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僱傭關係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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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僱傭關係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僱傭關係合同(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乙方將爲用工單位提供優質的勞務服務。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試用期___________個月。

本合同終止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

1、乙方根據甲方與用工單位達成的勞務合作協議,參與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種)工作。

2、乙方在工作期間,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調配,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乙方在甲方的工作時間、方式,按用工單位的'規定執行。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根據與甲方簽訂的勞務合作協議書的有關條款,甲方按照崗位(工種)要求,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在生產(工作)中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勞動報酬

1、爲了加強對乙方的管理,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按月支付給乙方工資。

2、乙方在甲方工地不能安排工作歇工期間,其工資收入按當地政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3、乙方工資待遇,按甲方工資管理制度,根據乙方工作實績、出勤等情況考覈發放。具體實行月基本工資制,月基本工資元。月收入(基本工資+獎金)達元以上。

六、保險待遇

1、甲方依法爲乙方辦理工傷保險。

2、甲方按月付給乙方保險費用(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隨工資同時委發放,由乙方自行在原籍辦理。

七、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要求及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安全生產,確保工程質量及人身安全。

3、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維護甲方形象和聲譽,愛護公共財產。

4、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予以處罰。

5、乙方不經請假擅自離開用工單位次日起或超假15天以上,視爲乙方違約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乙方被甲方無正當理由辭退,在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應按當地的最低生活費標準按月支付給乙方生活費。

3、乙方因不適應崗位工作或者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被甲方辭退的,將被視爲勞動合同終止條件的出現,即可終止本合同。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不履行勞動合同,經甲方教育警告後仍不改正的。

(3)嚴重違反紀律或多次違反紀律屢教不改的。

(4)在工作中玩忽職守、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

(5)利用工作之便,營私舞弊和有不法行爲的。

(6)因違法犯罪,被公安機關收容教育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8)由於甲方的生產(工作)任務不足或經營狀況發生困難,確需裁減臨時工時。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用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6、乙方因家庭困難及有特殊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九、違反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及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其中,責任屬於甲方的甲方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乙方合同中斷期間的經濟損失;責任屬於乙方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招工費200元及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其它損失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1、在試用期間,甲方將對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並進行考試,考試不合格將不得上崗,但可以給予一次性補考機會,補考不合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已將簽訂的勞務合作協議的相關內容告知乙方。

3、乙方在勞務期間,由於本人責任發生工程事故給甲方造成較大損失(5000元以上)時,乙方應給予賠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僱傭關係合同 篇2

乙方: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籍貫: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因生產、因工作需要,經考覈、錄用乙方_____________爲_____________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錄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勞動合同期限爲________________年(月),從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__個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基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

1.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項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補貼;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安全教育並提供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勞動作業條件;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乙方:

1.勞動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單位固定工人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合同工、季節工、農民輪換工的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三、雙方應明確的具體事項:

1.工資待遇:

2.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3.根據待業特點協議勞動合同保證金和人身保險:

四、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____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五、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按責任大小負責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僱傭關係合同 篇3

XX公司(以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北京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爲我公司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1. 合同有效期限 年,至 年 月 日止。

2. 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覈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爲: 。

3. 合同期限至於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 。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爲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職位是 __________,向____________報告。

(二)在合同期內,甲方將可能指派乙方於其它職位。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不間斷休息二十四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條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或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爲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爲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製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爲人民幣 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爲人民幣 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延後在次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① 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加

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② 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③ 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週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1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經甲方批准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年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於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規則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則。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員工守則》及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

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1、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4.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

5.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的行爲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或送勞動教養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於《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標準執行;

7.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生產任務不足,確需按規定裁減有關人員的;

8.甲方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

9.甲方經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改進生產條件,無法在企業內部調劑安排的富餘職工;

10.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4.甲方不按規定爲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不解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級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

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經區級以上醫

院證明仍確需住院治療的;

2.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3. 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4. 符合國家、廣東省、廣州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爲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爲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爲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辦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按《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屬試用期內或因乙方被作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甲方不發給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並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在未經對方同意而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獨自承擔的違約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住房或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於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於收到裁決書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之修正:

對於本合同之任何修正,只有雙方共同簽署,以書面形式承認的才能生效。

十三、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管轄,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北京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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