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實習學生)(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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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實習學生) 篇1

甲方:__________公司

勞動合同(實習學生)(精選17篇)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選擇第 種作爲本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爲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工作任務結束終止。工作任務爲_______________。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制度。

執行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六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乙方依法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並享有的婚喪假、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四、 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_元。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1、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按2倍小時工資計算,在當月工資中發放。2、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准,否則不視爲加班。

第八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 元或按 執行。

五、 社會保險

第九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當地政府有關制度執行。

第十一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四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級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盒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十七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虛假個人資料的;

2、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四)、乙方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辭職,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如擅自離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九、 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公司 乙方(簽字):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繫方式(電話):__________ 聯繫方式(電話):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勞動合同(實習學生)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                                                 

經營地: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   

戶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完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工作崗是                     工作爲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

乙方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保守甲方商業祕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

2.依法實行以     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爲                             ,甲方應合理制定勞動定額,保證乙方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爲                          。

4.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七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爲            或        元。

第八條 甲方應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的規定。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有關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提供職業病防護措施,在乙方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八、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第二十條 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要求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應當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爲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繫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以下無正文,爲簽署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勞動合同(實習學生) 篇3

編號:  字【  】  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地: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職   務:          

乙方姓名:          性 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 話:                

家庭住址:                                                 

緊急狀態聯繫人姓名:          住址:                       

電話:               與乙方關係:                          

(居民身份證複印件粘貼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與甲方業務相關的工作,具體崗位爲            。

2、乙方應按照甲方關於崗位工作需要分配的任務,掌握崗位工作技能,完成規定數量、質量的崗位工作任務,並接受甲方考覈。

3、甲方因工作需要,在本單位範圍內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的,或派遣從事其他臨時性工作(如搶險、救災等)的,乙方必須履行公民和職工義務,服從甲方的調遣或派遣。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按照崗位職責要求,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必要的工作學習和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四、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爲人民幣          元;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的經濟效益以及乙方的工作態度、工作技能、工作質量、工作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給予獎勵。但甲方不保證乙方必然有此項獎勵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享受甲方依據國家法規建立的各種社會保險以及其他勞動待遇。

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患病或因公負傷,醫療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女職工人流期、經期、孕期、產假、哺育期間的待遇,因工負傷致殘、死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醫療費、病假工資和死亡待遇,按國家、當地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按有關規定建立的各類社會保險,乙方委託甲方代爲扣繳各類社會保險應由個人負擔部分。另甲方有權依據國家規定代扣乙方應繳個人所得稅。

5、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還提供以下福利:

六、休息休假

甲方依據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七、工作紀律:

1、乙方應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工作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教育。如有違紀違規行爲,甲方有權按規章制度給予必要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知識、規章制度和保密規則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3、乙方工作期間,要遵守職業道德,廉潔奉公,維護單位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4、乙方在工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履行工作職責,牢固樹立崗位職責意識、目標任務意識、責任意識和保密意識,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5、乙方凡不經批准和不服從工作安排,連續3個工作日不上班,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0個工作日的,視爲乙方嚴重違紀,甲方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若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考覈制度進行工作績效考覈,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3個月乙方考覈不合格,則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合同變更、終止和解除,按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1、甲乙雙方因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向甲方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2、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責任大小,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賠償。其中:責任屬於甲方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責任屬於乙方的,賠償對甲方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包括甲方技術培訓費、職業技能鑑定費和爲錄用乙方直接支付的各種費用。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繼續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2、本合同上部列明的甲乙方的住所地、地址爲雙方勞動文件送達的有效地址,只要送達至上述地址即視爲已送達而不論當事人是否實際簽收。另文件送達到緊急狀態聯繫人也視爲送達,緊急狀態聯繫人有權代爲處理與乙方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事務。

3、乙方應誠實守信,確保其向甲方提供個人資料的真實性,甲方保留覈實的權利。若發現乙方資料與真實情況不符,視爲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同時甲方也應爲乙方的個人資料保密,不得泄露。

4、《崗位職責確認書》是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具體內容也是甲方考覈乙方的依據。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有關勞動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崗位職責確認書

工作人員:                (身份證號碼:             )  

工作崗位:                                            

工作地點:            湖北省黃石市                     

主要崗位職責:

1.                                               ;

2.                                               ;

3.                                               ;

4.                                               ;

5.                                               ;

6.                                               ;

7.甲方安排的與乙方崗位相關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工作人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實習學生) 篇4

?勞動合同

注意事項

一、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單位與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應當與招用的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協商一致。

三、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確需塗改的,雙方應在塗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六、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交勞動者的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爲保管。

甲方(用人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

經營地: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

戶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完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工作崗位是        ,崗位職責爲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

乙方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保守甲方商業祕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

2.依法實行以        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爲        ,甲方應合理制定勞動定額,保證乙方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爲        。

4.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七條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爲        或    元。

第八條甲方應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的規定。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有關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提供職業病防護措施,在乙方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八、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第二十條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要求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應當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爲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繫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1續訂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續訂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1.               ;

2.               ;

3.               。

三、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2變更勞動合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    年    月    日起,對本合同作如下變更:

1.               ;

2.               ;

3.               。

二、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實習學生) 篇5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相關規定,就甲方聘用乙方爲高級顧問達成協議內容如下,並訂立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_______崗位。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本公司的高級顧問,提供專業諮詢、策劃、項目開展等專業技術服務。

二、聘用時間。爲期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開始起算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每______年一簽,每______年期滿雙方重新簽訂。

三、聘用報酬。甲方每______月支付______元作爲乙方的顧問費,並每______月支付的午餐補貼券給乙方。

四、保密責任。

1、乙方任職期間的保密義務

乙方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承諾承擔下列保密義務:

(1)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_______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成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

2、乙方離職之後的保密義務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五、乙方在任職期間應該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財務制度。

六、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紹興市仲裁委員會,依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

(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實習學生) 篇6

甲_____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_訂_日_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本協議所稱離退休人員是指已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並依法辦理離退休手續人員,或雖未達到規定退休年齡但依法享受養老保險金、退休金的人員。

一、協議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_乙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街道(鄉鎮)

二、協議期限

第三條_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_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__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__甲方經營地址或甲方所屬經營生產單位、子公司等的經營地址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假

___第七條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標準________工時制度。

___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___第八條_由於乙方爲離退休人員,故不享受甲方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的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但可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五、勞動報酬

___第九條_甲方每月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

第十條_因乙方屬於退休人員,甲方將不承擔其社會保險費用及住房公積金。

第十一條_乙方患病或因非工傷需要脫產治療的,需向甲方書面提出脫產治療申請,自申請之日起甲方停發乙方約定待遇,直至乙方康復。超過一個月乙方仍無法回原崗位正常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所有醫療費用自理。

第十二條_乙方在工作時間在甲方工作場所內從事工作任務,或在工作時間在甲方工作場所外從事工作任務的,受第三方傷害的,其待遇按國家民事規定向第三方主張損害賠償。

第十三條_乙方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_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五條_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_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協議的重籤、解除和終止

第十七條_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重新簽訂協議:

(一)_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協議內容有改動的;

(二)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三)_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八條_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_發生協議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一條中的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7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_

(一)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二)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_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

(一)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二條_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三)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四)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_在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聘用協議的證明,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因履行本協議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_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_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發生訴訟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七條_甲方所訂立的規章制度做爲本協議附件。

第二十八條_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_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___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實習學生)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X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_____

1、有固定期限: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爲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_____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______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______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______月以上一______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______年以上兩______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爲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X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_____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_______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_______崗位實行以____爲週期,總工時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______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___元/______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______元/______月(______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爲同意。

(四)甲方每______月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_______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__年/季/______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X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______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_____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X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X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_____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_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_____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_____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X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X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______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_____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_____

甲方:_____(蓋章)乙方:_____(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___________

鑑證人: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實習學生) 篇8

勞動合同,用來確定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的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上規定的義務。在我們的經濟生活當中,簽訂合同是唯一能夠起到法律效應並維護我們的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小編今天就爲大家勞動合同樣本,希望能夠給大家提供幫助。更多內容請訪問

勞動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爲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爲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__年__月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20__年__月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三十九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勞動合同(實習學生) 篇9

勞動合同

1.格式 勞動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通常爲用工單位) 

乙方:(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用工形式:

鑑證編號: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覈,錄用乙方(姓名)爲(工程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錄用乙方從事(工作名稱)。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爲××個月,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二、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三、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並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衛生條件。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享受待遇(寫明待遇的內容)。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 工資待遇(要寫明確具體)

第六條 工作時間(每週不超過多少小時)

第七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寫明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如雙方可以規定,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報鑑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2.說明

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爲建立一定的勞動關係而簽訂的有關勞動權利義務關係內容的協議。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勞動合同條款必須齊全,符合國家法律的要求。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應當包括:合同期限和試用期限;勞動者的工種、職務和職稱;工作時間;勞動報酬、保險和福利待遇;生產和工作條件;教育與培訓;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違約責任;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2)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要合適。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能招用童工,也就是說勞動者必須是達到法定年齡的有勞動能力的人。

(3)雙方商定的權利義務必須符合國家的規定。例如,甲方作爲用人單位必須保證僱工的勞動安全,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條件,不得剋扣勞動者的工資等。

(4)勞動合同應當是書面形式的。

勞動合同(實習學生) 篇10

甲方: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共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個月。

(三)乙方應在年月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爲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爲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爲,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1種工時制。

1、實行標準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

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

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爲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三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爲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爲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15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覈確定。“甲方指定

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合同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爲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第八條

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爲乙方的欺詐行爲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爲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爲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爲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勞動合同範本可以到信法網下載。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實習學生) 篇11

地址:_____ 聯繫電話:_____

乙方(姓名):_____ 性別: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現住址:_____

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和本省勞動法律法規建立勞動關係,履行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並對有關問題作以下約定:

一、勞動合同期限

1、不足一個月時間的用工: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不設試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用工:以 工程完成之日(最長不超過______月)爲本合同的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點:

從事(工種):

數(質)量要求:

三、勞動報酬

1、工資計算方式:

(1)計時(每天或每月工資標準)

(2)計量(件)(單價數量)

2、工資支付方式: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資的,每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按工作進度支付工資的預付______%,計人民幣______元,餘款待任務完成後全部付給。

甲方應制作工資發放花名冊,並由乙方本人簽字或書面委託他人代簽,領取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工傷保險

甲方依法爲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工傷保險,其中每月繳納的工傷保險費計____________元。

五、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及其它約定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實習學生)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應聘人):

甲方根據工作實際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規章和駕校實際情況,與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任合同。

一、聘任期限

本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爲年。

二、工作崗位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願受聘在從事教練工作,並履行下列工作崗位職責和義務。

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與較強的責任心。

2、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駕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3、具備完善的技能知識,平時加強學習,不斷提高駕駛等技能。

4、能夠按照教學大綱規範施教,對待學員熱情,服務周到,教學過程中能夠禮貌用語,不得損害學員的人格、尊嚴。

5、必須保證學員及教練車輛在校期間的安全;如有發生學員安全傷害和車輛人爲損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6、必須完成甲方分配的每月2人次招生任務(按季度考覈)。

7、乙方在駕校以外發生意外,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給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使乙方有施展技能的平臺。

2、甲方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進行考覈。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受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待遇和保障。

2、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崗位職責。

四、工作報酬及待遇

月工資元,加提成;壓一月工資,未完成任務,發放60%工資。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應嚴格遵守人事法規、紀律,努力維護乙方權益。

2、乙方應遵守校內各項規章制度,勤奮工作、盡職盡責。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一)合同的變更

在下列情況下,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甲方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認爲有必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向學員吃拉卡要,對駕校利益和形象造成損失的;

(2)不履行職責義務,經多次教育仍無轉變的;

(3)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合同終止

2、合同期內,乙方因被判刑、勞動教養、開除、除名,從決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3、合同期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終止。

(四)合同續簽

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終止前30天內通知對方,經另一方同意,可續簽合同。

合同到期後未辦理續簽手續但事實聘任關係仍然存在的,視爲續簽與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補辦續簽手續。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籤條款,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八、爭議處理

如果雙方發生爭議,在雙方協商不成或一方不願協商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十、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勞動合同(實習學生) 篇13

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 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個月,本合同 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 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軍人和國家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章制度 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鑑證員(簽章):

鑑證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實習學生) 篇14

甲方(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及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在本單位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_________勞動保障卡號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

實際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及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雙方或一方不願續訂的,本合同終止;若乙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依照第四十五條規定,應當順延至情形消失時終止。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乙方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情形並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雙方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本合同自年月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務(該工作爲甲方事先確定並且完成目標是確切具體的)爲合同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從事工作。

(2)乙方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爲。乙方的具體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公佈的相關標準執行,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勞動任務。

關於勞動合同的順延問題的解讀

細解勞動合同的順延問題

起止日期是勞動合同中的一項重要內容,除了法定情形之外,勞動合同一旦到期,雙方就應就是否續簽合同以及合同的具體內容進行協商,協商一致即應訂立新的勞動合同。

但是在實踐中,許多企業出於貪圖省事等原因,在勞動合同中預先設置了自動順延的條款。而根據法律規定,在一些情形之下勞動合同還必須自動順延,直至這些特殊情形消除。

以下,就對勞動合同的順延問題作一番解析。

自動順延條款

在實踐中,常有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預先設置了“自動順延條款”,比如以下兩個案例就是這樣的情況:

案例一

XX年4月19日,王某與北京某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兩年期勞動合同書,雙方約定本合同期滿時,如王某仍在外聘單位工作,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自動延長一個合同期,並以此類推。

案例二

田某與北京某公司勞動合同中約定“僱員的僱傭期爲自XX年8月8日至XX年8月7日止,除非雙方協商同意或者一方按有關條款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在僱傭期滿時,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個僱傭期,並依此順延”。

由此產生的爭議主要是,勞動合同中的自動順延條款可否取代新勞動合同

一種觀點認爲,勞動合同中的自動順延條款可以取代新勞動合同。

另一種相反的觀點則認爲,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自動順延條款不能取代新勞動合同。

對此問題,本人贊同第二種觀點,理由如下:

如果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自動順延條款能取代用人單位到期後和勞動者簽訂的新勞動合同,那麼勞動合同中約定“自動順延”條款就使勞動合同的期限超出了三種法定類型。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勞動合同分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顯然,沒有“自動順延”這種對終止期限似確定又不確定的勞動合同類型。

根據勞動合同類型法定的原則,超出的類型不具有合法性。

勞動合同中約定自動順延條款,還涉嫌免除用人單位在原合同到期後續訂勞動合同的責任、排除勞動者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權利。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這樣的的勞動合同應當被認定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勞動合同管理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勞動合同的到期、終止、續訂,屬於最容易引發勞資糾紛的階段,續訂勞動合同原本屬於難度不高的工作,用人單位不應以任何藉口來推託責任。司法機關如果認定此自動順延類條款能免除用人單位簽訂新勞動合同的義務,勢必會導致更多的用人單位圖省事,以順延條款取代新勞動合同,這樣導致的另一嚴重後果就是使更多勞動關係在順延期間處於不確定狀態。

因爲,勞動者無法僅憑具有順延條款的勞動合同來證明順延期間的勞動關係,一旦發生工傷等勞動爭議,在用人單位否認勞動關係的情況下,勞動者無法憑藉順延條款證明順延期間的勞動關係,使勞動合同失去其最起碼的功能,引發新的社會矛盾。

因此認爲,即便用人單位已經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順延條款,單位仍應及時製作《勞動合同順延登記表》、《勞動合同期限順延確認書》等文件,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書面確認勞動合同期限自動順延的事實依據、法律依據、截止日期等,明確期間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

法定順延的情形

勞動合同經由當事人雙方協商,可以自由約定合同的有效期間,通常情況下,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該合同自然終止。

不過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這就是勞動合同的法定順延。

關於勞動合同法定自動順延的規定,詳見於《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規之中。

比如《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當法定順延情形出現時,任何單位都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單方終止勞動合同,否則就屬於違法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終止勞動合同賠償金,或者選擇仲裁及訴訟,要求撤銷用人單位的終止勞動合同決定、恢復勞動關係、補發工資。

通常認爲,勞動合同法定自動延期應理解爲勞動合同期限的自動變更,即事實形成而不需要雙方再續簽勞動合同予以確認,既然不是續簽勞動合同的行爲,就不應當算作是續簽一次勞動合同,自動順延期間應當理解爲仍在原勞動合同期限之內。

有些用人單位擔心,勞動合同順延的法定情形到期之後,如果單位終止了勞動合同,會發生勞動者主張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期間雙倍工資的問題。

事實上,實踐中也確實發生着類似案件,因此筆者建議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到期併發生自動順延情形時,通過製作《勞動合同順延登記表》、《勞動合同期限順延確認書》等類似文件,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書面確認勞動合同期限自動順延的事實依據、法律依據、截止日期等內容,這樣就能有效防範因勞動合同自動順延發生的勞動爭議。

而對於勞動者來說,掌握雙方籤蓋章的順延書面材料,對勞動者的權利也是較爲明確的保障,如此一來,雙方就共同創造了誠信和諧的用工環境。

關於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書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簽訂【爲期__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於年月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乙方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費用。

三、甲方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四、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爲。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爲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五、乙方應在本協議籤後七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原所在部門、勞資、財務、後勤等)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見《員工離職工作交接、款物清償一覽表》)。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覈對清楚,並將由對方蓋章、籤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甲方簽訂了《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的,仍應遵守原協議的約定。

七、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後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解除勞動合同、黨團關係、計劃生育的證明。乙方應於勞動合同解除後15日內到甲方辦理檔案、社會保險、黨團關係、計劃生育關係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八、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譭、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籤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處各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籤):

年月日

簡易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範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

由於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尚未期滿,現乙方因個人原因於_____年_____月

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共同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同意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時截止。

2、乙方保證在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一週之內,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辦理完畢全部的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於:項目的移交,資產的回收,工作的彙報,轉單的籤返,付清對甲方的應付款項,提供客戶信息等,與此同時,雙方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

3、因乙方在職期間曾擔任二級公司的總經理,爲保障甲方的權益,乙方保證在離職後遵守如下約定:

(1)繼續遵守和甲方簽訂的保密協議,不外泄在職期間從甲方獲悉的任何商業祕密;

(2)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參與二級公司主營業務相沖突的商業活動。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損於甲方與客戶的合作關係的行爲。

4、爲彌補乙方因上述約定而有可能出現的損失,甲方同意支付給乙方補償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稅後)

5、乙方按照本協議書的約定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後,甲方將在勞動合同解除後的第一個發薪日,將50%的補償金直接劃到乙方的工資卡上。

6、如果乙方嚴格遵守第3條中的約定,甲方將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後將剩餘的50%的補償金支付給乙方;如果乙方出現了違反約定的行爲,甲方可以不支付該50%的補償金。

7、乙方承諾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繼續承擔的其他義務。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除本協議內容以外,不再向對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元。

10、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於雙方籤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勞動合同的範本

甲方:(單位名稱)石家莊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職工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本合同爲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爲年個月;其中試用期爲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工作,工作地點.因工作需要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乙方所從事的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生產安全、防止職業危害規定的勞動環境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必須的生產工具和工作場所。

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工作特點,安排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應徵得乙方同意。

第四條勞動報酬甲方依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工資制度,試用期滿後月工資爲元,並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工資的調整依據國家規定和集體合同的約定執行。

試用期間的工資不低於《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的標準。

工資支付日期爲每月日。支付工資應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列明支付標準、支付項目和工資的扣除項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保險福利甲方按規定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保險、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可以就補充保險、其他福利約定補充條款。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履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任何一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都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解除合同條件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條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條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八條終止合同條件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雙方協商是否續簽勞動合同,不予續簽的,到期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符合簽訂無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經濟補償金解除、終止合同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條專項協議如甲方向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時,雙方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和違約責任。

甲方可以與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就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事項簽訂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的經濟補償以及違約責任。專項協議作爲本勞動合同的附件一併執行。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有國家有關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籤(章)後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雙方因履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籤)

簽約日期

勞動合同(實習學生) 篇15

第一章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第一條: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長期保潔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章 承包範圍和清掃週期及清潔標準

第二條:保潔範圍: 。

第三條:保潔週期及清潔標準:除按甲方要求清潔外,室內所有固定配臵的物品每天擦洗一至二遍;窗明地亮地面無垃圾、無痰跡、物品設施無灰塵、無污垢、垃圾日產日清。(保潔服務範圍、週期及標準見附表一)。

第三章 承包方式和期限

第四條: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清掃衛生所需各種清洗機械,清掃工具及各種清潔劑等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乙方應自行完成合同規定的保潔工作,不得轉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第六條:本協議自20__年4月1日至20__年3月31日止。

第四章 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第七條:甲方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

1、對乙方清掃保潔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2、爲乙方無償提供存放清潔衛生用品庫房。

3、教育有關人員遵守衛生制度,自覺維護室內外衛生。

4、建築物及內外設施破損時,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5、督促乙方搞好健康檢查和崗位培訓;協助辦理出入證、做工證等。

6、按時支付承包費用。

第八條:乙方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

1、乙方負責指派保潔人員從事本合同項下的清潔工作,保潔人員屬於乙方員工,由乙方向其支付工資等相關勞動報酬。

2.乙方應配備足夠的工作人員,以保障保潔人員休息休假的權利。必要情況下,爲清潔人員提供有效的防護措施,在合同期內,保潔人員在從事正常的清潔工作中遭遇任何傷害意外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保證清潔質量,達到甲方滿意,隨時接受甲方監督檢查(按附表二即衛生質量檢查表進行監督檢查)。

4、負責對衛生保潔人員進行政審,搞好崗位培訓,提高保潔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衛生觀念,更換人員時,應提前徵求甲方意見,保持清潔人員相對穩定。

5、教育清潔人員保守祕密,講究禮貌熱情爲工作人員服務,不發生違紀行爲,不在樓內會客,不與工作人員亂拉關係。

6、所有清潔人員必須挑選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健康青年,並統一着裝,儀表端正,衣帽整潔,佩帶胸卡,工作時作到“四輕”(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開關門輕)。

7、實行崗位責任制,教育衛生保潔人員嚴格落實衛生清潔質量標準和清潔工具的消毒隔離制度。

8、愛護建築物及室內外各種設施,注意節水節電。如因乙方人員過錯造成損壞,或泄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9、乙方保潔人員在業務上受乙方領導,並受甲方監督。

10、根據甲方要求安排工作時間。

11、乙方提供總裁辦公室洗手液、手紙等。

第五章 違約責任及合同的變更

第九條:若乙方的清掃保潔工作不能達到本合同附表二《衛生質量檢查標準》90分以上的,甲方有權發出衛生檢查不合格警告通知書進行書面警告,兩次或以上達不到90分的,甲方可發出衛生檢查不合格處罰書,並視情節輕重對每次處以月承包經費總額的1%-3%罰款。

第十條:甲乙任何一方若在合同期限內有意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否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相當於兩個月承包費用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合同期滿即終止,如需繼續合作,雙方應提前一個月商定續簽合同事宜。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如遇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雙方需以書面協議的形式方能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

第六章 承包經費及結算方式

第十四條:承包經費:每月承包經費爲 11500 元(大寫:壹萬壹仟伍佰元整 )。

第十五條:付款時間:按季度付款,甲方在每個新季度開始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上個季度的承包經費34500元。比如,第一個季度的承包費應在合同期內第四個月開始的7日內支付。

第十六條: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等額發票後,以支票或銀行轉帳的形式向乙方付款。

乙方開戶行: 賬號: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及雙方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議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起訴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表二份:

1、保潔範圍和週期;

2、衛生質量檢查標準。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甲方聯繫人: 乙方聯繫人:

勞動合同(實習學生) 篇16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爲依法確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根據《勞動法》的規定,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試用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試用期間,經甲方考覈,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自甲方通知之日

4、勞動合同期屆滿即終止執行,合同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

第二條 工作崗位及工作條件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乙方自身技能特點,甲方聘用乙方在

2、乙方工作內容界定以崗位職責說明書和甲方佈置的階段性或臨時

3、合同期內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換乙方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

第三條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標準工作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_________小時。

2、乙方應在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甲方不鼓勵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3、甲方對於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女員工生育假、帶薪休假等休假應按照勞動法要求執行。甲方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酌情安排乙方婚喪假期、女員工哺乳假、病假等。但乙方計劃性的休假如遇直系親屬亡故、本人生病以及不可預見性的情況可臨時申請臨時安排。生育假、帶薪年假、婚假等應提前至少30天申請以便甲方安排工作。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試用期工資爲/月,轉正工資爲 元/月(其中基本工資 元,其它爲崗位工資 元)。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如乙方工作出色,甲方根據有關考覈規定給乙方加薪,如乙方崗位變動,則按甲方崗位工資標準執行變動後的崗位工資。

2、甲方每月十五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實行先工作後付薪;如遇不可抗力導致延遲發放須提前1個工作日說明。

第五條 勞保福利待遇

1、甲方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繳納有關費用,乙方應繳費用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可根據乙方服務時間、崗位特點酌情核發年功津貼、職務津貼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3、甲方將根據社會經濟增長水平和自身發展狀況適時調整整體薪酬水平、完善員工福利制度。

4、如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負傷、致殘或死亡,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其餘一概由乙方負責。

5、乙方因打架鬥毆,參與違法亂紀活動致傷、致殘、致死的一切費用自負。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乙方在工作期間或利用甲方資源所取得的技術開發成果、創新成果,其知識產權屬於甲方。

2、在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訂的相關規章制度,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維護甲方形象,努力做好工作。

3、乙方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的民事活動,必須經法人代表授權方可,未經公司授權或以乙方個人名義進行的民事活動,其民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專用技術、技術訣竅、非專利技術成果等)和經營信息(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屬於商業祕密、技術祕密,乙方須保守祕密,不得對外泄露,不得用於個人謀利或者幫組他人謀利。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和技術價值10倍的賠償金。

5、乙方在職期間和離職後3年內,不得在與公司業務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公司投資、兼職,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係的活動。如乙方所從事崗位甲方要求籤訂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時,乙方同意簽訂。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1、員工在試用期內,經考覈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損失數額達伍仟元以上(含)的;

3、違反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符合其“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4、員工提供虛假個人學歷、職稱、工作經歷等崗位要求重要證明材料,致使公司與其訂立勞動合同後,經公司調查證實,員工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

5、蓄意損害公司財產,造成不良影響的;

6、打架、鬥毆造成不良影響的;

7、組織職工擅自罷工,有意製造事端的;

8、辦公時間內進行娛樂、賭博活動的;

9、改、僞造單據、證明材料的;

10、違反公司保密制度,符合保密制度中“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11、其它觸及刑法及行政強制性規定行爲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並按國家勞動法給予經濟補償:

1、乙方工作中年度考覈不及格的;

2、乙方不能勝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仍不能勝任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公司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4、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5、國家勞動法上規定的其他可以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三)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 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均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要求。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一)在下列情形下,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勞動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十五天內,向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 乙方勞動人事檔案由乙方自行寄存,甲方不負任何責任。雙方以本合同作爲勞動關係建立的依據。

二) 甲方爲乙方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的,乙方應爲甲方服務5年。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及違約金。服務期爲履行部分每滿一年,乙方向甲方支付20%的培訓費用作爲違約金,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三) 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和技術祕密,不得對外泄露,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妥善保管。

2、乙方工作崗位職責說明書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附件或相關約束條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實習學生) 篇1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在鄭居住地址: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省(市)______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本合同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_______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週六、週日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_____元或按營銷管理制度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______元或按 國家規定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銷售成若書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公章):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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