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買賣協議(精選14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15W

汽車買賣協議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協議(精選14篇)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品牌名稱、型號、顏色、數量、金額

品牌名稱

型號規格

顏色

甲方贈送配置

乙方選購配置

數量(臺)

車輛單價(元)

車輛總價(元)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一)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二)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三)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第三條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元,如乙方不履行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約定的按法律規定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可抵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二)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首付全部車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2.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三)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條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一)交車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二)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附件一)第五條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一)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三)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一個月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一方難以履行合同的,可依法辦理提存。

(二)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三)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甲方可依據國家關於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汽車製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向汽車製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甲方要求賠償。如乙方選擇向汽車製造商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對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第七條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後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含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甲方爲乙方:一)代辦保險□(二)代辦按揭□(三)代辦上牌服務□

代辦上述服務雙方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第十條其他

(一)雙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四)其他約定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

1.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規範文本,印製的合同條款爲提示性條款,供汽車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參照使用,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規範文本的內容。

2.出賣人應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有機動車經營資格,且具有所銷售車輛的所有權和代理銷售權。

3.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4.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規範文本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分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合同中手寫體與印刷體有異議或衝突時,以手寫體爲準;本合同與補充協議有異議或衝突時,以補充協議爲準。

5.本合同的紙製文本由青島市工商局定點印刷單位印刷,未經同意,任何企業不得擅自印刷或改變格式和內容進行印刷。

6.本合同條款由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方分局負責解釋。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方分局監製

汽車買賣協議 篇2

甲方(賣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一、現經甲、乙雙方平等充分協商,就甲方有償轉讓乙方車一輛給乙方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甲方自願將車有償轉讓給乙方,承諾轉讓前車輛的產權屬於賣方,內容真實,無產權糾紛。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

2、有償轉讓價款爲:______¥元,大寫:______人民幣整。簽訂協議後立即付清。

3、此車自年月日時分以前與本車發生的交通違章、安全等有關事情及問題由甲方負責。

4、此車自年月日時分以後與本車發生的交通違章、安全等有關事情及問題由乙方負責。

5、過戶由乙方辦理,一切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積極配合期限爲3天。

6、因是二手舊車,甲方不承擔任何瑕疵責任;不負責以後車況孬好及維修費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車況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7、雙方簽字協議生效以後,車輛產權屬於乙方;但乙方未付清轉讓價款前,所有權仍屬於乙方。

8、轉讓時隨車交付的證件有:車輛登記證、行駛證本,購置納稅憑證等各類證件。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二、二手車需要的證件

1、車輛行駛證;

2、車輛登記證書;

3、車輛購置附加費證明;

4、車輛購買原始發票或上一次過戶票;

5、車主身份證需要原件;

6、舊機動車買賣合同;

7、機動車到場。

汽車買賣協議 篇3

合同編號:

說明

1、本合同文本爲示範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3、爲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爲雙方同意內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繫電話:

證件類型: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

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 元,大寫 。數量: 臺。車輛總價: 元,大寫 。

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2 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於 年 月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爲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爲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爲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爲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爲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a、申請仲裁。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a、上海仲裁委員會

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

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a、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 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汽車買賣協議 篇4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相關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墓礎上,就二手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二手車(注:批量交易車輛請填寫合同附件)

車主姓名: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至: ;車輛年檢有效期限至: ;初次登記日期:;行駛公里數:

車輛使用性質:口客運、口貨運、口出租、口租賃、口非營運、口其他。

車輛狀況:

第二條 車輛成交價格及交驗車

車輛成交價格爲(不含稅費) 元;大寫: 元;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爲口買方負責、口賣方負責、口 。

買方應於 年 月 日在 (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自驗收、審驗無誤起 日內向賣方支付車價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價款後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在日內協助買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注:雙方約定分期付款的,可就付款時間及車輛交付等問題在第六條中約定。)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等級證書、車輛購置稅證明、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交付憑證、 。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賣方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宜權,且該車符合相關規定姐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 、賣方應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很成分。

3 、買方應按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約定支付車價款。

4 、賣方收取車價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 、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 負責。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 、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澳成的一切報失.

2 、買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每日按未交車價款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 、賣方未按約定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價款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規定期間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規定期限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①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一份,備案部門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方(章): 賣方(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汽車買賣協議 篇5

賣方姓名(甲方):身份證號:

買方姓名(乙方):電話號碼: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擁有的二手車過戶給乙方的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二手車的基本情況:

車輛牌號_____________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登記證號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

行使里程_____________km使用年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車輛年檢簽證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排放標準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證號______(徵稅、免稅)

車船使用稅納稅記錄卡繳付截止期______

車輛養路費交訖截止期______年______月(證號______)

車輛保險險種______

保險有效期截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配置______

甲方聲明:車輛非重大事故車輛(包括泡水、嚴重撞擊、火燒、發動機改動等)

二、車輛價款及過戶

1、本車價款爲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其中包含車輛、備胎以及______等款項。過戶手續費約爲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由______承擔(以實際發生費用爲準支付)

2、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按車價款______%(20%)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作爲定金支付給甲方。

3、車輛在過戶、轉籍手續完成前,選擇以下第項方式使用和保管:

(1)繼續由甲方使用和保管。

(2)交由乙方使用和保管。

4、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將本車辦理過戶□/轉籍□所需的有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交付給______方(做好籤收手續),由______方負責辦理手續;_____方爲二手車經銷企業時,由______方負責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5、自過戶、轉籍手續完成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車價款人民______元(大寫______元),同時______方付清過戶手續費。支付方式:(現金□/轉帳□)

6、如由甲方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應於收到全部車價款之日起______日內將有關證件交給乙方;如車輛由甲方使用和保管的應於收到全部車價款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車輛交給乙方(交付地點______)

三、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車輛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2、甲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和處分權。車輛所有權在甲方名下期間,如果有因車輛而與第三人產生的債僅債務和抵押擔保的情況,由甲方負責償還第三人款項,與乙方無關。

3、甲方保證該車過戶給乙方前,車輛沒有中斷過車輛檢驗和中斷過交付車輛交強險的情況。

4、車輛過戶給乙方前的一切因車輛發生的交通違法處罰、交通事故給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等由甲方承擔;過戶給乙方後的因車輛發生的交通違法處罰、交通事故給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等與甲方無關。

5、甲方保證車輛賣給乙方之前,所有國家要求必須交付的稅費及保險費用均已付清,保證車輛在賣給乙方後在車輛到期檢驗時不產生車管所、保險公司等部門要求補交的費用。

四、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車輛不能過戶、轉籍,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違約的,甲方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乙方違約的,則乙方無權要求返回定金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2、違反本合同約定,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的,應按延期天數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天人民幣______元。

3、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延期交付過戶、轉籍的有關證件或車輛的,應按延期天數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人民幣______元。

4、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無條件接受退回的車輛並退回乙方全部車款,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5、如任何一方違約或侵權,另一方採取必要的維權措施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由違約方或侵權方承擔。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本合同項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協商解決不成提交人民法院審理。

六、其它

1、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2、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提供的其它書面文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車交易市場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電子郵箱

簽約時間:

戶名:開戶行:

賬號:

乙方:

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電子郵箱

簽約時間:

簽約地址:

汽車買賣協議 篇6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定金

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寫。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2、分期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年月日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法規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爲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年月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應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置等與本合同所定配置有出入的,以及甲方沒有提供上述第五條第五款必要文件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視爲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爲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7、其它條款。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或因甲方原因導致交付未能實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3、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4、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5、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6、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

7、保修期中,乙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甲方在日內未能修復,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應賠償乙方因延誤使用該車輛造成的損失元。

8、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9、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 10日內提供證明。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允許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八條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照名稱:

證照號碼: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汽車買賣協議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在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協議 篇8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銷售地政府規定的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爭議的,應依據國家法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由雙方共同選定或由解決爭議的第三方指定。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4、附件選裝件應明示乙方,不得強制加價銷售。

第三條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計元作爲定金;甲方交貨時,可將定金衝抵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按第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款。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2.2餘款計人民幣元(可扣除定金),大寫元,於年月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妥汽車消費貸款手續。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妥消費貸款手續或者未能足額辦妥消費貸款,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支付或補足餘款。否則,按逾期付款承擔違約責任。

3、其它付款方式:。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年月日。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公里以內,里程錶記錄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的票據、資料:

(1)銷售發票;(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其他交付物件:。

6、車輛交接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驗收項目持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乙雙方應在車輛交接時,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日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乙方。

第六條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但保修期不得低於《浙江省新“三包”商品目錄》(兩年四萬公里)的有關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到生產廠商認定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爲損壞的;或使用、保養、裝潢、改裝不當等非車輛本身原因造成的;或到生產廠商認定和雙方約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從其規定。雙方應按國家《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規定執行。

6、在同等條件下,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7、乙方接收車輛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車輛保險、附加費、上牌等相關手續,及時繳納稅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交付車輛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車款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交付車輛超過1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未交付定金的,按車款的%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按應付款項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超過1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可將乙方原訂購車輛另行出售。乙方交付定金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交付定金的,按未車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車輛規格型號與約定不符的,或者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更換。甲方難以更換或未能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更換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未能交付車輛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簽章):出賣人(簽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汽車買賣協議 篇9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爲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爲_____元,評估值爲_________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爲 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爲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爲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爲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爲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爲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爲。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 郵編:_____ 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汽車買賣協議 篇10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口護照口永久居留證口

證件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出廠時間: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結算時衝抵車款。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車上門口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 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

1.由於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導致生產廠家,政府機構和其它相關部門造成不能交貨或延誤交貨,賣方可免除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的一方,應在3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六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可由雙方共同委託具有汽車質量鑑定資質的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結論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關於車輛更換和退貨,生產廠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生產廠沒有規定的,且乙方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的,則按以下約定執行:在車輛使用半年口1年口1年半口(選1項,下同)或行駛1.5萬公里口2萬公里口2.5萬公里口內(車輛使用年限與行駛公里以先到爲準),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或同一關鍵零件、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口3次口(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爲準,下同)後仍未排除故障無法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口6次口後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爲乙方換車或退車。

2.按照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爲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費:_________。

3.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授權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修理單位應出具相應的修理單據和發票。

4.由於人爲損壞或使用、保養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裝潢、改裝、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__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不得采取惡意損毀對方名譽或妨礙經營、生活的行爲,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廈門市汽車流通協會汽車消費糾紛調解中心或消費者保護組織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如雙方當事人不同意仲裁條款可另行協商其它爭議解決方式,雙方當事人另行約定的方式爲: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1:車輛交接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_對_________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爲:乙方經過驗收,認爲符合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同意接受。

2.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爲:_________。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1)發票口(2)合格證口(3)說明書口(4)保修卡口(5)海關證口(6)商檢證口(7)其他:_________

4.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x"。

┌───────┬┬───────┬┬────────┬┬──┬┬───┬┐

│(1)外觀及漆面 ││(9)燈光    ││(17)電動電線  ││(25)││(33) ││

├───────┼┼───────┼┼────────┼┼──┼┼───┼┤

│(2)內飾    ││(10)反光鏡  ││(18)cd     ││(26)││(34) ││

├───────┼┼───────┼┼────────┼┼──┼┼───┼┤

│(3)轉向    ││(11)輪胎及備胎││(19)收放機   ││(27)││(35) ││

├───────┼┼───────┼┼────────┼┼──┼┼───┼┤

│(4)制動    ││(12)雨刮器  ││(20)點菸器   ││(28)││(36) ││

├───────┼┼───────┼┼────────┼┼──┼┼───┼┤

│(5)手剎    ││(13)發動機  ││(21)鑰匙及搖控器││(29)││(37) ││

├───────┼┼───────┼┼────────┼┼──┼┼───┼┤

│(6)離合器   ││(14)空調   ││(22)千斤頂   ││(30)││(38) ││

├───────┼┼───────┼┼────────┼┼──┼┼───┼┤

│(7)排檔    ││(15)門窗   ││(23)隨車工具  ││(31)││(39) ││

├───────┼┼───────┼┼────────┼┼──┼┼───┼┤

│(8)儀表盤   ││(16)電動天窗 ││(24)警示牌   ││(32)││(40) ││

└───────┴┴───────┴┴────────┴┴──┴┴───┴┘

5.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汽車買賣協議 篇11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銷售地政府規定的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爭議的,應依據國家法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由雙方共同選定或由解決爭議的第三方指定。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4、附件選裝件應明示乙方,不得強制加價銷售。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計 元作爲定金;甲方交貨時,可將定金衝抵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按第 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 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2 餘款計人民幣 元(可扣除定金),大寫 元,於 年 月 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妥汽車消費貸款手續。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妥消費貸款手續或者未能足額辦妥消費貸款,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支付或補足餘款。否則,按逾期付款承擔違約責任。

3、其它付款方式: 。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 公里以內,里程錶記錄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的票據、資料:

(1)銷售發票;(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其他交付物件: 。

6、車輛交接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驗收項目持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乙雙方應在車輛交接時,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日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乙方。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但保修期不得低於《浙江省新“三包”商品目錄》(兩年四萬公里)的有關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到生產廠商認定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爲損壞的;或使用、保養、裝潢、改裝不當等非車輛本身原因造成的;或到生產廠商認定和雙方約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從其規定。雙方應按國家《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規定執行。

6、在同等條件下,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7、乙方接收車輛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車輛保險、附加費、上牌等相關手續,及時繳納稅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交付車輛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車款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交付車輛超過1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未交付定金的,按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按應付款項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超過1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可將乙方原訂購車輛另行出售。乙方交付定金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交付定金的,按未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車輛規格型號與約定不符的,或者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更換。甲方難以更換或未能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更換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未能交付車輛的違約責任。

4、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或已明示的質量標準,情況屬實的,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5、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質量問題與甲方發生爭議糾紛的,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如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6、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誤導欺騙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選擇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8、任何一方遇到以下不可抗力:自然災害如水災、風災、暴風雪、地震等惡劣災情;社會動亂、政府禁令或重大事故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不承擔違約負責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說明。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公開承諾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其他約定: 。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地點:

汽車買賣協議 篇12

甲方(賣方):

電話:

乙方(賣方):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爲了明確舊車交易時買賣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與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現甲方將一輛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出售給乙方,售價元,大寫。

二、從年月日時起以前一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該車的產權清楚,來歷正當合法,並提供車輛的所有有效證件及相關費用。該車過戶費用由方承擔。

三、乙方自簽字之日起,視其對該車的發動機及車身狀況的認可,簽字後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四、甲乙雙方不得違約或以任何理由將車贖回、退回,如一方違約,付另一方違約金車款總價的20%。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時起生效,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六、備註: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汽車買賣協議 篇13

合同編號: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繫電話:

證件類型: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 元,大寫 .

數量: 臺。

購車總價: 元,大寫 .

運費 元,由 方承擔。

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車輛交付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備忘錄(見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2.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2 年 月 日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乙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

4.車輛交付時,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 乙方自提 □

甲方送車上門 □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 100公里 □

(2) 公里 □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 銷售發票。

(2) (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二),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關於定金

1.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寫 .

2.乙方不能按約支付車款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能按約交付約定車輛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10%(進口車輛、特種車輛爲20%,下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亦有權將此項違約金款在乙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合同終止後十日內退還乙方,除此之外不再承擔其他責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約定的車輛,乙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償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在合同終止後十日內連同乙方已繳付的車價款一次性交付乙方。

3.對上述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

5.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如屬乙方使用、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無權索賠。

7.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當到甲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經五次以上(含五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實用性和舒適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的,或者在60日內(國內無庫存的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不計在內,下同)未能修復,甲方應當負責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

8.保修期中,乙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在30日內未能修復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按照車輛價款的1‰的標準賠償乙方因延誤使用該車輛造成的損失。

9.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0.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或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11.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乙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12.違約金、賠償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加倍支付利息。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爲準。

第十一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合同

一、委託服務備忘錄

二、車輛交接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協議 篇14

出賣人:

買受人:

一、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註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