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版勞動合同範本(人社部發布)(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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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版勞動合同範本(人社部發布) 篇1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官方版勞動合同範本(人社部發布)(通用3篇)

關於發佈勞動合同示範文本的說明

爲更好地爲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提供指導服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將編制發佈勞動合同示範文本作爲“爲羣衆辦實事”的一項具體措施。現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編制的《勞動合同(通用)》和《勞動合同(勞務派遣)》示範文本予以公佈,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

附件:

1.勞動合同(通用)     

2.勞動合同(勞務派遣)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11月25日

勞 動 合 同 

(通 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籤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項

一、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單位與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應當與招用的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協商一致。

三、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確需塗改的,雙方應在塗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六、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交勞動者的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爲保管。

甲方(用人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注 冊 地:                                                 

經 營 地: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   

戶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完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工作崗位是                      ,崗位職責爲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

乙方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保守甲方商業祕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

2.依法實行以     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爲                              ,甲方應合理制定勞動定額,保證乙方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爲                          。

4.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七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爲                

或         元。

第八條 甲方應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的規定。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有關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提供職業病防護措施,在乙方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八、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第二十條 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要求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應當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爲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繫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官方版勞動合同範本(人社部發布)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地 址: 性 質: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 名:聯繫電話: 家庭住址: 身份證或社會保障號碼: 緊急狀態聯繫人: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勞動合同自年月 2、無固定期限。本勞動合同自年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本勞動合同自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4、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自 月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個月。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承擔 工作任務(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雙方可另簽訂崗位協議)。工作地點 在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工作制度,每日工作時間周工作時間 小時,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補休。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和支付時間:

1.乙方試用期標準爲 元/月。

2.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每月工資 。

3.甲方按有關政策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4.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非乙方原因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且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按 元/月支付乙方生活費。

5.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哦支

付夜班補貼 元。

6.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政策規定或月底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至 年 月 日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爲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見了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操作規程。

2、乙方應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5、甲方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女職工特殊保護政策。

七、職業培訓:

1.甲方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2.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3.甲方可與有關規定範圍內負有保密義務的乙方簽定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競業限制的範圍,期限,補償標準和違約責任。

八、勞動紀律

1、甲方應將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3、甲方可與有關規定範圍內負有保密義務的乙方簽定競業限制 ②

協議,約定競業限制的範圍,期限,補償標準和違約責任。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至五十條的規定。

2、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 、附則

1、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均可依法申請仲裁

2、本合同爲約定事宜,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未經協商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4、乙方確定本合同首部註明的乙方家庭住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住址發生變化,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5、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爲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代表乙方接收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均應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合 同 鑑 定

簽證編號: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人(簽章):

年月 日

官方版勞動合同範本(人社部發布) 篇3

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爲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5天,40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爲__________元。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甲方發薪日期爲每月__________日,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七條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爲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爲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銷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⑴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⑶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⑵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⑷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的;

⑵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⑶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⑷乙方因其他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⑴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⑵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於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各人情況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安培訓費的100%賠償,並退還任職最後3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後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1年7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7天后,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__________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爲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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