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聘用臨時工合同書(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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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聘用臨時工合同書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福建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和南平市《關於機關事業單位使用臨時用工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暫行)》精神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甲方招用乙方爲臨時用工人員,並訂立本勞動合同。

單位聘用臨時工合同書(精選5篇)

第一章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有限期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章 聘用崗位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從事 崗位的工種。(具體事項另行約定)

第三條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工作需要,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工作崗位要求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第三章 工作條件和紀律

第四條 甲乙雙方都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

第五條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

第六條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要求履行義務,服從甲方的管理,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第四章 工作報酬

第七條 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第八條 甲方應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具體辦法和標準如下:

第五章 勞動保障

第九條 甲方付給乙方工資中含單位和個人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費。

第十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公(工)傷、疾病、因公(工)死亡等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六章 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進行變更。

第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聘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3、嚴重失職、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四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甲方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合同即行終止。

第七章 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由雙方在第八章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八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實行一年一聘制,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負責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聘用臨時工合同書 篇2

用 人 單 位(甲方):

受聘者姓名(乙方):

籤 訂 日 期: 201 年 月 日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書,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雙方基本情況

用人單位名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受聘者姓名(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住 址: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一年,從 201 年 月 日起至 220xx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後自行終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後,也可續簽合同。

第三條:工作內容和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本單位從事 工作,爲臨時聘用用工。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整工作崗位。聘任期間不享受在職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不佔用單位編制。

二、甲方按照與正式職工相同的標準爲乙方分配工作任務,提供同等工作生活條件。

三、甲方對乙方按照本機關管理制度的規定進行管理,並對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工作行爲承擔連帶責任。

四、乙方按照甲方及分管領導、科室負責同志安排的工作內容和具體工作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乙方發生違紀行爲,甲方有權按照機關管理制度進行處理。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法定工作時間和節假日製度。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但乙方須與正式職工同等參加單位安排的加班或值班及應急處臵工作。

第五條: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生活費等每月共計 元。乙方參加單位安排的加班或值班及應急處臵工作時的加班福利等報酬與正式職工同等對待。

第六條 社會保險

乙方按其原來的繳費途經自行繳納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後,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本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的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一)、聘用合同期滿的;

(二)、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三)、乙方在聘用期間參加公務員及事業單位等招考被錄用的;

(四)、乙方因違紀、違法行爲,受到法律處臵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或相關專業操作規程,導致嚴重責任、技術事故的;

(二)、乙方連續曠工超過15天的;

(三)、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四)、乙方因個人身體健康等原因無法繼續工作的。;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二)、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一、 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協商續簽事宜。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可優先聘用乙方 。

二、 乙方在工作期間因責任事故給甲方造成財物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上級部門備案一份。

四、本勞動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續簽、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須報上級部門備案。

五、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勞動監察部門仲裁或訴訟。

聘用單位:(章) 受聘者: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聘用臨時工合同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

______________工作。合同期限爲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

負責本公司所承接的園林綠化景觀工程的綠化施工、綠化技術管理指導及後期綠化養護工作,以及跟園林綠化工程有關的工作;負責對本公司苗木基地的各類綠化苗木日常養護管理工作;其它。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覈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僞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聘用臨時工合同書 篇4

甲方:

乙方:

車牌號:

甲方學校實行早接晚送午託制。需租乙方小型客車和聘乙方爲司機。爲了明確各自的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聘用期限:一學期(自20x年2月28日至期末放假)

工資報酬:甲方向乙方支付租車費用和司機工資共計100元/天。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如下:

1.由乙方每天提供車輛手續齊全和性能完好的車輛按時按點接送學生,乙方每天必須檢查車輛確保車輛性能完好纔出行。在接送學生期間不得以任何藉口超載和違章,否則乙方負全責。

2.甲方只提供一名教師和家長進行聯繫,乙方爲甲方接送學生過程中,在校外發生的任何意外事故或交通事故無論責任事故在雙方的那一方,均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承擔任何費用和相關責任。

3.乙方在接送孩子期間無條件服從幼兒園管理,遵守交通法則,不得擅自行爲和缺席接送,不得酒駕、疲勞駕駛和病據,如果有事必須聯繫學校保證所接學生按時到校和回家,否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4.乙方向甲方提供車輛全險和各種證件的複印峻,乙方車輛磨損、修理、維護、燃油和證件辦理等事務所產生的費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5.甲方每月按時給乙方支付工資。甲乙雙方如單方面需要解除合同必須提前2個周向一方提出,否則雙倍賠賞另一方的經濟損失。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合同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單位聘用臨時工合同書 篇5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爲甲方聘用制臨時職工,並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20xx 年 09 月 03 日起至 20xx 年 1 月 31 日止。

二、工作內容

1(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2、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3、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爲人民幣 1000.00 元。

2、甲方每月 27 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3、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和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三)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2、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在第九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過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負責人)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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