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勞動協議(通用2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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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勞動協議 篇1

工作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

職工勞動協議(通用25篇)

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

員工姓名(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根據、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爲_______個月(天),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爲: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______________;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爲週期,總工時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元/月(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並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公司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工作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工作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公司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公司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五、六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 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第九條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項第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後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爲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合同爲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工作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並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的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公司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爲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牴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_______(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職工勞動協議 篇2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____區__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__________。

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_______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採用以下第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計時或崗位工資,工資額爲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爲____元/月。

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爲______。

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______條中明確。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爲______元;從事井下作業的,每個工作日井下津貼爲______元。

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____日,不得剋扣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和地方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爲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職工勞動協議 篇3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乙方)爲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限爲_________年____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_________爲工作任務完成並終止合同的標誌。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_個月爲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_________;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乙方崗位類別確定(打“√”)爲:( )管理類( )工人類。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爲_________元月,其餘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爲每月__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退休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廣州市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撫卹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二)福利待遇

甲方應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甲方經批准,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

( 1)標準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__天,每週總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3)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在_________月年內綜合計算,但每天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 小時。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後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後被確認爲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爲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三)(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應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 994]48 號)及本市的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或醫療補助費。

(二)乙方個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經濟補償金。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不與乙方續訂合同的,應按《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乙方生活補助費。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不低於本合同終止前的標準的情況下,不與甲方續訂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四)項第2.3.4點情況的;

4.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二)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

(1 )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違約方可以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

1.違約行爲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職工勞動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

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1.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六、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七、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八、勞動報酬

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十、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爲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十一、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十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十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十四、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五、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十六、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十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十八、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十、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十一、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二十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二十四、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二十六、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十七、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二十八、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二十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十、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三十一、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三十二、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三十三、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三十四、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三十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三十六、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爲:_________

三十七、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十八、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職工勞動協議 篇5

甲方:          醫院(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訂立此協議: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爲聘用協議制________ (醫務人員、管理人員、業務人員)。

聘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聘用協議期限:

(一)聘用協議有效期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年。(其中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月____日爲試用期)

(二)協議到期,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業務能力、身體狀況及有關政策規定決定是否與乙方繼續簽訂聘用協議。乙方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受聘。如需續聘,雙方應重新簽約。

二、崗位職責與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需持有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註冊證書或者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具有完成應聘崗位工作所必須的專業技能、文化知識和實際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規,愛護國家及公司財產、遵守勞動紀律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應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業精神,熱愛本職工作,有事業心和工作責任心。

(五)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自覺接受甲方管理,服從工作安排,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

(六)甲方對乙方在思想上予以關心,業務上予以指導,根據工作需要,爲乙方提供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和其它進修機會。

(七)聘用協議期內,在未經甲方同意或選送的情況下,乙方不得擅自佔用工作時間參加各類專業或學歷學習。

三、工作報酬、福利、職務職稱及其他待遇:

(一)工資: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本單位具體規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崗位覈定併發放乙方的月工資、獎金、及其它補貼等;

2、甲方根據國家、當地勞動部門和公司的有關規定,不定期調整乙方的工資,並將調整原因向乙方說明;

3、每月25日爲發薪日,25日績效薪日如遇節假日或公休日順延或提前;

4、公司或醫院根據國家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5、員工工資爲醫院或公司機密,任何人不得詢問對方工資,也不允許向外透露,否則將按公司《員工手冊》相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二)福利待遇:

1、協議期內乙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假。因爲醫療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醫療行業的特點靈活安排乙方的休假時間,以不違反國家關於勞動保護的強制性法規爲準。

2、食宿按公司或醫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3、其它事項參照公司《員工手冊》。

(三)職務職稱及其它待遇:

1、協議期內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本單位具體規定,及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性質和工作要求對乙方進行考覈,對具備條件的可聘任專業技術職稱或行政職務。

2、乙方享有參加民主管理、獲得精神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四、工作紀律:

(一)乙方在協議期間違犯法律、法規及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甲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員工手冊》的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直至解除本協議。

(二)保密制度:在協議期內及解除本協議後乙方都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1、乙方在甲方供職期間所完成的公文編輯以及錄入的其它與企業相關的文檔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佔有或私自拷貝。

2、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以公司或醫院名義對外開展與公司醫院相似或相關的業務。乙方應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對於涉及到商業機密的電腦文檔不得泄漏給第三方或未授權方。

3、乙方在離職時,應在甲方相關人員的監督下整理電腦文檔和交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刪除和拷貝與企業相關的文檔。

4、乙方離職之後(無論以何種原因離職)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獲悉的資料信息和商業機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泄漏給其它單位或個人。

5、如有違約,將根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大小,追究相應的經濟責任。

五、聘用協議的終止、解除

(一)聘用協議的終止

1、聘用協議期滿的;

2、雙方約定的協議終止條件出現的;

3、本公司被撤消、或解散的;

4、受聘人員退休、退職、死亡的。

(二)聘用協議的解除

1、聘用協議有效期內,發生協議解除條款情況時,雙方均應在協議所規定的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協議。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協議: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單位同意,擅自離崗培訓、學習或者培訓結束後逾期不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本科室、其它科室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7)僞造個人履歷、隱瞞個人劣跡及違法行爲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協議,但應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受聘人員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 受聘人員年度考覈或者聘期考覈不合格的;

3) 聘用協議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協議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協議達成一致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協議,並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公司未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或福利待遇的;

6)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5、乙方如要解除協議(試用期需提前15天以書面辭呈提出,試用期過後應提前30天以書面辭呈提出),未經甲方同意,或己經甲方同意但尚未辦理相關交接手續的,不得擅自離職,否則扣發1個月工資。

6、乙方在協議期限未滿,不符合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第4項規定的情況,又無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決乙方的解除協議要求。

六、 經濟補償:

1、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應根據違約的責任大小及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情況確定。

2、乙方由甲方出資培訓,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協議且未滿培訓協議所約定服務年限的,必須按照國家和公司或醫院的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公司或醫院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 年給予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

1)甲方單方面提出解除聘用協議的(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第2項規定的情況除外);

2)受聘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協議的;

3)聘用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協議無法履行,經與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協議達成一致,由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本協議的;

4)聘用單位未按照聘用協議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5)聘用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4、乙方單方面提出解除本協議(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第4項規定的情況除外),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月工資×尚未履行的月數×50%;

七、其他約定

1、根據甲方宣傳工作的需要,如甲方需要使用乙方的肖像時,乙方應將本人肖像無償提供給甲方用於廣告宣傳。如乙方不在甲方供職時,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貶低或不詆譭乙方名譽的前提下,繼續無償使用本人肖像用於廣告宣傳,但甲方不得將乙方所屬肖像用於宣傳以外的其它用途或轉讓第三方使用。

2、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現協議有不完善的地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八、甲乙雙方因終止、解除本協議發生勞動爭議時,經公司辦公室調解未成的,可向本協議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對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本協議履行地的人民法公司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職工勞動協議 篇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經濟類型: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爲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爲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爲週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

(一)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二)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爲同意。

(三)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______年季__________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職工勞動協議 篇7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此勞動合同書是一個示範性文本,不作爲強制性文書。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三、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由本人簽字或蓋章。

四、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十條中寫明。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六、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塗改。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職工勞動協議 篇8

爲大家整理了兩篇企業職工勞動協議書範本,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參考借鑑。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書一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工作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實際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

崗位從事 ______________工種工作,擔任__________________職務。

二、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_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____個月爲試用期(見習期)。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具體工作任務爲__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預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時間

甲方對乙方實行第____種工作制:

1、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

2、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工資待遇

(一)工資收入構成:

乙方的工資收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幾部分構成。

(二)工資標準:

1、試用期(見習期)工資待遇爲________________。

2、試用期(見習期)滿後的工資待遇爲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示____區最低工資標準。乙方的工資待遇調整按甲方工資分配製度和管理辦法執行。

五、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相應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承擔應負的責任。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確定辦法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的確定辦法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並給對方帶來損害的,不承擔相應責任。

六、合同爭議處理

發生勞動爭議後,甲乙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小組)或工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方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其他條款和未盡事宜按集體合同約定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九、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在____月內辦理合同鑑證手續。本合同一式3份,雙方各1份,員工本人檔案存入1份。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一、下列材料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企業職工勞動協議書二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工作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爲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

第二十二條第

7、

8、9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____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第

7、

8、9項和

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________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___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

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

7、

8、9項、

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____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

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第8項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

第二十二條第

3、

4、5項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爲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____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

職工勞動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保障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集體合同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企業與工會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是雙方促進企業發展和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必須遵守的行爲準則,對企業和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本單位行政應與工會建立平等協商機制,形成定期舉行協商會議制度,協商會議就簽訂、變更、續訂集體合同,確定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標準進行平等協商。就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與協調。

第四條 單位與工會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必須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協商、誠實守信、公平合作,兼顧雙方合法權益的原則。在平等協商中,雙方均不得采取過激行爲,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擊報復對方協商代表。

第二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五條 本單位在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前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在簽訂勞動合同後十五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錄用備案、勞動合同鑑證和社會保障登記等手續。單位與職工在勞動合同中有約定事項,雙方應當在簽訂勞動合同前進行充分協商。工會應幫助、指導職工與企業就約定事項進行協商,並有權監督勞動合同的履行情況。

第六條 本單位與職工簽訂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不得少於______年。勞動合同期滿,單位與職工經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單位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______日內與勞動者辦妥續訂手續。職工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年,單位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如果職工提出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當與之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續訂應當遵循雙方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條件、勞動報酬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的規定。

第八條 本單位對新錄用的職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期限在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滿2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三章 勞動報酬

第九條 本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的工資分配方案須經職工代表審議通過,根據“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及本單位的經濟效益情況,確定本單位的工資水平,並隨着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長,適時提高職工工資收人水平。

第十條 本單位於每月____日以法定貨幣形式向職工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和休息日,單位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職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資清單。

第十一條 職工工資中除按國家有關規定由單位代扣代繳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剋扣和拖欠職工工資。

第十二條 單位應建立工資平等協商機制。單位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分配方式、工資水平、年度調資增幅及獎金、津貼等,由工會與單位協商確定,工會代表職工在每年初,根據本地的生活物價指數和單位生產經營、經濟效益等狀況,向本單位提出增資要求,單位要予以明確答覆。

第十三條 單位對職工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標準不低於________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本條款。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 條本單位對計時制職工實行每日工作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不得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單位應當保證職工每週休息 ____日,休息日安排在每週的____。因生產需要對____工種不能實施以上標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並告知職工。

第十五條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工種、崗位的職工,單位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輪換休息的辦法安排職工休息。

第十六條 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和工會協商後,可以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

第十七條 本單位對連續工作____年以上的職工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具體規定由單位與工會協商確定。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由本人申請,經部門領導批准後,視爲其已提供正常勞動。

第五章 保險與福利

第十八條 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實行勞動社會保險制度。工會協助單位做好各項社會保險工作,職工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 單位應創造條件,爲職工提供集體福利,並建立相應的制度予以落實。單位的各項重大福利的設施、標準和實施辦法,或由單位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實施。

第二十條 單位應按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____%提取職工福利費用,由工會協助單位合理安排使用,工會應當協助單位搞好職工的各項基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十一條 單位應逐步改善並發展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交通、膳食等條件,提供其他與單位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第二十二條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實行醫療期制度。對職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及各類補貼等,按國家現行規定標準執行。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二十三條 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度,按規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環保費用,用於改善勞動條件和勞動環境。

第二十四條 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時,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

第二十五條 單位對____崗位的特殊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做到持證上崗。工會發現單位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職業危害和危及職工生命安全時,有權建議單位解決和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

第二十六條 單位應根據季節變化,採取具體措施做好防暑降溫、防寒保暖工作,按時發放防暑降溫費。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應建議單位減少職工工作時間,單位應予以考慮。

第二十七條 單位根據國家規定,對有毒有害作業崗位的保健津貼和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標準按照不同的作業場所和作業崗位的保健津貼標準,每月按時發放。針對不同作業工種和作業環境發給不同期限及不同作業的防護用品。

第二十八條 單位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每____年(季度)定期進行專項健康體檢。對全體職工每____年組織全面的體檢。

第二十九條 單位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單位的各項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應支持單位對危及單位和職工安全的行爲進行懲處。

第七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三十條 單位應與工會就女職工的合法權益特殊保護進行平等協商,根據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簽訂《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保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一條 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國家規定級別以上的粉塵、有毒、高空、冷水、高溫、低溫等作業,以及從事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礦山、井下、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其他禁忌作業。

第三十二條 單位根據國家規定對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護實行登記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還必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並取得《未成年工登記證》,未成年工持證上崗。

第三十三條 未成年工的健康檢查在安排工作崗位之前、工作滿一年、年滿十八週歲且距前一次的體檢時間超過半年,各進行一次體檢。

第八章 職業技能培訓

第三十四條 位應建立職工教育培訓制度,每年根據生產經營發展需要,制定職工實施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計劃。

第三十五條 單位應負責對職工的崗位、崗前培訓、繼續教育及轉崗教育和培訓計劃的實施。

第三十六條 本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以工資總額的____%提取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專項用於職工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工會有權協助並監督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的合理安排使用,單位應按年度向工會通報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的使用情況。

第三十七條 工會應組織或協助單位開展職工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的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崗位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每年要對在業餘時間學習,並取得相應學歷文憑的職工,給予一定的獎勵和補貼。

第九章 獎懲

第三十八 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位與工會通過平等協商的方式制訂職工守則、勞動紀律、崗位職責、考覈獎懲等規章制度。所制訂的規章制度必須經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並向全體職工公佈後執行。

第三十九條 單位對模範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新產品開發、技術改造、提高產品質量、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增收節支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給予榮譽和物質獎勵。

第四十條 單位對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解除勞動合同等處分。

第四十一條 給予職工處分的,必須查清事實、證據充分。應經單位行政會議集體討論並徵求工會意見,聽取受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後,製作處分決定書,由本人簽收,記人本人檔案。給予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的,必須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爲不當的,有權要求重新研究處理,單位應當研究工會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二條 給予職工經濟處罰的,每月扣除的金額不得超過本人月工資的____%。扣除後的工資部分,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爲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單位因破產、兼併、解散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條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內,如當地政府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本合同據此約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應作相應的調整。

第四十五條 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程序,依據簽訂本合同的平等協商程序進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六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覈備案後,單位與工會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職工勞動協議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通訊地址:

聯繫人:

乙方(職工):

姓名:

戶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 爲標誌.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爲(填”是”):管理和專業技術類/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週工作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並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 ),半年( ),季( )或月( )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元/月(元/周);

2,計件工資:(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方爲成立);

3,其他形式:.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爲元/月(不得低於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

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爲:每月日(或周).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爲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鑑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鑑證機構留存一份),雙方簽字後,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視爲尚未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時,不得以已簽訂本合同爲由對抗乙方的主張,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職工勞動協議 篇11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簡稱乙方)爲本企業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協議,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協議期限

(一)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協議,但可按本協議第九條變更、解除和終止)。

2.協議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協議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協議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爲試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個工作日連續加點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協議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工資標準、形式及調資辦法按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執行;

2.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企業工資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覈發放;

3.甲方在協議期內,有權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及經營指標變化、經濟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業工資分配製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發給乙方停工工資或生活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爲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爲協議制職工的,原符合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爲本企業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職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經確定的供養直系親屬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協議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由甲方按國家及本市規定分別發放。

(六)在協議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並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保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____》,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協議

(一)本協議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協議。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協議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協議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協議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協議: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協議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爲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5.經優化勞動組合組合不上,按政府有關規定可以辭退的;

6.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協議條件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協議:

1.試用期內,認爲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協議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爲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職工勞動協議 篇12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

重要勝責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誕生年月: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

居官身份證號碼(或其ta無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西華人官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同等強迫、協商統一的基本上,批准訂破本勞動合同,獨特遵照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折異期限戰期限

第一條甲、乙單方取捨以上第________種情勢斷定利分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訖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二)有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夜訖至法定的或標合同所商定的終止條件呈現時起。

(三)以完成必定的工作義務爲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伏至__________工作使命實現時便行終止。

其外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爲_____地。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依據甲方工作須要,乙方贊成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贊成,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依照甲方的請求,按時完陳規定的工作數目,到達規定的品質標準。

第四條乙方贊成在甲方支配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依據甲方的工作須要,經甲乙雙方協商贊成,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光和勞動戚假

第五條乙方實施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履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支配乙方逐日工作時間不超功八大時,每週不超過四十老時。甲方因爲工作須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前可以延伸工作時間,正常逐日不失超過一小時,因特別起因須要縮短工作工夫的,在保障乙方身材健康的條件下延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大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老時。

(二)實施綜合盤算工時工作制的,均勻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大時,均勻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老時。

(三)履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光和勞動休假乙方從行支配。

第六條甲方延伸乙方工作工夫的,應依法部署乙方等同時光剜戚或收付添班減點工資。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授邦野規定的各項勞動、戚假的權力,甲方應保障乙方每週至多休息一地。

四、勞動維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甲方應嚴厲履行國度和中央有閉勞動維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供給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樹立健齊死產工藝源程,制訂操息規程、工作標準跟勞動保險衛熟制度及其尺度。

第九條錯乙方主事交觸職業病迫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邦野有閉規定組織下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審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退言職業衰弱檢討。

第十條甲方無任務勝責錯乙方退止思維、職業敘德、業務技巧、勞動保險衛死及無關規章制度的教導戰培訓。

第十一條乙方有權謝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治理職員疏忽乙方保險健康的行動,有權提沒批駁並向有關部分揭發控訴。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雷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公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乙方試用期謙先,甲方應依據原雙位的工資造度,斷定乙圓履行以停第____種農資情勢:

(一)計時工資。由以下多少局部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辨爲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產生變更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故的工資標準肯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訂迷信公道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爲_______元。

(三)其餘農資情勢。具體商定在利離共第四十四條西明白。

第十四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內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領薪日爲每月_______日,不得剝削或無端拖短。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矮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甲方支配乙方延伸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鋪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調度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張羅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非因乙方起因造成甲方復工、停產、歇業,未超功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規範支付乙方工資;超功一個月,未支配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矮於應天就業保險規範支付乙方復工生涯費。

第十七條甲方部署乙方逐日22時到越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晝夜班補助爲______元。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享授年休假、省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中央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規範,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禍害待遇

第十九條甲方應按國家和中央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納繳根本養嫩、基礎醫療、就業、工傷、生養保險用度;社會保險省集體繳繳全體,甲方否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納。

甲乙單方系除、末行逸靜離共時,甲方應按無關規定替乙方辦理社會保夷相干手絕。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是果工掛花的醫療待逢依照國度戰處所無關政策規定履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逢,依照國度跟處所有閉生養保夷政策規定履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替乙方供給以停禍害待逢: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私示。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嚴厲遵照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實現勞動義務,進步職業技巧,執行勞動平安衛師規程,違犯勞動紀律和職業敘德。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背勞動紀律,甲方否根據標雙位規章造度,給奪相應的止政處置,言政處罰、經濟處分等,彎至結除利離共。

八、勞動分同的變革、結除、末行、絕定

第二十七條訂坐本合同所根據的主觀情形產生重小變更,以致本合同無奈實行的,經甲乙單方協商批准,可以變更本合同相干內容。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統一,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乙方無停列情況之一,甲圓能夠系除原折異:

1.在試用期間,被證實不相符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替: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沉奉正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重大瀆職、徇私舞弊,錯甲方好處制敗沉小侵害的;

4.同時取其餘用己單位樹立勞動關解,對實現甲方工作義務制敗重大影響,或者經甲方提沒,拒不矯正的;

5.以訛詐、脅迫的手腕或者落井下石,使甲方在違反實在意念的情形下定坐或者變革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查究刑事義務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景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旬日以書點內容告訴乙方:

1.乙方患病或是果工掛花,醫療期謙先,不能從事本工作也不能主事甲方另行部署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免工作,通過培訓或調劑工息崗位,仍不能勝免工作的;

3.單方不能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革合同達成協定的。

第三十一條甲圓瀕臨破產退言法定整理期間或死產經營產生重大艱苦(處所政府規定的困苦企業尺度),經向工會或全部職農闡明情形,聽與工會或者職工的看法,並向逸靜保障止政部分報告先,能夠系除原折異。

第三十二條乙方無上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失根據本分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末行、結除標合同:

1.主事交觸職業病迫害作業未入行離崗前職業衰弱檢討或者信似職業病己在診斷或者醫教察看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勝傷到達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等同級的;

3.患病或非因私背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子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入伍任務卒跟築設徵天工轉工職員首次加入工息已謙三年的;

6.任務服卒役期間的;

7.在甲方持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紀有餘五年的;

8.復位羣體協商代表在實行代表職責的;

9.符正當律法規、規定其他狀況的。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告訴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該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依照勞動合同約定提求勞動維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我雙位已及時腳額領取逸靜報酬的;

3.用我復位已依法爲勞動者納繳社會保夷的;

4.用我復位的規章造度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侵害勞動者權利的;

5.用人單位因第二十六規定的情景以致勞動合同有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ta情形。

第三十四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提前三旬日以書點內容告訴甲方。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便行終起。甲乙雙方經協商批准,可以斷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前,雙方仍存在勞動關解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統一時,剜籤或斷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伏不得多於____月。乙方相符斷訂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署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訂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呈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涌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彌補取賺償

第三十八條甲方違背勞動合同的,應按上列尺度領取乙方經濟彌補金:

1.甲方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支配減班不支付添班費的,除在規定的工夫內齊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中,借需依照敷衍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下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減付賺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贖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腳低於標準全體的同時,還需按照敷衍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景內,甲方應按照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彌補金。

第四十條乙方患病或者因是私掛花,經勞動才能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本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支配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中,借應領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貼補費。患重病和盡症的還應增多醫療剜幫費,患沉病的增長局部不低於醫療補貼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續症的增添全體不矮於醫療補貼費的百總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甲方產生成心遷延不與乙方絕定勞動合同、取乙方訂坐有效勞動合同、奉正規定或本合同約定損害乙方正當權利以及解除勞動合等同情況之一的,給乙方制敗侵害,甲方應按高列規定抵償乙方喪失:

1.造成乙方工資送進喪失的,按乙方應失工資支出收付給乙方,並添付應得工資支進百總之五十以下百分之百以高的抵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掩護待遇損得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掩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得的,除按國家規定爲乙方提求工傷、醫療待遇內,還應支付乙方相該於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爲子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材衰弱傷害的,除按邦野規定供給醫治期間的醫療待遇中,借應收付相應於其醫療省用百總之二十五的抵償用度;

第四十二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得:

1.甲方爲其領取的培訓省和招支錄用費;

2.對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間接經濟喪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ta賺償用度。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義務

第四十三條贖事人一方奉正本合同時,應承當的守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單方商定的其餘事項

第四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讓議處置

第四十五條果實行本合同領熟的勞動讓議,應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劑委員會申請調劑;不願調停或調停不成,贖事人一方請求仲裁的,應該從勞動讓議產生之夜訖六旬日外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事人一方也能夠間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否以向國民法院提伏訴訟。

十三、其ta

第四十條以下博項協定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存在同等法律效率。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昔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歐萊雅眼霜。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單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乙方斷定高列地址爲勞動關解治理相干武件、武書的投遞天址,如以下地址產生變更,乙方應書點告訴甲方。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重要背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夜

鑑證機關:(蓋章)鑑證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職工勞動協議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經濟類型: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爲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爲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___爲週期,總工時__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爲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_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_____年_________季_________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_________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_________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_________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職工勞動協議 篇14

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省《_________》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與_________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週一休制。

2.鉛印、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華泰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並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製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並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爲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二、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佈的《國有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_________級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2.學徒工資:_________元。

3.轉正後工資:_________元。

4.定級後工資:_________元。

5.調資晉級:_________。

6.保險福利待遇_________。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2)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後,仍不改正的。

(3)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4)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5)經有關部門批准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2)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2)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3)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4)經批准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的。

(5)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2)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後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裏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七、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月。

八、試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個月

九、其他事項

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產生的勞動爭議,首先由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調解不服的,由縣以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職工(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勞動協議 篇1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爲_________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爲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爲_________。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_________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__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爲_________元。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爲: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二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_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九、保守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響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條 乙方的工作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祕密或對甲方的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內,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

第三十八條 乙方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_________年(月)內,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業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_________元。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九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第四十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一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

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四十三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爲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25%元。

第四十六條 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七條 _________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他

第四十九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五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二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勞動合同續訂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類型爲期限合同,期限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金融投資勞動合同範本【2】

服務單位:(“甲方” )

法定代表人:林民東職務

地址:

電話: 傳真:

客戶: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手機): FAX/E-mail:

鑑於乙方與甲方合作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的服務,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擁有提供該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並同意提供服務,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合作服務所涉事宜,簽訂本協議。

1.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a)“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規範性文件;

b)“合同”指本協議當事人於年 月 日以 方式簽訂的《投資合作服務協議書》;

c)“服務”指甲方根據本協議條款爲完成協議所涉之項目而進行的工作;

d)“A股股票”指在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兩地掛牌交易的中國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

2. 服務種類:甲方獨立操做。

2.1 乙方出資 萬元人民幣委託甲方在北京(資金小於五千萬)就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提供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2.2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向乙方提供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3.利潤分配、交付時間及方式

就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甲方確保乙方的年收益30%(記:投資一萬元還一萬三千元。如出現虧損全部又甲方承擔)。期滿後十日內以銀行轉帳形式向乙方退還本金加30%的收益,其餘的收益全部屬於甲方所有。

4. 責任及義務

4.1 甲方的義務

a)甲方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專業機構公認的標準和慣例履行服務和義務。

b)甲方服務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不應爲私利而挪用資金。

d)甲方應對服務工作量、完整性負責。

e)沒有乙方的授權,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基於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

4.2 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a)依據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潤。

b)對於甲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所履行的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

c)乙方保證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期滿後,均不承擔乙方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爲、過失或違約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5. 保密約定

5.1甲方保證並承諾,對於在本協議簽訂過程中及執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協議所及之服務的過程中知悉的乙方財務狀況、商業祕密及其它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5.2 乙方保證並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依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內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 特別約定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確認,甲方僅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種類向乙方提供投資研究分析和操作。

7. 協議的變更、終止及解除

7.1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本協議自動終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b)本協議期限屆滿。

7.2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兩個交易日內,將資金足額打入甲方指定的操作帳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協議及退還相關資金。

7.3 甲方若發現乙方私自將甲方所提供的證券投資研究意見和操作之內容,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由乙方承擔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8、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拾貳個月至年月 日止。

8.2 本協議一式叄份,公證方,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籤 署: 籤 署:

年月日 年 月 日

職工勞動協議 篇1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勞動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和乙方的工作崗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於辭職當天結清,不得有拖欠現象。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甲方實行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因生產經營的需要,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但不得違反《勞動法》有關規定,並支付加班費。

第五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在協議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江陰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三)乙方在工作期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和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

第六條 本協議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到期,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負責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職工勞動協議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從_年_月_日至 _年_月_日止,期限爲年。

其中試用期從 _年_月_日至 _年_月_日止,共_個月。

2、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覈,如經考覈乙方被認定爲“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覈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爲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說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戶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僞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說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說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衛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爲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6)隱瞞與其他公司存在勞動關係或競業限制約定的;

(7)乙方在試用期內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爲或受到公司任何類型的紀律處分的;

(8)乙方在試用期內存在工作失誤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提供用於辦理法定勞動用工手續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情形的。

第二條 工作任務和地點

1、乙方願意接受並完成下列生產(工作)任務:

在崗位,爲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

2、乙方的工作地點爲,甲方亦可根據工作需要合理調整工作地點。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

對於有職業危害的崗位,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提供職業危害防護。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乙方確認已知悉並詳細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排和決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資產。

2、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或修改適用於乙方的包括員工手冊在內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閱讀、理解並予以嚴格遵守。

如果乙方違反或拒絕接受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因違反有關法律、勞動紀律和甲方內部規章制度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並有權依法對乙方工資進行扣減。

第五條 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乙方同意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每週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時。

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按法律規定的標準給予加班報酬或安排倒休。

2、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確需加班,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加班申請,寫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加班,否則不視爲加班。

3、合同期內,職工工資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獎金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方式等)按下列約定辦理:

(1)工資數額_元/月(大寫:),試用期工資爲上述約定數額的80%。

(2)獎金髮放根據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3)甲方每月_日(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提前)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甲方作爲扣繳義務人,應在支付乙方工資前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和其他應繳稅款,以及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應繳部分。

(4)支付方式爲: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住院治療,以及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的,甲方依法給予醫療期。

(2)醫療期內的醫療費由甲方負責%,病假工資爲_元(大寫:)。

(3)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4)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而死亡的,甲方依法支付相關費用。

2.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1)醫療期爲月(年),期滿未治癒的延長_月。

(2)乙方的醫療費元(大寫:)。

(3)因工負傷致殘的,其待遇:。

(4)因工死亡的,喪葬費_元(大寫:),直系親屬撫卹費_元(大寫:),其他費用_元(大寫:)。

3、在合同期內,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文件執行。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諾並保證如下:

1、乙方在錄用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與信息真實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陳述及保證亦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

如有違反,將視爲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將根據本合同所定條款和條件爲甲方工作並盡其最大努力確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職務或職權直接或間接地爲個人牟取私利;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兼職,不論乙方是否因該兼職而獲得報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時間。

該兼職包括但不限於:受僱於任何第三方或爲任何第三方提供勞務,包括在該第三方擔任合夥人、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或顧問等職務,不論該第三方是否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

4、乙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接受任何與甲方有業務關係或可能將有業務關係的人所給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於佣金、回扣、折扣、小額賞金,無論是否以現金形式;

5、乙方應當賠償並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過失或故意行爲而導致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失、損壞或損害。

第八條 保密義務

1、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接觸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複製、不當使用、直接或間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獲得公司上述商業祕密。

無論本合同基於何種原因終止,乙方必須繼續履行前款約定的保密義務,嚴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業祕密。

本款所述“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的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方針、管理思路、公司發展計劃、資本運作情況、新產品及服務項目開發狀況、投資決策意向、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現有客戶及可能客戶的名單與需求、營銷計劃、採購資料、產品服務定價及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投標中的標底與標書內容等;

(2)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調查研究、模式、計劃、彙編物、發明與創造、產品、配方、公式、設計、模型、方法、過程、程序、計算機程序及軟件(無論是源代碼或目標代碼)、數據庫、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記錄、科研項目進度、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技術、硬件配置信息、產量、設備變更、服務、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等,以及技術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內容;

(3)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未公開的財務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工資薪酬信息、內部業務流程、物流資料、會議紀要等所有內部資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祕密事項;

(4)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協議約定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

(5)甲乙雙方附件或者補充協議另行約定的其他相關保密信息。

2、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簽署專門的《保密協議》,乙方應予以簽署並嚴格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

乙方如有違反,應按照《保密協議》的約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乙方同意,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無論其記錄或存儲在任何媒介上,乙方應立即向甲方交還其獲得的有關甲方經營、技術和管理等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報表、信件、圖紙、工作證件、電子存儲數據和任何其他材料。

第九條 通知

甲方向乙方發出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通知、協議或其他有關文件,以傳真發出的,以傳送確認爲證,電文發出後1日應被視爲收件日期;以電子郵件發出的,發件方郵件系統顯示已發送,即視爲送達,發件人電子郵件系統所記錄的發出時間即爲送達時間;通過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方式寄出的,以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的寄件人留存單據作爲確認文本,交付郵局或快遞公司後最遲7日應被視爲收件日期,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應發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若乙方上述聯繫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在變更之後三日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視同上述已有聯繫方式爲乙方的有效聯繫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視爲有效送達。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情況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事項,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的工資: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5.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依法提前通知對方。

7、合同期滿後應即終止執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在徵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在下列情況中,甲方可以在不變更合同的條件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搶修或救災;

(2)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期限爲月;

(3)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個月的短期停工。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爲簽章頁。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年_月_日簽訂日期:_年_月_日

職工勞動協議 篇18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起至止,期限爲______。其中試用期從______起至______止,共______。

第二條生產任務

乙方願意接受並完成下列生產任務:

在崗位,爲工種。

乙方在生產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費元。

第四條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在合同期內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天,每天實行小時工作制。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按加點給予報酬,加點費爲每小時元。

2.合同期內,職工工資待遇按下列約定辦理:

第六條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住院治療,以及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的,甲方應給予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尚未治癒的再延長月。

醫療期內的醫療費由甲方負責%,病假工資爲元。

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負擔喪葬費元,撫卹費元。

2.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醫療期爲月,期滿未治癒的延長月。

乙方的醫療費。

因工負傷致殘的,其待遇:。

因工死亡的,喪葬費元,直系親屬撫卹費元,其他費用元。

3.在合同期內,乙方符合條件的,享受探親假天,婚假天,喪假天,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文件執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第項規定和第4款規定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工作每滿年發給乙方解除合同前2個月本人月平均工資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2個月的。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情況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事項,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的;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於辭退的;

甲方破產或歇業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5.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通知對方。本條第2款第、項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合同期滿後應即終止執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在徵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合同手續,則本合同視爲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在不變更合同的條件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搶修或救災;

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期限爲月;

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個月的短期停工;

第九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支付對方違約金元,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職工勞動協議 篇19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爲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爲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爲,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工時制。

1、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爲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爲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爲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至 日之間。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覈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爲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職工勞動協議 篇20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

身份:_________(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

管理

暫行規定》和省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爲_________年。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爲_________個月。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三、生產(工作)條件

爲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四、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五、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作制(實行五天工作制後從新規定)。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須經工會和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三天。乙方如爲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最低工資不低於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標準,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爲:_________。

3.甲方每月_________日發放工資。超過當月發薪日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總額的1%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

六、

保險和福利待遇

1.按照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的規定,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按本人工資的_________%,按月繳納退休養老基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3)項和第3款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合同期未滿的,加發失業救濟費,其標準爲:工資每滿一年或距合同期每差一年發給乙方一個月的基本工資,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以一年計,工作時間(或合同期)超過十二年的,以十二年計。

3.甲方參照國家或省的失業保險有關規定向就業

服務機構繳納失業保險基金,乙方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爲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三至六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

6.乙方爲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7.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爲_________公休假爲_________,婚喪假爲_________,探親假爲_________。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的實施細則,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須徵求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3.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應徵人伍,或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

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爲女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5.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試用期經發現不合格的、因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另外,符合第七條第3款(1)、(2)、(4)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7.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徵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職工勞動協議 篇2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爲_________年。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爲_________個月。

有學徒期的工種,學徒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試用期包括學徒期在內)。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_________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爲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增強主人翁責任感,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資與甲方同工種,同崗位原固定工人保持同等水平。乙方在學徒(熟練)期間的生活補貼爲:試用期間_________元,試用期滿_________元,現工種工資_________元。

2.甲方按規定發給乙方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15%的工資性補貼。

3.乙方的升級按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爲重新就業的勞動合同制工人,仍從事原工種的,經考覈合格後,甲方按原工資等級支付工資;改變工種的,試用期間的工資按不低於_________級工的標準支付,試用期滿後由甲方考覈定級。

5.由生產(工作)需要確需加班的,甲方爲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按規定支付加班費。

第六條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資金、津貼、保健食品、勞動保護用品、物價補貼等待遇,與甲方同工種,同崗位原固定工人相同。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孕期、產期、產假和哺乳期間,與甲方同工種,同崗位的原固定工人同等對待。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或省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與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對待;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甲方按國家或省有關規定發給醫療補助費。

4.乙方因工因病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與甲方固定工人同等對待。

5.乙方的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上下班交通費補貼、取暖和防暑降溫補貼等,與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對待。

6.乙方因合同期滿後屬於第八條第2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按其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標準工資1個月的生活補助費,但是,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乙方標準工資。乙方按照第八條2款第2項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或按照第八條第5款規定自行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及自行離職的,甲方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7.乙方標準工資的3%爲乙方本人繳納的退休養老基金,由甲方代爲扣繳,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機構。

8.甲方按國家或地政府有關規定,按月爲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基金,行業保險基金和工傷保險金。

第七條 教育與培訓

1.甲方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上崗前培訓以及必要的職業

技術培訓。

2.乙方從事特種作業,要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技術培訓應達到國家規定的初級工標準。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須爲甲方服務

_________年,否則乙方須付甲方所付培訓費。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按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及甲方的實施細則,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職工勞動協議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

乙方:_____ 性別: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簽訂日期:_______

一、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條款,共同執行《_________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實施細則》。

二、勞動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爲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生產(工作)任務

1、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_________生產(工作)崗位,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的需要,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遵守甲方所規定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工作任務。

具體工作任務見《崗位協議書》。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規定,按工種、崗位要求發給乙方勞保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所必需的勞動工具,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生產、工作環境。

2、其它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按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辦法》,乙方違紀應予辭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包括經甲方批准延長的醫療期)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乙方因病在十二個月內兩次不按甲方規定按時上交病假證明的。

(5)合同期內乙方由於個人原因一年內兩次被勞動組合下崗或下崗待業期間兩次不服從分配的。

(二)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安全生產、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確實保障職工民主管理的權利,接受職工代表大會對甲方履行勞動合同的監督檢查。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又無違紀行爲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書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致殘;並經甲方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4)乙方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5)應徵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按國家規定錄用、接收的復員、退伍軍人、退役運動員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在企業工作未滿三年的;  

(7)符合國家有關政策的。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調整工資、晉級獎勵、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3)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經甲方同意,屬於正常工作調動的;  

(6)乙方在勞動組合中下崗,要求自謀職業的;  

(7)對新錄用人員,試用期內甲方未履行招工簡章的;  (8)經甲方同意,因私出國進修或定居的。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樹立主人翁責任感,維護企業合法利益。

2、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安全生產、遵紀守法和企業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3、遵守甲方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4、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並達到經濟責任制中規定的各項指標。

5、按甲方要求完成技術培訓任務,並達到考覈標準。

6、如有違章違紀行爲,應接受甲方的批評教育。

七、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所在崗位及崗位對勞動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按《_________公司崗位結構工資實施細則》或《_________公司崗位技能工資制試行辦法》按月付乙方勞動報酬。

2、甲方根據企業的.經濟效益及乙方在生產、工作方面的貢獻,給予乙方適當的物質獎勵。

八、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1、乙方在合同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公休假日、補貼、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2、乙方因工負傷或非因工負傷、患病期間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或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患有精神分裂症、癌症、癱瘓等難以治癒的疾病和因工負傷致殘的職工,經指定醫院確診、由勞動鑑定委員會討論並經職代會批准,可享受長期醫療期。

5、乙方供養的直系親屬,按國家規定享受勞動保險待遇。

6、甲方按月爲乙方存本人月工資總額的_________%的補充養老保險金。

7、乙方因合同期滿終止合同至社會待業或屬於本合同中第五條第一款第3(3)、(5)、(6)項,第六條第一款第4

(1)、(2)、(3)、(4)、(6)、(8)項規定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按照其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乙方本人相當一個月累計工資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的本人累計工資。

九、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如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

經教育不改者,甲方可視其錯誤性質、情節、影響和本人態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十、終止、變更、續訂、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如雙方需要續訂合同時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並辦理續訂合同手續。

2、合同期內甲方生產、經營、工作發生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並辦理變更手續。

3、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4、按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和《_________公司辭退違紀職工辦法》,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應說明因違紀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5、乙方被開除、除名、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時,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當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照《_________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實施細則》第_________條的規定償付違約金和進行經濟賠償。

十二、其它具體事項

1、乙方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社會待業手續。

2、甲乙雙方履行合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應及時由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協商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按國務院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中有關規定處理。

3、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修訂、補充。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_________勞動局鑑證後,自簽訂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甲方主管部門______勞動局監督執行。

十三、《崗位協議書》、《病休協議書》、《休延長產假協議書》、《離崗休養協議書》、_________、_________爲本合同書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職工勞動協議 篇23

甲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依法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完成之日止。

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數質,要求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及工作數量要求是: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休息休假辦法。

甲、乙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或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非標準工時制度。

四、勞動報酬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_____元。

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工資計發方式爲:______,每月工資爲:____元,即月工資包括____________等方面。

每月工資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

工資支付方式及要求:.甲方必須以貨幣的形式按約定時間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支付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簽訂有集體合同的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2.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依法分別支付不低於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50%、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鑑證單位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職工勞動協議 篇24

甲方(用工單位)名稱:____

性質: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籍貫:____

現住址:____

乙方屬性:(在□打上√號)

原固定工 □

合同制工 □

臨時工 □

身份證號碼: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關規定考覈後,同意招、聘、僱 爲本公司員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 ,同意簽訂本合同,並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工作任務及工種: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工作任務,爲 工種,因生產情況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工種,如乙方認爲難於適應調整的崗位、工種、可申請離職。

二、合同期和試用(熟練)期:

合同期從一九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試用(熟練)期滿,甲方應及時對乙方進行考覈,合格者定級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辭退(延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如過期不考覈,視爲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屆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三、勞動時間、報酬、保險、福利和政治待遇:

1.勞動時間:每週實行 日工作制,每日爲 小時制,每月預計加班 小時,月加班時間不超過36小時。

2.勞動報酬:

(1)按規定甲方結匯後的職工工資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現行有關規定辦理實行,根據乙方的崗位、責任、技術水平、工作(業務)性質,暫定爲每日工資 元×25.5=月工資 元。晉級加薪每年的月工資增 元至 元不等。

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可在本合同雙方約訂欄中約定,甲方因故停工連續 天以上,或月累計 天以上,每天發給乙方 元作爲基本生活費。甲方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每月 日爲發薪日,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生意安拖欠工資的 %賠償乙方損失。

(2)獎金:應按單位的經濟效益和乙方的勞動貢獻定,一般每月 元至 元;年終獎金每年視效益另定。

(3)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爲 %。公休假日和平時爲 %。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 元作爲夜餐津貼。

3.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①甲方必須按規定爲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按規定繳納保險金(臨時工的社會保險每月自付 元,先由甲方支付,後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臨時工不享受待業保險待遇,在未實行工傷保險前及甲方沒有爲乙方辦理工傷保險時,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傷、殘、亡的,按現行規定、辦法執行);

②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滿但在治療期內的,甲方應根據其工齡或累計投保工齡發給一定比例的工資:根據其工齡或累計投保工齡發給一定比例的工資: 年以下的 %, 年至 年爲 %, 年至 年爲 %; 年的以上爲 %,其醫藥費報銷 %,或每月發給乙方 元包乾使用。需住院治療的應經公司批准,其住院的醫藥費應實報實銷。

③乙方爲已婚女工的,產假期間甲方發給100%的月工資及生活補貼和全勤獎。

④在合同期內,乙方服務每滿一年,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每年爲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 天,夫妻生活在一地,與父母異地的,每滿四年爲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 天。臨時工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再續簽合同的可安排探親假,其探親假爲 天;滿一年以上的,每年探親假爲 天,在批准探親期間,均發給月工資及各種補貼(不影響年終獎);路費按規定報銷或實行包乾制。

⑤法定節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假天數視爲有薪假期;如超過幾天數經批准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甲方:

乙方:

日期:

職工勞動協議 篇25

編號:

甲方(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由於甲方生產經營不景氣,導致乙方下崗。現乙方在再就業中心期滿,根據《太原市人民政府

批轉市勞動保障局關於加快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出中心再就業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並政發〔20__〕20__有關出中心政策,乙方已安排如下:

上了公益性崗位並領取經濟補償金。

領取一次性安置費。

領取經濟補償金,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因此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有關政策解除原簽訂的勞動合同,並就有關問題議定如下:

甲方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小寫:_______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甲方欠乙方的各項費用待企業破產時,按照《破產法》相關規定執行,欠費明細如下(單位:元):

工資醫藥費 獨生子女費 烤火費 住房公積金 合計

此協議一式4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雙方按協議各自應履行的義務要在三日內主動履行完畢,否則要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以後雙方均不得向對方提出任何與原勞動合同關係相關的要求。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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