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工人勞動合同(精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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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工人勞動合同 篇1

餐飲工人勞動合同的範本

餐飲工人勞動合同(精選20篇)

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員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類型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非固定期限形式簽定本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一條乙方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患有崗位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健康證明。

第二條乙方同意並承諾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正當權益,服從甲方的管理。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身體傷害、服務和其它質量事故。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一旦乙方出現身體傷害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出現服務和其它質量事故,甲方會根據相關約定進行處罰。

三、勞動時間

第一條:員工的上班時間由甲方根據具體崗位作相應安排,甲方可根據具體需要進行調整;

第二條:員工每月有1天正常休息,員工休息應安排在非週末和非節假日,且同一工作日僅允許一位員工休息。休息前需取得店內負責人同意。如遇特殊情況再做安排。

第三條:沒有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曠工者,一月內第一次扣罰100元,第二次扣罰200並予以開除。

第四條:員工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無故遲到或早退超過1小時扣罰20元;在負責人同意情況下遲到或早退,當月不算全勤;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超過5次者(含)將予以開除。

第五條:員工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請病事假,必須提前請假並徵得店內負責人同意(緊急情況可以事後告知),否則作爲曠工處理,病事假期間無工資(50元/天)。員工可優先使用自己的帶薪休假來充抵病事假。病事假原則上不能超過5天,超過5天予以開除。

四、勞動報酬與安全保險

第一條:甲方按月及時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每月7日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二條:工資構成

工資收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其它(獎勵或補貼等)

基本工資:1600元/月/人

崗位工資:廚師200元、服務員收銀員清洗工100元

績效工資:根據目前的營業效益,績效工資基數爲10元/天/人起,每日由店負責人進行考覈,考覈標準正常情況爲70斤麪食/日起,如特殊情況由店負責人公開修改考覈標準並與員工確認。工齡工資:服務滿一年者工齡工資爲100元/月,以此類推。

獎勵或補貼:對於當月無任何違反勞動紀律且當月全勤的員工(不包含一天正常休息),甲方將給予100元全勤獎勵;甲方會根據員工在崗期間對企業做出貢獻的程度予以獎勵,獎勵形式不僅限於人民幣;遇節假日,甲方會根據情況給予當日在崗員工福利,福利不僅限於人民幣。

其他福利:

1.員工生日當月增加一天休息(以身份證上顯示出生年月爲準),營業場所的員工休息應安排在非週末或非節假日,休息前應取得店負責人同意。

2.工作滿一年的員工,甲方視情況給予次年3天的度假時間,此假期不影響任何收益。

第三條:安全保險

甲方給工作滿一個月以上員工購買意外安全險(保障內容包括工作中、上下班途中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的傷害及損失),如在工作期間乙方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甲方不承擔經濟責任。甲方會將保險信息告知乙方。若甲乙雙方終止勞務合同,保險停止。

工作未滿一個月的員工在此期間上下班途中發生安全事故所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五、辭職

第一條:員工因故辭職必須提前15天遞交辭職申請以便於甲方安排工作,如不辭而別者將不予結算本月工資;若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第二條: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六、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第一條:員工離職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二條:員工因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被甲方開除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三條:本勞動合同不得代簽或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附件:乙方身份證、健康證複印件、保險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餐飲工人勞動合同 篇2

訂立合同雙方:

招聘方:_____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簡稱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的批准.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從一九________年起至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試用期限試用期限爲___個月,即從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職務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_____職務.

第四條工作時間每週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爲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第五條勞動報酬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爲____元.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二〉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生活福利待遇

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________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天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特保兒費:乙方享受特保兒費與固定職工相同.

第七條勞動保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

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後,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於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爲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爲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教育與培訓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變更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於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餐飲工人勞動合同 篇3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湖南省勞動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爲_________天。

二、工作崗位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崗位工作,擔任_________工種或職務,具體工作內容爲:_________。

(二)甲方根據國家、行業和地方的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任務;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金額分別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全額計件工資:甲方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爲_________。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條中明確。

(三)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__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者拖欠。

(四)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爲乙方辦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甲乙雙方均按統籌地區規定的費率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等,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標準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__天,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制: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

3.綜合計算工作制: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因施工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勞動規章制度的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經考覈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國家、省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五)、(六)項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的;

4.甲方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5.甲方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

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30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_________;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4.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30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的日平均工作爲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2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與賠償

(一)有關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政策與標準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賠償費用: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賠償費用;

2.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賠償費用。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五項第一點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六)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二)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附件

勞動合同續訂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類型爲_________期限合同,期限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餐飲工人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從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4、試用期爲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週工________小時。

2、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人力產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第 ________種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資。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________元;試用期內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________元。

2、雙方約定以等費用)確定乙方工資。

五、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六、甲方按照勞動保護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護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職業危害。

七、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進行工作崗位調整,(包括部門與部門的崗位調換,調換工種及升處理私事或從事與工作崗位無關的事,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書面警告;第三次降薪、降職,第四次終止合同立刻解聘。財物的,行賄受賄等行爲,一經發現立刻終止合同予以開除。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餐飲工人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戶口類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爲有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期限爲年。從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如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延續,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的需要,從事工作,工作地點在。

第三條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工作能力,調整乙方的工作崗

位。乙方應按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工時制度。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週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法定節日出外)不應超過計算週期內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的部分按延長工作時間處理。對從事第三級以上(含三級)體力勞動強度工作員工,每日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1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日。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即以滿足單位第一線生產需要爲條件提供全面服務。滿足累計不超過40小時。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超過工作時間每週累計不超過9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可集中休息、輪休、調休。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報酬按以下方式計算:

1、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應付工資的150%的報酬;

2、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應付工資的200%的報酬;

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的,支付不低於應付工資的300%的報酬。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六條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安全

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安全衛生的操作規程,保障乙方安全與健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若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未成年工和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工提供勞動保護。

五、勞動報酬

第七條雙方確定乙方實行月工資制。

乙方月工資爲¥元(大寫:)。

試用期月工資爲¥元。(大寫:)。

第八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於每月25日前支付乙方工資,並不得剋扣或拖欠。同時,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籤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備查。

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的有關規定按時爲乙方繳納60%的養老保險費和足額繳納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每月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省、

市有關規定或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甲方根據單位的特點,依法制定了符合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已在甲方單位進行了公示和組織學習。乙方對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具體內容,已充分了解並願意嚴格遵守執行甲方所訂立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四條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本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

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以及重大技術革新、轉產、經營方式調整、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需要精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乙方說明情況,並向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是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XX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甲方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

全和身體健康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對違反本勞動合同的責任作以下約定:

1、甲方應當在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

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2、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標準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執行。逾期不支付的,甲方應按照應付補償金的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3、甲方違反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五條甲方要求乙方對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守祕密的義務,在合同期限和解除或在終止合同2年內,乙方不得將其所掌握和了解的商業祕密向其他同行泄漏。若乙方違反該條約定,應承擔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乙方經甲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違反合同期限約定中途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其金額是甲方培訓乙方總的支出費用,扣除已經履行年限,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費用。

第二十七條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同、專項協議。無特別約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籤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簽訂時間:年月日簽訂時間:年月日

餐飲工人勞動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爲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爲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摺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後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僱,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後,按照800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爲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爲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覈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且繳納養老保險。考覈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餐飲工人勞動合同 篇7

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爲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技術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八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六)、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

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乙方應遵守如下規定:乙方應每天按正常上班時間到甲方報到。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餐飲工人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爲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爲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爲_______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 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xx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爲: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8.單位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爲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工人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 (公章)

乙方(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爲_____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個月。

第二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爲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爲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後,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裏支付。

第十條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准,否則不視爲加班。

四、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乙方月工資標準爲_____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甲方於每月_____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五條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爲無異議。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2、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

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1、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一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

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爲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

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一十一、其他規定

第三十七條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後修訂的規章制度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爲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十條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

聯繫電話:

單位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手機:

通訊地址:

簽訂日期:

餐飲工人勞動合同 篇10

用人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人姓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基本情況

甲方單位法定代表人,電話號碼:

企業地址:。

乙方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聯繫電話,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身的身體狀況:是否患有下列疾病(如有請在“□”內打“√”):□高血壓□心臟病□癲癇□貧血病□癡呆症□其他傳染性疾病;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疾病:。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1)本合同爲年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完成工作任務爲標誌。

第二條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個月爲試用期。

三、工作崗位和工時制度

第三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四條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第________條工時制度執行。(1)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勞動報酬按有關規定雙方協商後執行。

五、甲方責任

第六條甲方必須按國家的勞動法進行用工,不得以暴力、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手段強迫工作勞動。

第七條甲方必須按時發放工資,按有關規定製作工資表,乙方籤領取,並作爲領取工資的憑據。

第八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和勞動條件,符合質量要求的勞動工具和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第九條甲方應建立健全施工現場的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等相關制度以指導乙方開展工作。

第十條甲方負責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包括三級教育、崗前教育、班前教育和定期教育等)、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等的教育。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並教育乙方。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根據規章制度作出相應處理。

第十二條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相應證件(如“平安卡”、職業資格證、暫住證等)。

第十三條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有關規定或標準進行施工作業。

第十四條履行其他法律法規以及上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

六、乙方責任

第十五條服從甲方以及各監管部門的管理,遵守公司安全、質量、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環境衛生等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服從甲方日常工作的管理及安排,按質按量完成各項工作,並達到相關質量及文明施工的要求。

第十七條按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質量安全管理的要求進行工作,可拒絕甲方違反有關規定或標準指揮的作業。

第十八條乙方應愛護甲方的財物,合理使用作業所需的材料,按要求做好甲方提供工具的保管以及施工現場成品的保護。

第十九條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培訓教育活動,提高自身素質。

第二十條自覺遵守有關的治安管理條例的要求,不與現場管理人員和其他作業人員發生爭執、打罵。

第二十一條乙方須如實提供自已的身體狀況(尤其患病情況)、年齡、婚育狀況等基本情況供甲方用工或崗位調動時考慮。

第二十二條乙方按甲方要求進入施工現場作業時,不得攜帶禁止進入施工現場的親屬和無關人員進入。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自覺正確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品,當發現安全防護用品不符合使用要求時應立即向甲方提出更換申請。

第二十四條乙方在自我感覺不適時(如身體患病等情況),應主動報知現場管理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二十五條符合《勞動法》所列的法定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第二十七條乙方合同期未滿而依照《勞動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以下經濟損失:

第二十八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約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八、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當支付違約金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的範圍包括: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年月日

建築工人勞動合同範本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試用期按勞動合同期限每滿一年不超過一個月計算,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餐飲工人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勞動保障代碼□□□□□□

法定代表人郵編□□□□□□

甲方註冊登記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個人勞動保障代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戶口性質

現居住地址郵編□□□□□□

聯繫方式

依據《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行試用期制度的,其中試用期爲個月,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派遣單位、派遣期限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甲方派遣乙方到單位工作。

(二)派遣期限爲個月,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按時完成勞動任務,並達到用工單位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下列種工時工作制。

、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爲。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不定時工作制。

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二)甲方有義務督促用工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休息休假規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益。

五、勞動報酬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資執行下列條款。

、乙方的工資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工資元。

、用工單位實行計件工資制。甲方有義務監督用工單位在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用工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其他形式

(二)甲方於每月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三)用工單位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甲乙雙方約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月標準爲元。

(四)合同期內乙方無工作期間,甲方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五)甲方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六)甲方跨地區派遣乙方的,乙方的勞動報酬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規定應由乙方繳存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三)乙方按規定享受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六)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執行國家就業准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確認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

九、勞動合同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用工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的;

3、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違反《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工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一、法律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履行勞動合同。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勞動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的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方應如實將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三)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

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餐飲工人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勞動崗位、勞動量及勞動時間與全日制工作制不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

本協議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

要求爲:單位電路檢查維護,下水保障暢通,衛生檢查,停車場車輛擺放管理。

第三條 甲方認爲,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爲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四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

時間:_________每月_________ 元(含稅),每月______號之前支付上月勞務報酬,全年_________元。

第五條 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六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七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_________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八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後

乙方應在_________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九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

均提請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餐飲工人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青島萬鑫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成團

企業註冊地 青島市市南區

合同履行地 本工地

乙方(勞動者)姓 名 出生年月

性 別 民 族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 地 址 城陽區黑龍江中路西 地 址 青島市市南區高雄路阜康大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條款: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新羅園 #住宅樓工程 工作任務完成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甲方可以合理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國家、省、市規定,通過集體協商或其他民主形式,制定內部工資支付辦法,確定乙方工資支付形式和工資標準。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按月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甲方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資標準爲1500元/月,甲方應於每月 15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青島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具體支付辦法和約定內容如下:工資卡1000元。實行計件工作制的,乙方應根據甲方定額要求,每天完成指定的工程量,待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後,經驗收合格撤出工地前十天內結清工程餘款。

第四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規定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雙方約定福利待遇如下: 甲方按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執行。另外,由於工人流動性大,經乙方自願申請,甲方將乙方的社會統籌保險金同工資一起發放給乙方,由乙方自行繳納個人保險。

第五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乙方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檢舉、控告。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二、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第七條 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勞動合同,工作完成勞動合同終止。

三、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八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及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度。如無證、違章操作造成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乙方負全責。大容量電器,違者發現一次處罰個人200元。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字)

法定 代表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飲工人勞動合同 篇14

甲方:瑞昌市何畈頁岩磚廠

乙方: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爲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試用期 年 (月),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甲方可以合理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根據本地經濟情況,制定內部工資支付辦法,確定乙方工資支付形式和工資標準。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按月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或保底工資)標準爲 元/月。本合同乙方的勞動報酬不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計件工資支付辦法:計件工資按 元/萬塊磚計算,多勞多得,按月結算工資數量。甲方於次月15日前後以貨幣形式全額發放。

第四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雙方約定參加商業意外事故責任保險,先由甲方統一投保,保險期滿或本合同履行完畢,甲方不向乙方收取投保金。當乙方勞動期不滿一年或未履行完本合同的,甲方可無條件地向乙方扣回已投保的保金。

第五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乙方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檢舉、控告。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二、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定製度進行實施(乙方必須逐條簽字確認): 1、進入工作現場,乙方必須佩戴工作(安全)帽,穿工作衣,如有其他要求可與甲方聯繫。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工作,出現一切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時間上下班(上下班時間按照季節規定)。

3、乙方要按甲方規定時間休息,不影響第二天工作。住廠職工下班後不允許亂出廠區。

4、乙方除甲方規定上班時間在廠裏上班以外,出現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5、上班時間禁止打鬧嬉戲、睡覺、玩手機,影響工作的如發現罰款100元/次。

6、乙方必須保護管理好甲方的工具,如故意損壞、丟失,由乙方賠償。

7、乙方未經得甲方同意中途退出不履行合同的,工資由甲方任意支付,不存在任何理由及原因。

第七條 勞動時間、休假、休息制度

1、甲方根據本企業具有連續不可間斷性等特點安排乙方工作,實行彈性工作時間、春節集中休假和根據各工種性質採用輪休換休制度。

2、標準工作時間即每日工作不小於8小時,遲到一次扣除半天工資,無故曠工扣除3天工資。

3、根據甲方生產(工作)的需要經與乙方商量後可以延長或縮短工作時間。

第八條 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本合同終止。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和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共三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地:瑞昌市何畈頁岩磚廠

餐飲工人勞動合同 篇15

工人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縣(市、區)___________鄉_______________村

__________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合同與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___________種形式:_________________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生效,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爲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3、甲方招用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爲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5、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6、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推薦合同樣本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外包合同勞務承包合同

7、乙方在試用期間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爲__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月工資(或日工資)爲___________元。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8、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9、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__日發放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

10、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1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1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1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爲;

(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六)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15、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16、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六、經濟補償和法律責任

17、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18、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19、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20、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1、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___作爲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鑑證機關(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餐飲工人勞動合同 篇16

甲方公司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爲:從 __年_月__日起至防水工作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建築施工有關的工作。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變動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 2、乙方同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及特殊保護等規定,對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勞動保護用品。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業務技術及有關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的教育和培訓。 建築工程申請認證! 財富值雙倍 檢索優先 專屬展現 同行交流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有權拒絕甲方人員的違章指揮及強令冒險作業。

四、工作報酬。 因乙方工資計算繁瑣,現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實行下列工資分配形式:乙方工資每日爲元。按雙方商定的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費用。

五、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1、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如有違法違紀行爲,按有關法規、規章處理。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及甲方委託人(代班人員)和工地管理人員指揮。必須服從工作安排,不得無故缺席,如有事必須向代班人員請假,如不聽從代班人員的合理調動,甲方有權對乙方做適當的經濟處罰或開除處理。 3、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嚴禁打架、賭博、嫖娼、偷盜等違法行爲,一經發現做開除處理並罰款,且送交執法部門追究其相應責任。工資餘額年終結清。

六、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使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使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乙方在聘期內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在使用期內,甲方未支付工資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七、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八、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飲工人勞動合同 篇1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名稱:

根據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含其他費用元人民幣,於次月15日前發放。

五、保險福利待遇乙方原來已購買養老、醫療等保險,應乙方要求甲方不再爲乙方購買養老、醫療等保險,而將應承擔的費用併入工資一併發放,由乙方按原渠道自行購買。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

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需要及有關勞動安全規定爲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七、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年月日

餐飲工人勞動合同 篇18

編號:_____

地址 (甲方):_____

職工(乙方):_____

說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爲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

十、本文本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_____

名稱: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經濟類型:_____

通訊地址:_____

聯繫人:_____

電話:_____

簽約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乙方(職工):_____

姓名: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戶籍地址:_____

通訊地址:_____

聯繫電話:_____

簽約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餐飲工人勞動合同 篇19

甲方: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覈,錄用乙方_爲_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錄用乙方從事_。

第二條勞動合同期限從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爲_個月,至_年_月_日止。

第三條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

一、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二、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三、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並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衛生條件。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

一、享受_待遇。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工資待遇。

第六條工作時間。

第七條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鑑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

乙方:_

_年_月_日

餐飲工人勞動合同 篇20

甲方:廣東景中景工業塗裝設備阿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廣州市白雲區鍾落潭鎮紅旗丹公路工業園6號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020-37410868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廣東省的有關勞動用工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爲其員工,雙方同意按以下形式確認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爲 5 年,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自 年 月 日終止。

2、試用期 3 個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爲 普工 ,具體工作內容詳見崗位職責,乙方應嚴格遵照崗位制度工作。

2、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發展需要,按乙方的工作能力與表現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職責,如在甲方調整崗位後乙方仍然未能勝任工作內容,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勞動合同。

三、工作時間

1、時間爲: 8小時 ,甲方可根據不同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做出規定和調整。

2、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甲方有權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如確有需要也可向甲方申請加班。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要求或批准而在本條第1款約定的時間外工作的,視爲乙方自願超時工作,甲方無需就此支付加班費用。

3、鑑於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安排。

四、工資薪酬

1、乙方的試用期工資爲人民幣 4500 元,轉爲正式員工後,每月保底工資爲人民幣每月 4750 元。另外,公司會根據個人工作表現,計發績效獎金。如有加班費、加班餐費、補助、津貼、補貼、績效獎金等薪酬條目不屬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作爲加班費計算基數。

2、甲方於每月的 22 日至 28 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假日或法定節假日,則提前發放。

3、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覈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績效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不可低於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4、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爲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依法代扣。

五、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需要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公司日常制度、崗位制度、勞動紀律等),甲方將在

辦公室、工作場所等區域採取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乙方須認真學習並承諾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嚴重違反上述各項制度而造成公司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公司制度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3、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爲甲方保守祕密。否則,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全部由乙方賠償。

六、合同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內容,但須辦理相應書面變更手續。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並履行交接義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 3000 元的賠償金,從甲方應付款中予以扣除。

3、合同期限屆滿則合同終止,雙方是否續訂須另行協商簽訂勞動合同。

七、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乙方的《入職履歷表》和《身份證複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承諾:乙方向甲方出示的、陳述的任何有關乙方自身情況的說明均屬真實。乙方自身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其學歷、學位、技能,工作經歷、家庭情況、婚姻狀況、身體狀況、聯繫方式等。若乙方就上述自身情況作不實陳述,則視爲乙方的欺詐行爲,甲方可以據此解除本勞動合同,並且不負擔任何經濟、法律責任。如因乙方的不實陳述,或上述自身情況發生改變未及時告知甲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承擔。

4、甲方《員工手冊》等規章制度文件爲本合同附件,甲方依法對《員工手冊》等規章制度文件進行修改的,一經公示生效,即視爲本合同附件之變更。

5、乙方在此確認:甲方已向其出示甲方現行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公司日常制度、崗位制度、勞動紀律、薪酬標準等),乙方對此已充分了解並無異議,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甲方亦已告知。乙方承諾遵照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6、甲方因生產經營管理需要,就具體事項之決定作出書面通知、文書、文件,依據乙方向甲方登記的聯繫地址送達乙方的,乙方自收到相關文件7日內不提出異議的,即視爲同意。

7、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車間工人勞動合同範文二

甲 方: 四川天強重工機械有限公司 地 址: 德陽市廬山南路三段28號 法人代表: 馬林 郵 編: 618000 公司性質: 其它有限責任公司 電 話: 0838-2906262

合同編號:

乙 方:

性 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文化程度:

電話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針對甲方的生產經營性質,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保質完成規定的工作職責或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以甲方相關文件即崗位說明書爲準)。 第四條 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以乙方規定爲準,但因甲方工作及職責需要,對部分職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具體工時計算方法按當時加工工件進行覈算)。

(二)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需遵守國家及甲方的有關規定; (三)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經充分了解甲方生產工作環境和勞動保障措施。

第七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公司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八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月薪 元標準發放:

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和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爲同意。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計件工資制度執行。 第十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低於本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乙方入職後應及時向甲方提供社保轉移單。因乙方怠於提交相關資料造成甲方無法爲乙方提供相關福利,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向 甲

方提出失業申請或到相關機構直接辦理。如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失業申請和有關材料,即乙方不需甲方 爲其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乙方須自行承擔放棄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切責任。

乙方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向甲方提交繳納社會保險等所需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社保轉移單、身份證、戶口本、照片、醫療藍本、學歷證書和健康證明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滯納金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勞動紀律

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確認已接受甲方對各項規章制度的公示並理解和接受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公司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不享有任何經濟補償,甲方也無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解聘。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詳見甲方相關文件或《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二)款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情形); 2、嚴重(具體情形參見甲方獎懲管理制度)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具體情形參見甲方獎懲管理制度)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二十條 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者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或者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爲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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