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職會計勞動合同(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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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職會計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專職會計勞動合同(通用10篇)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 系 電 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 系 電 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自願到甲方從事兼職會計工作,甲方決定聘用乙方爲兼職財務會計。

乙方的主要工作內容爲:

1、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

2、定期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負責納稅申報及稅務年檢等工作;

3、爲甲方提供會計、稅務等方面的諮詢服務,使甲方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享受

4、對甲方提供的各項原始憑證進行會計覈算,保證會計憑證、賬簿及報表的真實

第三條 工作時間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

乙方在一般情況下可自由安排工作時間,不受公司考勤制度約束。但乙方每週應至少回公司一次彙報工作情況,協助和處理財務方面的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出席公司會議。如遇特殊情況(如時間較爲緊急等),甲方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應及時配合。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爲乙方安排財務會計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公司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

4、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爲予以處罰。(獎勵和處罰的政策和標準依照

公司《員工手冊》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及合理享受公司規定的待遇;

2、爲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3、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會計職務,對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提出建議;

2、獲取勞動報酬;

3、辭職(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公司的監督,不得從事有損於公司聲譽的活動,嚴禁泄漏公司的業務數據、商業祕密和有關財務數據,如造成財務數據丟失或泄密,應承擔相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2、在履行會計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資1000元;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勞動合同期滿或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2、應聘會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2個月以上;

3、公司被撤銷。

第七條 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會計職務。

第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職會計勞動合同 篇2

甲方:聘任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與乙方簽訂會計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 小時,每天工作小時的工作制度。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會計工作崗位,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工資,每月計發工資的具體日期爲。

甲方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可調整乙方的工資。

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計劃生育等假期。

甲方按期爲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甲方單位被撤消、關閉、轉產,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 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無故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逾期 月的。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8.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聘用合同履行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違反規定解除合同的,必須負違約責任。並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基本工資額度的違約金。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按《勞動法》爭議處理的有關條款執行。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本合同的未及事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雙方認爲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可以簽訂補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職會計勞動合同 篇3

甲方:招聘方

乙方: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願到甲方從事兼職會計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爲兼職會計。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範圍: 根據甲方提供的單據、資料,進行建賬、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薄),計提稅金、稅務申報、出具稅收繳款書;財務管理諮詢。

第三條 合同期限及報酬 :本合同有效期爲___年,自簽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每___支付乙方工資___元,至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甲方每年應支付資料費_____元。(資料費指賬本、憑證、報表、申報材料、交通及電話費等)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檢查乙方的工作情況。

2、 甲方不得無故解聘乙方,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a.應聘會計違反合同事項,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b.應聘會計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c. 應聘會計因違法亂紀被撤銷會計資格; d.應聘會計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3、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會計資料必須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應當真實,合法,準確,並應配有專人負責日常收支和原始憑證的保管工作。

4、 甲方按照約定工資報酬及時足額的支付乙方工資。

5、 甲方對乙方要求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及時更正補充。

6、 會計憑證、會計報表由雙方約定進行保管。

7、 無論是郵遞、乙方上門服務還是甲方送到乙方,對所傳遞的原始憑證及相關資料均由雙方簽字確認並按要求於當月25日-30日前交給甲方。

第五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 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覈算,並負責妥善保管好乙方的相關財務單據,原始憑證和資料等,稅務機關召開會議,培訓等事務,除規定必由法人代表到場外,均由乙方參加,並及時將會議或培訓內容轉達甲方。

2、 定期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負責納稅申報及稅務年檢等工作。

3、 爲甲方提供會計、稅務等方面的諮詢服務,使客戶在合法合理前提下,享受稅務政策,提高經濟利益。

4、 乙方僅對甲方提供的各項原始憑證進行會計覈算,保證會計憑證,賬簿及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5、 對在執行會計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6、 乙方離職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終止合同時有義務與甲方作好賬務交接工作 。

7、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會計職務。

第六條 應聘會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 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條 因雙方協商之或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合同可以變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職會計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廣州易法客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住所:廣州市天河區體育西路103號維多利廣場A1404房

法定代表人:高總

聯繫電話:400-010-9797

乙方(員工)

姓名:樑傑

現居住址: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京溪路888號

戶籍地址:湖南省岳陽市岳陽樓區好旺路888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1條 關於期限、崗位、工作內容、地點等約定

第1.1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爲3年,即從20_年09月17日生效,於20_年09月17日終止。

第1.2條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本合同試用期爲3個月,即從20_年09月17日開始,至20_年12月17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3條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的工作崗位爲財務總監,乙方的工作內容如下:

1、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第規定,進行會計覈算。包括審覈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等,並負責妥善保管好甲方的相關財務單據,原始憑證和資料等;

2、定期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負責納稅申報及稅務年檢等工作;

3、爲甲方提供會計、稅務等方面的諮詢服務,使甲方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享受稅務政策,提高經濟利益;

4、對甲方提供的各項原始憑證進行會計覈算,保證會計憑證、賬簿及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5、與稅務機關進行報稅,協調與稅務機關的關係。

6、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

7、完成財務相關的其它各項工作。

第1.4條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的工作地點位於甲方公司住所所在地。

第2條 試用期合格的檢驗標準約定

第2.1條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試用期滿後,乙方能夠獨立完成合同

約定的各項工作內容的視爲試用期合格,甲方須爲乙方辦理轉正手續,提供轉正後的酬薪待遇;乙方經考覈,無法獨立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內容的視爲試用期不合格,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第3條 關於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報酬的約定

第3.1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每週工作5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即週一至週五的上午9點—12點,下午14點—19點。

第3.2條 乙方享有以下休息休假權利:

(1)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2)乙方需要請假的,需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向人力資源部門進行書面申請。

第3.3條乙方每月工資爲人民幣6000元;試用期內每月工資爲人民幣4800元,工資以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每月的15日支付上月的工資,每逢節假日的工資發放日期則順延至節假日屆滿後的第1個工作日。

第4條 關於社保繳納、勞動保護等約定

第4.1條 甲乙雙方關於社會保險等約定如下: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繳存住房公積金。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3)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4.2條 甲方須提供乙方如下工作條件和保護:

1、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

3.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後應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工作任務,並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覈。

第5條 關於保密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5.1條 乙方有義務保守如下商業祕密: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尚未公開的企劃方案、預算;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等資料;

7、公司出資開發、研製、購買的軟件;

8、公司設計方案、圖紙、報價表、效果圖、客戶資料;

9、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資源及各部門管理資料及工作手冊。

第5.2條 乙方有義務保守如下財務機密:

1、公司財務狀況、經營狀況;

2、財務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

3、客戶資料情況,合作伙伴情況,以及公司將要發展方向的方針、策略;

4、材料設備採購方式、採購價、採購渠道、採購合同,分包商資料情況;

5、項目成本覈算、經營成本、勞動力成本、機械成本、管理成本;

6、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協議;

7、在經營活動中的保密行爲;

8、公司領導臨時交待的保密事項;

第5.3條 甲乙雙方對競業限制的具體約定如下: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者其他關聯企業,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害甲方與現有產品提供商之合作關係;掠奪甲方在乙方離職前已有客戶,或勸說誘使其斷絕與甲方的關係。

2、乙方不得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與自己一同離職,或爲個人或他人利益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

3、乙方離職後不得任職於甲方競爭對手的公司,不得將甲方的任何商業資料、祕密、信息等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4、乙方在職和離職後均有義務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保密義務;

5、乙方離職後至甲方宣佈相關保密內容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前,將承擔保密義務,但其中競業禁止期限爲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

第5.4條 甲乙雙方關於競業限制的期限和經濟補償約定如下:

1、乙方認可,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根據崗位,每月支付了“職務保密津貼”500元,並將此項目每月所支付金額作爲乙方在職和離職後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保密費,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不再另外支戶竟業限制經濟補償費。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竟業限制期限內乙方違反竟業限制約定的,需向甲方承擔80000元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實際損失的,甲方有權進一步要求乙方賠償不足部分損失。

第6條 關於合同解除的約定

第6.1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_元以上或間接損失20_ 元以上的;

4、乙方在其他單位兼職,造成甲方名譽受損,或其他經濟損失在20_元以上;

5、乙方未經書面許可將公司的印章帶出公司的;

6、乙方未經許可擅自離崗,累計達到5個工作日的;

7、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8、甲方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6.2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工資,拖欠達到3個工作日以上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未經乙方同意,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改變乙方工作內容的;

(6)未經乙方同意,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改變乙方酬薪待遇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7條 其他重要的約定

第7.1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廣州易法客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乙方:樑傑

20_ 年08月23日 20_ 年08月23日

專職會計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與乙方簽訂會計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 小時,每天工作小時的工作制度。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會計工作崗位,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工資,每月計發工資的具體日期爲。

甲方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可調整乙方的工資。

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計劃生育等假期。

甲方按期爲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甲方單位被撤消、關閉、轉產,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 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無故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逾期 月的。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8.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聘用合同履行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違反規定解除合同的,必須負違約責任。並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基本工資額度的違約金。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按《勞動法》爭議處理的有關條款執行。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本合同的未及事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雙方認爲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可以簽訂補充合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專職會計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 系 電 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 系 電 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自願到甲方從事兼職會計工作,甲方決定聘用乙方爲兼職財務會計。乙方的主要工作內容爲:

1、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覈算。包括審覈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等,並負責妥善保管好甲方的相關財務單據,原始憑證和資料等;

2、定期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負責納稅申報及稅務年檢等工作;

3、爲甲方提供會計、稅務等方面的諮詢服務,使甲方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享受稅務政策,提高經濟利益;

4、對甲方提供的各項原始憑證進行會計覈算,保證會計憑證、賬簿及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第三條 工作時間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

乙方在一般情況下可自由安排工作時間,不受公司考勤制度約束。但乙方每週應至少回公司一次彙報工作情況,協助和處理財務方面的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出席公司會議。如遇特殊情況(如時間較爲緊急等),甲方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應及時配合。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爲乙方安排財務會計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公司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

4、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爲予以處罰。(獎勵和處罰的政策和標準依照公司《員工手冊》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及合理享受公司規定的待遇;

2、爲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3、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會計職務,對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提出建議;

2、獲取勞動報酬;

3、辭職(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公司的監督,不得從事有損於公司聲譽的活動,嚴禁泄漏公司的業務數據、商業祕密和有關財務數據,如造成財務數據丟失或泄密,應承擔相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2、在履行會計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資1000元;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勞動合同期滿或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2、應聘會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2個月以上;

3、公司被撤銷。

第七條 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會計職務。

第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用人單位) 乙 方:(勞動者)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專職會計勞動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與乙方簽訂會計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 小時,每天工作小時的工作制度。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會計工作崗位,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工資,每月計發工資的具體日期爲。

甲方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可調整乙方的工資。

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計劃生育等假期。

甲方按期爲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甲方單位被撤消、關閉、轉產,聘用合同自行終止。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 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專職會計勞動合同 篇8

甲方:赤峯鑫盛隆建築公司第 項目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協商,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合同期限爲一年,其中試用期爲三個月。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需要,擔任

2、乙方自費辦證,持證上崗,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數量,達到甲方要求。

3、負責工程成本覈算及甲方隨機安排一些工作。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勞動保護由甲方提供,費用從乙方工資中扣除,根據工程施工連續性的特點,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提供必要的住所,水電。

四、勞動報酬:

月工資爲/月,工資包括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險等費用。

五、勞動紀律:

1、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財務制度,愛護甲方財物,聽從項目經理的領導。

2、嚴格遵守財務崗位責任制,詳見附件。

六、罰則:

1、由於乙方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按損失多少照價賠償。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獨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身體患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勞動爭議處理: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財務崗位責任制和甲方其他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專職會計勞動合同 篇9

甲方:

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就甲方聘請 (以下簡稱乙方)爲甲方出納,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1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自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工作職責

2.1乙方在甲方公司擔任出納工作。乙方須按照通常會計職責及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完成工作。

2.2乙方的主要工作職責包括但不限於:按會計制度規定設臵會計科目,按月出具中文財務報表;計算財務成果及各種稅金,提醒按期繳納各種稅款;按月做好財務狀況分析。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3.1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中國政府規定的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

3.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工作時間

4.1乙方保證每月按時出報表及報稅;也可由甲方另行安排。

第五條 勞動報酬

5.1雙方同意,乙方的勞動報酬爲 元/月。乙方的勞動報酬爲稅前勞動報酬,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乙方自行繳納;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包括按規定應當由甲方和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六條 勞動紀律

6.1乙方必須恪守職業道德,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七條 商業祕密保護

7.1 乙方對甲方的財務狀況、財務信息資料、開戶銀行資料、投資信息等及工作中獲悉的甲方的客戶資料、業務信息等商業祕密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有任何泄密行爲,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並有權解除本合同的權利。

7.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法人、自然人和不應知悉相關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泄漏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不得允許或授權任何第三方不正當地使用這些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商業祕密。

7.3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盡其一切能力防止任何第三方竊取商業祕密。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來維護其在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商業祕密,保持其機密性。

7.4 雙方同意,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自離職後的任何時間裏內,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商業祕密的義務。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交接

8.1在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8.2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交接工作和文件資料、結清錢物。

甲方: 乙方:

(蓋章) (簽名)

公司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專職會計勞動合同 篇10

甲 方:_________(聘方)

乙 方:_________(受聘方)

(本職工作單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願到甲方從事兼職會計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爲兼職會計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_____(公司)兼職會計師,其工作範圍爲甲方各項財會會計業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爲乙方安排財務會計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_________(公司)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爲,予以處罰;

(二)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_________(公司)規定的待遇;

3.爲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5.爲乙方參加_________工會有關財會知識更新學習提供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會計師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_________(公司)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依上級機關規定的條件參加財會協會活動和_________(公司)的各項文體活動;

5.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二)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_________(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_________(公司)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會計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於_________(公司)聲譽的活動,嚴禁泄漏_________(公司)的祕密和有關財務數據,造成財務數據丟失和泄密,承擔相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管理愛護好甲方的有關財產和設備,下班要關閉好門窗、水、電,保證安全。如由於自身疏於管理造成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5.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6.自行承擔人身安全責任。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每季度付給乙方基本報酬_________元,在季度財務報表完成後,支付報酬。

(二)因工作需要,經主任同意,到外地出差時,出差補助執行鐵路局規定標準。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在下列情況下,_________(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應聘會計師違反_________(公司)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應聘會計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3.應聘會計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會計師資格;

4.應聘會計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二)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應聘會計師因工作需要調離_________(地區);

2.應聘會計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_________個月;

3.一個月無故不做帳;

4._________(公司)被撤銷。

(三)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之;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 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會計師職務。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爲2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上級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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