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精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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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1

發包人(全稱):____(以下簡稱甲方)

建設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精選20篇)

承包人(全稱):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美林湖水鎮G區

工程地點:____美林湖國際社區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輔材、包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操作面文明施工、包治安、包風險、包驗收、包缺陷修復、包限額領用料、包設計變更(因設計變更引起的返工除外)、包與其他承包單位的配合。負責組織人員施工。

三、承包價格

以實際施工圖爲準,(正負零以下和正負零以上)所有模板工程按展開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元包乾,大寫:____每平方米(____)元包乾.其中:____文明施工、安全、質量各____元/㎡,(若乙方達不到甲方的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則按上述標準從合同總價中扣除,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場按合同價的____%辦理結算)。

以上價格已包括人工費、輔材及機械費、成品保護費、材料二次轉運費、趕工費、勞動保護費、(工人工傷保險由甲方統一辦理)、安全措施費、文明施工費、管理費及利潤、(不含稅費、乙方只提供工人工資發放表)。

四、承包範圍

所有模板製作安裝、拆除、支模架搭(含構造柱、圈樑、壓頂、線條、窗臺,施工縫及小型構件、板縫吊模等一切模板工程)、現場運輸、自用材料上、下車,止水鏍杆切割、爆模砼剃打、漏漿砼清理、天棚模板拼縫、陰角打磨、拆除模板時樓層衛生及材料清理、工程完工材料的清理、堆碼、所有模板工程的文明施工、並提供以下輔材及機具、園盤鋸、鋸片、刨木機、手提鋸、電鑽、鑽頭、鐵絲、釘子、封口膠布、絲桿、套管、蝴蝶扣、步步緊、(止水螺桿和混凝土內撐由甲方提供)電纜線、加班燈、線及所有小型用具。

五、勞務報酬支付方式、

1、第一次支付地下室頂板面混凝土完畢

2、第二次支付____層頂板混凝土完畢

3、第三次支付屋面封頂

4、支付比例爲已完成工程量的____%

5、二次結構完畢主體封頂驗收後____個工作日內付至____%,餘款竣工驗收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

六、甲、乙雙方的責任

1、甲方責任

A、甲方委派現場負責人。

B、負責將所需水電接至乙方指定位置。

C、及時提供乙方所需材料。

D、負責協調機械設備。

E、負責分線(乙方派人協助)。

F、負責購買統一工作服、安全帽,費用由乙方支付(工作服兩套、安全帽一頂)。

G、負責工人的住宿及水電費用。

2、乙方責任

A、乙方委派現場負責人。

B、進場時向甲方提供班組所有成員的身份證複印件,健康證明書。

C、每日加班乙方必須指派現場負責人,負責施工安全,進度及質量管理。

D、澆注砼時乙方必須指派專人值班,負責模板的質量處理,如發現乙方值班人員脫離崗位,罰款500____元。

E、及時提供材料計劃表。

F、甲方指定的工作乙方不及時完成,甲方有權另行安排工人完成,所產生的工程費用從乙方工程進度款中扣除(注:____技工按____元/天,付工按____元/天扣除)。

G、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機械必須符合施工現場機械安全管理規定,所有設備電纜均採用五芯電纜,輔材質量達到國家規範要求。如因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總承包對甲方罰款由乙方承擔。

七、工程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厲行總工期共天(其中陣雨、停料、停水、停電、機電設備檢修以小時以上工期順延,並辦理簽證)、若因乙方原因超過進度計劃和合同工期時、每延誤一天、除扣工期價____元/㎡外並處罰違約金____元/天。

八、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本項目規章制度和紀律,並通過進場三級教育、技術交底等方式明示乙方。

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具體內容如下:____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紀律;

3)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按規範作業;

4)服從甲方安排、管理和教育;

5)文明作業、保護環境;

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保健等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具體內容如下:____

1、提供必要的勞動場所和設備;

2、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3、不違章指揮;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按規定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注意保護生產、安全設備設施和生產環境衛生。乙方對危及人生安全的違章指揮可予拒絕。

十、工程質量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驗收規範及標準進行施工,、指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檢查、並上報甲方技術人複查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保證一次驗收合格,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造成的返工,其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並罰款500____元作爲處罰)

十一、安全責任

乙方必須確保施工工期內無任何重大安全事故,並達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樣板工地。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隨時接受行業安全人員的監督檢查。____萬元以下含一萬元工傷自行負責,保險公司賠付後所差費用,甲方____%乙方____%。

十二、文明施工

乙方必須按照平方的'整體規劃搞好現場文明施工、接甲方要求每天下班前材料堆碼規範、將作業層的垃圾運至工地指定地點、做到工完場清、否則甲方將對乙方進行____元/次一____元/次的處罰。

十三、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害和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乙雙方因履約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遞請國家勞動仲裁機構仲裁。

十四、履約保證

乙方簽訂合同前須繳納(無)元每平方米的履約保證金.主體封頂後____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若施工過程中、乙方達不到甲方要求的進度、安全、質量要求、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繳納的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處罰和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充分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爲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益和責任,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雙方簽訂以下條款。

一、工程名稱及地點: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製作安裝。

三、樣式要求:以圖紙要求和甲方要求爲準。

五、付款方式:合同簽訂,材料到場,負責人驗收簽字後,開始施工,每十層完工後,支付已完工程造價的 %給乙方,工程施工全部完工後支付總價款的 %,竣工驗收合格後付至總工程造價的 %,剩餘 %作爲質保金,三年後無息付清。

六、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進行施工,達到驗收合格。

七、安全生產及安全事故處理

1、安全施工:發包人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2、乙方人員發生傷亡時,雙方應盡力搶救,同時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進行勘察、鑑定。

傷亡事故定性後,分清責任,如果乙方違規不按規範要求施工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進行技術交底,在施工中進行檢查、報驗和組織驗收。

2、給乙方施工隊提供住宿和伙房安置,製作場地,水電供給。

提供往樓上運輸材料的垂直運輸工具。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制作,按甲方提供的圖紙,實際測量後製作安裝,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遵守甲方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保證質量。

違反操作規程而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負責承擔。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至工程結束貨款結清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協議

建設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______市八面通鎮溫馨家園小區住宅樓北樓下水管道維修工程承包給乙方,具體事宜如下:

一、工程範圍:甲方小區住宅樓北樓污水管道維修。

二、承包方式: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給乙方。

三、工程要求:乙方負責甲方小區北樓住宅樓1-5單元所有壞損污水管道的維修,保證各單元污水總管道與院內過水井通暢;疏通院內屬於北樓的.各過水井,保證過水井之間通暢;排除北樓地溝內淤堵的污物,維修地溝內壞損並影響排污的管道。乙方負責溝渠開挖,購買工程所有材料,保證材料質量,工程完工後所有開挖地面回填完整。

四、以上工程總計價款8000元,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後,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五、工程總工期2天,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須保證按期完工。

六、其他要求:乙方在施工期間須文明施工,設臵安全設施,因施工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七、工程質量保修期1年,保修期間因工程質量原因造成的排污管道塌陷、堵塞等問題,乙方負責無條件免費維修。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設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發包人:

承包人: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 (以下簡稱發包人或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承包人或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工程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單位(以下簡稱“建設單位”)與勞務作業發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簡稱“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 承包人資質情況:

(1)資質證書號碼:

(2)發證機關:

(3)資質專業及等級: 勞務分包(不分等級)

2、 工程名稱: 。

3、 分包合同內容:

本合同分包範圍包含:該項工程的勞務作業部分。

4、 工程地點:XX市。

5、 合同價款總額: 元(人民幣),大寫:X拾X萬X仟X佰。

6、 分包工作期限

實際開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的開工時間爲準直至該項工程結束爲止。

7、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分)包合同;

(4)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5)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南寧市

發包人: (合同專用章 ) 承包人: (合同專用章 )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9、 總(分)包合同

本合同簽訂時,承包人已充分了解並承諾遵守總(分)包合同中涉及本合同勞務分包部分的內容。勞務作業過程中,承包人如需瞭解總(分)包合同中涉及承包人的相關內容時,可向發包人提出。

10、 發包人權利和義務

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建設單位負責。

10.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編制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3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4 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承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5 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6 隨時對承包人實施的勞務作業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工程質量,對存在的質量隱患及時提出整改要求。

10.7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護措施,提供安全防護設備,確保施工安全。

10.8檢查承包人專業技術人員的持證情況,禁止未獲得相應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業施工作業。

10.9 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10.10 負責辦理本合同所涉及的備案手續。

11、 承包人權利和義務

11.1 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發包人負責;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承包人保證按時足額支付施工管理、作業人員工資。

11.3 按發包人要求提交施工計劃,經發包人批准後實施。

11.4 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方案精心施工;投入足夠的人力,確保工期;服從發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備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承包人不能落實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服從發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承包人承擔。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11.5 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管理不符合規定造成的損失及各種扣款。

11.6 自覺接受發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發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的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專業技術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11.7 按發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發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1.8 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報表、已完工程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發包人辦理隱蔽工程及各階段交工驗收手續。

11.9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及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承包人責任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10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發包人提供的承包人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11 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

11.12 勞務作業全部內容經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該勞務作業交付發包人,不得以雙方存在爭議爲理由拒絕將該勞務作業交付發包人。

11.13 承包人應當自行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內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非法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承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11.14 承包人不得以非正當方式(包括圍堵、佔據施工現場、發包人辦公場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現場正常施工、發包人正常辦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築物、廣告牌等行爲)向發包人提出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

12、 工期順延

12.1 對於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工期相應順延:

(1)不可抗力;

(2)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3)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日期支付勞務費,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承包人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但仍未能從發包人獲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圖紙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或安排任務不及時造成停工、窩工累計超過8小時。

12.2 由於第12.1條原因造成承包人發生窩工的,承包人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產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提出書面報告,經發包人審覈無誤確認後可作爲雙方結算依據。承包人逾期未提出書面報告的,視爲其放棄此項權利。

13、 施工變更

13.1 施工中如需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發包人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發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5)由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變更,須經建設單位、發包人及監理共同籤認。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增加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的,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合同價款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6)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變更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4、 索賠

14.1 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建設單位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承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留並出示相應資料,以便發包人能夠遵守總(分)包合同。

14.2 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承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發包人應該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向建設單位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後,發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承包人。

14.3 發包人未能從建設單位獲得索賠的,承包人即便提供了相應的資料亦同意不得再向發包人主張該項索賠。

15、 施工驗收

15.1 承包人施工完畢,應向發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應當在收到承包人的上述報告後對承包人的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視爲承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的約定工作。但發包人與建設單位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承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承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發包人的相關損失。

15.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承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建設單位驗收合格,承包人僅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範圍內的施工質量對發包人承擔保修責任,質保期爲自初驗合格日起保修 六 個月。

16、 施工配合

16.1 承包人應配合發包人做好以下工作:

(1)發包人對其工作的初步驗收;

(2)發包人按建設單位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

(3) 隱蔽工程驗收、工程竣工驗收等。

16.2 發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由承包人配合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承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發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發包人應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確保承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

17、 不可抗力

17.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僅指地震、洪水、颱風、泥石流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17.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發包人,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發包人認爲承包人應當暫停工作的,承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時,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發包人通報一次受害情況。

17.3 不可抗力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17.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17.5 承包人承擔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自身財產損失。

18、 保險

18.1 承包人必須爲其在施工現場的所有職工(包括管理人員和建築工人)購買保險。意外事故發生時,承包人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8.2 由於承包人未按照上述約定繳納保險,或者未能提供保險理賠所需的勞動合同、人員變動情況等資料的,承包人應當自行承擔其職工的工傷責任;如因事故處理導致發包人墊付相應費用的,承包人同意發包人從合同價款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應補足。

19、 事故處理

19.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發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9.2 承包人應當積極做好事故處理工作及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避免過激行爲的發生。

20、 合同解除

20.1 承包人和發包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20.2 發包人與建設單位的總(分)包合同解除的,發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20.3 發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合同價款,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15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合同價款,承包人可以向發包人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20.4 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作業人員或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其違約行爲足以影響本施工項目的質量、安全、竣工工期時,發包人可以書面告知承包人並限期要求其完全、恰當履行合同義務。承包人逾期不能按約定履行義務的,發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20.5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因一方違約或者建設單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發包人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0.6 合同解除後(即,雙方就解除合同達成協議或者單方解除合同的通知送達後7日內),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配合發包人確認已經完成的工作界面、撤離現場並移交工地以確保不造成總(分)包合同約定的工期延誤。雙方應當在工地移交完成後28日內辦理合同價款結算手續。承包人未及時撤場,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承包人承擔。

20.7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違約條款的效力,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1、 爭議

發生爭議後,除雙方按照第20條約定解除合同或出現下列情況外,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爲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2、 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合同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23、 項目經理、施工隊長或勞動力管理員

23.1 發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爲鄧廷樹,人員如有變動,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承包人。

23.2 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負責人爲甘柄朝,人員如有變動,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包人。

24、 施工規範或圖紙

發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前,及時向承包人提供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施工規範或圖紙。

25、 質量標準

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通信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通信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程應當達到質量評定優良等級。

26、 合同價款計算方式、工程量的確認及款項的支付

26.1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單價合同方式確定

(1)光纜線路的各勞務作業(或施工)類型單價具體執行價格爲:

單位:元/公里

業務區

名稱新建杆路架空光纜(單價)舊杆路增掛吊線或新建壁掛(含吊線)光纜(單價)敷設管道或槽道光纜(單價)新建普通直埋光纜(單價)舊杆路利舊吊線敷設光纜(單價)新建管道(1管7孔梅花管單價)熔纖(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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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綜合工日單價進行結算:承包方每綜合工日單價爲: 25元/工日。合同綜合造價含施工費、材料費(含地方材料費,不含發包方提供的光纜、硅芯管、接頭盒、束狀尾纖、光交接箱、光終端盒及ODF設備等主要材費用)、材料檢測費、綜合賠補費、申報費/報建劃線費、搬運費(含二次搬運)、佔道費、過橋費等其它各種費用。(是否需要說明)

(3)按線路進行結算: 15元/戶,16元/皮長公里。

(4)按站點進行結算:200元/站。

(5)最終的工程施工費結算按審定結算確定的工程量、對應的工程施工單價進行結算。

26.2 工作量及款項的確認:施工過程中,雙方應當在每月15日前對上月完成勞務作業量及已支付的合同價款予以書面確認。

26.3 款項支付的手續

(1)承包人應向發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商業發票,並指定專人負責與發包人辦理付款手續。

(2)承包人不得直接要求建設單位向其支付合同價款。

(3)承包人應確保按時向其施工管理、作業人員支付勞動報酬。承包人不履行上述約定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由承包人承擔賠償責任。如發包人代承包人直接向其施工管理、作業人員支付費用的,該價款應當從發包人給承包人的結算總價中扣除,超出結算價款部分承包人應當予以返還。

(4)工程進度款:按月結算,以月完成工程量乘以對應的工程單價進行支付。

(5)工程終驗款:本合同約定的勞務作業全部完成後,發包人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約定提交的結算資料之日起15日內完成審覈,並給予確認或要求修改的書面答覆。工程通過發包方終驗和考覈後,按審定金額扣除5%的質保金後向乙方支付工程終驗款支付工程終驗款,額度爲:終驗應付款=審計結算金額*95%-已支付金額-罰款(違約金)。

(6)質保款:保質期六個月滿後,建設單位確認無質量問題,將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質期結束之日後的十五(15)個工作日內將質保金退回承包人。

27、 違約責任

27.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承包人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1) 發包人不按時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2) 發包人不能按時提供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設備機具、構配件造成窩工的;

(3) 發包人不能提供足夠的工作面,造成窩工的;

(4) 不按約定覈實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的。

27.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 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

(2) 承包人施工質量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

(3) 承包人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標準的;

(4) 承包人違反本合同11.14條約定,致使發包人簽署有關工程量、工程價款變更、工程結算文件的;

(5) 承包人未在每月7日前向發包人提供上月本企業在本項目上所有工人的勞動合同簽署情況、出勤情況、人員變動情況及工資覈算及支付情況的蓋章書面記錄的;

(6) 勞務作業全部內容經驗收合格後或者依據第20條約定解除本合同後,無論何種原因,承包人拒絕將該勞務作業交付發包人的;

(7) 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的。

27.3承包人出現27.2條第(1)種情況的,應當按照5000元/日的標準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出現27.2條第(2)、(3)、(4)、(5)、(6)、(7)種情況的,應當按照10000元/次的標準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且工期不予順延。發包人有權從應付承包人的合同價款中將違約金直接扣除。

27.4承包人出現27.2條第(2)種情況的,發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整改,承包人因自身原因無法完成的,發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勞務企業完成,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7.5承包人出現27.2條第(4)種情況的,視爲《民法典》第五十四條規定的行爲,發包人有權依法行使變更撤銷權。

27.6承包人出現27.2條第(5)種情況,未及時提供人員變動情況,導致承包人職工在發生工傷事故時不能享受保險賠償待遇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27.7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8 爭議解決

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採用向南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方式解決爭議。

29 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各執一份,發包人負責向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發包人:

承包人:

年月日

建設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5

發包人:

承包人:

工程名稱:羅田大別川旅遊驛站綜合樓工程

施工地址:羅田縣大河岸滾石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及承包工作內容

1.1工程名稱:羅田大別川旅遊驛站綜合樓工程

1.2工程概況:建築面積

1.3包工內容:樁基基礎及樁基基礎以上的主體施工

第二條合同工期:開工日期___年___年

第四條合同價款

4.1合同價款:按建築面積確定承包價元/平方米,合同總造價爲:元人民幣。

4.2對合同價款內容的明確:

泥工:含混泥土澆築、砌體及土方回填等。

第五條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

5.1進場施工第一個月只支付工人生活費,第二個月支付第一個月工程量的30%(含已支付的生活費),第三個月支付第二個月工程量的30%,以此類推,主體工程竣工後支付到總工程量的60%,九月份支付到總工程量的90%,_20__年底一次付清餘款。

5.2前期合同價款的支付必須以工人領取生活費得方式由乙方造表簽字,按照造表直接發放到工人手上的方式進行。

第六條安全施工

安全施工: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第七條工程質量、驗收與保修

7.1工程質量應達到設計圖紙要求及約定標準和質量目標。如圖紙、發包人指令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施工驗收規範、標準之間有差異或不一致,承包人應在取得發包人書面認可後,以質量要求較高者爲施工依據。

7.2承包人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驗收規範和施工圖組織施工。在施工中發現設計有誤,須立即向發包人提出,取得文字變更洽商手續後方可繼續施工。

7.3分包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爲依據,自分包工程施工完畢後28日內由發包人、承包人共同辦理書面驗收手續,逾期未辦理驗收,發包人又交後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視爲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第八條工期延誤

8.1對於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經發包人施工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8.1.1因戰爭、動亂、自然災害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等不可抗力;

8.1.2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第九條文明施工

9.1發包人、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國家頒發的“施工現場管理暫行規定”,加強科學管理,堅持文明施工。

9.2所有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並保證其務工人員不隨地大小便,不打架鬥毆,不偷盜,如果有以上事件發生,按照14.2.3執行。

第十條:承包人自備工具及須知

10.1承包人自備工具爲:翻斗車、震動泵、鐵鍬等。

10.2由承包人自備的工具須其自帶入現場,發包人提供電力供應到施工現場(100米內)。

10.3承包人自備機具,其維修保養自理。

第十二條發包人的權利及義務

12.1負責提供場地、道路、水電等具備施工條件的工程施工現場,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與協調及技術、質量、安全、場容等方面的交底及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

12.2負責於___年3月15日提供施工圖紙1套,提供必要技術資料和辦理施工洽商。

12.3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監督承包人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按圖施工情況,材料領用情況及行政管理事務。

12.4負責本工程中各工種,工序間的協調與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質量、工期、場容等方面發現有違反合同約定內容的,發包人應書面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承包人進行整政。

12.5負責組織工程的驗收工作。

12.6本工程發包人施工代表爲周勇,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發包人也可委託現場籤認用工、辦理洽商變更手續的職權,人事如有變動,應提前7日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條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13.1承包人對與其確定勞動關係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於18週歲,不得超過60週歲。

13.2承包人需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級別、工作證號碼及身份證號碼,作爲人工工資發放的依據。

13.3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承包人必須保證人員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更備案人員,人員變動率小於5%,服從發包人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

13.4承包人必須按施工圖紙及說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議應徵得發包人同意,並辦理書面洽商變更手續後方可改動施工。

13.5承包人應對其作業工人進行安全生產、食品衛生、交通安全及預防煤氣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覺遵守發包人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發包人有關人員的指導、教育、監督和檢查,並及時向發包人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4.1發包人違約責任

14.1.1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窩工時應按實際發生情況向承包人辦理書面洽商,如超過三十天以上酌情予以補償。

14.1.2由於發包人施工人員指揮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經濟損失及有關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14.1.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餘款的,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通知,15天布予以迴應的,承包人有權依法追索拖欠款。

14.2承包人違約責任

14.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發包人工期延誤或工程質量嚴重不符合要求時,發包人可以終止合同,並要求承包人在3日內退出施工現場,承包人應當退出施工現場,但發包人應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現場的時限內,與承包人就結算事宜達成書面協議或由監理公司、發包人、承包人共同對己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籤認。

14.2.2因承包人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延誤工期,其工料損失概由承包人承擔。

14.2.3由於承包人的勞務人員發生在施工現場打架鬥毆,偷盜等事件,承包人負全部責任,爲此發包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由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羅田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備案留存一份,副本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後列入其他事項,其他事項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充分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爲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益和責任,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雙方簽訂以下條款。

一、工程名稱及地點: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製作安裝。

三、樣式要求:以圖紙要求和甲方要求爲準。

五、付款方式:合同簽訂,材料到場,負責人驗收簽字後,開始施工,每十層完工後,支付已完工程造價的80%給乙方,工程施工全部完工後支付總價款的80%,竣工驗收合格後付至總工程造價的95%,剩餘5%作爲質保金,三年後無息付清。

六、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進行施工,達到驗收合格。

七、安全生產及安全事故處理

1、安全施工:發包人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2、乙方人員發生傷亡時,雙方應盡力搶救,同時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進行勘察、鑑定。傷亡事故定性後,分清責任,如果乙方違規不按規範要求施工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進行技術交底,在施工中進行檢查、報驗和組織驗收。

2、給乙方施工隊提供住宿和伙房安置,製作場地,水電供給。提供往樓上運輸材料的垂直運輸工具。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制作,按甲方提供的圖紙,實際測量後製作安裝,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遵守甲方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保證質量。違反操作規程而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負責承擔。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至工程結束貨款結清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7

發包人:

承包人:

工程名稱:羅田大別川旅遊驛站綜合樓工程

施工地址:羅田縣大河岸滾石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 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及承包工作內容

1.1工程名稱:羅田大別川旅遊驛站綜合樓工程

1.2工程概況:建築面積

1.3包工內容:樁基基礎及樁基基礎以上的主體施工

第二條 合同工期:開工日期20xx年20xx年

第四條 合同價款?

4.1合同價款:按建築面積確定承包價 元/平方米,合同總造價爲:元人民幣。

4.2對合同價款內容的明確:

泥 工:含混泥土澆築、砌體及土方回填等。

第五條 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

5.1進場施工第一個月只支付工人生活費,第二個月支付第一個月工程量的30%(含已支付的生活費),第三個月支付第二個月工程量的30%,以此類推,主體工程竣工後支付到總工程量的60%,九月份支付到總工程量的90%,20xx年年底一次付清餘款。

5.2前期合同價款的支付必須以工人領取生活費得方式由乙方造表簽字,按照造表直接發放到工人手上的方式進行。

第六條 安全施工

6.1安全施工: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第七條 工程質量、驗收與保修

7.1工程質量應達到設計圖紙要求及約定標準和質量目標。如圖紙、發包人指令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施工驗收規範、標準之間有差異或不一致,承包人應在取得發包人書面認可後,以質量要求較高者爲施工依據。

7.2承包人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驗收規範和施工圖組織施工。在施工中發現設計有誤,須立即向發包人提出,取得文字變更洽商手續後方可繼續施工。

7.3分包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爲依據,自分包工程施工完畢後28日內由發包人、承包人共同辦理書面驗收手續,逾期未辦理驗收,發包人又交後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視爲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對於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經發包人施工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8.1.1因戰爭、動亂、自然災害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等不可抗力;

8.1.2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第九條 文明施工

9.1發包人、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國家頒發的“施工現場管理暫行規定”,加強科學管理,堅持文明施工。

9.2所有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並保證其務工人員不隨地大小便,不打架鬥毆,不偷盜,如果有以上事件發生,按照14.2.3執行。

第十條 :承包人自備工具及須知

10.1承包人自備工具爲:翻斗車、震動泵、鐵鍬等。

10.2由承包人自備的工具須其自帶入現場,發包人提供電力供應到施工現場(100米內)。

10.3承包人自備機具,其維修保養自理。

第十二條 發包人的權利及義務

12.1負責提供場地、道路、水電等具備施工條件的工程施工現場,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與協調及技術、質量、安全、場容等方面的交底及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

12.2 負責於20xx年3月15日提供施工圖紙1套,提供必要技術資料和辦理施工洽商。

12.3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監督承包人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按圖施工情況,材料領用情況及行政管理事務。

12.4負責本工程中各工種,工序間的協調與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質量、工期、場容等方面發現有違反合同約定內容的,發包人應書面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承包人進行整政。

12.5負責組織工程的驗收工作。

12.6本工程發包人施工代表爲周勇,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發包人也可委託現場籤認用工、辦理洽商變更手續的職權,人事如有變動,應提前7日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條 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13.1承包人對與其確定勞動關係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於18週歲,不得超過60週歲。

13.2 承包人需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級別、工作證號碼及身份證號碼,作爲人工工資發放的依據。

13.3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承包人必須保證人員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更備案人員,人員變動率小於5%,服從發包人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

13.4承包人必須按施工圖紙及說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議應徵得發包人同意,並辦理書面洽商變更手續後方可改動施工。

13.5承包人應對其作業工人進行安全生產、食品衛生、交通安全及預防煤氣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覺遵守發包人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發包人有關人員的指導、教育、監督和檢查,並及時向發包人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4.1發包人違約責任

14·1·1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窩工時應按實際發生情況向承包人辦理書面洽商,如超過三十天以上酌情予以補償。

14·1·2由於發包人施工人員指揮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經濟損失及有關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14·1·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餘款的,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通知,15天布予以迴應的,承包人有權依法追索拖欠款。

14.2承包人違約責任

14·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發包人工期延誤或工程質量嚴重不符合要求時,發包人可以終止合同,並要求承包人在3日內退出施工現場,承包人應當退出施工現場,但發包人應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現場的時限內,與承包人就結算事宜達成書面協議或由監理公司、發包人、承包人共同對己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籤認。

14·2·2因承包人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延誤工期,其工料損失概由承包人承擔。

14.2.3由於承包人的勞務人員發生在施工現場打架鬥毆,偷盜等事件,承包人負全部責任,爲此發包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由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 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羅田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備案留存一份,副本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後列入其他事項,其他事項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充分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爲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益和責任,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雙方簽訂以下條款。

一、工程名稱及地點: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製作安裝。

三、樣式要求:以圖紙要求和甲方要求爲準。

四、付款方式:合同簽訂,材料到場,負責人驗收簽字後,開始施工,每十層完工後,支付已完工程造價的80%給乙方,工程施工全部完工後支付總價款的`80%,竣工驗收合格後付至總工程造價的95%,剩餘5%作爲質保金,三年後無息付清。

五、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進行施工,達到驗收合格。

六、安全生產及安全事故處理

1、安全施工:發包人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2、乙方人員發生傷亡時,雙方應盡力搶救,同時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進行勘察、鑑定。傷亡事故定性後,分清責任,如果乙方違規不按規範要求施工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進行技術交底,在施工中進行檢查、報驗和組織驗收。

2、給乙方施工隊提供住宿和伙房安置,製作場地,水電供給。提供往樓上運輸材料的垂直運輸工具。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制作,按甲方提供的圖紙,實際測量後製作安裝,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遵守甲方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保證質量。違反操作規程而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負責承擔。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至工程結束貨款結清後終止。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9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以下簡稱爲“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爲“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

資質專業及等級:

複審時間及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結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總日曆工作天數爲: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範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如下:

(1)

(2)

7、總(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

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複印件。

7.2 勞務分包人應全面瞭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  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  套。

8.2                    。

9、項目經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爲       ,職務:       ,職稱:    。

9.2 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爲      ,職務:      ,職稱:    。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 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爲: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並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                  ;

(5)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爲:                       ;

(6)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       ,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爲:                        ;

10.3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 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 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 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 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1

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 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 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嚴格實施;

11.3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 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1.6 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 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並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 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由於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 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

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 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3.3 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4.2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 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爲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 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3 工程承包人必須爲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範圍(內容)爲:          。

15.4 勞務分包人必須爲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範圍(內容)爲:               。

15.5 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 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後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後,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並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

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 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採購材料費用爲:          (單價)

採購材料費用爲:          (單價)

採購材料費用爲:          (單價)

採購材料費用爲:          (單價)

16.4 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採購憑證,另加  %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17.2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規定的情況外,均爲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 採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元。

17.4 採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爲:

,單價爲  元;

,單價爲  元;

,單價爲  元;

,單價爲  元;

,單價爲  元。

17.5 採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爲:

,單價爲  元;

,單價爲  元;

,單價爲  元;

,單價爲  元;

,單價爲  元。

17.6 在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1)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爲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    %,按變化前後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2)後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後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 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 採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 採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 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元;

(2)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爲  年 月 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時間爲  年 月 日,支付元;

……

19.2 採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爲。

19.3 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週轉材料供應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後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

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

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

1、施工變更

21.1 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

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 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

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 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 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後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爲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

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 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 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後14天內進行覈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

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後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覈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並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違約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    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的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 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並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 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

當索賠成功後,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 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並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髮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1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1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爲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

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 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 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7.2 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爲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

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8.2                       。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採取措施。

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爲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

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

不可抗力結束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 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

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

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後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 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

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

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

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後儘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並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後,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

工程承包人應爲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

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2.2                      。

33、合同份數

33.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執  份,勞務分包人執  份。

34、補充條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建設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10

甲方(承包人):

乙方(勞務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

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分包範圍: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價款

2.1工程合同價款:(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人民幣________元。

2.2合同價款的計價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結算方式: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工日期:x年x月x日

竣工日期:x年x月x日

總日曆天數爲:x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5、甲方代表:

6、乙方代表:

7、工程承包人義務

7.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7.2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7.3負責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7.4負責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7.5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7.6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8、勞務分包人義務

8.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8.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嚴格實施;

8.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8.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

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8.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8.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8.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8.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8.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8.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並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9、質量檢查與驗收

9.1分包人應隨時允許並配合承包人或監理單位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9.2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0、合同價款與支付

10.1分包人按時完成分包工程並通過驗收後,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

結算資料。承包人與建設單位辦理完成全部工程結算手續後,待承包人收到建設單位支付的工程結算款後10日內,承包人將扣除分包工程保脩金和其他應扣款項外的分包工程結算款支付給分包人。

11、質量保修

11.1分包人按國家規定對分包工程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甲方按結算總價的____%預留質量保脩金。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的,退還預留的質量保脩金。

12、分包合同解除與撤場

12.1分包人應嚴格按照分包合同約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進度和施工質

量明顯不能滿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權要求分包人採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進度。分包人應無條件的採取各種措施滿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後5日內仍不能滿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權解除分包合同並要求分包人撤場。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場的通知後應在5日內無條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場地,並妥善保護施工現場的所有承包人財產和已完工程。分包人應承擔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損失。

12.2對於分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搭建的臨時設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應按承包人要

求拆除,並將施工場地清理乾淨直至令承包人滿意。

13、違約責任

13.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爲分包人違約。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13.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13.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的;

13.1.3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的;

13.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14、分包合同生效與終止

分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雙方簽訂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結算尾款後終止。

15、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保存一份。副本___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執__份。

工程承包單位(蓋章):勞務分包單位(蓋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合同簽定時間:年月日

工程名稱:

甲方:

甲方(總承包人):分公司

乙方(勞務分包人):

建設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項目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線路施工及配電箱安裝

四、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 元小寫)

五、雙方責任

1、在施工前,由甲方負責會同乙方、設計單位對工程施工圖紙及工程概算書進行會審,經會審後工程施工圖及工程設計概算書,作爲今後施工和編制施工圖預算書的唯一依據。

2、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編制的工程施工圖預算進行會審,會審後的工程施工圖預算書作爲工程竣工結算唯一的依據。

3、乙方必須嚴格按圖施工,保證施工質量,甲方對施工工地必須提供方便,並有專人負責;做好施工質量監督及隱蔽工程驗收。4、乙方對設計單位的設計圖紙應會審,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設計問題應由乙方負責。

5、施工設備及材料由乙方材料倉庫運到工地的運輸費已包括在決算書內。

六、雙方一致同意於工程委託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日內完工,工程如緩期,所造成停工窩工以及工等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需文明施工,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

八、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在工程竣工後經甲方.監理、乙方三方共同驗收合格後七天內付到合同價格的95%其餘5%待質保期(一年)滿後一個月內付清。

九、爭議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監理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用。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建設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12

甲方(發包方):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包方): 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分包勞務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

二、承包範圍及承包方式:(以下描述的工程範圍及介紹僅是概括性的,包括並不僅限以下內容,乙方應全面瞭解工程承包的實際範圍,並承擔其所有風險)。

1、外牆綜合腳手架及支模加固用的鋼管工程:

1.1外牆綜合腳手架:外架,施工爬梯,卸料平臺,塔吊、施工電梯圍護,安全擋板搭拆,所有花杆、施工電梯防護門油漆,安全網掛設及更換,懸挑防護,腳手板鋪設,兜網掛設,懸挑工字鋼,鋼絲繩設置,所有臨邊防護(含基坑及地庫頂板上防護),電梯井,地面進入人貨電梯及進入樓層安全通道,鋼筋、木工加工棚各2個及甲方需要的相關加工棚、防護棚等及所有工地需要搭設的安全防護人工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此項包人工。

1.2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材料進場後由乙方按甲方指定要求進行堆碼整齊及管理。此項包人工管理費及損耗費。

以上均包材料裝卸,包保管,包損耗,包維修,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包質量、包進度、包驗收的形式承包。

三、承包內容及單價

1、承包內容:

1.1隨時保持場內清潔,材料按規格整齊堆碼;所有承包內容項目的場內轉運、搭設、拆除;掛安全網 、密目網及扎絲;含硬質防護的人工;鋪腳手板;懸挑防護搭設(含展示區懸挑層按建設方要求做好吊頂等所有工作);懸挑工字鋼加工製作安裝;鋼管刷標識漆;安全擋板製作及安裝;施工爬梯搭設;卸料平臺搭設;五口四臨邊防護;安全通道搭設及防護;電梯井、電纜井、通風井等搭設及水平防護;垂直機械圍護及運輸、安全通道搭設;木工棚、鋼筋棚及甲方要求搭設的加工棚、防護棚;施工期間的局部加固、修改、維護和更換安全網、密目網(含多次維護和更換工作);掛安全標識牌及未它標語牌;其它成品保護、完工清及架子內雜物的定期清理。

1.2按工程承包範圍內容,所有外架鋼管、扣件必須進行油漆塗刷處理;

1.3乙方施工所需安全勞保用品自理,施工人員須持證上崗。

1.4負責外腳手架日常維護、安全檢查、安全加固;滿足外牆砌體及外牆裝修工程施工進度及時拆除、改搭、加固等並完善安全網掛設。

1.5嚴格按施工規範和施工方案施工。

1.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無條件接受晨輝建築工程(集團)有限公司蘭亭灣畔一期(三標)項目部質量、進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2、綜合單價包乾價:

2.1外牆綜合腳手架±0.00以上按建築面積計算:_______ 元/M2;地下室部分按實際搭設面積計算:_______ 元/M2;另工字鋼安裝用電焊工及懸挑架支護模增加4000元/層/棟。

綜合包乾單價包括但不僅限下列內容 :

①單價工作內容中,已說明了主要施工工藝,施工工序,次要工序和配合內容雖未說明,均已包含在其中。

②加強員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健康教育,自覺完善、維護安全設施。單價中包含文明施工、安全用工費及管理費。

③本綜合單價包括人工費、施工工具費。

④綜合單價包括:措施費(夜間施工費、材料轉運費、生產工具使用費),規費(養老、失業、醫療、工傷、保險)。

⑤乙方不得以市場物價上漲,貨幣價格浮動,生活費用提高,工資的基限提高等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費用或提高價格。如乙方在施工期間採用停工方式要求提高價格,甲方仍按原合同付款條件支付工程款,已完部份的工程量按50%結算,並有權另找承包商施工,乙方不得干涉。

四、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1 乙方進場前必須與其簽訂安全協議,並於進場當日對其進行安全教育。

1.2 甲方負責協助解決現場施工事宜的協調及材料堆放場地。

1.3 甲方現場人貨電梯、塔吊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其它機械及工具均爲乙方自已負責。

1.4 每完成一個施工段的外架搭設,雙方必須進行驗收後才能使用;督促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經常性地對外架檢查、維護、加固。

1.5 甲方免費提供乙方工人住宿房間,乙方工人可自費在甲方食堂就餐。

2、乙方責任:

2.1 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提供的施工機具,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2.2 乙方必須按照工程圖紙、甲方施工方案、工藝標準、技術交底以及甲方其它要求組織施工作業;必須按期、保質、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包的分項工程。若因爲乙方沒有按照甲方要求,一切費用與後果由乙方承擔,並按甲方規章制度處罰,操作工人的勞保物品統一由乙方勞務隊負責。

2.3乙方按甲方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交底中有關成品保護的要求作好成品保護工作。

2.4 乙方委派 _______爲施工負責人,聯繫電話: 。

五、工期

1、主體主要節點總控時間控制(具體作業時間按項目部審批的.進度計劃,不得延誤):標準層平均 3天/層。 進度必須符合甲方進度計劃的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誤工期,甲方按1000元/天給予處罰。

2、工期16個月(各棟樓分別單獨計算工期,工期自每棟首層外架開始搭設時計算),超過16個月按餘下外架的建築面積2元/m2計算租金。

六、質量要求及獎罰:

1、乙方必須確保外牆綜合腳手架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建築安裝工程質量驗收評定標準》達到“省雙優”標準,所有分項工程合格率達到 100%以上。如未達到“省雙優”標準,外牆綜合腳手架承包單價扣除3元/平方米結算。凡不符合國家驗收規範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權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費用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甲方工期損失。返工後仍達不到要求時,甲方有權指令相關班組協助其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對乙方罰款 500元/次。

2、嚴格執行質量“三檢”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後,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首先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並做好記錄,合格後方可要求甲方安全員進行驗收。對不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或無記錄或記錄與事實不符即要求甲方安全員驗收,每發生一次,罰款 500元。

3、甲方安全員在施工過程中或驗收評定時提出的整改意見,乙方必須照章執行,對拒不執行整改意見的,或整改不及時的,或整改後仍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每次罰款500 元。

七、安全責任

1、因乙方腳手架搭設不規範造成安全事故,或者乙方施工人員不按有關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施工,造成安全事故處理的醫藥費及賠付總額10萬元以內由乙方承擔(甲方配合辦理保險公司賠償);賠付總額在10萬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則扣除保險公司賠付金額,甲方承擔賠償金外的70%,乙方承擔賠償金外的30%。

2、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生產指揮,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乙方未戴安全帽人員按50元/次/人處罰。

3、由甲方其他工種在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八、文明施工及獎罰:

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加強班組內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現場文明施工及住宿範圍內的清潔衛生。

2、乙方作業層及施工現場、材料堆場的材料堆放必須在甲方指定地點且整齊、井然有序。

3、乙方下班前,應將作業層的垃圾運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處亂扔,否則甲方指派專人清理,所用人工費從乙方結帳單中200%的工程款中扣出。

4、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在作業層違章作業、野蠻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罵人、爭吵等不文明行爲。如若發生對管理人員威肋,打架、爬塔吊、到項目部鬧事等惡性行爲,不論其任何理由及原因,項目部每次給予500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該分包班組清退出場,結算單價按50%計,並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5、按《長沙市建築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實施手冊》要求對現場進行維護、保持。

九、付款方式(項目部代付工人工資):

4.1、乙方工人進場三天內必須提供工人身份證複印件交到甲方辦公室,由財會室統一註冊做好工資表;

4.2、進度款金額確定後乙方按甲方付款比例出工人工資表並由甲方財務室審覈簽字,項目部財會室統一代發工人工資,多出部分由乙方承包負責人領取;

4.3、如乙方做虛假工資表而延誤工人工資發放的時間由乙方承擔全責;

4.4、如工人工資超出乙方在甲方結算金額時,由乙方負責填補此部分資金缺口,甲方不承擔此任何責任。

4.5、未交身份證和未在項目部註冊人員項目部不承擔其工資發放義務,無身份證人員立即清理出場。

十、其它事項

1、簽訂勞務合同後計劃工人進場前,乙方必須將擬進場人員造冊上報甲方綜合辦公室,所報花名冊人員必須與相應人員本人身份證名字相符。乙方必須保證其隊伍的人員穩定,不能隨意變動,如需變動或增減人員,必須在三天前向甲方提供變更人員名單。甲方有權隨時對乙方人員進行查對,一旦發現乙方人員與其花名冊不符,每人次罰款50元。乙方人員與其花名冊不符者所發生的傷、亡事故,甲方將視其爲私招亂僱,勿論原因,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按項目規章制度對其處罰,情況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2、所有勞保費用包含在包乾單價中,甲方不另承擔。乙方須隨時做好酷暑、雨、雪天施工的準備,配備酷暑、雨、雪天施工所需的電風扇、雨衣、雨鞋等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指派的施工負責人不得擅自離開施工現場,且每日早、晚均要向甲方對口專業管理人員報到,偶爾離開須向甲方請假並委託代理負責人,如未請假離開或未委託代理負責人,每次罰款100元。乙方其他管理人員、班組長未經甲方同意,任何時候(包括節假日及雙搶期間)均不得擅自離崗,否則每發現一人次罰款80元/人.天且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節假日、農忙季節乙方施工人員不得減少,每減少一人,罰款50元/人/天。

4、施工過程中,如無甲方指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擅自調出施工人員或待工,否則視爲乙方違約。出現上述情況,甲方有權安排其它施工單位進場,同時,乙方同意已完工程不辦理結算,剩餘全部工程款視爲乙方同意作爲對甲方的違約賠償金。

5、合同履行期間,如乙方施工質量,工程進度確實無法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同意無條件及時退場並向甲方賠償一切損失。

6、該工程乙方進場後如果由於開發商原因停工超過一月以上時,乙方承諾不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含誤工、進出場等一切費用)並承擔此風險。如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量則按合同約定單價結算,未開始施工則終止合同。如停工一月以上甲方通知乙方開工,則30天以外部分按乙方現場人數每人每天補30元生活費用,除此之外再無任何費用。

7、乙方承包工程範圍內工作內容不得轉包,如甲方發現可單方中止合同,乙方已完工量不結算並扣除乙方已交的合同履約金,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8、乙方必須做好承包範圍內的成品和半成品保護工作,並不得破壞其它範圍內的成品和半成品,否則按損失狀況加倍處罰。

9、乙方管理人員、班組長納入甲方項目管理部統一管理,乙方應確保甲方的指令政令暢通。

10、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不聽指揮和不聽安排的人員;如乙方不能滿足甲方對其工期、質量、現場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種要求,甲方有權勒令乙方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1、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約保證金及其餘款作爲支付甲方的違約金。

12、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修改另注條款或簽定補充協議。

13、乙方人員不得帶家屬、小孩進入施工現場,否則每發生一起罰款500元。

14、 若甲方要求使用鋼板網代替竹架板,則按市場行情扣除竹架板費用,由甲方提供鋼板網。

1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16、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條款履行完畢後終止。本合同壹式叄份,甲執壹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蓋章): 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

代表(簽字): 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日期:_______

建設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建築市場勞務分包的相關法規及規定,通過友好協商,特制定以下協議:

1、甲方作爲總承包公司承攬了 等分部工程的勞務分包給等人,負責人代表,負責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條款。

2、本合同按照勞務分包的原則,乙方在施工期間,服從甲方及甲方派駐工地現場項目經理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乙方必須無條件遵守甲方項目經理部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施工規範,以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相關的規定。

3、乙方及進場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遵紀守法,如有違法亂紀的行爲,乙方承擔所有的直接和間接的責任和產生的一切後果。本合同則自動失效,甲方有權把乙方清出施工現場,乙方不得干擾甲方正常的工作。

4、乙方勞務分包的分部工程人工單價具體內容爲:

(1)輕鋼T型龍骨鋁扣板天棚: 10元/平方

(2)輕鋼U型龍骨紙面石膏板天棚:16元/平方說明:本項內容面積結算時按正面面積計算,如有燈槽則展開計算

(3)75型輕鋼龍骨隔牆(含隔音棉):15元/平方 (含防水石膏板、硅酸鈣板)

(4)輕鋼U型龍骨+FC板+雙面鋁塑板 30元/平方

(5)窗簾盒吊頂(木工板基礎紙面石膏板飾面): 10元米;貼飾面扳:12元米

(6)造型牆面玻璃安裝:15元/平方;《2平方:20元/平方

(7)木質踢腳線:4元/米;成品踢腳線:2元/米,不鏽鋼踢腳板:4元/米

(8)櫃子(低櫃):100元/米;高櫃200元/米;不含門低85元,高170元;注:本項內容包括所有配件的安裝。

(9)2400MM以上門套、門/五金:200元/套;子母門:220元/套;對開門:240元/套,做法裁口。

(10)2400MM以上大平板線門套、門/五金:165元/套;對開門、子母門:195元/套;。

(11)2400MM以下標準門套、門/五金:180元/套;對開門、子母門:240元/套;做法裁口。

(12)2400MM以下標準門套、門/五金:150元/套;對開門、子母門:200元/套;做法平板線。注:門安裝項目包括所有的鎖具、五金配件的安裝。

(13)地面龍骨:13元/平方米;地面雙層龍骨:15元平方米(龍骨間距小於25cm);地面單層龍骨封杉木木工板或杉木地板:20元/平方米

(14)不鏽鋼門套,門/五金: 2400MM以下標準門套、門/五金:180元/套;對開門、子母門:240元/套;做法裁口。

(15)門套木工板基礎單開門:35元/樘,雙開門50元/樘。

(15)複雜造型牆面算:40元/M2。(計算原則:正面高*寬)

(16)木工板基礎:15元/平方;木工板基礎封石膏板:20/平方;

(17)木工板基礎封鋁板:25元/平方;木工板基礎封鋁板複雜《2平方:30元/平方

(18)木工板基礎封鋁板包方柱:30元/平方、不鏽鋼收邊:4元/米

(19)木工板基礎封鋁板包玻璃框:23元/米;龍骨、夾板基礎封鋁板包圓柱:45元/平方

(20)木工板基礎封鋁板樓梯側板:30元/米注:裝飾板與鋁板一樣

5、甲方按照實測面積和單價跟乙方結算,如有未列項目,雙方友好協商;乙方自行承擔施工工具、損耗、拖線板、伙食等;住宿由乙方統一安排,住宿費、水電費由乙方按實結算;乙方分包工程的裝飾材料送貨到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卸貨,搬運至工作面或料庫; 乙方負責清理自己工作面的衛生及施工垃圾袋裝化到指定場所;甲方提供腳手架、安全防護及施工電源;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統一服裝、佩帶安全帽、上崗證,甲方按照實際成本收取押金,待工程結束後,乙方統一退還,拿回押金,如有丟失或損壞甲方扣除相應的費用;乙方在施工現場如有違反施工操作流程及規章制度的行爲,甲方可以按照規定處罰; 具體標準:

A、 不按規定着裝,佩帶安全帽,上崗證(或胸卡)每人每天每違反其中一項罰款50元;

B、 不按規定作好安全防護,插座,拖線板不按規定安裝,每違反一次罰50元,並在安全員監督下更換合格,因違反安全規程產生後果,乙方自行承擔費用和責任;

C、 產生生活垃圾每次罰款100元,隨地小便一次罰款500元,隨地大便一次罰款1000元;

D、 吸菸或遊煙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E、 不按規定作息時間上下班,一次罰款50元;分包負責人違反一次罰款500元;如有請假,提前三天,待項目經理部批准方可。(本工程作息時間:上午7:30—11:30,下午12:00—17:00)

F、 鬧事鬥毆,醉酒上班一次罰款200元;(工地或宿舍嚴禁喝白酒)

G、 不按規定清除分包所產生的建築垃圾袋裝化到指定場所,一次罰款50元;

H、 甲方根據施工現場增加處罰條款,保留處罰的權利;

6、甲方先按照乙方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費標準支付乙方的工資,但支付總額不得超過乙方完成工作量的50%,待工程結束時;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到完成工作量的80%;待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乙方到完成工作量的95%;餘款5%待半年質保期到達時結清。

7、乙方承攬的分部工程的施工,甲方按照《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10-20xx)《電氣照明施工驗收規範》《給排水施工驗收規範》進行驗收,同時符合業主及監理的驗收標準。甲方根據施工規範和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按下列條款處罰或獎勵。

(1)進場特殊材料由乙方負責保管,如有損壞、丟失,費用由乙方承擔;

(2)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和安裝結束後造成的返工、整改,乙方除自己承擔人工費外,同時賠償甲方所損失的材料費用;

(3)乙方安裝的材料損失,超出定額外的部分由乙方承擔,小於定額規定的甲方給予乙方補償;

(4)乙方在未經項目部的許可,被發現偷拿材料,以一罰十;私自拿出施工現場的材料每次罰500元;

(5)乙方必須按照施工進度調配人員,保證總體施工進度,乙方施工工期不按規定執行的每超出一天罰款500元;

(6)公司共用工具不經項目部同意,私自拿用或損壞的,乙方照價賠償。

(7)乙方的人身傷亡等發生的賠償責任及費用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己承擔。

(8)乙方完成自己承擔的分部工程後,必須按照驗收規範進行班組分專業自檢,認爲自檢合格後,報甲方項目部驗收,項目部提出整改意見,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整改,項目部報業主監理驗收,乙方能一性通過驗收,甲方根據乙方所承攬分部工程的分額,酌情進行獎勵。

8、乙方必須按照施工進度調配人員,保證總體施工進度,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資金上的處罰,乙方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技術、安全生產交底後方能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質量及安全問題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9、由於裝飾工程的特殊性,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造成的返工、整改,乙方除自己承擔人工費外,同時賠償甲方所損失的材料費用;由於業主及甲方小面積的修改,乙方本着長期合作的前提,乙方人工不計費,幅度控制在2個工內;如有超出,甲方按實結算。

10、乙方按照圖紙及項目經理部的要求施工,分部工程如有疑問,乙方必須事先請示,待認可後方可施工;甲方在分部工程施工前,有權對圖紙及施工節點提出修改,按實結算,乙方不得異議。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雙方本着同舟共濟的精神,圍繞質量、進度、成本客戶滿意度四個原則,努力完成好合同所約定的內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項目經理部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水泥攪拌樁包工。

乙方承接_________________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沙公高速一標水泥攪拌樁工程。

經甲方同意,乙方掛靠甲方河北德昌。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責任:

(1)、甲方爲乙方提供該項目施工所需的相關證件,爲乙方辦理委託書。

協助覈算乙方工程所需材料,辦理工程款的轉賬。

(2)、項目部將乙方工程款轉入甲方賬上後,甲方應將工程款轉入乙方賬上。

乙方責任:

(1)、乙方以單向攪拌_______元/米,雙向攪拌元/米單價分配到的水泥攪拌樁工程。

(2)、乙方必須保證項目的施工安全,施工質量。

(3)、乙方在項目施工中發生安全,質量事故,與甲方無關。

(4)、乙方在項目施工中發生的費用,除由其它方承擔的費用外,所產生的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四、付款方式:

根據該項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驗收合格後。

按照項目部水泥攪拌樁勞務分包合同付款方式同步實施;給予乙方支付工程款。

上訴雙方協議,必須共同遵守,雙方簽章生效,工程交付使用,工程款清算完畢後合同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三份。

簽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15

工程名稱:

甲方:

甲方(總承包人):分公司

乙方(勞務分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施工勞務作業分包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結構類型:

4、建築面積及層數:約33000㎡,地上18層地下一層

二、勞務作業分包項目

1、分包項目內容:工程施工圖紙、圖紙會審、設計變更等設計文件涉及的基礎、主體結構(包括二次結構)施工的鋼筋(包括所有鋼筋加工、安裝、連接及焊接)、模板、混凝土、腳手架扎拆(包括懸挑腳手架的各種預埋、安裝及固定、裝飾階段腳手架及立面水平防護措施的維護、清理、刷油和最後拆除、鋼管分類堆放)、煙氣道安裝、後澆帶、止水螺栓切割修補打磨、內外剪力牆對拉螺栓PVC管切割封堵、砌體(含鋼絲網、植筋、構造柱、過樑、壓頂)、人工輔助回填土、基槽清理、基坑降排水等一切地基基礎、結構主體施工和市級安全文明示範工地施工(施工範圍內的所有場地硬化、場地以及內外道路衛生、臨建及圍擋搭設、拆除、臨邊、洞口防護等)、防護欄杆安拆、料臺(包含施工電梯或物料提升機料臺及鋼管支撐架體)的安拆、場地平整、週轉器材進出場裝卸車、各種機械設備防護棚和基礎及臨建設施基礎的施工、各種鐵件(鋼板止水帶、對拉螺栓等)的安裝、各種預埋件的預埋(包括塔吊及物料電梯的地腳螺栓、附着鐵件、工程施工圖紙、圖紙會審、設計變更等設計文件涉及的預埋)、預留洞的預留、預留洞口的後期封堵、塔機指揮、電工、門衛、協助現場試驗取樣(包括鋼筋、砼試塊製作等)、主體結構通過市優質結構驗收、省級安全文明示範工地驗收等。

2、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等不達標需整改的費用由勞務分包方負責;如發生罰款,外部主管部門處罰的款項,勞務分包方100%負責;內部相關部門處罰的款項,勞務分包方200%負責。

三、履約擔保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同價款%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從甲方向乙方支付(含中間支付)的合同價款中按比例扣留。分包工程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甲方將履約保證金轉爲工程款。

若乙方違約或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且甲方有權重新選擇他人完成合同剩餘部分的內容,並按照乙方投標時的價格和當地當期實際市場價格(二者比較,以高者爲準),將剩餘部分的工程款(包括相應的管理費、稅金、安全文明施工、低值易耗輔材、小型設備)從結算中扣除。

四、合同價款與支付

1、價錢一次性包死,不再計取其它一切費用,工程量按現行《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GB/T50353-20__)計算建築面積。

金額(大寫):xx元(人民幣)¥xx元(以甲方最終審計金額爲準)乙方確認並同意本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約定的一切條款,乙方不得因工程所屬的材料、供應品及設備價格的漲跌,或因與本合同施工有關的工資及其他成本等費用的增加或者工程開工時間延後爲由而要求調整分包價格。

2、合同價款調整:

當發生合同約定範圍以外的工作內容、設計變更等需作合同價款調整的,其價款調整方法如下:

變更內容增減總費用佔本項目費用±5%以內不予調整,若超過,則超過±5%部分按實調整。現場簽證零工按70元/工日、工程內容變更發生的增減定額工日按03消耗量定額34元/工日計算。經甲方項目部主任工程師和項目經理簽字並加蓋項目部技術專用章確認後執行,否則視爲無效。

3、工程量確認

3.1需現場確認的工程量,經甲方項目部施工員(或材料員)、主任工程師和項目經理簽字並加蓋項目部技術專用章確認後執行,否則視爲無效。

3.2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勞務作業量報告的時間:

4、合同價款支付

合同價款的中間支付:次月10日前,甲方按審定後的月勞務費的支付給乙方(已扣留%的履約保證金和%的質量保脩金)。

5、竣工結算:分包結算經甲方審覈簽章後生效。主體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付款不少於分包工程總造價的7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年內支付至分包工程總造價的90%(其中10%可以物抵頂);餘5%作爲質量保脩金,保修期滿一年內付清。

五、施工工期

1、自xx年x月x日止。

2、工期延誤

2.1對於不可抗力、工程變更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項目經理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2.2非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交工的,施工工期每延誤一天,按合同價款的`1%扣減乙方的結算價款。

3、工期提前

施工工期按合同約定期限每提前一天,按合同價款的%獎勵。

六、質量與檢驗

1、按圖紙設計的要求施工,質量、規格必須達到合格工程標準,並符合設計規範要求。主體達到市優質結構標準。砼牆板達到清水砼要求,不抹灰。

執行國家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__)。本項分包工程具體執行質量驗收規範(名稱、編號):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20__)、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__)、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3-20__)、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07-20__)、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9-20__)、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GB50210-20__)等國家、地方現行施工規範、標準、規定,工程質量經有關部門覈驗,達到合格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返工。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承擔返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七、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2、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

3、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均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生效之日,之前雙方就房屋簽訂的《租賃合同》、補充協議自動終止。

5、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附件: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充分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爲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益和責任,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雙方簽訂以下條款。

一、工程名稱及地點: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製作安裝。

三、樣式要求:以圖紙要求和甲方要求爲準。

四、付款方式:合同簽訂,材料到場,負責人驗收簽字後,開始施工,每十層完工後,支付已完工程造價的80%給乙方,工程施工全部完工後支付總價款的80%,竣工驗收合格後付至總工程造價的95%,剩餘5%作爲質保金,三年後無息付清。

五、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進行施工,達到驗收合格。

六、安全生產及安全事故處理

1、安全施工:發包人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2、乙方人員發生傷亡時,雙方應盡力搶救,同時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進行勘察、鑑定。傷亡事故定性後,分清責任,如果乙方違規不按規範要求施工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進行技術交底,在施工中進行檢查、報驗和組織驗收。

2、給乙方施工隊提供住宿和伙房安置,製作場地,水電供給。提供往樓上運輸材料的垂直運輸工具。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制作,按甲方提供的圖紙,實際測量後製作安裝,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遵守甲方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保證質量。違反操作規程而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負責承擔。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至工程結束貨款結清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充分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爲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益和責任,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雙方簽訂以下條款。

一、工程名稱及地點: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製作安裝。

三、樣式要求:以圖紙要求和甲方要求爲準。

五、付款方式:合同簽訂,材料到場,負責人驗收簽字後,開始施工,每十層完工後,支付已完工程造價的80%給乙方,工程施工全部完工後支付總價款的'80%,竣工驗收合格後付至總工程造價的95%,剩餘5%作爲質保金,三年後無息付清。

六、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進行施工,達到驗收合格。

七、安全生產及安全事故處理

1、安全施工:發包人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2、乙方人員發生傷亡時,雙方應盡力搶救,同時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進行勘察、鑑定。傷亡事故定性後,分清責任,如果乙方違規不按規範要求施工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進行技術交底,在施工中進行檢查、報驗和組織驗收。

2、給乙方施工隊提供住宿和伙房安置,製作場地,水電供給。提供往樓上運輸材料的垂直運輸工具。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制作,按甲方提供的圖紙,實際測量後製作安裝,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遵守甲方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保證質量。違反操作規程而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負責承擔。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至工程結束貨款結清後終止。

甲方簽字: 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

電話:_______ 電話: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設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施工需要,現將_________工程的部分工作,分包給乙方,現甲乙雙方就安全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作業現場。

2.甲方安全員有權檢查乙方自制設備或施工設備(切割機、電焊機、乙炔瓶等)是否符合標準,對於不符合標準的,安全員有權制止施工。

3.甲方對工程有監督檢查職責,發現安全問題及時指出,有權對乙方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對違法規定的行爲進行查處。

4.甲方負責辦理本工程的意外傷害保險。

二、乙方責任

1.服從甲方工作指令,非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一律不得接受。

2.乙方工作人員的工作年齡必須在法定的工作年齡範圍內,及在18週歲以上及法定退休年齡以下,達到退休年齡的、童工、及未成年人一律嚴禁使用。若使用此類人員,由此發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職業健康、安全、環保、消防等方面的教育,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規章制度,自覺按照安全紀律、制度法律、法規施工。不得有違法亂紀行爲,否則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罰,並有權終止協議。

4.乙方在施工、製作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規定,特種作業人員(焊工、電工等)必須持證上崗,攜帶特種作業許可證,以備隨時接受檢查,作業人員名單必須報甲方一份備案。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所屬人員召開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的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7.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向甲方借用的安全帽、安

全帶,工程結束後及時歸還,若遺失照價賠償,乙方應督促施工人員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8.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備,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9.乙方子施工期間使用的各種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或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籤借用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的設備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的設備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須進行檢驗,借入適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的傷亡事故均由借用方來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10.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確實需要拆除更改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同意,並採用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承擔。

1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用他用。

1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財產安全及相關協助人員的人身安全。在施工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本協議雙方代表簽字後即生效,協議一式兩份,加一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設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充分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爲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益和責任,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雙方簽訂以下條款。

一、工程名稱及地點: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製作安裝。

三、樣式要求:以圖紙要求和甲方要求爲準。

五、付款方式:合同簽訂,材料到場,負責人驗收簽字後,開始施工,每十層完工後,支付已完工程造價的. %給乙方,工程施工全部完工後支付總價款的 %,竣工驗收合格後付至總工程造價的 %,剩餘 %作爲質保金,三年後無息付清。

六、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進行施工,達到驗收合格。

七、安全生產及安全事故處理

1、安全施工:發包人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2、乙方人員發生傷亡時,雙方應盡力搶救,同時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進行勘察、鑑定。

傷亡事故定性後,分清責任,如果乙方違規不按規範要求施工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進行技術交底,在施工中進行檢查、報驗和組織驗收。

2、給乙方施工隊提供住宿和伙房安置,製作場地,水電供給。

提供往樓上運輸材料的垂直運輸工具。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制作,按甲方提供的圖紙,實際測量後製作安裝,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遵守甲方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保證質量。

違反操作規程而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負責承擔。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至工程結束貨款結清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爲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工程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及廣大職工的家庭幸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勞務分包安全生產協議。

一、甲方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安全機構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並應及時處理在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協調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在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二、乙方

1、嚴格遵守國家、四川省、宜賓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嚴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3、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預備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爲。

4、乙方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三級教育,熟悉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覈,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查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作業人員無證操作現象時,一旦出現問題乙方必須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5、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乙方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本工程中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爲。

6、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班組長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7、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上報甲方相關安全人員進行檢查,保證其經營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若因使用不合格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而引起的意外事故又乙方自行負責。

8、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9、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及時上報甲方或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需承擔相關責任並自願承擔_____的違約金。

四、其他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署(蓋章)立即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__

乙方:__

20__年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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