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主管勞動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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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

財務主管勞動合同範本

應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爲規範管理,明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及聘用條件。

1、合同期限兩年,從2019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含試用期 個月)

2、乙方工作地點爲甲方住址及相關業務範圍內。工作崗位爲財務主管兼內務主管。

3、在簽訂本合同前,乙方應提供《會計從業資格證》和學歷證書原件供甲方審覈,並複印後交甲方存檔。同時乙方須提供有一定經濟能力之本地常住戶籍人士 身份證號 爲擔保人。

二、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1、甲方按國家法定節假日,合理安排乙方休假或休息。

2、在季節性生產旺季或有連續性或緊急性工作,公司有權調整假期和工作時間。

三、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報酬採用月薪制,在公司統一發薪日用人民幣發放,年終根據公司當年經營業績統一發放年終獎。遇有特殊原因,甲方經說明原因,可以提前或推遲發薪。甲方每月付給乙方薪酬 元,大寫 。

2、因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外地出差時,出差補助執行甲方規定標準。

3、工作日甲方免費提供中餐,因工作需要加班時免費提供晚餐。甲方不提供住宿。

4、在合同期內,由甲方爲乙方依法辦理社會保險,乙方依法享受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政府規定的福利待遇。

四、培訓及保密規定

1、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 但乙方經培訓掌握技能後,必須按本合同約定在甲方工作,若乙方違約離開甲方,則由乙方承擔(與培訓費等額)違約金。

2、乙方對甲方商業祕密和財務祕密有保密的義務,合同期內若乙方違約擅自從事或到與甲方有競爭的行業任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3、本合同期滿,或因辭退、辭職等解除勞動合同後的兩年內,乙方對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仍有保密義務,不得在同類企業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其它公司任職或自行開業。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根據公司日常業務的需要,爲乙方安排工作,但不限於財務工作;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提出批評或意見;

3、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爲,予以處罰。

(二)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2、爲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3、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按國家法律、政策和約定獲取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2、要求甲方提供相應工作條件和工作所需憑證、帳冊、數據等。

3、對甲方財務管理工作提出建議;

4、辭職(須提前兩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5、在工作成績突出或對甲方有重大貢獻時,要求甲方給予獎勵;

6、對甲方提出違反規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

(四)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依法履行財務主管職務,按時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務;

2、遵守甲方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領導和監督;

3、在履行財務主管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財經制度,違背職業道德;

4、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公司聲譽的活動,嚴禁泄漏甲方公司的祕密和有關財務數據,造成財務數據丟失和泄密,承擔相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5、乙方在執行職務中,須妥善保管甲方公章印鑑,並依照財務規定正確使用公章印鑑,如有丟失、濫用、私用等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乙方在執行職務中,不得有吃拿卡要等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否則,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7、乙方須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履行職務,未經授權不得以甲方名義開展業務。否則,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乙方不得兼任其它企業的財務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賠償損失,並不予任何補償。

六、合同的終止和違約責任

(一)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乙方違反合同規定,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正;

2、乙方因違法亂紀被撤銷會計從業資格

3、乙方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二)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合同期滿未續簽。

2、乙方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

3、乙方無故連續20天不能完成工作任務;

4甲方公司被撤銷。

(三)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

2、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3、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

七、後合同義務

1、合同解除後15天內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職務。

2、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甲方不承擔乙方的補償. 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前十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乙方離職須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申請,經甲方同意並辦妥移交手續方可離職,否則,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自願接受甲方的工作調動,工資按新的工作崗位工資標準計算;若乙方不服從調動則本合同終止,甲方不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

5、乙方因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而遇解聘者,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6、乙方未滿合同約定的期限,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由乙方返還甲方,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7、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甲方的相關制度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乙方應照價賠償,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8、乙方不能勝任合同約定的工作,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八、調解與仲裁

1、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和仲裁,亦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同意依據甲方勞動管理規章制度處理或另行協商。

九、附則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次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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