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祕密許可合同範本(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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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祕密許可合同範本 篇1

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屬技術祕密的技術內容、成果權益、收益分配、費用支付、違約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及其資料等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簽約方

甲方(受讓方):_________

乙方(讓與方):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於技術祕密轉讓合同。

第三條 簽約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由上述簽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第四條 項目名稱

_________。

第五條 技術祕密內容

5.1 讓與方轉讓的技術祕密內容要點:

_________。

5.2 技術指標和參數:

_________。

5.3 技術成果工業化程度:

_________。

第六條 技術祕密資料

6.1 讓與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內容:

_________。

6.2 讓與方提供與技術祕密相關的樣品,樣機,原材料等包括:

_________。

6.3 交付時間:

_________。

6.4 交付地點:

_________。

6.5 交付方式:

_________。

第七條 技術祕密實施狀況

7.1 本合同訂立前,讓與方自行使用本合同技術祕密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

_________。

7.2 本合同訂立前,讓與方許可他人使用本合同技術祕密的情況(時間,地點,方式):

_________。

第八條 技術祕密使用範圍

8.1 讓與方許可受讓方在以下範圍內使用本合同涉及的技術祕密:

_________。

8.2 使用技術祕密的期限:

_________。

8.3 本合同成立後,讓與方對受讓的技術祕密是否可以再行轉讓:

(1)是

(2)否

第九條 保證條款

9.1 讓與方保證本合同涉及的技術祕密不侵害他人的任何權利。

9.2 讓與方保證本合同涉及的技術祕密具有實用性,可靠性。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0.1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涉及的技術祕密在合同有效期內均負有保密義務。

10.2 在合同有效期內,讓與方將本合同轉讓的技術祕密。

(1)有權申請專利

(2)不得申請專利

10.3 合同終止後,受讓方對本合同受讓的技術祕密。

(1)繼續負有保密義務

(2)解除保密義務

第十一條 技術指導

11.1 技術祕密讓與方向受讓方提供技術指導的內容:

_________。

11.2 提供技術指導的地點:

_________。

11.3 其他約定:

_________。

第十二條 驗收標準及方法

12.1 驗收時間:

_________。

12.2 驗收地點:

_________。

12.3 驗收標準:

_________。

12.4 驗收方法:

_________。

第十三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3.1 本合同費用總額爲_________元。

其中:

(1)技術祕密使用費爲_________元;

(2)購置專用設備等費用爲_________元;

13.2 本合同費用,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一次總付,支付時間和方式:

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

_________。

(3)提成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

_________。

(4)入門費加提成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

_________。

(5)其他方式約定如下:

_________。

13.3 讓與方有權查閱受讓方會計帳目,查閱時間,方法如下:

第十四條 後續改進

14.1 簽約各方是否有義務將後續改進的技術祕密成果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

(1)是

(2)否

14.2 後續改進的技術祕密成果權益分享,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履行:

(1)後續改進的技術祕密成果屬於研究開發一方享有,另一方有權使用,並且

a.無需向提供方支付費用

b.應當向提供方支付費用。

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

(2)後續改進的技術祕密成果屬於簽約各方共有,各方均有實施使用的權利,其所獲得的利益由使用方各自享有。但一方如果轉讓後續改進的技術祕密成果,需經另一方的同意。

(3)簽約各方就後續改進技術祕密成果權益問題另行約定如下:

_________。

第十五條 免責條款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簽約各方均無責任,讓與方不返還已收取的技術祕密使用費:

(1)第三方將本合同約定轉讓的技術祕密公開;

(2)非合同簽約各方的責任,造成本合同技術祕密公開;

其他情形:

_________。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6.1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2)按合同總標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爲:

_________。

(4)其他計算方式:

_________。

16.2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

簽約方確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於具體內容需要變更的,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並書面約定,作爲本合同的變更文本。

第十八條 合同的解除

18.1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簽約方可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1)因對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履行;

(2)其他約定情形:

_________。

18.2 合同解除後,對於已履行部分給簽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19.1 簽約各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19.2 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

(1)申請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名詞解釋

爲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

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補充約定

21.1 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1.2 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

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到_________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填寫說明

一、本合同書是由國家科學技術部監製的示範文本,作爲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的統一格式文本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適用於技術祕密轉讓合同。

三、簽約方爲多方當事人的,按各自在合同中的地位列爲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

四、合同條款中帶“”的內容,作爲選擇性條款,請在選定內容後面的“”中打“√”或打“×”。

五、對於合同有關條款,簽約方需約定更多內容,可另行附頁。

六、本合同中籤約方約定無須填寫的條款,可在該條款中註明,儘量不留空白。

七、委託代理人簽定本合同時,應當出具有效的委託證明。

八、通過中介機構簽定本合同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九、本合同最後頁的“認定事項”部分,由技術合同認定部門填寫並加蓋公章,作爲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憑證。

認定登記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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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粘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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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編號:_________

認定意見:_________

登記員(簽字):_________

登記機關(蓋章):_________

認定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技術祕密許可合同範本 篇2

甲方:山西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共同發展、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有償許可乙方使用技術祕密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條 許可使用技術祕密內容:

甲醇燃料及其添加劑與變性醇配製技術,甲醇燃料產業化應用系統工藝集成,以及品牌授權。

第三條 許可使用技術祕密及產品銷售地域範圍:

省全境(行政區劃)。

第八條 許可使用技術祕密的前提條件:

甲方正式成爲乙方法律認可的股東(甲方成爲乙方正式股東相關情況另以協議規定)。

第九條 許可使用技術祕密的主體範圍和保密期限:

9.2乙方需嚴格保守許可使用的技術祕密,保密期限爲 10 年,自甲方交付全部交付乙方技術資料之日起算。

第十條 技術培訓指導的內容、地點、方式及費用承擔:

技術資料交付後,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負責在技術許可的範圍內(包括在生產、調配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提供有關的諮詢服務),並在甲方法人住所地指導培訓乙方的業務和技術人員。如果乙方需甲方技術人員去其現場指導培訓時,甲方人員所發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知識產權保證:

甲方保證許可乙方使用的技術祕密專有,不存在權利瑕疵,並承諾可有效使用。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4.2甲方將不負責乙方因使用本技術祕密生產的甲醇燃料在銷售中引發的信譽或商業利潤的損失,也不承擔相應的懲罰性賠償。由於甲醇燃料在銷售中造成乙方損害或損失的,甲方對乙方應採取的補救措施是指導培訓乙方,使甲醇燃料的性能符合產品質量標準.

第十四條 解決協議糾紛的方式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雙方均有權在協議簽約地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並另立附件作爲本協議的補充。本協議附件均爲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並乙方首付甲方伍拾萬元即行生效。許可使用期滿或本協議中間解約,不影響保密條款效力,保密期限依然有效。

附:許可使用技術祕密文件資料目錄

甲方:山西實業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本協議於20xx年十二月十八日在山西太原市簽訂

技術祕密許可合同範本 篇3

合同編號:

技術祕密名稱: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序文

鑑於轉讓方是___________技術祕密的持有人且同意將其持有的技術祕密轉讓給受讓方使用;鑑於受讓方希望使用該技術祕密且願意支付給甲方技術祕密使用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技術祕密名稱、性質和內容

1.1 甲方持有的技術祕密和名稱爲:(用簡明扼要的語言概括該技術祕密的名稱)

1.2 甲方持有的技術祕密的性質爲:(描述該技術祕密的技術特徵)

1.3 甲方持有的技術祕密的內容爲:(說明該技術祕密的主要內容)

1.4 甲方持有的技術祕密的應用效果:(寫明應用該技術祕密能夠給權利人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 技術祕密的權屬狀況

2.1 甲方應當保證所轉讓的技術祕密是歸其持有的,且甲方享有處分權,如因實施該技術祕密引發侵權糾紛時,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2 在本合同訂立前,甲方已許可如下單位實施該技術祕密:(列舉甲方許可使用該技術祕密的單位名稱、許可實施範圍、實施期限等內容)

2.3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能否再將該技術祕密許可、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2.4 甲乙雙方訂立的技術祕密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影響在合同生效前甲方與其他方訂立的有關合同的效力。

第三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3.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如下實施該技術祕密所需的技術情報和資料:(包括工藝設計、技術報告、工藝配方、文件圖紙等有關內容,雙方可以約定提交有關資料的清單和份數,以便於雙方共同監督、檢查)

3.2 甲方提交的上述技術情報和資料應是能夠體現該技術祕密的技術指標、參數及技術水平、性能的資料,以及有關的輔助性材料。

3.3 甲乙雙方應明確約定有關技術情報和資料提交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提交方式。雙方約定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支付技術祕密使用費後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如3.1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情報和資料。具體交付方式和地點爲:(明確甲方提交資料的方式和地點)

3.4 甲方應向乙方保證交付的技術情報和資料,應當是完整的、清楚的。圖紙資料的規格及繪製符合國家的___________標準(或___________規定)

3.5 方收到甲方交付的全部技術資料後,應對資料予以認真的檢查與覈對,如發現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應在收到技術資料後的___________日內向甲方發出通知,甲方應在收到如上通知後的___________日內予以說明、補充或更換;技術資料符合要求後,乙方應在___________日內向甲方簽發技術情報和資料驗收合格確認書。

第四條 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有關技術祕密的範圍如下:(明確本合同需要保密的技術祕密)

4.2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技術祕密的保密期限爲:(雙方約定的保密期限)

4.3 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不得將技術祕密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條 技術指導

5.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應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以保證乙方能夠通過實施甲方轉讓的技術祕密達到合同約定的預期效果。

5.2 從乙方試製技術祕密產品時起,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直至試製出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因乙方原因不能試製出符合該標準的產品除外),並解答乙方在實施技術祕密的過程中提出的問題。

5.3 甲方在乙方試製技術祕密產品期間,應派出技術人員到乙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所派出的技術人員應符合如下的標準:(如對時間、人數、學歷、經驗等方面的要求)

5.4 甲方在乙方試製技術祕密產品期間,應負責培訓乙方的有關技術人員。培訓方案如下:(如時間、地點、方式等)

5.5 方應爲甲方的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方面的配合,接受甲方培訓的人員的條件和文化水平,應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具體安排如下:

5.6 方應爲進行技術指導的甲方人員提供食宿,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6.1 乙方實施甲方許可使用的技術祕密試製產品完成後,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對該產品進行驗收。

6.2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實施甲方許可使用的技術祕密試製完成的產品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參數:(明確驗收的標準和依據)

6.3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驗收的方式,可以由雙方委託的技術鑑定部門或者組織專家進行鑑定,也可以約定由乙方單方確認視爲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驗收的標準均應以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爲依據,並且應當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4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驗收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或者甲方承擔,也可以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由雙方共同承擔的,應明確約定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設有約定,則視爲由乙方承擔。

6.5 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應委派技術人員組成調查小組,調查產品不合格的原因,並依本合同約定確定雙方的責任。

6.6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試製出合同產品,甲方應協助乙方再次進行試製;如仍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試製出合同產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使用費。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試製合同產品失敗,甲方應查明原因,繼續協助乙方試製合同產品,仍不能試製成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使用費,並視具體情況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6.7 驗收不合格,若原因在於甲方,甲方應提出技術措施消除缺陷,並承擔相應費用;若原因在於乙方,乙方應協助甲方提出補救措施,並承擔相應費用。具體費用計算方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七條 使用費及其支付方式

7.1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技術祕密許可使用費的金額及其支付方式,雙方可以約定採用支付使用費的方式,也可以採用支付入門費和提成費相結合的方式。

7.2 如雙方約定採用支付使用費的方式,具體如下:

(1)支付金額:乙方支付給甲方技術祕密許可使用費___________元人民幣;

(2)支付方式:乙方按約定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金額;

(3)支付期限:乙方按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4)支付地點: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支付的具體地點,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7.3 如雙方約定採用支付入門費和提成費相結合的方式,則應明確約定入門費和提成費的數額及計算方法。

7.4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_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技術祕密許可使用入門費___________元人民幣;提成費按合同產品淨銷售額的________%提取,淨銷售額計算方法如下:(雙方約定的淨銷售額的計算方法)

7.5 乙方應從合同產品銷售的年度起,向甲方支付提成費。每年的12月31日爲當年提成費的結算日。

7.6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___________日之內,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記載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的結算報告。

7.7 甲方應在接到結算報告後___________日之內,向乙方發出是否認可結算報告的通知。若甲方認爲需要查覈乙方的財會報表時,可按如下程序查賬:(由雙方約定查賬的程序)

7.8 方應在提交的結算報告經甲方認可後___________日之內,向甲方支付約定的提成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轉讓技術祕密的,除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2 甲方實施技術祕密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爲,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3 方按照合同約定實施受讓的技術祕密,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甲方承擔侵權責任。

8.4 甲方轉讓的技術祕密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5 甲方逾期兩個月末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使用費,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6 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7 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以逾交使用費的_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以應繳使用費的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

8.8 乙方實施技術祕密超越合同約定範圍的。或者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爲,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9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祕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9.1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祕密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可以協商其歸屬及使用。

9.2 未經對方許可,一方無權實施對方單獨完成的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祕密的改進技術。

9.3 一方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祕密的改進技術,如未申請專利或未予以公開的,另一方應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並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該改進技術,也無權申請專利。

9.4 雙方共同對許可實施的技術祕密作出的改進技術,專利申請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在專利申請被批准後,可免費實施該專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請專利。若該專利申請被批准,雙方均有轉讓權及實施許可權。若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可免費實施該專利。

9.5 對於雙方共同改進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雙方均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一方轉讓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一方放棄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可免費實施該技術。

9.6 對於雙方共同改進的專利技術或者非專利技術成果所獲得的利益,由雙方另行協商利益的分享辦法。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10.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0.2 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0.3 若雙方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0.4 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0.5 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一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1.1 技術祕密轉讓合同:是指合同的轉讓方將其持有的不具有專利權的技術轉讓給受讓方,明確相互之間技術祕密使用權、轉讓權及受讓方支付使用費所訂立的合同。

11.2 技術祕密:指從事生產活動所必須的、未向社會公開的、可以通過祕密方式進行轉讓的技術知識、工藝程序、操作方法和管理經驗等不具有專利權的技術。

11.3 技術資料:指實施轉讓的技術祕密所需的文字及圖紙資料。

11.4 技術指導:許可方爲被許可方使用技術祕密所進行的指導,包括許可方向被許可方講授技術祕密和培訓被許可方的有關技術人員等。

11.5 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實施技術祕密生產出來的產品的總金額。

11.6 淨銷售額:指從銷售額中扣除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等的金額。

11.7 使用費:因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技術祕密,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8 入門費:指根據合同的有關規定,許可方將全部技術資料交付被許可方之前,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9 提成費: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由於被許可方使用技術祕密製造並銷售合同產品,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10 完整:指許可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是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資料。

11.11 清晰:指圖紙資料中的數字、文字等足以看清。

11.12 後續改進:指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一方或雙方對技術祕密所作的革新和改良。

11.13 其他技術術語(其他雙方認爲需要說明、解釋的名詞和術語)

附文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爲合同生效日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審批部門意見:

審批部門:(簽章)

日期:

技術祕密許可合同範本 篇4

_________(日期)由_________(下稱版權許可人)與_________(下稱出版者)訂於_________(地點)

第一條 版權許可人以第三條所述報酬爲代價,授予出版者下列專有許可和權利(選擇方案甲)以圖書形式複製出版由_________著,名爲_________的作品(下稱作品),於_________(下稱合同地域)發行。

(選擇方案乙)對由_________著、名爲_________的作品(下稱作品)以_________文進行翻譯,並以圖書形式複製出版該譯本(下稱譯本),於_________(下稱合同地域發行)。

第二條 版權許可人向出版者擔保其確有全權訂立本合同並系作品的惟一作者和所授權利的權利人:擔保作品系獨立創作並絕無違反已有版權許可,或侵害他人或他方其他權利,或內容違反法律等情事。版權許可人違反上述擔保義務時,出版者因此涉入訴訟及交付訴訟費用(包括一切合理的法律費用支出),均由版權許可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本條所定擔保義務和賠償責任存至本合同終止。

第三條 出版者於本合同訂立時向版權許可人一次總付(或作爲版稅_________的一部分預付)金額_________(並於作品或譯本出版時再向版權許可人預付金額_________)。上述版稅依所出版的圖書的零售價計算並按已銷售的每冊圖書支付。

第四條 (選擇方案甲)出版者複製作品時不得進行任何更改和刪節。

(選擇方案乙)出版者應自擔費用聘人進行準確忠實的翻譯。對原作品的任何刪節均應事先經版權許可人書面許可。譯本的名稱應經版權許可人書面許可。經版權許可人要求,譯本的定稿也應交付其認可。

第五條 (選擇方案甲)出版者應保證於每冊複製本上適當顯著地標明作品名稱和作者姓名。(出版者允諾於複製本扉頁背面印明原出版者名稱(_________)和作品(_________)原有版本的出版年份。)出版者還應於複製本扉頁印明下列版權標記:符號(C)(以括號代替表示圓圈)、作品的初版年份、作品的版權人姓名。

(選擇方案乙)出版者應保證於每冊譯本上適當顯著地標明原作品名稱和原作者姓名,並適當顯著地標明譯者以示其譯者身份。(出版者允諾於譯本扉頁背面印明原出版者名稱(_________)和原作品(_________)原有版本的出版年份。)出版者還應於譯本扉頁印明下列版權標記:符號(C)(以括號代替表示圓圈),原作品的初版年份,原作品的版權人姓名;以及符號(C)(以括號代替表示圓圈),譯本的初版年份,譯本的版權人姓名。

第六條 出版者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於_________個月以精裝(或平裝)版本出版該作品(或譯本)_________冊。

圖書售價可由出版者按國內同類圖書的售價確定。

作品(或譯本)出版後,出版者應即時將出版期日、該版準確印數及圖書售價通知版權許可人。

第七條 出版者應自擔費用對作品進行有效推銷;保證圖書持續供應和適時重版,以滿足實際需求。

第八條 除雙方約定爲銷售印刷的該版冊數外,出版者可加印標準貿易版本印量的_________%(及以後每版印量的_________%),不計版權報酬。上述加印圖書只能作於更換殘貨和爲報刊評論免費贈送樣書。

第九條 出版者應將其初版的_________冊贈書及以後依本合同所出版每版的各_________冊贈書於出版後寄送版權許可人。除應得贈書外,版權許可人有權另外按零售價通行的批發折扣購買圖書供本人或其繼承人自用。

第十條 作品(或譯本)出版後,遇有三年滯銷而致年均銷售量爲_________冊以下時,出版者可減價銷售餘存圖書或送紙廠化漿,但應事先通知版權許可人,版權許可人可於30日內按能證實出版者接受過的最低售價購買全部或部分餘存圖書。

減價銷售或化漿的圖書按實銷額計算版稅,但出版者已支付整版版權報酬者除外。

第十一條 版權許可人以下面約定的報酬爲對價,於合同有效期間及合同地域內另授予出版者下列附屬權:(一)作品(或譯本)的非專有報刊摘錄許可權。

版權許可人從淨收入中所得份額標準貿易版本出版前_________%標準貿易版本出版後_________%(二)作品(或譯本)的非專有報刊連載許可權標準貿易版本出版前_________%標準貿易版本出版後_________%(三)作品(或譯本)的非專有廣播電視節目等公開朗讀許可權_________%(四)作品(或譯本)的非專有圖書俱樂部版權許可權與標準貿易版本同期出版_________%標準貿易版本出版後_________%(五)作品(或譯本)的袖珍版本許可權標準貿易版本出版後_________%(六)作品(或譯本)的非專有機械複製許可權_________%(七)作品(或譯本)的公共租賃報酬徵收權_________%(八)_________%

第十二條 出版者應於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結算銷售額及依本合同所獲其他收入的帳目,並於_________日內將版權許可人應得款項匯至其帳戶_________上。

第十三條 對於依本合同所出版的作品(或譯本)的所有版本,出版者應收集剪報、介紹、評論等,並將一份副本寄送版權許可人。

第十四條 凡未於本合同中明確授予出版者的權利,均由版權許可人保留。

第十五條 凡於本合同中授予出版者的權利,僅由出版者本人行使,非經版權許可人事先書面授權,不得轉讓。

第十六條 遇有出版者停業清算情事,經本合同授予出版者的所有權利歸於消滅。

第十七條 如於第六條所定期間,出版者未能出版作品(或譯本)(或使作品(或譯本)絕版或脫銷並未能於6個月內印行新版供應市場),版權許可人應再指定一合理期限使出版者履行其義務。該期限屆滿後,或標準貿易版本出版後遇有三年滯銷而致年均銷售量爲_____冊以下時,版權許可人可撤銷經本合同授予出版者的所有權利,但不影響其依本合同已得或屆時應得報酬的請求權和損害賠償的請求權,亦不影響出版者依本合同獲權授予第三人許可的效力。經版權許可人要求,出版者未能出示庫存圖書_________冊以上者,推定圖書脫銷。

第十八條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由_________(某國法院)管轄,本合同和履行適用_________(某國)法律。

第十九條 雙方另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版權許可人:_________ 出版者:_________

技術祕密許可合同範本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

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乙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的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 專利技術,係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於或可能適用於製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 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 甲方係指_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 乙方係指_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 合同工廠係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

1.6 備件,係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 部件,係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 技術資料,係指列於附件一與製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製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製造設備、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其說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於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於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 淨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佣金、保險旨和稅費之後的發票金額;

1.10 合同生效日,係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 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最新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 乙方以非獨佔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支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問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說明資料與製造廠商的名稱。

2.5 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 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製造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爲_________。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爲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口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爲貨已售出。

3.6 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後,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後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 乙方如需查覈甲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_________銀行(此處爲甲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此處爲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爲_________。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三十天內。經審覈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1)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2)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3)即期匯票一式一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5.1 技術服務

(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並就產品設計、製造、調試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性能的情況下,能儘快採用國產的材料和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_________人日。

(3)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後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指導_________日。

(4)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爲_________日。

(5)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 技術培訓。

(1)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性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製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製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用戶。

(2)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_________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3)首批培訓時間爲合同生效後的第三至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_________人,翻譯_________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爲期_________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爲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工藝。

(4)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爲合同生效後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_________人,翻譯_________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爲期_________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爲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調試。

(5)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 技術資料

6.1 以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_________交付技術資料。

6.2 _________的郵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報單日期、資料項目、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4 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外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爲甲方驗收。

6.5 技術資料採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條 考覈與驗收

7.1 合同產品的第一臺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覈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覈。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並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 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3 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特第二次考覈。

7.4 經過第二次考覈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於乙方,剛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艄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覈。

7.5 經過第三次考覈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接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 技術改進

8.1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共他生產設備等一,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閃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情況下,應採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設備。

8.2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免費將改進或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3 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9.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4 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2)遲交5至8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9.5 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並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 如果動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給交付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9.7 由於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有能正常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_%的利息。

9.8 如因乙原因,產品部分性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機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_________%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性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金部金額。

第十條 保密

10.1 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說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泄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爲生產合同而使用技術資料的僱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產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2 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3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 侵權

11.1 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 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於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清。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 稅費

12.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 簽約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 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 仲裁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將在_________進行,由_________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4.3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爲依據。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16.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籤,合同簽訂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2 .本合同效期十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6.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本。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本爲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祕密許可合同範本 篇6

合同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本專有技術許可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是由公司_________(根據_________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爲一方與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被許可方)爲另一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而簽訂的。

鑑於許可方長期從事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產品);

鑑於許可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檢驗合同產品的有價值且成熟的專有技術;

鑑於許可方有權並且同意向被許可方授權利用與合同產品相關的專有技術;

鑑於被許可方希望獲得許可其利用該專有技術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許可方與被許可方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除另有明確的規定外,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1 驗收標準是指合同產品在驗收測試中符合的標準,詳見附件一。

1.2 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運行和生產

1.3 合同產品是指與用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設計、製造、安裝或檢驗的各類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

1.4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1.5 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機場。

1.6 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參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和/或修改。

1.7 工作現場是指被許可方以使用許可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製造合同產品的場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8 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爲公衆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信息,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專有技術的具體描述規定在附件二中。

1.9 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0 被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1 淨銷售價是指被許可方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業交易中的其它處理方法的發票價格扣除銷售折扣、回扣、退貨、佣金、間接稅、保險費、運費、包裝費、進口合同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關稅等方面的費用以及與銷售合同產品直接有關的支出。(付款爲入門費加提成)

1.12 提成期是指自商業性生產開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終止的期間,提成期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付款爲入門費加提成)

1.13 技術資料是指許可方擁有和/或開發的正受保護或不受保護的圖紙、說明、技術數據、程序、技術和質量標準和其它的有據的技術信息,包括計算機程序、專有技術的解釋和說明、涉及到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和檢驗等方便的信息,許可方對披露上述資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權利。技術資料的具體描述,詳見附件二。

1.14 技術服務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詳見附件三。

1.15 技術培訓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培訓,詳見附件四。

第二章 許可授予

2.1 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獲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的專有技術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技術數據和驗收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一。

2.2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將合同產品出口到_________(國家)。

2.3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採用許可方對專有技術的改進。

2.4 許可方不得禁止被許可方在合同期滿後繼續使用專有技術和改進技術。

第三章 價格和支付(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3.1 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3.1.1 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2 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3 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4 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5 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總價爲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爲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3 本章第3.1條a、b、c、e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3.3.1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爲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d.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2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3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4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 本章第3.1條d項規定的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

3.4.1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

3.4.2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3.4.3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和/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3.6 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第四章 技術資料

4.1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公制、英文制定,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會,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詳見合同附件二。

4.2 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4.3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4.3.1 合同號:

4.3.2 收貨人:

4.3.3 目的地機場:

4.3.4 標記:

4.3.5 以公斤計算的手重:

4.3.6 箱號或件號:

4.4 許可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4.5 在交付技術資料前一週,許可方應將此次所發運的技術資料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和預計到達目的地機場的時間等以傳真形式通知被許可方。

4.6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許可方應將合同號、交付日期、航空提單號、航空提單日期、航班號、文件代號、批號和重量等詳細內容用傳真通知被許可方,同時,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特快專遞航空提單和所交付的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

目的地機場在航空提單上的印戳日期視爲技術資料實際交付日期。

4.7 如果許可方沒能按照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時間表交付技術資料,許可方應按照下列比例向被許可方支付遲延交付的違約金:

4.7.1 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2 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3 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4.8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4.9 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許可方當面直接交給被許可方的,許可方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被許可方,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4.10 如技術資料在交付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許可方應在收到許可方書面通知後_________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被許可方。

第五章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5.1 許可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內容、時間表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三。

5.2 被許可方應爲許可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3 如果許可方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爲不稱職,許可方應自費並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5.4 許可方技術人員在華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工作現場的規章制度。

5.5 被許可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許可方的有關工廠進行培訓,許可方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培訓並儘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許可方的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和待遇、內容、時間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四。

5.6 許可方應爲被許可方的培訓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接受培訓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7 被許可方接受培訓人員在許可方國家期間應遵守許可方國家的法律和許可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六章 驗收考覈

6.1 爲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許可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被許可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覈,考覈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天內根據合同附件五規定的程序進行。

6.2 考覈前,雙方應根據合同附件五的規定審覈考覈的可用設施、技術人員和必要的原材料,雙方授權代表應共同簽署一份確認聲明。

6.3 如果經考覈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覈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覈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6.4 如果經考覈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許可方應在第一次考覈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覈,但考覈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6.5 如果在如下的考覈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許可方應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規定賠償被許可方違約金,被許可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後簽署驗收證書,但許可方的保證義務並沒有免除。

第七章 保證與索賠

7.1 許可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並且有權許可被許可方使用。

7.2 許可方保證本專有技術是最新的現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附件二的規定予以開發。

7.3 許可方保證合同附件一規定的合格的合同產品能在工作現場採用本專有技術製造出來。

7.4 許可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7.5 許可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7.6 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爲驗收通過之日後的_________個月,詳見合同附件五。保證期滿,被許可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許可方。

7.7 許可方保證不會發生被許可方被指控有關合同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7.8 如果許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項保證義務,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承擔違約責任和/或索賠損失,和/或要求被許可方賠償損失和/或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如果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上述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不予答覆,視爲其已接受被許可方的要求。

第八章 侵權賠償

8.1 許可方應保護被許可方在使用本專有技術中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賠或訴訟指控。如果第三方指控被許可方非法使用或侵權,則許可方應以被許可方名義自費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必要時,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抗辯上的協助,但所支出的費用由被許可方予以彌補。

8.2 如果被許可方發現在其被許可地區有第三方非法使用本專有技術,應毫不遲延地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收到被許可方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應採取必要措施阻止該非法使用,否則,許可方可應要求授權被許可方根據中國的法律要求對非法的第三方提起訴訟並向被許可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被許可方承擔訴訟所發生的費用,然後有權向許可方索償。

第九章 解除合同

9.1 對許可方的下列違約行爲,被許可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 在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技術資料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9.1.2 無法使合同產品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許可方應退還被許可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9.2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爲,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9.1.2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9.1.3 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9.1.4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一百二十天。

第十章 保密

10.1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予以嚴格保密,未經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得將本專有技術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0.2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10.3 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信息:

10.3.1 現在或以後進入公共領域;

10.3.2 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泄露時自己就擁有,並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10.3.3 任何一方從第三方處合法獲得的。

第十一章 改進與回授

11.1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許可方對本專有技術有所改進,許可方應免費將該改進許可被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11.2 被許可方有權對本專有技術予以改進,此類任何改進的獨佔權利屬於被許可方所有。被許可方應將其改進通知許可方並免費回授給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11.3 雙方有義務對專有技術的改進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無權將在另一方技術改進基礎上的分售許可證授予第三方。

第十二章 稅費

1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被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被許可方負擔。

12.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許可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許可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許可方支付。被許可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被許可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許可方。

12.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13.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3.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四章 仲裁

14.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五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爲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未經另一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將其合同項下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5.5 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6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7 雙方之間的聯繫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8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15.9 許可方應以最優惠價格向被許可方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和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標準件,雙方應適時就此簽署一份獨立的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附件:

第三章 價格和支付:方案二(適用於入門費加提成支付)

3.1 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由一筆固定的入門費和連續的提成費組成的合同價,該款項以_________(幣種)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

3.2 被許可方支付給許可方固定的入門費爲_________,(大寫:_________)按下列方式和比例:

3.2.1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元_________(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爲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_________。

c.金額爲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2.2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2.3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 在提成期間,被許可方以百分之_________的比例支付連續的提成費,計算基礎是已售合同產品的淨銷售價。連續的提成費每六個月結算一次(以下簡稱“結算期”)。

3.3.1 每一結算期到期限15天內,被許可方向許可方傳真一份銷售數量、淨銷售價和該結算期的提成費方面的書面報告,許可方成收到該報告後向被許可方發出一份確認傳真。

3.3.2 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

a.許可方對到期支付的提成費的確認傳真;

b.簽發的標明要支付費用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 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和/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3.5 被許可方應開設合同產品銷售的獨立帳戶,許可方可經被許可方同意自費聘請中國註冊合計師審計與合同產品銷售有直接關係的帳目,所出具的與合同產品銷售。

3.6 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技術祕密許可合同範本 篇7

××××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爲一方,×××國×××市××××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爲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年×月×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爲××××。

1.2 “出讓方”-是指×××國×××市××××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 “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省××市,名叫××××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7 “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銀行(此處爲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銀行(此處爲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爲美元。

4.2 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覈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 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6.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 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受讓方,並按××%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稅費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7.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8.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協商不成的,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8.3 仲裁裁決是終局決定,以雙方均有約束力。

8.4 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8.5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9.1 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9.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5.2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9.3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9.4 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9.5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9.6 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2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祕密許可合同範本 篇8

簽約時間:

簽字地點:

合同號:

中國,北京,×××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爲一方,××國××市×××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爲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讓方”--是指×××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省××市××××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覈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儘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 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爲××美元(大寫:××××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美元;

b.設計費××美元;

c.技術資料費××美元;

d.人員培訓費××美元。

3.2 上述合同價格爲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爲在×××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此處的機場應爲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3.5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3.6 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的入門費爲×××美元(大寫:×××美元),入門費爲固定價格。

3.3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3.4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3.5 查帳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以受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以出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審覈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性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4.3 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4.2 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

4.4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4.2 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4.4 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 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 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 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機場;

d.標記:

e.重量(公斤):

f.箱號或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 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 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 受讓方應爲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 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 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 出讓方應爲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 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 考覈和驗收

7.1 爲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覈和驗收,具體的考覈程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 經過雙方共同考覈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 如果合同產品經考覈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4 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覈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 經過第二次考覈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覈。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 經過上述三次考覈,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考覈驗收的次數可視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8.1 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 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 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爲××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 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 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 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 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爲××%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 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x次考覈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性能指標降低××%,賠償合同總價的××%;

b.合同產品的×××性能指標降低××%,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

c.合同產品的×××性能指標降低××%,賠償金爲降低提成率××%。

(注:遲交罰款和性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 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

第九條 侵權和保密

9.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 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 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 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 稅費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國政府於××年×月×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年×月×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和×××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稅和×××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條和第××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項目

10.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稅和×××稅的納稅義務。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年××月×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稅和×××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爲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間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12.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 仲裁中的適用法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爲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爲適用法。)

12.5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 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年×月×日在北京簽字,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 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並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 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 法定地址

14.1 受讓方名稱:

地 址:

電 傳:

電 話:

14.2 出讓方名稱:

地 址:

電 傳:

電 話:

14.3 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

出讓方

(籤 字)

(籤 字)

附件一

出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公司

日 期:××××年×月×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與××××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有關出讓方轉讓給受讓方的×××產品的專有技術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的××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出讓方的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爲受益人的金額爲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即××美元(大寫:××美元)的××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我行在收到受讓方的書面通知,說明出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個月內,未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履行其交付技術資料的合同義務後15天內,願將上述金額連同按年息××%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即告失效。

附件二

受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公司

日 期:××年×月×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與××××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有關受讓方從出讓方引進的×××專有技術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的××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受讓方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爲受益人的金額爲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即××美元(大寫:××美元)的××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合同總價××%(百分之×)已由受讓方事先支付給出讓方。

在出讓方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而受讓方未能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付款給出讓方的情況下,我行在收到出讓方的書面通知後××天內,將受讓方應付給出讓方的有關金額連同按年息××%(百分之×)的利息支付給出讓方。

按合同第××條和第××條的規定,如有任何應由出讓方付給受讓方的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按合同第××條的規定從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受讓方支付完最後一筆付款後即告失效。

技術祕密許可合同範本 篇9

甲方(模特或被攝者)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攝影師或使用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帶有甲方肖像的圖片或照片的使用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許可乙方將帶有甲方肖像的圖片或照片用於

(請仔細閱讀以下內容,並在許可使用的內容前劃“√”,在不許可使用的內容前劃 “×”)

個人創作(不做任何展覽﹑發表以及商業行爲)

□ 公開展覽

□ 發表﹑出版

□ 參加影賽﹑影展

□ 商標﹑廣告

□ 進行改動或加工,用於任何商業目的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

三、本協議有效期爲_______________

四、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內容由未成年人(甲方)父母或監護人填寫)

我是上面簽名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有權執行上述許可聲明。我同意上述所有內容,沒有任何保留。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祕密許可合同範本 篇10

許可人(以下稱“甲方”):

被許可人(以下稱“乙方”):

合同簽訂地:

作/藏品名稱:

作/藏品類型:

爲了充分保護著作權之合法權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達成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授予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進行3D掃描上述作品的專有權利。乙方不得將作/藏品原件或掃描件自行傳播給其他第三方。

第二條 未經雙方協商,乙方不得對作/藏品的掃描件進行任何形式、材質的複製或用做其他用途。

第三條 甲方對其授予乙方掃描的作/藏品電子件享受獨有使用權、傳播權、轉讓權。乙方在行使上述所有權利時,需徵得甲方同意並簽訂作/藏品授權合同,

第四條 乙方若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協議,致使甲方權利受到侵害,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第五條 對乙方侵犯作/藏品的所有行爲,甲方有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有權對乙方及有侵權行爲的公司、組織、個人等第三方採取法律訴訟、索賠、和解、談判或協商等方式進行處理。

第六條 乙方如需使用甲方的作/藏品掃描件爲母本另外設計製作成其他獨立作品,其母本版權屬於甲方,設計製作前應徵得甲方許可並簽訂協議後方可使用。

第七條 乙方承諾對在合作過程中知悉甲方的作/藏品信息及相關資料和本協議的內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僅爲執行本協議之目的使用。

第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和履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本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上有關違約、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永久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未約定的事宜適用中國現行法律規定。本合同的條文如存在矛盾或缺陷,合同的有效性不受影響,雙方應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詞句、合同的有關條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來確定合同條款的涵義。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 方: 乙 方: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技術祕密許可合同範本 篇11

編號: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授權範圍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______類商標(註冊號:______)許可乙方使用在其門市和生產的______產品包裝上。

二、商標標識:(另附頁)

三、許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五、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  )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______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_______類商標。

六、許可乙方在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資料上使用的說明文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七、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萬元人民幣作爲商標、冠名使用費。

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乙方必須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乙方的企業名稱和產地。

十一、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十二、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門市和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冠用_______________連鎖店爲內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三、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有權利監督乙方產品質量,乙方有責任將包裝設計文稿交給甲方審覈備案,以免出現與法律相違背的情況。

十四、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爲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五、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六、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七、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十八、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權註冊商標的產品,必須要具備如下條件:

由國家技術監督局指定檢測部門出具的產品檢測合格報告。 國家明令需要具備環保認證的產品,必須獲得國家級環保機構認證或國家指定機構的認證。 必須要執行國家強制標準的產品必須達標。 必須要由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生產許可證的產品,要取得生產許可證。  本合同自簽字的_____個月內,由乙方到所在註冊工商局存查。

十九、合同生效日期以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爲準。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二十、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二十一、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二十二、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_____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交易程序

二十三、甲方先將合同傳給乙方審覈,乙方無異議後交納 萬元人民幣,付款方式可分爲兩種方式:

第一種是一次付清,甲方承諾在_____小時之內加急將合同交付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備案,與乙方一同前往,如果國家工商局商標局不受理此備案,甲方將全部退還所有商標許可使用費給乙方。直至國家商標局受理後乙方付清全款。

第二種方式:乙方先付全款_____%部分,剩餘部分款項在甲方遞交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受理後結清。如果乙方在甲方辦理完所有手續後,在_____個工作日內不予甲方辦理完所有結算事宜,甲方視乙方違約,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註冊商標,所收乙方的費用作爲對甲方的補償。

雙方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到國家工商總局指定的涉外商標代理機構_____商標代理公司做備案書,根據中國的法規由涉外商標代理機構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二十四、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後,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後,依據其行政程序,向甲方發《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並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六、甲方指定_____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爲甲方收款結算單位,全權負責甲方在中國境內商標使用許可中的事務工作,並對乙方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爭議或法律糾紛,由_____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協調解決和應訴。

二十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訂立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具備合同中的生效條件,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違約責任

二十八、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註冊商標。

二十九、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和門市上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爲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並盈利。

三十、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三十一、雙方如有違反“違約責任” 中條款的,違約方罰款金額爲_____萬元人民幣。

適用法律

三十二、本合同的訂立、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和法規的管轄和保護。

爭議的解決

三十三、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 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三十四、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 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三十五、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爲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解釋、代理、爭議受理、仲裁機構

三十六、本合同中商標使用許可爭議的解釋權在國家工商局商標局。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商標代理機構爲_____商標代理公司。

三十八、本合同中的爭議受理在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廳。

三十九、本合同中爭議的仲裁在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_____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許可人(甲方):  被許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技術祕密許可合同範本 篇12

許可方: (以下簡稱甲方)

被許可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規定,合同中的甲方就 專利項目(申請日 、申請號: 授權日〈公開日、公告日〉 、專利法定有效期限: )。許可乙方實施、(該項目屬 計劃※)。本發明屬於:職務發明(非職務發明)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專利技術內容(包括實施該專利有關的一般技術祕密),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序:

二、技術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在 (地點)以 方

式,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三、本項目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

四、專利實施許可的種類: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乙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後達到本合同規定的技術性能指標( ),採取 方法驗收,由雙方簽署合同技術驗收合同格協議書。

如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協商各派代表調查原因並確定雙方的責任。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六條)

六、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一)一次支付方式

總金額 元 年 月 日

(1)一次性支付: 元 年 月 日 (2)分期支付: 元 年 月 日 元 年 月 日

(二)入門費加提成費方式

入門費 元 支付日期 (1)按銷售額 %提成 支付日期 (2)按純利潤 %提成 支付日期

七、技術服務(地點、方式及費用)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五條)

八、後續改進的提供和分享: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八條)

九、專利權無效和侵權的處理辦法: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九條)

十、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和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第七十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三)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四)其他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十條)

十二、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調解。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四、※其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範文3

許可人: (下稱甲方)

被許可人: (以下稱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許可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 號 商標;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 元,支付辦法爲 ;

3.甲方可以/不得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內在 地區使用或許可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4.甲方保證 ;

5.乙方保證 。

本合同一式 份,副本送 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祕密許可合同範本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特許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獨佔使用甲方實用新型專利“耐水木塑複合材料及其製備方法”(以下簡稱本專利,專利號:ZL20xx210100659.3)。

一、甲方權利、責任與義務

1、甲方特許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獨佔使用本專利,甲方不得在中國大陸地區再特許第二家使用本專利,且甲方(權利權人)也不得在獨佔許可期間使用本專利,如有違約,將負責賠償給乙方所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許可專利的商品質量,如發現有商品低劣、濫用許可專利,甲方有權對許可專利進行撤銷。

3、甲方每年向中國國家專利局交納本專利法律保護費。

4、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有關專利文件,有技術上的更新及時通知乙方。

二、乙方權利、責任與義務

1、乙方享有自年 日至年日在中國大陸地區獨佔使用本專利使用權。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許可合同。

2、乙方必須按國家行業標準法進行生產加工保證其商品質量,嚴禁濫用一切手段搞不爭當競爭,用低劣產品混淆、誤導消費者。

3、乙方經營必須合法。

三、專利權獨佔許可費:無償使用。

四、在本合同書有效期間,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各自的義務。若甲方違約,甲方須賠償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本合同書自簽字後在有效期內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如有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

六、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經協商同意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書一式八份,四份交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甲乙雙方各持二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祕密許可合同範本 篇14

本合同於1993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訂立。合同一方爲____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爲:中國(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

此證:

鑑於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鑑於乙方有權,並且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的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 “專利技術”,係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於或可能適於製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 “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 “甲方”,係指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 “乙方”,係指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 “合同工廠”,係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

1.6 “備件”,係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 “部件”,係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 “技術資料”,係指列於附件一與製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製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製造設備、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其說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於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於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 “淨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佣金、保險費和稅費之後的發票金額;

1.10 “合同生效日”,係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 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最新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 乙方以非獨佔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說明資料與製造廠商的名稱。

2.5 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 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製造”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爲______。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第__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爲貨已售出。

3.6 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後,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後支付的

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 乙方如需查覈甲方的賬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賬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爲甲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爲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爲______。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按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覈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5.1 技術服務

5.1.1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並就產品設計、製造、調試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性能的情況下,能儘快採用國產的材料的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1.2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30人日。

5.1.3 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後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人,提供技術指導12人日。

5.1.4 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爲18人日。

5.1.5 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 技術培訓

5.2.1 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性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製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製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用戶。

5.2.2 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320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5.2.3 首批培訓時間爲合同生效後的第三至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爲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爲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工藝。

5.2.4 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爲合同生效後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爲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爲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調試。

5.2.5 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差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 技術資料

6.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____________交付技術資料。

6.2 ____________的郵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項目、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4 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爲甲方驗收。

6.5 技術資料採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條 考覈與驗收

7.1 合同產品的第一臺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覈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覈。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並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 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3 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考覈。

7.4 經過第二次考覈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於乙方,則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覈。

7.5 經過第三次考覈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 技術改進

8.1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其他生產設備等),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情況下,應採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設備。

8.2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免費將改進或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3 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9.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4 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

(2)遲交5至8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

9.5 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並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 如果乙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經交付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9.7 由於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

9.8 如因乙方原因,產品部分性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視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性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全部金額。

第十條 保密

10.1 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說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泄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爲生產合同產品而使用技術資料的僱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生產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2 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3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 侵權

11.1 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 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於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 稅費

12.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 簽約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 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後14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 仲裁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4.3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爲依據。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16.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1993年5月8日簽訂,合同簽訂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2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6.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了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本。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本爲準。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技術祕密許可合同範本 篇15

甲方:

地址:

乙方:××××××有限公司

地址:××市××××路××××城××××室

鑑於:

1、 甲方是本協議項下授權節目之完整著作權和鄰接權的合法擁有者。

2、 乙方是擁有合法經營資質的唱片發行公司,適於本協議項下授權節目的出版發行。

3、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決定就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其享有著作權及鄰接權的錄音錄像製品《 黃貞伊原聲碟 》之事宜簽訂本協議,條款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授權內容

1、 授權節目:《 》(暫定名)之所有影音製品,曲目見附件一。

2、 使用載體: cd 。

3、 使用方式:乙方享有授權節目之專有複製、發行權和專有信息網絡傳播權。

4、 授權區域: 中國大陸地區 。

5、 授權期限: 三 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

第二條 關於節目複製發行:

1、 依據甲方授權許可,乙方享有該授權節目之所有影音製品在授權區域內的專有複製、發行權。

2、 甲方負責在協議簽訂之日起 3 日內向乙方提供質量完好的 cd-r 格式的母盤。

3、 甲方負責提供報批、封面設計、發行、宣傳所需之全部資料,如設計圖片、文案、表演者的相片、簽名、錄音錄像花絮片段、mtv宣傳碟及甲方的商標樣圖等。

4、 甲方承諾在提供母盤的同時向乙方免費提供該授權節目的 5 首主打歌曲的mv(時間長度約爲 30 分鐘/首),以供乙方宣傳使用。

5、 依照音像行業的慣例,乙方有權在該授權節目之出版物上合理使用甲方的全部商標,亦有權合理使用甲方商標用於該授權節目之必要宣傳。如有乙方不得使用的商標,甲方應向乙方作書面通知並附付該商標的樣圖。否則,視爲默認許可使用。甲方保證許可乙方使用商標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若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責任及費用。

6、 乙方負責授權節目的出版報批、生產、複製及封面包裝的設計、印刷、上市發行、營銷宣傳。

7、 乙方可在授權節目之封面、海報及電視、網絡、電臺、多媒體、通訊、平面雜誌等宣傳渠道中使用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但僅限於本協議目的之用途。

8、 授權節目上市發行後,乙方免費向甲方提供成品共計 50 張,但甲方不得將其作任何不合理使用或用於任何營利性商業用途。

9、 在授權有效期內,如發現有侵犯該授權節目之著作權、鄰接權的行爲,乙方有權自主決定向侵權者採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內的一切行動以維護自身權益,甲方應全力予以配合。

第三條 關於信息網絡傳播

1、 依據甲方授權許可,乙方享有該授權節目之所有影音製品在全球範圍內的專有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乙方有權與提供移動增值服務的公司(下稱sp商)或電信運營商合作,通過提供電信增值服務,供終端用戶付費使用mobile device點播或下載該授權節目。

2、 授權使用的業務範圍爲所有已知和未知的電信增值服務業務種類。

3、 出於電信增值服務的需要,乙方有權許可合作第三方對該授權節目進行數位化編譯或重置,但此用途僅限於本協議項下之電信增值業務。

4、 自乙方開展該等業務之時起,乙方將定期向甲方通報信息網絡傳播的授權使用情況,並將每三個月與甲方結算一次信息網絡傳播業務的收益。

5、 結算方式爲扣除合作之sp商的運營成本、收益分成及電信運營商的通道費、代收信息費(代收信息費的比例依據電信運營商的執行標準)後,每月信息費淨收入由雙方按照以下比例進行分配:甲方 50 %,乙方 50 %。乙方屆時提供的收益報表及相關憑證將作爲雙方結算的依據。

6、 如因合作之sp商或電信運營商遲延結算的原因致使無法按時提供收益報表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同時收益結算期限順延,乙方不因此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 保證條款

1、 甲方保證對授權節目享有合法、完整的著作權及鄰接權,並保證對其提供的設計資料及商標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甲方擔保確有授予乙方行使本協議約定事項的權利,其許可乙方使用並不構成對相關著作權人、鄰接權人及任何第三人的侵權。

2、 爲履行本協議之所需,甲方保證將應乙方要求出具該授權節目之完整的版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授權節目之歌曲的詞曲作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及相關權利人的授權使用證明等(見附件二)。

3、 甲方保證在授權期限內不再將授權節目之任何載體形式的出版、發行權及信息網絡傳播權轉讓或授權給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

4、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的範圍、方式和期限使用授權節目內容。

5、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的版稅支付方式向甲方按時支付足額的版權使用費。

第五條 版費結算

1、 支付標準:甲方按保底銷售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製作成本費用,即版費,具體標準如下:

其中:

a) cd 版費:甲方以 元/張的成本支付乙方,乙方負責生產成品並通過乙方銷售渠道進行銷售。

b) 甲乙雙方按照銷售利潤分成,即甲方得50%,乙方得50%。

2、 結算方式:

a) 自合同簽訂生效的 3 個工作日內支付版費的 30 %;

b) 自雙方對該授權節目之設計定稿確認的 3 個工作日內支付版費的 30 %;

c) 自該授權節目上市發行之日7 個工作日內支付版費的 30 %

d) 該授權節目實際銷售回款超過保底總額後,每三個月向甲方結算分益。

3、 自本協議簽訂之後,乙方須依約在中國大陸地區以人民幣向甲方交付著作權使用費。甲方應於收款的同時根據每次收款金額向乙方開具等額正式發票。

第六條 保密條款

對涉及雙方任一方尚未向第三方公開的數據和信息,雙方須保守祕密。任何一方對因簽署或履行本協議而接觸或瞭解到的對方未公開的數據和信息,亦須保守祕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關數據和信息。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如有違約或延遲或不履行本協議條款而導致相對方發生損害時,違約方不但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按守約方損失的一倍計算。

2、 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協議第四條保證條款之重大違約行爲的,守約方無須事先徵得違約方同意,即可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3、 如因前款違約行爲造成對第三方侵權損害的,違約方還應負責出面解決,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經濟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誤期內中止。

2、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提供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明文件,並應盡力消除或減輕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 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60天或存在明顯無法恢復履行本協議情況的,本協議即自動終止。

第九條 爭議解決及適用法律

1、 就本協議內容或執行發生任何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 本協議的提前解除或終止不影響各方於本協議提前解除或終止之日以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技術祕密許可合同範本 篇16

專利使用許可人(甲方):

專利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專利使用許可範圍

1、甲方將專利號爲 的專利技術授權許可乙方使用。

2、項目名稱:

專利申請人: 專利權人:

申請日:; 申請號:;

專利號: 專利有效期限:20xx年;

3、許可使用的期限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直至乙方公司註銷爲止。

4、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專利技術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5、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專利的形式爲:普通實施許可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本協議第一條所許可使用範圍內無需向甲方支付任何使用費。

2、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實施本專利技術。

3、甲方承諾對本專利技術的主要技術性能和指標承擔保證義務。

4、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應由甲方到庭應訴並承擔法律責任。

三、專利後續改進的分享辦法

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專利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權優先有償受讓和使用該技術成果。

五、爭議的解決

1、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

2、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3、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應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爲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六、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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