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樣本(精選14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04W

勞動合同樣本 篇1

使用說明

勞動合同樣本(精選14篇)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爲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年___月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爲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___年___月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爲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爲週期,總工時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元/月(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爲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_年____月___日  20_年___月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______

鑑證人:_______

鑑證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樣本 篇2

用人單位(甲方):法定代表人:

受聘用人(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確立勞動聘用關係事宜,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爲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前個月爲試用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崗位、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門崗位(工作)從事職務,併兼任工作。

第三條乙方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要求,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標準。簡易勞動合同書範本  第四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工作能力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進行調整,如工作需要也可安排乙方在甲方住所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

第五條乙方不能勝任或不適應本崗位(職務)工作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進行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依法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加延長工作時間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

第七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時,甲方依據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同等的休息時間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八條乙方按國家及甲方規定享有帶薪年假、配偶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哺乳假、及法定節假日的休假權並實行週六、週日雙休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工資報酬按照甲方的工資制度及考覈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低於西安市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乙方月工資標準爲元人民幣,試用期工資標準爲月工資的%。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經營狀況、規章制度、考覈制度對乙方工作進行定期考覈,依據考覈結果及乙方崗位、職務的變化,可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爲稅前工資,於次月日將工資金額劃入乙方的工資帳戶,並以銀行代發形式支付給乙方,同時甲方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條甲方根據乙方工作情況及規章制度,對乙方加薪或減薪。

1、加薪:乙方對甲方有特殊貢獻或職位晉升時,甲方給予增加工薪,亦可按年度適當增加工資。

2、減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減少月工資或年工資金額:

⑴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完成工作任務或工作質量不符合標準的;

⑵乙方因過錯或過失,造成工作失誤或甲方名譽損害的;

⑶乙方被調整降低工作崗位職責時,按降低後的崗位職責確定工資標準;

⑷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考勤管理制度有遲到、早退、曠工事項及因私事請假的。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甲方對乙方個人應繳納的費用部分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五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憑甲方指定醫院的醫療證明按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享有醫療期,病假工資待遇按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甲方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保證乙方享受其他合法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教育培訓

第十七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工作制度、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以及崗位職責規章,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勞動工具。

第十八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全等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七、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財產。

第二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業和技術祕密,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期滿兩年內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二十一條在本合同在執行期間,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用人單位兼職(含業餘兼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二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具體條款。

1、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

2、甲方人員結構、工作崗位需要調整或組織機構發生變化;

3、乙方的工作表現、知識技能、身體狀況等不能滿足甲方的工作要求;

4、在本合同期內,乙方參加由甲方出資的學習、培訓,應當變更或延長合同期限。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三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必要工作條件的;

4、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應與甲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二十四條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在外兼職的;

(5)、有貪污、挪用、侵佔甲方財產尚不夠刑事處分的;

⑹、有吸毒、賭博惡習的;

⑺、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⑻、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在額外補償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⑴、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經治療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⑵、乙方在甲方組織的崗位考試、考覈中不合格或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⑷、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調整乙方崗位或職務時,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調動和安排的;

⑸、甲方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要裁員的。

第二十五條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必要的醫療期內;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4、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交回甲方的工具、財產及各種文字和電腦資料。甲方應當爲乙方辦理離職證明及社保轉移手續。

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的終止和續訂

本合同期滿,勞動關係自然終止,如需續訂,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簽的,甲方於勞動合同期滿時與乙方辦理合同續訂手續。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甲乙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規定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乙方接受甲方出資培訓的,如發生乙方違約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和培訓協議,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離職未按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的,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乙方離職甲方未按規定爲乙方出具離職證明,或不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手續,應視爲違約。但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辦理或送達上述手續的除外。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約定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簽訂時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之後修訂和新增的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勞動合同樣本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性別: 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年 月 日終止。

(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爲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爲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甲方招用乙方在 (項目名稱) 工程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資待遇

乙方工資標準爲每日、每月 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 (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 元。(乙方在工資數額處按手印確認)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三、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爭議,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爲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它內容(雙方在約定內容文字上簽字、蓋章或按手印):。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按手印)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樣本 篇4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編號: 勞動合同(試用期)

勞動合同(試用期)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家庭住址:

在京居住地址: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款項。

甲方聘用乙方爲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對乙方實行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同時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中午休息一小時除外),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2天。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

五、乙方試用期工資爲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六、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七、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八、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 日左右發放,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九、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十、乙方如在報到後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僱,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後,按照試用期的工資除以實際出勤的天數發放報酬。

十一、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爲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二、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三、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爲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四、試用期滿並經考覈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按國家規定繳納相應保險。考覈不合格者,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五、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勞動合同樣本 篇5

甲方:

乙方: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書,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 動協議期限 本協議生效日期20 年 月 日,本協議有效期暫定 個月。

二、 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擔任廚師工作崗位。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保證項目部飲食合理供應,達到規定的標準。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乙方需持有效的廚師健康證及廚師從業資格證書,交項目部辦公室登記備案。 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四、 勞動報酬 乙方必須按規定完成日常工作內容,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1500元/月(大寫:壹仟伍佰元 ),工作不滿一個月,實行日薪制,以月工資乘以工作天數除以本月日曆天數作爲結算工資方法。

五、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甲方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工作過程中注意講究個人衛生,確保無不利廚師職業疾病發生。 乙方應積極學習,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保證菜品質量,科學合理搭配膳食,保證營養,滿足多數人生活習慣,照顧個別情況。 乙方對採購員採購的食品原材等應及時整理,妥善存放,確保食品原材質量。對廚房內外衛生進行隨時打掃清理,每餐產生的垃圾及時處理,食堂內垃圾不得堆放超過4小時,確保食堂衛生,特別是夏季及時處理剩菜剩飯,滅蠅滅鼠,確保食堂內無蚊蠅亂飛老鼠亂竄現象。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協議。

六、 勞動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條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

第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 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形事責任的;

第五條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滿足不了甲方新的要求,通過學習仍不能滿足甲方工作要求,甲方可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協議,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協議: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八條 本協議期限屆滿,勞動協議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協議期滿前15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協議。

七、 勞動爭議處理

第九條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或當地部門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其它條款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樣本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經濟類型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 電 話

地 址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年 齡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就業證號碼

地 址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次短期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或      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      崗位擔任      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爲: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   日爲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   元,每月工資   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爲          。

3、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五、勞動保險

1、甲方和乙方按照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繳納養老等社會保險費。

2、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 違約責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2、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外,還需給乙方加發經濟補償金。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單位負責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樣本 篇7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根據《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等法律、法規、法規、規章的規定,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3、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 工作時間

乙方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具體日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要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2、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3、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就業准入工種,乙方應持證上崗。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可能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 勞動報酬 勞動報酬

1、乙方的小時工資標準爲 元。

2、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不超過十五日。

五、 社會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待遇

1、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可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2、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爲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 勞動合同的履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變更、解除和終止 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終止時,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

七、 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勞動合同樣本 篇8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

現居住地址:

家庭電話: 手機:

合同起止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訂立條件

第一條 乙方保證符合甲方如下錄用條件:

(1)崗位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四條 合同期限前____個月爲試用期。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部門從事______崗位工作。

第六條 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第七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八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可以微調發薪日期。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爲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稅前),轉正後的月工資爲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稅前)。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三條 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覈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但不可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七條 乙方依法享受各種休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爲扣繳。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五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六條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崗位規範、工作流程、操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十七條 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衛生等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教育。

八、勞動紀律

第二十八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範;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第三十二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五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六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條 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乙方參與甲方項目的,在項目結束後方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在項目未結束時辭職,乙方應當根據甲方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甲方無項目管理規定的,乙方應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工資和獎金承擔賠償責任,並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第四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到期爲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個月。

第四十五條 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一)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六條 下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爲標準,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四十八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 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在乙方辦理好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五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或者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爲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 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時間的,除非甲方認爲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則視

爲乙方辭職,甲方可通知乙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五十三條 乙方確認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四條 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均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條 甲乙雙方簽訂的《職位說明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條 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約定》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勞動合同樣本 篇9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 (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止。其中,試用期(有/無),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工作爲 ,工作地點爲 。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工作制(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

第四條 甲方於每月 日前以現金或轉賬形式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計時/計件)標準爲 。其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爲 。

第五條 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具體項目爲 。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安全生產培訓,並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

應當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乙方發生工傷時,甲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並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傷待遇。標準勞動合同書範本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十條 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樣本 篇10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在漢居住地址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執行每天 小時工作制,每週工作 天,每週休息 天。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週不超過 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八條 鑑於旅遊行業的特殊性以及乙方的工作及職責需要,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第九條鑑於旅遊行業的特殊性以及乙方的工作及職責需要,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以 爲綜合計算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第十條 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依法爲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商確定。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 元或按 執行。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三條 甲方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武漢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武漢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六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武漢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武漢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武漢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樣本 篇11

甲方: 江蘇白龍馬面業有限公司

乙方: 江蘇白龍馬面業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

第一條:爲規範甲乙雙方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行爲,確保企業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維護職工安全健康合法權益,按照《勞動法》、《工會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並結合甲乙雙方實際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代表(工會)協商達成一致,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並由甲方代表(企業法人)與職工代表(企業工會主席)簽訂。此合同簽訂後,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應認真履行協議的規定。非因法定事由或雙方協商同意,不得變更。

第三條:甲方應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和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編制各項作業標準、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保護措施,組織編寫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嚴格按照國家勞動保護法律、法規、標準組織生產經營活動。

第四條:甲方保證給乙方創造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勞動條件,包括生產設備、設施、生產工具和作業環境,並確保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有計劃的進行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勞動環境。

如果甲方實際提供的生產設備、設施和生產工具達不到國家規定的標準要求,須由工會代表職工監督甲方整改達標後方可投

入生產使用。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應定期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認真落實“三級教育”制度,保證職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經政府有關部門培訓後,取得操作證,方可安排其進行特殊作業。

第七條:甲方根據不同作業工種和作業環境按時發給職工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甲方應教育、督促職工正確使用和佩帶。高溫和嚴寒天氣時要爲一線職工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溫和保溫取暖設施和用品。

第八條:甲方在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乙方,並且應在接觸有毒有害物質和存有較大危險的工作場所設臵有毒有害信息卡、危險源點警示卡等安全標識。對粉塵等有害物質超標的作業地點,要採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確保達到國家、行業規定標準。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採取有效措施徹底整改。對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切實加強監控,並制定整改治理計劃並儘快落實解決。

第九條:甲方對從事接觸塵毒等有害作業的職工要每年進行健康檢查,並建立職工健康檔案。對患有職業病的職工,要及時給予治療和休息,並調離有毒有害工作崗位。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甲方依法爲職工辦理工傷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參保職工範圍,由甲方和工會根據工種等實際情況共同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發生傷亡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事件時,應及時通知工會組織。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甲方要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方面報告。由企業自行負責處理的事故,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調查處理必須有工會組織代表參加,並及時聽取和答覆工會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二條:甲方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做好女職工特殊保護工作。月經期間,不得安排從事高空、低溫、冷水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的強度;懷孕期間,除不得安排從事高空、低溫、冷水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勞動強度的作業外,不得安排從事接觸毒害作業。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並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崗位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它勞動。在懷孕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甲方在研究制定和修改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時,應通知工會參加;涉及職工勞動安全衛生的重大問題,須經職代會討論審議並通過。

第十四條:甲方應在職代會召開期間向職工代表報告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情況,接受職工的監督。

第十五條:工會積極協助甲方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培訓,監督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和企業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的執行。有權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行爲。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時,工會有權向甲方或現場指揮人員提出改正意見;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向甲方或現場指揮人員要求停止作業,並組織工人撤離危險現場,並不得因此降低職工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職工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行爲。對危害職工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對此。甲方不得對其刁難或打擊報復,不得因此降低職工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甲方對工會建立勞動保護組織、開展“安康杯”競賽等羣衆性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應給予積極支持。甲方必須保證工會開展羣衆性安全生產活動的經費。

第十八條:職工應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操作技能,堅決杜絕違章操作,確保安全第一。

第十九條: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聽從指揮,服從管理,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嚴格按照作業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第二十條:本合同自正式簽訂之日起,履行期爲三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應向全體員工公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和乙方工會各執一份,並報送連雲港市人社局勞動關係部鑑證備案。

用人單位(蓋章) 工會(蓋章)

甲方首席協商代表 乙方首席協商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 年月日

勞動合同樣本 篇12

乙方(勞動者): 甲方(用人單位):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住址: 電話: 地 址: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自願被甲方派送到 ,分配乙方在 崗位擔任 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工作時間根據甲方的工作任務而定,以小時計算工作時間。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核發日發放工資;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執行; 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小時工資 元或另行約定工資標準;

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作爲甲方正式員工。甲方僅提供雙方約定工資,不負擔社會保險及其他醫療、退休等福利。

六、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和國家法律法規,如有違反,將按甲方有關規定處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1、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乙方按雙方約定完成工作,甲方將按約定全額支付工資。

3、一方違反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八、因履行本協議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本協議雙方簽訂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樣本 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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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甲方: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永久住址:

現居住地址:

家庭電話: 手機:

合同起止日期:

一、合同的訂立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

二、工作期限條款

1、本合同期限類型爲 期限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爲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_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爲試用期。

3、試用期滿後,甲、乙方均有權通知對方是否轉正和續簽合同,如果甲、乙方通知對方不續簽合同,則通知之日爲本合同的終止之日。

4、 試用期滿後,甲方同意乙方轉正並給乙方辦理轉正手續的。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條款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門,從事 方面工作。乙方承認甲方的《員工守則》和其它規章制度,願意接受甲方所安排的工作,並有責任履行全職工作。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3、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條款

1、甲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但因工作及職責需要,對部分職位實行不定時工時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的職位實行 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須遵守國家及甲方的有關規定。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但須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4、乙方按國家及甲方規定享受休假、探親假、婚喪假、法定節日休假,請事假和病假。

五、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條款

1、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 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2、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爲人民幣 元整(稅前),轉正後的月工資爲人民幣 元整(稅前)。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

3、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覈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不可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6、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7、甲方根據經營情況爲乙方提供相關福利待遇。

六、社會保險條款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及住房公積金。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代爲扣繳。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條款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按時提供國家及甲方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定期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3、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範、操作流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4、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衛生等規章制度的教育。

六、勞動紀律條款

1、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範;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員工守則 》和規章制度的規定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條款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錄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甲方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樣本 篇14

甲方(聘用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乙方(受聘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家庭住址:

爲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現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它有關勞動法律、法規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經雙方互相考察、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若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爲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的,超過固定期限部分,視爲本條款的變更。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情形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即行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個月。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爲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 _________(工作地點)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工作標準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甲方根據企業經營工作需要及市場變化,確定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職責和薪酬待遇。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接受甲方規章制度對工作成果的考覈處理。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爲 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爲 天。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一定的工作時間,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二)以下情況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合同及法律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衆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 ________元/月。(此工資已含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等)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轉正後工資爲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勞動產品單價標準爲_________元/件。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在代扣代繳乙方依法應當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費和其他費後,不遲於下個月的月底以銀行信用卡或其他可行方式支付乙方的當月勞動報酬,如遇法定節假日,發薪日則相應順延。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凡被我公司招聘的員工,憑本人有效合法證件,公司爲其辦理工傷保險;通過考覈成爲公司正式員工的,公司將按國家規定的比例爲其繳納養老保險金。

(二)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髮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作爲合同附件向乙方提前公示,簽訂本合同,視爲乙方已閱讀甲方的公示,並理解和接受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3、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僞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4、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6、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客傷)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8、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5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9、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未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2、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犯乙方合法權益的;

3、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5、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經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後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否則以違約論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若甲乙雙方就補籤或續訂合同問題無法達成一致而繼續存在勞動關係的,視同合同延續,在視同延續期限_______月內,雙方仍未簽訂新勞動合同,則視同甲乙雙方自願解除勞動關係。如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七)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本合同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根據違約方的責任大小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情況而定。

(二)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違約金,及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等。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若未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書面提出解除合同而自行離開甲方公司,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承擔賠償,賠償金額包括直接扣除餘留的全部工資和因空缺崗位而暫無人替代的損失。

第九條 保密協議

(一)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獲取的文件、資料、稿件、表格等業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關客戶名單、合作目的、價格、營業額、營銷、員工薪酬,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腦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戶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屬甲方商業祕密。乙方必須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向外透露;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祕密爲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利,違反本規定乙方需須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條 兼職條款

(一)本合同期內,乙方 在 所有 / 僅限於業務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 機構兼職;如可以,不得擠佔本合同約定工作時間,影響本合同約定工作任務。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兼職單位相關信息情況。違反本規定乙方須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競業條款

(一)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祕密的資料移交甲方,同時承擔不向外泄露商業祕密的義務,並保證在兩年內不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工作,且不在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爭。

(二)在保密合同期內,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_________元作爲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爭競業限制約定的,除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數額爲甲方己經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數額的兩倍。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一)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期間,不影響勞動工作關係的存續,若涉及到影響到勞動工作關係的存續,雙方須妥善處理勞動工作的交接,甲方不得有惡意處分、懲罰乙方行爲,乙方不得有故意損害企業行爲。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一)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爲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處理。

(二) 。

第十四條 附則

(一)勞動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爲準。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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