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公司與個人)(通用16篇)
勞動合同(公司與個人)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
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經濟類型:_____
聯繫電話:_____
乙方(職工)
姓名: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現住址:_____
聯繫電話: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X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_____
1、有固定期限:_____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_____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爲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_____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______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______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______月以上一______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______年以上兩______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爲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X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_____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_______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_______崗位實行以 爲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______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___元/______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_____元/______月(__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爲同意。
(四)甲方每______月__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_______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______年/季/______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X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______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_____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X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X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_____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_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_____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_____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X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X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______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_____
1、____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_____(蓋章) 乙方:_____(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公司與個人) 篇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乙方(職工):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戶籍地址: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爲: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
第三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月工資爲: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______元)。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四、社會保險
第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爲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一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六、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
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十八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爲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__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__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公司與個人)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應聘人):
甲方根據工作實際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規章和駕校實際情況,與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任合同。
一、聘任期限
本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爲年。
二、工作崗位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願受聘在從事教練工作,並履行下列工作崗位職責和義務。
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與較強的責任心。
2、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駕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3、具備完善的技能知識,平時加強學習,不斷提高駕駛等技能。
4、能夠按照教學大綱規範施教,對待學員熱情,服務周到,教學過程中能夠禮貌用語,不得損害學員的人格、尊嚴。
5、必須保證學員及教練車輛在校期間的安全;如有發生學員安全傷害和車輛人爲損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6、必須完成甲方分配的每月2人次招生任務(按季度考覈)。
7、乙方在駕校以外發生意外,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給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使乙方有施展技能的平臺。
2、甲方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進行考覈。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受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待遇和保障。
2、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崗位職責。
四、工作報酬及待遇
月工資元,加提成;壓一月工資,未完成任務,發放60%工資。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應嚴格遵守人事法規、紀律,努力維護乙方權益。
2、乙方應遵守校內各項規章制度,勤奮工作、盡職盡責。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一)合同的變更
在下列情況下,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甲方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認爲有必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向學員吃拉卡要,對駕校利益和形象造成損失的;
(2)不履行職責義務,經多次教育仍無轉變的;
(3)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合同終止
2、合同期內,乙方因被判刑、勞動教養、開除、除名,從決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3、合同期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終止。
(四)合同續簽
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終止前30天內通知對方,經另一方同意,可續簽合同。
合同到期後未辦理續簽手續但事實聘任關係仍然存在的,視爲續簽與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補辦續簽手續。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籤條款,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八、爭議處理
如果雙方發生爭議,在雙方協商不成或一方不願協商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十、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勞動合同(公司與個人) 篇4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
聯繫電話: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自由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並共同履行各項條款。
第一條 錄用
乙方應在開始上班之前,向甲方提交以下人事檔案材料:
(1)員工登記表(附件一);
(2)身份證複印件;
(3)最高學歷證明;
(4)資格證複印件(如有);
(5)健康體檢報告;
(6)前一家用人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
(7)勞動手冊原件。
第二條 保證條款
1、甲方向乙方保證如下事項: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法律法規(以下簡稱“法律法規”)設立的法人。
(2)甲方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在中國國內進行經營活動。
(3)甲方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合法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2、乙方向甲方保證如下事項:
(1)在本合同簽訂時,乙方與第三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若本合同簽訂前與第三方存在勞動關係的,已經與第三方解除或終止了所有勞動關係並完成了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所需的所有退職手續。
(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沒有以任何名義經營與甲方競業的企業(即與甲方同一類型、同一行業、業務類型、客戶羣體相同的,或者其他可能與甲方產生競爭的企業)、向該競業的企業出資或者以其他有償或無償等任何方式參與競業企業。
(3)乙方簽訂或履行本合同沒有違反與第三方之間的競業限制義務或保密義務,不存在根據法律法規構成違法的事項。
(4)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向甲方提供的文件均是真實的,沒有任何僞造或虛假的內容。
(5)在本合同簽訂前沒有受過勞動改造、刑事處罰或者重大的行政處罰。
(6)在本合同簽訂時,沒有影響或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健康上的障礙。
3、若乙方違反本條第2款的任何一項,依照甲方的就業規則等規章制度(以下簡稱“規章制度等”),構成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據其規章制度的規定,立即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任何一方希望續簽本合同的,應在合同期限屆滿的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書面協議,續訂本合同。
第四條工作地點及內容
1、乙方在甲方指定的 地區(以及甲方業務所及的地區) 部門,擔任 職務,但是,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考覈標準被認定爲不能勝任該職務的,甲方可對乙方的職務進行合理的調整。乙方如拒絕該調整,甲方可以根據其規章制度等對乙方進行處罰。
本條款對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崗位及職務進行了明確約定。其中涉及到崗位調整的需要滿足一個前提,即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的考覈標準被認定爲不能勝任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務。此規定在操作中需要用人單位建立健全的崗位考覈標準,並將該考覈標準書面告知勞動者,例如以員工手冊的形式將考覈標準的具體內容交給勞動者,並要求勞動者簽收回單。
前述對於崗位調整的條款實質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勞動合同的變更進行約定,如果用人單位未在勞動合同中與勞動者約定合同變更的事由,那麼當需要變更的情形出現時,若用人單位未能與勞動者達成一致即對合同進行調整,那麼就存在引發勞動糾紛的風險。
此外,實踐中還經常出現勞動者就用人單位發出的協商變更通知不予答覆,但又不服從用人單位的調崗安排,此時不能視爲其默認變更,爲避免此僵局,用人單位可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訂立關於勞動者對用人單位通知答覆期限的條款,約定逾期未答覆的視爲其同意變更。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服從甲方的領導與管理。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爲稅前人民幣 元。除該基本工資外,甲方還可根據其生產經營等情況向乙方支付各項津貼、補貼,各項津貼、補貼的支付具體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另行制定的規則實施。試用期的月基本工資爲稅前人民幣 元。除了相關法律規定或甲方另行制訂的規則中規定需在試用期內支付的津貼、補貼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津貼、補貼。
2、甲方鑑於第四條第1款但書規定的變更乙方職務的,可以相應的調整本條第1款規定的乙方的基本工資及各項津貼、補貼(以下,該兩項合稱爲“工資等”)。
3、本條第1款的基本工資及津貼、補貼或前款調整後的工資等包括應由乙方負擔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及公積金等的金額,甲方根據法律法規從該金額代扣代繳該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費及公積金等後的餘額爲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實際金額(以下簡稱“確定工資等”)。
4、工資等的計算以一個月爲單位,月末爲決算日。甲方於下個月的5日(以下簡稱“支付日”)以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該月的確定工資等。如支付日爲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的,則提前至之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
5、甲方可根據其經營業績,在每年的年終確定是否向乙方發放績效獎金以及具體的發放時間及金額。如有績效獎金,甲方將爲乙方代扣代繳其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後向其支付剩餘金額。
【可選用條款:6.甲方在每年年終向乙方發放年終獎(雙薪),雙薪發放的標準爲:乙方本條第1款規定的工資等/12個月*乙方當年實際工作月數,雙薪的發放時間爲第2年的月日之前,但乙方在當年12月31日之前離職(無論何種原因)的,不享受本條規定的年終獎。甲方將爲乙方代扣代繳其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後向其支付剩餘金額。】
第六條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業務上的需要及乙方的職務性質、特徵等,對乙方適用標準工時制,即通常情況下安排乙方每日實際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不含就餐及休息時間)。甲方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根據其業務上的必要性及/或第四條第1款但書的關於職務條件變更的規定,在獲得勞動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後將本款選擇的工時制隨時變更爲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並通知乙方。
出於業務的需要,有些用人單位的員工工作會因各項目的不同特點和要求經常超過標準工作時間,從而產生加班工資的支付爭議。因此,從提高用人單位人力資源管理效率、規範公司運作以及對員工負責出發,用人單位可考慮在部分工作崗位申請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下就不定時工作制的主要特點進行簡要介紹:
(1)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受《勞動法》規定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限制。也不受勞動法規定即必須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的限制。
(2)企業對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員工在工作日和休息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工作,可不予支付加班工資。而對於該員工在法定休假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工作,例如,根據上海市有關規定,應按照不低於該員工正常工資的300%的標準支付。
(3)企業僅私下與員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是無效的。必須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且只有在主管部門確認該企業該類崗位確有必要採用不定時工作制的情況下才會予以批准;並且,該批准有一定的有效期限(一般由審批部門根據企業的情況在1-3年中決定),期限屆滿企業需重新申請。在申請過程中,關鍵在於申請崗位的確定與描述,並做好與審批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2、甲方可以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根據甲方經營情況的需要,統一或分別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將依法安排補休。
3、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工作時間或休息休假的具體辦法應根據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等。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制定和完善業務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業務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乙方違反業務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而使甲方經營受損或造成設備、產品破損等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該損失。
5、甲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爲乙方(女性)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
第七條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甲乙雙方應依法交納公積金。
2、乙方經有關部門鑑定、確認工傷後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死亡,其遺屬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享受福利待遇。
5、乙方通過試用期後工作每滿1年,可享有 天年假,乙方工作不滿1年的,不享有年假待遇。員工可根據工作安排,在按照甲方有關規章制度事先經過批准後進行休假。
第八條乙方須遵守的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制訂的就業規則等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修改、變更或廢止就業規則等或制定新的就業規則時,乙方應遵守該修改後、變更後或廢止後的內容或者新就業規則的內容。甲方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就業規則等對乙方進行命令、監督指導及/或賞罰,乙方應當服從。
2、乙方不僅要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而且在本合同的終止、無效、解除或撤銷後均需對其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進行保密,不得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第三人(包括甲方未許可接近或公開的甲方其他工作人員、董事等,以下合稱爲“外部人員”)進行公開或泄漏。但是,能夠證明是已經公開的事實,及正當合法地從與甲方無關的不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取得的信息不在此限。保密信息是指根據甲乙雙方間的僱傭關係,甲方向乙方公開的甲方、甲方的關聯公司及甲方的顧客的信息,及乙方製作或乙方知道且不能從其他公開渠道獲知的信息。甲方的關聯公司是指甲方直接或間接擁有出資份額的公司。乙方違反本款規定的保密義務時,應支付1個月的第五條第1款規定的月基本工資作爲違約金。甲方所受的損失超過該違約金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賠償該超過部分。甲乙雙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的,本款中未規定的事項或保密協議的內容與本款不一致部分,以該保密協議的內容爲準。
3、發生下列的任一項事由時,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指示,迅速向甲方歸還保密信息資料。
(1)本合同終止、無效或被解除時;
(2)乙方因調動工作、擔當業務或職位變更時;
(3)甲方向乙方要求返還保密信息時。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沒有甲方以書面形式作出的業務命令或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不管是長期還是暫時,不得成爲其他公司、事務所(包括外國企業的駐華代表處及中國國內企業的分支機構)、經濟組織或其他單位的董事、總經理等的高級管理職員、工作人員(不僅包括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還包括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本合同解除/終止後6個月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經營與甲方競業的企業(即與甲方同一類型、同一行業、業務類型、客戶羣體相同的,或者其他可能與甲方產生競爭的企業)、向該競業的企業出資或者以其他有償或無償等任何方式參與競業企業。並且,不管是長期還是暫時,不得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業務。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包含但不限於與甲方構成競爭關係)的人和企業任職(不論是否擔任與其在甲方處相同或類似的職務)或兼職;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含但不限於與甲方構成競爭關係)的人或企業提供任何諮詢性、服務性工作;
7、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引誘、慫恿或者威脅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的其他僱員到與甲方構成競爭關係的企業工作。
第九條本合同的變更
1、由於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變更本合同時應在變更協議書上註明變更日期。但是,甲方可以單獨變更就業規則等,無須得到乙方的同意。
3、甲方或者乙方希望變更本合同的(甲方單獨變更就業規則等除外),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變更要求,對方當事人應在收到該書面通知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進行回覆,雙方簽訂變更協議書。未在該期限內回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依法被認定爲無效的,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4)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本合同期滿,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以第(3)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7、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8、乙方希望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30日(試用期內,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甲方,除甲方同意提前終止的情況以外,本合同自甲方接到合同解除的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試用期內爲3日)後終止。乙方於解除生效前離職的,甲方可以以曠工對乙方進行處罰,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實際損失。
9、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指示在解除日或者終止日前處理完畢下列事項:
(1)爲了使甲方的業務不發生障礙,適當、及時地處理交接工作;
(2)乙方對甲方有金錢債務(包括借款、預付款等的返還或賠償責任等)時,立即全額返還或賠償該金錢債務;
(3)乙方有屬於甲方的物品(包括工作服、鑰匙等)時,立即將該物品返還甲方;
(4)乙方立即向甲方返還其佔用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文件、資料、文具、物品等及/或記載着甲方相關業務內容的光盤、磁盤、USB移動存儲器等媒介物;
(5)其他甲方要求乙方處理的事項。
10、乙方拖欠甲方任何款項,或者因乙方違反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予以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存在勞動者因本人原因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情況,此時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現實中用人單位通常會採取對勞動者的工資進行相應扣除的方式進行索賠。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六條、第九十條的規定,因勞動者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或者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亦或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勞動合同法》並沒有規定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的具體形式,而部分地方政府規章對此進行了規定,例如,《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勞動者因本人原因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依法要其賠償,並需從工資中扣除賠償費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收入的20%,且扣除後的剩餘工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南京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按照本企業勞動規章和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可以逐月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不得低於當地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因此,用人單位以扣除勞動者工資的方式彌補勞動者因個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時,可參照合同簽訂地有關工資支付內容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或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第十一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1、甲方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向對方當事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不可抗力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或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在不可抗力的影響範圍內免除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中甲乙雙方發生糾紛的,應通過友好協商進行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甲方或者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中的未定事項,根據法律法規及甲方規章制度等的規定執行。
2、乙方在全部閱讀完畢甲方制訂的就業規則等,並充分理解其內容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就業規則的內容發生變更或制定了新規則時,乙方應努力掌握該變更內容或新規則的內容。若甲方提出要求的,乙方應在書面上簽名以證明其已經閱讀。
3、甲乙雙方基於本合同的任何通知等文件,均應通過掛號信或EMS的方式郵寄送達。乙方保證其在本合同上記載的乙方的聯繫地址是甲方可以隨時送達通知的地址。該地址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變更後的地址。甲方通過向本合同中記載的聯繫地址或乙方另行書面通知的變更後的地址向乙方郵寄包括通知內容在內的書面函件的,均在郵戳日之7日後視爲已經進行了送達。
如乙方未能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地址變更的有關事宜,甲方向其原提供的地址進行郵寄的,按照前項規定,在郵戳日之7日後視爲已經進行了送達。
4、本合同的內容與法律法規發生矛盾時,以該法律法規的內容爲準。
5、本合同的一部分即使被有權限的政府部門(包括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司法機關認定爲無效,也不影響其他內容的有效性。本合同的一部分內容即使被認定爲履行不能,也不影響其他部分內容的履行。甲乙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及時將無效及履行不能的內容變更爲最接近各方當事人本意的內容。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
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日 期: 日 期:
勞動合同(公司與個人)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
聯繫電話: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自由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並共同履行各項條款。
第一條 錄用
乙方應在開始上班之前,向甲方提交以下人事檔案材料:
(1)員工登記表(附件一);
(2)身份證複印件;
(3)最高學歷證明;
(4)資格證複印件(如有);
(5)健康體檢報告;
(6)前一家用人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
(7)勞動手冊原件。
第二條 保證條款
1、甲方向乙方保證如下事項: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法律法規(以下簡稱“法律法規”)設立的法人。
(2)甲方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在中國國內進行經營活動。
(3)甲方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合法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2、乙方向甲方保證如下事項:
(1)在本合同簽訂時,乙方與第三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若本合同簽訂前與第三方存在勞動關係的,已經與第三方解除或終止了所有勞動關係並完成了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所需的所有退職手續。
(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沒有以任何名義經營與甲方競業的企業(即與甲方同一類型、同一行業、業務類型、客戶羣體相同的,或者其他可能與甲方產生競爭的企業)、向該競業的企業出資或者以其他有償或無償等任何方式參與競業企業。
(3)乙方簽訂或履行本合同沒有違反與第三方之間的競業限制義務或保密義務,不存在根據法律法規構成違法的事項。
(4)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向甲方提供的文件均是真實的,沒有任何僞造或虛假的內容。
(5)在本合同簽訂前沒有受過勞動改造、刑事處罰或者重大的行政處罰。
(6)在本合同簽訂時,沒有影響或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健康上的障礙。
3、若乙方違反本條第2款的任何一項,依照甲方的就業規則等規章制度(以下簡稱“規章制度等”),構成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據其規章制度的規定,立即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任何一方希望續簽本合同的,應在合同期限屆滿的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書面協議,續訂本合同。
第四條工作地點及內容
1、乙方在甲方指定的 地區(以及甲方業務所及的地區) 部門,擔任 職務,但是,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考覈標準被認定爲不能勝任該職務的,甲方可對乙方的職務進行合理的調整。乙方如拒絕該調整,甲方可以根據其規章制度等對乙方進行處罰。
本條款對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崗位及職務進行了明確約定。其中涉及到崗位調整的需要滿足一個前提,即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的考覈標準被認定爲不能勝任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務。此規定在操作中需要用人單位建立健全的崗位考覈標準,並將該考覈標準書面告知勞動者,例如以員工手冊的形式將考覈標準的具體內容交給勞動者,並要求勞動者簽收回單。
前述對於崗位調整的條款實質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勞動合同的變更進行約定,如果用人單位未在勞動合同中與勞動者約定合同變更的事由,那麼當需要變更的情形出現時,若用人單位未能與勞動者達成一致即對合同進行調整,那麼就存在引發勞動糾紛的風險。
此外,實踐中還經常出現勞動者就用人單位發出的協商變更通知不予答覆,但又不服從用人單位的調崗安排,此時不能視爲其默認變更,爲避免此僵局,用人單位可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訂立關於勞動者對用人單位通知答覆期限的條款,約定逾期未答覆的視爲其同意變更。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服從甲方的領導與管理。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爲稅前人民幣 元。除該基本工資外,甲方還可根據其生產經營等情況向乙方支付各項津貼、補貼,各項津貼、補貼的支付具體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另行制定的規則實施。試用期的月基本工資爲稅前人民幣 元。除了相關法律規定或甲方另行制訂的規則中規定需在試用期內支付的津貼、補貼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津貼、補貼。
2、甲方鑑於第四條第1款但書規定的變更乙方職務的,可以相應的調整本條第1款規定的乙方的基本工資及各項津貼、補貼(以下,該兩項合稱爲“工資等”)。
3、本條第1款的基本工資及津貼、補貼或前款調整後的工資等包括應由乙方負擔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及公積金等的金額,甲方根據法律法規從該金額代扣代繳該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費及公積金等後的餘額爲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實際金額(以下簡稱“確定工資等”)。
4、工資等的計算以一個月爲單位,月末爲決算日。甲方於下個月的5日(以下簡稱“支付日”)以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該月的確定工資等。如支付日爲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的,則提前至之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
5、甲方可根據其經營業績,在每年的年終確定是否向乙方發放績效獎金以及具體的發放時間及金額。如有績效獎金,甲方將爲乙方代扣代繳其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後向其支付剩餘金額。
【可選用條款:6.甲方在每年年終向乙方發放年終獎(雙薪),雙薪發放的標準爲:乙方本條第1款規定的工資等/12個月*乙方當年實際工作月數,雙薪的發放時間爲第2年的月日之前,但乙方在當年12月31日之前離職(無論何種原因)的,不享受本條規定的年終獎。甲方將爲乙方代扣代繳其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後向其支付剩餘金額。】
第六條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業務上的需要及乙方的職務性質、特徵等,對乙方適用標準工時制,即通常情況下安排乙方每日實際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不含就餐及休息時間)。甲方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根據其業務上的必要性及/或第四條第1款但書的關於職務條件變更的規定,在獲得勞動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後將本款選擇的工時制隨時變更爲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並通知乙方。
出於業務的需要,有些用人單位的員工工作會因各項目的不同特點和要求經常超過標準工作時間,從而產生加班工資的支付爭議。因此,從提高用人單位人力資源管理效率、規範公司運作以及對員工負責出發,用人單位可考慮在部分工作崗位申請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下就不定時工作制的主要特點進行簡要介紹:
(1)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受《勞動法》規定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限制。也不受勞動法規定即必須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的限制。
(2)企業對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員工在工作日和休息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工作,可不予支付加班工資。而對於該員工在法定休假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工作,例如,根據上海市有關規定,應按照不低於該員工正常工資的300%的標準支付。
(3)企業僅私下與員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是無效的。必須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且只有在主管部門確認該企業該類崗位確有必要採用不定時工作制的情況下才會予以批准;並且,該批准有一定的有效期限(一般由審批部門根據企業的情況在1-3年中決定),期限屆滿企業需重新申請。在申請過程中,關鍵在於申請崗位的確定與描述,並做好與審批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2、甲方可以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根據甲方經營情況的需要,統一或分別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將依法安排補休。
3、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工作時間或休息休假的具體辦法應根據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等。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制定和完善業務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業務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乙方違反業務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而使甲方經營受損或造成設備、產品破損等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該損失。
5、甲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爲乙方(女性)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
第七條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甲乙雙方應依法交納公積金。
2、乙方經有關部門鑑定、確認工傷後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死亡,其遺屬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享受福利待遇。
5、乙方通過試用期後工作每滿1年,可享有 天年假,乙方工作不滿1年的,不享有年假待遇。員工可根據工作安排,在按照甲方有關規章制度事先經過批准後進行休假。
第八條乙方須遵守的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制訂的就業規則等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修改、變更或廢止就業規則等或制定新的就業規則時,乙方應遵守該修改後、變更後或廢止後的內容或者新就業規則的內容。甲方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就業規則等對乙方進行命令、監督指導及/或賞罰,乙方應當服從。
2、乙方不僅要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而且在本合同的終止、無效、解除或撤銷後均需對其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進行保密,不得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第三人(包括甲方未許可接近或公開的甲方其他工作人員、董事等,以下合稱爲“外部人員”)進行公開或泄漏。但是,能夠證明是已經公開的事實,及正當合法地從與甲方無關的不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取得的信息不在此限。保密信息是指根據甲乙雙方間的僱傭關係,甲方向乙方公開的甲方、甲方的關聯公司及甲方的顧客的信息,及乙方製作或乙方知道且不能從其他公開渠道獲知的信息。甲方的關聯公司是指甲方直接或間接擁有出資份額的公司。乙方違反本款規定的保密義務時,應支付1個月的第五條第1款規定的月基本工資作爲違約金。甲方所受的損失超過該違約金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賠償該超過部分。甲乙雙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的,本款中未規定的事項或保密協議的內容與本款不一致部分,以該保密協議的內容爲準。
3、發生下列的任一項事由時,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指示,迅速向甲方歸還保密信息資料。
(1)本合同終止、無效或被解除時;
(2)乙方因調動工作、擔當業務或職位變更時;
(3)甲方向乙方要求返還保密信息時。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沒有甲方以書面形式作出的業務命令或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不管是長期還是暫時,不得成爲其他公司、事務所(包括外國企業的駐華代表處及中國國內企業的分支機構)、經濟組織或其他單位的董事、總經理等的高級管理職員、工作人員(不僅包括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還包括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本合同解除/終止後6個月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經營與甲方競業的企業(即與甲方同一類型、同一行業、業務類型、客戶羣體相同的,或者其他可能與甲方產生競爭的企業)、向該競業的企業出資或者以其他有償或無償等任何方式參與競業企業。並且,不管是長期還是暫時,不得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業務。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包含但不限於與甲方構成競爭關係)的人和企業任職(不論是否擔任與其在甲方處相同或類似的職務)或兼職;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含但不限於與甲方構成競爭關係)的人或企業提供任何諮詢性、服務性工作;
7、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引誘、慫恿或者威脅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的其他僱員到與甲方構成競爭關係的企業工作。
第九條本合同的變更
1、由於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變更本合同時應在變更協議書上註明變更日期。但是,甲方可以單獨變更就業規則等,無須得到乙方的同意。
3、甲方或者乙方希望變更本合同的(甲方單獨變更就業規則等除外),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變更要求,對方當事人應在收到該書面通知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進行回覆,雙方簽訂變更協議書。未在該期限內回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依法被認定爲無效的,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4)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本合同期滿,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以第(3)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7、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8、乙方希望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30日(試用期內,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甲方,除甲方同意提前終止的情況以外,本合同自甲方接到合同解除的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試用期內爲3日)後終止。乙方於解除生效前離職的,甲方可以以曠工對乙方進行處罰,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實際損失。
9、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指示在解除日或者終止日前處理完畢下列事項:
(1)爲了使甲方的業務不發生障礙,適當、及時地處理交接工作;
(2)乙方對甲方有金錢債務(包括借款、預付款等的返還或賠償責任等)時,立即全額返還或賠償該金錢債務;
(3)乙方有屬於甲方的物品(包括工作服、鑰匙等)時,立即將該物品返還甲方;
(4)乙方立即向甲方返還其佔用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文件、資料、文具、物品等及/或記載着甲方相關業務內容的光盤、磁盤、USB移動存儲器等媒介物;
(5)其他甲方要求乙方處理的事項。
10、乙方拖欠甲方任何款項,或者因乙方違反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予以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存在勞動者因本人原因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情況,此時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現實中用人單位通常會採取對勞動者的工資進行相應扣除的方式進行索賠。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六條、第九十條的規定,因勞動者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或者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亦或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勞動合同法》並沒有規定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的具體形式,而部分地方政府規章對此進行了規定,例如,《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勞動者因本人原因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依法要其賠償,並需從工資中扣除賠償費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收入的20%,且扣除後的剩餘工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南京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按照本企業勞動規章和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可以逐月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不得低於當地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因此,用人單位以扣除勞動者工資的方式彌補勞動者因個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時,可參照合同簽訂地有關工資支付內容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或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第十一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1、甲方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向對方當事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不可抗力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或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在不可抗力的影響範圍內免除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中甲乙雙方發生糾紛的,應通過友好協商進行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甲方或者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中的未定事項,根據法律法規及甲方規章制度等的規定執行。
2、乙方在全部閱讀完畢甲方制訂的就業規則等,並充分理解其內容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就業規則的內容發生變更或制定了新規則時,乙方應努力掌握該變更內容或新規則的內容。若甲方提出要求的,乙方應在書面上簽名以證明其已經閱讀。
3、甲乙雙方基於本合同的任何通知等文件,均應通過掛號信或EMS的方式郵寄送達。乙方保證其在本合同上記載的乙方的聯繫地址是甲方可以隨時送達通知的地址。該地址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變更後的地址。甲方通過向本合同中記載的聯繫地址或乙方另行書面通知的變更後的地址向乙方郵寄包括通知內容在內的書面函件的,均在郵戳日之7日後視爲已經進行了送達。
如乙方未能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地址變更的有關事宜,甲方向其原提供的地址進行郵寄的,按照前項規定,在郵戳日之7日後視爲已經進行了送達。
4、本合同的內容與法律法規發生矛盾時,以該法律法規的內容爲準。
5、本合同的一部分即使被有權限的政府部門(包括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司法機關認定爲無效,也不影響其他內容的有效性。本合同的一部分內容即使被認定爲履行不能,也不影響其他部分內容的履行。甲乙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及時將無效及履行不能的內容變更爲最接近各方當事人本意的內容。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
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日 期: 日 期:
勞動合同(公司與個人)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住所: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_________________
註冊類型: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社會(養老)保險號碼:_____
就業登記證號碼: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爲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爲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覈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平均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
每週周________爲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班________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爲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_______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爲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爲每月______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爲___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爲每月__________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覈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_____(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工資爲基數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爲_。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爲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爲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爲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爲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車等),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爲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爲:
E.甲方同意爲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F.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爲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乙雙方自願申請勞動合同鑑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勞動合同(公司與個人) 篇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工種。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
爲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二款第(2)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範本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滿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爲: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爲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爲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_________。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第2款規定的;(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爲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爲乙方解決伙食問題;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___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應爲甲方服務_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___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範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標準是:_________。
第十條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公司與個人)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封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爲每日____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六)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x勞動的;(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四)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爲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公司與個人) 篇9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合資經營企業,現聘用__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爲甲方合同制職工,於 ____年 ____月 ____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工作部門
職位(工種):
第二條 試用期 乙方被錄用後,須經過 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如甲方提出終止合同,須付給乙方半個月以上的平均實得工資,作爲辭退補償金。試用期滿時,若雙方無異議,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爲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職工。
第三條 工作安排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安排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 生產、工作條件 甲方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工作或終止合同。
第六條 工作時間 乙方每週工作不超過六天,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不含吃飯時間)。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甲方應爲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倒休或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費。
第七條 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規定的工資形式和考覈辦法確定乙方的勞動所得,以現金人民幣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各種補貼及福利費用。
第八條 勞動保險待遇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保險條例的規定爲乙方支付醫療費用、病假工資、傷殘撫卹費、退休養老金及其它勞保福利費用。
乙方享受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共七天國家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屬在外地的,乙方實行計劃生育的,分別按國家規定享受探親假待遇和計劃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條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九條 勞動保護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食品。
甲方安國家規定在女職工經期、孕期、產褥期、哺乳期對其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
第十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職工守則》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 獎懲 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態度,勞動表現,貢獻大小,按照本公司獎懲條例給予乙方物質和精神獎勵。乙方如違反《職工守則》和甲方的其它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給予乙方處分。乙方如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將予開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 ____年,於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到期。
第十三條 本公司《職工守則》(略)爲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____
乙方:____
公司總經理(或其代表)簽章
職工個人簽章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勞動合同(公司與個人) 篇10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
鑑證編號_____________
編號: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考覈,錄用乙方爲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錄用乙方從事工作(崗位)。勞動合同期限爲##年(月),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爲##個月,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基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1.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項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安全教育並提供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勞動作業;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乙方:1.勞動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單位固定工人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合同工、季節工、農民輪換工的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三條雙方應明確的具體事項:
1.工資待遇:
2.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3.根據行業特點協議勞動合同保證金和人身保險:
4.其他:
第四條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條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按責任大小負責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公司與個人) 篇11
編號:
勞 動 合 同
(全日制從業人員)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製
使 用 說 明
一、 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職工均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 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填寫不下時另附紙。
四、 雙方可就工作內容、保密、競業限制、服務期等內容進行協商,訂立相關協議作爲合同附件。
五、 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繫電話
第二條 乙方姓名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
聯繫電話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期限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 爲標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 安排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是
甲乙雙方也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作爲本合同附件),具體確定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標準和工作要求。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六條 乙方應按照確定的工作內容、工作標準和工作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一) 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並至少休息一天。
(二) 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三)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 )、半年( )、季( )或月( )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九條 在合同期內,甲方依法保證乙方享受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生育假、探親假、婚喪假、工休假等帶薪假期。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條 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的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 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爲 ,計件單價爲 。
(三) 其他形式: 。
乙方試用期工資爲 元/月,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 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爲:每月 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 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甲方應當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第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國家、自治區及統籌地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同意爲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準爲:
第十八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 甲方按照國家、自治區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第二十二條 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 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協商一致,簽訂變更勞動補充條款作爲本合同附件。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一條 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專項培訓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三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公司與個人) 篇12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其它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家庭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現暫住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
第一條、
1、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在甲方處從事 ____工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和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分派的生產和工作任務及遵守甲方企業的員工手冊和其他規章制度。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分派的生產或工作任務。
三、 勞動報酬:
第四條、 1、甲方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工資分配製度和工資支付制度。
乙方提供正常的勞動,甲方應當按照依法制定的集體合同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元/月(因第一個月爲試用期,保底工資爲元/月,若操作
熟練則按實際計件工資)試用期滿後,甲方實行崗位工資+計件工資制度,其中崗位工資 元,計件工資按乙方完成的工作量進行確定。乙方每月應完成基本工作量爲 。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含甲方通過銀行納入乙方工資專用賬戶), 發放日期爲次月______號,前款所稱的乙方工資爲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 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及乙方崗位調整、績效考覈、違紀行爲、工作評價等,對乙方工資作相應的調整。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根據其所在崗位要求,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相應的定時工作制。
2、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不受限制的情形外,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節假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七條、甲方對於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女員工生育假、帶薪休假應按照勞動法要求把執行;甲方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酌情安排乙方婚喪假期、女性哺乳假、病假等。但乙方計劃性的休假如生育假、帶薪年假、婚假等應提前至少30天申請,以便甲方安排工作,如遇直系親屬亡故、本人生病及不可預見性的情況可申請臨時安排。
五、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爲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工具。
第九條、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甲方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繳納相關費用,乙方應繳費用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根據乙方服務時間、崗位特點酌情核發年功津貼、職務津貼以及其他福利待遇。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負責及時醫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爲乙方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乙方應當享受的工傷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與規章制度
第十三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公司規章制度的培訓。
第十四條、乙方願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列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的財物,維護甲方的利益。
第十五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採取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方與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訂立、解除、終止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七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極大傷害的;
3.4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乙方拒不改正的;
3.5違反勞動紀律,泄露甲方機密的;
3.6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
4、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根據乙方爲甲方服務年限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4.1依照企業破產法進行重整的;
4.2生產經營及發生一定困難的;
4.3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本協議後任需裁員的;
4.4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改變,致使本協議無法執行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5.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5.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5.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費的;
5.4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 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5.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機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前通知甲方。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的終止。
1、在下列情形下,勞動合同終止:
1.1勞動合同期滿的;
1.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1.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1.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1.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提前解散的。
2、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盒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賠償的,在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離職或擅自離開,應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和相關責任。
第二十一條、乙方需要辭職的,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須經相關主管同意簽字後,可以辭職;特殊情況或特殊崗位辭職的須按《離職管理制度》申請離職程序辦理。
第二十二條、非乙方原因,甲方辭退乙方,則應一次性結清所有約定工資。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離職前,應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中的未盡事項、文件、資料、憑證、各種辦公用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乙方未按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甲方將不予辦理工資結算,並有權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
九、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依照相應的管理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招收錄用費、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及依據甲方規章制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發生後,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知識產權、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條件
第二十八條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及勞動合同解除後的一年內,因執行甲方的任務或從事甲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運用甲方所有或提供的技術信物質技術條件等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所有權、使用權、轉讓權及雙方協商一致與該成果有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如果該技術成果申請專利並被授予專利權的,其申請權及專利權歸屬甲方。
2、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專用技術,技術訣竅,非專利技術成果等)和經營信息(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屬於商業機密、技術祕密,乙方必須保守祕密,不得對外泄露,不得用於個人或者幫助他人謀利。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在職期間和離職後年內,不得再與公司業務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公司投資、任職,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係的活動。
第二十九條、公司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甲乙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爲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
1、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戶籍地址、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聯繫。
2、本合同未及事宜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與國家規定有牴觸的,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不得塗改,不得代簽。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簽名: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鑑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公司與個人) 篇13
最新勞動合同範本
20__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
鑑於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係,爲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重聲明如下:
甲方聲明如下:
1、甲方爲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甲方已將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確認已經被明確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被告知內容的明確含義。
3、甲方已將現行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崗位職責、工作流程等管理文件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確認已經被明確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被告知內容的明確含義。
乙方聲明如下:
1、乙方在年齡、性別、身體狀況、身份等方面均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者必須具備的條件以及本崗位勞動者必須具備的條件。
2、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建立勞動關係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學歷證、簡歷)、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
3、乙方保證其簽訂本合同時無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並且也沒有傳染病病原攜帶者未治癒或者存在傳染可能性的情況。
4、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競業限制等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關係,
5、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6、乙方有違反聲明1-4條之一的視爲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爲此支付的招聘費、培訓費、仲裁訴訟費、律師費),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情況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情況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學歷:_________
最高學歷畢業院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或者其他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時失效。
雙方確定本合同生效日爲甲方依據本合同用工起始日,乙方應於合同生效當日到甲方上崗,否則甲方有權按照相關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予以處理。
三、工作任務
第四條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爲:。
第五條確定工作任務完成的標準: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標準全部達到時/其中一項達到時(選擇適用)視爲工作任務完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六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安排,從事____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內容詳見合同附件1《崗位說明書》,乙方應根據崗位職責和 工作要求求等內容開展工作,如不能達到相應的崗位工作要求,視爲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接受培訓或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本勞動合 同。
第七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不超過3個月內或雙方商定的期限),但甲方需在期限屆滿後或臨時 工作結束後及時將乙方調整回原來崗位工作。乙方承諾同意並服從甲方的臨時工作安排。乙方從事甲方臨時安排的工作期間的報酬按原崗位/臨時崗位(選擇適用) 標準執行。
第八條根據崗位工作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爲:基本工作地點和其他完成工作必須的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
1、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工時制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乙方主動加班須按照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序報批,否則不視爲加班。
第十二條甲方在下列節假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但乙方因私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適用以下第種工資計發方式:
a.基本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爲:__________元。
b.崗位工資制:乙方的月崗位工資爲:__________元。
c.計件工資制:乙方的勞動定額爲__________,計件單價爲__________。
d.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爲:__________元,甲方依據績效工資考覈結果確定乙方每月的績效工資。
e.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左右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最晚不超過當月月底。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可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出勤情況、工作崗位的變更以及其他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情形作相應變動。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甲方按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事宜。/因乙方不願甲方爲其辦理社會保險,甲方將應繳社會保險費加入乙方工資由其自行繳納。(選擇適用)
第十八條乙方應將辦理社會保險必需的資料及時交付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社會保險不能及時繳納的,由乙方承擔相應後果。。
第十九條乙方按甲方規章制度中確定的標準享受福利待遇。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甲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操作規程、工作流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對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二十一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根據崗位實際情況及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甲方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九、保密協議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因乙方泄密給甲方造成損 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以及因商業祕密泄漏造成業務量減少,經營困難等狀況形成的其他損失)。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爲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否則甲方有權按照勞 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三款規定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損失賠償額相當於乙方因上述行爲取得的收入或者甲方因上述行爲造成的損失(包括預期利潤 損失)。
(選擇適用)乙方不論何種原因離職,離職後兩年內不得到與甲方同行業企業就職或自辦與甲方同行業企業,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補償金元。乙方違反此條約定應退還甲方支付的補償金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限制有其他協議的,應同時遵守該協議。
十、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均應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1.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
2.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因客觀事實無法完成。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死亡、失蹤,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6.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其他事務:。
第三十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爲乙方辦理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手續。
2.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5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非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3.如乙方要求,甲方如實出具乙方在職期間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第三十一條涉及本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則在乙方按規章制度辦理完畢工作交接並完成本合同第三十條約定的工作後支付。
十一、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效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招聘費用、培訓費用和其他相關費 用)。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未按時到甲方參加工作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元的違約金。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安排乙方參加工作 構成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要求甲方承擔元的違約金。如之後雙方實際建立了勞動關係,則本條約定的解約權和違約金請求權自然喪失。
十二、其他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填的現住址、戶籍所在地爲乙方的送達地址,甲方的相關文件送達至上述任一地址及視爲送達乙方。上述地址和聯繫方式如有變動,乙方應於變動後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爲沒有變動。
第三十七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其他管理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內容具有相同效力。
第三十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提交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在申請調解後15日內雙方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任一方可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不影響合同約定的離職手續辦理、保密或競業限制等後合同義務條款以及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確定。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於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成立。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本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書使用說明
一、本勞動合同書適用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所用。
二、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本勞動合同前,應將“甲方聲明”中所列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以及勞動者要 求瞭解的其他情況向勞動者書面明確告知,並且將用人單位現行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崗位職責、工作流程等管理文件向勞動者書面明確告知。
三、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本勞動合同前,應要求勞動者書面提供並認真查驗覈實勞動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年齡、學歷、籍貫、身體狀況、從業經歷等,重點查 證勞動者是否有違反“乙方聲明”前4條內容的情況。從而既避免招用國家限制就業的人員,如童工,又避免招用不符合用人單位錄用條件的人員;即使勞動者提供 虛假信息通過覈查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發現後也可以欺詐爲由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四、本合同書第二條“乙方情況”,用人單位應要求勞動者如實填寫。一是當發現實際情況與填寫內容不一致時,可以以欺詐爲由與勞動者解除合同;二是與第三十七條相對應,當發生與勞動者無法溝通情況時,可以將法律文書送達到填寫的地址而達到通知目的。
五、如用人單位是在用工之後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則應將本合同書第三條勞動合同生效日期填寫爲實際用工起始日期。
六、本勞動合同書第四條工作任務的填寫可以適當寬泛、概括。
七、本勞動合同書第五條“確定工作任務完成的標準”應明確具體,以便用人單位能合法準確地依據此條款終止勞動合同。
八、本勞動合同書第六條應準確填寫乙方的“崗位”,並將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明確具體地寫進《崗位說明書》。
九、本勞動合同書第九條甲方安排的工時制的詳細內容應在規章制度中予以明確。
十、本勞動合同書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中的加班管理和休假管理應在規章制度中予以明確。
十一、本勞動合同書第十四條工資計發方式,用人單位應在薪酬管理制度中予以明確詳細內容。
十二、本勞動合同書第十八條“因乙方不願甲方爲其辦理社會保險,甲方將應繳社會保險費加入乙方工資由其自行繳納”是違反國家社會保險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的。國家社會保險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單位從工資中代扣勞動者應繳部分,然後和單位應繳部分一起繳納到社會保險管理 機關。此條約定目的在於如勞動者主張用人單位未與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返還加入其工資中的社會保險費。
十三、第二十五條爲選擇適用條件,用人單位可以自主選擇是否與勞動者約定此競業限制條款。適用時可以酌情將補償金約定低一些,將違約金約定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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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公司與個人) 篇14
甲方(企業):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
部門: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在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的勞動合同書的基礎上續簽勞動合同書,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並對原勞動合同書的部分內容修改如下,其他約定按原勞動合同書履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與原勞動合同書一同保存。
甲方:(蓋章) _______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
勞動合同(公司與個人) 篇15
甲方:_____電話:_____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職位: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證件號碼:_____年齡: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爲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爲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覈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及培訓等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機房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爲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______.
每週周______至周______工作,上午______下午______.
每週周______爲休息日。特殊情況按照客戶需求安排工作時間等下班。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日爲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爲每月____________元
(三)經甲乙上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做下列分配
a.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種子分配辦法絕地共,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爲______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爲每月________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覈確定。
c.甲方實行提成工資制,根據甲乙雙方平等自願的條件下作出下列提成工資制:
5_10萬單子按3%提成。 10_15萬單子按4%提成。 15萬以上單子按5%提成
工裝視情況而定。
d.提成每月20號按客戶所交工程款的比例發放。
e.中途無故不幹丟下工地不管等原因,甲方無理由拒絕發放乙方的一切工資以及提成,情節嚴重的甲方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
五、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按照執行。
六、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在使用期內達不到甲方的基本業務能力的;
3.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的或私自接私轉單等情況的。
4.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5.因工傷或病害等無能力工作等原因的。
七、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節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衝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效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感部門舉報。
八、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感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在附補充協議。
甲乙雙方自願申請勞動合同鑑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乙方簽名:_____
公章簽名: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勞動合同(公司與個人) 篇16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及郵政編碼:
職工(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及郵政編碼:
廣州市勞動局印製甲方(單位)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招用(以下稱乙方)爲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企業勞動合同範本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爲_年,至_年_月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覈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爲:_。
3.合同期限至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個月內爲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每週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爲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爲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