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合同書範本(精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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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關於勞動合同書範本(精選20篇)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從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爲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從事 工作;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乙方無正當理由應無條件服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並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乙方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執行;

(二)鑑於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日);試用期滿按以下第 方式計算工資:

1、計時工資 工資爲 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甲方應以以法定貨幣支付工資,每月 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工資不低於省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工資按法律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均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及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2

甲 方: 

註冊地:

經營地: 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 方: 性別:

聯繫電話: 手機: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住證號碼: 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戶籍地址: 郵編:

經常居住地址: 郵編: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 號 室 緊急狀態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郵編: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勞動

第一條 合同類型及期限

1.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的類型:

1.1.1 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若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或對其進行培訓而未收取培訓費,並因此與乙方約定服務期限的,超過固定期限部分,視爲對本條款的變更。

1.1.2 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情形條件出現時或雙方協商一致時

1.1.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

1.2 乙方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在乙方試用期期間,甲方根據公司管理制度、錄用條件以及法律規定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質量和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考覈。試用期滿前/時,經甲方考覈合格,乙方予以轉正;如經考覈乙方不合格,甲方則有權解除本合同。

1.3 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到崗工作。甲、乙雙方勞動關係自實際用工之日起建立。

1.4 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續訂本合同,甲、乙雙方應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1 乙方在甲方處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職責及權限在甲方頒佈的“工作描述”或“崗位職責”中列明,雙方同時也可簽訂具體的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崗位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 乙方的常期固定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爲: 。乙方的臨時、不固定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乙方因完成工作需要而臨時(一般在 個月之內)在以上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之外工作或出差的。對此乙方自願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2.3 甲方因實際經營情況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長、特長、健康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2.3.1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2.3.2甲方因乙方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等指標而不能勝任工作,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2.3.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勝任原工作的,甲方因此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2.3.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因此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2.4 對乙方的工作職務、職責範圍、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進行的調整,乙方自願同意首先接受,如有意見或異議的,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人事部門提出,在甲方作出答覆前,乙方自願同意甲方的調整安排,做好相應的工作。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3.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工作崗位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3.1.1 定時工作制

3.1.2 不定時工作制

3.1.3 綜合工時工作制

具體工作時間以甲方的規章、制度爲準。

3.2 因經營需要等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工時制,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對此乙方自願予以接受。

3.3 甲方不提倡乙方加班工作,乙方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事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准而加班的,甲方不予支付加班報酬。經批准的加班甲方應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3.4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喪假、產假等待遇,具體假期待遇執行甲方公司規章制度。

3.5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規定的考勤、請假等規章制度,休息休假待遇嚴格按照公司員工手冊及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條 勞動報酬

4.1 如存在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乙方的工資標準爲 。

4.2 甲、乙協商一致,(試用期滿轉正後)乙方勞動報酬執行下列第 種計發形式:

4.2.1 計時形式:乙方崗位工資爲 元/月

4.2.2 計件形式:乙方月工資按當月實際完成工作量發放。

4.2.3 “計時+計件”形式: 。

4.2.4 其他形式: 。

4.3 甲方應當於每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上一月工資,工資支付日期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則相應順延到節假日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4.4 甲方支付給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爲甲方與乙方約定的崗位工資數額。

4.5 爲了充分調動乙方積極性,甲方根據公司規定,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業績爲乙方發 放激勵獎金,具體獎勵標準以公司規章、辦法爲準。

4.6 甲方可將下列費用和款項從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扣減或扣除:

4.6.1 根據法律法規、政府規定及甲方的規章制度規定須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的應由乙方本人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金等;

4.6.2 根據法院判決書(調解書)、仲裁裁決書、行政處罰決定書、雙方協議等規定應由乙方付給甲方的損害賠償;

4.6.3 法院判決書(調解書)、仲裁裁決書或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甲方從乙方的勞動報酬中扣除的費用;

4.7 如乙方對於收到的勞動報酬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報酬後10日內向單位書面提出。

第五條 社會保險

5.1 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各自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若因乙方無法提供辦理社會保險的必要手續資料等乙方原因導致未能辦理社會保險的,則乙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5.2 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死亡等費用及待遇,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6.1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6.2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單位規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高職業技能,按時、按量、按質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6.3 甲方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監督、檢查和獎懲。 如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扣除獎金等,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此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6.4 乙方應當忠誠並恪盡職守地履行其崗位責任,嚴格遵行其崗位職責範圍和授權,以應有的謹慎努力履行崗位職責,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描述及本合同的要求。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或者甲方書面文件明文規定,乙方不得代表(或代理)甲方或甲方上下級部門簽署任何文件、作出任何承諾、保證或收受、借取任何款項。

6.5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勞動報酬信息,也不能就此詢問其他員工,否則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及甲方的勞動紀律。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7.1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公司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7.2 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安全、紀律等培訓。

7.3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經營制度;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制度。

7.4 甲方已就在乙方工作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及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了乙方;乙方確認甲方已經如實履行上述有關的告知義務,並承諾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甲方。

7.5 對於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7.6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工作的,在終止本合同時,甲方可安排乙方進行離崗前相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8.1 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誠實信用地全面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8.2 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成甲方所交代的工作任務,並達到甲方的要求。

8.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當變更勞動合同:

8.3.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本合同有特別約定的;

8.3.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8.3.3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8.4 甲、乙雙方中一方要求變更其相關內容的,應當將變更要求以書面形式送達另一方。對於需要徵得另一方同意的變更,另一方應當在五日內作出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變更。

8.5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9.1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2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3.1未支付勞動報酬的;

9.3.2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9.3.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9.3.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9.3.5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9.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不予任何補償:

9.4.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9.4.2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9.4.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9.4.4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9.4.5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9.4.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收容教育的。

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5.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5.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5.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住所遷移、被兼併、甲方資產轉移,甲方業務的出售,以及因生產經營需要進行的組織結構、經營條件、或發展戰略調整等),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9.6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本合同第9.5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9.6.1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9.6.2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9.6.3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9.6.4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9.6.5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9.6.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9.7.1本合同期滿的;

9.7.2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9.7.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9.7.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9.7.5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9.7.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辦理

10.1 不論何種形式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乙方必須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具體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辦理根據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

10.2 由於乙方未能及時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10.3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退工手續。

10.4 乙方在本合同期滿、終止或解除時,應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和流程向甲方交接工作及相關文件、證件;歸還佔有甲方的財產,包括臺式計算機、筆記本電腦、電話、數據、資料、鑰匙、其他設備等;結清賬務賬目,包括歸還借款、清償客戶欠款和租賃物品等。

若乙方違反上述約定而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或損害,則乙方須對由此給甲方的生產和經營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競業限制

11.1 乙方應當遵守有關利益衝突的基本原則,避免與其工作職責或甲方利益相沖突或可能發生衝突的行爲或關係。除法律允許、甲方另有規定或者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外,於本合同有效期內的任何時間,乙方不得從事下列任何行爲,否則視爲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

11.1.1 在其他任何單位兼職;

11.1.2 非甲方安排私自從事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競爭的服務、產品、業務;

11.1.3 非甲方安排私自從事與本崗位職責相同或類似的其他業務;

11.1.4 爲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同業競爭者提供服務或信息而沒有事先得到甲方書面批准;

11.1.5 引導、勸誘甲方員工到競爭企業工作;

11.1.6 以本人或配偶近親屬名義開辦或持有與甲方業務有競爭公司的股份的。

第十二條 服務期限與商業祕密

12.1 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爲此雙方訂立《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沒有另行訂立《培訓協議》的,雙方一致同意按照培訓結束後繼續服務 年計算服務期。

12.2 如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守商業祕密的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方法,直接的或間接的、有意的或無意的向外透露,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祕密爲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具體權利義務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相關的保密協議。

12.3 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獲取的文件、資料、稿件、表格等業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有關客戶名單、價格及定價政策、營業額、營銷計劃、員工薪酬、進貨渠道以及與甲方有關聯的其他企業信息等不爲公衆熟知、能爲甲方帶來利益的一切信息,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腦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戶的或是公司的均屬甲方的商業祕密。

12.4 如乙方違反保密約定的,將按照本合同、相關保密協議的規定處罰或履行相關違約義務。如乙方的泄密行爲涉及到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2.5 除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之外,甲方可根據乙方知曉甲方祕密的程度,與乙方訂立相關的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同時約定每月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數額。

12.6 乙方在職期間的一切職務專利、技術等知識產權、作品,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提交所有有關資料,並儘快、盡全力幫助甲方取得該職務作品的知識產權,並同時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方法,直接的或間接的、有意的或無意的向外使用、傳播,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職務作品爲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第十三條 經濟補償金

13.1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所涉及的經濟補償,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13.2 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時間爲乙方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完畢後下一個發薪日。 第十四條 特別告知與承諾

14.1 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工作狀況、勞動報酬、單位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休息休假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乙方認可甲方已經履行上述告知義務,承諾已對與雙方建立勞動關係有關一切事宜均無任何疑問或意見。

14.2 乙方承諾,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個人資料或信息均真實、合法,且不存在任何隱瞞、欺騙、作假等情況。否則,即視爲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則制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並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或賠償。

14.3 乙方承諾並保證,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合同之時及本合同有效期內,與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存在任何勞動、勞務關係,且與原單位或個人之間不存在任何競業限制或保守祕密的協議或條款,甲方僱傭乙方不會違反乙方的任何約定或法定義務。

14.4 雙方一致確認,雙方均已經仔細、全面地閱讀、理解了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及含義,並仔細考慮了該條款和本合同爲雙方設定的權利、義務。雙方均承認並承諾,任何一方均是基於另一方所作的將遵守並接受任何上述陳述的限制約束而簽署本合同,雙方進一步承認並聲明任何上述條款和限制都是完全自願、合理的。

第十五條 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由於適用任何中國法律或法規而被認定爲無效或不生效的,無效或不生效的條款應當進行修改以可能的最接近的程度反映雙方最初的約定,這些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餘條款存續和有效性。

第十六條 倖存條款

如果本合同屆滿或因任何原因而終止,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競業禁止和勸誘禁止條款仍然有效,乙方應繼續受相關條款及條件約束直至相關期限屆滿。

第十七條 不棄權

甲方遲延、放棄、懈怠、延期履行任何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承諾而產生的權利或權力,不構成甲方放棄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主張任何隨之引發的違約的權利。

第十八條 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約定(包括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和保證)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全部賠償。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通過工會協商解決或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 其他

20.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後雙方可以訂立書面補充協議予以明確。

20.2 雙方簽訂的其他協議、與本合同有關的職務描述、崗位職責、行爲準則以及任何甲方的內部規章制度、規則、制度屬於本合同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3 本合同如有與國家、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相沖突的,以國家、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爲準。

20.4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且實際到崗之日起生效(甲方同時加蓋騎縫章)。本合同壹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勞動部門備案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爲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20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爲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__年__月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20__年__月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三十九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關於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時間: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甲方自__________公司借用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借用期間各自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_____公司派往甲方參加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間,須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乙方如有嚴重違紀行爲,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並通知__________公司,由該公司對乙方進行處理。

三、甲方承擔乙方的工資,標準爲_______元/月,每月___日支付上月工資。

四、乙方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國家規定由其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協議,均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資爲標準)。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終止本協議,應於協議期滿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個週期。

七、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關於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爲(選擇其中一項並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爲期限。

2、本合同包含 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 路 號 。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門(或崗位)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爲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爲人民幣 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爲 。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爲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爲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爲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60日仍未與甲方辦理交接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發放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期限爲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一) 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爲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 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爲_______元。

(三) 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爲______元。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爲: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8.單位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爲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該項工作任務完成之日止。

第二條 試用期內,乙方若有連續請假7天以上情況,試用期作相應順延。

第三條 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前,乙方離職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中請,自離職之日起,本合同失效。

第四條 乙方的崗位爲:_________,乙方的工作地點爲: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執行甲方內部崗位、職務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乙方同意在合同期間,根據崗位要求就本合同未盡事宜,與甲方簽署相關的專項協議。

第六條 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與乙方協商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表現、工作能力、身體狀況等,對乙方的工作崗位予以調整。崗位調整後乙方的工作職責將隨人事部門的調整通知及該新崗位所在職能部門經理的指示加以確定。乙方願意服從甲方調配和管理,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及時與甲方履行本合同變更手續。否則,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辭職,甲方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在乙方原工資待遇不變的前提下,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和部門的工作,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臨時調整。

第七條乙方工作時間以甲方考勤制度規定的時間爲準,平均日和周的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

第八條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對乙方的工作班次和休息日進行合理調整。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國家和甲方的規定給予乙方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甲方爲乙方支付加班工資的唯一憑證,爲乙方填寫的、經甲方批准的加班申請單。

第九條甲方依法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利,按照國家和甲方相關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乙方請休各種假期須遵守甲方的相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第十條 甲方每月15日前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上一個月的工資。如乙方對甲方支付的月工資有異議,應自工資支付之日起7天之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應予以妥善解決或及時回覆;如逾期沒有提出異議,即爲對該月的工資沒有爭議。

第十一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爲稅前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按照甲方的薪酬制度和有關規定執行。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甲方可以與乙方協商根據實際經營狀況、乙方的工作考覈情況,以及乙方的獎罰記錄、崗位變動情況,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如乙方不同意調整,則可向甲方提出辭職,甲方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三條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停工、停業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甲方應當按照提供正常勞動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國家和地方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有義務按照國家及所在地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甲方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繳費手續。乙方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按規定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第十五條乙方須按甲方的要求,自入職之日起一個月內提供甲方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所需資料及手續。如乙方未按要求提供,致使甲方無法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繳納手續,則乙方願意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包括無法辦理補繳手續或辦理補繳手續須繳納的滯納金等。

第十六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地方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待遇、女職工生育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照常支付工資。

第十九條 工作期間,甲方爲乙方提供免費工作午餐補助,按照國家和甲方的規定提供相應福利待遇。

第二十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 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和規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甲方按照國家和當地有關部門的規定,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防範職業危害的發生。

第二十一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其有關規定的教育。

第二十二條 甲方執行國家計劃生育的各項法規,做好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

第二十三條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工作規範、操作流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及其它專項協議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乙方願意嚴格遵守並執行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的財產,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努力提高職業技術技能,完成本職工作。

第二十五條合同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因工作目的所需的IT辦公資產和信息資產。IT辦公資產包括網絡基礎條 件、通訊條 件、辦公計算機、軟件、IT應用系統、IT賬號(包括郵件、www、域、ERP、即時消息等賬號)和相關權限等;信息資產是指甲方的商業和技術祕密等內容。IT辦公資產和信息資產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擁有與服務期限內崗位權限相適合的使用權,且僅限於乙方在服務期限內的工作目的。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IT辦公資產和信息資產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甲方擁有對IT辦公資產和信息資產的安全性、完整性以及使用的合理性進行隨時監督和審覈的權力,乙方無條 件接受監督和審覈。

第二十六條工作期間,乙方應遵守甲方所有的IT規範制度以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培養健康、良好的IT安全習慣,遠離不安全隱患,努力做到:

(一)乙方接受甲方IT安全統一管理,配合甲方爲保障IT安全所開展的IT安全檢查、監督、加固工作。針對己經發現的IT安全漏洞、隱患等相關問題,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並承擔因個人原因造成延遲整改而導致的後果。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辦公網、研發網管理規定,保障甲方網絡基礎設施(包括網絡設備、鏈路、環境)的安全。不得將研發設備接入甲方的辦公網。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在研發網和辦公網接入任何新設備和新軟件。

(三)乙方在使用甲方網絡過程中,不得利用各種搜索、監測和黑客軟件,對甲方網絡進行掃描或攻擊。不得私自將辦公資產以外的設備與鏈路接入甲方辦公網,從事研發、試驗活動。不在甲方網絡內部製造、傳播病毒,影響甲方網絡的安全、穩定運行。

(四)乙方在工作中不得使用盜版軟件,不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

(五)乙方應妥善保管個人的IT賬號、權限及相應的密碼,對個人的IT賬號、權限及密碼的安全性、保密性負全責,對所擁有的賬號、權限對應的操作結果負有全責。不得向他人轉讓、借用賬號及密碼,不盜用他人賬號和密碼。

第二十七條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IT辦公環境訪問色情、反動、遊戲、賭博、娛樂、BBS等與工作無關的內容。不得製作、查閱、複製、發佈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有傷風化的信息、有損甲方聲譽或者妨礙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信息或者非法、迷信言論,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等犯罪活動。

第二十八條甲方對乙方的行爲是否符合IT安全要求,具有監督、檢查、審覈的權利。若乙方不符合IT安全要求或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甲方可以進行警告、網絡隔離、通報批評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理,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甲方有權提交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因違反勞動紀律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按乙方嚴重違紀處理,甲方不支付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對於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是甲方制定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和基礎,甲方通過內部網主頁辦公欄、郵件、培訓、學習等形式向乙方公示,適用於所屬的各單位、各部門包括甲方,並同甲方規章制度一起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包括但不限定於以下幾項:

1、《錄用通知書》

2、《員工手冊》

3、《員工培訓協議》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己知悉上述甲方的規章制度,承諾每天上班期間至少瀏覽一次甲方內部網發佈的最新的甲方規章制度,並願意自覺嚴格遵守。

第三十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根據管理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可以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原有各項規章制度進行修訂。如本合同約定與新修訂或制定的規章制度不一致,乙方同意按甲方新修訂或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三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甲方公司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合同約定和甲方及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行政處理或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在本合同執行期內,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乙雙方同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的。

(三)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包括:甲方發生分立、合併、資產轉移,以及住所地、經營狀況、組織機構、人員結構發生變化等;乙方的工作表現,知識技能、管理水平、身體狀況等與工作要求不相適應,原工作崗位消失等),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的。

第三十三條除本合同約定甲乙雙方可以進行變更合同的情形以外,合同的變更需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辦理變更手續;要求變更合同一方,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7日內(含7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含15日)未答覆對方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四條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以下錄用條 件中任何一項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定於離職證明、教育學歷、個人簡歷、婚姻及生育狀況、體檢證明、勞動關係狀況--即是否與其他業務相關聯單位存在利益關係等)必須真實無誤。

(二)健康狀況良好,無隱瞞病史、無精神病、傳染病及其它影響工作的病症,能保證正常工作。

(三)能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流程,無曠工行爲,遲到、早退不超過____次;

(四)各方面表現良好,沒有吸毒、鬥毆、酗酒等各種劣跡、無違法違紀經歷。

(五)能服從領導,愛崗敬業,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所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六)自身素質、道德水準基本良好。具備愛崗敬業精神和團隊精神。

(七)工作技能符合本崗位的工作要求。

第三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爲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違反以下規定:

1、不利用職務之便謀求私利;

2、不得從事第二職業;

3、不泄露商業機密;

4、工薪保密;

5、不隱瞞經營管理危機、重大隱患或事故;

(二)連續遲到、早退____次、一年內累計遲到、早退___次以上;連續曠工___天或累計曠工____天以上的。

(三)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工作秩序的。

(四)工作態度不好,工作質量不佳經批評教育無效的。

(五)違反公司制訂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規範的。

(六)捏造和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或以其他辦法煽動擾亂公司秩序的。

(七)受到過兩次公司級通報處分或三次部門級通報處分的。

(八)嚴重失職、讀職、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____元以上較大損失或其

他重大損害的。

(九)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十)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或商業往來關係的個人或組織存在義務或關聯關係,有可能導致與甲方利益衝突,但卻隱瞞不報的。

(十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強行戒毒的。

(十二)工作中,有貪污、盜竊、欺詐、暴力、恐嚇、侮辱、誹謗、打架鬥毆、嚴重擾亂工作秩序,導致甲方無法正常工作的。

(十三)泄露甲方及客戶機密損害甲方及客戶利益的。

(十四)向甲方提供虛假資料的,如假文憑、假證件、假就業經歷等。

(十五)工作中經常不服從管理,不按領導的正當指令行事的。

(十六)其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

第三十六條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的辦法解除本合同,並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條 款,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勞動合同變更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防治污染搬遷、資產轉移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因上述原因,使得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就變更合同不能達成一致的。

第三十八條甲方符合法定條 件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第三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依據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解除本合同,除《工傷保險條例》有特別規定外,也不得終止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第四十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除本合同其他條款另有規定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

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有本條第五項情形可以不需事先通知外,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二)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四)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六)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雙方應提前30日就是否續訂勞動合同表明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續訂合同的,應於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若一方或雙方無續約意向的,應於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經雙方協商同意,本合同可以續訂,且應於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否則,即視爲造成未續簽合同的一方向對方提出終止意向。任何一方提出終止意向,雙方應於合同期滿時辦理終止手續。

第四十四條甲方應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去向,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四十五條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及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效,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其經濟補償及賠償費的支付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乙方違反國家規定、本合同及相關專項協議約定解除本合同,或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效,或乙方隱瞞事實,本合同期限內在其他用人單位兼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願意無條 件賠償甲方的下列損失:

(一)甲方招接收或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二)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本合同及相關專項協議約定,或根據國家及地方的相關規定可由用人單位獲得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的,在服務期限屆滿前,因乙方違紀被甲方解除勞動關係的,乙方仍應承擔賠償責任,具體賠償方法依據《培訓服務協議》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甲方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甲方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及甲方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二)甲方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及相關憑證;

(三)甲方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四)甲方產品銷售情報、服務情報、產品客戶情報及相關資料和信息;

(五)甲方人員資料、人事檔案、工資等資料及信息;

(六)甲方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如設計方案和圖紙,技術數據,製作方法,管理訣竅,招標、投標中的標底和標書內容等;

(七)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構思中的:產品設計、工具模具、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材料配方、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函電、關鍵性算法、經驗公式、源程序、目標程序及技術文檔等;

(八)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服務項目的信息和資料;

(九)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

(十)甲方的市場行銷計劃、市場佔有情況、產品的社會購買力情況、產品的區域性分佈情況、產品開發計劃、財務情況、廣告計劃、原材料價格、投資計劃、內部業務規程以及銷售渠道、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戶的名單等業務活動信息;

(十一)其它經甲方確定應當保密的信息。

第四十九條 乙方做出的所有職務成果,應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報告,職務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一)乙方的職務成果包括但不限於:

1、發明或者設計在國內和國外申請專利的權利;

2、計算機軟件、商標、標識設計和廣告設計的著作權;

3、對商業祕密的權利,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

(二)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所需的一切法律行爲,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以確保甲方取得和行使上述職務成果的知識產權。

(三)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商業祕密等研究開發成果,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並負責承擔證明責任。若乙方無法充分證明該研究開發成果屬於非職務成果的,則應視爲職務成果。甲方根據乙方舉證確認確屬非職務成果的,乙方同意在以下情況下將該研究、開發成果以甲方認爲適當的價格轉讓給甲方:

1、研究、開發成果同甲方的業務密切相關;

2、研究、開發成果是在職務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四)乙方沒有申明的,或乙方在甲方覈實時無法證實其是非職務成果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同意甲方有權無償使用該成果。

(五)甲乙雙方同意,對於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並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 件(包括但不限於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商業祕密或者其他資源)且完全用自己的業餘時間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有關權利,屬於乙方自己。不過,乙方同意在以下情況下,將該研究、開發成果以乙方認爲適當的價格轉讓給甲方:

1、研究、開發成果同甲方的業務密切相關;

2、研究、開發成果是在職務開發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第五十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保證嚴格保守第四十八條 所列全部祕密,願承擔下列義務:

(一)不得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

(二)不得直接或間接向甲方內部無關人員泄露;

(三)不得爲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四)不得擅自複製或披露包含甲方商業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五)乙方對涉及保密範圍內資料有妥善保管義務,不得丟失、損壞;

(六)未經許可,不得將涉及保密範圍內資料攜出甲方工作場所;

(七)不得在外兼職使用甲方的保密技術,或在其他聘用公司從事生產甲方同類產品;

(八)不直接地或者間接地從事(包括但不限於投資等)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不向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的或者間接的)諮詢性、顧問性服務,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

(九)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商業祕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爲。

第五十一條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和本合同解除、終止之後,對於屬於甲方的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信息,除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職務需要或者執行國家法律的規定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采用發送、出版或其他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或爲其它目的而加以非法使用(包括但不限於複印、轉移),無論這些商業祕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開發出來的。

第五十二條當聘用期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和留有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文檔、設計圖紙、記錄、筆記、提綱、數據、源程序、目標程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相關材料,並辦妥有關手續。

第五十三條乙方在聘用期終止後應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瞭解的甲方的商業祕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已爲公衆所知。

第五十四條 乙方保證在離開甲方兩年內,不在與甲方具有業務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從事與乙方在甲方期間所從事的同類或近似的工作。甲方同意在乙方離職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不低於乙方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總額的1/2。如果乙方違反了本條 約定,應當全部退還甲方已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並按甲方應支付全部經濟補償金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同時可要求乙方立即終止違約行爲、與有競爭關係的單位解除勞動或勞務關係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甲方沒有按上述約定向乙方支付補償費的,乙方可以不履行本條約定。

第五十五條甲乙任何一方違反上述保密條款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須按損失額予以賠償。

第五十六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盡力協商解決;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鬆。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關於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固定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3個月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爲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以每月_________元支付乙方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_____元。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 。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7、8、項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第十八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 ___ 乙方(簽字)___ ___

_________年_ ___月__ __日 _________年_ ___月__ __日

關於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溫州市人事局關於規範市級事業單位臨時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爲甲方聘用制臨時職工,並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1、試用期內每月工資 元,試用期滿後每月工資 元。

2、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和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二)乙方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在第九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過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0

甲 方:湖南省益陽興益水利水電建築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洪波 註冊地址: 益陽市赫山區大利路6號

乙 方: 性 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員工聘用合同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稱職 標準。

第四條 乙方工作地點爲 甲方指定 ,經雙方協商工作地點可以變更。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第六條 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加班補助按公司相關制度發放。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25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 元。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爲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工作期限滿一年後,甲乙雙方按公司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手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四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一份局備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關於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聯繫方式: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爲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 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並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爲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爲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程部電工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覈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商一致或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___條款。

a、甲方實行每天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每週工作___天,每週休息___天。

b、甲方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班____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____小時。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爲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日爲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爲每月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____條款執行: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爲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爲每月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覈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其他形式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或本單位工資集體合同規定,每年合理提高乙方工資。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按不低於本條第(三)項約定的工資標準爲基數計算。

(六)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如:婚假、喪假、年休假等)期間的工資。

(七)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爲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爲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爲的行爲,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爲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期滿____後,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爲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爲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爲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爲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監督下,乙方須採取以下防護措施:,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七、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風險提示: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祕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祕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祕密;

3、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戶資源;

4、重要信息員——掌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

5、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禁止的範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議無效。企業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律師定製。

a、因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c、甲方同意爲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準爲:

d、甲方依法執行有關福利待遇規定,並同意爲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爲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章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2

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電話:

施工隊(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按照《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況下籤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地址:

二、 價格

清包總工費: ¥ 元,大寫:

其中 水電工 元

木工 元

瓦工 元

油漆工 元

垃圾清運費 元(詳細見裝修項目清單)

三、 付款方式

1、施工隊進場3天預支生活費: 元

2、木工完成,付 元

3、瓦工完成,付 元

4、工程竣工,付 元

5、保脩金 元,從竣工之日起3月內支付

四、 設計

1、 甲方若有圖紙須向乙方提供圖紙一套,並負責交底工作.

2、 甲方若無圖紙,須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須畫草圖讓甲方認可.

五、 材料

1、 乙方應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甲方應在4天內及時採購材料供施工隊使用,雙方應各自承擔各自拖延工期的責任和經濟損失.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採購材料,若已採購,甲方有權無條件拒絕使用並可拒絕支付該材料的費用.

3、 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應點購買材料,並開具正式發票.

4、 乙方應驗收甲方所購建材的質量,發現質量問題應向甲方及時提出並有權拒絕使用。若甲方堅持使用,應書面要求乙方,並承擔因材料質量引起的損失.

5、 乙方應幫甲方收貨,覈對數量和配件的準確性.

6、 乙方應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閒雜人等進入工地現場.

7、 乙方應保證在本小區內沒有雙包和半包的工程.

8、 乙方應做好對施工完成的成品保護工作.

9、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建材出門,若發現此類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從人工費中扣除。

六、 工期

從 200 年 月 日起至 200 年 月 日止,工期爲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順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費50元/天,10天后100元/天。

七、 材料搬運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樓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員應無條件搬運。

八、 垃圾清運

1、 垃圾袋裝化

2、 垃圾應日日粗清

3、 垃圾應由乙方清運至物業指定的垃圾堆放場所

九、 勞動力管理

1、 開工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員的身份證複印件。

2、 未經甲方許可,非工地施工人員不得在工地過夜。

3、 甲方應及時替乙方辦理小區出入證件並支付相關費用。

4、 乙方應具備在武漢市暫住的一切證件,因證件不全引起的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5、 乙方指定由 爲工地現場負責人, 爲替補負責人

6、 在 合同價內,乙方應提供 人次跟隨甲方挑選材料。

7、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調換施工人員,每天工地現場必須保持2(1人)人以上的施工人員。

8、 未經甲方同意,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 施工機具

1、 乙方自帶施工所需工具,並保證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

2、 因工具所產生的易耗品(如鑽頭、鋸片等)由乙方承擔,甲方在工程完工後結算給乙方50元

十一、工地現場管理

1、 現場禁止使用明火。

2、油漆材料必須和其他材料分開放置。

十二、維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乙方應在兩年內無償維修。

2、 普通維修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乙方後三天內及時維修,特殊情況(水、電問題)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趕到並維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時完成維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隊進行維修工作,所發生的人工費用按實從保脩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1、 施工項目清單。

2、 雙方認可的報價單。

3、 乙方開出的材料採購清單。

十四、合同爭議

1、 出現爭議甲乙雙方先協商,或者到武漢最有影響力的億房裝飾論壇公開評理(文字和照片)

2、 協商不成可向爭議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裝修要求和工藝標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關於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企 業 類 別:___________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街_______鄉(鎮)________村戶口種類:_____非農業戶口( );農業戶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國籍及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現 住 址: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天津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__年(______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_______月(日)、

二、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爲______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第一條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_______

第二條 工作內容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條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三、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一)(二)(三)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一)(二)(三)(四)(五)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一、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並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四、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第七條勞動紀律一、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按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按本合同的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保守商業祕密具體事項在本合同第十四條中約定)、

第八條本合同的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一)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二)由於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已修改或廢止的、

第九條本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滿,不再續訂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銷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條本合同的續訂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關於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4

第一條爲規範國際醫院(以下簡稱醫院)勞動用工,保障醫院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制定的勞動合同文本,是醫院與職工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醫院依據勞動合同對職工進行管理,職工依據勞動合同履行職責並使自己的權益得到法律保護。

第三條職工享有國家規定的勞動、學習、培訓、休息的權利和義務,有參加醫院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物質獎勵的權利。第四條醫院和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文本中的規定辦理第五條職工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有權瞭解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勞動報酬,以及職工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醫院應當如實告知職工。

醫院在招聘用職工時,有權瞭解勞動者的年齡、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並查驗有關證件,被聘用者應如實說明和提供。由於勞動者自己提供給醫院的所在具體地址等資料不詳或者有誤而造成的後果由勞動者自己來承擔。 本人不願與醫院簽訂勞動合同的不予錄用;尚未與其他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不予錄用。

第六條新招聘職工,經考覈合格,被醫院正式錄用之日起,在平等自願、並經醫院與職工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醫院與職工各執一份。

第七條除勞動合同文本規定的條款內容外,醫院與職工可以協商約定培訓、保守祕密、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具體約定的其他事項主要是:

1、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與甲方簽訂的相關補充協議書都作爲本勞動合同的補充。

2、甲方將根據崗位和乙方的需要,爲乙方出資提供專項培訓。並與乙方訂立協議,同時約定服務期及乙方違反約定服務期應承擔的違約金。

3、對負有保密義務的職工,同時要與醫院簽訂保密協議。

4、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對乙方予以崗位變動時,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其勞動合同中的工作內容。

5、外派、外借到其他單位工作的職工,由醫院與其所在工作單位一方簽訂外派、外借工作協議,協議由本醫院人力資源部保存。

6、乙方離職時,應歸還聘用期間因工作需要領用的物品、交接有關工作和業務資料並結清所有債務。

第八條勞動合同分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情況與職工協商確定:

1、所有職工第一次與醫院簽訂勞動合同的,其勞動合同期限爲一至三年;

2、第二次簽訂勞動合同時,經雙方協商,期限爲三至五年。

3、距法定退休年齡五年以內的,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4、因特殊工作需要,以完成一項工作任務爲目的招聘(用)人員,可以簽訂以完成一項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合同。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職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醫院與職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職工在醫院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連續與醫院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職工沒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項規定的情形。

第十條對初次就業、再次就業或改變勞動崗位(工種)的職工應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執行。試用期的工資按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放。

試用期內不符合醫院錄用條件的:如僞造學歷、證書、簡歷;隱藏病史或受傷經歷;非因工傷原因不能提供勞動義務的;試用期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爲的等,醫院則提前3天通知本人解除試用期。

第十一條考慮到每月要對職工考覈、計稅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等,工資發放日爲每月10日。

第十二條醫院人事部門自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30日內,向市勞動保障部門辦理職工的勞動合同備案及社會保險等相關手續第十三條醫院人事部門應當建立職工名冊、檔案備查。職工應如實的向醫院人事部門提供所需的各種證件和資料。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續簽和終止的辦理:

醫院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期滿或終止條件出現時的前一個月內,由醫院人事部門就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職工:

1、如醫院與員工雙方都有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員工在收到《勞動合同到期通知書》後的十五天內,由本人填寫《勞動合同續簽申請表》,經所在部門的主管領導和醫院領導簽署意見,同時經過考覈,本人能較好地勝任本職工作,符合續簽勞動合同條件和工作需要,報醫院法人代表簽字同意後,醫院與其續簽勞動合同;

2、如本人不願意與醫院續簽勞動合同的,則職工在收到《勞動合同到期通知書》後的十五天內書面告知醫院,待勞動合同期滿之日,到人事部門辦理離職手續。

3、如醫院不願意與職工續簽勞動合同的,則由人事部門出具的《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告知職工,待勞動合同到期之日,到人事部門辦理離職手續。

4、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手續辦妥以後,醫院以發文的形式,正式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

5、醫院人事部門開具失業證明,同時將各項社會保險和其他相關證明交給本人,並在十五天內將其檔案轉到xx市(或xx區)人才交流中心。

第十五條醫院在不降低各項待遇的前提下,職工提出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醫院(先提交給所在工作部門,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送醫院人事部門),人事部門在收到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的五日(試用期二天日)內發出《對員工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回覆》,就職工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事宜,與職工進行協商。經協商雙方取得一致意見同意解除的,由人事部門通知職工所在部門和本人辦理工作移交等離職手續。

第十六條由醫院提出與職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職工,職工在收到醫院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的五日內應對醫院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予以回覆,同時就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事宜,與職工進行協商。經協商雙方取得一致意見同意解除的,由人事部門通知職工所在部門和本人辦理工作移交等離職手續。並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規定外),支付職工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七條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醫院應支付職工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1、醫院和職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由職工提出的,則不作經濟補償);

2、勞動合同期滿的;

3、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四十條規定。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醫院和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醫院和職工各執一份。

第二十條對執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產後哺乳一年期)內勞動合同期雖滿,不能終止其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自動延續到哺乳期滿。

第二十一條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勞動部發布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醫療期。凡進入醫療期的職工,必須與醫院簽訂醫療期協議。如在醫療期內,勞動合同期雖滿,但醫療期未滿,不能終止其勞動合同,應自動延續到醫療期滿。

第二十二條醫院爲職工出資提供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項技術培訓的,應與該職工訂立協議,並約定服務期。職工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醫院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超過醫院提供的培訓費用。醫院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按不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醫院與職工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職工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醫院與職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醫院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同時就違反保守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設定違約金。對負有保密義務的職工,醫院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其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職工因退休(職)、開除、除名、自動離職、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被追究刑事責任、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而解除合同的等,則不享受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五條勞動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醫院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定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法規和醫院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今後法律、法規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二○○x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關於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5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組織機構代碼: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聯繫電話:

在京住址: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1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自 起至 止。

其中試用期自 止,期限爲 天。

第2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第3條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種與甲方招聘要求有關的證件的真實性,如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僞造簡歷,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第4條 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乙方臨時性工作任務,但時間不超過 2 個月。乙方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後,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崗位,則必須與甲方協商,經得甲方同意後可變更勞動合同。

第5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

第6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

第7條 乙方實行以下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全體職工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

第8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加點和法定節假日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9條 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間的職務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10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11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12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公司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13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

第14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以下標準發放: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薪 元 (含職務和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金),提成按當月科室完成業績結算。

協定事項:

(1)如乙方泄露待遇情況,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沒收應付乙方全部獎金。

(2)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絕發放任何獎金。

(3)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標準確定。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40條中明確。

第15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15 日之前,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標準並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16條 甲方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公司制度予以支付加班工資。

第17條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或甲方的規章制度支付乙方工資。

第18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19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 確認已接受甲方的公示並理解和接受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第20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21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22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23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24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爲:①崗位技能:

②管理要求:

③合作意識:

④員工心態:

⑤其 它:

2.嚴重(具體情形參見甲方獎懲管理條款)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具體情形參見甲方獎懲管理條款)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25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 26條 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者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或者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法律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28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29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30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若甲乙雙方就補籤或續訂合同問題無法達成一致而繼續存在勞動關係的,視同合同延續,期限從到期之日起最長不得多於 個月。視同延續期限到期時如雙方仍未簽訂新勞動合同,則視同甲乙雙方自願解除勞動關係。如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31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本合同終止。

第32條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33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違約賠償費 20xx 元。

第34條 保密協議

1.甲方固有的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創建的經營渠道、業務客戶、人力資源、軟件技術、經營模式、經濟合同等經濟信息或情報和經營業務、管理技術方面的業績或聘用期間所產生的職務作品,其知識產權,根據勞資雙方有償服務原則,均權屬於甲方所有的企業資產和機密。乙方必須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向外透露;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祕密爲自己或他人謀利,違反本規定乙方需承擔法律責任並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2.對甲方的企業資產和機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職工作範圍之外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包括採取以轉讓、授權他人、泄密等形式的非法使用,否則視爲乙方違規。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和其他方面的損失,甲方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要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3.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在其他企業兼職;不得爲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有損本公司利益的活動;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同第三方訂立合同或進行交易;

4.乙方調離甲方或合同期滿,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祕密的資料移交甲方,同時承擔不向外泄露商業祕密的義務。

5. 乙方保證在兩年內不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工作,並不得在同類競爭企業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第 35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36條 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如有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相牴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37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38條 其它約定:

乙方因個人發展需要,且有正當理由,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辭職申請,經甲方同意,可以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因特殊情況,如季節性經營、重大經營調整、重大項目投資、不可抗力因素等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工資時,乙方予以諒解,同意甲方拖欠部分工資,但最多不得拖欠三個月。在此期間,甲方應發放基本生活費用。

甲 方: (蓋章) 乙 方: (簽字)

法人代表:

日 期:

日 期:

關於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6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現住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嚴格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試用期(最長不超過2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正式聘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四)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甲方有權延長乙方的試用期,但試用期的最長時間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勞動報酬 :底薪:本科1100元/月,專科1000元/月+課時費+週末輔導費+一對一課時費+招生提成(招一 人 50元)+全勤獎100,晚輔導不單另付費,屬於底薪所支付的部分,輔導期間每次考覈合格的課時5元/次。週末輔導雙倍工資(底薪 ÷22.5×

2)招生提成是指個人在校外所招學生所得,每招一人提 50元。多招多得,獎金根據個人表現,由甲方酌情獎勵。

2.乙方工作時間爲每週週一至週六,每週共工作六天,週一至週五工作6小時,週六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38小時,任課教師依課表正常上課,依辦公時間坐班辦公,則視爲完成勞動時間。非教學人員,週一至週六勞動時間不足38小時,可勞動7天補足38小時。因工作需要,甲方還需要乙方加時的,乙方須予服從。正常國定節假日、校定月假日需加班,按相關規定另行付加班工資。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休息時間(調休)。

4.乙方依法享有法定假日。任課教師依法享受寒暑假,合同期內的寒暑假期發基本工資;非教學人員寒暑假上班屬正常上班,不屬加班。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 爲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針對自己所帶學生進行學習考評及分析學生學習缺點 並及時同學生、家長溝通;

3.盡職盡責,恪守職業道德,不斷提高職業技能,認真、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務,保證晚輔導每節課的質量;

4.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及時解決我輔導班內部學生所有課業疑難,不得推卸責任.如有學生反應老師相關問題沒有解決,一次扣 50 元;如出現的情況較爲嚴重,且對我輔導班聲譽造成惡劣影響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扣除當月工資 (如: 學生反應的問題得不到解決而造成退費的;家長多次反應沒有及時反應而造成退費的;)老師因自身原因造成生源流失並對我校造成影響的,第一次扣100元/人,第二次扣200元/人,第三次扣當月全部工資並解除合同。

5.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具體請參考《教師行爲參考標準》《員工日常行爲守則》;

6.在本合同期間及本合同任何原因終止後 三 年內,嚴格保守甲方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甲方給予乙方的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如有)中已經考慮到了就上述保密義務應當給予乙方的保密費,因此,甲方無須再另行支付給乙方保密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1.甲方聘用乙方在星成輔導站從事教師工作,工作地點爲義烏市江東街道徐中路21巷8-10號。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人事安排、人事調整或乙方工作能力或敬業情況等,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亦有權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崗位以外的工作,乙方須予服從。此外,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既可以任命乙方擔任某項管理職務,也可以免除乙方該管理職務,是否任命或免除乙方管理職務,屬於甲方的自主管理行爲,不構成合同義務。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按甲方薪酬制度相應調整乙方薪酬,甲方任命乙方擔任某項管理職務的,在乙方擔任該管理職務期間,按甲方薪酬制度另行給予相應的職務津貼,各項津貼不屬工資。

2.乙方必須全職爲甲方工作,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兼職工作(無論是否領取報酬)。

3.必要時,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可以對乙方進行崗位培訓或與之相關的培訓。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無特殊情況甲方需在次月15號支付乙方上一個月的授課報酬,遇法定休息日及節假日順延,不足一個月則累計到下月計算。

2.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第六條 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 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 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 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 續安排的;

(2)甲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照國家相關規定宣佈破產的;

(3)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師資歷或能力)

(4)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5)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後,甲方有理由認爲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視違反合同條約,應當支付全額違約金。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 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並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15天通知甲方;乙方由於本單位工作、會議等安排,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供相關證明,同時應承擔所耽誤的課時酬勞的兩倍的違約責任。

7. 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雙方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2)當事人由於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雙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看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首先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1500 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造成的後果再另行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7

__________美容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勞動法規和________市私營企業勞動管理實施辦法,結合本美容院經營的具體所需今制訂此勞動合同書。 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____________美容院(以下簡稱“甲方”)同意聘請____________先生/小姐/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爲____________美容院合同工,職位____________,負責工作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有效期:

爲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勞動合同期滿,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可續簽合同。

二、職責要求:

(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揮,按其職位要求及美容院的制度,努力做好工作。

(2)、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必須按《美容院員工手冊》的全部內容和條款,嚴守美容院規章制度。

(4)、乙方每週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時間由甲方安排,當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甲方需補償相應的假期。

三、勞動報酬:

(1)、固定工資____元/月

(2)、績效工資____元/月

(3)、補貼共____元/月

(4)、提成獎金:完成核定月度銷售任務部分,可獲獎金____元。超出月度銷售任務部分,提成____元。

(5)、完成全年銷售任務(月度銷售任務 X 12),於農歷新年前,可獲年終獎金。

(6)、所得稅或個人收入調節稅由乙方負擔。

(7)、按美容院經營情況及員工對業務熟練程度,工作所業績,在適當時間考慮調整職位及薪酬。

(8)、甲方每月10日如期發放貨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9)、所轄的人員聘用、調動、解僱均須以書面形式知會美容院並徵得美容院同意。

(10)、簽約起,若未滿一年可按比例執行。

四、福利及勞動保險:

(1)、乙方因病,實行計劃生育,分娩及婚事、喪事等,按本美容院制定的具體辦法處理。

(2)、乙方請事假,須有正當理由及以書面申請和經有關部門主管批准方爲有效,甲方不發給事假期間的薪酬。

(3)、因公傷殘、死亡,則按美容院購買的有關保險規定及本美容院制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4)、社會勞動保險條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自行解決當值時的工作餐。

五、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1)、合同期屆滿即告終止。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如甲方因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經營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作任何補償,同時也取消年終獎金。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3、乙方的行爲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連續2個月未能完成月度銷售任務。

5、不按美容院規定的銷售方式及違反美容院的核定價格進行銷售活動.

6、藉故不參與美容院的大型對外活動,不服從美容院的工作安排,工作不合作,損人利已。

7、對外的銷售活動中故意損害美容院的形象,私自向客戶提出美容院合約外的任何個人要求。

8、兼任美容院外的任何職務及銷售美容院外的任何產品。

9、不按美容院制度定期以書面形式向直屬上司如實彙報工作,弄虛作假。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確實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若甲方因不可預見的意外因素,造成嚴重財政困難時的正常裁員,可單方面終止合同,一旦意外因素得到克服,財政狀況好轉而需要增員時,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

(4)、勞動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

七、本合約期滿,如果雙方續約,則應另行協商確定續約的條件和支付,以及乙方的工作職責和目標。

八.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九.乙方非依據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情況外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須以當月薪酬爲代通知金,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賠償責任。

乙方承擔的賠償責任的範圍包括:

(1)、甲方爲招收錄用乙方而直接支付的費用。

(2)、甲方爲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訓費用。

(3)、對甲方的生產、經營和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及其附件中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可依約追究其違約責任。

十、保密和不競爭

(1)、所有因履行本合同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或披露或由乙方從甲方獲得的技術和商業祕密,包括甲方的供應商、客戶關係、營銷方法和銷售組織等,均屬保密範疇,乙方承擔保密義務並保證不會將它們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2)、在本美容院期內或續約期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參與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係的業務或組織。作爲甲方支付約滿酬金的代價,乙方在本合同期滿後一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與甲方業務競爭。

十一、乙方辭職經甲方批准後或被甲方解僱者,應將美容院的一切物品、證件、文件及有關資料及其複印件交回美容院,方可辦理離職手續。乙方應以甲方的信譽及利益爲重,不得對外泄漏業務上的機密,以及從事有害甲方聲譽及業務進展的事項。如乙方給予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工作遭受破壞,乙方應承擔賠償的責任及應負法律的責任。

十二、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爲本合同的附屬文件,與本合同有同等約束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因本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將爭議提交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 乙方(簽署):

蓋章: 員工姓名(正楷):

日期: 日期:

關於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 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爲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爲 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爲 元。

乙方月工資爲 元。

工資發放日爲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 、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 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

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爲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鑑證人員(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關於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9

編號:____

甲 方:____

乙 方: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

註冊地址 :____

經營地址 :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 性別 :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 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

戶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區(縣)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____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 ____元或按 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元或按___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關於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2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證件號)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爲(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工作內容爲,工作地點爲.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休息休假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甲方應於每月日以貨幣形式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計時/計件)爲.

其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應當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應繳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六條甲方應當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遵守《職業病防治條例》之規定。

第七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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