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集體協商要約迴應書(參考樣本)(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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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集體協商要約迴應書(參考樣本) 篇1

________(企業/企業工會):

工資集體協商要約迴應書(參考樣本)(精選3篇)

我方同意開展________年度工資集體協商。

定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地點)進行首輪協商。我方首席協商代表____,其他代表爲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方建議增加以下協商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方將於本要約作出迴應後____日內向你方提供如下協商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我方不同意開展________年度工資集體協商,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企業工會)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資集體協商要約迴應書(參考樣本) 篇2

小編爲大家收集工資集體協商合同書,希望工資集體協商合同書能夠幫助到你解決問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爲勞動合同制範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制範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爲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式勞動合同。

工資集體協商合同書

爲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的整體利益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企業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廣東省實施〈工會法〉辦法》、《廣東省集體合同條例》、《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經濟狀況、市場物價指數以及職工工資情況,公司與職工代表經過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至 年 月。

第二條 工資協議

1、工資制度:公司實行(崗位工資制、動態結構工資制和崗位效益年薪制)等。

2、工資標準:工資最低標準爲 元/月。

3、工資分配形式

(1)崗位工資制月收入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計件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組成。

(2)承包單位的分配形式由承包者根據效益確定,但從業人員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如公司正職 元/月;副職 元/月;中層正職 元/月;中層副職 元/月;辦事員1類 元/月;辦事員2類 元/月。)

4、工資目標

公司上年工資總額 萬元,預計本年工資總額達到 萬元,比上年增長 %。推行工資總額增長與企業經濟效益相掛鉤。

5、工資支付辦法

公司於每月 日前以 形式足額支付全體員工的工資。

6、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辦法

根據《勞動法》第六十二條、第五十一條、勞部發[1994]489號《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國發[1996]77號和《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

(1)產假、晚婚假、喪假、工傷假的準天數:

A、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產假爲90天,難產者增加15天,多胞胎增加15天;晚婚假10天;

B、喪假(只適用於直系親屬)3天;

C、工傷假:按《勞動法》規定實際休假

(2)假期工資計算: 產假、晚婚假、喪假、工傷假,按崗位工資發放;

7、實行全員(含非全日制職工)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具體標準按省市養老金繳納控制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企業方的權利和義務

(1)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的特點和管理的需要,根據國家規定的政策法規,有權制定公司薪酬方針及工資支付相關的辦法與規章制度;

(2)根據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考評和獎懲;

(3)科學合理制定或調整生產(工作)定額標準(必須是本崗位 %以上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

(4)根據考勤和工作考覈情況按時足額支付員工薪資,不得無故拖欠,剋扣或降低員工薪資;

(5)企業在發生經濟效益嚴重滑坡時,在不減員的前提下,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可以降低員工薪資發放標準,並報勞動部門和上級工會備案。但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完成了正常勞動和定額的情況下,其勞動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2、員工方的權利和義務

(1)員工代表有權參與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審議,充分反映員工的意見和合理要求;

(2)員工應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

(3)員工應堅持學習,不斷更新知識,提高自身素質。

(4)員工應做到安全生產、遵守操作規程,防止責任事故。

第四條 除本協議書以外,雙方認爲需要協商的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他事項,經雙方代表達成協議,可作爲本協議附件一併執行。

第五條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因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企業停產、轉產、兼併、破產等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商定,並經職代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後,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須在協議變更或解除後五日內將協議變更的文本和變更(解除)說明材料報送縣勞動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雙方中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協議不能履行,由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共同責任,可依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協議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協議時,應按國家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4、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按國家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若出現違反《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六章法律責任條款時,經濟責任不得轉移或納入(提高)定額。

第七條 監督檢查和爭議處理

依照《廣東聲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五十三條相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由雙方指派代表成立監督檢查小組。企業方監督檢查檢查小組成員爲 、 ,職工方監督檢查小組成員爲 、 。監督檢查小組每半年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約代表應認真和處理檢查結果。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定、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和省市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協議經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後,經職代會審議通過,報縣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區勞動部門和上級工會各一份。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全體員工公佈。

以上條款經協商雙方確認無誤。

企業首席代表簽字(蓋章) 工會首席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一、覈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合同對方爲自然人:覈實並複印、保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爲能力。

2、合同對方爲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註冊資料並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

覈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託,查驗其授權委託書、介紹信、合同書;

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爲“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爲個人合夥或個人獨資企業,覈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夥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採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並蓋章簽字;

3、倒籤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

3、注意驗收方法、程序和時間;

4、履行方式須具體:交貨方式、結算方式;

5、履行期限須確定某一時間點或時間段;

6、儘量明確本司所在地爲合同履行地;

7、違約責任要量化爲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辦法爲協商、訴訟,約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或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

1、盡協助、通知義務;

2、訂約時獲取的對方商業祕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託書、介紹信、蓋章的合同書等授權性文件要跟蹤管理,出具時應標明合同對方名稱及授權範圍、有效期限,業務結束要及時收回。

業務人員離職要及時收回上述文件,無法收回的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單位並做證據保全。

發現業務人員在委託授權終止後仍以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及時確定是否追認;不予追認的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進行證據保全。必要時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遇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及時收集保全證據,在除斥期間內行使撤銷權(即一年)。

工資集體協商要約迴應書(參考樣本) 篇3

總則

第一條 爲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依法保障職工和企業的經濟利益,依據勞動部《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工資支付規定》和遼寧省《工資集體協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___________公司工會和____________公司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

分配製度、工資標準及和支付辦法

第三條 企業按照按勞分配和按勞動要素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實行崗位工資制度。

第四條 依據政府發佈的當年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確定本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爲________元,比上一年增長__________。工資同企業經濟掛鉤。(如果企業今年工作等於去年工作不寫增長百分比)

第五條 本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爲每月_________元。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報酬,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下的補助,企業發放的各類津貼、補貼和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規定的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 企業每月__________日以貨幣的形式或直接存入工資存摺中向職工支付勞動報酬,如遇節假日可以提前或順延_________日;發放時,要有工資清單。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七條 企業因生產經營需安排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協商,並按照法定標準向職工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報酬。

第八條 病假工資:按___________%發放。

第九條 職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工資待遇按規定執行。

第十條 職工佔用生產、工作時間參加經企業同意的活動,職工依法享受婚假、喪假、產假均視爲提供了正常勞動,工資、獎金、津貼照發。

第十一條 由於企業原因,造成職工放假的,企業應發給職工生活費。生活費的標準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

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企業剋扣或者拖欠職工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除應補發所欠工資外,還應按規定加發補償金。

第十三條 因職工本人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按勞動合同約定,由職工賠償經濟損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過該職工實得月平均工資額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條 企業對違反企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職工進行經濟處罰的,每月扣罰的金額總數不得超過該職工實得平均工資額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五條 企業拖欠職工工資、社會保險金等債務,無力以現金形式支付的,工會有權要求企業用資產抵押,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程序進行資產保全。

合同變更、終止及爭議處理

第十六條 遇不可抗力或者企業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變更。

第十七條 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自行終止。

第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的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合同簽字後10日內由企業一方將合同一式四份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企業工會同時報送上級工會。自報送之日起15日內勞動行政部門未提出異議,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二十條 企業方年末將合同履行情況向職代會報告一次。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期限爲一年。

本合同期滿前60日內,雙方應平等協商續簽新的工資集體合同。

企業工會主席 __________ 企業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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