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製造公司勞動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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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單位) :**機械廠

機械製造公司勞動合同範本

乙方(被錄用職工):

工作需要,經甲方面試考覈,同意聘用乙方爲合同制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頒佈的有關規定。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間 個月爲試用期。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 工作職位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安排,到最需要的工作崗位上工作,工作職位暫定爲 ,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職位並相應調整工資,主要依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業績考覈情況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而定。

三. 動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爲使乙方順利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保障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提供食宿,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提供的一切設施。

四. 勞動時間及報酬

1. 根據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國家法規法律安排工作時間,若安排生產性員工加班,甲方按 國家規定支付加班費,延長加班時間的,經與工會協商採取乙方自願的原則。非生產性員工(包括文員,財會,管理,銷售,設計成員)的工作原則上應在上班時間完成,若在其它時間工作的,屬於員工完成自己的崗位工作,不作加班。特殊工作(如外出等)也按崗位工作,不作加班。臨時事項,公司安排節假日加班,可在三個月內補休或計發工資。

2. 根據協定合同期爲 年,第一年薪資爲 元,年休 天 其它的算加班。第二年薪資爲 ,年休 天。第三年薪資爲 ,年休 天。基本工資 ,全勤 元,其它加班另計1:1比例。

第一年.年終一次性補助 元。

第二年.年終一次性補助 元。

第三年.年終一次性補助 元。

注:在這三年合同期內,正常是不給予加工資,但如能長期堅持,有優良表現,廠方會給予一定的加薪或補助。

3. 滿三年者,每年可享受,帶薪假日 天,可報銷每年來回火車票費用1次。如在 本廠做滿五年的人員,且做事兢兢業業者,公司將年年報銷來回機票1次。

4. 銷售人員條款:乙方對自己跟單的貨款有回收義務,所以預留乙方銷售提成工資的

 %作爲回收款保證金,貨款無法回收的,乙方應承擔未回收貨款的 %的責任。

5. 由於工資計算及資金週轉原因,每月工資定於次月15日發放。

6. 合同期滿或雙方協商解除合同,甲方需協助乙方到社會保險部門辦理社保移交。

7. 若由於甲方生意原因,造成乙方當月工資不足東莞市最低工資保障標準的,甲方應按東莞市最低工資保障標準 元(隨政府規定浮動)發放工資。

五. 勞動紀律和法律責任

1. 甲方應根據國家法律和廣東省的有關規定,與工會協商一致制定各項規章制度,服從調遣,盡職盡責,按時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甲方有權對乙方遵守國家法規和廠規廠紀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罰。

2. 一個月內三次違紀違規或三個月內八次違紀違規爲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甲方有權進行必要的違約懲處直至開除,開除時需經工會同意。

3. 設計人員條款:考慮到乙方工作性質的特殊,做如下特別約定:

①. 甲方交給乙方的機器圖紙,計算機軟件等屬甲方所有的著作權,資料乙方應 簽名確認,並不得向其他法人或個人透露。

②. 乙方在甲方安排的工作中設計,修改機械圖紙,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申請專利權屬甲方,乙方在工作中設計,修改的階段性樣稿應簽名確認,提交甲方保存並不得向他人透露。

③. 乙方無論的在合同期限內還是在合同終止後,都有嚴格保守商業祕密和專有技術祕密的義務,不得將在工作中設計的圖紙以及相關的成果泄露,提供給他人或自行使用;否則,將被視爲泄露商業祕密或侵犯著作權。

4. 銷售人員條款:考慮到乙方作爲銷售人員工作性質的特殊,作如下特別約定:

①. 乙方作爲銷售人員,每星期上報一次客戶信息,雙方進行確認,以此作爲乙方的工作業績進行年度考覈,乙方任何時候不得將此信息泄露給其他公司。

②. 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在合同期滿後或解除合同後壹年內,乙方不得運用在甲方公司知曉的商業祕密爲同行業的其他企業服務,乙方應故意或過失泄露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5. 本合同所稱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使用性的 技術信息和經濟信息(包括機械圖紙,客戶資料等)。

6. 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乙方因故意或過失泄露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 福利待遇及社會保險

1. 乙方享受甲方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及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待遇,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關費用按《廣東省社會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2. 乙方因工傷按政府有關規定享受待遇。

七. 合同的解除及負責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 雙方一致同意;

2. 乙方試用期間不符合甲方條件;

3. 乙方被判刑,送勞教以及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等嚴重問題或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者;

4. 甲方連續兩個月不支付乙方工資的;

5.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二)合同期滿前 個月,乙方需要自行決定是否續約。

(三)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到期的經濟補償金(月薪員工等於一月工資,日薪員工爲26天工資),乙方可選擇以下兩種方式中的第 種:第一種,每年合同年度終結時支付當年的經濟補償金,但以後解除合同時僅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第二種,解除合同時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本條(一 項)的第2.3.5條規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四)甲方依本條第一項第3,5條解除時,應徵得工會的同意。

(五)甲方因經營需要,單方面解除合同的,除支付經濟補償金外,應提前一個月通知,或多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追究乙方經濟責任。

2.乙方泄露自己知曉的商業祕密,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最低不低於乙方六個月的工資和獎金。觸犯《刑法》第219條有關侵犯商業祕密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複製機械圖紙或計算機軟件,侵犯甲方著作權的,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最低不低於乙方六個月的工資和獎金。觸犯刑法第217條有關侵犯著作權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4.乙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向外泄露公司的商業信息,爲他人謀取利益。若乙方違反此條,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賠償金最低爲乙方六個月的工資和獎金。觸犯《刑法》第163條有關商業受賄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5.甲方違約遲延支付勞動報酬 ,依法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爲遲付金額的25℅。

九.甲方根據工廠2/3以上工人的投票選舉產生工會組織,工會組織一發參與處理勞資糾紛和培訓員工。

十.乙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按照稅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代扣代繳。

十一.調節與仲裁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工會組織調解,協商不成的可向東莞市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向東莞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與工會協商制定的規章制度爲合同補充,雙方必須遵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另附規章制度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四.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

1.

2.

3.

甲方簽字(蓋章):

公司代表: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簽訂流程

一、總則

1、本流程旨在規範和明確勞動合同的簽訂及職責,促使勞動關係得到動態的管理。

2、本流程爲業務指導規範,若有新的制度辦法從其規定。

二、相關職責

人力資源部作爲勞動關係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勞動合同簽訂流程規範的實施,負責員工勞動關係的管理。人事專員負責審查新入職員工的主體資格、對新入職員工履行告知義務、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續簽手續辦理、勞動合同續簽等。

三、簽訂流程

簽訂勞動合同時,由人事專員按以下流程進行:

1、審查新員工的主體資格

(1)對新入職員工進行學歷、資格及工作經歷的審查;覈實個人資料的準確性,並由本人簽字確認;

(2)查驗新入職員工與其他用人單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前要求其提供與前用人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保留原件;

(3)對於應屆畢業生,必須在其取得畢業證書後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畢業前可以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

2、對新入職員工履行告知義務簽訂勞動合同前如實告知新員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勞動報酬,以及新員工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3、簽訂勞動合同

(1)簽訂勞動合同、協議等應先由員工簽字,單位統一蓋章。禁止空白合同、協議蓋章。

(2)勞動合同應在新員工報到當日簽訂,最遲不得超過5日。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還需簽訂《保密協議》、《個人信息授權書》, 如入職員工需要培訓的,還需簽訂《員工培訓協議》。新入職員工拒絕簽訂上述合同、協議的一律不予錄用。

4、發放勞動合同,建立員工名冊

人事專員製作《勞動合同發放簽收表》,由收到勞動合同的員工簽字確認,根據《勞動合同發放簽收表》製作員工名冊。

5、勞動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四、續簽流程

1、人事專員每月整理一次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結束前一個月,將勞動合同到期人員名單報送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

2、根據到期合同人員情況填寫《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確定公司續簽意向,明確續簽的向員工發《續簽勞動合同意向書》;不續簽的發《不續簽勞動合同書》;

3、員工收到《續簽勞動合同意向書》後應在3日內將是否續簽的意向通知公司,逾期未通知的視爲同意續簽。

4、勞動合同雙方確定續簽的續簽勞動合同。

五、審批流程

1、一般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由歸屬部門負責人確定簽訂意向,人力資源部實施;

2、部長及以上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由單位負責人確定簽訂意向,人力資源部實施。

六、資料管理

1、勞動合同應動態管理,定期整理,過期或終止的勞動合同另行造冊歸檔,保存至少XX年。

2、續簽意向書應分冊歸檔保存,人力資源部應不定時進行自查。

3、續簽意向書自勞動合同續簽後的一年可予以集中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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