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勞務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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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勞務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涉外勞務合同(精選3篇)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健康狀況:__________

戶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緊急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現甲方勞務派遣乙方到甲方承接的 項目從事 作業。爲確保完成項目施工任務,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並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名稱、工作地點、工種及合同期限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作地點:;

3、工種:____________(第二工種:__________)。因甲方現場生產變化,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種調整。

4、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於20___年___月__日簽字,國內飛機場出關時生效,以完成項目工程實際工期爲合同期限(最長期限不超過兩年),到達國內機場出關後本合同終止。

第二條 工資待遇、發放及結算

1、雙方確定,乙方在( )項目勞務期間的工資爲_____元人民幣/出勤工(此工資工價爲綜合工價,已含( )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的每日超過八小時以外的加班及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的加班工資)。

2、乙方在( )勞務期間,乙方每月的出勤天數,經甲、乙雙方覈對考勤並簽字後作爲月度工資的結算依據。乙方每個月可以預支相當於( )元人民幣的等值當地貨幣的工資作爲月度零星生活費用。

3、工資按照日曆季度發放,甲方下季度( )日前發放乙方上一個季度的工資,但要扣除每月已經預支的生活費,打到乙方的國內銀行工資卡上。

第三條 工作時間、考勤、伙食住宿等相關約定

乙方在委內瑞拉工作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關於作息時間、加班等方面的規定,甲方按《 項目考勤管理制度》予以考勤。

1. 乙方在( )勞務期間,作息時間由項目部根據現場情況確定。每天上下

2. 白班超過( )個小時的工作時間爲加班,按正常工作時間( )考勤;

3.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窩工,按非正常出勤當月予以一半的補工。因上述原因乙方

4. 乙方在勤予以考勤;晚間安排的學習及班組長等管理人員會議不予考勤。不到場的員工不予考勤。

5. 乙方在假條事前請假(病假須同時提供項目現場醫生的證明),並經過負責人批准;緊急情況可電話請假並經過批准方可休息,在上班後首日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一律作曠工處理(公司將覈對請假書面手續)。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請假逾期,而不到崗者視爲曠工。

第四條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 甲方負責乙方出國體檢費用、疫苗費用、簽證費用、出國往返機票費用,合計

2. 甲方爲乙方進行所在國的法律法規、外事紀律等的相關培訓;爲乙方提供必要

3. 乙方因違反當地法律、法規及非法罷工等,其刑事拘捕、判刑、罰金等一切後

第五條 保險、疾病、工傷及意外事故處理

1、保險:

①、甲方出資爲乙方購買商業性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乙方同意將保險受益權轉讓給甲方,作爲甲方處理乙方在國外施工期間傷殘或工亡的賠償費用。

②、經雙方約定,在乙方的工資中,甲方已經支付了企業應繳納的勞動保險。乙方承諾自行繳納養老保險,若造成糾紛,乙方退還該部分費用,由甲方另行爲乙方繳納勞動保險。

2、疾病:

①、乙方在委內勞務期間,非因工作原因得病,在項目所在地住院治療期間,住院醫療費由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非住院的醫療費用由乙方自已承擔。住院期間停發工資,甲方提供乙方正常伙食。

②、乙方在項目部工作期間,非工作原因得大病、特殊疾病在國外住院治療困難的,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回國治療,其回國飛機票由甲乙雙方分擔(回國飛機票需個人向項目部申請及審批),回國後的交通費用由乙方承擔,回國後的治療費用由乙方承擔。

③、乙方在國外期間因病及其他非工傷原因死亡的,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直系親屬補助金(包括補助、救濟費用等),但最高金額不超過人民幣 萬元。

3、工傷事故處理:

①、乙方如發生工傷,甲方承擔乙方在工傷治療期間的醫療費。乙方治療期限不超過貳個月且痊癒後仍可以從事施工作業或調整工作後可以從事施工作業,必須在國外住院治療。根據當地醫療條件治療困難或者經治療後無法從事施工作業的,

②、乙方如因工傷需要休息,小型工傷休息不超過一週的,按照70%進行考工,超過一週不超過( )天的,按照( )進行考工。

③、乙方在國外發生因工死亡或非因工死亡的,根據我國現行政策及項目所在國的殯葬習慣處理,家屬(直系親屬)可以前往出事地點處理善後事宜,但家屬人數不得超過兩人,並無條件配合甲方及總包方處理善後事宜。

4、意外事故:乙方在國外期間因酗酒、打架、偷盜及其他違反所在國法律、法規,所發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法律責任。

5、乙方在出境登機前、回國在飛機場入境出關後所發生的傷、病、殘、亡等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第六條 違反勞動紀律的處罰

對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爲,甲方視情節輕重分別作出口頭警告、嚴重警告、勒令停工、罰款、勸退(遣送)等處罰形式,對乙方違紀行爲可以分別單處和並處上述處罰。凡處以罰款或遣返的違紀行爲,項目部必須以書面形式發出通報。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遣返乙方,乙方承擔簽證費、往返機票費等費用合計人民幣( ):

1、乙方在合同期內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提高雙方約定的工資標準,經勸說不改,情節嚴重的;

2、乙方有相互串通工資或以他人工資高爲藉口出現消極怠工行爲或罷工行爲,經教育不改,影響惡劣的;

3、乙方如有偷盜行爲,情節嚴重者,遣返回國並交由司法機關處理;同時甲方有權扣除其國外工作期間所有工資;

4、乙方聚衆鬧事、參加或組織罷工或參加任何非法和邪教組織及其活動的;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合同的變更: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合同有關內容。

2、合同的解除:乙方在合同期間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同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①、乙方在國外期間出走、滯留不歸的;

②、乙方曠工叄天以上、參與罷工經教育不改的;

③、因病或非因工住院治療,出院後超過( )天,無法從事原崗位工作;

④、因工負傷不能繼續從事原崗位工作

⑤、每月實際出勤達不到( )個工作日,經教育或勸告後仍不改正的;

⑥、乙方不具備工種操作技能,且不服從甲方其他崗位工作安排的;

因上述情況解除合同回國後,甲方視其情況確定乙方應承擔的工作簽證、居住證、出國往返飛機票等費用的( )

3、合同的終止:在合同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①、本勞動合同在本項目完工驗收後,甲方安排乙方回國到達最初降落的國內機場出關後終止;

②、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解散的;

③、乙方因病、傷、喪失勞動能力不能適應崗位工作;

④、由於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不可抗拒原因,項目無法繼續進行的;

⑤、法律規定的其他可以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

⑥、乙方因違反規定被甲方遣返回國的,視乙方違約,合同終止。

第八條 甲乙雙方違約責任及勞動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違約責任:

①、甲方違約:甲方無本合同規定事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簽證費、往返機票費等由甲方承擔。

②、乙方違約: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擔簽證費、往返機票費等合計人民幣叄萬元整;乙方如自行轉移工作單位,扣除所有工資報酬,並向甲方賠償拾萬元人民幣;乙方違約如造成甲方的其他實際損失由乙方賠償。

2、甲乙雙方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約定向溧陽市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通過溧陽市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附件及其他

1、甲方對乙方已進行了必要的崗前培訓,乙方已瞭解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並自願接受制度的約束。

2、雙方簽署的《出國務工協議書》及甲方現場公佈的各項管理制度等文件,均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涉外勞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_________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帳戶,並按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__國________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_________返回_________,由甲方通過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爲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爲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爲_________(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牀和牀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爲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爲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平時加班爲日工資的150%;周假日加班爲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爲_________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爲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_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和骨灰運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2.甲方應爲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爲_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滿後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_年後,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__後,_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爲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於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於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並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市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涉外勞務合同 篇3

此僱用合同由____(以下簡稱僱主)和____(以下簡稱僱員)締結。 根據本合同,僱主將聘用僱員且僱員同意受聘於僱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

a.義務和責任:合同雙方同意僱員將受聘從事____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b.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年、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c.工作日和工時:僱員每週工作從星期____至星期____,每天從____點至____點,一週共____小時。

d.報酬:僱主同意就僱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小時)____美元;

2.每加班(小時)____美元,每兩週結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報酬(紅利、佣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

e.扣除款:每次發薪時,除從僱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___)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外,僱主不得剋扣僱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項目爲(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

f.主要工作地:僱員主要工作地爲____。但根據僱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僱主也可要求僱員在__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g.差旅費: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僱主將負責僱員返回僱傭地的機票費用。

h.保險和醫療費:僱主應負責僱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僱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僱員因故死亡,僱主應承擔屍體保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i.最近的血親的通知:僱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僱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僱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

j.食宿及其他:僱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

1.(作記號以選擇或不選擇此項)僱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__美元。 (同上)僱主免費提供住宿。

(同上)僱員自備住宿(附聲明和房租協議)

2.每日____餐,每月收費____元。

3.(同上)僱員自理伙食。

4.(同上)上下班在僱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5.(同上)津貼:

6.(同上)其他:

k.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於本合同:(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規則,以及僱員行爲規範。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僱主和僱員簽字。) l.終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1.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或

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後,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a)因故解除合同時,僱主應支付僱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併爲僱員購買他(她)返回僱傭地的單程機票。

(b)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a.僱員__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__次無故上班遲到;

b.僱員行爲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c.在__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d僱員放棄工作職責;

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僱傭規定的職責;

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g.無故拖延支付僱員的工資;

h.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i.其他規定:

m.爭議的解決:

怨情和調解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序解決:

1.僱員須就僱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僱主;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爲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僱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

n.匯款及其他義務:僱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稅收。

o.不可分割協定: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其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協定。 合同雙方特此簽名。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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