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員工定期勞動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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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員工定期勞動合同 篇1

甲方:乙方:簽訂日期:年月日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要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新版員工定期勞動合同(精選3篇)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部門負責人或課題組主持人單位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家庭住址郵政編碼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其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於年月日終止。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一方執行工時制度,乙方每一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小時,每一週工作不超過小時。

每一週休息日爲。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工資爲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時候,甲方支付乙方月生活費爲元或按執行。

社會保險及其他社會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遼寧省興城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甲方爲乙方要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待遇按果樹所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按來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建立其安全生產製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治勞動過程裏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和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接觸和終止與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與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的時候,爲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15日內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應當支付其經濟賠償的,在辦理工作交接的時候支付。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爲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興城市的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該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果樹研究所人事處備案1份。

無部門公章與果樹研究所人事處公章無效。

部門負責人或課題組主持人(簽字)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人事處公章

新版員工定期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內容。

2、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地點、工作崗位進行調整並服從甲方安排。

3、乙方同意並服從甲方安排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4、如乙方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變動,乙方同意其工資待遇也按公司規章制度隨之變動,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

三、勞動報酬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確定按計時形式發放工資,乙方的正式期工資爲 元/月,試用期工資按照正式期工資的80%計算。工資構成詳見工資表。

2、上述試用期及正式期工資包含甲方應當爲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乙方自願同意自行前往社保機構辦理相關繳費手續。

3、甲方於每月 日之前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對工資的發放時間作一定的調整,但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且工資延遲發放不得超過一個月。

4、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四、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休息和休假等規定。

2、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務的需要,確需加班的。應當填寫加班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視爲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時間以時間發生的時間爲準。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有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的義務,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甲方必要時組織乙方參加各項政治理論、技術業務、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3、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六、勞動紀律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2、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範;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中止和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元以上或間接損失 元以上的;

4)乙方在其他單位兼職,造成甲方名譽受損,嚴重影響乙方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或者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在 元以上者;

5)甲方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被司法機關拘留或者受到刑事處罰的;

7)乙方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接受或不能勝任由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8)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的健康狀況、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證明材料或情況;

3、本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繼續在甲方工作而乙方無異議,則視爲本勞動合同自動延期一年,但甲方已向乙方發出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或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或確已不再上班時除外。

4、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未經同意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乙方應賠償被服務單位的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八、特別約定

1、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含試用期解除)或終止後3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歸還甲方所有財產。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交接義務的,甲方有權暫不予支付乙方經濟補償,乙方超過3日仍拒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技能培訓費用;

2)對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如果上述損失無法準確計算,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賠償金不得低於乙方在本合同約定之崗位所實際獲得的月平均工資的兩倍。

2、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或者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如果這種損失無法準確計算的,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賠償金不得低於乙方在本合同約定之崗位所實際獲得的月平均工資的兩倍。

3、按前述約定乙方需對甲方負賠償責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工資或經濟補償金中扣除。工資、經濟補償金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十、其他

1、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如果甲方的規章制度未作規定,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新版員工定期勞動合同 篇3

(固定期限)

編號: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             

經營地址 :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________ 證件號碼 :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____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 ____元或按 _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____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元或按___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勞動合同續訂書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__________(蓋 章) 乙方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    年      月       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__________(蓋 章) 乙方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勞動合同變更書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__________(蓋 章) 乙方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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