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保潔員個人勞動合同(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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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保潔員個人勞動合同 篇1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有限公司

簡單保潔員個人勞動合同(精選5篇)

受委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承攬甲方公司日常保潔事宜(非全日制用工)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潔範圍:

1.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辦公室、辦公大廳、會議室、多功能廳、活動室、機房、員工更衣室、辦公區樓梯、走廊、衛生間內門窗玻璃清洗及地面日常保潔。

2.室外場地(門前、停車位等)清潔。

注:以上範圍其中包括門框、門、牆面、頂面、指示牌、燈具及室內設施。

二、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工作依照標準進行監督、檢查;

(2)對乙方的違紀行爲有權作出正確處置;

(3)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時間;

(4)爲乙方提供放置保潔設備、工具的場所;

(5)爲乙方配備保潔用具及清潔用品,並確保乙方水電的正確使用;

(6)以乙方爲受益人爲乙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一份。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對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爲拒絕執行;

(2)在不影響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乙方須保質保量的完成規定的日常保潔內容。工作期間應服從甲方的領導,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3)乙方嚴遵職業道德,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對工作時間和准入場所的調整;

(4)愛護室內各項設施。注意節約水電,因乙方的失誤造成的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5)加強自我安全防護,如乙方在工作中發生意外傷害,可由乙方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6)與甲方保持聯絡暢通,如甲方因工作需要而無法通知到乙方時,按乙方不到崗處理。

三、保潔標準:

1. 室內地面:無紙屑、無污漬、無腳印、無衛生死角;

2.室內設施:無污漬、無手印、無浮灰;

3. 公共走道:無污漬、無雜物、無衛生死角;

4. 衛生間:無異味、無毛髮、無皁跡、無黃斑、地面乾燥;

5. 牆面、頂面:無浮灰、無蜘蛛網;

6. 室內外玻璃:無斑痕、印跡、水漬。

四、工作時間:

1.每日工作3小時,月工作時間不超過70小時;

正常情況下每日工作時間爲:上午: 8:30—10:30,下午: 12:30—13:30;

2.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可適當調整正常工作時間,但工作總時數不高於70小時/月。

五、結算方式及服務費:

1.保質保量完成保潔工作任務,按照先服務後結算的方式,

(1)按日結算保潔費。

(2)按15天結算保潔費。

雙方同意按    方式結算。

2.工作小時計費基準:10元/小時,雙方約定:

(1)乙方以甲方的工作時間爲準;

(2)若因甲方放高溫假或有其他休假安排,甲方可安排乙方預調休;

(3)甲方爲乙方提供與正式員相同的同質午餐。

六、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有效期內,任意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隨意終止履行協議。

2.任何一方如終止協議必須提前兩週通知對方。

3.終止協議前,甲、乙方須清點、交接保潔用具及清潔用品。

4.任意一方因爲違約而造成經濟損失,必須給予賠償,賠償金額按損失程度計算。

七、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應建立有效的溝通,相互配合,以確保該項工作不斷改善。

2.協議期限屆滿,經甲方評估,如乙方無違約,滿足甲方工作要求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的權利。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協議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

代表人: 代表人:

簡單保潔員個人勞動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學生公寓保潔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自 20__年 11月 22日至 20__年8月 31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

1、每天(週一至週五)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每天保證在規定的清潔範圍內搞衛生;不串崗、不離崗;週六、週日、節假日因工作需要須服從學校安排。

2、負責學生公寓樓樓梯、門廳及走廊、衛生間、洗涮間的各項清潔工作。

3、保持樓梯清潔無垃圾、無果殼、無紙屑,走廊無垃圾,牆面地面瓷磚無污垢。

4、每星期五大掃除,打掃牆面、天花板,做到無積塵、無蛛網。

5、隨時檢查自來水管道是否暢通,一旦發現阻塞和破漏隱患應及時報告公寓管理辦公室。

6、保潔員應注意自身形象,維護學校形象,增強職業道德;自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上班穿戴整潔,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雜物。服從學校工作安排。

7、保潔員應將衛生工具保持乾淨,擺放整齊,每天清理寢室樓前垃圾桶,並擺放規範。

8、無學生住宿的寢室走廊、欄杆衛生也由保潔員負責打掃。

9、保潔員必須按工作流程安全工作。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和驗收;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月支付 800元,次月15日發放工資。寒暑假不享受工資待遇。

(三)爲乙方的勞動提供必要的衛生工具和工作服裝。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與學生的作息時間一致,享受週六週日和節假日;

(四)若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在休息時間、寒暑假上班工作的,則另計加班費,按實際工作時間發放;

(五)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六)若因個人原因臨時不能工作的,必須自己找人代替;

(七)工作期間若因個人失誤造成的後果,乙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覈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損害甲方利益,危害甲方聲譽,造成嚴重後果,給甲方造成極壞影響的;

2.頻繁無故缺崗,甚至曠工;

3.無理取鬧、搬弄是非、不服從管理、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甲方秩序的;

4、其它違反國家、甲方規定的。

(三)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四)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簡單保潔員個人勞動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爲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20_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爲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__年__月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簡單保潔員個人勞動合同 篇4

日立公司(下稱公司)承認日立公司工會(下稱工會)爲公司唯一的工會組織。

公司與工會尊重各自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締結如下協議並真誠地予以遵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職工除下述各款的人員均爲工會會員:

1.課長以上以及擔任相當課長以上職務的人員。

2.從事勞動、人事、培訓以及福利工作部門的主任和負責計劃的人員。

3.從事經營信息管理調查工作部門的主任及負責計劃的人員。

4.從事訂貨記帳及營業調查工作部門的主任及擔任相同職務的人員。

5.從事會計、祕書、總務及股票工作部門的主任。

6.公司領導及各工廠廠長的祕書和司機各一人。

7.負責警衛部門的主任及組長。

8.公司與工會支部協商指定的人員。

第二條 被工會開除的人員公司原則上給予解僱。但解僱將對公司企業帶來不便時公司將與工會協商。

第三條公司制定就業規則及其他有關職工勞動條件的各項規則時,聽取工會或工會支部的意見,不制定與本協議相牴觸的條款。

第四條 公司與工會或工會支部爲和平地解決一切爭議,應按第九章及第十章規定的程序,迅速地解決公司與工會、工會支部或工會會員之間出現的不滿或糾紛。

第二章 工會活動

第五條 工會、工會支部及會員的工會活動由本章規定。公司不以工會會員參加正當的工會活動爲由給予不同待遇。

工會、工會支部及會員在工作時間內進行工會活動時,應充分考慮公司的意見,儘量不給公司業務帶來障礙。

第六條 工會、工會支部或會員必須在工作時間內舉行工會活動時,除下列各款外,應事先遞交書面報告,以得到公司諒解:

1.工廠工會委員和工廠申訴受理委員在處理及其調查本協議規定的申訴時,一週爲8小時以內。

2.談判委員及專門談判委員出席委員會及專門委員會。

3.中央經營審議會委員及其專門委員以及工廠經營審議會及其專門委員出席審議會及專門委員會。

4.執行委員出席執行委員會。

5.評議員出席評議員會。

6.工廠委員會及其專門委員出席工廠委員會及其專門委員會。

7.其他工會支部應參加的相當於上述各款的勞動團體的會議。

第七條 工會會員因工會活動離開公司工作時,應事先按規定的報告書通過所屬上級向公司申報。

第八條 公司允許工會有工會支部從會員中選任專門從事工會工作的脫產幹部和書記。

公司對專職從事工會工作者除按第十八條細則外,按下列條款對待:

1.不支付工資。

2.不支付交通津貼。

3.可與其他工會會員同樣利用工廠衛生福利設施。

4.公司不負擔各種社會保險及養老年金基金中僱主應負擔的保險費,但如有申請,公司可爲其代 辦交納保險費手續。

5.在適用有關就業規則方面,除因不從事公司業務而部分不能適用外,其餘與會員相同。

6.在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7.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的基本工資的變動與會員相同。

8.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簡單保潔員個人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採取下列第________種期限形式: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甲乙雙方在其他法律文件中約定的服務期到期時間在本合同到期時間明之後的,按照服務期辦理。

二、工作內容及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管理實際和(或)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合理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但應徵求乙方的意見。

2、根據甲方的崗位________(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________或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經營實際情況)制定。甲方指派乙方臨時性的從事本條第1款工作外的工作的,工作地點按照臨時性工作的地點確定。

三、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________天。

2、根據甲方經營情況,甲方對乙方的每天的具體工作時間進行編制與安排,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安排。

3、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按照國家法律及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辦理。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又無法調休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及甲方的規章制度支付加班加點報酬。

四、勞動報酬

1、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工資,遇有假節日的支付日期順延至節假日後的第一天。

乙方月工資爲________元,甲方根據其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可以對該工資數額作出變動。乙方試用期內月工資________元。

上述工資數額以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_天計算。甲方因生產、經營實際情況縮短工時的,可以減少相應的工資。

2、下列情形之一,根據國家及我省相關文件,甲方可以減發乙方工資且不構成剋扣工資行爲:

(1)代扣代繳乙方應負擔的稅款、社會保險費的;

(2)配合人民法院等司法、行政機關的司法、執法行爲的;

(3)乙方造成甲方損失應承擔對甲方的賠償責任的;

(4)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按照規章制度減發工資的;

(5)乙方請事假的;

(6)法律法規及(或)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

3、甲方應按時、依法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甲方違反工資支付規定的,應依據法律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方依法爲乙方辦理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按照法律的規定有雙方分擔或有一方承擔。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相關資料,配合甲方的行爲。

2、甲方根據規章制度,爲乙方提供過節費、非專業技術培訓、參加娛樂活動等福利,具體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辦理。

六、勞動安全衛生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爲乙方提供能夠保障乙方人身及財產安全的工作條件及工作環境。

2、甲方應按照法律規定,爲乙方提供勞動保護。

七、保密、服務期及競業禁止

1、知悉甲方商業、技術祕密的職工,應與甲方簽訂保密協議及競業禁止協議。

2、由甲方出資進行了技術培訓的職工,應與甲方簽訂培訓及服務期協議。

3、上述協議由雙方另行簽訂;相關內容與本合同衝突的,按照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培訓及服務期協議辦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動

1、乙方有辭職權,但乙方的辭職,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甲方規章制度、本合同及甲乙雙方或乙方簽訂的其他法律文件。

2、未履行辭職手續的辭職行爲,如不辭而別等,構成擅自離職,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乙方不到單位上班而又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除地震、洪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外,視爲自動離職。

3、勞動合同的其他解除、終止及變更,參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辦理。

4、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應當辦理工作交接,內容包含簽收合同解除通知、合同終止通知書、協助辦理檔案、社保關係移轉、完成單位未了結事務等後續工作。

5、勞動合同(關係)解除或終止的文書,應以加蓋甲方印章的書面文件爲準。

九、通知等文件的送達

1、甲方對乙方送達的通知、處理單等文件,乙方應當簽收。

2、乙方也可以指定送達地址。

乙方指定的送達地址爲:________。甲方可以按照上述地址郵寄或發郵件。郵寄或發郵件後,無退信的,視爲送達。

3、甲方在上述方式均無法送達時,可以公告。公告爲當地報紙或甲方網站。甲方也可以以兩名工作人員作爲見證人,把文件留在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在甲方區域張貼通知,視爲送達。

十、規章制度與本合同

甲乙雙方確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規章制度辦理。

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經閱讀並知悉。

十一、提示及承諾

請乙方仔細閱讀本合同,有不理解及異議之處,請在簽訂合同前提出,甲方予以解釋。

乙方承諾,乙方已經充分的理解了本合同條款。甲方對與本合同訂立的相關情況,如工作地點、報酬等,在本合同訂立之前已經進行了明確的說明。

十二、合同份數與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自簽訂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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