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精選22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08W

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 篇1

出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精選22篇)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鑑於:

1.甲方爲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甲方願意向乙方出售其生產或經銷的產品並保證該產品的質量符合乙方要求;

2.乙方爲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乙方願意購買甲方生產或經銷的產品並保證按照雙方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貨款。

甲、乙雙方爲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基於各自的真實意思表示,達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文字定義

1.1本合同所稱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雙方簽訂之產品買賣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則冠以該合同的具體名稱。

1.2本合同所稱“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出賣方。

1.3本合同所稱“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買受方。

1.4本合同中,任何當事人單稱“一方”,合稱“雙方”。

2.合同標的

2.1產品概述

爲實現本合同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確認甲方欲出售給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購買的產品符合本條所描述之條件:

2.1.1產品名稱爲:牌型號的

2.1.2生產廠商爲:

2.1.3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標準爲:

2.2產品質量

2.2.1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達到的質量標準爲:

2.2.2爲證明其出售的產品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應在出售給乙方的所有產品上標註該產品經過出廠檢驗合格的標誌或附有以標籤、文件等方式製作的產品合格證,甲方承諾:該標誌、合格證所稱的“合格”,即表示該產品質量符合甚至高於本合同第2.2.1條約定的質量標準。

2.2.3如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標準,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3產品包裝

2.3.1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具備如下的包裝標準:

2.3.2如甲方不能達到本包裝的標準,應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因此導致產品損壞、變質等減損產品價值的情況出現,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4產品數量

鑑於長期供貨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產品數量以乙方的實際需要爲標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同時雙方明確:本合同對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總的購貨數量和每個月(或每個結算週期)的購貨數量均沒有要求和限定。

2.5供貨期間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期間爲,自本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3.合同價款及支付

3.1合同價款

3.1.1經雙方協商確認,甲方出售給乙方的產品單價暫定爲人民幣元/。

3.1.2考慮到市場的變化和雙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確定的長期關係,雙方一致同意,當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市場價格連續三個月上漲或下跌超過本合同約定單價的%時,雙方應達成補充協議重新確定單價並協商解決此前三個月已經結算貨款的追加或退還問題。

3.1.3如雙方無法就新的單價達成一致意見,則仍按照本合同3.1.1條約定的單價與市場實際單價之間差價的50%上漲或下調,但對於此前三個月的結算不再調整。

3.2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3.2.1週期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乙方與甲方採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曆月爲一個結算週期,每月的日至日爲本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週期的付款期。

3.2.2結算

雙方應在覈對期共同就本結算週期發生的提貨單、收貨單、退貨單等有效單據進行覈對,覈對一致後確定該結算週期內乙方實際收到的甲方貨物數量,按本合同3.1條約定的單價計算該結算週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價款。

3.2.3付款

乙方在與甲方覈對清楚並確定了該結算週期的付款金額後,於下一個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內向甲方支付該貨款。甲方應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3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採用現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甲方提供並確認其帳戶如下:

開戶銀行:

帳號:

單位名稱:

4.交付

4.1交付方式

4.1.1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爲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具體程序爲:乙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發出書面送貨通知(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均可),送貨通知應該記載明確乙方需要的產品型號、數量及送貨時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應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指定數量、型號的產品送到指定的地點。

4.1.2甲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1.3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後,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4.2交付地點

4.2.1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點爲:。

4.2.2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改變送貨地點的,以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送貨通知所實際記載的送貨地點爲準,如乙方在送貨單上沒有記載送貨地址的,視爲送貨地址爲4.2.1條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並留存一份給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爲,視爲爲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但上述行爲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發送的如該清單所列的數量、型號的產品,並不表示乙方已經檢驗完畢,乙方檢驗應該在檢驗期內進行。

4.4甲方應按照乙方送貨通知指定的期間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同時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形成的罰款、損失以及臨時購買其他替代產品的差價。

5.檢驗及質量保證

5.1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後,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並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於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於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5.2乙方接收產品後,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於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行檢驗。對於乙方檢驗後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5.3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爲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於通知的,視爲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5.4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產品符合本合同第2.3條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確認出售給乙方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爲,自該產品標明的出廠日期開始計算。同時甲方承諾乙方接收產品後,實際享受的質量保證期不低於。乙方有權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質量保證期已經不足的產品要求甲方調換,因此發生的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5.5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幣元作爲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首先從乙方的應付貨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質量保證金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質量保證金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滿個月後支付甲方。

5.5因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後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6.退貨

6.1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並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6.2對於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後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爲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爲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爲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7.3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不得視爲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9.通知

9.1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繫應以中文書寫並可通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發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視爲有效。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9.1.1人工投遞的通知,視爲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9.1.2航空掛號郵寄,視爲郵戳日期後第十天送達;

9.1.3開遞送達的通知,視爲服務機構發出後第五天送達;

9.1.4傳真發送的通知,視爲發送日後第一個營業日送達。

9.2指定的通訊地址以合同開頭所標明的聯繫地址爲準,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訊地址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則視爲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聯繫地址變更爲由主張沒有收到對方的通知,對方發往原聯繫地址的通知視爲已經送達。

10.附則

10.1合同的修改和變更:對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過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議進行。

10.2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單獨無效,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10.3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0.4完整協議: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之前就合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的協議、合同、諒解和聯繫。各條款的標題僅爲便於參閱而設,不具法律效力。

10.5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是累積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定,否則,這些權利應被視爲可以並行不悖。

11.其他

11.1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11.3本合同的附件是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合同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11.4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 篇2

訂立合同雙方: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爲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____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__%)。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 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____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_______。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爲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貨地點與時間,根據不同商品種類,規定驗收的處理方法。)

第七條 預付貨款

(根據不同商品,決定是否預付貨款及金額。)

第八條 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_______。

第九條 運輸及保險_________。

(根據實際情況,需委託對方代辦運輸手續者,應於合同中訂明。爲保證貨物途中的安全,代辦運輸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代爲投保運輸險。)

第十條 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__%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爲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爲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___仲裁機構仲裁的解決)

第十四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爲有效。

需方:_____(蓋章) 供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蓋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交貨時間(可另附表格)

第二條質量標準

1、交付的產品應符合以下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交付產品時應提供由縣級以上動物衛生監督部門出具的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價款支付

按下列第_______項支付價款。

1、即時結清。

2、乙方應於交貨之日起______日內付清。

3、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交貨後______日內付清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返還。

第四條包裝

1、鮮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凍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方式:以下列第_______方式交貨。

(1)由甲方送貨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由乙方自行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貨。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運輸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驗貨的方式、時間、地點

1、乙方在接受甲方運交的產品時,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採取抽樣、稱重、對比等方式檢驗產品的品質,並開具驗收單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式

1、乙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規格、數量、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在_________天內向甲方提出異議。

2、甲方在接到乙方異議後,應在_______天內負責處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並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甲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付產品價款的每日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天,致使乙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價款的,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每日______%支付違約金。

4、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 篇4

甲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買賣標的

1.名稱:

2.品種:

3.數量:

4.計量單位和方法:

5.質量等級:按國家標準執行(見附件),確定標準後封存樣品,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爲驗收的依據。

第二條 包裝

1.包裝材料及規格:

2.不同品種等級應分別包裝;

3.包裝要牢固,適宜裝卸運輸;

4.每包品種等級標籤清楚;

5.包裝費用由 (甲乙)方負擔。

6.包裝物由 (甲乙)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條 價款  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第四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 項規定辦理。

(1)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貨款。

(2)甲方自提,現款現貨,貨款兩清。

(3)預付貨款總額的 %,餘款在貨到後以一次付清。

2.實際支付的運雜費,按照以下 項規定辦理。

(1)運雜費由乙方承擔。

(2)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3.貨款的結算方式按照以下 項規定辦理。

(1)現金或現金支票結算。

(2)銀行電匯或銀行票匯結算。

(3)銀行轉帳結算。

4.開具發票類型:開具發票類型按照以下 項規定辦理。

(1)稅率爲17%的增值稅發票。

(2)稅率爲4%的普通商業發票。

(3)售貨收款憑證。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實行送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 (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爲準;

(2)實行代運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爲準;

(3)實行提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爲通知提貨時間;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

2.保險: (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3.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第六條 產品驗收

1.驗收時間:甲方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____日內組織有關人員會同乙方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標準:以雙方約定的質量爲準,允許產品顏色有一定誤差,重量允許有 %誤差,允許含水分爲 %。

3.異議: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爲保管,並在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風險負擔

1.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在產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後由甲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產品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

3.乙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產品,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甲方承擔。

4.乙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產品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產品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5.因產品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絕接受產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絕接受產品或者解除合同的,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農副產品必須及時驗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

2.甲方評定產品質量等級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按質論價,不得壓級壓價和提級提價。

3.甲方有權拒收對乙方交付的不合規格的產品,但必須向乙方說明拒絕收受的理由。

4.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做好生產採收技術指導工作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產品交付任務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

第三方出售產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產品,必須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等級,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產品。

3.乙方的農副產品生產如受氣候條件的影響,允許在減產 %的幅度內不以違約論。

4.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交付任務後,有權自行向

第三方出售產品。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 %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產品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年月日

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 篇5

範X  訂立合同雙方:  買受人(全稱):_____  出賣人(全稱):_____  爲了增強買賣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招待;

(3)無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備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買受人供應的以外,應由出賣人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作爲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買受人另外收取。如果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買受人負擔;其包裝費低於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項執行:  

(1)出賣人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雙方協議執行);  

(2)出賣人代運(出賣人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買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買受人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買受人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買賣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雙方當事人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買受人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爲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買受人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出賣人按合同規定知的提貨日期爲準。出賣人的提貨知中,應給予買受人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爲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政府定價執行;  

(2)按政府指導價執行;  

(3)不屬於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買賣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政府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買賣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爲十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

1.驗收時間;

2.驗收手續;

3.驗收標準;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產品質量監督機關招待仲裁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39;時間和辦法  

1.買受人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內向出賣人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買受人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買受人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買受人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買受人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買受人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隻、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不能交貨的,應向買受人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產品的幅度爲1%-5%,專用產品的幅度爲10%-30%)的違約金。  

2.出賣人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買受人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買受人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出賣人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出賣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出賣人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出賣人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買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出賣人應當償付買受人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出賣人應當負責賠償。  

4.出賣人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借款計算,向買受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買受人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出賣人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買受人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買受人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出賣人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出賣人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買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經買受人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出賣人提前交貨的,買受人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買受人可拒絕提貨。出賣人逾期交貨的,出賣人應在發貨前與買受人協商,買受人仍需要的,出賣人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買受人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出賣人知後十五天內知出賣人,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發貨。  

第十條 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中途退貨,應向出賣人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產品的幅度爲1%-5%,專用產品的幅度爲10%-30%)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買受人自提產品未按供方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出賣人實際支付的代爲保  管、保養的費用。  

4.買受人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受買人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或對出賣人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出賣人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__天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當事人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 方: 乙 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設備(配件)名稱

計量單位數量要求交貨期合同單價(萬元)單價:

合同交貨期總價:

主輔機型號規格:

買受人出賣人訂貨單位供貨單位單項工程通訊地址帳號質量標準:

質量保證期:

防爆檢驗合格證號:

驗收方法及期限:

運雜費用承擔:

包裝費用承擔:

運輸方式交(提)貨地點違約責任選擇供貨廠家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向人民法院起訴。

鑑(公)證意見:

鑑(公)證機關(章)經辦人: 年 月 日

其他約定事項承包單位(章)此合同一式 份,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鑑(公)證機關 份。

說明: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 篇7

買受人編號:合同編號:

設備名稱

計量單位

數量

要求交貨期

合同價格

單價:

合同交貨期

總價:

主輔機型號規格:

買受人

出賣人

訂貨單位

供貨單位

單項工程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質量標準:

質量保證期:

防爆檢驗合格證號:

驗收方式及期限:

運雜費用承擔:

包裝費用承擔:

運輸方式

驗收方式

結算方式

交貨地點

包裝方式

到站

整車:

零擔:

違約責任

選擇供貨廠家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鑑證意見:

鑑證機關

經辦人:

年月日

其他約定事項

承包單位

此合同一式 份,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鑑證機關 份。

說明: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監製部門:印製單位:

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 篇8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合同編號:

序號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適用車型

牌號

商標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同條款

1.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產品按   “汽車電器設備技術條件”執行。

2.出賣人對原裝、原封、原標記完好無異狀的產品質量負責三包,三包期限爲  年。

3.交貨地點:   交貨方式:

4.運輸方式:  路運輸。運雜費負擔:運費及市內運雜費、保險費由買受人負擔。

5.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6.包裝紙箱按GB6544-86瓦楞紙板,GB6543-86瓦楞紙箱BZ237-86標準,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裝按BZ239-86。包裝費由出賣人負擔。包裝物不回收。

7.買受人應憑運單、隨貨同行單、產品合格證及合同驗收。買受人收貨後如有異議,必須在收貨後十日內通知出賣人,並附商檢報告。否則即視爲收貨無誤。

8.結算方式:託收承付,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

結算期限:

9.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於合同履行前二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合同繼續有效。其他變更事宜,依法律規定。

10.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按《民法典》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1.爭議解決: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其它約定事項:

季 二

季 三

季 四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

(章)

買受人

(章)

鑑(公)證意見:

鑑(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地址

郵編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話

傳真

到站

開戶行

賬號

開戶行

賬號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付款方式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爲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爲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爲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爲________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驗收時間;驗收手段;驗收標準;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___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 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 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供貨單位(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訂

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 篇10

出賣人: 合 同 編 號:

合 同履行地:

買受人: 籤 訂 時 間: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按公司三包規定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無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按公司配備標準

第六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無

第七條:標的物所有權自付清貨款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公司所有。

第八條:交(提)貨方式、地點:在 公司自提。

第九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買受人自理。

第十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無

第十一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技術指導、調試。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合同簽訂後 內全部付清合同貨款後在公司內提貨。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無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條件:履行後解除。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由違約方負責,雙方確保履約合同,如單方面撤銷合同,違約方向對方賠償合同額的10%。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無

出賣人 買受人

出賣人: 住所: 出賣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企業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企業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註明企業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企業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企業標準執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企業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企業產品的.數量: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企業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企業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企業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 企業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四條 企業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企業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企業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企業產品的交(提)貨期限:_________。(規定送貨或代運的企業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企業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爲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企業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爲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爲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企業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企業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准價執行;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企業產品貨款的結算:企業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_________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爲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_________;

2.驗收手段_________;

3.驗收標準_________;

4.由_________負責驗收和檢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對企業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企業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爲保管,並在_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所交企業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企業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企業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企業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通用企業產品的幅度爲1%~5%,專用企業產品的幅度爲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企業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企業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企業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企業產品、多交的企業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企業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企業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___%(通用企業產品的幅度爲1%~5%,專用企業產品的幅度爲15%~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企業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_________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二條 通知

1.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爲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1)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爲有效。

(2)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爲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爲有效。

(3)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2.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儘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條 擔保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其他

1.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_______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__)項方式處理:

(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附則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 篇12

甲方(買方):

法定代表人:

統一信用代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電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號:

乙方(賣方):

法定代表人:

統一信用代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電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的名稱、品種、產地、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產地、規格: (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企業標準執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二、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____________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____________門的責任。)

五、產品的交(提)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 )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准價執行;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 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七、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驗收手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由 負責驗收和檢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爲保管,並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 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 %通用產品的幅度爲1%~5%,專用產品的幅度爲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發貨。

十、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 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____________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十一、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十二、通知

1、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爲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1)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爲有效。

(2)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爲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爲有效。

(3)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2、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儘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三、擔保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十四、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 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其他

1、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 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附註

1、本合同自 ______年 ______ 月 ______日起生效,有效至 ______年 ______ 月 ______日。

2、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3、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__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對苗木基地的苗木進行種植。經雙方商定,簽訂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種植範圍; ,約35畝  工程期限:本工程工期爲壹個月,  二 承包形式  本工程採用包工包料護管理的形式由乙方組織施工。  三、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爲說明,其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圖紙  

3、工程量清單  

4、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 苗木規格價格及合同總價  五 質量標準及質量保證  

1.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用綠化材料應符合指定的品種和規格  

2. 乙方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_年綠化的養護管理,苗木成活率保證達到100%  六 付款方式  

1、本合同採用固定綜合單價方式  

2、工程付款: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1) 本合同簽訂後由甲方預付30萬作爲預付款,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  前付清。  

(2) 施工完畢支付至工程總價的90%  

(3) 結算總價的10%將作爲工程養護金,質保金完工後________年內一次性付清  七 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臨時用房,提供水電,保證施工正常運行;  

2.甲方協調、處理施工中發生的不可預見問題  

3. 乙方負責按進度施工,工程量變更向甲方通報情況,按甲方的總體安排如期優質量完成工程任務;  

4. 乙方負責派項目經理對工程實施全面負責。  八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對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二)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  1,因發包人原因或發生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工期,造成工期延長的,承包人需辦理延期手續,批准後方可順延工期。因施工單位原因延誤總工期每延遲一天罰款500元.  2,工程質量達不到招標文件要求,施工單位須無償返工直至達到合格。  九 合同生效  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份,甲乙雙方各 _份。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日期:____日期

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需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

序號設備名稱型號生產廠家計量單價(萬元)重量(噸)合計總價(萬元)

單位數量

合計總價總價大寫(¥小寫)(含稅價)總重合計

本合同價款含安裝調試費、人員培訓費 。

第二條 設備的技術參數:詳見《____________技術協議》

第三條 質量標準: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雙方簽訂的《 技術協議》約定爲準。

(2)按國家標準執行;

(3)按部頒標準執行;

(4)成套設備及附件的質量、技術標準:

(5)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待設備安裝運轉後驗收,驗收標準爲: 。

(6)由甲乙雙方商定質量、技術要求執行,商定內容爲:

第四條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包裝按以下 項執行。

(1)包裝按標準爲____________

(2)雙方商定的包裝方式、標準爲: 。

3、包裝物提供與回收按以下第 項執行。

(1)供方提供包裝物,包裝物不回收、不計價。

(2)供方提供包裝物。在貨到 日內,供方自行將包裝物回收清理出交貨地,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供方自負;如供方不在約定的期限內及時回收,包裝物無償歸需方所有。

(3)需方提供包裝物,供方負責包裝,包裝物由需方自行回收。

第五條、運輸方、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按下列第 項執行。貨物由供方負責運輸至需方指定地點,採用 運輸,運費由供方承擔,供方必須按約定時間發運貨物,如因運費未付導致貨物不能卸貨和驗收的,每逾期卸貨一日,供方向需方承擔總貨款 %的違約金,違約金付至實際交貨之日。

第六條到貨地點:供方負責送貨到 內指定地點。

第七條 貨物交付

1、交貨日期:自供方收到預付款之日起___天開始交貨,並於__年__月__日前交清全部貨物。

2、供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爲全新設備(含配件、零部件、隨機工具等),表面無劃傷、無碰撞。

3、供方隨設備提供設備總圖、部件圖、易損部件圖、設備清單、基礎圖、說明書、合格證等必要材料各兩份。

4、交貨時,供方應同時將所供貨物的用戶手冊、保修手冊、有關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需方。

第八條 所有權轉移及風險負擔

貨物在需方廠內卸車後,視爲貨物已經交付,所有權轉移至需方。交付之前貨物的毀損、滅失風險責任由供方承擔。

第九條 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質保期自最終驗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__年,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供方必須免費予以更換或維修,經更換或維修後的貨物的質保期自供方更換或維修符合使用條件之日起重新計算。貨物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出現問題時,供方必須在接到需方傳真或手機短信等其他方式通知後__小時內給予答覆,供方必須在接到通知起___小時內到達現場,如供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到達現場,每遲延到達一天,供方按合同總價款的__%向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調試:

1、本合同總價款的 %爲安裝調試保證金。

2、安裝調試期按以下第____項執行。

(1)供方在貨到 日起進行設備安裝調試,安裝調試期爲 天。

(2)需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確定的時間開始安裝調試,安裝調試期爲 天。

3、供方必須在安裝調試期內安裝調試完畢,並向需方出具書面投運報告,經需方最終驗收合格後簽章確認供方提供的投運報告後,視爲供方完成供貨、安裝調試義務。

4、安裝調試費用由供方承擔。

第十一條 結算付款方式: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的預付款;需方收到供方發貨通知及發貨清單後,再向供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的安裝調試保證金;供方安裝調試完畢向需方出具書面投運報告後支付總貨款的 %,經最終驗收合格後支付總貨款的 %,剩餘10%作爲質保金,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待質保期滿後支付供方(質保金不計息)。需方按本條約定付款前,供方先提前三日出具增值稅發票,需方見票付款,如供方不按約定提供增值稅發票,需方有權拒付款項。

第十二條 供方在發貨前應書面通知需方,以備需方安排收貨等工作。

第十三條 驗收條款

1、貨到 日內,需方進行初驗,驗收合格給供方出具初驗結論;如初驗發現問題,需方在 日內通知供方,供方收到通知後 日內到場進行處理,供方不到場或到場後三日內不能解決問題,需方有權要求供方無條件換貨或退貨,因此產生的損失、費用全部由供方自負。

2、標的物實際投入運行之日起30日內供方配合需方進行最終驗收,驗收合格需方在供方提供的書面投運報告上籤章,註明通過驗收。如驗收不合格,需方至遲在最終驗收期滿之日起30日內通知供方,通知到達供方之日起24小時內,供方必須組織人員及時到場,在三日內查找出問題、修理、重新安裝至驗收合格,並向需方出具書面處理經過、措施及結論。如在此期間還不能驗收合格,需方有權選擇要求供方重做、更換、退貨,同時供方向需方承擔違約責任。

3、驗收產生爭議,由需方所在地_____部門進行檢驗並出具結論,該檢驗結論爲最終結論。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因發生不可抗力,經雙方協議可解除合同;

2、如供方延遲供貨超過5日、驗收不合格、出現質量問題或其他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情況,需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達供方指定的電子郵件或傳真信息終端或通過其他方式到達供方時合同解除。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供方每遲延一天交貨,按合同總價款的1%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2、供方不按合同約定期間安裝調試,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承擔違約金 萬元,逾期超過10日應退還需方支付的安裝調試保證金,並繼續承擔安裝調試義務。

3、出現可以修復的質量問題時,供方負責修理、更換,賠償需方損失並支付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出現不可修復的質量問題或不能通過最終驗收,供方賠償需方損失,損失計算期間自合同約定的最終驗收期滿至實際通過驗收或替代標的物實際投入運行之日,損失每日 萬元,同時供方向需方雙倍退還安裝調試保證金。本項約定違約責任在合同解除情況下同時適用。

4、如因供方違約,需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直接採取措施以降低損失。

5、需方逾期付款,按《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需方/供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供方負責對需方操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直至需方操作人員具備操作技能,培訓費用供方自負。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按實際過磅重量結算,正負不超過1.5%,超出噸位不予補償,不足部分則乘單價扣除。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印章時生效只有單位印章而無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負責人簽字的合同不生效。(傳真件的效力)。

第二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

需方:____(公章)    供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委託代理人: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 篇15

商業產品買賣合同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_________市房地產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銷售模式說明

本項目商業類產品施行分期銷售。

本協議不表明甲乙雙方對_________商業類產品進行認購或者進行類似性質的活動,而僅是甲、乙雙方約定,待_________商業類產品正式發售後,乙方有按優先權順序依次享有優先挑選、認購、購買產品的權利。

二、標的物

1.產品:_________商業產品

2.物業地址:_________。

三、優先權確認

姓名/公司名稱: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_________

公司註冊號/法人代碼:_________

地址/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乙方有意購買本協議第二條第一款所指明的物業產品類型,本協議確認的優先權號碼爲_________。_________居住類產品正式發售後,乙方按優先權順序依次享有優先挑選、認購、購買本種類產品的權利。

四、優先權保證金

1.爲了確保在項目正式開盤銷售時,乙方能夠按照所擁有的優先權享有相應的優先挑選及購買產品的權利,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願意以每套產品_________元金額向甲方支付優先權保證金。乙方意向購買的產品數量爲_________套,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甲、乙雙方正式簽訂《_________市商品房預售合同》,本協議優先權保證金自動充抵部分乙方所購產品首期款。首期款不足部分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乙方需另行補齊。

五、優先權終止及失效

1.甲方在正式簽訂《_________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前三個工作日電話或書面通知乙方選房,並辦理相關購房手續。

2.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_________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之前,乙方有權放棄優先權。

3.在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選房後的三個工作日內,若乙方尚未與甲方正式簽署《_________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則視爲乙方自願放棄本協議約定的優先權。

4.自甲方接到乙方書面告知其自願放棄優先權之日起,甲方開始爲乙方辦理免息退還優先權保證認金的手續,並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乙方按本協議支付的優先權保證認金無息退還給乙方。同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六、其他

本協議共三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城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購銷____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經洽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座落在________渡假村________組團內________樓房________棟。建築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其面積以________省《建築面積計算規則》爲準。

二、商品房售價爲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電室、臨時鍋爐房、道路、綠化等工程設施的費用,但不包括建築稅和公證費。

三、付款辦法:

預購房屋按房屋暫定價先付購房款40%,計人民幣________元,。待房屋建設工作量完成一半時再預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時按實際售價結清尾款。房屋建築稅款由甲方代收代繳。四、交房時間:

甲方應於一九________年____月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後的十天內將購房款結清。屆時乙方若不能驗收接管時,須委託甲方代管,並付甲方代管費。

六、乙方從接管所購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對房屋質量問題實行保修。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則應雙倍退還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購房屋時,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擔應交房屋售價萬分之一的罰金。甲方通過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時,以同等條件由乙方付給甲方作爲獎勵。

八、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對所購房屋享有所有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房屋管理規定及渡假村管理辦法。

十、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應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兩本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佔用土地範圍圖

2、________渡假村別墅暫行管理方法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及電話:地址及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 的 名 稱 牌 號 商 標 規 格 型 號 生 產 廠 家 計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____________

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____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________所有。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號:

買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號:

鑑(公)證意見:

鑑(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監製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  印製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 篇17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貨品。

二、產品質量

乙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產品後五日內提出確有證據的書面異議並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異議的,視爲甲方產品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產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視爲甲方產品符合合同約定要求。

三、產品價款

1、產品的單價與總價:

上述貨物的含稅價爲:總價款爲:

四、產品交付

甲方貨品交付方式爲:產品交付地點爲甲方所在地。

五、價款結算

六、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七、商業祕密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 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九、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後,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

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於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並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聯繫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二、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願意簽訂並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 方 :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 篇18

甲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何X  乙方:XX公司  法定代表: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XX公司爲賣方和XX公司爲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月餅買賣達成一個協議,願自願遵守。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月餅  

2.產地:四川  

3.數量;50盒  

4.合同價格:£20 F..B.  

5.包裝:以新的,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並能防潮,防溼,防震,防黴及防止粗暴裝卸,適合於遠程海運,郵包郵寄,空運運輸.由於採用不適當或不妥當的包裝而引起發黴,變質,損壞,丟失,其責任應由賣方承擔.  

6.嘜頭: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號,尺碼,毛重,淨重和諸如“勿倒置”,“小心輕放”,“防潮”等字樣,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嘜頭.  

7.進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  

8.進貨地點: 四川  

9.目的: 江油  

10.保險:進貨後由買方負擔.  1

1.支付條件:  (1) 如以信用證支付:買方接到本通用版合同3條規定的賣方進貨通知後在交貨期1~5天前,由中國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金額爲裝貨總值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開戶銀行開具的匯票和本合同第12條中所規定的進貨單據付款.  (2) 如以託收方式支付:交貨後,賣方經由賣方銀行通過中國寄送本合同第12條所規定的進貨單據向買方收取貨款.  (3) 如以信匯或電匯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2條所規定的進貨單據後於4天內付款.  12. 付款單據:  (1) 爲了議付貨款,賣方應向支付銀行呈交下列單據:  1) 全套清潔無疵,註明“運費到付”,空白擡頭,空白背書和通知目的港已“車運”的高速提單.  2) 發票五份:註明合同號和嘜頭(一個以上嘜頭應分別開發票).  3) 裝箱單五份:註明發貨重量及相應發票的編號和日期.  4) 由製造廠出具的品質和數量證明書兩份,如16條第(1)項中所規定.  5) 通知買方已裝車的電報抄件一份.  (2) 裝車同時,賣方應將上述單據副本各一份(本條5項除外)寄送目的港.  13. 裝車條件:  (1) 賣方應於本合同規定的裝車期前10天,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件數,毛重,尺碼,港口備妥待運日期,以便買方洽訂艙位.  (2) 中國藍天海運公司,將作爲買方的車代理洽訂艙位.  (3) 買方應於車只預計抵港日期前十天,將車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車.賣方應與車代理保持密切聯繫.當必須換車或車提前或推遲到站時,買方或其車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車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車期後8天內到達車站,買方應擔負自9天起所帶來的倉租費和保險費.

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 篇19

出賣方: 買受方: 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出賣方與買受方根據工業產品買賣合同的要求,本着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數量、價款:

第二條 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要求指標值。

第三條 出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標的物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第二條)標準要求,由出賣方承擔(更換合格品或退貨),負責期限:一年。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 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無,由出賣方承擔。

第七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交貨時起轉移,但買受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時,標的物屬於出賣方所有。

第八條 交(提)貨時間、方式、地點:交貨時間爲合同生效後 天起,於 天內交貨完畢;方式:買受方自提或由出賣方代辦運輸,交貨地點: 。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運輸方式: ;到達地: ;費用負擔: 。

第十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買受方在收貨地點按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第二條)檢驗,或指定具備相應資質的檢驗機構提供相關檢驗依據;質量異議提出時間爲標的物到達後十五天內;期間無異議等同爲驗收合格。

第十一條 安裝與調試:出賣人提供相關《產品使用說明書》,如需出賣方技術人員赴現場配合指導,所產生的費用由買受方承擔。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款到發貨。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無 。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待貨款兩清後,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條例,出賣方不能按期供貨,每天按貨款的0.5%扣罰違約金,遲一天扣罰一天;買受方未能按時支付合同約定的款項每天按貨款的0.5%扣罰違約金,遲一天扣罰一天。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雙方當事人只能選一種)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出賣方收到買受方預付款起生效,至合同所有約定完畢之日終止。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遇嚴重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事件,由雙方協商延期或終止合同。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的傳真件、合同附件、技術規範、工程圖紙等文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乙方:日期:

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 篇20

合同編號:

出賣方: 簽訂地點:

買受方: 簽訂時間: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

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六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

第七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八條 檢疫單位、方法、地點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 由雙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請浦口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向浦口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鑑證方留存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方(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賬 號:

郵政編碼:

買受方(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賬 號:

郵政編碼:

鑑證意見:

鑑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 篇21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蜂產品原料買賣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品名、等級、數量、單價、金額及交貨時間

第二條 產品的各項指標的質量要求

水分: 。

10-羥基-2-癸烯酸(王漿酸): 。

乙醇可溶物: 。

色澤: 。

氣味: 。

滋味: 。

狀態: 。

雜質: 。

結構: 。

硬度: 。

對產品質量的其他約定:

未做特別約定的有關指標,應參照下列標準:

□國家標準 □省級標準 □

第三條 蜜蜂飼養及產品採集、包裝、保存、運輸的具體要求: 。

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相關的技術指導。

第四條 包裝方式及要求

(一)包裝方式及要求: 。

(二)包裝物由 方提供,費用由 方承擔,乙方按甲方要求進行包裝。

第五條 交付和貨款支付

(一)交付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乙方應送至 。

2、實行提貨的,甲方應到 提貨。

(二)貨款的支付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交付之日,即時結清。

2、甲方應於每批蜂產品交付之日起 日內結清該批貨款。

3、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乙方定金 元(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乙方交付該批蜂產品後,甲方應於每批蜂產品交付之日起 日內結清該批貨款,至最後一批貨物交清時,定金抵作貨款。

第六條 驗收

甲方應於收貨當日自行或者委託檢測機構對蜂產品的質量進行檢測,檢驗標準爲 ,檢驗地點 。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

(一)交貨時如市場價格高於或低於合同約定價格的 %,雙方可對蜂產品價格進行重新協商。

(二)因氣候發生重大變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無法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貨的,雙方可另行協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交付的蜂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應在 日內負責調換,無法按期調換的,應扣除不符合約定的蜂產品的相應價款,並按該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交付蜂產品的數量低於合同約定的,應在 天內負責補齊,無法在該期限補齊的,按欠交蜂產品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交付的數量超出合同約定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權選擇是否接收,甲方同意接收的,則按合同約定的單價計算。

2、乙方延遲交貨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甲方約定批次價款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甲方逾期提貨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該批次價款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3、甲方不按約定收購蜂產品的,應向乙方支付該批蜂產品價值的 %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蜂產品變質等實際損失。

4、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延遲貨款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5、因包裝物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的損失由包裝物提供方承擔。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 年 月

日止。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生產經銷產品買賣合同 篇22

第一條商品名稱請您認真閱讀以下內容,確認所填報的規格、材質、顏色後再簽字。對訂購條件,如有不明之處,務請當面問清,以免發生糾紛。

第二條設計及設計更改:賣方需要實地測量的,測量時間爲:賣方設計方案及相關尺寸經買方簽字確認後,作爲本合同附件及雙方履行合同的依據設計方案確認後不得單方更改,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責任和費用由更改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及安裝:交貨方式:送貨時間:交貨地點:選擇送貨安裝方式的,買方應爲賣方提供安裝條件。

第四條驗收及三包責任:對於商品的數量、規格、顏色與約定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買方應在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經覈實賣方應無條件換貨或補足對於其他質量問題要求三包的,按國家有關三包規定執行國家無三包規定的,對於內在質量問題的包修期限爲

年,賣方負責免費修理,但經專業檢測機構檢驗不符合的,自交貨之日起兩年內買方有權要求賣方無條件換、退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種方式支付價款。簽訂本合同時,買方支付元,設計出圖認可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第六條違約責任:一方遲延交貨或提貨的,每超過一日向對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的違約金賣方遲延交貨超過

日的,除按前款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的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已支付的定金,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可要求賣方雙倍返還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的定金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賣方撤離展銷會或市場的,由展銷會和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市場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後,有權向賣方追償。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予以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規定應由賣方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買方 賣方 主辦單位

住所:住所:住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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