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築業勞動合同範本(通用5篇)
上海市建築業勞動合同範本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巨典世茂城市廣場2#棟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辦公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的類別、期限
合同類別:完成一定工作,自 年 月 日起,至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完成後止。
二、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乙方工作崗位:
2.工作地點:
3.在符合規定的條件下,或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進行調整。雙方應對調整情況進行書面確認,作爲本合同附件。
4.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工時方面的規定,結合甲方的生產需要,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
三、勞動報酬和支付方式
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基本工資執行
第 項:
①月工作: 元/月。
②日工資: 元/月,待工工資: 元/日。雙方未約定待工工資的,待工日執行日工資標準。
2.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可另行書面約定績效工資的計算方式和支付方式,作爲本合同附件。甲方應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覈,並按時支付乙方的績效工資。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4.甲方按月結算乙方工資,並在一個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由乙方簽字確認。工資發放清單由甲方存檔保管。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勞動報酬重新約定的,應當用書面方式,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6.甲方確保乙方的勞動報酬不低於國家有關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和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法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實施對乙方的管理。甲方應當將有關規章制度告知乙方。
2.甲方和工會組織或職工代表簽訂的集體合同,適用於乙方。
3.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其他勞動條件,並按照國家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的規定,在施工現場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爲乙方創造安全工作的環境。
4.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5.甲方按規定爲乙方創造崗位培訓的條件,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職業技能、遵紀守法、道德文明等方面的教育。乙方參加甲方安排的培訓活動視同出勤,甲方不得剋扣乙方的基本工資。
6.甲方爲乙方繳納法定的保險,甲方確保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漏保。
7.甲方根據有關規定爲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創造必要條件,辦理好各項手續。
8.甲方對乙方的出勤、工資、違紀等情況做好記錄,作爲獎罰乙方的依據。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管理,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2.乙方應當積極參加甲方安排的崗位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各方面素質。
3.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工作。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終止本合同,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2.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3.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
4.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當結清乙方的工資。符合經濟補償條件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規定的時限內向當地(工作地點或者甲方工商註冊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
九、其它
1.本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內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及附件均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上海市建築業勞動合同範本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在滬辦公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住址: 聯繫電話:
在滬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的類別、期限
合同類別:完成一定工作,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完成後止。
二.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乙方工作崗位:____________。
2.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內容(可另列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符合規定的條件下,或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進行調整。雙方應對調整情況進行書面確認,作爲本合同附件。
5.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工時方面的規定,結合甲方的生產需要,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並確保乙方平均每週至少休息1天。
三.勞動報酬和支付方式
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基本工資執行第___項:
①月工資:______元/月。
②日工資:____元/日,待工工資:____元/日。雙方未約定待工工資的,待工日執行日工資標準。
2.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可另行書面約定績效工資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作爲本合同附件。甲方應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覈,並按時支付乙方的績效工資。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4.甲方按月結算乙方工資,並在下一個月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由乙方簽字確認。工資發放清單由甲方存檔保管。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勞動報酬重新約定的,應當用書面方式,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6.甲方確保乙方的勞動報酬不低於國家有關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和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法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實施對乙方的管理。甲方應當將有關規章制度告知乙方。
2.甲方和工會組織或職工代表簽訂的集體合同,適用於乙方。
3.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其他勞動條件,並按照國家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的規定,在施工現場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爲乙方創造安全工作的環境。
4.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5.甲方按規定爲乙方創造崗位培訓的條件,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職業技能、遵紀守法、道德文明等方面的教育。乙方參加甲方安排的培訓活動視同出勤,甲方不得剋扣乙方的基本工資。
6.甲方根據有關規定爲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工作創造必要條件,辦理好各項手續。
7.甲方對乙方的出勤、工作、違紀等情況做好記錄,作爲獎罰乙方的依據。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管理,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2.乙方應當積極參加甲方安排的崗位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各方面素質。
3.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工作。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終止本合同,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2.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3.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
4.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當結清乙方的工資。符合經濟補償條件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規定的時限內向當地(工作地點或者甲方工商註冊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
九.其它
1.本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內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及附件均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建築業勞動合同範本 篇3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爲:__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合同。具體爲: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爲: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爲: 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爲:__________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爲: ___________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 ____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爲:____,計件單價爲:____。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爲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爲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後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 乙方爲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爲: 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爲: _______________。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爲: 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爲: _________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上海市建築業勞動合同範本 篇4
甲方(用人單位或受委託的項目部):
地址:聯繫電話:
乙方(姓名):性別:
身份證號碼:現住址:
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和本省勞動法律法規建立勞動關係,履行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並對有關問題作以下約定:
一、勞動合同期限
1、不足一個月時間的用工:從年月日至年月日(不設試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用工:以工程完成之日(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爲本合同的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點:
從事(工種):
三、勞動報酬
1、工資計算方式:
(1)計時(每天或每月工資標準)
(2)計量(件)(單價數量)
2、工資支付方式: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資的,每月人民幣元;按工作進度支付工
四、勞動保護和工傷保險
甲方依法爲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工傷保險,其中每月繳納的工傷保險費計元。
五、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及其它約定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建築業勞動合同範本 篇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20xx年x月x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有效期自年月至年月日止,共五年。
第二條乙方享有的工作條件與辦公設施
1.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不受侵害、人體健康不受損傷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用品與設施條件。
3.甲方將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包括參加各種行業研討和培訓會。
第三條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報酬和福利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甲方。以上崗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職責由甲方員工規章制度等內部管理制度予以規定。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專業特點、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甲方根據合同簽署時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職位,保證乙方的月均工作報酬不低於元人民幣,並向乙方提供各種保險,包括但不限於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若合同簽署後,遇甲方工作需要,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則乙方具體的薪酬待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4.職工有權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節日、婚嫁等假期,具體標準見《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第四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與人事調度。
2.乙方實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時間必須在崗。遲到、早退、病假、事假等不在崗狀況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規定》計扣薪酬。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1.甲方與乙方嚴格按照本勞動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3.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4.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具體程序見《員工辭職管理辦法》。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經甲方警告後在合理期間內仍未改正或由此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
(2)營私舞弊,侵佔甲方財產或串通第三方,惡意泄露、出賣甲方機密等以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頻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員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爲乙方繳納各種保險和公積金,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解散、前算或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合同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自行終止。在勞動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七條經濟補償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第六條4款,第六條7款(4)和(5)項解除勞動合同或依據第六條7款(1)項終止勞動合同;
(2)乙方依據第六條6款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按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執行。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必須按合同約定標準結算欠發乙方的工作報酬。
4.若由於甲方崗位需要,甲方認爲有必要對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項培訓的,
可以與勞動者訂立針對此次培訓的服務協議,並約定服務期限。若乙方違反約定,應按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參見《員工學習培訓管理辦法》。
5.在乙方履行合同期間,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辭職或擅自離職,乙方不得將從原崗位工作中獲得的資料、技術信息或客戶名單等商業祕密泄漏於與甲方從事相同或相似業務或其他有競爭關係的新僱主,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並且乙方無權依據第七條1款要求甲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包括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而產生的爭議),按XX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解釋和執行。
2.甲方在制定、修改或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和績效考覈等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全體員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並且協商確定。甲方應當將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等決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3.若遇實習或者試用,依據公司具體的實習協議或試用協議而定,若實習或試用者通過,則依據董事長簽署的轉正決議,簽署本勞動合同,勞動期限從實習或試用算起。
4.雙方認爲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尚未涉及的,雙方可以簽署補充協議予以調整。
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二(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簽字:
蓋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