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單位勞務合同(精選5篇)
企業單位勞務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地址: 住址及聯繫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爲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包含 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江蘇 省(自治區、直轄市) 蘇州 市(縣) 吳中經濟開發區 。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早晨 ——下午
每週至少休息1天。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法定節假日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做相應微調。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爲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爲人民幣 元;
2、甲方以拖延半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形式爲 次月30號發放至次月15號工資(每月發放),在乙方正常 辦理離職手續時,全部結算 。
3、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覈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六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第七條、規章制度:
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勞動紀律:
1、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6、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第十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1、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2、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單位勞務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雙方或一方不願續訂的,本合同終止。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乙方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情形並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雙方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務(該工作爲甲方事先確定並且完成目標是確切具體的)爲合同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可以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
(2)乙方的具體崗位在職責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公佈的相關標準執行,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勞動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乙方的具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2)甲方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按規定安排補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及本單位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每月 日爲甲方工資發放日,工資發放形式爲(現金直接發放、委託銀行發放),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確定: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爲 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加班加點工資按國家規定的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標準計算。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爲每月 元(實行年薪制的每月預付工資爲 元);績效工資考覈發放辦法按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乙方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4)乙方實行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五、社會保險
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日起,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必須執行國家關於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作特殊保護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承諾,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企業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
七、其他約定條款
本合同的續訂,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企業單位勞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地址: 住址及聯繫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爲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包含 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江蘇 省(自治區、直轄市) 蘇州 市(縣) 吳中經濟開發區 。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早晨 ——下午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法定節假日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做相應微調。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爲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爲人民幣 元;
2、甲方以拖延半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形式爲 次月30號發放至次月15號工資(每月發放),在乙方正常 辦理離職手續時,全部結算 。
3、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覈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六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第七條、規章制度:
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勞動紀律:
1、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6、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第十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1、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2、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單位勞務合同 篇4
甲方(用工方):
乙方(勞動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至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職責要求
(一)、工作內容:
(二)、工作職責及要求:
三、勞動報酬及保險待遇
在本勞動合同中用工期限內,甲方以現金的形式,每月應向乙方支付不低於 元
(人民幣)的勞動報酬;按照相關勞動法規的規定,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不低於元(人民幣)的勞動(養老)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保險手續)。甲方每月共 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乙方當月的勞動報酬,甲方最遲應在當月末後的五日內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乙方在甲方上班勞動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及保護條件。乙方在上班勞動時間,如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工傷,按國家工傷法規由甲方承擔責任。如由於乙方違反勞動 紀律或勞動操作規程及自身、自然因素髮生的傷、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四、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規、法紀和職業道德及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工 作安排和日常管理,接受甲方安全教育,其具體要求如下: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續簽、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 更勞動合同中的部分條款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建立的各項規章制度的;2、在工作中,未能履行崗位職責,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3、有連續曠工行爲的;
4、被勞動教養或判刑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其勞動的;
2、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其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另行強加工作任務和未能提供勞動條件的。
凡有以上條款情形之一的,無論甲乙雙方中的一方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都必須以書面的形式,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間,甲方無故不按時支付或剋扣乙方的勞動報酬待遇,甲方應按當月乙方勞動報酬的20%支付補償金給乙方;
2、甲方無故解除勞動合同,除全額支付當月勞動報酬外,應另全額支付一個月的勞動報酬(不含保險費用)的違約補償金。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間,乙方未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工作中未按規定程序操作,恪盡職守,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負責全部賠償(可在當月勞動報酬中抵扣)。
2、未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工作中,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勞動的實際情況扣減當月的勞動報酬。
3、乙方單方無故解除勞動合同,甲方除不支付當月勞動報酬待遇外,乙方應另按一個月的勞動報酬標準(不含保險費用)向甲方賠償違約金。
七、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可簽訂補充條款,作爲此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人事部門一份,財務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單位勞務合同 篇5
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完成之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___(A、勞動合同期爲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1個月;B、1年以上3年以下的,試用期2個月;C、3年以上和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6個月;D、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或期限不滿3個月的,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工作地點在______。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變更乙方工作地點。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其工作崗位:
1、根據甲方經營管理的需要變更崗位的;
2、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調整崗位的;
3、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或績效考覈情況需要調整崗位的;
4、乙方因患病、休產假導致原工作崗位被其他員工替代的;
5、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崗位的。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本企業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實行月工資制,乙方第一年每月基本工資爲______元。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其工資標準:
1、乙方崗位發生變更調整的;
2、根據企業的經濟效益需要調整的;
3、根據職工的工作表現或績效考覈情況變化的;
4、其他情況確實需要調整工資標準的。
第八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於每月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九條 甲方未安排加班,乙方自願加班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加班報酬。
第十條非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若乙方沒有提供正常勞動,則甲方只支付生活費。
第十一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的,甲方不必支付任何費用給乙方。
五、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法律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企業自身情況,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自覺遵守。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第十三條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全額賠償。
六、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根據乙方的申請,由乙方自行購買社會保險,甲方將社會保險單位應承擔部分以現金的形式和工資一起支付給乙方。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四川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十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
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九條 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規章制度違法,損害乙方利益的;
4、因欺詐、脅迫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年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應當妥善移交工作及掌管的甲方物品,以此作爲甲方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及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的條件。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不辦理解除或終止合同證明,不辦理離職手續:
1、給甲方造成損失未承擔的;
2、違約金未支付的;
3、工作未交接的;
4、掌管有甲方物品未交還的;
5、負責的貨款未收回的。
6、其他可能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行爲。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