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員工勞動合同書

來源:瑞文範文網 5.03K

餐廳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餐廳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餐廳員工勞動合同怎麼寫?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餐廳勞動合同書,歡迎參考閱讀。

餐廳員工勞動合同書

餐廳勞動合同書範文篇一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地 址:

性 質:

乙方(勞動者)名 稱: 地 址: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爲 年。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4、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自 日止,期限爲 個月。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在部門承擔 工作任務(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雙方可另簽訂崗位協議)。

2、因工作需要並與乙方協商後,甲方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 小時,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補休。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和支付時間

1、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元/月。

2、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每月工資 元。

3、甲方按有關政策以貨幣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資。

4、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5、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經企業與工會(職代會)集體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並向本單位勞動者公佈。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爲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不得聘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七、職業培訓

1、甲方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

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2、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八、勞動紀律

甲方應將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至三十二條的規定。

2、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3、雙方約定的其他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有關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依照法律、政策和本合同規定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3、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附則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約事宜,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雙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3、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地址1:

地址2: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鑑證

( )鑑字第 號

經審查,本合同符合勞動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予以鑑證。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年月日

餐廳勞動合同書範文篇二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僱傭乙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僱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僱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受僱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 乙方每週工作時間爲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覈。

第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三、勞務報酬

第八條 甲方次月11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爲_______元/月。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爲轉正後的80%-90%或雙方約定。標準不得低於_______元/月。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勞動紀律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或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獎勵和懲處。

五、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爲《勞務僱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並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後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範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覈,考覈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乙方有權享受甲方提供的勞保用品、工作用餐。

七、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甲方因主觀過錯違反本合同,解除勞動關係的,將按下列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解除勞動合同,雙方不再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壹個月的收入作爲賠償金;月收入按乙方離職前一個月的收入或離職前12個月平均收入計算。

第十五條 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或因嚴重違紀、嚴重失職而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以及未按約定辦妥交接、離職手續的情形均視爲違約,造成甲方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一)乙方發生上述違約情形的,應按本人壹個月的收入作爲甲方彌補乙方違約行爲的損失賠償;月收入甲方可按乙方離職前一個月的收入或離職前12個月平均收入計算。

(二)乙方因違反《崗位職責》,無論故意還是過失,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乙方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因過錯對他人的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因違反勞動合同及企業的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甲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八、爭議解決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工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____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____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乙方因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與甲方發生的勞動爭議必須以合法形式予以解決。乙方不得藉故鬧事、破壞正常的工作秩序、停止進行工作或履行職責。如果乙方以勞動爭議爲理由停止進行工作或履行職責的,將視爲曠工,給予書面警告或嚴重書面警告。如果乙方以勞動爭議爲理由藉故鬧事或者破壞正常工作秩序的,將視爲嚴重違紀行爲,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九、其他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規章制度執行,企業沒有規定的,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條 本合同所稱的“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是指“國家、______省、______市政府部門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不得代簽或塗改,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餐廳勞動合同書範文篇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 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 方: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性 別:

聯繫電話:(手機) 家庭電話:

戶籍類型(農業/非農業):

戶口所在地: 省 市 區(縣) 街道(鄉鎮)

居民身份證號碼: 緊急聯繫人: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 固定期限 勞動合同。

本合同期限爲 年,於 年 月 日生效,終止於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爲 月。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於 部門,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或甲方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完成工作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或甲方交辦的其他事務。

第五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暫定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

鑑於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同意根據根據甲方的安排和工作的實際需要,在上述工作地點之外的地點進行工作。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具體工作時間按照甲方《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第七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工具。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報酬款項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工資 元。試用期內的工資按照前述標準的 100 %執行。

乙方的薪酬構成包括工資、加班費、崗位績效考覈獎金等項目,具體依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三條 每月 10-15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四條 薪金變動:正常情況下,乙方的薪資將在工作滿一年後,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變動。甲方按乙方的德、能、勤、績綜合表現決定,提升、保持原狀或減降薪資。關於獎勵和扣薪事項按照《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甲方爲乙方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若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相關資料而延誤交繳保險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負全責。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停止向乙方支付社保費用。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公司假期

1、事假:乙方如確需請事假的,需按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報由甲方負責人批准,填寫相應的請假單。

2、其他假:乙方如需請其他假(例如婚假,產假,喪假等)需報由甲方負責人批准,填寫相應的請假單。

3、假期期間工資按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八、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告知。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商業祕密、自覺維護甲方利益及聲譽並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任何有損於甲方利益及聲譽之行爲。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認可甲方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自覺遵守前述規定,並受其約束。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本合同約定的情形、甲方員工手冊規定的屬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的情形);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出現嚴重虧損,無力負擔員工工資時;

6、甲方調整業務方向,乙方無法適應新的工作,經培訓仍無法勝任新的工作時;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4、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甲乙雙方應提前30日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勞動合同的證明後10日內辦理工作交接(包括書面文件、物品、證件、電子文檔、欠(罰)款、工資的辦結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時間進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續不齊備,甲方有權不予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亦有權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

十、勞動合同的無(失)效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爲乙方的欺詐行爲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合同期限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書面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十一、解除、終止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由於甲方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2、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四十條 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或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本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資金及津貼、補貼等(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四十一條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學歷證明、資格證明、工作經歷等資料的真實性,若有虛假,在試用期內甲方可以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滿以後,甲方可以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爲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第四十三條 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全職或兼職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兩年內,乙方不得受聘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乙方因該違約行爲所得所有收入、財產性權益均歸甲方所有,並賠償甲方所有損失。

第四十四條 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爲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雙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十五條 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如未簽訂《培訓/教育協議》,亦不影響甲方索賠的權利。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要求進行勞動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他事項

第四十七條 勞動合同一式 兩 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

第四十八條 勞動合同塗改的部分、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勞動合同爲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依據。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乙方簡歷、基本信息表、身份證複印件、畢業證書等相關證件;

2、甲方員工手冊;

3、甲方公佈的各項公司管理規定等,但不僅限於此。

第五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爲準。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