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勞動合同(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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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石家莊勞動合同(通用4篇)

乙方(勞 動 者):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範本印製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單位住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乙方(勞動者)姓 名: 性別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 系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省、市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期限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列第( )方式確定乙方的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日起至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企業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 工作。工作地點爲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乙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第(三)方式確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5天,每週休息2天。

(二)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部門批准,甲方安排乙方從事不定時工作制時,要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三)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經勞動部門批准,甲方在安排乙方從事綜合計算工時時,乙方以(月或年)爲計算週期,平均工作日不超過法定工作時間,要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力。

第六條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安排乙方在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法定假,以及其他節假日及婚嫁、喪假、產假、帶薪休假等休假。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強迫或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加班加點要符合國家規定,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八條 乙方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不視爲加班。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

第十條 甲方按照國家現行工資政策,按下列第( )種方式核發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基本工資 元/月,崗位工資______元/月。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爲 ,計件單價爲 。

(三)崗位績效工資: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 元,標準 元/月。

(四)崗位工資: 崗位 工資標準 元/月。

(五)試用期工資:基本工資 _ 元/月(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乙方依法享受婚假、喪假、探親假、帶薪休假等期間,甲方按照乙方本人工資標準支付。

第十二條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支付乙方各津貼、補貼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單位的經營狀況和工資分配製度,通過工資集體協商,按照當地的工資指導線,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 15 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五條 甲方要以書面記錄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書面記錄應有記載時間、數額、工作天數、本人簽字。

第十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公休日或者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河北省工資支付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支付工資。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按國家規定或比例分別繳納。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八條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享有醫療期待遇。醫療期間,甲方按照《河北省工資支付規定》第二十二條和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實施<河北省工資支付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冀勞社辦[20xx]23號)第二十二條規定支付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

第十九條 乙方因公負傷或者患職業病停止工作在醫療期內或醫療期期滿的以及因公死亡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 甲方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

第二十一條 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職業病防護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它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自覺遵守和執行甲方的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職業病防護措施。

第二十二條 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暑降溫等津貼,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第二十三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病。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及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

第二十七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繼承甲方權力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三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再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甲方不得無理扣壓乙方的工資、個人證件及拒辦相應的養老、失業救濟等社會保險和乙方檔案轉移手續。

乙方應該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它事項

第三十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及省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三十五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考覈和獎懲。

第三十六條 如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另

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限。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雙方另訂立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乙方違反競業限制條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當事人一方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申請仲裁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相牴觸的,按現法律、法規及政策執行。

第四十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保存一份,互相監督履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石家莊勞動合同 篇2

甲方:(單位名稱)

法 定 代 表 人 職務

或主要負責人姓名: 單位地址:

乙方:(職工姓名)

身份證號: 戶口所在地: 家庭現在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 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年 個月;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工作地點 。因工作需要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乙方所從事的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生產安全、防止職業危害規定的勞動環境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必須的生產工具和工作場所。

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工作特點,安排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應徵得乙方同意。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 工資制度,並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不低於《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的標準。試用期工資爲 元,試用期滿後月工資爲 元。工資的調整依據國家規定和甲方集體合同的約定執行。

工資支付日期爲每月 日。支付工資應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列明支付標準、支付項目和工資的扣除項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保險福利 甲方按規定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保障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保險、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可以就補充保險、其他福利約定補充條款。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任何一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都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解除合同內容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條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條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八條 終止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雙方協商是否續簽勞動合同,不予續簽的,到期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 經濟補償 解除終止合同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條 專項協議 如甲方提供專項培訓費時,雙方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和違約責任。

甲方可以與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就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相關事項簽訂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的經濟補償以及違約責任。專項協議作爲本勞動合同的附件一併執行。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有國家有關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章)後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解除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在規定期限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蓋章) 年 月 日

石家莊勞動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幾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五條: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甲方按下列第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爲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爲,計件單價爲。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爲。

第九條:甲方於每月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勞動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以下協議作爲本勞動合同的附件:

1、崗位協議書

2、培訓協議書

3、保密協議書

第二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主要負責人)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石家莊勞動合同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到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工作地點爲。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五條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甲方按下列第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爲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爲,計件單價爲。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爲。

第九條甲方於每月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勞動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以下協議作爲本勞動合同的附件:

1、崗位協議書

2、培訓協議書

3、保密協議書

第二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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