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員工勞務合同(精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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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員工勞務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

普通員工勞務合同(精選20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於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四條根據甲方的______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______。

第五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標準。

第六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_______。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元。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____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普通員工勞務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雙方約定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完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崗位職責爲____________。乙方的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

乙方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保守甲方商業祕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_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

2.依法實行以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採用以下第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____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________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爲________,甲方應合理制定勞動定額,保證乙方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__________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爲__________。

4.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第七條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爲或__________元。

第八條甲方應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的規定。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有關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提供職業病防護措施,在乙方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八、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第二十條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要求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應當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爲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繫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普通員工勞務合同 篇3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     )         字第       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  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爲。

第二條  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爲。

第三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  員工與甲方爲勞動關係,與乙方爲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  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爲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  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爲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爲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爲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爲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爲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爲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爲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普通員工勞務合同 篇4

員工勞務合同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護照/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是下列中的第類人員,甲方擬聘用乙方爲甲方提供專項勞務服務,乙方願意爲甲方提供專項勞務服務,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信守:_________________

A、已辦理退休手續;

B、已辦理內退手續;

C、已辦理協議離崗手續,並且協議尚未到期;

D、有學籍的在校學生;

E、與第三人已經簽署合法的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第一條定義和釋義

以下名詞除本合同條款另有解釋和約定外具有以下定義和釋義:_________________

1.1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是指甲方和乙方於上述時間和地點達成的本《勞務服務合同》;

1.2專項勞務服務:_________________是指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專項勞務服務;

1.3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簽約雙方之外的任何自然人、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及組織。

第二條服務內容、質量標準及提供服務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專項勞務服務的內容爲:_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的詳細內容、質量標準以及提供服務的時間、地點和方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乙方的資質

3.1乙方應受過良好的教育或專業培訓具有提供甲方所需勞務的資質。

第四條勞務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4.1甲方按照第種方式支付乙方的勞務報酬: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的勞務報酬按每小時元人民幣計收,甲方於每月號前以現金形式向乙方依法支付上一個月的累積報酬。或者;

2、乙方的勞務報酬按批次計收,甲方於乙方完成該次勞務後的日內以現金形式依法支付。

普通員工勞務合同 篇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誠實守信、平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結構類型:1.4建築面積:(結算按實際建築面積計算)

第二條分包方式

2.1外腳手架搭、拆勞務分包(乙方包工不包料);

2.2搭設質量標準:外牆腳手架施工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第三條工程內容

3.1腳手架架體的搭設、拆除,連牆件的安裝、拆除;懸挑腳手架及其附件安裝搭設、拆除。

3.2腳手架立網、平網的張設、竹笆鋪設及材料運輸、堆放。

3.3砼攪拌機、捲揚機防護棚的搭設和拆除;鋼筋工、木工棚等施工必備簡易棚的搭設及拆除。

3.4每棟樓樓梯防護欄杆、一條安全通道的搭設、拆除。

3.5甲方提出的腳手架搭設的變更造成工程量的增加,二次搭設的工程量,按合同項目單價及雙方簽證的數量結算。

3.6所有預埋件、鋼管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價格和付款方式:

4.1外牆腳手架包工不包料,按實際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4.2主體封頂後支付工程款總額;餘下工程款等外架拆除之後二個月內付清。

第五條工期與計算方式

5.1外架工期:多層爲

5.2外架開工日期:以乙方接到甲方搭設通知後,乙方第一車腳手架材料運輸至施工現場之日爲開工期。

5.3如本合同書約定的工期到期時,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拆除腳手架每棟樓在五天以內爲正常的拆除施工期,如因甲方原因在五天內不能完全拆除時工期順延。甲方按合同約定補償乙方超期費用。腳手架全部搭設完成時支付40%,全部拆除後一個月內結清餘款。

第六條工程款的結算與付款:

6.1工程款的結算方式:在腳手架全部拆除一個月內辦理結算手續。

6.2本合同造價的各種稅費由甲方承擔。

6.3工程款的支付方式:現金或轉賬(轉賬以銀行票據爲準)。

第七條甲方責任與義務:

7.1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7.2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時間足額支付工程款。

7.3甲方應在施工現場滿足腳手架搭設條件前通知乙方進場搭設的具體時間。

7.4甲方指派電話現場材料數量的簽單、協調、驗收、辦理簽證、結算等工作。

7.5甲方負責爲乙方提供住房一間。

7.6乙方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後,甲方應提供平整、整潔的材料堆放場地。如果甲方施工垃圾把鋼管扣件槽鋼等外架材料掩埋的,由甲方自行解決,由此造成的材料損失由甲方負責。

7.7腳手架搭設前,甲方應按施工方案作好架體基礎景排水的工作,避免基礎下沉造成的架體變形,甲方不得擅自拆動安及其他結構,如因施工需要必須拆動的,應及時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實施。甲方如擅自改動腳手架的構件因此而導致停工罰款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7.8甲方應統籌安排腳手架的搭設與工程其它工種的施工作業,避免在垂直範圍內交叉作業,以防發生傷害事故,甲方提供乙方搭設時和拆架時的垂直運輸。

第八條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8.1乙方在腳手架搭設前應編制書面的施工方案,經甲方及現場的監理人員審覈確認後方可施工。

8.2乙方指派,電話體負責現場的施工協調、管理、驗收、辦理簽證的工作。

8.3乙方應嚴格按照鹽城市及射陽縣住卡部門的標準進行施工,按甲方要求時間完成工作任務,搭設完成後應及時書面提請甲方驗收,辦理驗收手續。

8.4乙方必須保證腳手架搭設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8.5乙方在腳手架搭設、拆除前應向操作工人作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搭設、拆除施工中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安全生產。

8.6乙方現場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遵守甲方的施工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對於不服從管理,屢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的違章操作者,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將其清退出場,重新安排合格的作業人員。

8.7乙方應作好腳手架防護設施使用過程中的維護工作,確保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第九條不可抗力:

9.1由於戰爭、地震、水災、風、雪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負有違約責任。

9.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甲方的違約責任:

10.1.1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又將腳手架發包給他人,甲方應按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10.1.2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擅自拆動腳手架及其他防護物品造成的責任事故及材料損失,由甲方承擔事故的責任。

10.1.3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支付工程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未付款的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10.2乙方的違約責任:

10.2.1乙方在合同簽訂後非甲方原因終止施工,乙方應按合同價款的30%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10.2.2乙方接到甲方施工通知後應及時組織施工,每延遲一天罰款壹仟元。第二天還不能正常組織施工的,甲方有權派遣他人施工,他人工資按乙方正常工資的三倍代付,結算時從乙方工程款里扣除。

10.2.3乙方因自身原因而不能及時進行腳手架搭設,影響了甲方的施工,按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10.2.4乙方因施工質量而導致的腳手架返工,影響了甲方的施工,按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10.2.5乙方因施工質量不能達到的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所造成的責任事故及損失按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10.2.6乙方如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的意外傷害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通過訴訟程序解決,訴訟地爲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結清後終止。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普通員工勞務合同 篇6

( )字第____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 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爲。

第二條 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爲。

第三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 員工與甲方爲勞動關係,與乙方爲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 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爲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 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爲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爲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爲計算標準。(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爲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爲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爲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爲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爲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於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爲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佈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並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繫。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爲準。

第十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爲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爲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爲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爲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爲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 乙方須於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____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爲,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 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爲: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 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 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並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係,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條 甲方爲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 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____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爲準。

第七章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普通員工勞務合同 篇7

甲方:(外企代表處)

乙方:(外事服務機構派譴員工)

根據相關法律及《聘用中國僱員勞務合同》的約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期限與《聘用中國僱員勞務合同》相一致。

二、乙方因未完成工作任務而延長工作時間,不屬加班加點。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一致,命令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須依法予以倒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計算加班加點工資的基數爲乙方的基本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出差,乙方乘坐交通工具的類別須經甲方批准,來往交通費用憑票實報實銷;出差地的交通費根據工作需要和記錄憑票據如實報銷;途中伙食補助費爲________元/日,出差地住勤伙食補助費爲_______元/日,住宿補助費________元/日。若乙方出差地的食宿費用已由出差單位承擔,則甲方不再承擔其住勤地的食宿補助費用。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

四、乙方受聘滿一年且具備以下條件者,甲方於年終加付一個月的本人工資:

(一)全年工作日出滿勤;

(二)全年基本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

(三)平日能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各項要求。

五、甲方爲受聘滿一年的乙方安排一年一次的帶薪年休假,具體天數按乙方工作年限具體確定如下:

(一)工作滿1年不滿3年的爲7天;

(二)工作滿3年不滿6年的爲10天;

(三)工作滿6年以上的爲14天。

六、乙方休年休假,原則上應一次連續休完,經甲方同意也可間斷休完;年休假含休息日,只能在本年度使用;請休事假應首先使用年休假,休年休假後又請事假者,按工作日扣減全額工資;請休病假滿30天者,免除當年年休假。

七、因工作需要甲方未能安排乙方休年休假的,甲方可按未休假天數及乙方日工資標準給予乙方補償。

八、乙方依法提出解除聘用關係,屬於違約的,除向有關方面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本人一個月工資的違約金。

九、乙方在受聘期間及解聘之後,應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

如有違反,應向甲方支付違約前或離職前一年的全額工資收入。

十、本協議送外事服務機構備案,並作爲《聘用中國僱員勞務合同》及《勞動合同》的附件。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除備案一份外,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

年月日

普通員工勞務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文件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_______(工程)勞力施工承包事宜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承包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程工期

1.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計劃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總日曆天數_______天;

2.主要節點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括新調整的進度計劃)。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

所承包工程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組成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標文件;

4.本工程施工圖紙及國家現行或行業標準規範;

注:上述文件應互爲補充,在合同中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按上述順序解釋,不能清楚解釋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標準規範

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2.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工作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3.根據工程情況要求乙方增減施工人數,滿足施工生產需要。對施工質量底劣、技術差、不服從指揮、有違法亂紀行爲的人員予以清退。

4.及時提供由甲方供應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

5.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6.統籌安排、協調解決乙方施工人員生活臨時設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費用:

7.協助乙方辦理現場施工人員出入證件,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業主和甲方企業的相關規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勞動保護等工作。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合同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根據業主或甲方的計劃要求(包括調整後的計劃),合理組織,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物力、保證工期;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修、工期拖延損失及各種罰款。

3.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和的管理人員、安全員(持證)保質保量到位。技術工人必須按國家規定持上崗,技工必須有職業技能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特殊工種必須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

4.服從甲方和業主的監督、檢查、管理;接受甲方和業主有關人員對質量、進度、技術、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5.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應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6.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7.按國家政策規定與每個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按合同所約定的條款支付務工人員工資(務工人員工資每月造冊備案),承擔因此項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糾紛或當地相關行政部門的處罰及責任後果;

8.爲其施工人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關的防護用品);

9.進場施工人員要求具備思想素質好、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等條件;禁止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歲以上的老人及體弱病殘人員;禁止使用不法人員,乙方應承擔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員而引起的責任和後果。

10.甲方在資金暫時不到位,業主未能按時拔付工程款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響正常施工,不得聚衆鬧 事,做到對甲方的諒解。

第九條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甲方應集中組織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監督、監控乙方的相關工作實施情況,使其體系有效運行。

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加強對現場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違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擔一切責任後果和經濟費用。

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甲方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3.乙方就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到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維護甲方良好的企業形象,並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加強現場管理,採取一切適當的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限制由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對公衆和第三方財產造成損害和妨礙。

普通員工勞務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爲。

第二條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爲。

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員工與甲方爲勞動關係,與乙方爲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爲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爲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___________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爲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爲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爲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爲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爲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爲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爲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於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爲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佈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並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繫。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爲準。

第十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爲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爲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爲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爲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爲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乙方須於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________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爲,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爲: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並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係,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條甲方爲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________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爲準。

第七章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代表簽章:___________

普通員工勞務合同 篇10

甲方名稱: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企業地址: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________

企業電話: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爲。

第二條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爲。

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員工與甲方爲勞動關係,與乙方爲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1、支付員工的工資。

2、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3、甲方爲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4、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2、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3、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4、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5、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6、爲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7、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爲一個月

3、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4、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2、爲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爲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

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4、爲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5、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

爲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於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6、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

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7、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8、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爲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9、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10、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佈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11、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並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12、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繫。

13、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14、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

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15、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3、4、5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

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爲準。

第十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1、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

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爲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2、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爲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

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爲計算標準。

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3、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4、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爲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5、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爲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乙方須於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

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

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____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爲,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爲: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並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係,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條甲方爲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____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爲準。

第七章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普通員工勞務合同 篇11

甲 方: 乙 方: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 與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僱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 元。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 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 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爲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爲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爲 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 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 %.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 條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 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私企員工合同範文三

甲方(聘用單位):廣西宏江塑膠製品有限公司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以及調整乙方的薪金。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公司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爲 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可與乙方協商調整乙方的工資。

3、甲方應告知乙方除工資外的其他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重大節日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爲乙方繳付人身意外保險金金額爲人民幣 元,甲方已將其他“三金五險”福利均已經包含在工資中,由乙方自行購買。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公司規定規定有權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公司停業,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5)乙方未通知甲方擅自離崗超過3天的,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乙方多次違反公司規定經勸阻無效,由股東會議多數同意可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8.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且乙方無任何過錯的情況下,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違反企業規定或因乙方人爲過錯造成企業重大損失或違反合同上述條款的不適用本條。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爲的違約金給甲方。

4、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普通員工勞務合同 篇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爲。

第二條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爲。

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員工與甲方爲勞動關係,與乙方爲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爲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爲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爲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爲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爲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爲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爲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爲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佈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並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繫。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爲準。

第十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爲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爲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乙方須於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爲,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爲: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並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係,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條甲方爲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 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爲準。

第七章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普通員工勞務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年齡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生效。_____年

三、工作內容及職責

第四條 乙方同意甲方工作需要,主要擔任_____________崗位 (工種)工作。

第五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標準。

工作職責如下:

服從藥店規章制度和藥店領導的管理,工作上對經理負責。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半。

五、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每月30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元人民幣。甲方有權按制度根據乙方的工作獎懲情況進行浮動。

六、社會保險及其它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七、勞動保護、勞動各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 甲方生產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一條 下列情況可雙方變更和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和解除合同。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於甲方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 合同的規定。

4、由於不可抗拒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在合同法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一般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產。

4、對與藥店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職員、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進行工種或崗位調換。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 的。

2、嚴格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經教育或處分仍然無效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發生勞資糾紛時,乙方不經合法程序,擅自採取不合理罷工、上訪怠工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

第十四條 乙方如需要單方解除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甲方。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經勞動安全監察部門確認企業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達不到規定的標準、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規定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侵害乙方合法權利的。

4、乙方本人有特殊情況,需要辭職並經甲方同意的。

九、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予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主管機關備案壹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並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普通員工勞務合同 篇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鑑於甲方業務的需要,僱傭乙方爲甲方提供勞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合同書,共同遵守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務合同期限

本勞務合同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視業務需要及乙方績效等可提前與乙方解除勞務關係或徵得乙方同意與乙方續簽勞務合同。

第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承諾,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夠按照本合同約定爲甲方提供勞務,也願意承擔所約定之勞務。

2、 甲方根據業務需要,委託乙方承擔與測繪相關的各種工作。

3、 乙方工作時間根據甲方需要確定。

4、 乙方提供勞務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達到甲方的各項要求和標準,並接受甲方的績效考覈。

5、 乙方在爲甲方提供勞務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6、 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勞務,向乙方支付報酬。

7、 乙方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與各企事業單位相同均由乙方本人自行繳納。經乙方同意甲方代繳人身意外保險,年底由工資中扣除。甲方依法代爲扣繳乙方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 勞務報酬支付

1、 甲方在每年春節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一年的的勞務報酬。

2、 甲方每月制定的勞務報酬包括保底酬金 元以及獎金。獎金的計算方式爲:每個工程設定單價,每月完成工作量超出工資的部分,爲當月獎金。

3、 不能完成當月工作量的,只有保底工資。

4、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技能調整保底工資。

5、 如需調整勞務報酬,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第四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 本合同期滿如雙方未續簽,則合同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2、 甲方有權視業務需要及乙方業績情況等隨時解除本合同。除應當支付的勞務報酬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

3、 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或補償甲方 元代替通知。

4、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雙方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勞務報酬的,每拖欠一日按照拖欠金額的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 乙方在提供勞務中因故意或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按照損失的金額據實賠償。

第六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文本及生效

1、 本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合同於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普通員工勞務合同 篇1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人: 電話: 聯繫電話:

鑑於乙方爲退休人員,不具備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勞務協議期限爲固定爲一年,協議期滿前一週內雙方協商續約事宜。 本協議於_______年__ ___月___ 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 _ _日終止。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爲:第四條 乙方認爲,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爲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 乙方需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並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乙方若擔任甲方重要崗位時,應依法與甲方簽署相關的保密協議,並切實執行。

第六條 甲方每月30日前支付乙方上個月的勞務報酬。若乙方是以計件來計算工資時,因無法區分正常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的件數,就計件員工的加班費問題,甲方在制訂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時應充分考慮到要支付的加班費,若乙方的月計件工資總額不低於當地市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與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的加班費的總和,則視爲甲方已支付了乙方加班費,乙方不得另外要求甲方支付加班費。

第七條 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爲扣繳。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 甲、乙雙方若需解除本勞務協議,應提前一週通知另一方。

第十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於三日內與甲方辦理工作移交手續,交回所掌管的印章、文件資料、鑰匙等所有財物及歸還所借款項。甲方應當於乙方辦理完工作與物品移交手續後三日內結算工資給乙方;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交接義務的,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確認,並有權暫時不予支付乙方應領工資和經濟補償,乙方超過三日仍拒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不爲乙購買社保,但乙方在爲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工傷時,乙方可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 乙方生病時,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三條 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予以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所填具的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爲雙方聯繫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爲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繫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

普通員工勞務合同 篇16

聘用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第_________種

1、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時本合同終止。

2、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爲見習期/試用期,試用期爲_______個月,可視乙方適應工作能力酌情增減。

(2)勞動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爲___________

4.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2.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3.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2.乙方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3.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乙方基本薪資爲__________元∕月,試用期薪資爲_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執行。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的工資報酬。

2.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並出具工資支付憑證。

第六條 保險福利待遇

甲方應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乙方因工負傷或死亡的,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向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甲方沒有提出申請的,乙方或者乙方親屬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有違法的行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3.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4.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5.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造成重大損害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其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八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爲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普通員工勞務合同 篇17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委託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勞務派遺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

2.甲方輸出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爲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並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三、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勞務費(基本勞務費、考覈勞務費)社會保險費和輸出勞務服務費。

2.勞務費用各項標準: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元標準收取輸出勞務服務費。

3.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_____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賬戶,並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四、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_____天內提供合適人選供乙方考覈,對乙方確定的用工對象,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

2.甲方每月日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中代扣)

3.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事宜,由甲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乙方辭退的勞務派遣人員由甲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甲方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各類應付資金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爲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並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五、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與其簽訂《上崗協議書》,明確勞務內容以及要求和工資(勞務費用)標準等。

2.乙方應爲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要配合甲方處理,有關處理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覈獎懲,勞務派遣人員經考覈不合格的,終止上崗協議,並退還甲方,對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其賠償。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六、勞動爭議處理

與勞務派遣人員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均有權提起仲裁、訴訟。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約定。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普通員工勞務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 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爲。

第二條 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爲。

第三條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

第四條第四條員工與甲方爲勞動關係,與乙方爲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 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爲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造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 甲方派造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造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造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造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爲派造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造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爲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爲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爲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爲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爲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爲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造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爲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於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爲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九)派造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造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佈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造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並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繫。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造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造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爲準。

第十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爲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造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造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造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爲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爲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造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造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造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爲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爲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 乙方須於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爲,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x150%;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 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並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係,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條 甲方爲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 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爲準。

第七章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普通員工勞務合同 篇19

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正文中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正文中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員工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有關乙方聘用中國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國員工或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雙方應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另行訂立《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明確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具體人數,姓名,聘期,聘用費等事宜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條 乙方與被聘用的中國員工之間系聘用與被聘用的勞務關係,雙方可以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另行訂立《聘用約定》,確定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聘用約定》副本需送甲方備案。

第四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購房貸款(含擔保)等民事事宜,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

所生爭議,與甲方及本合同無關,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五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出國,培訓需約定服務期限、費用、賠償等事宜,應事前訂立相關出國培訓協議或者培訓協議,確定各自權利義務。

所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變更而不一致的,分別以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爲準。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7.1 甲方可以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合同有關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用工,並有權對其違法用工,損害被聘中國員工利益的行爲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和要求;

7.2 應乙方或中國員工的要求,甲方有權對發生爭議的乙方和中國員工進行調解;

7.3 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條款與之不一致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規定;

7.4 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爲進行交涉。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第八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8.1 甲方應教育被聘中國員工遵守中國法律和乙方的規章制度,保守商業祕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8.2 甲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爲中國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並承擔約定的福利待遇費用;

8.3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中國員工的出國(境)手續;

8.4 對乙方委託甲方管理駕駛關係的中國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爲符合條件的中國員工評定專業技術職稱;

8.6 甲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 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9.1 乙方有權對甲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或在甲方推薦人選之外自行選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應聘人員,須在中國員工第一個工作日前經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

9.2 對聘用的中國員工,視聘用期限規定試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9.3 試用期內,如不符合錄用條件,乙方可以解聘,但應支付試用期聘用費。

試用期滿,所聘中國員工自動轉爲正式聘用員工,其受聘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9.4 對嚴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乙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中國員工公開)的中國員工,對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害的中國員工(重大損害的標準應由乙方在乙方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但若中國員工對乙方制定的損害標準提出疑義而產生勞動爭議的,須事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確認重大損失的標準有效後,乙方纔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9.5 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該項規定;

9.6 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爲進行交涉。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十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0.1 乙方應尊重中國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歧視中國員工的種族和性別;

10.2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和政府的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爲中國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10.3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對被聘中國員工進行上崗前培訓,併爲其提高勞動技能的學習和培訓提供便利條件;

10.4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遵守法定工時制度,乙方安排中國員工加班的,應支付加班費;加班費的計算方法爲:

工作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300%。

10.5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保證中國員工法定節假日及婚假,產假等帶薪假期。

爲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於連續15天或累計15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

對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月一天計算休假天數。

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的,在徵得受聘員工同意情況下,視爲休息日加班予以經濟補償;

10.6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醫療期的規定,對因病或非因公負傷的中國員工給予醫療期;

10.7 乙方應執行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不得剝奪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權益;

10.8 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工資的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本人,不得剋扣或拖欠工資。

對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年終加付一個月的聘用費。

當年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工作一個月加付月聘用費的十二分之一;

10.9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中國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衛生設施,衛生條件和健康檢查;

10.10 乙方必須爲從事駕駛員工作或者駕駛機動車的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1 乙方應當爲其派遣境外,國外工作或培訓的中國員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險和醫療保險。

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病),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中國員工工作或培訓所在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3 乙方應當爲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意外醫療保險。

投保額分別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__元和_________元。

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4 乙方應督促中國員工辦理受聘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教育中國員工遵紀守法;

10.15 因本合同第四章爭議事宜引起的勞動爭議仲裁或法律訴訟,並使甲方成爲爭議當事人的,乙方應該接受委託,作爲甲方代理人之一與甲方共同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

10.16 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有關稅收的規定,依法代扣代繳中國員工的個人所得稅。

未代扣代繳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10.17 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

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解除或終止聘用的條件,程序和補償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1.1 被聘用的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標準或條件的,但乙方應於試用期滿前十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

11.2 中國員工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11.3 中國員工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

11.4 中國員工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 中國員工因吸毒被強制戒毒的;

11.6 中國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聘用中國員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情形的除外):

12.1 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過其他工作的;

12.2 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12.3 中國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乙方未對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過工作崗位的;

12.4 被聘中國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12.5 中國員工因公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

第十三條 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中國員工,須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條所屬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

第十四條 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國員工,應以書面形式分別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否則另行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管理費及中國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同時支付該員工聘用時間每滿一年,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聘用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

醫療期滿後被解聘,除按上述標準支付補償金外,還須支付中國員工不少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或患絕症的,還應當按國家規定標準加發醫療補助費。

第十五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但甲乙雙方應按下列約定的條件和標準執行:

15.1 被聘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2 被聘中國員工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3 被聘中國員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條 中國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條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6.1 中國員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16.2 中國員工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16.3 中國員工與乙方就出資培訓,分配住房等事宜約定的服務期限未滿的;

16.4 國家或_________市有特別規定的。

第五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七條 乙方聘用中國員工,應根據本合同約定按聘用人數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條構成的聘用費。

第十八條 聘用費經甲乙雙方協商,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並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書》爲當月聘用費的結算依據。

聘用費可以人民幣或者等值於人民幣的外幣報價結算。

第十九條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應根據中國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所在地政府公佈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物價上漲指數,聘用員工社會保險基數的調整,社會保險福利制度規定的各種費用調整幅度,以及中國員工工作業績和崗位變動,相應調整聘用費,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 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從聘用費中扣除工資部分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具體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並結清當月的聘用費。

第二十二條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對方支付並結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 中國員工在聘用期間發生因公致殘,死亡事故時,應按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甲方爲主,乙方協助,做好善後工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對已按約定爲中國員工支付相關保險費的,則先由保險賠款支付。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經訂立,對雙方即具有約束力,甲方和乙方均應自覺履行,但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結清聘用費或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費用而延遲付款,並且無甲方認可的正當理由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所稱“中國員工”,係指乙方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所聘用的中國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聘用費”,係指乙方每月付給甲方的聘用中國員工的各種費用的總和;其中包括:

29.1 中國員工的工資;

29.2 爲中國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9.3 醫療與保險等員工的福利費;

29.4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第三十條 本合同所稱“管理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支付給甲方的除中國員工的工資以外的其他各種費用的總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所稱“社會保險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等費用。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所稱“員工福利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中國員工醫療,保險,活動,慰問等事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所稱“服務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爲中國員工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而產生的經營成本及有關稅費。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所稱“工資”,係指乙方因實際使用中國員工而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規定必須由乙方承擔的支付給中國員工的勞動報酬總稱。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合同期滿前30天內,如任何一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長。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每份分別以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就,具有同等效力。

當兩種文本存有不同解釋時,應以中文文本爲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普通員工勞務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僱主)

乙方:____________(僱員)

甲乙雙方就甲方僱傭乙方之事宜,按平等、自願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項目

1、甲方僱傭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天在________從事_________勞務,每天從______點至______點,一日共_____小時。並履行以下職責。

2、乙方在合同期間需聽從甲方指示安排做事,按期、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定的任務。

二、報酬

甲方同意就乙方的勞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日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

2、每次發薪時,從乙方報酬中扣除應繳之個人所得稅金額,由甲方代扣代繳。

三、報酬結算方式

按算賬戶,乙方保證提供銀行賬號的真實性,並同意甲方一旦將款項轉入下述銀行賬戶,即視爲乙方已經全部收到,乙方承諾不再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四、主要勞務地

乙方主要勞務地爲______________,但根據甲方業務性質所需,甲方也可要求乙方在_________地以內其他地區履行職責。

五、保險和醫療費

僱傭期間,乙方自行負責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金的繳納,如乙方在爲甲方服務期間發生傷亡疾病等情況,所有費用均由其自行或其家屬、親屬等承擔,與甲方無關。

六、食宿、交通及其他

1、乙方食宿、交通自理

2、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緊急情況的通知

乙方在出現重病、死亡或其它緊急情況時,緊急聯繫人的姓名: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乙方提供的信息不準確而造成甲方不能及時聯繫到相關人員,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乙方責任

1、因乙方之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2、因乙方之過錯,造成他人損失或損傷的,甲方若因此被追究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九、終止合同

1、由甲、乙任何一方提前3天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或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隨時解除合同。

2、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任一方可在通知對方後隨時解除或終止合同。

A乙方____次無故曠工超過____小時或連續遲到____次。

B乙方行爲疏忽魯莽,不遵守紀律或有其它惡劣情況

C乙方在服務期間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

D乙方放棄工作職責

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僱傭規定的職責或甲方指定的任務

F因乙方之過失導致甲方遭受較大損失,或造成不良影響等

G乙方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甲方特別虐待

H其他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乙方若單方解除、終止合同且不及時或不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報酬總額的____%作爲違約金。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提交至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勞務期滿,自然終止。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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