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人勞動合同(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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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人勞動合同 篇1

第一條爲規範企業和職工雙方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行爲,確保企業安全、文明生產,維護職工安全健康的合法權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合同。

公司用人勞動合同(精選5篇)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於秦皇島首創水務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

第三條本合同由公司行政與工會集體協商達成一致,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與工會主席簽訂。本合同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一經簽訂,雙方均應認真履行,非因法定事由或雙方協商同意,不得變更。

第四條公司應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和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編制各項作業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嚴格按照國家勞動保護法律、法規、條例、標準,組織生產經營活動。

第五條 公司應給職工創造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條件,有計劃的進行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並確保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

第六條公司安排職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由於工作需要,並徵得工會或職工同意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特殊情況下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公司延長職工工作時間,應安排職工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公司應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認真落實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制度,保證職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 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八條 公司根據不同作業工種和作業環境,按時爲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職工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九條公司應在有毒有害工作場所和危險物品存放地設置明顯的警告、警示標誌,並經常組織有關部門對有毒有害工作場所和危險物品存放地進行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對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制定整改計劃,並優先保證整改資金。

第十條公司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職工組織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職工,建立職工健康檔案。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公司承擔。對患職業病的職工,應及時給予治療和安排休息,並調離有毒有害工作崗位。職工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費用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公司依法爲職工辦理工傷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時,應及時通知工會;發生重傷以上事故,要按國家《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公司處理事故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分析會必須有工會代表參加,並及時答覆工會提出的意見。

第十三條 公司按照國家有關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做好女工安全衛生保護工作。

第十四條 公司在研究制定和修改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時,應有工會代表;涉及職工勞動安全健康的重大問題,須經職代會討論審議通過。

第十五條工會積極協助公司對職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監督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和企業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執行。工會有權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行爲;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時,有權向公司或現場指揮人員提出整改意見;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向公司或現場指揮人員要求停止作業,並組織工人撤離危險現場,公司不應因此降低職工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職工有權拒絕公司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行爲;對危害職工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公司不得對其刁難或打擊報復,不得因此降低職工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公司對工會建立勞動保護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勞動競賽活動以及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應給予支持,並保障工會開展羣衆性安全生產活動的經費。

第十八條 職工應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操作技能。

第十九條 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嚴格按照作業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爲三年,自20__年11月1日至20__年10月31日。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應向全體職工公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公司行政和工會各執一份;一份報上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覈登記,一份報上級工會留存備案。

公司(公章)

工會(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工會主席(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用人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戶名:

帳號:

開戶行: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安排有關高層專家會議(活動),乙方接受委託。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達成如下協議:

一、基本情況

1、會議(活動)時間:年月日月日

2、活動安排:由雙方另行商定並由授權代表蓋章,作爲本協議附件。

3、活動人數:350人(具體人數按照實際人數計算)。

4、活動地點:濟州島

二、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和安排本次高層專家活動(會議),包括活動的日程安排、與會人員的交通、食宿、接送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服務項目,具體內容可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方案,經雙方授權代表蓋章後作爲本協議的附件,雙方應嚴格執行。

三、費用

單人活動費爲人民幣元/人,甲方爲本次服務須向乙方支付會議(活動)費合計人民幣元(大寫:)。費用明細見行程表。

本協議生效後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幣元,20--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筆款項元人民幣;本委託事項履行完畢後,乙方提交實際費用明細表,甲方在收到費用明細表後五個工作日內將剩餘款項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在收到每筆款項後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出具發票。

會議(活動)期間,應甲方要求或客觀情況變化,在不增加乙方損失的情況下,上述費用因會議(活動)有增加或減少時,應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認可,甲乙雙方按照實際發生金額結算。如果該項變化要求給乙方造成損失,或者乙方提出該項變化給甲方造成損失,並且該項損失無法挽回時,提出方應當對此損失予以賠償。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甲方的要求事先提交本次商務(會議)活動安排方案,並取得甲方授權代表的同意;如甲方在上述方案確定後提出取消或增加等更改服務項目的要求,乙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積極配合妥善解決。若該等取消或變更產生實際損失時,則該損失由甲方承擔。

2、完成甲方要求及前款方案確定的事項、任務和標準;如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前款方案要求,乙方應向甲方退還未提供服務部分的費用。

3、爲保障參加人員在會議(活動)期間的安全,爲參加活動的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事宜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五、甲方的義務

1、事先明確對活動安排的要求,及時審覈乙方提交的安排方案,併爲乙方組織安排本次商務會議(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

2、對參加會議(活動)人員應盡到管理職責。因非乙方原因,參加會議(活動)人員的行爲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損失時,應當先行履行賠付義務。

3、按照約定支付活動費用。否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遲延支付費用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同時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六、協議的變更

1、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協議條款或轉讓協議項下權利義務,但乙方爲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需要將部分工作委託第三方完成的不在此限。

2、一方在取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後變更協議內容的,應當確保另一方的權利不會受到損害;因該變更行爲而增加的費用由提出一方承擔,造成另一方損害的,應當給予充分補償。

七、第三方責任

對由於航班延誤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甲方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因乙方委託的第三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爲給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造成損失時,乙方負有賠償義務。但對於因侵權行爲造成的損害賠償,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在獲得乙方賠償的同時,應當將其追償權利書面轉讓給乙方。前款所述的乙方委託的第三方,不包含負責運輸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從居住地(或出發地)到會議(活動)地,以及從會議(活動)地返回居住地(或出發地)的航空、鐵路、輪船及其長途汽車的承運人,乙方只是代購此項運輸的相關運輸服務,不產生委託的法律後果。若因提供此項服務的承運人的責任,造成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人身、財產損失時,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應當依據相關運輸票據向責任人及相關保險機構行使賠償主張,乙方不負任何賠償義務。

八、補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後,守約方應當積極採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沒有及時採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賠償。

九、免責條款

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十、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約定

1、成團人數爲參考人數,具體旅遊者人數按照甲方提供的名單人數計算,但甲方最遲不能晚於20__年月日向乙方提供人員名單。

2、活動費用單價爲固定價格,即元人民幣/人;暫估總費用爲元(具體金額按照實際人數-固定單價的方法進行覈算)。

3、如遇到住宿需要住單人房間,每個住單間者需要補元/人的住宿差價;

4、乙方保證甲方所有參團人員能夠成行,如果因機票、酒店房間或其他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人員未能全部成行,乙方除應立即雙倍退還未能成行人員的所有旅遊費用。如未能成行人員超過20人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返還給甲方已經支付的費用。

5、實際抱團人數未達到成團人數標準的,屬於因客觀原因導致的不成團,甲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將甲方已經繳納的費用全部返還(已經發生的費用可以予以扣除)。

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協議的執行簽訂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該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雙方應當履行。補充協議可以由雙方授權代表或會議(活動)負責人簽署。

本協議自雙方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之前甲乙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內容與本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爲準。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公司用人勞動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爲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覈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僞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______、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用人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務,乙方如不服從甲方安排,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否則,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 甲方實行每日8小時、每週5天工作制。

第四條 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休息。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 元。

五、勞動保險

第六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條 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條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八、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 雙方因在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 附則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和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公司用人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經過考覈,聘請乙方爲公司管理人員,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聘用協議:

一、甲方聘請乙方爲公司的。

二、聘用合同期限從乙方到甲方工作時起至退休時止。

三、乙方的____待遇。

四、乙方的職權範圍。

五、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一根據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二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____、獎金、津貼及保險福利和其他約定的補貼。

三做好乙方工作前的培訓並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工作衛生條件。

四依照國家及公司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在乙方違法亂紀、不認真履行職責的情況下,甲方可以終止與乙方的聘用合同關係。在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調整,乙方必須服從安排。

五其他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及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六、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享受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的待遇,在職權範圍內充分行使權利,不受任何非法和無理的干擾。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在工作職能範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分配、安排。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甲方下達的工作任務或經濟指標。

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如乙方泄露祕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承擔法律責任外,還要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四乙方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營業或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如乙方從事上述營業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甲方所有。

五乙方執行甲方交給任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職權爲自己謀取私利。不得利用職權收受任何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甲方的財產。

七乙方不得挪用甲方的資金或者將甲方資金借貸給他人,不得以甲方資產爲他人提供債務擔保。不得將甲方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八乙方如有上述四—七四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利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九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變更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如現實情況發生變化,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如一方違反以上規定應給予另一方相應經濟賠償。

八、違約責任:如合同一方違反以上合同之規定,除賠償另一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應給予對方元的違約金。

九、如本合同發生糾紛,提交市勞動仲裁委員會解決。

十、未盡事宜,雙方根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省市的相關政策規定,協商予以補充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鑑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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