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書範本(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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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書範本(精選15篇)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爲(選擇其中一項並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爲期限。

2、本合同包含 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 路 號 。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門(或崗位)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爲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爲人民幣 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爲 。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爲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爲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爲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60日仍未與甲方辦理交接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發放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從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爲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從事 工作;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乙方無正當理由應無條件服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並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乙方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執行;

(二)鑑於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日);試用期滿按以下第 方式計算工資:

1、計時工資 工資爲 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甲方應以以法定貨幣支付工資,每月 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工資不低於省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工資按法律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均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及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時間: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甲方自__________公司借用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借用期間各自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_____公司派往甲方參加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借用期間,須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乙方如有嚴重違紀行爲,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並通知__________公司,由該公司對乙方進行處理。

三、甲方承擔乙方的工資,標準爲_______元/月,每月___日支付上月工資。

四、乙方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國家規定由其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解除本協議,均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以乙方月工資爲標準)。

六、甲乙任何一方若終止本協議,應於協議期滿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個週期。

七、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爲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20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爲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__年__月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20__年__月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三十九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5

甲 方: 

註冊地:

經營地: 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 方: 性別:

聯繫電話: 手機: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住證號碼: 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戶籍地址: 郵編:

經常居住地址: 郵編: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 號 室 緊急狀態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郵編: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勞動

第一條 合同類型及期限

1.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的類型:

1.1.1 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若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或對其進行培訓而未收取培訓費,並因此與乙方約定服務期限的,超過固定期限部分,視爲對本條款的變更。

1.1.2 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情形條件出現時或雙方協商一致時

1.1.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

1.2 乙方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在乙方試用期期間,甲方根據公司管理制度、錄用條件以及法律規定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質量和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考覈。試用期滿前/時,經甲方考覈合格,乙方予以轉正;如經考覈乙方不合格,甲方則有權解除本合同。

1.3 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到崗工作。甲、乙雙方勞動關係自實際用工之日起建立。

1.4 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續訂本合同,甲、乙雙方應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1 乙方在甲方處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職責及權限在甲方頒佈的“工作描述”或“崗位職責”中列明,雙方同時也可簽訂具體的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崗位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 乙方的常期固定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爲: 。乙方的臨時、不固定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乙方因完成工作需要而臨時(一般在 個月之內)在以上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之外工作或出差的。對此乙方自願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2.3 甲方因實際經營情況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長、特長、健康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2.3.1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2.3.2甲方因乙方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等指標而不能勝任工作,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2.3.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勝任原工作的,甲方因此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2.3.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因此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2.4 對乙方的工作職務、職責範圍、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進行的調整,乙方自願同意首先接受,如有意見或異議的,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人事部門提出,在甲方作出答覆前,乙方自願同意甲方的調整安排,做好相應的工作。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3.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工作崗位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3.1.1 定時工作制

3.1.2 不定時工作制

3.1.3 綜合工時工作制

具體工作時間以甲方的規章、制度爲準。

3.2 因經營需要等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工時制,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對此乙方自願予以接受。

3.3 甲方不提倡乙方加班工作,乙方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事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准而加班的,甲方不予支付加班報酬。經批准的加班甲方應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3.4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喪假、產假等待遇,具體假期待遇執行甲方公司規章制度。

3.5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規定的考勤、請假等規章制度,休息休假待遇嚴格按照公司員工手冊及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條 勞動報酬

4.1 如存在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乙方的工資標準爲 。

4.2 甲、乙協商一致,(試用期滿轉正後)乙方勞動報酬執行下列第 種計發形式:

4.2.1 計時形式:乙方崗位工資爲 元/月

4.2.2 計件形式:乙方月工資按當月實際完成工作量發放。

4.2.3 “計時+計件”形式: 。

4.2.4 其他形式: 。

4.3 甲方應當於每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上一月工資,工資支付日期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則相應順延到節假日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4.4 甲方支付給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爲甲方與乙方約定的崗位工資數額。

4.5 爲了充分調動乙方積極性,甲方根據公司規定,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業績爲乙方發 放激勵獎金,具體獎勵標準以公司規章、辦法爲準。

4.6 甲方可將下列費用和款項從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扣減或扣除:

4.6.1 根據法律法規、政府規定及甲方的規章制度規定須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的應由乙方本人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金等;

4.6.2 根據法院判決書(調解書)、仲裁裁決書、行政處罰決定書、雙方協議等規定應由乙方付給甲方的損害賠償;

4.6.3 法院判決書(調解書)、仲裁裁決書或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甲方從乙方的勞動報酬中扣除的費用;

4.7 如乙方對於收到的勞動報酬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報酬後10日內向單位書面提出。

第五條 社會保險

5.1 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各自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若因乙方無法提供辦理社會保險的必要手續資料等乙方原因導致未能辦理社會保險的,則乙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5.2 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死亡等費用及待遇,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6.1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6.2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單位規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高職業技能,按時、按量、按質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6.3 甲方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監督、檢查和獎懲。 如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扣除獎金等,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此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6.4 乙方應當忠誠並恪盡職守地履行其崗位責任,嚴格遵行其崗位職責範圍和授權,以應有的謹慎努力履行崗位職責,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描述及本合同的要求。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或者甲方書面文件明文規定,乙方不得代表(或代理)甲方或甲方上下級部門簽署任何文件、作出任何承諾、保證或收受、借取任何款項。

6.5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勞動報酬信息,也不能就此詢問其他員工,否則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及甲方的勞動紀律。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7.1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公司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7.2 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安全、紀律等培訓。

7.3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經營制度;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制度。

7.4 甲方已就在乙方工作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及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了乙方;乙方確認甲方已經如實履行上述有關的告知義務,並承諾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甲方。

7.5 對於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7.6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工作的,在終止本合同時,甲方可安排乙方進行離崗前相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8.1 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誠實信用地全面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8.2 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成甲方所交代的工作任務,並達到甲方的要求。

8.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當變更勞動合同:

8.3.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本合同有特別約定的;

8.3.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8.3.3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8.4 甲、乙雙方中一方要求變更其相關內容的,應當將變更要求以書面形式送達另一方。對於需要徵得另一方同意的變更,另一方應當在五日內作出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變更。

8.5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9.1 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2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3.1未支付勞動報酬的;

9.3.2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9.3.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9.3.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9.3.5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9.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不予任何補償:

9.4.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9.4.2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9.4.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9.4.4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9.4.5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9.4.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收容教育的。

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5.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5.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5.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住所遷移、被兼併、甲方資產轉移,甲方業務的出售,以及因生產經營需要進行的組織結構、經營條件、或發展戰略調整等),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9.6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本合同第9.5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9.6.1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9.6.2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9.6.3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9.6.4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9.6.5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9.6.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9.7.1本合同期滿的;

9.7.2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9.7.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9.7.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9.7.5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9.7.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辦理

10.1 不論何種形式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乙方必須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具體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辦理根據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

10.2 由於乙方未能及時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10.3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退工手續。

10.4 乙方在本合同期滿、終止或解除時,應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和流程向甲方交接工作及相關文件、證件;歸還佔有甲方的財產,包括臺式計算機、筆記本電腦、電話、數據、資料、鑰匙、其他設備等;結清賬務賬目,包括歸還借款、清償客戶欠款和租賃物品等。

若乙方違反上述約定而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或損害,則乙方須對由此給甲方的生產和經營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競業限制

11.1 乙方應當遵守有關利益衝突的基本原則,避免與其工作職責或甲方利益相沖突或可能發生衝突的行爲或關係。除法律允許、甲方另有規定或者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外,於本合同有效期內的任何時間,乙方不得從事下列任何行爲,否則視爲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

11.1.1 在其他任何單位兼職;

11.1.2 非甲方安排私自從事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競爭的服務、產品、業務;

11.1.3 非甲方安排私自從事與本崗位職責相同或類似的其他業務;

11.1.4 爲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同業競爭者提供服務或信息而沒有事先得到甲方書面批准;

11.1.5 引導、勸誘甲方員工到競爭企業工作;

11.1.6 以本人或配偶近親屬名義開辦或持有與甲方業務有競爭公司的股份的。

第十二條 服務期限與商業祕密

12.1 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爲此雙方訂立《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沒有另行訂立《培訓協議》的,雙方一致同意按照培訓結束後繼續服務 年計算服務期。

12.2 如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守商業祕密的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方法,直接的或間接的、有意的或無意的向外透露,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祕密爲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具體權利義務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相關的保密協議。

12.3 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獲取的文件、資料、稿件、表格等業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有關客戶名單、價格及定價政策、營業額、營銷計劃、員工薪酬、進貨渠道以及與甲方有關聯的其他企業信息等不爲公衆熟知、能爲甲方帶來利益的一切信息,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腦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戶的或是公司的均屬甲方的商業祕密。

12.4 如乙方違反保密約定的,將按照本合同、相關保密協議的規定處罰或履行相關違約義務。如乙方的泄密行爲涉及到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2.5 除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之外,甲方可根據乙方知曉甲方祕密的程度,與乙方訂立相關的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同時約定每月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數額。

12.6 乙方在職期間的一切職務專利、技術等知識產權、作品,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提交所有有關資料,並儘快、盡全力幫助甲方取得該職務作品的知識產權,並同時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方法,直接的或間接的、有意的或無意的向外使用、傳播,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職務作品爲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第十三條 經濟補償金

13.1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所涉及的經濟補償,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13.2 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時間爲乙方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完畢後下一個發薪日。 第十四條 特別告知與承諾

14.1 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工作狀況、勞動報酬、單位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休息休假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乙方認可甲方已經履行上述告知義務,承諾已對與雙方建立勞動關係有關一切事宜均無任何疑問或意見。

14.2 乙方承諾,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個人資料或信息均真實、合法,且不存在任何隱瞞、欺騙、作假等情況。否則,即視爲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則制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並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或賠償。

14.3 乙方承諾並保證,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合同之時及本合同有效期內,與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存在任何勞動、勞務關係,且與原單位或個人之間不存在任何競業限制或保守祕密的協議或條款,甲方僱傭乙方不會違反乙方的任何約定或法定義務。

14.4 雙方一致確認,雙方均已經仔細、全面地閱讀、理解了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及含義,並仔細考慮了該條款和本合同爲雙方設定的權利、義務。雙方均承認並承諾,任何一方均是基於另一方所作的將遵守並接受任何上述陳述的限制約束而簽署本合同,雙方進一步承認並聲明任何上述條款和限制都是完全自願、合理的。

第十五條 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由於適用任何中國法律或法規而被認定爲無效或不生效的,無效或不生效的條款應當進行修改以可能的最接近的程度反映雙方最初的約定,這些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餘條款存續和有效性。

第十六條 倖存條款

如果本合同屆滿或因任何原因而終止,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競業禁止和勸誘禁止條款仍然有效,乙方應繼續受相關條款及條件約束直至相關期限屆滿。

第十七條 不棄權

甲方遲延、放棄、懈怠、延期履行任何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承諾而產生的權利或權力,不構成甲方放棄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主張任何隨之引發的違約的權利。

第十八條 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約定(包括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和保證)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全部賠償。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通過工會協商解決或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 其他

20.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後雙方可以訂立書面補充協議予以明確。

20.2 雙方簽訂的其他協議、與本合同有關的職務描述、崗位職責、行爲準則以及任何甲方的內部規章制度、規則、制度屬於本合同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3 本合同如有與國家、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相沖突的,以國家、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爲準。

20.4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且實際到崗之日起生效(甲方同時加蓋騎縫章)。本合同壹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勞動部門備案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期限爲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一) 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爲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 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爲_______元。

(三) 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爲______元。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爲: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8.單位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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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爲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公司有關制度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方因經營(工作)需要,經考覈聘用乙方在 崗位工作,擔任職務,合同期限自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經營(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表現調整乙方的崗位和職務。

二、甲方實行同工同酬、易崗易薪制,按乙方當前的工作崗位和職務月工資定爲 元,其它項目工資按勞所得。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工作制度,在非規定休息日休息的均視爲無薪休假,不計發工資,情節嚴重的,倒扣工資。

四、合同期內,乙方工作表現優秀,在續簽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將提供乙方外出學習進修機會,學習費用由乙方負擔。在學習期間不計發工資及補貼。

五、在合同期內,乙方若有以下行爲,甲方有權及時解除本合同,並且不做任何補償。

1、合同期內,經過進一步考覈,發現乙方不符合甲方用工條件的;即工作期間不服從安排的;

2;嚴重違反美容院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即在當班期間,使美容院產品丟失、損壞,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在下列情況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改簽長期正式勞動合同,同時解除本合同。

1、乙方申請,經甲方進一步認定乙方工作優秀的;

2、因甲方經營(工作)需要發生變化需延長乙方合同期限,並經乙方同意的。

七、乙方在上崗前需交納上崗風險抵押金元,若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離崗前應交回在崗期間公司發給的制服、資料等所有公司財物及有關證件。合同未到期離崗或提交書面離崗申請未滿30天而離崗的,甲方不予退還風險抵押金,並且按風險抵押金的 %賠償違約金。

八、合同期內乙方造成的所有欠款,應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負責追回,甲方亦可直接從乙方工資中扣除;離崗前欠款未追回的,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擔保人追回,乙方擔保人負有連帶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違反本聘用勞動合同所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承擔責任。

未盡事宜,具體問題具體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擔保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8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籤 約 須 知

一、甲乙雙方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本勞動合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甲乙雙方需要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在本合同書第九項中寫明。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表述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不得爲乙方代保管合同。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現居住地址:郵編:

戶口所在地: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選擇下列其中一項)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工作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特點,對需要實行特殊工時制的崗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3.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   元或按

執行。

2.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月工資爲 元。

3.甲方因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待工期間甲方按照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工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5.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爲乙方提供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制定並落實職業病防範措施。對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等,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3.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乙方在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進行勞動生產的,甲方可根據生產(工作)特點,適當調整夏季高溫條件下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確保乙方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並按政府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夏季清涼飲料費。

七、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另有約定的,可在本合同書第九項中約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

3.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

4.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相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9

甲方(用人單位):

地 址:

電 話:

乙方(應 聘者):

身 份 證 號碼:

聯 系 地 址:

電 話: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 月爲見習期(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職務): 。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職責: ,

乙方必須按雙方約定的崗位、任務認真履行職責。

三.工資報酬

(一)乙方見習期(試用)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見習期(試用)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依法制定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基礎工資標準爲 元/月,其他結構性工資及寒暑假工資按本單位工資制度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每月定期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爲(本/次)月 日(寒暑假的工資發放時間按本單位規定執行)。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有薪假期。

2.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應以自願爲原則並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後,其教(職)工《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社會保險部門的有關規定轉移。

2.乙方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正常工作時,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疾病救濟按甲方的工資制度規定執行。

(二)福利待遇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做好女教(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七.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變更聘任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聘任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見習期(試用)內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師德敗壞、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妨礙學生身心健康成長,情節惡劣的;

4.經上級教育部門及學校規定的考覈內容考覈不合格,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5.提供虛假個人資料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聘任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五)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教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七)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無理由不按時支付乙方工資的;

2.甲方無理扣發乙方工資或不落實法定假期的;

3.乙方得不到應有的人身尊嚴,人身自由,人身安全的。

(八)乙方在正常情況下要求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天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九)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八.違反本合同的賠償責任: 。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任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在五天之內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市新頒發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十三.本聘任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固定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3個月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爲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以每月_________元支付乙方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_____元。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 。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7、8、項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第十八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 ___ 乙方(簽字)___ ___

_________年_ ___月__ __日 _________年_ ___月__ 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現住址:_________

屬於: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同意招用乙方爲臨時工,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_________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_________,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元。

第四條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_________。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爲每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爲_________元,公休假和平日爲_________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_________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爲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於實行勞動定額考覈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爲:_________。

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_________元,作爲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爲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繳費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爲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爲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於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或參加社會招工考試已被錄取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項規定的;

(2)患職業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但因本條第3項(2)的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爲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爲_____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爲_________元。

2.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_________元。

3.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______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_________況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_________情況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_________。

7.其他需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_________元,賠償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因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本企業勞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_________。

1.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逢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2

編號:__________

注:爲便於規範管理,建議用工單位爲所有員工的勞動合同訂立統一編號。《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因此,建議用工單位將勞動合同書編號與職工名冊編號保持一致

甲 方:__________(用工方) 乙 方:__________(勞動者)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注:簽定日期是重要的,用工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面臨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的懲罰。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面臨雙倍工資懲罰外,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十四條、第八十二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而註冊地與經營地址(本合同履行地)則關係到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以依勞動合同履行地爲原則,若註冊地標準高且雙方有約定按註冊地標準執行,則從其約定。

依據:《條例》第四條、第十四條 第二條 乙方性別______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本市居住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注:用工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職工名冊的內容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繫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

若未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勞動行政部門有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處20xx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這也是用人單位爲數不多的權利之一。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條例》第八條、第三十三條。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注:勞動合同分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大部分勞動合同如本合同所示,爲固定期限合同。

關於試用期期限的問題: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4、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第十九條。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注:工作崗位問題,也是引發勞動爭議較多的問題之一。在此略作引伸。

工作崗位確定的本身涉及到工資、試用期工資、加班費、績效獎金、福利待遇、勞動合同無效情況下勞動報酬的支付標準、勞動條件和保護、辭退、同工同酬等問題。特別是在無過失性辭退中,如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明確約定工作崗位也是避免雙方產生勞動爭議的要件。

也有些用人單位爲便於管理,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有權依據單位實際經營情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這雖然是雙方意思自治的結果,但如果用人單位存在惡意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之情形,顯然也是對勞動者權利的侵害,不應得到法律的支持。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第二十八條、第四十條第二項、第六十二條第 (一)、(三) 、(四)項。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注:確認工作地點一方面爲用人單位的說明義務,也是勞動合同的必備內容;另一方面,也是對單位制定規章制度、確認工傷事故有一定參考作用。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第十七條。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注:確認勞動者的工作應當達到的標準,是用人到位的說明義務,也是避免因調整工作崗位、辭退等問題引發勞動爭議的方法。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第十七條。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注:標準工時制度的每日工作時間,每週工作時間有法定標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需取得行政許可。具體審批辦法由各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部門規定。

依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勞動法》第三十九條、原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1994]503號)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xx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具體可參見20xx年1月1日起實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該條例同時規定了不享受帶薪年休假的情形和法律責任等具體問題。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注: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依據:《勞動法》第五十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_元。

注: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詳情可參見國務院及江蘇省的《工資支付條例》。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注:用人單位非因勞動者原因停工、停產、歇業,在勞動者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依據:《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一條。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江蘇省和無錫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無錫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注: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勞動,且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分配製度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 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依據:《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七條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省和無錫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此處填寫除法律規定以外,用人單位承諾爲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江蘇省、無錫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如雙方需要約定培訓期、服務期、保守商業祕密、競業限制等相關內容,可在此補充約定,也另行簽訂專門合同。鑑於所涉內容較多,在此不予展開。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一般附件可包括員工身份證複印件、《員工手冊》、《規章制度》、《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

第二十四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受聘人員):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項目工程施工技術承包給乙方,聘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經共同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一、承包方式:單包人工工資。

二、工作內容:圖紙所設計的工程內容。

三、甲方責任:

1、甲方爲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圖紙及相應的辦公設備。

2、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應予以協助和配合並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質量和進度進行監督檢查。

四 、乙方責任:員工聘用合同1、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並接受甲方的考覈,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按照國家規範,施工圖紙和有關部門的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和工作驗收,對工作質量進行科學管理,規範操作並及時和項目其它組成人員緊密聯繫,認真對本項目部出現的有關質量方面的意見和問題及時提出糾正,防止返工式質量問題的發生。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按施工進度及時完成並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對施工現場的檢查及提出的要求。

五、工資結算及付款方式:

1、乙方工資總額定爲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須按月支付乙方人工工資,即每月底按時支付______元整(_____元整)或每月全額的______%支付,剩餘部分工資完工後付清。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支付對方違約金_______元整。

七、爭議解決方式:①雙方協商解決。②法院訴訟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4

甲方(僱主):

乙方(僱員):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就乙方爲甲方提供保姆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1.看護小孩;

2.清洗小孩衣物;

3.家務(室內保潔)。

二、服務時間

1.每天 時 分至 時 分。

2.乙方每月可休息 天,具體休息時間雙方臨時商定。

三、服務費用

1.服務費用爲1000元/月,甲方於每月 日前支付給乙方。

2.因特殊情況,乙方需要加班(指晚上留宿),則甲方須每晚另行支付20元加班費。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務內容提供服務;

2.甲方發現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適合繼續看護小孩的情形,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3. 甲方有義務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爲其工作提供必備設備或條件;

3.乙方須自覺履行上述服務項目,細心照顧小孩;

4.乙方不得隨意將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意翻動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爲,甲方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乙方如遇親友生病等急事,需臨時離開時,應徵得甲方同意;

6. 乙方工作期間,如因其過錯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毀,應付賠償責任;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則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辭而別,否則,甲方將追究其違約責任。

8.乙方在非工作時間(包括上下班在途時間)所發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勞動合同書範本 篇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方法,甲方招乙方爲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鑑定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安排,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試用期爲一月,月薪爲 600 元,試用期滿後,並經考覈合格工資爲850底薪+50元全勤+1%工資提成,雙方根據平等協商原則,簽訂勞動合同。成任務值根據季節調整,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店內各項規章制度;員工聘用合同2)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乙方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有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 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發生的疾病及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2、甲方的義務

1) 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店內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及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 享有店內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3) 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合同。

2、乙方的義務

1)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2) 遵守店內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爲規範的義務;

3) 維護店內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及義務

1、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及義務

1、試用期滿,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具有參與店內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3、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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