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個人勞動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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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個人勞動合同 篇1

甲方:有限公司

部門個人勞動合同(精選3篇)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和本地人事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試用期及試用期待遇

1、甲方對乙方的試用期爲一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試用期內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2、試用期內乙方勞動報酬爲每月元。

二、聘用期限

試用期滿後,經甲方考覈符合聘用條件,甲方正式聘用乙方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崗位

本合同簽訂時,雙方約定乙方在甲方的崗位爲,預計爲年。

該崗位要求乙方需具備以下條件:(學歷、職稱、工作經歷、專業知識包括相應證件)

四、薪金

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情況,支付與乙方崗位相配的薪金,具體標準爲:

五、甲方的責、權、利。

1、爲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和必需的工作條件;

2、依據按勞分配原則,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

3、爲乙方提供公司規定的福利待遇和勞動保護;

4、爲乙方提供提升業務能力的教育培訓機會;

5、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6、對於乙方工作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及質量及管理時,有權對乙方工作行爲決定進行處罰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乙方的責、權、利

1、具有爲甲方誠實、敬業工作的義務;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維護公司聲譽及正當利益;

4、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

5、享有國家、地方政府規定公司的權利和就業保障權利。

6、公司規章制度的認可條款。

7、擁有甲方授予的職權,並承擔自身工作所產生的全部責任。

8、認真履行職責,對涉及工程質量、工期、造價等較大問題變更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由甲方做出最終處理意見。

七、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將有機會了解、熟悉甲方公司整個管理規章體系。乙方除有異議保留外,將視作無條件認可管理規章體系,雙方都有按規章執行和保障的義務。

八、保證書條款。

乙方將在一份保證書籤字,承擔遵守規章和保守公司專有技術、祕密的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九、合同解除

(一)因乙方有如下過失行爲之一,甲方可以即時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觸犯公司勞動紀律規章;

2、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二)因乙方有如下非過失行爲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確定的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公司無法履行。

此時甲方須提前30日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

甲方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間或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確需裁員的,須提前30日向乙方作書面通知。如甲方在個月重新錄用人員,乙方有優先權。

(三)因乙方有如下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確定的醫療期內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如爲女職工時,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四)乙方在以下情況之一,可以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

2、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律,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甲方勞動安全、工作條件不合國家規定,損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4、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報酬;

5、乙方因參軍、升學或經批准出國定居的;

6、屬正常工作調動的;

7、乙方有正當理由,確定不能繼續在甲方工作的。

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須提前30日向甲方作書面通知。

十、解除本合同的經濟補償。

1、乙方違反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和賠償責任。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3、甲方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需裁員的,或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4、雙方協商並由甲方解除本合同,按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5、乙方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本合同,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同時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另增加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另增加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在合同期內,因發生傷亡事故,甲方按國家和公司相關文件處理。

2、甲方如提供給乙方進修培訓費用、住房資助費、戶口調動城市增容費等事項,要求乙方有一定的服務年限,在此服務年限內,乙方離開甲方公司,須按甲方辦法賠償經濟損失。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賠償;

2、乙方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未經甲方許可,擅自違反勞動合同或自行離職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十三、合同的變更。

1、在執行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合同時,應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作出書面答覆。

2、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方可變更合同有關內容,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附件由雙方簽字生效。

3、雙方協商不成的,本合繼續有效。

十四、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乙方因患病或因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鑑定爲一至四級的,可以提前終止勞動合同;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如因需要續聘,甲方應提前1個月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辦理續聘手續;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均應提前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十五、調解和仲裁。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投訴解決;調解無效,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合同的有效性。

1、本合同的有效性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2、確認本合同部分無效的,如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雙方應繼續履行有效部分。

3、未列入本合同內容的其他事項,均按企業規章制度辦理。

4、凡本勞動合同或相關企業規章制度與國家、地方政府有關法律相牴觸的,依國家法律辦理。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部門個人勞動合同 篇2

甲方(聘用企業):

企業性質:

公司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受聘人)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籍貫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1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起至 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止,期限爲 天。

第2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第3條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種與甲方招聘要求有關的證件的真實性,如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僞造簡歷,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第4條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乙方臨時性工作任務,但時間不超過12個月。乙方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後,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崗位,則必須與甲方協商,經得甲方同意後可變更勞動合同。

第5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6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

第7條 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全體職工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8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加點和法定節假日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9條 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間的職務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10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11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12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公司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13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

第14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按以下標準發放:

①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薪(含職務和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金) 元,年終固定獎金 元,年終浮動獎金 0至 元;

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薪(含職務和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金) 元,年終固定獎金 元,年終浮動獎金 0至 元;

③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薪(含職務和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金) 元,年終固定獎金 元,年終浮動獎金 0至 元;

協定事項:

(1)如乙方泄露待遇情況,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沒收應付乙方全部年終獎金。

(2)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絕發放任何獎金。

(3)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計件工資制度執行。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40條中明確。

第15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25日之前,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標準並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16條 甲方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公司制度予以支付加班工資。

第17條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或甲方的規章制度支付乙方工資。

第18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19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 確認已接受甲方的公示並理解和接受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第20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21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22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23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24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爲:①崗位技能: 如期完成上級安排的工作任務……

②管理要求: 遵守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工作安排……

③合作意識: 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意識……

④員工心態: 忠誠可靠、積極上進……

⑤其 它: 承擔個人風險,爲董事會和員工負責……

2.嚴重(具體情形參見甲方獎懲管理條款)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具體情形參見甲方獎懲管理條款)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25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26條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者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或者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法律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28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29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30條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若甲乙雙方就補籤或續訂合同問題無法達成一致而繼續存在勞動關係的,視同合同延續,期限從到期之日起最長不得多於6個月。視同延續期限到期時如雙方仍未簽訂新勞動合同,則視同甲乙雙方自願解除勞動關係。如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31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本合同終止。

第32條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33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違約賠償費 元。

第34條 保密協議

1.甲方固有的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創建的經營渠道、業務客戶、人力資源、軟件技術、經營模式、經濟合同等經濟信息或情報和經營業務、管理技術方面的業績或聘用期間所產生的職務作品,其知識產權,根據勞資雙方有償服務原則,均權屬於甲方所有的企業資產和機密。乙方必須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向外透露;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祕密爲自己或他人謀利,違反本規定乙方需承擔法律責任並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2.對甲方的企業資產和機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職工作範圍之外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包括採取以轉讓、授權他人、泄密等形式的非法使用,否則視爲乙方違規。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和其他方面的損失,甲方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要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3.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在其他企業兼職;不得爲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有損本公司利益的活動;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同第三方訂立合同或進行交易;

4.乙方調離甲方或合同期滿,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祕密的資料移交甲方,同時承擔不向外泄露商業祕密的義務。

5. 乙方保證在兩年內不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工作,並不得在同類競爭企業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第35條 在保密合同期內,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 元作爲保密費。

第36條乙方違反競爭競業限制約定的,除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數額爲甲方己經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數額的兩倍。

第37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38條 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如有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相牴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39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40條 其它約定:

(1) 乙方因個人發展需要,且有正當理由,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辭職申請,經甲方同意,可以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2)因特殊情況,如季節性經營、重大經營調整、重大項目投資、不可抗力因素等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工資時,乙方予以諒解,同意甲方拖欠部分工資,但最多不得拖欠三個月。在此期間,甲方應發放基本生活費用。

甲 方:(蓋章) 乙 方:

法人代表:

日 期: 日 期:

備註:

1.合同內容應使用電腦打印或用藍、黑墨水筆填寫,不得采用複寫或複印;

2.合同須由當事人簽字生效,代簽或冒籤無效;劃改處應經當事人按印認可;

3.合同正本必須由甲乙雙方按蓋騎縫印章,以示唯一嚴密。

合同編號:

部門個人勞動合同 篇3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工商登記機關

社會保險單位代碼 聯繫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性 別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本單位起始工作時間 合同期限 聯繫電話

揚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 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列第 種類型確定本合同期限(A、B、C選其中之一):

A、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止。

甲、乙雙方選擇上述勞動合同期限之一的,如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自 年 月 日起至該任務完成之日止。

.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

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在 。

(四)、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乙方同意可以書面變更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實行 工時制(A、B、C選其中之一)。

A、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B、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按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事項及內容執行。

C、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根據工作需要,確保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自行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爲 元人民幣月,其中試用期工資爲 元人民幣月;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前。

(三)、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乙方待崗生活費。

(四)、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及本單位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有集體合同的,按集體合同約定。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 、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提供可能的幫助,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爲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等級鑑定,併爲乙方依法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二)、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該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在合同期內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病檢查。

(四)、乙方在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五)、甲方應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七、雙方特別約定條款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江蘇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甲方應當執行法定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四)、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等,在乙方履行完工作交接手續時支付。

九、違約責任

(一)、雙方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勞動者違反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或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三)、甲、乙雙方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雙方當事人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自願申請鑑證,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經鑑證的勞動合同不得塗改或換頁。

鑑證機構(蓋章)

年 月 日

附:勞動合同 記錄

日期

原因

內容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鑑證單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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