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租賃經營合同書(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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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場地租賃經營合同書(通用5篇)

租賃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現有黃洞鄉三岐雞婆衝二處山場租給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山場概況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30年,即從20xx年9月24日起至2043年9月23日止。

三、租賃價格、支付方式

乙方通過租賃方式取得甲方出租上述標的兩塊山場,租賃期內一次性支付租賃金:叄仟捌佰元整(¥3800元整)。簽訂之日一次付清。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出租期內應維護乙方的自主經營權,甲方有責任幫乙方處理山場交界的糾紛。

2.乙方在不損害甲方的權益的前提下,可將剩餘的租賃期的本合同所得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人。

3.租賃期內,林地資源被依法徵、佔用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哪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經濟損失的兩倍賠償。

六、其它條款

1.本合同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不得反悔。

2.因本合同的訂立、效立、履行、變更及終止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擁有 店鋪使用權,建築面積約爲 平方米。乙方爲租賃 樓面積 平方米,經營 項目。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經營方式

第二條 甲方僅提供店鋪內約定面積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自負盈虧;

第三條 合同期限

聯營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質量保證金及其他

(1)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質量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整(。甲方須於合同期滿後在乙方無任何欠款前提下10日內返此保證金給乙方。

(2) 乙方進場當日須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作爲店鋪開業聯合活動贊助費用,該費用不退。

(3)乙方支持聯合促銷活動宣傳費 元/年,甲方一年不低於5次大型促銷宣傳推廣活動(元旦、五一、國慶、春節、店慶),該項目乙方可選擇自行推廣,不參加聯合推廣;

第五條 店鋪交付

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該店鋪交付乙方使用,若在該規定日期前無法交付,則合同期順延,超過三十天,乙方有權放棄,甲方須退還乙方保證金。

第六條 租金交付

1. 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元作爲租金。第年開始增幅%。乙方每年支付明細及期限如下:

2. 乙方以現金或轉賬、匯款的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有關聯營費用。

(1) 甲方收取有關款項賬戶信息如下:

戶 名: ;

開戶行: ;

賬 號: ;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應保證在聯營期內,對合同項下的店鋪具有合法的使用權;

(2) 聯營期內,甲方保證聯營體在合同期內對上述店鋪有獨立使用權。

(3)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並協助裝修等手續辦理,費用乙方負責繳納。

(4) 對於乙方的經營管理,甲方給予必要的協助,但不得進行干涉。

(5) 安裝監控設備,保障非營業時間內、收市後賣場安全(甲方僅提供賣場防患保障,對乙方發生的商品遺失不負責);

2. 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投入該店鋪的商品、道具爲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佔有、使用及支配。

(2) 乙方對自行店鋪內經營項目享有獨立的經營權並承擔相應的經營責任。

(3) 乙方應按約定方式定期向甲方支付租金。

(4) 乙方負責店鋪的裝修、設計、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5) 經營期內,因經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人員工資、稅金、工商管理費、門前三包費、水電費、通訊費,以及公關送禮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6) 經營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出售假冒僞劣商品。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如乙方逃避責任對甲方產生惡劣影響,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質量保證金處理事件,若質量保證金不足,甲方有權暫扣乙方貨品,邀請當地有關部門協調處理,並追求乙方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7) 經營期內,乙方對經營場地進行日常維護,做好防火、防盜、防突發事件準備。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使得本合同履行不能、任何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的下列行爲視爲違約,需承擔違約責任,且乙方有權因此而解除本合同:

(1) 未按期交付房屋的;

(2) 因協議店鋪的權屬爭議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2. 乙方的下列行爲視爲違約,需承擔違約責任,且甲方有權因此而解除本合同:

(1) 未經甲方允許擅自轉租、轉讓或與第三方經營的;

(2) 未告知甲方,單次逾期交付租金超過10個工作日或多次逾期交付的;

3. 違約金及賠償

(1) 甲、乙雙方因違反上述約定,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2) 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約時,甲方應按照實際使用天數將多收取的租金返還給乙方。

(3) 因違約行爲導致對方損失,且違約金無法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應予以補足。

(4) 因違約行爲導致第三方損失的,違約方應予以賠償。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及解除:

1. 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對於本合同條款的任何異議,均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後方可變更。

2. 本合同在下列情況下終止:

(1) 合同期滿;

(2) 雙方協商提前終止;

(3) 因店鋪被國家徵用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實際履行。

出現上述(2)的情況,雙方按協商的條款辦理。

出現上述(3)的情況,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關部門的書面證明。按實際經營天數收取租金,並退還乙方質量保證金。

(4) 本合同終止後,店鋪內屬於乙方投資的商品、設備歸乙方所有。

第十一條 爭議的處理

因本合同引發的爭議,雙方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簽約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條款:

1. 本全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有關附件、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3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將九齡〃美景內3號樓物業辦公室門前(位置 號)攤位 米,出租給乙方經營。

一、租期從20xx年 8 月 8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二、乙方每日按 保證繳納押金人民幣 元。(合同簽定之日繳納押金)。

三、所產生的水電費及辦公費均有乙方負責:甲方只負責場地與維護。

四、乙方應依法經營,遵守物業管理制度,與甲方簽定《入場經營合同》,並繳納保證金 整。

五、經營者應辦理國家規定的有關證照,亮證經營。證照不全者應及時補辦,費用自理,凡入場着均由各公司安排統一制服,我司將發放工作證,每證10元,丟失需到物業辦公室有償辦理。

六、乙方不得損害園區內的設施、不得更改經營範圍,不得亂髮、亂貼小廣告,

七、乙方如在市場有違法行爲,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貳份,乙方一份,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4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所及公共場地的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場地基本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公共場地位於區商鋪外,緊鄰物業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該場地)出租場地3_3=9平方米。甲方作爲該場地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合法場地租賃關係。

第二條出租場地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場地僅作爲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公共場地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甲方爲乙方提供相關便利服務明細,見附件。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覈准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也不利用承租場地從事違反本協議、法律、法規、政府規定及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否則甲方有權利責令乙方無條件出場。

第三條租賃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出租場地租賃期自__年_月_時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每日使用場地的時間爲:乙方租賃場地派駐人數不大於4人。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場地,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場地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15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繼續承租的書面要求,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第四條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該場地在協議租賃期的租金標準爲(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1、現金支付,2、現金支票。

第五條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場地之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場地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場地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協議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並保證出租場地完好無損的情況下,剩餘的保證金由甲方無息歸還乙方。

租賃期間,乙方使用該場地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屬於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協議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場地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屬於乙方應支付的費用,若乙方逾期向甲方付款,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延期付款違約金。

第六條維修養護責任

場地租賃期間,若乙方臨時佔有、使用的場地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的,由乙方負責維修;如乙方拒絕維修的,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應遵守的場地租賃條件

1、按政府規定,承租場地並用於本協議約定用途需要辦理審批手續的,乙方應自行辦理正常經營所需一切之必要審批手續;乙方獨立享有因其投資、經營所得收益並自行承擔可能帶來的投資、經營風險。

2、締約之初,經甲方告之,乙方已充分了解本物業有關使用情況及限制條件並自願遵守本物業業主公約的規定。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出租場地及其相連設備出現損壞或發生其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聯繫專業機構進行維修或更換,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若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甲方有權代爲維修,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由於不可抗力,如地震,颱風,洪水,非人爲的火災等不可抗力原因或自然損耗造成的損壞,與乙方無關。

4、租賃期間,防火安全、場內的衛生、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5、乙方不得在場地內、外存儲或排放有害,腐蝕性或污臭物質,嚴禁以任何形式存儲易燃,易爆品。

6、乙方在付清押金,租金後即可按甲方通知時間入駐。乙方須負責好自己帶來的財物,妥善保管,如有意外,甲方可協助調查,但不負責賠償。

7、乙方派駐設點現場的人數每個攤位限於4人以內,進場人員須到管理處辦理臨時出入證。

8、因小區整體管理的需要,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的場地進行適當調整,乙方應積極的配合。

9、行爲規範。乙方進場的人員必須遵守小區管理規定,須着工作制服、佩戴工作證、不允許光膀子、不得打赤腳、穿拖鞋、不允許着奇裝異服、不得相互打鬧、高聲喧譁;不允許在公共場地用餐、不得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

10、乙方進場人員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在小區內任意走動,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去小區樓宇內、業戶家中進行業務活動,不得散發宣傳單物,不得拉客戶、搶客戶或與客戶糾纏。未經管理處同意不得在小區內拍照片,不得用擴音喇叭進行宣傳、廣播。

11、乙方進場人員,必須維護公共場地的所有設備、設施的完好,對造成損壞的當事人,甲方有權責令其恢復原樣,並追究相應賠償責任。

12、乙方出入小區的物品須經甲方工作人員確認後方可進行搬運,並自行負責安全檢查、保管。對向甲方借用的所有物資承擔安全、保管責任,若遺失或損壞的,一律追究賠償責任。

13、除本協議另有約定以外,乙方不得隨意損壞場地設施,如需改變場地的內部結構或對場地進行裝修裝飾或設置對場地結構有影響的設備,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所有乙方自行添置的設施、設備及裝飾裝修等投資由乙方自行負責;租賃協議終止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14、按有關法規及當地政府規定,對出租場地進行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需報經相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的,必須報經政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

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5、租賃期滿,若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乙方應於租期屆滿時或之前遷離出租場地;若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歸還出租場地,則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收回出租場地並另行處理。

16、在雙方協議履行期間或解除協議後,乙方與消費者等第三方的任何糾紛都與甲方無關,乙方應自行解決。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對乙方追討。

第八條場地返還時的狀態

除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協議終止後當日返還該場地,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場地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元/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該場地佔用使用費。

乙方返還該場地時,不可移動的附屬添加物(含乙方添加的結構性設施)歸甲方無償所有,可移動的附屬添加設施、設備歸乙方所有。

第九條場地的轉租、轉讓

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將該場地全部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抵押或與他人調劑交換使用,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沒收保證金。乙方及第三方必須無條件退還場地,且由乙方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場地,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場地的出售、抵押不影響本協議的履行,但甲方另行將同類場地出租給乙方並經乙方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協議終止情形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協議並收回場地,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場地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場地結構或改變承租場地用途;

3.暗地租賃小區房屋從事經營活動。

4.利用承租場地進行違法活動;

5.故意損壞承租場地;

6.泄露本小區業主資料。

7.有業主強烈投訴經常確屬乙方責任且乙方無法妥善解決。

8.不服從物業公司管理或與其他合作單位發生鬥毆事件。

二、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該場地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場地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3.該場地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場地拆遷許可範圍的;

4.該場地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場地的;

5、因小區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反對外租的;

6、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協議繼續履行成爲不可能的。

三、租賃期間,除本協議另有約定以外,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協議,需提前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協議書,在終止協議書生效前,本協議仍有效。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3、簽署本協議之前,甲乙雙方均已誠信、勤勉地將可能影響本協議訂立或履行的各項因素以及雙方應承擔的責任無保留地告之對方,雙方對各自的權利、義務均已清楚明白並承諾嚴格按本協議規定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按本協議規定索賠。

4、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5、本協議連同附件一式__2_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各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協議及其附件和補充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日

場地租賃經營合同書 篇5

甲方(出租方):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承租方):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出租的場地用於設置移動通信基站(以下簡稱:基站)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場地

1.1 甲方作爲該場地的使用權人,同意將座落在 (以下簡稱:該場地)出租給乙方,作爲設置基站用場地。

1.2該場地【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該場地【未】設定抵押。

1.3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該場地用於安裝無線設備、傳輸設備、天饋線、天線支架、走線架以及 安裝電源 等設施設備,並負責提供與此相配套的光纜或電纜入戶通道。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該場地租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賃費用

雙方約定,該場地總租金爲:(人民幣) 元(大寫: 整)。

第四條 支付方式

4.1 雙方約定該場地租金的支付方式爲:乙方土建工程完成後,由乙方憑甲方提供的稅務機關認可的發票,以【銀行劃帳】方式按照一次性支付。

4.2以上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場地租金【含】按法律規定應當繳納的稅費。

4.3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土建完成後30日內支付該場地的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每日需按該租金的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4.4雙方約定採取其他方式: 。

第五條 設備安裝

5.1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 2日內,向乙方交付該場地,由乙方進行基站設備安裝工作。 5.2甲方承諾積極配合乙方的基站設備安裝工作,並提供通信、電力及管線位置,以及人員和車輛進出、設備材料運送和堆放、電梯和樓道使用以及臨時用水、用電等便利。

5.3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設備安裝期間儘可能不要影響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對施工中產生的垃圾應及時進行清理,保持場地的整潔。

第六條 基站用電

基站正常用電所需供電總容量爲 千瓦的交流380伏三相五線制電源。經雙方商定,採取以下第 ( ) 種方式提供基站的用電電源:

(一)甲方提供

(1)該配電工程的樓內部分由乙方實施;

(2)乙方將配電箱安裝在甲方的配電間內,單獨安裝計量電錶;

(3)甲方應將供電部門的月度電費帳單費用除以總用電量,作爲當月每度電的分攤電價;乙方應在【每月的 月 日】【每季度的 月 日】【每半年的 月 日】前,按照分攤電價和實際用電量,將電費交給甲方,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合法的收款憑證;

(4)甲方向乙方提供在供電局註冊的電錶信息:電錶單位名稱: 業主識別號(身份證號或組織機構代碼): 電錶戶號:電費單價: 元/度

(5)基站投入使用後,甲方保證按時按量向所屬供電局上繳電費,保證向乙方正常供電,如遇停電,應提前 5日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可預計的情況除外 。

(二)乙方自行解決

(1)乙方自行與當地供電部門聯繫接引外電,配電箱和計量電錶的安裝,甲方應予以支持;

(2)甲方應配合乙方接電施工,接引外電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使用及維修

7.1甲方承諾,在租賃期內,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基站的有關設施設備;乙方因維護和改善公用移動通信質量,更新或改造通信設備的,甲方應予以支持和配合。

7.2乙方承諾,在基站使用期間,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保證基站通信設備符合國家標準。

7.3 甲方因該場地變更使用用途的,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避免對乙方的通信設備產生干擾或影響。

第八條 合同的續簽

8.1 爲確保公衆利益,維護移動通信網絡的正常運行。甲方承諾,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的,甲方應予以支持,並配合續簽合同。

8.2 該場地需續租的,則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10日協商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本合同到期新合同未訂定的,本合同的有效期將自動順延六個月,雙方應在該時間內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8.3雙方同意,租賃期滿,在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時,場地租金經協商達成一致的,按協商數額確定; 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按下列第 種方法確定:

(一)在原場地租金基礎上, 參考當地統計局發佈的房地產價格指數,重新確定。

(二)經有資質的土地評估機構評估測算的該場地所在區域同類土地市場租金水平一次確定,評估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

8.4在雙方租賃期滿但新合同未簽定,或在解除本合同但乙方還未落實新基站前,甲方應繼續保證基站的正常運行,不得中斷通信電源,不得阻撓乙方工作及維護人員進出基站。

第九條 其它條款

9.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日生效。

9.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連同附件壹式 四 份。其中,甲方持兩 份、乙方持兩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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