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店特許經營協議(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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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店特許經營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連鎖店特許經營協議(通用4篇)

乙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範圍。

一、基本資料

店名:________(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營業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________員;計時工:________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________點到下午________點。

三、商圈範圍:(另附圖)

東: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合同期間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年。

第三條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後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爲準,如爲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爲準。

第五條合同範圍

一、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爲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個月內提供坐落於________的房屋作爲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作爲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元整爲管理月費,及人民幣元整爲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授權使用

一、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爲委託人,乙方爲受委託人的法律關係。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開店籌備事項

一、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牆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於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並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於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戶。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他設備等的統一採購;

6.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採購事項的聯繫;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營業賣場的地點;

2.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櫃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經營管理

一、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後,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爲收費標準(經甲方覈准者不在此限),並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後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爲他方的代理人或合夥人。一方應自負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於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爲期一週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後,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元作爲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元作爲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貨品寄發後,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蓋章或由負責人蓋章簽字的送貨單,作爲甲方日後收款的憑據。

4.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籌安排處理。

甲方:

乙方:

月日

連鎖店特許經營協議 篇2

甲方:服務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億家益公司與 本着互相協作和信任的原則,就使用與億家益總部開發和完善成型的億家益公司電動車維修服務系統和形象,開發電動車維修業務,以穩定和擴大雙方在蕪湖市場的維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獲得利益,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盟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範圍。

一、 基本資料

店名: (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註冊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營業面積:   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  員;計時工:  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  點到下午  點。

三、商圈範圍:(另附圈)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加盟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

1、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個月內提供坐落於 的房屋作爲加盟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2、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找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六、加盟者條件。

1、必須準備將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加盟店的日常經營活動。

2、不能是合夥經營。

3、受過總部訓練,被總部認可的合格者。

4、加盟店的店鋪必須經總部覈准。

5、所以資金必須由加盟者自行籌備。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連鎖店特許經營協議 篇3

立合同書人

甲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範圍。

一、 基本資料

店名:________(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營業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________員;計時工:________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________點到下午________點。

三、商圈範圍:(另附圖)

東: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 合同期間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年。

第三條 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 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後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爲準,如爲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爲準。

第五條 合同範圍

一、 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爲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個月內提供坐落於________的房屋作爲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 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 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作爲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元整爲管理月費,及人民幣

元整爲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 授權使用

一、 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爲委託人,乙方爲受委託人的法律關係。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 開店籌備事項

一、 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牆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於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並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於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戶。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他設備等的統一採購;

6.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採購事項的聯繫;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營業賣場的地點;

2.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櫃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 經營管理

一、 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後,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爲收費標準(經甲方覈准者不在此限),並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後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爲他方的代理人或合夥人。一方應自負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於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爲期一週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後,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 元作爲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連鎖店特許經營協議 篇4

____________(以下稱:“加盟者”或“加盟店”)贊成_________公司主導的理想,協約遵守其運營規章中的各條款,並申請加盟,_________公司亦承認其加盟。兩者就有關加盟事項締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組織

1.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所有“_________公司”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 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爲_________元,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籤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於(商店住所)的商店“_________公司店”的經營者,本商店作爲_________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商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爲_________公司連鎖商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爲顧客服務,作一個永遠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條 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_________公司”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_________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_________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在商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商店的現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可以接受適合商店店址條件的商品供應計劃的綜合性援助;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經理業務,依靠對總部(支部)的委託,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9)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10)可以適時地得到商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條 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_________公司鋇幕佔牽________唐泛妥魑____⒐愀媸侄問褂謾癬________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_________公司”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公限於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由總部進貨。若在加盟店製作、使用或揭示時,事先必須徵得總部的承認。

(3)欲做有關“_________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公限本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 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商品結構。加盟店經營的商品,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

2.加盟店在經營前款以外的商品時,要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依據本條款進貨的商品所有權在總部(支部),當加盟店結算完貨款(即有關票據、支票結算完了)時,轉爲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貨款未結算完之前,也可以賣給其他人。在這種情況,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將每天賣掉的商品內容(依據_________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七條第1款的營業日報)向總部(支部)報告。

第六條 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有關_________公司連鎖運營的規章第二十七條營業日報提出的義務及該規章中的第二十八條經理業務的委託,由加盟者負擔手續費。其規定如下:

(1)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爲_________元;延遲呈報營業日報的違約金:每天爲_________元。

(2)經理業務手續費(包括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個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爲_______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爲_______元;法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爲_________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爲_________元。

第七條 情報管理

加盟店爲了連鎖的利益,在將總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單品及不同部門銷售數據靈活用於其他方面時,必須事先得到承諾。

第八條 技術指導費

作爲對總部(支部)的技術指導費,加盟者依照以下計算方式,向總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總銷售額的一定比率:________

第九條 商品手續費

有關總部(支部)進貨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須支付《合同締約書》中規定費用比率的手續費。

第十條 共同宣傳費

對總部(支部)開展的共同宣傳費用,加盟者必須負擔每月總銷售額的_________%。

第十一條 聯機系統機器的設置及其費用負擔

作爲加盟店與總部(支部)之間的訂發貨及其他信息傳遞手段,在設置由總部指定的連接計算機終轉機的同時,加盟者必須負擔《連續性交易合同書》中規定的使用費。

第十二條 特別配送費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爲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但是,當對因距離遠、金額少(或數量少)等進貨增大了總部(支部)的負擔時,加盟店必須以額外用途爲由,負擔特別配送費。

第十三條 負擔特別費用

總部(支部)爲了加盟店而開展共同活動,或進行指導援助時,加盟店要負擔以下費用或手續費。其負擔金額是按以下基準由總部決定:

(1)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教育培訓以及其他共同活動的實際費用,或分擔金額;

(2)在土地建築物的買賣或租賃時,對有關物件的調查選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續費爲:交易額的2%,或租賃費的1個月份額;

(3)有關商店的新設或裝修的手續費:

.商店選址的市場調查費,每調查一個選址費用爲_________元;

.商店的設計以及制訂商店計劃書的手續費,每計劃一項費用爲_________元;

.有關建築物的設計工程以及內外裝修施工的交涉指導手續費爲:施工額的_________%;

.設備器材交涉指導手續費爲:搬運、設置安裝、施工額的_________%;

.開業準備以及在開店實施期間的商店作業費用爲:銷售場地面積每坪(譯者注:摺合3.3平方米)_________元,但最低總金額應足_________元。

.交涉委託業者時的交涉費爲:保證金的3%或租賃費的1個月金額。要收取兩者中的最高者;

.金融交涉或有關籌措資金的援助費用爲:實際費用或定額;

.其他進行特別指導援助的費用爲:實際費用或定額。

第十四條 債務保證

加盟者對於與總部(支部)交易中所發生的債務,必須保證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債務。

第十五條 合同結束後的債務處理

當本合同結束時,加盟者對一切債務已失去期限權益,必須立即清算之。

當加盟者對債務失去了期限的權益時,總部(支部)可將其預約委託金等用來充償,或可立即實行擔保權。

實行擔保權,除拍賣手續外,總部(支部)在任意處理的基礎上,可將扣除諸費用後的剩餘額充償債權。

第十六條 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_________公司連鎖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爲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並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 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爲。若認爲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複製複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係;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係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十八條 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爲不熱心時,總部(支部)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覆並加以實行。

第十九條 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於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二十條 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但在接近規定的事業年度中旬已向總部(支部)交付了6個月的技術指導費時,可將預告期縮短爲30日前。

第二十一條 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覆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係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爲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爲連鎖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礙了連鎖活動及欲妨礙時;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併,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爲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爲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10)延遲呈報營業日報、或總部(支部)指定的財務資料等,使總部(支部)不能掌握經營狀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終結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徽記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誌、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返還接受總部(支部)指定的商標商品等,其交換價格由總部(支部)審定;

(5)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係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_________公司”的徽記及標誌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並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___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時間

本合同的期限爲締結之日起的2年。以後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合同就視爲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

第二十四條 管轄法院

有關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爲第一審法院。

總部(蓋章):_________加盟者(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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