨物損壞、滅失、被盜、被搶、的全部責任和損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費用。

八、免責條款

遇國家有關行政部門政策變化及不可抗巨造成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均不構成違約。

九、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該協議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可根據各種政策變化,經過協商達成新的經營協議。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起訴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壹式叄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營運車輛掛靠經營補充合同 篇11

_____掛靠經營協議

甲方:

電話:

傳真:

乙方姓名或單位名稱組織代碼:。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郵編:

聯繫人電話:

爲適應貨運市場發展的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乙方自願將車型:車號:?發動機號:?車架號:噸位:噸的貨運_____一臺掛靠甲方經營。現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_____落戶

乙方自有貨車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戶,_____落戶登記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_____產權仍屬乙方。_____落戶後,車牌號爲:新l。

二、掛靠期限及責任

2.1?_____掛靠經營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此期間,乙方自願落戶或離戶,如乙方離戶甲方隨時爲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2.2?本掛靠協議不是勞務合同,乙方及其所聘請、僱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_____安全運行,運輸_____貨物安全、貨運貨源、_____收入、各項費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2.3?_____過戶掛靠過程中不需移動;次年掛靠_____年檢由落戶所在地車管所出據委託年檢書,掛靠_____憑委託書在_____運行所在地就地年檢。年檢完成後,把乙方車管所_____年檢回執單寄回甲方,由甲方交付落戶所在地車管所存檔即可。

三、掛靠費用

3.1?養路費、運管費、管理費、營業稅、落戶費、車船使用稅、工商管理費、二級維護費_____標準:養路費每噸/月元,運管費每噸/月元,管理費每噸/月元,營業稅每車每年元,落戶費每車元其中含換證費元落戶時需一次_____納車主也可根據自身情況決定是否交納。車船使用稅元噸/年,工商管理費元車/年,二級維護費每年交納兩次,每次元。

3.2?養路費、運管費、管理費、營業稅、落戶費、車船使用稅、工商管理費、二級維護費、交納期限:每次養路費運管費交納必需提前天把款匯到甲方指定的養路費徵稽所賬戶內;管理費匯到甲方賬戶內,營業稅;落戶費在落戶完成後必需一次性支付甲方,二級維護費每半年交納一次,車船使用稅;工商管理費;在_____年檢時交納。

四、__________

4.1?必須購買的_____:_____第三者責任_____乙方必須購買,投保金額最低爲¥萬元,乙方在給甲方郵寄各種檔案時必需將第三者責任保單原件交付於甲方。

4.2?期限:乙方必需在第二年第三者責任_____到期一個月前,由甲方指定_____公司爲乙方購買第三者責任_____,費用由乙方自理,如不交納甲方有權不出據年檢手續及停止爲乙方購買養路費或終止本合同。

五、乙方自理費用

5.1?乙方_____在掛靠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

5.2?乙方以及所有乙方僱傭的人員在掛靠期間發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

5.3?_____購置稅、本協議進行公證的費用及未明確規定的其他費用。

5.4?_____轉戶時所發生的轉戶費用.

六、協議期滿

掛靠協議期滿,經雙方協商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掛靠,與甲方另行簽訂掛靠協議;如乙方不願繼續掛靠,與甲方結清相關手續及費用並將牌、證退還甲方後,甲方可爲乙方出具辦理_____過戶所需手續,過戶費用乙方自理,雙方終止本協議。

七、違約責任及責任承擔

7.1?甲方

甲方在_____掛靠經營期間因自身原因提前終止本協議,視甲方違約,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證後,甲方賠償乙方三個月的掛靠管理費;並將乙方掛靠_____過戶至乙方指定的運輸公司,費用由甲方承擔。

如乙方在經營運輸過程中,出現各種交通事故、商務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_____損毀,貨物損壞、滅失、被盜、被搶、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僅承擔協助乙方處理。

7.2?乙方

向甲方交納養路費管理費運管費及相關費用須提前天交納,若不按時交納費用,影響_____行駛並因爲此項造成乙方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承擔在經營運輸過程中的各種交通事故、商務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_____損毀,貨物損壞、滅失、被盜、被搶、的全部責任和損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費用。

八、免責條款

遇國家有關行政部門政策變化及不可抗巨造成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均不構成違約。

九、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該協議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可根據各種政策變化,經過協商達成新的經營協議。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起訴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壹式叄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簽字: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營運車輛掛靠經營補充合同 篇12

甲方:

電話:

傳真:

乙方姓名或單位名稱組織代碼: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郵編:

聯繫人電話:

爲適應貨運市場發展的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乙方自願將車型: 車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噸位: 噸的貨運車輛一臺掛靠甲方經營。

現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車輛落戶

乙方自有貨車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戶,車輛落戶登記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車輛產權仍屬乙方。

車輛落戶後,車牌號爲: 。

二、掛靠期限及責任

2.1車輛掛靠經營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間,乙方自願落戶或離戶,如乙方離戶甲方隨時爲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2.2本掛靠協議不是勞務合同,乙方及其所聘請、僱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車輛安全運行,運輸車輛貨物安全、貨運貨源、車輛收入、各項費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2.3車輛過戶掛靠過程中不需移動;次年掛靠車輛年檢由落戶所在地車管所出據委託年檢書,掛靠車輛憑委託書在車輛運行所在地就地年檢。

年檢完成後,把乙方車管所車輛年檢回執單寄回甲方,由甲方交付落戶所在地車管所存檔即可。

三、掛靠費用

3.1養路費、運管費、管理費、營業稅、落戶費、車船使用稅、工商管理費、二級維護費收費標準:養路費每噸/月 元,運管費每噸/月 元,管理費每噸/月 元,營業稅每車每年 元,落戶費每車 元其中含換證費 元落戶時需一次性交納車主也可根據自身情況決定是否交納。

車船使用稅 元噸/年,工商管理費 元車/年,二級維護費每年交納兩次,每次 元。

3.2養路費、運管費、管理費、營業稅、落戶費、車船使用稅、工商管理費、二級維護費、交納期限:每次養路費運管費交納必需提前天把款匯到甲方指定的養路費徵稽所賬戶內;管理費匯到甲方賬戶內,營業稅;落戶費在落戶完成後必需一次性支付甲方,二級維護費每半年交納一次,車船使用稅;工商管理費;在車輛年檢時交納。

四、車輛保險

4.1必須購買的保險: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乙方必須購買,投保金額最低爲¥ 萬元,乙方在給甲方郵寄各種檔案時必需將第三者責任保單原件交付於甲方。

4.2期限:乙方必需在第二年第三者責任保險到期一個月前,由甲方指定保險公司爲乙方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費用由乙方自理,如不交納甲方有權 不出據年檢手續及停止爲乙方購買養路費或終止本合同。

五、乙方自理費用

5.1乙方車輛在掛靠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

5.2乙方以及所有乙方僱傭的人員在掛靠期間發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

5.3車輛購置稅、本協議進行公證的費用及未明確規定的其他費用。

5.4車輛轉戶時所發生的轉戶費用.

六、協議期滿

掛靠協議期滿,經雙方協商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掛靠,與甲方另行簽訂掛靠協議;如乙方不願繼續掛靠,與甲方結清相關手續及費用並將牌、證退還甲方後,甲方可爲乙方出具辦理車輛過戶所需手續,過戶費用乙方自理,雙方終止本協議。

七、違約責任及責任承擔

7.1甲方

甲方在車輛掛靠經營期間因自身原因提前終止本協議,視甲方違約,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證後,甲方賠償乙方三個月的掛靠管理費;並將乙方掛靠車輛過戶至乙方指定的運輸公司,費用由甲方承擔。

如乙方在經營運輸過程中,出現各種交通事故、商務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車輛損毀,貨物損壞、滅失、被盜、被搶、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僅承擔協助乙方處理。

7.2乙方

向甲方交納養路費管理費運管費及相關費用須提前天交納,若不按時交納費用,影響車輛行駛並因爲此項造成乙方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承擔在經營運輸過程中的各種交通事故、商務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車輛損毀,貨物損壞、滅失、被盜、被搶、的全部責任和損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費用。

八、免責條款

遇國家有關行政部門政策變化及不可抗巨造成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均不構成違約。

九、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該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可根據各種政策變化,經過協商達成新的經營協議。

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起訴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壹式叄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營運車輛掛靠經營補充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本着真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的規定,現雙方協商同意,就乙方車輛掛靠甲方經營等事宜,現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掛靠經營車輛: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同意乙方將車輛掛靠在甲方經營,並辦理有關掛靠手續。掛靠車輛顏色、外表廣告需遵守甲方統一規定,不得私自更改,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收回該車輛所有營運手續。

同一實際車主向甲方掛靠車輛不得少於三輛(含三輛)。每輛車分別簽訂合同。掛靠車型是:,車輛牌照爲:

發動機號:底牌號:噸位:數量:輛,外廓尺寸:

第二條:掛靠經營期限:

期限:共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掛靠合同不是勞務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請、僱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能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任何勞動用工關係。

第三條掛靠費用付款方式:

1、掛靠費總額爲人民幣(大寫)貳仟元/年,在掛靠期間乙方每半年應向甲方交納掛靠費壹仟元(不包括養路費、貨運基金、運管費、管理費),稅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徵收,除向主管部門交納費用外,剩餘部分作爲甲方爲乙方代辦各種事項及甲方各項管理的勞務費用。

2、合同簽訂三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貳萬元整,乙方違反合同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留,合同終止後三十日內甲方將剩餘保證金退還乙方。每第六個月中旬15號左右,

3、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六個月的掛靠費,同時領取次月養路費、貨運基金、運管費憑證。逾期乙方將承擔逾期應交款項每日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十五日,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掛靠合同,並停止爲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4、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稅、年(季)檢費屬於甲方爲乙方代交費用,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規定交款時間向甲方交納,逾期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車輛掛牌:

掛靠車輛的營運手續,海關監管手續(包括集裝箱準運證)由甲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車輛所有權:

本合同項下車輛所有權屬於乙方,車輛的營運手續(包括集裝箱準運證)及相關手續屬於甲方所有。

第六條車輛保險:

1、掛靠車輛必須以甲方的名義按保險合同的要求足額參加保險,其中第三者責任保險額不少於50萬元,車上貨物保險金額不少於30萬元(集裝箱車輛、貨各十五萬元),從事運輸大型設備,進口設備需事先追加辦理短期貨物運輸險,保險金額不低於貨值的80%。

2、保險公司的選擇及相關手續按甲方指定辦理,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及時交納保險費,並在上次保險合同到期十日前交納下一年度的保險費,辦理續保。

3、如乙方自行聯繫保險公司進行投保,應經甲方同意。相關保險內容符合本條1、2款的要求,並將保險單送甲方留存,續保手續應在上次保險合同到期十日前辦理完畢,並將保險單正本送交甲方。

4、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必須承擔本合同所約定的違約責任,並向甲方支付賠償金伍仟元整。

第七條車輛經營管理

1、掛靠車輛由乙方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在甲方的掛靠僅是一種經營資質的掛靠。乙方在經營中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車輛在掛靠經營期間的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等各種規費,車船使用稅、個人所得稅等各種稅,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費,商務事故費,車輛維修費,車輛保險費,車輛年、季檢費,過橋費、過渡費、過城入境費,停車費、洗車費,違章違紀等費用,還有經營中發生貨損,貨差,傷亡事故產生的賠償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乙方違反合同約定及使用車輛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如因掛靠關係連帶甲方,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付出的賠償費用、違約金、罰金、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八條:傷亡及意外事故的處理:

1、乙方及乙方因經營需要所聘請、僱傭的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工等有關工作人員,與甲方不形成勞動關係,發生事故致上述人員死亡、傷殘等造成的損失及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2.乙方及乙方因經營需要所聘請、僱傭的駕駛員、相關人員等的工資、獎金、福利費、醫療費(含行車事故中的傷、殘、亡的費用)以及各項保險費用、駕駛執照和從業證的辦證費用,都由乙方承擔。

3、乙方以及乙方僱傭的人員在掛靠經營期間發生是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都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車輛交通事故的處理

1、掛靠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乙方必須及時通知交警部門,保險公司,並由此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可協助乙方處理。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不負責墊付款項。因保險理賠的拒賠或差額賠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2、對掛靠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而產生的賠償責任,包括財產損害賠償責任及人身傷害賠償責任,乙方獨立向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車輛的年度審驗

甲方必須在審驗之日提前十五日通知乙方。由甲方統一組織安排年審,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遇臨時檢驗或其他問題,由甲方在接到通知後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準時參加,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原因延誤年審或其他審驗,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約或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由此付出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違約金、罰金、利息等,乙方除承擔逾期付款責任外,其他一切損失也一概由乙方承擔。

2、乙方逾期付款十五日或給甲方造成損失三日內,不及時向甲方履行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車輛營運等手續,並可依法拍賣或者變賣乙方的掛靠車輛,從拍賣或變賣款中優先受償,由此涉及的一切費用及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3、如甲方違約,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合同期滿

合同期滿,如雙方不再續簽合同,集裝箱車輛的營運等手續由甲方收回,因乙方在甲方掛靠車輛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合同到期,如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其車輛掛靠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

1、乙方所掛靠之車輛,連續三個月(含三個月)或累計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以上,沒有向甲方交足掛靠費(包括養路費,貨運基金,運管費,管理費等),甲方可以直接向車輛管理部門申請並辦理該掛靠車輛的報廢手續,並將車輛送交回收部門,也可將掛靠車輛單方轉讓給第三人經營,或收回歸甲方自用。

2、掛靠車輛報廢、或者轉讓給第三人、或者收回自用,其價值不足以清償欠款(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欠付甲方的各種費用,以及因乙方責任而導致甲方支出的各種款項等)的,餘款甲方繼續向乙方追償,其價值超過欠款的,超過部分不予退還。

3、乙方掛靠之車輛,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人經營,不得設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更不得轉讓給他人。乙方違反本款規定的,應該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伍仟元整,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直接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約定執行。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1、乙方經營中必須維護甲方企業的聲譽,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2、在掛靠期間,運輸發票由甲方提供,但甲方將按國家規定的稅率代扣代繳稅款。

3、在掛靠期間,乙方到甲方領取憑證或辦理其他事務的人員,須經乙方書面委託手續,否則甲方不予接待。

4、本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運輸政策變動,按國家政策辦理合同的變更或終止。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附件:①掛靠人身份證經雙方到戶籍管理部門驗證後,其複印件和戶口簿複印件乙方簽字確認後,由甲方留存;②掛靠車輛行車證經雙方到車輛管理所驗證後,乙方在複印件簽字或蓋章確認後,由甲方留存;③駕駛員駕駛證複印件和身份證複印件。以上證件驗原件。附件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到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六條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及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2、甲方按照乙方下列地址通知乙方,具有法律效力:

乙方地址:郵編:266555

3、其他約定:保證人(身份證號)以自有財產(包括但不限於房屋、車輛等財產)對上述乙方的合同義務向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乙方聲明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承擔該法律後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營運車輛掛靠經營補充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爲適應市場的需要,乙方自願將全資自購車輛以甲方名稱上戶的車壹輛掛靠甲方經營,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定以下協議.

一、車輛產權屬乙方所有。乙方自有車輛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戶,車輛上戶登記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

二、乙方車輛掛靠經營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本掛靠合同僅爲車輛掛靠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用、僱用的人員不屬甲方員工,不享受甲方職工待遇,乙方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

四、甲乙雙方應盡事務如下:

1.代收代付費用:經甲方同意代辦的車輛費、稅、險、等費用,乙方每月應及時交付甲方代爲辦理。

2.代辦手續:經甲方同意代辦的車輛費、稅減免手續等,乙方應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3.乙方在掛靠之日,應向甲方交納車輛牌、證押金元整。

4.乙方在掛靠期間,車輛掛靠費用  元整/月,稅金元整/月,乙方每月應及時交付甲方。

5.乙方車輛在掛靠經營期間的養路費、四自道路費等各種規費、車輛使用稅、個人所得稅等各種稅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費、車輛維修費、車輛保險費、車輛年、季檢費、過橋過路費、過渡費、過城入境費、停車費、洗車費等車輛運營經營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以及乙方因經營所需要的聘請、僱用的駕駛員、相關工作人員等的工資、經營資金、福利費、醫療費以及各項保險費用、駕駛執照、從業資質證明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以及乙方僱用人員應遵紀守法,如在行駛及運營過程中發生違章違紀行爲、發生行政、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8.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其它費用。

五、乙方應切實做好安全機務管理,並做好以下職責:

1.乙方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和甲方機務、安全管理制度,加強車輛養護、按規定進行正常車輛檢驗;如發現乙方車輛不符合甲方車輛機務、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行駛的,甲方有權制止車輛運行遇公安、環保、城管等各類有關的車容車貌、尾氣排放等投訴、乙方必須及時進行整改,如乙方不按規定執行,甲方有權指定修理廠強制進行整改,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2.車輛掛靠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車輛改型、改造、轉讓和拍賣,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牌、證。經甲方同意的車輛改型、改造、換廂大修,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牌、證要遵守甲方的牌、證管理規定,如有損失或損壞、乙方要承擔所補辦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掛靠期間,車輛產權仍屬乙方,車輛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應及時將各項由甲方代付代辦的費用及時交給甲方,如交款不及時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發生營運糾紛和交通事故,需甲方處理的,甲方參加處理人員的各種費用由乙方處理。

九、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銀行或個人、借款及其他經濟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乙方在掛靠運營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及稅收、物價政策,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十一、違約責任及處理

1.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視爲乙方違約:

①違反甲方相關機務、安全規定,拒不整改的;

②掛靠期間,私自轉讓車輛、轉讓牌、證;

③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

④不按規定交納管理掛靠費用

2.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所有運行所需牌、證,甲方有權收回車輛所有運行所需牌、證,甲方有權追回乙方所欠款項,並按欠款額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乙方應文明、優質、誠信服務,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和信譽,服從甲方的服務質量與安全管理考覈、檢查、監督和處理。

本協議在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方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協議雙方及財務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