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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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 篇1

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通用21篇)

合同編號: 勞字第 號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所地:

送達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  名:       性別:

戶籍類型:        (城鎮戶口/農村戶口)

戶口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送達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共同簽訂並遵守本合同。

一、聲明和保證

(一)甲乙雙方在此聲明,保證各自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向對方提供的各自情況真實有效,沒有任何僞造、欺騙和故意隱瞞的內容。

(二)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時符合甲方的錄用條件,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供的身份、學歷、履歷和相關資格證書、身體狀況以及與其他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的文件或證明等真實有效。

(三)乙方現居住地、戶籍所在地、郵編、聯繫人及電話等自然信息變更的,乙方保證在變更後的3日內書面告知甲方。

(四)乙方同意,在乙方處於聯繫障礙狀態時,委託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作爲乙方的緊急聯繫人,並授權該緊急聯繫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及其他處理本合同約定事宜的權利。

二、勞動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項方式: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月,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在試用期內乙方不能完全勝任甲方工作要求的,經雙方同意,可適當延長乙方的試用期限,但總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起。其中,試用期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

(二)如果乙方實際到崗時間與本合同約定的工作期限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乙方實際到崗時間起算,如果在本合同約定之工作起始日起7日內乙方仍未能到崗工作的,則甲方有權直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的安排在甲方單位從事      崗位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按甲方該崗位的職責說明書執行。乙方同意,因甲方的經營發展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及績效評價,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按時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和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三)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的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現情況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工作內容。

(四)若工作崗位調整,實行崗變薪變原則,按甲方相同或近似工作崗位的工資制度作相應調整。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執行第 A 項工作制度:A.標準工時制度;B.不定時工時制;C.綜合計算工時制。

(二)甲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辦法。乙方因個人在工作時間內未完成工作導致加班的,此期間不計爲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

(三)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或出現法律法規的情形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延長乙方工作時間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四)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勞動時間和休息日進行合理調整和安排。

五、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企業職工工資政策及本單位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爲人民幣    元/月;試用期滿根據乙方崗位確定工資爲人民幣     元/月。

(2)計件工資。按乙方崗位的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計件工資。計件單價按甲方的工資制度執行。

(3)其他工資形式(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基本工資爲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乙方在完成規定工時和基本工作任務的情況下,以及甲方根據工資分配製度和標準調整乙方工資後,甲方支付乙方法定工作時間內的工資應不低於重慶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具體根據甲方制定的工資辦法執行)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四)由乙方承擔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障費用,甲方按有關規定代扣代繳。

(五)乙方如有正當理由,經過申請批准,可請事假。乙方請事假或非因工負傷不能正常上班的,甲方按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支付乙方請假期間的報酬。

(六)乙方的工資報酬中的浮動部分隨甲方的經濟效益而上、下浮動。

(七)甲方實行工作責任制,鼓勵乙方在工作時間之內完成工作任務,不鼓勵加班加點工作。乙方若因未能在上班時間之內完成工作任務而導致的加班,甲方不支付加班工資;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假日加班的,按國家法律規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八)乙方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六、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一)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爲完成工作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安全防護用品,並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規範和制度。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部門規章制度的培訓和教育。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規程。乙方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產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保險福利與培訓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社會保險的規定,但因乙方自身原因無法辦理社會保險的除外(甲方不應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二)甲方根據自身的發展不斷改善員工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喪、生育、女工勞動保護等假期。

(四)甲方將對乙方進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和教育。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及崗位要求,對乙方進行技術和技能的培訓。

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和完善各種規章制度。

乙方應嚴格履行所從事崗位的職責,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工作任務和各項工作指標。

甲方可按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規定的獎勵和處罰政策對乙方進行獎懲,同時乙方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經濟賠償責任。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因違反法律給社會或他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及費用。

合同的解除和續訂

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依法變更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並不給予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隱瞞或虛構簡歷、學歷證明以及其他證明文書、隱瞞與原單位存在勞動關係或者其他欺詐情形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於:連續曠工達 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 15 天以上的;在工作時間吵架、打架、無理糾纏領導,影響他人正常工作情節嚴重的;違反紀律、貪污、挪用、私分公款不夠刑事處分的;接受賄賂,不夠刑事處罰的;煽動鬧事、製造謠言,給甲方在名譽或經濟上造成重大損失的;利用甲方設備、技術、資金、材料或業務關係從事第二職業;因工作不負責任,弄虛作假造成產品質量問題或經濟損失的;在工作時間賭博的;被確認吸毒或販毒,不夠刑事處罰的;工作出現嚴重差錯,給甲方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

5、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侵佔甲方財產、泄露或者不正當獲取或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7、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爲與甲方業務競爭的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兼職、勞動服務);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行政拘留、勞動教養的。

9、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程、標準、制度等造成人身、設備等責任事故的;

10、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合同期內(試用期除外),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前款一、二項中不能從事或不能勝任,雙方理解爲下列情形: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勞動定額的或經考覈績效不合格。

3、由於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本項所稱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①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

②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③甲方依法進行重整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但乙方有第九條第(二)款的情形除外),合同期滿,甲方不得解除合同,合同期限應予順延:

1、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且乙方已經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2、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財務人員、營銷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並在辦理完交接手續、清理完所負責的債權、債務,完成離職審計後,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勞動合同的解除並不影響甲方依本合同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的權利,甲方有權以其應向乙方支付的工資及其他款項抵扣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損害賠償金。

(八)合同的續訂:

1、甲方在合同期限屆滿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續訂勞動合同並告知新的勞動合同條件,乙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應書面答覆甲方是否續訂勞動合同,否則視爲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勞動合同條件不同意而拒絕續訂。

2、勞動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續訂合同時,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

(九)合同終止後的責任:

1、合同終止或解除的,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程序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否則按本款第2項處理。乙方若遺失、損壞甲方檔案、資料、物品等,乙方應予賠償。

2、凡自動離職者,視爲自願放棄在甲方的一切工作報酬,並按法律法規以及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提前終止、解除本合同的,在審批及辦理的過渡期間,乙方的工作應正常進行,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4、乙方按規定辦理完結工作交接、離職手續並搬出甲方住所後,甲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並依法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有關手續。

十、 其他約定事項

(一)保密及競業限制條款:

1、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如:經營戶等)的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視爲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乙方應向甲方支付3萬元違約金,且由此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本合同提及的商業祕密是指:(1)技術機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操作守則、技術文檔、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相關的函件等;(2)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產品價格、行銷計劃、方案、策略、政策、財務資料、經營管理信息、資料等。

2、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再受聘於其他任何單位從事任何職務或自己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否則,應向甲方支付2萬元違約金,且由此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職工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以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差旅等費用,違約金的數額爲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3、本合同涉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目錄如下:

(1)員工守則

(2)考勤制度

(3)考覈制度

(4)工資制度

並已送乙方閱讀,乙方未提出異議,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並與勞動合同一併執行。

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爲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三)乙方陳述及保證

1、乙方對甲方之外的其他單位無保密義務,在甲方工作期間自己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的任何知識均與其他單位無涉,乙方承擔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務,均不會侵犯其他單位的保密信息。

2、乙方對其他用人單位不存在競業限制義務及勞動關係。

(四)本合同約定的重大損害界定爲下列情形: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20__元以上的;

2、因乙方行爲導致甲方被有關部門處罰的(包括警告、罰款等);

3、因乙方行爲導致甲方被媒體曝光等對甲方聲譽有重大負面影響的行爲;

十一、賠償責任

(一)乙方未解除與原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及保密義務等原因而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致使甲方因此而受到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

(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經濟賠償責任。

(三)如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在乙方結清其對甲方的責任前,甲方有權暫不支付乙方的工資等款項,也有權將這些未支付的款項直接抵扣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發生勞動爭議後,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權機關申請裁決。

十三、附則

(一)本合同中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爲雙方聯繫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爲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繫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員工檔案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甲方特地提醒乙方,應當對本合同的所有內容認真閱讀、全面理解,在完全無異議後簽署。

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已將本合同涉及的公司規章制度等相關情況對乙方進行了充分的告知,乙方已仔細閱讀並充分理解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條款內容並願意接受,乙方自願遵守及全面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內容。甲方已將雙方簽字蓋章的本合同原件移交一份給乙方。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 篇2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

人力資源部門電子郵件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聯繫電話

個人電子郵件地址:

工作電子郵件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乙方確認:本條所填寫的聯繫方法是自己的有效聯繫方法,甲方就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事項向乙方發出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件的,以該聯繫方法爲有效地址,上述地址變化的,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向該地址發出通知即視爲甲方已經送達,因地址不實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送達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期間,甲方向乙方工作電子郵件地址發出的通知也視爲有效通知。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期間,乙方從工作電子郵件地址向甲方人力資源部門電子郵件地址發出的通知也視爲有效通知。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本合同終止日後,如雙方未達成書面協議,乙方不得繼續在甲方處工作,乙方擅自繼續工作的,視爲乙方強制提供服務,甲方不受該服務的約束,但甲方追認的除外。

乙方屬於(不屬於)特殊崗位,乙方在上述合同期間承擔了重要工作任務的,合同終止日後,在甲方提出要求的情況下,乙方應根據《工作任務書》的約定完成工作事項,本勞動合同自動順延到工作任務完成之日。本順延並非新簽署勞動合同的行爲。在《工作任務書》下達時,乙方無法接受該任務的,應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作出乙方待崗的決定。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現,可以根據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序調整乙方的崗位,或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現安排待工待崗,新崗位和待工待崗期間的管理和報酬,雙方同意按企業規章制度執行。乙方不同意的,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

爲 (全國出差) 。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區域,乙方不同意的,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本合同、崗位聘用協議 以及附件《乙方工作要求(崗位職責)》的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 工時制度。乙方加班應優先進行補休,在本協議解除前,乙方應進行補休。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請假制度根據法律和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可根據其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工資分配形式及工資標準,適時調整乙方工資,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最低不得低於轉正工資的80%;甲方每月以下發薪金的形式,在每月上旬核發乙方上月工資,工資按實際出勤計發,具體標準按甲方的薪酬標準執行。

第十條 甲方將爲乙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乙方的收入在考慮到下列因素後,甲方可以隨時進行調整,但如果乙方無法接受調整後的工資待遇,可以隨時終止本合同。

1、公司的經營情況;

2、公司所在地區當時的經濟狀況和物價的變化;

3、乙方能力與技術水平的提高程度及工作業績;

4、乙方的崗位、職級變化。

第十一條:本崗位工資標準按企業同等職位水平參考計算,詳見《員工起薪單》。

第十二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待崗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 元或按 企業規章制度 執行。乙方待工、待崗和復工的程序按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按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按以下規定執行,以下規定以外的其他情況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強行性規定執行。

甲方支付補償的情況:

(一)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勝任工作且經培訓或者調崗後仍然不能勝任工作,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企業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企業未能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企業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作爲經濟補償。

所謂不能勝任工作,係指乙方一個月內連續兩次被主管領導以書面形式下達糾正通知的。

(四)甲方因破產、撤銷或提前解散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合同期滿後本合同終止的,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條件續訂勞動合同時,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的。

甲方不支付補償的情況:

(一)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二)合同期滿後本合同終止時,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

(三)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而終止勞動合同時;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五)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六)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所謂嚴重,係指乙方違反企業規章制度中關於的“應當”、“應”、“不可”、“不得”、“禁止”、“嚴禁”或其他限制性表述的規定。

(七)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八)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九)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乙方填寫虛假入職登記表信息,或未能及時更新職工登記表信息的行爲,系對甲方的欺詐。

(十)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鑑於本單位目前沒有工會,且乙方並非某工會會員,乙方同意在工會合法成立前,甲方可通知企業監事。)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未辦理工作交接導致甲方轉移手續客觀上無法完成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以下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補足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1、辦理工作交接的開始時間爲:乙方離職前 30 日( 年 月 日)

2、辦理工作交接的場所爲: 甲方辦公室

3、工作交接的接受人由甲方另行通知乙方。

4、乙方未按以上日期前往以上地址辦理工作交接的,視爲違約。因未辦理工作交接導致甲方損失的,按《保密協議》處理。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1、乙方已經仔細閱讀本合同,且瞭解合同內容和含義,仍有疑問的,乙方可自行諮詢自己聘請的法律工作人員。

2、乙方已瞭解甲方處的規章制度,同意並願意遵守這些規章制度的規定,並願意遵守甲方經理辦公會議會同監事會今後制訂的規章制度。本合同與企業規章制度均是甲乙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存在衝突時,以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爲準。

3、乙方收到本合同時,有義務簽收合同收據。

4、如乙方屬於應負保密或競業禁止義務的人員,應按《保密協議》的約定履行相關義務,保密協議的有關約定可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制訂。

5、企業規章制度的發佈,乙方同意以工作電子郵件或書面方式發佈。

6、關於知識產權的約定:

對於乙方爲完成甲方工作任務而形成的職務作品(包括產品設計圖、外觀設計、設計草圖、模型產品、 以及其他文字、圖形、影像、電子數據文檔等作品)的知識產權,如作品的發佈權、修改權、複製權、展覽權、保護作品完整全以及其他著作權歸甲方享有,乙方自願放棄其署名權,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爲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或者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祕密所形成的職務發明創造(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知識產權,如專利申請權等,屬於甲方。但乙方作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有在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權利,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乙方所得研究、開發結果(包括作品、發明創造等,下同)不是執行在甲方的工作任務的結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同時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者商業祕密,則該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下列情況仍歸甲方所有:

(一)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二)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是搶先佔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結果;或者該研究、開發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結果享有知識產權,若該研究、開發結果與甲方業務密切相關,乙方應予獲得該研究、開發結果後的15日內向甲方申明。經甲方覈實,認爲確屬於非職務開發結果,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授權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該研究、開發結果。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該研究、開發結果爲職務開發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研究、開發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該研究、開發結果實際爲非職務開發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研究、開發結果,該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乙方在離開甲方後,欲繼續提高或改進其在甲方工作時獲得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的技術成果,必須得到甲方許可,否則提高、或改進後的成果歸甲方所有,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

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時,不得侵佔甲方的知識產權。

7、在簽訂本合同前,雙方聲明如下:

(一)甲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前向乙方所介紹的有關情況的真實性。

(二)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本人的身份證、學歷、就業狀況、工作經歷和職業技術等證明)的真實性,如乙方提供的上述資料有重大不實;乙方保證簽訂本合同時已經終止或沒有與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如因此發生任何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亦無需承擔任何經濟補償責任。

(三)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在甲方的宣傳冊、宣傳畫報、廣告、展覽圖片以及其宣傳資料中免費使用乙方的肖像;在乙方與甲方之間的勞動關係解除後,甲方可以繼續在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甲方製作的宣傳資料中免費使用乙方的肖像。

8、培訓費用:乙方未滿服務期限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法律規定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

9、重要的勞動紀律:

在企業規章制度以外,乙方尤其不得有以下行爲:

(一)設置任何人爲的、技術的、物質的障礙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致使本人和/或他人的工作無法正常進行;

(二)獲取或者設法獲取與乙方工作無關的甲方的技術資料、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等;

(三)未經甲方部門負責人以上領導同意,在學術會議、產品訂貨會、技術鑑定會、展覽會等會議或活動以及報刊、雜誌、信息網絡等媒介上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四)未經甲方部門負責人以上領導同意,擅自複製、交流含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或將工作中獲取的甲方的技術資料、信息及其他具有商業祕密的文件通過複製、下載、網絡傳輸或其他方式帶離甲方工作場所的;

(五)爲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利用甲方商業祕密爲甲方的競爭企業工作或通過任何途徑泄露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

(六)未經部門負責人以上的公司領導批准,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商業祕密的行爲;

(七)故意刪除、毀壞乙方使用或其他員工使用的電腦系統的程序、軟件、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的;

(八)利用甲方的客戶或公關渠道等爲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其他單位從事兼職(包括但不限於有償或無償地擔任顧問、董事等職務)或其他服務、勞務工作以及其他經營活動;

(十)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有償或無償地直接或間接地從事任何與甲方利益有競爭的業務行爲,或直接或間接地持有與甲方存在競爭關係的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股份。

10、雙方同意,本合同簽訂前仍然存續的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終止。

11、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發放各類經濟補償的地點爲甲方財務部,時間爲工作交接辦結後的法定工作時間,甲方無義務承擔發放經濟補償的手續費、通訊費、郵費或其他費用,乙方未領取的,不視爲甲方違反法律規定,不因此免除乙方應負擔的義務和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保密協議》;

2、《銷售人員責任書》;

3、《乙方工作要求(崗位職責)》《崗位聘用協議》;

4、《入職登記表(職工登記表)》

5、本合同訂立時的企業規章制度,以及今後制訂或修改的企業規章制度

6、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工作文件、工作任務書、告知書和確認單等書面或電子文件。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收據

乙方確認:

本人已於 年 月 日閱讀了本合同,理解合同條款的含義,且已於當日簽署一式二份,並收取了其中一份。

簽收人: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 篇3

甲方:

乙方:

姓 名: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企業發展需要,甲方同意乙方來甲方參加工作,爲明確責任,經雙方協商,現簽訂用工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爲____年,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到期可續訂合同,

製衣廠勞動合同範本

二、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在 公司中工作,從事服裝加工。

三、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職工勞動安全,勞動保護等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證乙方工作安全,如乙方因違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四、勞動制度: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一系列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如有違紀現象發生,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合同,

資料共享平臺

《製衣廠勞動合同範本》

2、乙方違章操作,造成經濟損失要賠償。 五、工資待遇:

1、乙方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實行計件工資,多勞多得。

2、在淡季,如因沒有訂單,甲方按月支付保底工資 元整,但乙方不得進入其它廠工作。

3、甲方每月底發工資,決不拖到下月發工資,否則公司將按天每位工人工資額的3%O支付給工人,以承擔遲發工資的違約金。

4、在本公司工作過一年以後接着工作者,每月增發工齡工資,按10元遞增。

六、福利待遇:

公司包食宿,員工同時享受工廠的其它福利待遇。

七、甲、乙雙方要解除合同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乙方無故未經甲方同意退崗的,按違約處理,並扣發一個月工資。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 篇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保護企業和勞動者合法權益,依法確定勞動關係,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任務完成時止。完成任務的標誌是。

(二)、試用期爲 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 乙方的工作地點 :。

根據崗位責任要求,乙方要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以其全部時間與精力來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後,不得同時受聘其他公司或個人(包括不得兼職),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纔可以在其他用人單位從事兼職行爲,否則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並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金。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按照規章制度及考覈結果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晉升與降職。

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並有權按照乙方新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乙方依然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資爲 元(試用期基本工資爲 元),是計算加班工資等非基本工資勞動報酬的唯一基數,不低於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由公司按崗位性質決定基本工資數額,公司有權按考覈結果調整崗位及相應的基本工資,每月發放;但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即基本工資不包括下列各項(下列各項不作爲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一)績效獎、年終獎以及業務提成等;(二)無確定支付週期的勞動報酬,如一次性獎金、津貼、補貼等。(三)各類補貼、全勤獎、津貼、獎金、工資工齡等除正常工作時間外的各種工資及福利待遇。

(三)加班費:在經過無加班工資36小時加班後,員工如還有通過正常程序經批准後的加班的,則以基本工資爲基數,結合考勤上的加班時間計算平時、公休、法定節日加班費,按每月發放。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五)乙方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甲方因暫時經濟週轉困難或不可抗拒力,不能按照上述規定時間支付工資報酬的,應當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並明確支付的日期。

因工資計算標準不明確或計算方式不當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資的,或者乙方拒絕領取的,不屬於無故拖欠或剋扣工資。

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屬於無故剋扣行爲:

1、 甲方依法代扣代繳乙方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

2、 甲方依法代扣代繳的應當由乙方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

3、 法院判決、規定中要求甲方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的。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四)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給予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甲方可以分情況根據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法律、法規給予處分或經濟處罰:

1、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工作任務或銷售任務的;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衆鬧事、打架鬥毆,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規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4、有貪污盜竊、職務侵佔、販私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爲的。

乙方有上述行爲,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由於乙方違法行爲或不良社會行爲而給甲方形象造成巨大傷害的,甲方可根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予以相應的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簽名)年 月 乙方: 日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職業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創造符合國家和地方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乙方獲得職業衛生保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中毒及其後果、職業中毒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乙方。甲方必須採取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併爲乙方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耐酸耐鹼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防毒口罩、面具、 、 等。

第九條 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乙方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乙方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十條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每月提供勞動保護特殊津貼 元。

第十一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凡從事國家規定需持證上崗的特殊工種(崗位),乙方上崗前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能上崗作業。

第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

第十三條 乙方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乙方從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存在威脅生命或者身體健康的情況下,有權通知甲方並從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險現場撤離。甲方不得爲此而取消或者減少乙方在正常工作時享有的工資、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學習和掌握有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六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七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爲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爲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 條中明確。

第十八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二十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二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爲 元。從事有毒、有害崗位每月(日)生活保健津貼爲 元。

第二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六條 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八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爲: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三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一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五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八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一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二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三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六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爲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七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五十條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 他

第五十二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五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 篇5

甲 方: 商貿有限公司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說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三、勞動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工時制度分爲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勞動合同第十二條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五、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六、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本勞動合同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本勞動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償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七、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

八、本勞動合同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 商貿有限公司 姓名: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址: 住所(地址):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㈠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㈡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㈠乙方的崗位(工種)爲 網上客服 ,職務爲 客服代表,從事的工作內容爲 售前或售後客服、發貨、產品進銷存管理、產品推廣、營銷策劃等,視工作能力和專長提升待遇。

㈡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㈠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且必須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經與乙方協商後進行。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週期內平均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40小時。

3.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由乙方自行安排。

因生產經營需要實行以上第2或第3種工時制度的,應當依法獲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㈡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㈠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按下列第 1 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1000元(壹仟元整) ,試用期滿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爲 底薪加提成形式,最低1000元(壹仟元整),上不封頂,視工作能力、公司業績和乙方工作量來定,具體按乙方每月簽定的績效責任書爲準。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甲方應當科學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並予以公佈。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勞動定額的,其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㈡甲方工資支付週期爲 每月 1 日至 每月 最後一日(工資支付週期不得超過1個月),定每月 1日爲發薪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㈢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計發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3.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的帶薪假期,按本勞動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㈠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每月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個人應當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㈡其它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㈠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㈡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㈢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㈣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規定辦理。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㈠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㈡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㈠勞動合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⑶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⑸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⑹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⑺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⑻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⑼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⑺、⑻、⑼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⑴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⑵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⑶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⑷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⑸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⑹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⑺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等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無效的;

⑻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⑻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⑵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經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⑶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⑷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⑸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㈡勞動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⑴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⑵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⑶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本條第(一)項第4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甲方在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㈢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㈣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再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勞動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如乙方認爲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如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勞動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三、雙方約定下列文件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乙方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在複印件上簽名) ;

2. ;

3. ;

4. 。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並按規定辦理勞動合同簽收手續。如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中山市浩景商貿有限公司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變 更 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變更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以下第 類。

1.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2.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變更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爲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爲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後,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裏支付。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准,否則不視爲加班。

四、 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爲 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爲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2.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給任何

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1.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爲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七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後修訂的規章制度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爲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十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 下列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1.

2.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 篇7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年**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合同有效期限爲_天,至_**年_月_日止。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每週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爲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爲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在合同期滿時如期發放貨幣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

(四)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五、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且相關事宜應先告知乙方。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的行爲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在工作期內;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 篇8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爲(選擇其中一項並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爲期限。

2、本合同包含 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 路 號 。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門(或崗位)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爲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爲人民幣 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爲 。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爲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爲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爲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 篇9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 :

地址:                        

性質: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依據《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

(二)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崗位職責進行修改、變更。

第三條 工作地點

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  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 40  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甲方可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合理調整乙方工作時間。

(二)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決定調整乙方休息、休假的具體時間。婚假、產假、喪假等按甲方規定執行。

(三)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工時制度,因生產經營需要加班的,除法定節假日外,甲方應當依法安排乙方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甲方需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工資標準:基本工資爲     元/月。甲方可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等在增減30%範圍內對前面約定的工資標準進行調整;但調減後的工資標準與甲方依其制度規定應發給乙方的崗位津貼、獎金等報酬之和,不得低於甲方同工種或同崗位最低工資標準,也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享受的崗位、技能津貼和獎金待遇,按甲方的規定執行。

(三)當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同意其工資待遇按甲方新工資標準予以調整。

(四)根據甲方生產經營所需並經甲方批准後,乙方可進行加班,甲方應基本工資爲基數,按照乙方的加班時間支付加班工資。

(五)在本合同生效期內,甲方於每月   日發上月工資。(如該日爲週末或法定節假日,則相應提前)採用現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生活福利待遇

(一)甲方已將與乙方工作崗位有關的工作條件、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等情形明確告知乙方。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的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以及未成年工,甲方按國家規定爲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七條 社會保險

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或基金中依法應由乙方個人承擔的部分,由甲方從應付乙方報酬中直接代扣代繳)。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一)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以下規定,若違反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且有權直接從乙方的工資中予以扣除,若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     元的,甲方有權直接開除乙方:

1. 遵守甲方規定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與調配。

2.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流程,保證安全生產。

3. 按時、保質完成甲方規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4. 維護甲方的商業信譽,愛護甲方的公共財產,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5. 厲行節約,嚴禁浪費,杜絕下班後不關閉所使用電器設施設備、造成浪費的行爲。 

6. 努力提升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7. 遵守員工守則,注重企業和員工個人形象,以禮相待,團結互助。

8. 嚴禁侵吞公司財產以及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 

9. 全面履行本崗位工作職責,盡職盡責,完全勝任本崗位工作。

10. 嚴禁在生產區、辦公區等地方吸菸、點火,以及亂扔菸頭和其他易燃品的。

11. 嚴禁酒後上班以及到工廠處操作機器設備。

12. 嚴禁私自移動消防設施,因操作不當,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

13. 禁止擅自移動、動用公司消防器材、設備、設施以及其他物品。

(二)乙方在合同期內應存在如下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開除乙方:

1. 違抗命令,公開頂撞上級,不服從工作安排者次數達到    次以上的。

2. 在工作時間串崗、吃東西、玩遊戲、聽音樂等次數達到    次以上的。

3. 酒後上班以及到工廠處操作機器設備次數達到    次以上的。

4. 在生產區、辦公區等地方吸菸、點火,以及亂扔菸頭和其他易燃品的。

5. 未經批准無故曠工連續或累計超過    天的。

6. 消極怠工,造成不良影響及後果者。

7. 禁止不按程序辦事或辦事疏忽,對工作產生嚴重影響者。

8. 謾罵、恐嚇、威脅、侮辱同事或上級以及打架、尋釁滋事者。

第九條 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條 勞動合同變更

(一)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於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無過失且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 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約調動、調換乙方工作崗位;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按照甲方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導致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二)甲方有以下情形者,乙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勞動合同:

⑴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

⑵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

(三)在合同期間內,乙方欲和甲方解除勞動關係的,試用期內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轉正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

(四)勞動合同期限屆滿,雙方勞動關係自然終止。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視爲本合同有效內容。

(五)無法定事由,乙方不得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依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有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四)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

(五)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六)乙方退休;

(七)乙方獲准出境定居;

(八)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

(九)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十)其他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第十三條  保守商業祕密

無論是否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均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其泄密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條 其他約定

由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爲本合同有效附件。                                                               

第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聲明:本人認真閱讀了本合同所有條款後,已理解了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義務;有疑問之處已要求甲方逐一解釋。故,特聲明對本合同內容無異議。另,本人已收到甲方交付的雙方簽字確認的合同文本及《員工手冊》,充分理解了該《員工手冊》的所有內容,明知其對本人具有法律約束力。本人自願全面遵照執行!此後,公司修改該《員工手冊》或者相關制度的,本人將同樣自願遵照執行。如有違規行爲,本人自願接受《員工手冊》或制度規定的相應的處罰。

乙方: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 篇10

勞動合同

甲方(單位)

名稱: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_____性別:____ 民族: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項: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爲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四、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擅自塗改。

爲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第___種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爲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爲_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_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爲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爲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___項工時工作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 勞動報酬

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種方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每月15日以現金或轉帳形式支付乙方工資,遇到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時工資發放時間順延。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__元/月。 

2.無試用期,工資__________元/月。

第七條 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 職務發明創造

1.乙方因執行甲方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包括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完成的發明創造爲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甲方;申請被批准後,甲方爲專利權人。乙方享有署名權,負有保密義務。

2.對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依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一定物質和

精神獎勵。 

第九條 保密義務

乙方應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公司的客戶信息、技術方案、工程設計、檢測報告、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和專利等信息披露給第三方。若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保密義務不因勞動合同的終止或解除而終止。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併等。

第十一條 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並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 合同終止或解除證明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四條 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爲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2.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 篇11

甲 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

聯繫電話: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

緊急聯繫人:_____ 聯繫電話:_____

聯繫地址: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鑑於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係,爲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X聲明如下:

甲方聲明如下:_____

甲方爲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乙方工資,並儘可能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甲方盡力爲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並儘可能爲乙方提供相關培訓,以提高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

乙方聲明如下:_____

乙方願意加入甲方的團隊,成爲甲方團隊中的一員,並爭取和甲方一起發展。

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學歷證)、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否則,視爲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承諾其應聘時無不適合本工作_______崗位的疾病;否則,視爲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其他關係,否則,視爲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爲此支付的律師費)的,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保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及因商業祕密的泄漏而產生的不能投產或減產的損失等)。

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甲方告知事項:_____

乙方在甲方的

工作內容:_____

工作條件:_____

工作地點:_____

職業危害: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 篇12

勞動合同(一般員工使用版本)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                                      

現居住地: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試用期內雙方均有權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行政或經濟責任。

3、乙方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聲明已與其他單位解除了所有勞動關係。因此,如果出現由於乙方未與其他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致使甲方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經濟損失難以確定的,甲乙雙方同意以伍萬元  計算。

第二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擔任        職位,負責處理                   事務。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工作職責和責任制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3、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的崗位職責和薪酬按新崗位的規定辦理。

4、乙方的工作地點根據甲方需要進行安排,乙方崗位經雙方協商可以實行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

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 篇13

企業名稱(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職工姓名(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於 年月日訂立了爲期____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因______________原因,經________方提出,並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另:(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勞動人事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 (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

年月日 年月日

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 篇14

勞動合同

甲    方:                                                

住 所 地:                                                             

乙    方:                   性    別: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                                                 

聯繫方式:                   戶 籍 地:                   

緊急聯繫人: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雙方同意,甲方聘用乙方爲其員工,且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受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甲方不定期修改的員工手冊與各項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約束。

乙方在此確認:

(一)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被告知所從事工作的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及乙方需要了解的其它情況;

(二)乙方辦理入職手續時所提交的相關資料、證件均真實、完整、有效,相關個人信息(如現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工資卡號等)如有變更將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自行承擔由此引發的後果。

第一條、勞動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勞動期限共計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聘用崗位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

(二)工作地點爲                                      。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不視爲甲方違反合同,經協商可變更本合同主體或部分內容,合同其他內容仍然有效。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乙方理解和認同甲方生產經營特點,願意配合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進行的崗位整。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一)每週工作五天,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上下班具體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二)乙方工資標準爲:

第四條勞動保障

福利待遇、勞動保護、社會保險、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規定等執行。

第五條、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爲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若乙方發生提供虛假個人身份信息、學歷、證書、工作履歷等不誠信行爲,甲方一經發現即可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第六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其他事項

1、其他未盡事項按照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身份證複印件;

2、學歷、資格證書複印件;

3、與原企業解除勞動關係證明。

甲方(章):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勞動合同書電子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合同範本《勞動合同書電子版》。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爲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 篇16

勞動合同

【起草人:姜*亮律師20__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經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合作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1條:合同期限

第2條:工作崗位

經雙方協商,約定員工在合同期內從事工作。公司可以根據企業的生產工作需要,變換員工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3條:勞動保護

1]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公司需爲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員工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公司根據員工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員工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員工患職業病或工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第4條:工作時間

2]員工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違反計劃生育的除外)等有薪假期。

第5條:勞動報酬

遵守按勞取酬的原則,按公司現行工資制度確定員工的勞動報酬,月收入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實行記件工資。如員工的職務、崗位變動時,員工的工資可相應調整。公司支付員工的工資爲稅前工資,員工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

企業因生產或經營等原因,員工暫時不需上班,則按規定發給生活費。

第7條:勞動紀律

1]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序。員工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3]員工如毀損或遺失公司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

第8條規章制度

下列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1]上下班制度;

2]安全生產製度;

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 篇17

合同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甲方(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就建立勞動關係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甲方已向乙方如實告知涉及勞動合同的有關情況基礎上,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1條  合同的前提條件

1.1 甲、乙爲勞動合同的當事人; 

1.2甲方系乙方保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的合法用工主體,具有用工資格;

1.3 乙方向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時,與任何第三方不存在勞動關係或僱傭關係,亦非在有關競業限制期限內,且乙方保證與原用人單位之間沒有任何足以影響本合同生效和履行的事宜;

1.4 乙方保證受聘於甲方後,從事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均不會侵犯此前曾受聘單位的商業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如有違反,乙方將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5 不符合錄用條件:若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後不符合下列任一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即時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1.5.1 僞造學歷、證書與工作經歷的;

1.5.2 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所列內容與自然情況不符的;乙方的條件與甲方招聘簡章、招聘廣告中的職位要求不相符;

1.5.3 經體檢發現患有傳染病、不可治癒以及嚴重疾病的;

1.5.4 不能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或經試用期考覈成績不合格的;

1.5.5 拒絕接受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的;

1.5.6 非因工傷無法在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

1.5.7 乙方在試用期內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累計超過1天的;

1.5.8  在甲方提出要求的十五日內,乙方未能在提供相關資料,致使入職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無法辦理的;

1.5.9 有任何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規定行爲的;

1.5.10 其他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形。  

2條  合同期限

2.1 甲、乙雙方就合同期限選擇一下       類勞動合同;

有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履行,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2 本合同試用期結束前,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有義務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有關轉正事宜;乙方試用期內不符合有關錄用條件的或具有本合同10.2.5條規定的情形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2.3 本合同期滿,且不具有法定續簽情形的,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2.4 如本合同簽訂的起始日期與實際用工之日不一致,則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自實際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期限亦自實際用工之日起計算。

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3.1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從事         工作。乙方應履行本崗位的工作職責(見附件),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3.2 乙方的工作地點在          ,隨着甲方經營範圍的擴大,甲方在與乙方協商一致後,可委派乙方至其他城市工作;

3.3 甲方根據經營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身體狀況等因素,可依法合理變更本條中規定的乙方工作部門、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如甲方舉行廣告展會、廣告調查、進行廣告設計、創意等項目的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或地點,該臨時性調整不視爲對乙方工作內容或地點的變更。)

第4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4.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

4.2 甲方可根據部分崗位特徵、業務狀況,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所在崗位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則本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自動變更爲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4.3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將依法支付超時工作的勞動報酬或給予調休。

加班須根據相關規定辦理加班申請手續;否則視爲乙方自行加班。乙方自行加班的,無權要求甲方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4.4 甲方定期將乙方的通勤記錄(含加班記錄)彙總成表,並由乙方簽字確認。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記錄以該通勤記錄表的記載爲準。如對通勤記錄表的記載有異議,乙方必須自收到通勤記錄表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否則視爲乙方完全認可通勤記錄表的記載。

4.5 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申請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後,加班報酬按相關法律執行;

4.6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和婚假、喪假等假期。

勞動報酬

5.1 乙方正常出勤並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後,有權獲得勞動報酬;

甲方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乙方工資收入=崗位工資+獎金+津貼。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實際技術業務水平,確定乙方的月崗位工資收入標準爲

元;乙方獎金與其工作數量、工作質量、服務水平、出勤率等實績掛鉤;津貼按國家和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其中,試用期月工資爲人民幣      元;

5.2 甲方發薪水期爲次/當月     日至     日。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甲方有合理解釋遲延支付勞動報酬的,不屬於拖欠乙方工資。工資支付方式按照甲方規定執行;

5.3 本條第一款所列乙方收入爲稅前收入,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5.4 甲方有權根據自身經營狀況、經濟效益及乙方的業務能力、績效情況、崗位、地點變化等對乙方的勞動報酬進行合理調整,也包括提高或降低,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決定;

5.5 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發放年終獎,若甲方發放年終獎的,年終獎視爲特殊福利,並非一般意義上的勞動報酬,甲方有權確定每次年終獎發放時間和發放標準,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決定。

5.6 獎金、津貼根絕甲方內部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制定修改、完善或廢止獎金、津貼制度;

5.7 如對勞動報酬有異議,乙方應當自勞動報酬發放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否則視爲乙方確認甲方已完全結清勞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獎金等)。

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6.1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        省(區/市)有關規定,按比例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乙方也應當按比例繳納其應承擔的部分,並由甲方在工資內代爲扣除。乙方保證其將及時向甲方遞交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如因乙方遲延遞交而造成的任何後果,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6.2 乙方因病或非因公負傷期間待遇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執行;

6.3 乙方因公負傷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等待遇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執行;

6.4 甲方將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結合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向乙方支付或調整其他補貼及福利費用。具體標準由甲方規定;

6.5 培訓員工、鼓勵個人發展是甲方的政策之一,甲方會有計劃地爲乙方提供職業培訓。除各種內部培訓活動外,甲方也鼓勵乙方自己參加一些外部的培訓活動或課程。

如甲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則雙方約定服務期至少爲      個月。在服務期內,如乙方提出辭職或因過失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服務期違約金=(應服務月數-已服務月數)/應服務月數×培訓費總額

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培訓協議的,該協議爲本合同附件。存在衝突之處以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爲準。

6.6 甲方可根據自身經營狀況、經營效益等相應調整乙方的各項福利待遇。

第7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防護       

7.1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環境,確保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下從事工作;

7.2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7.3 甲方將按照國家及當地政府的相關規定,積極採取職業病防護措施,確保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

第8條  勞動紀律

8.1甲方有權在不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情況下,遵循民主原則,制定員工手冊及其他各項規章制度。甲方依據前述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紀律的日常管理。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前述制度,否則甲方可根據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分;

8.2 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將及時予以公示。甲方要求乙方認真閱讀相關內容,以保證及時瞭解掌握甲方的各項信息。如乙方因不在公司而無法閱覽,甲方要求乙方在返回公司出勤後的一週之內及時進行閱覽。如出現乙方未能及時閱覽上述信息而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8.3 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對其員工手冊及其他各項規章制度進行修訂或制定新的規章制度。如果原規章制度與甲方新規章制度不一致,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新的規章制度執行;

8.4 無論是否收取費用,乙方均不得私自接受他人委託,進行與甲方業務相同或類似的工作;

8.5 甲方鼓勵乙方主動開拓客戶並發展業務,但所有業務均應以甲方名義與相應客戶簽訂合同,並以甲方名義對外收費,乙方不得在其中私自收費,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最高相當於乙方私自收費金額五倍的罰款;

8.6 乙方應妥善爆罐甲方財物,乙方因任何原因離職時,均需歸還甲方財物,包括但不限於電腦、軟件、光盤、技術文檔等。如乙方疏忽丟失或蓄意損害,應予以賠償;

8.7 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證明等均屬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責任;

8.8 乙方因尚未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而致甲方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第9條  保密及知識產權歸屬

9.1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在履行工作職責時必然會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祕密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前述事項均屬於甲方的財產和權利,乙方負有當然的保密義務;

9.2 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任何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爲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職責和義務,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員工)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

9.3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任何形式的載體,均屬甲方所有;

9.4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務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和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完成的發明創造、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著作權等(包括但不限於廣告設計、產品設計、廣告圖紙及其說明、廣告開發項目計劃等技術祕密或者經營祕密),其相關的知識產權歸屬於甲方(應屬於乙方的身份性權利除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的利用或允許他人利用上述廣告成果和廣告創意等;

9.5 乙方在離職後一年內做出的與其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在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涉及廣告的一切設計、創造成果,其知識產權歸屬於甲方;

9.6 乙方在執行甲方任務時,若需引用互聯網、電視、電影、廣播等公共傳媒中素材的,須在引用前向權利人申請授權,或向甲方申報,不得擅自引用;

9.7 乙方保證,正確使用並妥善保管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祕密信息,不得利用前述信息爲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除了履行職務外,乙方承諾其在職期間及離職後,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保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9.8 甲、乙雙方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後,乙方必須將所有機密信息和資料及其複印件返還給甲方,並向甲方保證本人不再有任何使用該資料或者信息的權利,並申明已將該資料和信息的所有原件及複印件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發現乙方未及時歸還前述資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9 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爲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職責和義務而以直接或間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提供給第三方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爲均屬泄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10.1 勞動合同的變更

10.1.1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10.1.2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10.1.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

10.1.4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或職務所做的調整,如果雙方未簽訂書面變更合同或協議,且乙方自到崗後一個月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乙方同意該調整;

10.2 勞動合同的解除

10.2.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0.2.2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辭職書呈交主管或人事部門,雙方協商確定乙方最後工作日期。乙方在試用期內辭職的,須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

10.2.3 甲方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0.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額,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0.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雙方依法辦理退工手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成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而致本合同無效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的;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甲方決定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10.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10.2.2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乙方從事解除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因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門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5 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如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法律法規執行;

10.6 在最後工作日前,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要求並配合所載部門及其他部門辦理完所有的工作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於:

歸還所有代表公司員工身份的證明文件,如工作證、介紹信函、員工信息卡等;

歸還所有公司文件、資料、記錄、設備、工具、文具、通訊設備等;

歸還更衣箱、工具箱以及員工保管的所有公司的鑰匙;

向繼任者或公司指派的其他同事交代清楚所有工作;

與財務部門結算所有應付款項、應收款項;

其他根據公司規定必須移交的物品。

辦理工作交接的程序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工作交接完畢,由甲方在工作交接清單上簽字確認。乙方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第11條  違約及賠償責任

11.1 在本合同期限內,如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培訓,或者約定競業限制的,依照雙方約定辦理。如乙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乙方還應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損失(如甲、乙雙方就競業限制另行約定的,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者發生衝突的,以另行訂立的附件爲準);

11.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1.3 一方侵佔甲方財產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返還相應財物,並賠償甲方損失。沒有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獲得甲方利益的,乙方應將所獲得不當得利返還甲方。

其他事項

12.1 本合同如 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不一致,應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爲準、如果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變更,應以新的有效的法律、法規、規章爲準;

12.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沒有約定的,遵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雙方應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另行簽訂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2.3 本合同生效期間,乙方違約或甲方據本合同、公司規章制度向乙方追償的,乙方承擔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爲而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鑑定費、訴訟費、保全費、交通費等費用);

12.4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5 釋義;

本合同所稱“法律”、“法規”、“規章”。若未做特殊說明,係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甲方所在地的法律、法規、規章;

本合同所稱第三方,若未做特殊說明,係指除甲方、乙方之外的第三方;

12.6 本合同一式叄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執貳份,乙方壹份。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7 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即:                       

乙方確認:

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戶籍所在地址、先行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在3日內及時告知甲方。如乙方以上事項變更事宜,沒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依此信賴送達法律文書,將視爲已經送達;

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已詳細閱看,對合同內容予以全面理解,並已知曉甲方的各類規章制度。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任職保密責任合同書》、《競業禁止協議書》等,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其他附件一起,與勞動合同同等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 篇18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並約定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務爲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爲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爲 。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 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週周 爲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班 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爲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合同範本《勞動合同書編號》。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日爲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爲每月 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 條款: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爲 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爲每月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覈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 (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七、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爲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爲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爲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 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 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同意爲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準爲:  

D、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並同意爲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十、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爲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 篇19

編號:                    

勞 動 合 同

(全日制從業人員)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製

使  用  說  明

一、 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職工均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 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填寫不下時另附紙。

四、 雙方可就工作內容、保密、競業限制、服務期等內容進行協商,訂立相關協議作爲合同附件。

五、 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繫電話                                                                                                            

第二條 乙方姓名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                                                                                                        

聯繫電話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期限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                                              爲標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 安排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是                                                                                                                         

甲乙雙方也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作爲本合同附件),具體確定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標準和工作要求。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六條   乙方應按照確定的工作內容、工作標準和工作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一) 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並至少休息一天。

(二) 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三)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      )、半年(      )、季(      )或月(      )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九條  在合同期內,甲方依法保證乙方享受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生育假、探親假、婚喪假、工休假等帶薪假期。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條   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的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 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爲        ,計件單價爲                           。

(三) 其他形式:                         。

乙方試用期工資爲               元/月,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  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爲:每月               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  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甲方應當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第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國家、自治區及統籌地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同意爲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準爲:                                                                                            

第十八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  甲方按照國家、自治區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第二十二條  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  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協商一致,簽訂變更勞動補充條款作爲本合同附件。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一條  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專項培訓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三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 篇2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在鄭居住地址: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省(市)______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本合同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_______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週六、週日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_____元或按營銷管理制度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______元或按 國家規定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銷售成若書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公章):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 篇2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縣(市、區)_____鄉______村

安徽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勞動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於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爲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3、甲方招用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爲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5、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

6、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7、乙方在試用期間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爲_____元,試用期滿後月工資(或日工資)爲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8、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9、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發放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1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1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1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爲;

(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六)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15、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16、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六、經濟補償和法律責任

17、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18、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19、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20、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1、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__作爲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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