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勞動合同書(精選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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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勞動合同書 篇1

甲方:

試用期勞動合同書(精選13篇)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爲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爲 元(不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後,並經考覈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員工入職第一個月爲培訓期,入職前七日(含第七日)爲完全培訓期與適應期,如在此期間離職無工資,如通過整個培訓期則工資照常發放;第8至第30日爲實習期。第一個月培訓期工資爲 元。(非車間工作人員及特殊崗位具有即刻上崗能力者無實習期,直接進入試用期)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爲規範的義務;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試用期勞動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於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試用合同期限:

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爲 個月。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爲 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 甲方的權利。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爲進行處罰;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爲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 乙方的權利。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利;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 乙方的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爲規範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如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如員工業績突出並對公司有重大貢獻,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乙方被正式錄用,方可辦理各項保險手續,試用期乙方不享受各項保險。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書 篇3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和本地人事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有辦法,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本合同爲試用期間合同。

一、試用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

2、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 勞動場所、設備、設施和防護用品,保證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乙方可以拒絕,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試用期間勞動報酬

1、試用期間甲方以貨幣的形式於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試用期月工資 元。

2.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經濟效益變化情況,按照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管理辦法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3、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並不得剋扣或拖欠。

四、公司規章制度的認可條款

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後,即進行培訓。乙方將有機會了解、熟悉甲方公司整個管理規章體系。乙方除有異議保留外,將視作無條件認可管理規章體系,雙方都有按規章執行和保障的義務。 若公司規章制度無異議,須在公司規章制度上確認簽字。

五.保證書條款

乙方將在一份保證書籤字,承擔遵守規章和保守公司專有技術、祕密的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六、試用期間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和續訂

1.試用期間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2、試用勞動合同終止前10天,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合同的按期終止還是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試用期間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試用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三)乙方在以下情況之一,可以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

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律,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甲方勞動安全、工作條件、工作時間不合國家規定,損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報酬;

乙方有正當理由,確定不能繼續在甲方工作的。

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須提前30日向甲方作書面通知。

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在合同期內,因發生傷亡事故,甲方按國家和公司相關文件處理。

2.甲方如提供給乙方進修培訓費用、住房資助費、戶口調動城市增容費等事項,要求乙方有一定的服務年限,在此服務年限內,乙方離開甲方公司,須按甲方辦法賠償經濟損失,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賠償; 乙方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未經甲方許可,擅自違反勞動合同或自行離職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違約金爲 。

3、遵守公司保密守則;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乙方有權在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書 篇4

用人單位(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勞動者(乙方)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或通訊處: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爲試用合同。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爲 月,既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二、乙方同意安排在甲方企業所在地工作,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因職務升遷或不能完成工作任務,乙方同意甲方根據企業規章制度對其實行變崗變薪。

三、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爲 元/月。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四、每月 日爲上月的工資發放日,遇節假日順延。

五、甲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對部分崗位工作時間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員工作息時間按公司規定安排執行。乙方應完成在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計劃工作和任務。

六、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須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七、乙方應自覺接受勞動安全衛生教育,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若因乙方違規操作造成傷害或對甲方造成損失,按照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八、乙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如不願意參保以乙方書面簽字確認爲準)。

九、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切實保障乙方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十、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指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十一、對乙方的過錯,甲方有權按照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的約定予以必要的行政處理和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既:(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社會治安管理規定、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包括有挪用公款、盜竊、賭博、吸毒、打架鬥毆等行爲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害或商業信譽嚴重影響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企業轉產、重大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7)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按照《勞動合同》第四十條規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經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爲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四、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前 日內,乙方應根據規章制度約定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逾期沒有辦理交接或損毀公司財物的,應賠償損失。且甲方有權不給乙方辦理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十五、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開、使用或者幫助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如乙方違反上述條款,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十六、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相關的損失,具體賠償金額根據甲方的規章制度約定執行。

十七、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十八、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書 篇5

甲方(網絡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爲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爲______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後,並經考覈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3、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二)甲方的義務

1、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3、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_____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2、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爲規範的義務;

3、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一)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一)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二)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三)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處理。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簽字):

聯繫電話: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於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

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上,有效期爲_______個月。______(天)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爲_________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 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 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爲進行處罰;

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爲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 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 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爲規範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 %(90%),乙方承擔 (10%);

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爲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  試用期,乙方請長病假7天、事假團黨委計超過5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徵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爲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爲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爲________________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後,並經考覈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a.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b.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c.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a.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b.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a.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b.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c.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a.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b.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爲規範的義務;

c.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b.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b.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c.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勞動合同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爲試用期員工,試用期 3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爲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0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摺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十五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後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僱,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後,按照1200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若在職期間公司所發放物品有損壞或者遺失的,按照公司購進價格進行賠付。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爲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爲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覈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且繳納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考覈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

日期: _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勞動合同書 篇9

用人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勞動者:(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簽訂如下教師聘用合同供雙方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爲本學校教師,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合同,合同期滿如有一方不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甲方聘用乙方具體從事教師崗位的教學工作。該工作崗位在甲方的設在金廠鎮的外語學校。甲方有權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不得拒絕。

三、乙方每週工作五天,其中每週三到週五到學校備課,每天工作7個半小時,上班時間爲早8時,下班時間爲17時。每週週六、週日上課,週一至週二休息。國家法定假日休息。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工資人民幣600元,社會保險及醫療保險金200元。該工資於每月15-20日領取。乙方如有事假,按月工資的日平均標準按日扣減工資。月病假10日以內,每天扣發日工資標準的50%。病假超過10日,從第11日起按日平均標準每增加一天病假,扣減一日工資。應乙方要求,社會保險金和醫療保險基金隨同工資發放,由乙方自行交納,甲方不承攬責任。

五、甲方對乙方的試用期爲 2個月,試用期間,不發給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基金。試用期滿開始,甲方應該爲乙方發放交納的社會保險基金和醫療保險基金每月200元,按月隨工資給付乙方,由乙方自行向社會保險部門交納,如乙方未向保險部門交納該基金,甲方不再承擔爲乙方交付社會保險責任,乙方無權就社會保險問題對甲方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

六、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30天向甲方書面提出,經甲方批准後,辦理工作交接,如乙方沒有得到甲方的批准、也未辦理工作交接而擅自離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賠償責任。違約賠償金爲甲方另行聘請教師所需要的培訓費和應付工資的總額。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提前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並不發給經濟補償金。

1、連續遲到、早退5次以上、月累計遲到、早退10次以上(含5次、10次);

2、連續曠工2天、月累計曠工3天或]棄課一天以上(含2天、3天、1天);

3、連續病假超過30天無法堅持正常工作的;

4、連續事假15天對甲方工作造成不利影響的;

5、不服從學校領導、經批評教育不能認識或改正錯誤的;

6、不團結同事並與同事發生口角或衝突的、或在背後貶低同事、或散佈不利於團結語言、或有故意損毀他人名譽的;

7、不能禮貌對待學生及家長與學生或家長髮生衝突的、或體罰學生造成相應後果的;

8、被學生和家長投訴3人次以上的(含三人次)

9、故意損壞或侵佔公私財物或拾取學生家長遺失物品隱匿不還的;

10、不服從甲方正常工作崗位調動的;

11、無法勝任本職工作、經調整工作崗位仍然不能勝任工作的;(以甲方的考覈標準爲評價依據。)

12、多次違反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能認識或改正錯誤的;

13、有違法行爲而受到司法機關查處的;

14、簽訂本合同時對本人自然情況、身體健康情況、其他勞動關係、社會行爲表現等與本合同相關情況有故意隱瞞經甲方覈實的;

甲方:乙方:

試用期勞動合同書 篇10

甲方(僱主)公司:深圳市艾騰達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深圳市寶安區沙井鎮和一村恆基工業園1棟

法定代表人:餘錫勝

聯繫電話:0755-81499064

乙方(僱員)姓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戶口所在地: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相關規定,按照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茲訂立本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部分 合同期限

此合同爲試用期合同。新員工試用期三個月,若在此期間試用不合格者,此合同隨時作廢。

第一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爲_ 年合同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聘用乙方爲勞動合同制員工,屬於 類職位,工作地點在 。

乙方同意甲方在合同期內根據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調整工作地點和職責。

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乙方調整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的,執行新崗位的工資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內,保質保量地按時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並遵守甲方依法制度的各 種規章制度,信守職業道德,保守商務祕密。

第三部分 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第四條

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第八條 甲方按照法律規定的規定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甲方實行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工作制度;乙方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安排。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並享有國家規定的各種薪假期。 甲方爲乙爲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定的工作環境,保定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 境下工作,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甲方根據經營的需要可以在其認爲必要時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操作技能及其它有關培訓,乙方應認真學習,嚴格遵守有關規程,關於培訓的管理按照甲方制定的有關管理制度執行。

第四部分 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 乙方月工資標準爲稅前人民幣 元。

第九條

第十條 甲方每月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在合同期內,甲方將根據經營狀況及乙 方工作業績依法調整乙方的工資,甲方保證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每月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在合同期內,甲方將根據經營狀況及乙方工作業績依法調整乙方的工資。甲方保證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有責任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在規定的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已包含了國家及甲方規定的各類補貼、津貼。

第十二條 甲方將依法爲乙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條 乙方因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及病休待遇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法規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停工或乙方待崗,自停工或待崗之日起,根據當地工資支付規定支付停工工資,且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費。

第五部分 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誠信爲本的職業道德,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維護甲方的利益和聲譽。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獎勵或處罰,懲罰爲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和解除勞動關係三種。 有下列情形之一,將給予口頭警告

1) 違反公司規定,未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

2) 違章操作但未造成損失者;

3) 遲到早退曠工累計積分2次者;

4) 濫用辦公設施處理私人事務者;

5) 在公司指定的地點外吸菸者;

6) 在公司範圍內亂扔垃圾,影響公共環境衛生者;

7) 上班飲酒可酒後上班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予書面警告

1) 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睡覺、聊天、打牌、瀏覽與工作無的網頁等);

2) 違反公司,擅自離崗;

3) 遲到、早退或曠工累計3次

4) 拒絕甲方依法安排的工作;

5) 未經許可將與本公司業務無關的人員帶入公司和工作場所並不聽勸阻;

6) 擾亂工作秩序,防礙別人工作者;

7) 利用職務之便,竊取個人私利者;

8) 受到糾正面談/口頭警告後,又犯有類似過錯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

1、 虛報考勤記錄,請人打考勤卡者;

2、 玩忽職守,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如造成廢品、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等;

3、 隱瞞發現或發生危及公司財產、人身安全的違法行爲而不報告者;

4、 在入職和任何職間對公司隱瞞或提供個人虛假信息或資料者;

5、 遲到、早退或曠工累計達5次者

6、 在公司內有打架鬥毆行爲者;

7、 任何形式的欺詐和盜竊行爲者;

8、 泄露自己或探詢他人與薪金有關的信息資料者;

9、 泄露或提供公司保密資料或情報者;

10、因失職或違反規程造成人員傷亡或公司損失者;

11、散播不利於公司的謠言或行爲,導致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受到影響者;

12、因違反社會治安或國家政策等,不能正常出勤者;

13、參加非法組織或國家明文禁止參加的活動者;

14、聚衆賭博或販毒、吸毒者;

15、玩忽職守、違犯公司規章制度,致使公司資金、資產流失、財產浪費者;

16、仿效上級主管人員簽字,濫用印鑑或塗改公司文件名;

17、提供虛假證明,欺騙公司,以達到個人目的者;

18、未經公司同意在公司以外兼職或以親屬名義開設經營與公司相同業務者;

19、利用公司名義,經營個人業務者;

20、因員工個人原因中斷了公司業務的有效運行者;

21、受到書面警告處分,又犯有類似過錯者;

22、.違反公司規定給公司造成經損失者:

2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第十八條 乙方承諾在甲方工作期間以及離職後,嚴格保守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掌握或接觸的各種商業信息和商祕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任何原因向第三方泄露,或將上述信息用於個人目的,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或經濟補償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受聘於第三方,如有違反,甲方將解除本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如給甲方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六部分 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1.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因不法行爲受到行政拘留等各種處理的;

4. 乙方的其他違反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並符合立即解僱條件的行爲;

5. 乙方在應聘過程中或工作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欺騙甲方的;

6.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允許與第三方建立勞動關係或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天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向乙方支付其本人一個月的工資;同時,按照乙方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由甲方向乙方依法支付相當於其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滿6個月不滿1年的按照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甲方因合併,轉讓或分立等導致了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5、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因難,需要進行裁減人員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30天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離崗。乙方未履行提前通知義務的,如甲方同意乙方提前離職,乙方也可以一個月的工資代替提前通知而立即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承但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 法律、行政規定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它與甲方簽訂的書面協議,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或法律責任。有關具體賠償責任按照國家規定和甲方有關管理制度執行。如果乙方未經辦理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或擅自將公司資料及財物帶走,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其它困難,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和濟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任何其它機構或單位擅自僱用未與甲方解除勞動關係的乙方,給予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以及有關單位的直接或連帶性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第七部分 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生效後,如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後,以書面形式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第八部分 合同的續訂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乙雙方可就是否延續勞動合同進行協商,協商一致同意延續合同的,應辦理續簽勞動合同手續,除合同部分內容需要變更的,本合同的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第九部分 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況下,本合同即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甲方依法進入清算程序或破產程序的;

3、乙方離退休,退職或死亡的;

4、國家法律,法規或甲方的規章制度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部分 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爭議一方或雙方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法定地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因此發生的交通費、餐費等相關費用自行承擔,不服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法定地址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部分 其它約定

第三十條 甲方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雙方簽訂的全部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書具備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 乙方確定在簽署本合同前,已完整閱讀並知嘵本合同及相關附件的規定,並同意接受本合同及相關附件對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對於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甲乙雙方應協商一致,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的解釋權屬於甲方。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今後與法律法規政策不一致的,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應切實保證與其它任何機構或團體無勞動關係,同時,乙方保證其與甲方簽訂本合同的行爲不違反何任何乙方與前僱主簽訂的應承擔的法定或約定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競業禁止義務、培訓服務義務等,如乙方在入職前及履行本合同期間隱瞞有關情況,均屬欺騙甲方的行爲,由此導致合同無效和其它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七條 乙方保證在入職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信息無虛假、隱瞞和遺漏,甲方如發現乙方提供的個人資料不真實,乙方同意此爲嚴重違紀行爲,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收到且已閱讀以上《勞動合同》,並瞭解其全部內容,簽訂本勞動合同是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甲方無脅迫和乘人之危的行爲。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書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地 址:

性 質:

乙方(勞動者) 名 稱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依據《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爲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工作內容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

(二)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崗位職責進行修改、變更。

第四條 工作地點

甲方安排乙方在 湖南省長沙市 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實行 標準 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8 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 40 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甲方可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合理調整乙方工作時間。

(二)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法定節、假日爲休假日;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決定調整乙方休息、休假的具體時間。婚假、產假、喪假等按甲方規定執行。

(三)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工時制度,因生產經營需要加班的,除法定節假日外,甲方應當依法安排乙方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甲方需支付加班工資。

第六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工資標準爲 元/月。

(二)試用期滿後,工資標準爲 元/月。甲方可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等在增減30%範圍內對前面約定的工資標準進行調整;但調減後的工資標準與甲方依其制度規定應發給乙方的崗位津貼、獎金等報酬之和,不得低於甲方同工種或同崗位最低工資標準,也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按甲方規定執行。

(四)當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同意其工資待遇按甲方新工資標準予以調整。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生活福利待遇

(一)甲方已將與乙方工作崗位有關的工作條件、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等情形明確告知乙方。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的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以及未成年工,甲方按國家規定爲其提供勞動保護。

(四)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通訊補貼等按甲方規定執行。

第八條 社會保險

(一)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社

會保險費或基金中依法應由乙方個人承擔的部分,由甲方從應付乙方報酬中直接代扣代繳)。

(二)甲方實際支付給乙方的報酬和福利待遇(含獎金、津貼、補貼和其他福利等)對應的金額之和超過依本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工資標準的,超過部分包括了這部分金額所應繳納的全部保險費和基金等;相應的全部保險費和基金等由乙方個人承擔並負責繳納(乙方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障機構等繳納,也可以交由甲方代繳;因乙方未繳納而相關機關要求甲方繳納或扣繳的,甲方可以從以後應付乙方報酬中直接扣除,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二)甲方制訂的崗位職責,乙方必須遵守。

第十條 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變更

(一)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於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無過失且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 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約調動、調換乙方工作崗位;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按照甲方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但甲方的規章制度與法律、法規、規章相牴觸的除外;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導致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但應當提前

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省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出現其他確需裁減人員的情況,在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職工代表會議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代表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的。

(3)其他因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解除的,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五)無法定事由,乙方不得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

形式通知甲方,並依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有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四)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

(五)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六)乙方退休;

(七)乙方獲准出境定居;

(八)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

(九)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十)其他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支付賠償金:

(1)由於甲方的原因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

(2)違反本辦法或者勞動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違反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賠償金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乙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下列損失:

(1)甲方爲錄用乙方直接支付的費用;

(2)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甲方因維護自身權益而支出的律師費、交通費、文印費、收集相關證據等發生的相關費用等。

(三)因乙方存在本合同第十二條第(一)款第(2)項、第(3)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保守商業祕密

無論是否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均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其泄密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由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 20xx年 1月版本並於 20xx年 1月修正)爲本合同有效附件。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試用期勞動合同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爲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爲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摺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後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僱,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後,按照800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爲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爲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覈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且繳納養老保險。考覈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試用期勞動合同書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村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條 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覈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條 甲方採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月工資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爲每月______日

甲方由於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爲 __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甲方因工作需要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事先報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爲顧客服務的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 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爲乙方辦理工傷,大病醫療社會保險.

第九條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鬥毆行爲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 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未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附件如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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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供餐飲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

二,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雙方約定的增加事項填寫在第十四條內,但雙方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三,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或負責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爲簽字.

四,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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