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油產品購銷合同(精選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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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1

甲方: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精選28篇)

乙方:

爲進一步規範學校食品採購行爲,確保食品採購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和採購食品質量衛生安全,價格合理,根據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大米、食用油購銷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供貨數量與時間

供貨數量視甲方每月就餐學生人數的加工、烹飪需求而定,寒暑假除外。採購時,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時供貨,須提前1天告知對方。

二.供貨價格

乙方所供糧、油價格應每次送貨前報價一次,但價格應低於市場價格的百分之 ,同時不得高於樓區其他學校食堂所購同類同等糧、油食品價格。

三.供貨質量與數量保證

1.乙方所供糧、油食品必須經國家食品衛生檢驗檢疫機構檢驗並具同批糧、油產品檢驗報告或合格證。並向甲方提供由國家工商、衛生檢驗檢疫部門頒發的產品生產、加工、銷售有關《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複印件及交驗原件。

2.乙方向甲方承諾所供糧、油產品不摻假、不過期、不變質、不變味、無雜質、無毒無害,符合國家食品衛生的有關規定。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並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供貨交付與驗收

1.供貨時間:乙方按甲方指定時間送貨。

2.交貨地點:乙方將供貨糧油食品送至學校食堂食品庫房。

3.供貨驗收:乙方送交的糧、油食品必須是定量包裝,貨物淨重量必須與包裝袋/桶上標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驗收時,大米按供應袋數的50%抽驗數量與質量,油逐桶驗收數量和質量。

(1)如發現有不足秤的(偏差3‰視爲正常誤差),則當批貨物按抽樣平均重量計算;(2)如有摻假、變質,乙方自行收回。

五.貨款結算支付

每月月底結算一次

六.相關責任賠償

1.甲方就餐師生如因食用乙方所供糧、油食品導致發生食物中毒,經有關單位鑑定原因屬實後,乙方除承擔全部醫藥費、賠償費用,同時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2.乙方如應承擔經濟法律責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約。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從20xx年9月1日到本學期期末學生放假止。

3.如乙方送貨不符合質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時送貨,雙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2

甲 方: (採購單位)

乙 方: (供應單位)

爲了配合搞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工作,防止有害糧油流入校園,確保我校食堂糧油質量和食品安全,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放心糧油”進學校相關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供銷協議:

1.大米品種:經相關質檢、檢疫部門檢驗合格的大米。

2.乙方應保質保量供應,數量誤差不得超過0.2%。

3.大米價格:大米價格應本着隨行就市的原則,實行一月一定價。(含運輸費、包裝費等費用)。

4.大米用途:下倉鎮金塘國小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食堂供餐的完小。

5.運輸方式:由乙方運送到各下倉鎮金塘國小,乙方在運輸途中若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6.結算方式:集中採購,統一結算,乙方憑甲方簽字認可的驗收單結算聯與甲方財務處每月結算一次(若國家營養計劃資金未按時撥到學校賬戶時,乙方必須等資金到帳後方能結算)。

7.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在每月20前向乙方預約下月所需大米數量。甲方如發現大米出現質量等問題,情況屬實的,乙方應無條件更換。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若無法律依據或上級政策而終止合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採購除乙方外的單位或個人提供的大米),造成對方經濟損失或延誤大米供應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總價款10%的經濟損失。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未盡事項在實際供應中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10.本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起至學校結束20xx-20xx學年度第一學期對學生的供餐之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3

甲方(買方):

地址:

乙方(賣方):

地址:

一、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糧油流通管理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糧油製品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二、產品名稱:色拉油、大米

三、質量標準:質量要求一級日清色拉油,優質東北大米,嚴格按國家標準生產,質量檢查報告以公示的爲參考標準。

四、合同期限:

本合約有效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截止。

五、質保證金:

1、自合同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保證金,質量/價格誠信保證金_____元,(在第一次合作款扣出質量保證金)。

2、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裝色拉油的容器,但必須符合國家衛生要求標準,甲方交適當容器壓金______元。

3、終止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容器,乙方退還甲方容器壓金,同樣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

六、付款方式:

1、色拉油按當月(1-5號)出廠合同價進行計算結算,每市斤乙方收取____元人工及車旅費。

2、大米按當月(1-10號)的大米生產廠家發貨金額單據爲準,每袋大米淨重(50斤)計算,乙方收取____元1袋的人工及車旅費,如本月沒有發貨發票單據,按上月單據金額計算。

3、結算時符上當月購色拉油、大米合同發票,甲方在第一時間付清貨款,乙方並出據貨款發票。

4、所有合同單據票證、不的塗改和僞造,一經發現按當月送貨款的%20扣出。

七、雙方責任:

乙方責任

1.甲方所需的糧油應按由乙方按需求提供.

2.乙方所經營的糧油應按照衛生檢驗試行規程進行檢驗處理.經糧油檢驗部門檢驗的(糧油)蓋公章或開證明.糧油製品應按有關衛生標準進行檢驗.證明合格方可銷售.

3.乙方在加工糧油製品時不得采購和使用未經檢驗.未蓋衛生檢驗公章.未開檢驗證明或雖有公章證明.但衛生情況不符合要求的糧油.

4.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生產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衛生檢驗檢疫證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證等書面材料及(複印件)。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根據自己的需求在乙方購買糧油製品。

2.甲方在提取或接收糧油製品時應嚴格驗收.把好衛生質量關.如發現未經衛生檢驗.未蓋衛生檢驗公章.未開檢驗證明,請保留此標記明或加工不良.不符合衛生要求者不得接收和銷售。

3.接受乙方所提供的糧油製品後應按要求建立臺帳。

4.甲方應按要求索要乙方的生產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衛生檢驗檢疫證明等。

1、雙方必須有合法的營業執照,並在執照規定的範圍內經營,超過範圍經營引起的後果自負。

2、因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將乙方的保證金全額扣出。造成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3、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跟其他糧油商進行交易,但甲方有權進行市場調查詢價,和每月在市場購買200斤色拉油、200斤大米的一次權利。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或異議,雙方協調解決,雙方協調不下,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裁決。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待甲方確認產品無品質問題後方可安排出貨.若是所出售的糧油製品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退貨。

2.如乙方的產品出現問題.而促成甲方經濟損失或人員生命健康受到損害.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3.若一方違約給另一方帶來經濟損失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合同.並有權利追究違約方的相關法律和經濟責任。

九、合同方式:

合同一式二份,雙方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北京京泰華盛消防設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共同協商,本着互利互惠、平等交易、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及服務等有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消防產品購銷合同範本。

第一條 合作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器材及滅火器的換藥及維修服務,乙方對甲方所購消防器材及維修的滅火器實行全程跟蹤。

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

協議中產品質量及滅火器的換藥及維修服務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質量要求。乙方並保證能通過消防驗收。

第三條 交貨

3.1 乙方供貨時須提供《供貨清單》並加蓋公司印章,詳細填寫所有產品名稱、數量、單價和金額。

3.2 乙方應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3.3甲方收到乙方貨物時,如發現錯裝、缺件以及其他缺陷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後應在2日內無償更換及補齊,以達到協議中的標準。

第四條 報價和結算

4.1乙方所供產品價格依據雙方確認的價格表執行。

4.2雙方約定以人民幣支付,支付方式爲__________形式,乙方同時提供等額合法發票。

4.3結算方式:貨到驗收後,甲方在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結算價款。

第五條 採購內容及價格(略)

第六條 協議的生效和期限

6.1 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合同範本《消防產品購銷合同範本》。

6.2 協議期限爲 貳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就變更事項,雙方應另立補充協議。

7.2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

7.3 協議中一方有以下違約行爲,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或承擔違約責任。

①乙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協議,中途停止供貨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停止供貨的。

②乙方供貨的產品有質缺陷,經甲方通知後,未在有效期內及時更換的。

③甲方無故終止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

第八條 質保期及售後服務

8.1本協議產品質保期自通過驗收之日起24個月。如由於乙方責任需要更換或修理部分的質保期從再次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期限爲24個月。

8.2乙方爲甲方提供優質服務,對甲方在乙方所購消防器材及維修的滅火器實行全程跟蹤服務,每年至少上門協助檢查壹次。甲方如有需求可隨時電話預約,乙方在一個工作日內到達。

8.3甲方在乙方所購消防器材均免費送貨上門;換藥、維修的滅火器乙方上門提取,換藥、維修後及時送還到甲方。

8.4甲方須嚴格按照滅火器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保管、儲存滅火器;經常檢查壓力錶,一經開啓,即使噴出不多或壓力錶低於綠線區必須及時重新充裝維修;必要時可通知乙方上門指導。

8.5甲方享受乙方簽約單位乾粉滅火器維修的配件費用全免待遇。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 本協議中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簽訂本協議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

9.2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並在十五日內提供書面證明,經雙方協商是否變更或延期執行協議。

9.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乙方如延期交貨或交貨數量不足者,乙方應償付甲方此批貨款總值1%的違約金。

10.2 乙方所發產品有不合規格、不符合質量要求等情況,甲方有權拒絕辦理收貨手續,且無代爲保管責任,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乙方負責;

10.3 在產品保質期內,乙方所供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發生損壞,乙方負責無償修復或更換,但甲方非正常使用或人爲原因導致的除外。

10.4甲方根據本協議第7.3條的約定解除協議的,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解除協議的通知後一週內退還甲方已付全部款項,設備已經交付的,乙方在返還貨款後一週內自行取回設備。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11.1所有因本協議或執行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北京京泰華盛消防設備有限公司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

日期: 日期: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5

供方: 簽訂地點:

需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 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交售時間

二、 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三、 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四、 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五、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六、 結算方式及期限:

七、 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

八、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九、 違約責任:

十、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6

出賣方(甲方):

買受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信用的基礎上,就胡柚購銷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產品基本要求:

產品名稱

品種

產地

單位

數量

保護價

元/公斤

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質量要求:符合《文成縣無公害食品標準》的有關規定:果形端正;着色良好、鮮豔,呈橙黃色;果面潔淨,無害蟲、無刺傷;每個胡柚的重量不低於______公斤。

第三條收購保證金:乙方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收購保證金元。交貨時保證金應抵作收購款還乙方。保證金支付後,因乙方違約解除合同的,保證金不予以退還;因甲方違約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保證金。

第四條交(提)貨方式:乙方到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____;

第五條結算方式及期限:甲方__,乙方__。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延遲交貨或乙方延遲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延遲部分價款的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約定要求的,乙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由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乙方應當在日內口頭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的要求。

3、乙方未按約定收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經覈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因受天氣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買、賣雙方協商決定。

第八條合同解除條件:

1、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造成無法履行的。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條款發生的爭議,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有光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留存一份,並且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

出賣方(簽章):買受方(簽章):

住所:住所:

法定的代表人:法定的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7

甲方(需方):(以下簡稱爲甲方)

乙方(供方):(以下簡稱爲乙方)

一、通過甲方考察確定乙方爲甲方興建的盧氏迎賓館工程項目全部瓷磚供貨單位,爲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雙方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及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乙方所供的衛生間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生產供應,按規範要求需要檢測合格後才能收貨,其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顏色按乙方送交的樣板顏色規定;如因乙方所供的衛生間瓷磚質量標準問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質保期爲乙方所供瓷磚施工後經驗收合格之日起1年爲限。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乙方所供瓷磚均由乙方根據甲方的計劃要求(甲方以傳真或電話通知交貨量和交貨日期),採取公路或鐵路運輸方式和多退少補方式將所供瓷磚送到甲方興建的酒店工地一樓,即 市 路與 路交會處東北側 酒店一樓。

四、運輸及運輸保險費用:

乙方所供瓷磚的裝卸、運輸及運輸保險(即動輸途中的材料設備、運輸工具及司乘人員安全、……等均由乙方負責)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五、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要求,確保瓷磚不受損壞;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裝物或必須由廠家回收的或國家規定必須由有關專業部門回收的包裝物由乙方負責回收。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磚在運輸途中和加工時產生的所有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的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七、驗收標準、方式及異議的提出:

乙方所供加工好的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由乙方和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及施工單位三方共同驗收,三方驗收人員在驗收憑證上共同簽字確認,並以此驗收單作爲結算憑證;如對所供瓷磚質量標準有異議,甲方須在施工開始至施工完畢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隨瓷磚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按國家和省、部(委)或行業規定的標準要求隨瓷磚提供(應)備品、配件、工具數量。

九、結算、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以甲方負責人簽字的瓷磚供貨清單上的數量和單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伍萬元(¥50,000元),每批瓷磚到達工地經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和施工單位及乙方送貨人員共同驗收簽證後30天內支付該批瓷磚貨款的50%(含定金5萬元);施工完畢15天后經竣工驗收合格,付足所供瓷磚貨款總額的60%(含5萬元定金和前一次付款);餘下所供瓷磚貨款的40%購買一間(套)產權式客房。

3、乙方所供瓷磚可不開具增值稅發票,但須開具國家正規稅務發票;發票在甲方支付第二筆款時開具,但前次付款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收據備查。

十、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交貨日期按時交貨,每延期一天交貨,則按延期交貨部分價款每天萬分之五向甲方計(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施工單位的誤工費用;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的日期按時付款,每延期一天付款,則按延期付款金額每天萬分之五向乙方計(付)違約金。

十一、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在施工中的瓷磚損壞、浪費損耗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但乙方須補足工程所需的瓷磚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其它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地址:地址:

聯繫人:聯繫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8

第一條、雙方當事人

甲方: 乙方:簽訂地址:簽訂日期:

第二條 技術標準、質量要求: 按國家行業標準執行。

第三條 交(提)貨地點、方式: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甲方負責將貨物運輸到本合同指定的交貨地點,運輸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甲應和回收:包裝物不回收。

第六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第二條標準驗收,若交付的貨物與本合同不符,乙方須在收到貨物的15天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作交付無誤。

第七條結算方式及期限:經雙方確定發貨時間後,乙方將貨款匯給甲方,甲方收到匯款後及時發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互發傳真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簽定地點: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諒互讓、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海蔘苗種的銷售和海蔘成品的回購事項達成一致的意見,簽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供給乙方海蔘大小爲____規格的苗種___頭,每頭的單價爲___元/頭,合計人民幣(大寫)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先行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餘款甲方在乙方海蔘回購時應付的貨款中予以扣除。

二、甲乙雙方約定,海蔘成品在2兩以上的,甲方必須以______元/斤向乙方收購。乙方在將賒欠甲方的海蔘苗種款全部結清,並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許在______元/斤以上的價格銷售給其他客戶。

三、甲方同時承諾,爲幫助乙方度過颱風季節和貝類繁殖高峯期的危險,2兩以下的海蔘半成品甲方也予以收購,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協商。同時,乙方在將賒欠甲方的海蔘苗種款全部結清,並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許銷售給其他客戶。

四、苗種、成品的規格:

苗種的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品的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苗種交付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苗種、成品驗收地點:均在嵊泗縣海一方水產有限公司內。

交、提貨方式:由乙方自行負責苗種、成品的運輸和費用,甲方給予技術服務。

六、結算方式和期限:交、提貨時現金或轉帳一次性結清。

七、甲方免費負責技術服務,乙方需要邀請甲方到場服務的,甲方應當到場,產生的費用(交通、食宿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違約責任:

甲方如不能按照規格提供苗種,或提供苗種的數量不足,乙方爲此付出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如不能按照規範管理養殖,爲此造成的損失與甲方無關,並不解除對賒欠餘款的承擔。

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擅自處理成品海蔘的,要承擔總金額的30%作爲違約金。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儘可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可向嵊泗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10

總合同號:字第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爲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爲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爲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爲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爲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爲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爲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爲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爲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爲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爲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爲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爲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爲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爲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爲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爲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爲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爲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爲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一九年月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話:電話: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11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爲乙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品的供應

甲方向乙方供應商品的品種、數量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並蓋章的訂單爲準。

二、商品的質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應商品時,應當提交所供應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

三、商品的價格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均由雙方協商訂價。

2、基於保護商業祕密的需要,甲方供應的商品交易價格以雙方蓋章確認的報價單爲準,報價單爲每一具體商品供貨合同的組成部分。

3、甲方在供貨價發生提價變動時,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在徵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執行。否則,乙方仍按舊價和甲方進行結算。

四、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乙方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向甲方採購貨品。

2、訂單期限和供貨期限由具體的訂單規定。

3、若乙方更改訂單,甲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後×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爲甲方同意按更改後的訂單交貨。

4、供貨的地點由具體的訂單指定。

5、甲方交貨時,應提供乙方的訂單複印本,並提供送貨單。

7、送貨產生運費由乙方負責。

8、無論乙方的訂單貨物量是大還是小,甲方應滿足乙方要求。

五、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驗收標準、方法及異議期限:按甲方產品標準驗收;如有異議乙方在收到貨物後七日內書面提出。逾期未驗收或未提出任何書面驗收結果視爲乙方已驗收合格。

六、貨款結算方式

1、實銷實結:甲乙雙方在每偶數月25日覈對甲方商品的實際交易量。在雙方對單後15天內爲甲方結算貨款。

2、乙方支付方式爲(A、電匯;B、支票;C、現金;D、銀行轉賬)。

3、甲方結算時須按乙方關於發票的提供要求提供全額合法發票,如因甲方提供違法的發票,致使乙方受到稅務機關的查處或罰款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單方面負責。

七、違約責任

1.如有違約,違約金按貨款總額每天千分之一計算。

2.乙方不得無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應的商品,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八、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及加蓋公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有效。補充協議書,該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行:開戶行:

帳號:帳號: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日期: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12

供貨方:

需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規格

燒結多孔磚(頁岩),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燒結砌塊磚(頁岩),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產品價格:

燒結多孔磚(頁岩)__________元/塊

燒結砌塊磚(頁岩)__________元/每立方米

注:含送運至施工現場的運費、裝卸費及該材料的稅票。

三、送貨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礦產品購銷合同四、供貨方提供的質量證明文件:

提供材料出廠檢測報告、合格證書等與材料相關的資料。

五、質量要求:質量標準執行CB/T135544-20xx標準,燒結多孔磚(頁岩)抗壓強度不低於MU______,燒結砌塊磚(頁岩)MU______。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貨數量以供貨方、需貨方及施工方三方簽字爲準,數量達到____________塊或每立方米,需貨方結算一次。尾款以最後一車爲準,15天之內付清。

七、違約方責任:供貨方、需貨方共同簽訂合同,雙方必須履行共同簽訂合同,如需貨方沒有按時付款,供貨方有權拒絕供貨,所出現一切後果由需貨方負全部責任;如供貨方不及時、產品質量不合格所造成一切損失與責任由供貨方承擔。

八、供貨方、需貨方共同簽訂合同,此合同一式三份,簽訂之日起生效。

九、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向供貨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供貨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訂時間:

需貨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年 月章 章 日 日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13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一、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特簽訂此購銷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二、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

三、產品技術參數介紹

1、收貨地點爲:

2、廣州市至甲方所在地的貨物運輸由託運部代辦,費用由甲方承擔。

3、貨物從甲方所在地的貨場運抵甲方指定倉庫的費用由甲方自理或自行安排提取方式。

四、貨款結算方式:

五、設備的保修:

1.乙方對其設備提供免費保修服務,保修爲壹年。光源除外!

2.人爲性損壞(包括人爲誤操作),將視實際情況優惠收費維修。

3.確保配件供應質量與數量,配件價格不得高於進價的10%。

六、 乙方產品應符合國家舞臺燈具相關的強制性安全法規,使用過程中,如因產品質量問題,給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七、違約責任:在合同執行中,若任何一方有異議,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未能解決的,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 、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即生效(傳真件有相同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14

____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以下簡稱需方;

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供方。

爲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爲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供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_月_________旬內)向需方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___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需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議定),向供方計付貨款。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幹、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爲驗收的依據)

2.包裝

(1)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a.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b.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2)包裝物由_________(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爲準;

(2)實行提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需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爲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供方應按需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爲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

2.驗收

(1)驗收地點: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爲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爲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___爲驗收地點。

(2)驗收辦法:

a.驗收期限:_________;

b.驗收手段:_________;

c.驗收標準:_________;

d.驗收方:由_________負責驗收;

e.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需方應在___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四條 供方的違約責任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供方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需方根據供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供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未徵得需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於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於承運部門責任的,由供方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供需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爲默認。

第五條 需方的違約責任2.需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供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4.需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供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需方並應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需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需方如向供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需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需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爲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爲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爲接收,需方應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供方應允許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後,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供方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_______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或者由於另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的情況,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爲默認。

2.供、需雙方對屬於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供、需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議之日爲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爲準。

第八條 其它

1.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供、需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銀行、鄉政府、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蓋章):_________ 供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

甲方(需方):北京市建築工程裝飾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乙方(供方):福建新文行燈飾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燈具購銷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規定,特簽定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 燈具的型號、規格、數量、單價(詳見附表)。

二、 本合同的總價爲人民幣大寫:捌拾伍萬元整,小寫: 850000元。最終結算金額如超出或者減少合同約定的數量,那麼所有增加或減少的按實際增減數量以及合同約定單價進行增減結算。

三、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GB7000.1-1996和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圖紙)以及甲方設計簽字確認的樣品生產,產品質保期爲兩年(不含光源)。

四、 包裝標準及要求:按乙方產品出廠包裝標準包裝。

五、 交貨期限:20--年12月20到第一批貨,最後一批到貨日期爲20--年12月30日。

六、 交貨地點及方式:地點爲甲方工地( 海南萬寧喜來登酒店工地現場),方式爲落地交貨,甲方委託 劉建民和張英進 爲工地現場收貨人。 七、運輸方式、費用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八、 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在三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作爲合同預付款;2、在乙方所有貨物送到現場,經雙方驗收無誤後,甲方7日支付合同總金額的60%。

3、工程竣工驗收後,甲乙雙方一月內進行結算,結算後7日內付至結算價95%,餘5%的貨款作爲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後七天內一次性付清;

4、甲方支付全部貨款,須以銀行電匯方式匯至合同所載明的或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帳戶方爲有效貨款。 九、 安裝與驗收:

1、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安裝服務,甲方需負責乙方所派安裝技術人員的往返交通費用和食宿費用及配合安裝並提供安裝所需的照明、腳手架或升降機等設施;

2、乙方貨到工地現場由乙方組織甲方進行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或所供產品不符合設計要求,乙方負責免費更換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十、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條約定付款,屬甲方違約,每延期一天付款,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違約金給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條約定交貨,屬乙方違約,每延期一天交貨,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違約金給甲方。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則協商解決,如經協商無法解決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附表爲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福建新文行燈飾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福建泉州市泉港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日期: 日期: 附表: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16

銷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爲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爲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爲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爲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爲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爲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爲準。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____購貨方(乙方)簽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17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友好合作、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採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自願簽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 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選擇訂單或傳真訂購方式,乙方應向甲方免費提供產品的送貨及售後退換等服務。

二、 價格條款

1、 乙方應根據報價單(標書)價格提供產品給甲方,按照報價單中所提出的達到一定採購量後享受優惠價格執行。

2、 每個月結束前個工作日內,乙方可對採購清單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一次價格更新,個別產品價格調整浮動時即可進行更新(包括誤報的錯誤價格)以書面方式通知,預期通知將計爲下一個月(個別產品除外)。

3、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價格調整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給予最終確認(以書面確認單爲準),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到確認單將視爲已確認,更新價格確認即日起執行新的價格。

4、 本合同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稅費。

三、 支付方式

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進行驗收,每個月結束前 五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產品對帳清單及發票,經甲方覈實後,按實際貨款付清。

2、甲方可選擇用現金、支票或轉帳的方式來支付乙方的貨款,乙方結算人員需持加蓋乙方公章的結算委託書進行結算,甲方在未確認上門收款人員身份之前可拒絕付款。

四、交貨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貨時間爲兩個工作日或以訂單甲方要求時間爲準,如遇採購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當日以最短時間針對甲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特殊商品除外)。

2、貨到甲方後,甲方按送貨單內容收貨,確認產品符合要求後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價格爲準,對於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註明,對於增加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產品爲報價單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要符合報價單中規定的標準,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換貨。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且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總貨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總價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規定送貨,甲方有權退貨。

六、合同附則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併成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內容。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到期後若雙方未書面提出終止則合同順延,繼續生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甲、乙雙方如有任何爭議,應由雙方自願提交法律仲裁委員會給予解決。

甲方公司名稱: 乙方公司名稱: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18

需 方:

供 方:

工程地址:

產品名稱:

簽約地點:

合同條款

需方:

供方:

爲明確需、供雙方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供方向需方提供產品的名稱、型號、數量、金額及生產廠家:

1. gcl低壓開關櫃。

2. 合同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以上總價款不因市場材料價格漲落或匯率變動而調整)。

3. 以上價格均爲含稅價(合同總價款爲供方按圖完成低壓櫃生產、安裝所需的全部費用,含全部設備材料費、材料檢驗費、機械費、人工費、運輸費、二次設計費、管理費、稅費、系統調試檢測費、現場安裝拼櫃、接地等費用)。

4.第二條

第三條 產品質量標準和保修條件:

1. 產品質量要求按國家標準執行,供方承諾嚴格按需方提供圖紙、廣州市及蘿崗區供電部門要求進行製作和生產,母線室三相母線及中性母線按照圖紙要求提供、安裝,櫃內銅母排鬚做平櫃頂,每組低壓櫃零排和地排要分別用不小於zrbv-70mm2電線可靠連接於基礎槽鋼,每組低壓櫃外殼都要與基礎槽鋼進行不少於三點的焊接。主要開關按圖採用在上海人民、貴州長征、廣州白雲系列中自主選擇品牌系列,其它所供元器件必須爲廠家全新原裝產品。

2. 供方承諾,無論需方是否對產品進行並通過了各種檢驗,均不能解除供方對所提供產品質量的保證責任。

3. 供方所供產品必須保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範和標準,保證產品質量和性能符合本合同約定,並確保通過供電部門的驗收。

4. 供方保證所供產品,爲供方合法擁有所有權的,且可以合法轉讓產品,是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全新、完整,未使用過的產品。

5. 在供需雙方約定的保修期內,供方須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即包修、包換、包退。若因設計或外因造成產品相關質量問題,供方應及時給予處理解決,經簽證認可後,需方只需提供零配件更換費用。

6. 供方所供產品保修期爲驗收通電之日起計二十四個月。

7. 保修期出現因產品質量需要維修,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兩天內必須派員維修,否則需方有權委託其它單位維修,費用在供方保脩金中扣除。

8. 因圖紙設計變更造成產品更改的,供方應在需方要求的時間內無條件負責更改,涉及到增減費用的,在產品驗收送電後需方書面予以確認。爲保證整體工程的竣工驗收,需方的確認不影響雙方關於交貨安裝日期的約定。若供方不積極配合,造成需方整體工程驗收送電延誤,需方有權追究供方由此造成需方的相關損失。

第四條 貨品安裝地點及運輸方式:

供方負責將產品送至廣州市蘿崗區科匯金谷永電二期項目工地內並負責卸貨、產品就位、安

第五條 包裝標準、附件及附屬資料:

供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相關產品包裝標準,交貨安裝驗收前,供方須按需方要求提供產品備品附件及實驗記錄、產品合格證、產品證明書等相關資料,否則需方有權不予驗收,由此所造成交貨日期延誤或工程送電延誤的損失由供方負責。若在雙方約定交貨安裝日十天內仍不能提供上述備品附件及相關資料,造成需方工程無法驗收送電的,需方有權更換供貨廠家,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

第六條 產品驗收標準及結算:

1. 本合同約定產品驗收標準以國家、省、市對本型號產品的製造及技術規範標準及設計圖紙所要求爲準,且需達到相關區域供電主管部門驗收要求。

2. 產品貨到現場並安裝完畢後,必須辦理驗收手續。經需方清點有關規格、型號、櫃內開關、所有配件、數量、相關技術資料須與圖紙要求及合同約定一致後,由供方填報《低壓開關櫃貨品驗收證明書》並加蓋公章,交由需方現場項目經理和工程部經理共同確認並加署意見,作爲支付貨到款的文件依據,否則不予辦理貨到款。

3. 全部工程經供電部門驗收合格送電後,由供方提供《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加蓋公章及上報工程量,交由需方現場項目經理和工程部經理共同確認並加署意見後,作爲支付送電款的文件依據,否則不予辦理送電款。

4. 如經需方驗收不合格的,由需方出具《整改通知單》,供方應在簽收該《整改通知單》之日起5日內進行商品更換、補發。

5. 凡牽涉到設備改型及零部件更改的或增減設備的,供方須在整體工程驗收送電後15天內提交結算憑證,否則視爲放棄對合同外增加設備或零部件造價主張。

第七條 需方委派蒙丹、供方委派 爲雙方合同履約代表,共同負責本合同產品交貨、驗收簽證、款項收取、質量處理、下發相關通知等事宜。

第八條 合同價款支付:

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天內,需方支付總價款的20%給供方作爲預付款。

2. 產品全部到達現場且安裝完畢,並經需方按照需方提供的圖紙初步驗收合格後,需方再支付總價款的50%給供方作爲貨到款。

3. 全部工程經供電部門測試驗收合格送電後30天內,需方再支付總價款的70%給供方作爲送電款。

4. 按本合同要求,供方送齊竣工結算資料並經需方審覈完畢後四個月內,供、需雙方算清雙方的違約責任,需方於結算完畢後10天內支付至合同結算價的95%。

5. 合同結算價的5%作爲質保金,保修期滿(扣除相應責任款)一次性付清。

6. 每筆貨款支付的同時,供方均需提供等額的正式發票給需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本合同簽署生效後,供方原因造成延期供貨安裝,每延誤一天,需方有權從供方貨款中扣罰人民幣伍仟元作爲違約金。超過合同約定時間10天供方不予供貨或安裝調試完成時間延期10天或以上,即作爲供方無故不予供貨處理,需方有權解除合同及另行更換供貨廠家,供方應無條件退場,供方除支付上述違約金及全額退回需方已付款項外,還須按合同總價款的30%向需方支付違約金,由此造成需方工程的竣工工期延誤的相關損失由供方賠償給需方。

2. 需方逾期付款的,工期按相應逾期的天數順延。

3. 確因現場施工條件及供方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誤,由供方提供《施工現場簽證單》,經需方工程部覈實確認後方爲有效,工期按相應確認影響的天數順延。

4. 若供方所供元器件不符合需方所提供圖紙標註的廠家、品牌、規格等相關要求或非原裝產

5. 供方不配合需方整體工程驗收送電,導致需方送電延誤的,需方有權按合同總包價下浮30%給予結算。

6. 供方必須保證提供的發票爲合法有效,如經稅務局驗證爲假髮票的,供方負責無條件將假髮票更換爲等額合法有效的發票,並需按每張假髮票人民幣壹萬元的標準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可由需方直接在支付合同款時扣除,供方需同時承擔由此引起的稅局對需方的經濟處罰及一切相關經濟責任。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有關本工程的設計圖紙,雙方往來信函、傳真,雙方共同同意的設計變更籤證等相關往來資料也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 供方需遵守工地現場要求以及國家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質量事故、防火等規章制度,否則,因安全、質量等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供方負責。

3. 因設計變更及供電部門驗收造成貨品修改或費用增減,必須由需方工程部確認覈實並書面確認簽證後,方爲認可。供方應在驗收送電後15日內,將有關變更、簽證等原始憑證交付給需方,做爲辦理結算的依據。如供方逾期或不能提供,需方則按無變更、簽證處理。

4. 供方在需方整體工程完工後,供方需接通臨時電源對已拼裝的低壓櫃進行調試試驗,及時出具試驗報告給需方,並需派出技術人員配合驗收送電。

第十一條 本合同若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向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本合同附件:設計圖紙、報價單、技術要求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19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國家標準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需方自提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運輸費由需方自付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六、包裝標準、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退貨由需方負責運費,退貨貨款按80%支付(訂製商品除外)。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級供應辦法: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付款,超過5天未付按貨款總金額的每天遞增0.15%。

十、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

2、經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訂製類電線電纜需方需提前10天書面通知供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年月日: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20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1.購銷產品安裝一覽表

合同編號 : 簽訂時間:*年**月**日

2.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供方對本工程所供應產品,對質量負全部責任,並對質量保證達到國家石材檢測的質量標準驗收。石材必須塗刷進口防護液,產品規格,型號,必須按現場技術人員翻樣圖紙加工,並配合現場技術人員翻樣工作,材質以雙方確認的樣品爲準,對角線尺寸偏差-0.5mm,板面幾何尺寸-0.5mm,平整度應符≮0.3mm,板厚度≮0.3mm。所供合同產品要求表面一致無差,幾何尺寸,平整度應符合規範要求,磨邊定厚,掛件開槽必須按規範要求。表面無缺陷,保質期爲兩年。所供產品符合國家環保法規要求,並提供材質檢測證明。在供應出現質量問題,供方不得以各種理由爲藉口必須無條件在三內更換不合格產品。在保質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供方賠償一切由質量問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3. 交(提)貨地點,方式:

供方負責將合同產品送到北京港源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中國醫大一院5#樓工地,並負責卸車,供方自行解決裝卸事宜,一切運雜費用含在本合同單價之中,車輛進入現場要減速慢行,嚴禁野蠻裝卸,卸貨過程要碼放整齊。

4. 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按驗收合格產品的實際數量計算,以項目部負責人收料憑證簽字爲準。計算方法按工程板實際尺寸計算。

5.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在保證產品質量的情況下供方自行選擇包裝物,包裝物費用含在合同單價中,包裝物的回收權屬需方,由供方回收到需方指定地點,需方項目經理部根據固體廢物控制作業指導書負責處理。

6. 驗收標準,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條執行驗收,產品供應驗收過程中出現不合格品,供方負責在規定時間內退換產品,所發生的全部費用由供方承擔。所有合同產品由需方,供方,監理,甲方,共同驗收,(限交貨一天內)並由需方出具質量驗收證明,在結算時無質量驗收證明,一律不給予結算,提出異議期限在保質期內均有效。

7. 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生效時,需方支付叄拾萬元定金( 圓柱或異型需付50%的預付款 ¥*元 ),供方組織貨源進行加工,按批送貨,其他款項待供方把合同產品數量分批送到工地後,需方 進行分批結算(但甲方也就建設方工程款到需方賬戶後三日內支付)。按甲方也就建設方支付石材貨款方式支付。磨邊款也一樣。若需方不能按時支付,供方拒絕供貨,所引起後果由需方負責,合同單價必須由甲方也就建設方確認證明,如甲方也就建設方對確認單價調整需方進行相應調整,質保金留5%,待保質期滿後沒有質量問題一次付清保質金,所有貨款結算時供方必須提供發票。*此合同是供方給需方讓利15%以後的價格*。

8.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合同附件。

9. 違約責任:

違約方負責賠償因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含產品質量,退換時間,供應時間等影響的各種因素。

10.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訟到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判決。

11. 其他約定事項:

① 簽訂合同之日起二十天內第一批貨送到工地,要求供方負責將合同產品限在20xx年11月底前全部供應齊其它除外,如供方不按規定時間供貨,影響工程進度,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1%罰款,累此計算。

②合同產品供方必須提供材質檢測報告和合格證明,環保證明,進口材報驗證明等對該工程所提供的有效證明文件。

③合同產品需經工地質量檢查員簽訂材質驗收證明,作爲結算依據。

④地面理石鋪裝完工後出現滲水和印水現象,供方必須負責由此引起的經濟責任。產品如需要供方提供技術和售後服務的,供方必須滿足需方要求。

⑤在合同執行期間所發生變更或其他原因,影響合同執行時,雙方必須用文字或補充合同(協議)經雙方確認方可有效。

⑥供方在簽訂合同時提供個人身份證和供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⑦供方聯繫人(電話):

12. 工期要求:在符合施工條件的前提下,必須在需方所訂之日全部到施工現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21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項目名稱:

簽訂地點:合肥大楊建築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龔窪恢復樓項目部辦公通過甲方考察確定乙方爲甲方供貨單位,爲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雙方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金額:

備註:1、本合同中訂貨總量爲概算數,合同簽訂之後,發生增加或減少時,按實際送貨總量結算。

二、質量標準:

1、已方所供的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生產供應;顏色按乙方送交的樣板顏色爲準。

2、每批次瓷磚生產時均有一定色差,請甲方合理安排施工。

3、乙方所供瓷磚有大小、方正、翹曲的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同批次瓷磚產生色差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調換時間爲15天)。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送貨時間甲方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所需瓷磚數量。供貨數量由甲方提供。

2、送貨地點。

3、乙方瓷磚進場時必須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員驗收並開具憑證,已雙方簽字確認的數量爲準。

四、運輸及運輸保險費用:

乙方所供瓷磚的裝車、運輸及運輸保險(即運輸途中的材料設備、運輸工具集司乘人員安全)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卸貨由乙方負責。

五、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要求,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磚在運輸途中時產生的所有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的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七、驗收標準、方式及異議的提出:

乙方所提供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有乙方和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共同驗收,雙方驗收人員在驗收憑證上共同簽字,並依此驗收單作爲結算憑證;如對所供瓷磚質量標準有異議,甲方須在施工開始前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結算、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以甲方材料員簽字的瓷磚供貨清單上的數量和單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在每批瓷磚到達工地現場經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及乙方送貨人員共同驗收簽證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批瓷磚貨款額度%,該工程瓷磚項目施工完成後付總貨款,餘款在此工程驗收前付清。如甲方工程驗收前不能付清餘款,超過 天按延期付款金額的 千分之二追繳違約金。付款全部採用銀行轉賬,匯入本合同各方確定的指定賬戶。

3 建行賬號:

4、如果甲方不能按時付款乙方有權停止供貨,並追繳前期材料款,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其他約定事項:

在施工中瓷磚損壞、浪費損耗由甲方負責,但乙方須補足工程所需的瓷磚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其他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方 貳 份,乙方 貳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十二、 補充協議

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貨通知後15天內必須供貨到現場。

2、因乙方供貨及調換不及時造成甲方工期延誤和工人誤工費由乙方負全部經濟損失。

甲 方 乙 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授權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日 期: 日 期: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22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

茲爲乙方向甲方購買 合同: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金額(此合同稱下表爲購貨清單) 序號 1 2 3 產 品 名 稱 規 格 數量 單價(元) 備註 等產品,爲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協商同意簽訂本

二、產品的技術標準: 按國家和行業標準執行。甲方保證產品質量,若發生質量問題負責由甲方負責調換貨或 者退貨(人爲因素與自然因素除外)

三、交貨方式及日期: 汽運物流或鐵路運輸;簽定合同後 7 個工作日內送至乙方。

四、本產品訂貨合同書購貨清單要求: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填寫字跡要工整,塗改或其它格 式均爲無效訂單,否則甲乙雙方不予履行。

五、貨款結算及期限:□預付款 □貨到付款 □月結

六、貨物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乙方應在收到貨物時,及時對貨物進行驗收,乙方在 驗收中如發現與本合同規定條件不符,應在當天內提出書面異議和處理意見,否則,視交付 產品符合本合同規定。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不得違背,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訴訟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名稱(章) 法定/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話: 日期:

乙方名稱(章) 法定/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話: 日期:

貨物商品購銷合同樣本

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一、適用範圍

本合同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商業零售性質的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及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確立的合同關係,

二、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商品購銷: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建立商品買賣關係,零售商向供應商採購商品並自行組織銷售,按照所採購商品的數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的商業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終端消費者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4)在商品總價值 %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爲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 (2)季節性商品過季時 (3)滯銷商品 (4)其他 ____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 (2)季節性商品過季時 (3)滯銷商品 (4)產品存在質量問題(5)其他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覈實並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帳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爲_________:

2、採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週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爲:每月次,具體對帳日期爲每月 日。對帳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覈對,覈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爲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爲:

A10日 B15日 C30日 D45日 E其他____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製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持《商品對帳單》及增值稅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爲:(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_______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爲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爲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爲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

(二)驗收交接後,雙方應當簽署車位交接單。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辦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爲送達。

2、本合同附件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23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2.合同條款:

①簽訂雙方商妥訂貨產品總值人民幣________元。其產品名稱的規格、質量、數量、單價、總值、交貨付款等詳如附表。

②產品及原材料檢驗方法;

③產品價格規定;

④產品的包裝方法及費用負擔;

⑤產品交貨方法及費用負擔;

⑥貨款及費用等結算方法;

⑦補充條款。

3.經濟責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

①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貨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千分之____的罰款。

②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______的罰金。

③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應償付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的千分之____的罰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

①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百分之____罰金。

②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____的罰金。

③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術、資金、包裝物,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償付順延交貨產品總值每日千分之____的罰金;不能提供時,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④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____罰金。

⑤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____的罰金。

⑥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並報請鑑證機關備案。

(5)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並報鑑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千分之______的罰金。

(6)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4.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兩者選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雙方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需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

供方:(合同編號:------)

需方:簽訂地點:簽訂時間:----年--月--日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單價、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三、交提貨地點:需方庫房。

四、運輸費用負擔: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五、驗收標準及方法:按第二條標準驗收。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產品驗收合格後,憑增值稅發票,通過銀行承辦

七、本合同如需變動或補充,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方能生效;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需方所在地內江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本合同需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24

供方:需方:

簽訂地點:成都簽訂時間:

一、供貨品種、牌號、規格、數量、價格、交貨時間:

三、交(提)貨地點及方式:供方負責組織汽車運輸到需方貨場。

四、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以需方過磅數位結算依據,磅差過大及時通知供貨方。

五、運輸方式及費用,供方負責組織運輸並開具運輸發票,運費145元/噸由需方承擔。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以需方化驗爲準,有異議可雙方複檢。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每月30日爲結算時間,結算後供方出具17%增值稅發票。

八、付款方式:現金、轉帳或承兌匯票(當月款次月付,即先貨後款)。

九、違約責任:雙方按《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十、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或到當地法院裁決。

十一、 其他約定事項:

1、價格隨行就市;

2、供、需雙方生產工藝發生變化,及時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3、本合同一式貳份,供、需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4、未盡事宜再另行商議。

十二、 本合同有效期:20xx年4月15日至20xx年4月15日。

供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納稅人識別號: 納稅人識別號: 開戶行及賬號: 開戶行及賬號: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25

需方: 合同編號:

供方: 簽訂地點:

雙方就採購貨物及相關審宜,經充分好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合同標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時間

二、交貨地點:

三、交貨方式:物流到貨,運費由供方付.

四、貨物包裝要求:供方應確保包裝質量滿足運輸安全要求,保護產品自身不受損害以及滿足產品本身特性的要求。

五、風險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滅失、毀損等一切風險均有供方承擔。

六、質量及驗收標準:行業標準、國家標準。

七、貨物驗收:貨物送達後,需方按驗收標準對貨物進行檢測驗收,如有問題或數量短缺問題,供方應在得到需方通知後當天協調處理相關事宜,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需方可以採取拒絕接受或限期補貨,貨款折扣等方式進行處理,若供方不予處理的,需方有權向供方追索相應損失。

八、貨款結算:

合同簽訂時付預付款 元(大寫金額: 整),貨到付餘款 元(大寫金額: 整)。

九、產品經需方驗收合格,數量無誤,辦理入庫手續,雙方按約定的付款方式進行貨款結算。違約責任:供方不能按期交貨的,每逾期一日,應承擔貨款總額日千分之三違約金,依此類推,需方可以在貨款中直接扣除違約金部分:因供方產品質量問題而使需方造成損失的,供方應承擔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責任。

十、爭議解決方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的,可以直接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此合同傳真件有效。

需方:

聯繫人:

手機:

電話:

傳真: 供方: 聯繫人: 手機: 電話: 傳真:

地址: 地址: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26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保證的條件和期限:按GB13545-20xx執行並出具質檢報告。

三、交貨地點、方式:供方送貨至綿陽富臨·東方廣場工地現場指定地點。

四、運輸及裝卸費用:供方承擔運輸服務及裝卸費用。

五、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按第二條質量要求驗收,如未達到質量要求,則需在七日內書面通知供方協商解決,過期視爲產品符合質量要求。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式:按實際收貨數量結算。

七、結算付款方式:供方須墊資三個月,三個月後按需方已收工程款比例支付,以後每月25日結算一次,次月十五日前支付上月所供貨款的70%支付,以此類推。餘款在需方竣工結算完畢後三個月內付清。

七、違約責任: 無 。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供需雙方如發生合同糾紛,雙方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有效期限:從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執行完畢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十、本合同壹式陸份,需方肆份,供方貳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27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2.合同條款:

①簽訂雙方商妥訂貨產品總值人民幣____元。其產品名稱的規格、質量、數量、單價、總值、交貨付款等詳如附表。

②產品及原材料檢驗方法;

③產品價格規定;

④產品的包裝方法及費用負擔;

⑤產品交貨方法及費用負擔;

⑥貨款及費用等結算方法;

⑦補充條款。

3.經濟責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

①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貨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千分之__的罰款。

②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___的罰金。

③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應償付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的千分之__的罰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

①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百分之__罰金。

②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__的罰金。

③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術、資金、包裝物,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償付順延交貨產品總值每日千分之__的罰金;不能提供時,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④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__罰金。

⑤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__的罰金。

⑥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並報請鑑證機關備案。

(5)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並報鑑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千分之___的罰金。

(6)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__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4.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兩者選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雙方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單位(蓋章):_______需方單位(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開戶行、帳號:_______

糧油產品購銷合同 篇28

供方(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合同號:____

需方(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

爲了增強供、需雙方的責任感,提高經濟效益,並明確供需雙方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供、需雙方秉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金額:

備註:以上所有單價均爲不含稅單價,數量以工程實際供貨數量爲結算依據。

第二條、 質量標準與施工要求:

1. 產品的技術標準,按國家覈定標準執行。特殊要求的產品質量,應符合供方的特別規定或合同中另行約定。

2. 如因供方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負責。

第三條、 產品包裝要求:紙箱包裝

第四條、 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

1. 需方在收到供方貨物時當場驗收。

2. 如有異議,需方在收貨後當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並妥善保管好貨物,由供方派相關質檢人員複覈證實後作出處理。

3. 如需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異議的視爲所交產品符合合同約定。

4. 需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污損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五條:合同的提貨、運輸方式、運輸費用、交貨地點、指定收貨人及聯繫電話:

1. 運輸機裝卸車方式:__________

2. 分批供貨:首批供貨在___年__月__日前送達工地,後期供貨根據需方書面計劃分批供貨。

3.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4. 需方指定收貨人及聯繫電話:收貨人___,電話______ 若收貨人有變更,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

第五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1. 本合同簽定後,需方先予支付供方材料貨款總價的30%的預付款,金額爲:________;合同以供方收到需方預付款之日起開始計算首批供貨週期。供方每批供貨材料送達工地後,需方應支付至該批供貨材料貨款總價的97%,材料鋪貼完後付清全部貨款。

2.由於所供材料爲定製產品,產品一旦送達工地後,如無質量問題,供方不負責退換。

第七條、供、需雙方違約責任:

1.若供方未能按雙方確認的供貨計劃交貨,需方有權追究供方的違約責任,每延遲交付一天,供方按延遲交貨的該批貨款總價的0.5%作爲違約金支付給需方。

2.如需方未能按約定及時支付貨款,供方有權停止供貨,由此造成交貨延遲並造成損失的,其責任不在供方,需方逾期付款的,每延遲支付一天,需方需按支付的該筆貨款總價的0.5%作爲違約金支付給供方。

第八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有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長沙市仲裁機構仲裁。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貳份,需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直至貨款兩訖時至。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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