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勞動合同格式(精選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29W

集體勞動合同格式 篇1

合同機械化養護隊工會{以下簡稱工會}代表機械化養護隊的全體職工與{以下簡稱機械隊}簽訂。 第一條 爲深化改革,促進開放,維護機械隊和職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最大限度地調動全體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促進機械隊持續、快速、健康地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雙方在自願和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籤訂合同。

集體勞動合同格式(精選5篇)

第二條 本合同是雙方在機械隊發展、科學管理、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等方面應遵守的行爲規範和共同準則。

第三條 機械隊實行集中管理,凡機械隊範圍內的各個職工均應遵守本合同。

第四條 機械隊保障職工代表依法行使同主管理權力。機械隊及工會鼓動職工利用業餘時間學理論、學法律、學管理、學文化、學科學、學技術,提高職工技能,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

機械隊及工會禁止職工從事有損機械隊的行爲和活動。

第五條 工會作爲全體職工的代表,有義務引導職工正確處理與機械隊的勞動關係,有義務教育職工認真履行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遵守機械隊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改

革措施,努力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促進機械隊的發展。

第六條 下述情況,職工必須服從安排:

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威脅職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公路上發生突發事件,影響道路安全必須及時搶修的。

第七條 機械隊實行的節假日及公體日;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無調休。春節:2月22日至28日放假調休,共7天。清明節: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無調休。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無調休。端午節:6月23日至25日放假調休,共3天。開齋節:9月6至9月8日,共放假3天,無調休。中秋節:9月28日至29日放假調休,共2天。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少數民族節假日根據規定執行。

第八條 機械隊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各標準,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九條 機械隊應當不斷改善勞動條件,高度重視安全生產。認真搞好勞動保護工作。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標準。

第十條 機械隊必須爲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防護及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和發放保健津貼。

第十一條 從事特種作業的職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持證上崗。

第十二條 機械隊必須按時發放勞保用品。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認真搞好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勞保用品,對不安規定穿,和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職工,機械隊有權拒絕其上崗或責令其下崗。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機械隊有權查處。職工對機械隊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工會有權提出意見並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 在普級、普職、評定專業技術職稱、職務等方面,堅持男女平等。

第十四條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哺育時間視爲正常勞動時間,工資按實際工資加補貼執行。計劃生育假期間待遇按國家計劃生育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對機械隊、工會和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機械隊、工會和全體職工均應嚴格履行合同的保項條款。 第十六條 機械隊保障職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權利。

第十七條 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爲,工會有權要求機械隊有關部門予糾正和認真處理。機械隊應支持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爲工會開展各種活動提供物質和經濟保障。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則執行。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有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1份,留機械隊保存。

雙 方 代 表

職工方:

機械隊方:

年 月 日

集體勞動合同格式 篇2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建立企業協調穩定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整體利益和職工的合法權益,調動經營管理者和職工的積極性,共同努力辦好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勞動部《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由企業行政(以下簡稱行政)與企業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用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規範雙方行爲,加強經營管理者與勞動者的合作,增強企業內部凝聚力,促進企業的不斷髮展。

第三條 要合同訂立生效之日起即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行政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合法的利益和權利。行政的重大事宜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工會有義務支持行政抓好生產經營和管理,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和遵守企業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 勞動報酬

第五條 行政應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和國家政策、法規,結合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制定本企業工資、獎金等分配方案。方案應徵求工會意見,經職代會討論通過後方可實施。工會應協助做好方案的實施工作,配合行政不斷完善分配製度。

第六條 行政按時支付職工的工資、獎金及各類補貼,不得刻意或無故拖欠。

第七條 行政按規定支付職工在工休假、法定假、婚喪假、哺乳假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工會應協助行政安排好以上工作。

第八條 行政應隨着生產的發展不斷增加職工收入。每年具體增長比例由行政和工會根據企業生產經營、效益情況、物價上漲指數等多種因素綜合後,協商確定。企業職工最低工資依法不低於市人民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章 工作時間

第九條 行政按《勞動法》規定製定企業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遵守以上制度,在工作時間內幹滿點、出滿勤。

第四章 休息休假

第十條 行政因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時間、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時,按《勞動法》規定,應徵求同級工會意見,對確有必要的加班,工會應協助做好加班職工的工作。

第五章 保險福利

第十一條 行政按規定每年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福利基金的預算、使用方案,事前應徵求工會、職工代表的意見,經職代會審議決定後執行。

第十二條 行政應在發展生產、提高經濟效益的基礎上,不斷改善職工住房、醫療保健、就餐、職工療養、休養和文化娛樂等生活福利條件(每年具體計劃納入企業的方針目標)。工會應配合、協助行政做好有關工作。

第十三條 行政根據國家社會保險的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實行社會保險制度。

第十四條 行政按政府有關規定支付職工獨生子女、退休、養老和其他方面投保的費用。

第十五條 工會應協助行政做好職工的各項保險工作。

第六章 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十六條 行政應依照國家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政府所頒佈的法律、法規、條例,不斷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衛生、勞動條件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第十七條 企業行政按規定標準定期給職工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津貼,並分別做好夏季的防暑降溫和冬季的防寒工作。

第十八條 行政在新、改、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造,引進新設備、新工藝時,應做到“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產)和採取配套措施,做好勞動安全衛生、勞動保護工作。

第十九條 工會應支持、協助行政加強勞動安全衛生保護工作。配合做好監督、檢查,對不符合規定、危及職工安全的現象,有權依法提出,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各項安全制度規定和操作規程,支持行政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 企業發生職工工傷事故,行政應及時採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工會有權和義務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 行政對有毒有害作業工種職工和女職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每兩年對企業全體職工進行一次體檢。同時每年組織部分職工療養。工會應協助行政組織開展好此項工作。

第七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爲兩年。合同期滿前6個月,經雙方協商續訂合同,新合同未生效前延續執行本合同。

第八章 變更、解除、終止集體合同的協商程序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雙方均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修改意見。經雙方協商同意,並將修改條款交職代會討論通過,並上報市勞動行政機關審查同意後生效。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第九章 雙方履行集體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勞動用工

1. 行政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擇優招聘職工。招聘計劃和實施方案,均應徵求工會、職工代表意見。

2. 行政依法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個人勞動合同的內容不能與本合同相悖。工會應指導職工明確和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3. 行政解除職工個人勞動合同要按照有關勞動法規,經職代會通過的企業管理規定執行,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按《勞動法》所規定的調解、仲裁、訴訟程序進行。

第十章 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時協商處理的約定

第二十五條 爲保證本合同的全面履行,行政和工會以對等的原則派出代表,組成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定期檢查執行情況,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告雙方的簽約代表,對執行合同中的問題認真研究處理。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處理(申請仲裁的時效改爲從發生爭議起60天內)。

第十一章 違反集體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任何一方有違反責任合同條款的行爲,按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第十二章 雙方認爲應當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八條 行政有關企業發展、生產經營等重大問題的決策方案,應徵求工會和職代會意見。工會有責任動員、組織職工圍繞企業生產、經營管理開展勞動競賽、提合理化建議等多種形式的活動,爲行政各項目標的實現做出貢獻。

第二十九條 行政支持工會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按《工會法》規定提取經費,並提供必要的條件。工會應動員職工以主人翁的姿態進行勞動,尊重和維護行政生產、經營、管理權威。

第三十條 行政和工會雙方要不斷加強企業民主管理,增加企業凝聚力,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企業不斷髮展。

第三十一條 工會主席(或代表)參加行政定期召開的辦公會,參加行政各方面重大事宜的研究,通報工會重要事宜,協商處理所遇到的有關問題。

第三十二條 教育與培訓

1. 行政制定職工教育規劃,應徵求工會意見,提交職代會討論通過後實施。

2. 行政按規定提取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加強職工教育和培訓工作。使用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3. 企業應建立職工崗前、崗中及轉崗培訓制度,做好職工的轉崗、待崗、重新上崗工作。

4. 工會應協助行政做好職工教育、培訓、轉崗、上崗工作,配合黨政在職工中開展“職業道德、職業責任、職業紀律、職業技能”教育,積極鼓勵職工自學成才,不斷提高思想道德和文化、技術。

第三十三條 紀律與獎懲

1. 行政可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經職代會審議同意後實施。工會應支持行政按規定辦事,並協助做好工作。

2. 行政對違規職工處理時,應徵求工會意見,按有關程序辦理。

3. 工會應教育職工自覺遵守行政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相悖時,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並按規定在7日內報市勞動行政機關審查,同時上報雙方主管部門備案,市勞動行政機關在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合同即行生效。

廠長:

年 月 日

集體勞動合同格式 篇3

甲方(工會或員工代表) 乙方(企業)

員工人數:____人 企業性質:

協商首席代表: 協商首席代表:

姓名: 姓名:

職務: 職務: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協商代表人數: 協商代表人數: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增強合作共事,促進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集體合同規定》及深圳市有關法規、規章,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工會是企業員工合法權益的代表,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本合同由工會(員工代表)代表員工與企業簽訂。

第三條 甲乙雙方依法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 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三)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四)不得采取過激行爲。

第五條 本合同依法生效後,對企業和全體員工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 勞動合同

第六條 本企業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由企業與員工協商一致,並經企業與員工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蓋章後生效。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標準,不得低於本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八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員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應當與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 企業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員工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員工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企業與員工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

第十一條 企業或者員工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按《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三章 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本企業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工資制度。

第十三條 本企業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工資支付形式。

第十四條 本企業員工月工資不得低於順昌縣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第十五條 本企業以貨幣形式支付員工工資,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發放約定日爲每月_______日(工資支付週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週期期滿後第七日)。工資發放日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當在之前的工作日發放。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員工工資。

第十六條 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標準以___________爲基數。

按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300%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 員工病假、非因工負傷的工資支付辦法

第十八條 員工產假、看護假、節育手術假期的工資支付辦法

第十九條 獎金、津貼、補貼分配形式

第二十條 根據政府公佈的年度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企業員工工資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經協商,確定本年度員工工資增(減)______%。

員工增(減)工資具體辦法是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條 本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按下列條件、標準處理相關事宜:

(一)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小時,保證員工每週休息_____日;

(二)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特殊工種特殊情況的安排:

第二十二條 本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加點的,嚴格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並依下列要求處理相關事宜:

(一)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點理由,確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數;

(二)與甲方或參與加班的員工協商;

(三)乙方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加點時間不超過《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甲方和員工應當給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員工依法享受的帶薪休假以及本集體合同約定的其他假期:

第五章 保險福利

第二十四條 企業和員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員工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企業可以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企業根據經濟效益情況,逐步發展並改善員工的文娛設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條件。

第六章 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二十七條 企業依照法律、法規及規章,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員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二十九條 企業必須採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併爲員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三十條 企業對在_______工種(崗位)的員工定期作專項體檢。

第三十一條 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第三十二條 對於危害員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會有權代表或支持員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三條 發生員工傷亡事故,或出現危及員工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企業應當及時處理,並在24小時以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章 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三十四條 企業禁止安排女員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4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五條 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三十六條 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員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三十七條 企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八條 企業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八章 職業培訓

第三十九條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職業培訓制度,制訂培訓計劃。員工必須接受職業培訓,提高勞動技能。

第四十條 企業應當按照員工工資總額的1.5%提取員工培訓經費,列入成本開支。員工培訓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條 企業對員工進行的職業培訓,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十二條 根據實際情況,企業需要爲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事人雙方可以簽訂《培訓協議》,訂明培訓時間、地點、專業、費用、培訓後的服務期、違約責任等事宜。

第九章 集體合同的期限、履行及爭議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從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雙方應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同意變更修改條款內容的,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程序重新協商,並將變更修改後的內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四十五條 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在其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完成履行協商代表職責之時,除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調整其工作崗位。 第四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規章有規定的,依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應進行集體協商,簽訂補充條款,並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雙方應舉行集體協商,重新簽訂集體合同。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自審查登記完成之日起生效。送達15日內審查機構未提出異議的,本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存檔。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體勞動合同格式 篇4

本合同由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________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第二條 工會代表公司職工(以下簡稱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原則,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公司的勞動關係,並監督和協調這種關係。

公司用以和職工個人確定勞動關係的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 本合同是雙方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範圍內,遵守不低於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並努力提供儘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公司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利。公司制定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並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工會有義務支持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

第二章 職 工 聘 用

第五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着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

第六條公司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公司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七條 公司制定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八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爭議,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三章 工作日製度

第九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公司工作日製度。

第十條 公司有責任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儘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長時間或長期加班加點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範圍加班時,應徵得同級工會同意,並給職工另發加班加點工資,其待遇應高於正常工資水平。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持職工拒絕執行。 第十一條 公司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製度。

公司在制定本公司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章 工資和津貼

第十二條 公司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和實際需要,確定本公司工資制度,併發放各類專項津貼。

第十三條 公司工資分配製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公司決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五章 職工福利

第十四條公司按規定每月提取工資總額____%的福利費用和____%的職工醫療費用,每年從稅後利潤中提____%的福利獎勵基金,用於職工集體福利的獎勵,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於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十五條 公司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並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第十六條 公司各項重大福利的設置、標準、實施辦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需雙方同意後實施。

第六章 勞 動 保 險

第十七條 公司根據勞動保險有關法律的規定,實行勞動保險制度,支付職工勞動保險費用,並努力擴大保險險種。

第十八條 職工因工負傷、因工緻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時所花費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定此類費用細則。

第十九條 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二十條 公司實行養老保險制度。

第二十一條 工會協助公司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

第七章 勞 動 保 護

第二十二條 公司執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

公司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第二十三條 工會支持公司勞動保護管理,配合公司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工會發現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公司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公司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四條 公司根據工種崗位需要,保證供應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五條 公司優先保證用於改善職工生產安全和勞動條件的資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落實資金,組織實施。

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討論並監督實施情況。

第二十六條公司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持公司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行爲的懲處。

第二十七條 公司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職工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參與調查和提出建議。

第八章 教育與培訓

第二十八條 公司按期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幫助職工獲得和提高文化及專業知識。 公司教育管理機構負責職工的教育及培訓。

公司按年度向工會通報教育基金使用情況。

第九章 紀律與獎懲

第二十九條 公司有權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

公司有權依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決定對職工進行獎勵或懲罰。

第三十條公司對於模範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在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產品開發、技術改造、提高質量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有權分別給予榮譽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三十一條 公司對於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警告、通報批評,記過、記大過、留廠等行政處分,情況嚴重的,可以開除。

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徵求工會意見,聽取被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由公司作出決定。開除職工,事先應經工會參加處分文件會籤。工會認爲不合理的,有權提出異議,與公司協商解決。

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公司大規模變更職工的工作或裁員時,須徵得工會同意。

第十章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2)制定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了變化;

(3)公司因生產經營管理不善而停產、轉產、破產或面臨破產邊緣,使集體合同無法履行或完全履行;

(4)因出現不可抗力,使集體合同無法履行或完全履行;

(5)其他約定的事項。

當事人一方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書面協議,書面協議應當提交公司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審議通過後,由原訂立集體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的代表人簽字。

第十一章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三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章 監 督 檢 查

第三十四條 爲保證執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其成員由工會代表,公司代表根據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

本合同每年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約代表應認真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

第十三章 期限和變更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年。

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簽訂新合同。新合同未簽訂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特殊情況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進行修改。修改後的條款,作爲本合同附件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第十四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公司支持工會開展的活動,並提供必要的條件。工會開展活動應在生產、工作時間以外進行,如有必要佔用生產、工作時間活動的,應事先徵得公司同意。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公司應給予支持。

________公司 ________公司工會

董事長:________ 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體勞動合同格式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爲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依法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對企業和企業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職工與企業應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支付的內容,約定的工資支付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或者工資集體協議的規定。

第四條企業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企業有責任不斷改進生產管理,控制延長工作時間。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企業應說明情況,與工會或職工協商同意後,可適當延長時間,並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 企業每月以貨幣形式發放月工資給職工本人,最低工資不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水平。

第六條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工資集體協議。工資協議作爲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職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職業安全衛生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職業安全衛生協議可作爲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企業應改善勞動條件,保障女職工的特殊權益。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女職工權益保護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女職工權益保護協議可作爲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的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對職工實行社會保險,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條 企業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有計劃地對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衛生培訓。

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二條 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處理本企業的勞動爭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十四條 爲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業代表與職工代表組成監督檢查小組,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及時協商解決檢查中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