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產品購銷合同樣本(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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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產品購銷合同樣本 篇1

需方(甲方):供應(乙方):

出口產品購銷合同樣本(精選15篇)

爲發展對外貿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收購乙方如下產品

運費以及貨物入庫的卸車費由乙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本合同的產品質量標準爲:確認樣爲主

2、乙方對交付甲方產品的質量負責按工廠相關規定。

三、包裝

1、本合同產品的包裝要求爲:產品應具有防潮、防鏽蝕、防震及適合遠洋運輸的包裝,由於產品包裝不良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其他要求:在每件包裝上需按要求標明甲方指定的嘜頭。並用透明塑料袋內裝裝箱清單貼在每個包裝箱外。

四、溢短裝

甲方認可對乙方交貨的溢短裝範圍爲:無

五、嘜頭:另外提供

六.交貨地點:甲方工廠

雙方約定:本合同的覆行地在寧波。

七、驗收

1、驗收方法:以工廠自檢及商檢單爲準 2、驗收時間:發運前 3、驗收地點:乙方工廠

4、若因乙方產品的外觀、品種、型號、規格、數量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的約定,則甲方應在乙方交貨後4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並有權索賠。

5、若因乙方產品的內在質量不符合合同的約定,則甲方應在乙方交貨後半年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並有權索賠。

6、鑑於本合同產品爲出口產品,故乙方對甲方和外商間的關於該批產品的合同中有關質量的約定予以認可,並承諾若因外商對貨物質量不確認或提出質量異議而使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並且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就上述損失在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貨款中扣除。

7、乙方保證其對本合同項下貨物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並保證該貨物上不存在第三人可以主張的有關權利如抵押權、租賃權等以及沒有侵犯第三人的知識產權,除非甲方訂立本合同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第三人對本合同項下貨物享有權利。甲方有證據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本合同項下貨物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貨款。

8.乙方保證其所提供的貨物均符合本合同的規定。並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過的,否則在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規定的乙方對貨物的質量負責期內發生貨物的變質、污染或其它損失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付款結算方法及期限

1、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30%預付款

2、乙方發貨前通知甲方,甲方派人驗收並取得合同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甲方再支付全部餘款。

九、 乙方應在交貨前/收款前向甲方提供下列單證 A,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B,貨物裝箱單

十、運輸方式 乙方負責

十一、違約責任

1、若由於乙方產品質量或交貨時間發生問題導致甲方無法出口或延遲出口,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若引起外商索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2、雙方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辦理。

十二、甲乙雙方在貿易過程中若由於一方或雙方的原因造成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其他事項:

十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五、本合同的主文印刷字體,未經雙方共同認可的任何刪划行爲應視爲無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年月日:

出口產品購銷合同樣本 篇2

買 方:

賣 方:

生產商:

編 號: 簽約地: 日 期:

三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同意嚴格按照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一、貨物品名、規格、包裝和質量要求:

二、數量、單價、價格條款和金額合計:

溢短裝約定

三、檢驗:

四、裝運期限:

生產商須在收到買方直接下達的訂購訂單之日起天內按合同約定備齊貨物,並交由賣方即刻驗收裝運。

五、裝運條件(運輸方式、出運口岸、目的地和分批出運安排等):賣方作爲發貨人安排裝運,並在發貨後及時通知買方。

六、保險:

七、付款條件:

本合同賣方爲輕工發展,但買方在合同項下的具體訂單直接下達至生產商。合同支付方式爲跟單託收下提單日後45天付款交單。買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向賣方指定的託收行或代收行按發票金額足額付款贖單。賣方收到買方支付的貨款後,應在規定時間將生產商應得部分撥付給生產商。

八、品質/數量異議與索賠:

貨到目的地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或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船公司或其他有關運輸機構責任外,買方可憑三方認可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及生產商提出索賠。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地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地之日起15天內提出,否則賣方或生產商不負任何責任。

九、 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賣方或者生產商不能履約,或者部分或全部貨物延遲交貨,賣方或生產商不負責任。但賣方或生產商必須立即通知其餘各方。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預、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由三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功,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當時施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三方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承擔。

甲方:乙方:年月日:

出口產品購銷合同樣本 篇3

供方: 簽定地點:

需方: 簽定時間:

雙方就20xx年1月1日起 等訂貨事項達成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供方產品價格表(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價等,見附件)。

二、訂貨方式: 需方電話、傳真通知供方所需物品,或需方直接到供方提貨。

三、交貨方式及費用負擔: 供方送貨到需方倉庫,費用由供方承擔 。

四、驗收:產品必須由乙方妥善包裝,適合運輸;驗收時以清單或發票爲準,質量以國標及需方要求爲準,如存在質量問題,拒絕驗收 ,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質量或其他問題,需方有權提出更換或退貨。

五、合同總價結算:

1、數量: 數量以交貨前需方單位電話、書面通知計算確定,以需方的簽收回單爲最終確認實收憑證。

2、價格: 供方提供給需方的產品價格表中產品單價爲固定價格,結算付款後供方開具17%增值稅發票;如遇市場價格變化,雙方可協商解決,以雙方確認的補充報價書爲準。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雙方協商 。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友好協商,如不能調解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單位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傳真合同與正本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出口產品購銷合同樣本 篇4

甲方(買方):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購買乙方產品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及費用清單。

第二條甲方支付剩餘款項。

第三條交貨期:自收到甲方預付款之日起日內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第四條交貨地點、費用承擔及所有權轉移:乙方通過物流發運到甲方指定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貨物所有權自甲方簽收之日起轉移,運輸途中產品的損毀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應做好適合物流運輸的產品包裝,並隨貨附《貨物清單》(加蓋合同章),詳細註明產品規格及數量,甲方根據貨物清單內容驗收貨物。

第六條甲方自收到貨物起7日內可對產品的規格、數量等產品信息提出異議,乙方必須在3日內答覆並提出解決方案,否則甲方有權退貨並要求乙方承擔所有的費用。

第七條質量保證:

1、乙方甲方所購買的產品質量和乙方提供的樣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異屬於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要求,如出現質量問題假一賠十,給甲方造成危害和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期交貨(除雙方協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總金額的2%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端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端,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作出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單位蓋章、預付款到達乙方指定賬戶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出口產品購銷合同樣本 篇5

甲方(需方):四川大月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產品質量、金額:

備註:以上價格爲包乾價,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調價。

二、質量標準:質量應滿足《輕質高強飾面磚》JC/T2195-20xx以及企業標準執行,並滿足需方要求,以雙方簽字封樣爲準,生產工藝爲:墊板窯全通體磚,數量以需方的實際數量爲準。

三、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供方負責運輸到需方指定的 成都市新都區新繁鎮大月·龍湖尚城施工現場,上車費及運費由供方負責,下車費由需方自理。

四、交貨時間: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後,開始對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進行生產;供方在 25 日內開始向需方交貨,第一批貨在 年 月 日前供貨,並按照需方工程進度交貨。

五、驗收標準:需方在收到貨物後,按第二條規定標準進行驗收;如供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換貨及相關經濟責任。

六、貨物交接:需方制定員工姓名 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 ,爲貨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貨物。簽訂合同時應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並提供製定員工的身份證複印件作爲合同的附件。

七、貨款結算及支付:本合同簽訂生效後,需方支付 元作爲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幣);需方在支付貨款時,貨款在人民幣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現金支付外,貨款超過人民幣壹仟元以上時,需方必須以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賬號,否則視爲需方未支付貨款;需方付清全部貨款後,供方開票貨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後一車貨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約定付款,供方有權拒發貨,造成停工損失由需方負責。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後,開始對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進行生產,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則供方所生產的全部產品仍由需方安裝合同價格賠償供方的損失。

九、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單方變更或者解除;如一方違約,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並按照定金法則處理定金,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十、供方在受國家能源調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導致企業不能正常生產的情況下,及時告知需方,供貨期順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解決合同糾紛方式:1、協商解決;2、如協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3、其他有關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需方支付定金後生效。

備註:因陶瓷生產工藝過程複雜,大批生產與樣品近似相同率 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需方:四川大月置業有限公司 供方:

單位地址:成都市新都區新繁鎮 單位地址:

委託代表: 委託代表:

電話: 收款賬戶名稱:

收款賬號:

開戶行:

電話:

出口產品購銷合同樣本 篇6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水產品,訂購水產品的品種名稱、數量、質量標準。

第二條 訂購水產品需要檢驗、檢疫的,甲方提供抽樣標本,由甲方委託南陽市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檢驗、檢疫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訂購水產品收購價格按照漁船到港時的市場價計算。

第四條 交貨期限爲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條 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甲方將所訂水產品送到乙方所在地的漁港碼頭,交貨日期以乙方書面簽收日期爲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貨物驗收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驗收地點:送貨以貨物接受地爲驗收地點;提貨以提貨地爲驗收地點;販運的以海上交易地爲驗收地點。

(二)驗收時間:乙方在收到貨物的當日驗收完畢,乙方對水產品的質量、品種、數量等有異議的,應當日書面向甲方提出。

(三)驗收標準:按照所屬魚類單體重量以及新鮮魚進行驗收。

(四)自然損耗:所訂水產品自然損耗應在10%以內(含10%)。

第七條 乙方於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預付款元。合同履行時,預付款衝抵甲方應付貨款。

第八條 貨款結算按下列第二項執行:

(一)現金結算,驗收合格後錢貨當場結清。

(二)銀行結算。乙方在驗收合格後10日內,把剩餘貨款匯入甲方指定開戶銀行: ,帳號: ,戶名: 。

第九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按協議執行。達成協議之前,仍按本合同執行。

當事人一方因因遭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甲方拒絕交付所訂水產品的,按合同總價款的1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訂水產品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總價款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應按收購日市場價格交付水產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處理。

(三)乙方拒收所訂水產品的,按合同總價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愈期支付貨款的,應結清貨款,同時,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並按合同總價款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由南陽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項解決:

(一)交南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商部門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時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出口產品購銷合同樣本 篇7

合同編號:140816

購貨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覈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x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

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作爲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於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x項執行:

(1)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爲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爲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爲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x項執行:

(1)按國家定價執行;

(2)應由國家定價而尚無定價的產品,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准價執行;

(3)不屬於國家定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

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爲十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驗收方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關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隻、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通用產品的幅度爲1—5%,專用產品的幅度爲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通用產品的幅度爲1—5%,專用產品的幅度爲10—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20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____

供貨單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____

__年__月__日訂

出口產品購銷合同樣本 篇8

需方:

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供需方就翡翠玉鐲購買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確立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確保雙方共同執行。

一、貨物名稱、產地、數量、價款:

二、交(提)貨方式、地點(站):

三、合同總金額:

四、付款方式:先款後貨,交貨前預付30%首付款,計 元,餘款通過銀行貸款方式於20--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合同範本《個人貸款購銷合同》。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需方根據國家行業標準驗收,如有產品質量問題,供方無條件將所供產品運回,造成的工期損失由產品供應商負責。

六、供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有關質量要求,具體要求:符合國家同類行業標準。

七、結算方式,時間及日期:供方收到全部貨款後即供貨。

八、貨物的所有權:自貨款兩清之日時起移交,但需方未履行支付款義務的,貨物的所有權屬於供方所有。供方有權利對所供貨物進行處理。

九、合同爭議的解釋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同意的基礎上,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產生的補充文件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雙方協商不同意情況下可以向供方所在地提起訴訟。

十、違約責任:違約方按合同總金額的0.5%/天支付違約金給履約方。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雙方各二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需方: 供方:

單位名稱:(蓋章)

法人代表:

銀行賬號:

電話: 電話:

合同簽訂地點:

出口產品購銷合同樣本 篇9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及價格

2、 產品交貨方法及時間

2.1 交貨時間: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將本合同產品發給甲方;

2.2 乙方將合同產品運輸至甲方,交貨地點爲

2.3 運輸方式:□快運 □鐵路 □航空 □市內送貨 □其他

3、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用以下第 項付款方式付出合同款項:

1.現款: 甲方於 200 年 月 日以 付款方式付出合同全額款項;

2.延期支票: 甲方以延期支票的形式支付全額款項,付款日期爲 ;

3.延期付款: 甲方收到乙方所供貨物後的 內付清全部合同款項;

4.乙方在收到甲方貨款後,向甲方開具銷售發票。

4、所有權

如甲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內履行完付款義務,貨物的產權屬於乙方,乙方有權將貨物收回或要求甲方支付全部貨款並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需承擔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僅限於支付違約金、貨物收回費用和如果本合同完全履行給乙方帶來的預期利潤及其他相關費用。

5、驗收期限及方式

5.1甲方須在收到貨物後 2 日內組織完成全部貨物的驗收。若貨物抵達後的2日內無書面或傳真向乙方提出質疑,則視爲驗收合格。

5.2產品驗收標準:根據原廠產品出廠標準要求和合同技術參數驗收。

6、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6.1 產品質量標準按照廠商出廠標準執行。

6.2 提供產品廠家標準服務與保修,免費提供電話技術支持和諮詢,同時提供各種有償服務。

6.3 其他服務約定:

7、違約責任及糾紛處理

7.1 乙方因廠商、運輸延誤、運輸滅失或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及時交貨的,應向甲方說明,甲方不得以此向乙方主張違約責任。如無說明,遲交貨超過規定期限3天以上,應向甲方賠償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0.1%,遲交貨15天以上,甲乙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由乙方繼續履行供貨義務,但需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1%;如無上述問題,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退貨。

7.2 甲方延遲付款1—5天,每天按遲付金額的0.1%計算違約金;5天以上按遲付金額的0.3%計算違約金。

7.3 供需合同一旦簽定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支付對方合同金額的20%作爲賠償金。

7.4 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拒絕接貨,或甲方在合同生效後中途退貨,應當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20%的違約金。

7.5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解決或由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訴訟,雙方當事人同意接受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轄。

8、不可抗力及風險轉移

8.1 當事人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戰爭、火災、洪水、颱風、地震或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不能履行合同應在24小時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須在7日內向對方出具主管部門提供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證明材料。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應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實際狀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8.2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8.3 貨物的風險自甲方簽收後轉移至甲方。

9、附則與其它

9.1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2 爲縮短訂貨期,需方可用傳真方式訂立合同,傳真件需加蓋單位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供方收到上述傳真件後即加蓋印章傳給需方即合同成立,傳真件及其複印件視爲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簽名人員有權代表甲方,保證合同履行。如因甲方需要,該人員不能代表甲方,則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立即通知乙方而給乙方造成損失或費用由甲方負擔。

9.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合同章後生效。

9.5 其它需說明的事宜:

甲方(需方)蓋章: 乙方(供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電話: 傳真電話: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出口產品購銷合同樣本 篇10

甲方:乙方:

甲方是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以下簡稱“協議產品”指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報價單範圍內產品)中國區唯一合法生產商,具有良好的信譽;乙方是具有較強技術實力和良好信譽的網絡產品分銷商。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誠實信用和平等互利的原則,就雙方共同開拓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市場,推動雙方事業共同繁榮與發展,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總則

1、授權

甲方授權乙方爲地區總分銷商(分銷商通常以省級或主要地區爲單位建立,具有較強的分銷能力及集成能力,能夠獨立承擔所轄區的物流推廣及售後服務並銷售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具體型號見附件《產品報價單》),並向乙方授予資格證書。

隨着甲方產品線的不斷豐富,甲方將增加其“協議產品”授權範圍。後續授權方式爲甲方授權人簽發新的《產品報價單》,乙方授權人簽字認可,雙方備案,作爲協議的補充文件。

如果乙方希望就某次商事活動在分銷區域以外銷售“協議產品”,須經甲方同意並備案。

2、乙方承諾

1)、接受甲方的市場管理,遵守本協議中銷售政策,維護市場價格體系;對乙方任何違反本協議中市場銷售政策的行爲,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罰。

2)、遵守本協議中商務政策,按本協議規定執行定貨,遵守訂貨計劃等的要求;對乙方任何違反本商務政策的行爲,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罰。

3)、乙方須維護甲方品牌“綠色陽光”的聲譽,尊重甲方的商標權、專利權、總代權,不假借甲方“綠色陽光”品牌銷售非甲方產品(包括但不限於僞劣產品),對此違約(侵權)行爲,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分銷商資格。

4)、乙方將“協議產品”與其他廠家的產品配套銷售時,須向最終用戶闡明配套銷售情況,因其他廠家的產品而受到第三方質量賠償請求的,甲方不承擔其他廠家的產品質量責任。

3、註冊及變更

乙方須按實際情況如實填寫附件——《綠色陽光分銷商註冊登記表》。若甲方發現乙方虛假填寫《綠色陽光分銷商註冊登記表》,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乙方的分銷商資格。

如乙方登記註冊有關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以免因此引起雙方損失。

4、承諾銷售額

乙方承諾爲了保證區域物流平臺的正常運作,將用萬以上人民幣作爲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銷售的專項基金,以及月承諾量80%的安全庫存。

乙方承諾“協議產品”銷售任務年回款總額爲______萬元人民幣/年;

其中第一季度回款______萬元人民幣/季,第二季度回款______萬元人民幣/季,第三季度回款______萬元人民幣/季,第四季度回款______萬元人民幣/季。

乙方每月回款額皆不低於萬元人民幣/月。

乙方應積極銷售“協議產品”,如果乙方連續三個月未完成月度銷售任務,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分銷商資格。

5、分銷商人力資源配置

乙方須配備專職“協議產品”的產品技術支持、服務人員和市場銷售人員,負責“協議產品”的技術支持、服務、推廣和市場銷售工作。同時乙方須配備專人作爲技術支持、服務和市場銷售的接口人並在《綠色陽光分銷商註冊登記表》上登記,如果該人員變更,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作相應變更登記,以便雙方更好地聯繫和溝通。

在本協議生效後三個月內,乙方須至少具備2名以上“綠色陽光認證工程師”以及2名以上“綠色陽光設計工程師”。甲方將給予以上名額的免費認證培訓。如乙方屆時未能具備上述技術人員,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

6、商情溝通

爲了協調雙方更好地合作和互相支持,乙方應在每月最後一天提交《綠色陽光分銷商月庫存報表》和《綠色陽光分銷商月度溝通表》,由乙方總經理或授權人審覈後提交甲方渠道管理部,存檔備案。

以上表格是甲方考覈乙方銷售業績以及甲方對乙方進行支持的重要依據,如果乙方不及時提供以上表格或提供的表格信息虛假,甲方將有權拒絕對乙方的支持,並按乙方自動放棄本季度全部返點處理。

7、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須對商議活動中的分銷政策及價格等商業祕密對第三方嚴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泄露。由泄密而造成其中一方損失的,泄密方應承擔對損失方的賠償責任,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本保密條款在雙方本協議關係終止後兩年內繼續有效,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8、非正當行爲約束

甲方工作人員應儘自己的職責給予乙方更大的支持,不得利用工作職權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或接受物質利益,如果乙方遇到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索要物質利益,乙方有義務拒絕,並立即向甲方渠道管理部門投訴;乙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相關工作人員提供佣金、回扣等非正當物質利益,以換取該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對乙方進行的非正當支持;如果甲方發現乙方對甲方工作人員提供非正當的物質利益,無論是被動提供還是主動提供,甲方除對該工作人員進行嚴厲處罰外,同時將對乙方進行扣除返點等處罰。

甲方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向乙方借用貨物、貨款,未經甲方公司渠道管理部書面允許,乙方支借給甲方工作人員的貨物、貨款屬乙方與甲方工作人員私人間行爲,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9、信息往來

爲保證甲乙雙方信息往來通暢,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地址、電話、e-mail等有效的聯繫方式,甲方將定期向乙方通告最新產品情況及其他事宜;甲方也將利用電話、e-mail、公司網站等方式與乙方保持信息溝通。

二、銷售政策

1、價格政策

1)、甲方產品價格包括分銷價、代理價、經銷價、市場最低限價、媒體價。甲方以分銷價向乙方供貨。乙方在媒體(含網站)上刊登的“協議產品”價格須不低於甲方的媒體價。如果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媒體(含網站)報出價格低於媒體價,則甲方將按乙方嚴重違規處理,有權扣除乙方當季度全部獎勵。同時乙方有義務協調經銷商維護市場最低限價。

2)、在特殊情況下,如乙方欲參與某些有重大影響的工程或項目且需要公司給予價格支持,可向所轄區甲方代表處或地區平臺提出特價申請,經批准後可從甲方按特價進貨,但以特價形式購入的產品不享受價格保護,且此筆業務不享受任何獎勵支持,金額記入銷售額中。甲乙雙方對特價均應嚴格保密,乙方不得將特價產品用於其他項目或進入分銷渠道擾亂市場價格。

3)、如果由於市場需要,甲方調整市場價格,甲方須將新的價格以“價格調整通知單”形式書面通知乙方,該“價格調整通知單”由甲、乙雙方授權人簽字確定,作爲本協議的補充文件存檔,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原則上須按照本協議附件《產品報價單》中規定的價格按經銷價向經銷商供貨,按市場最低限價向最終用戶進行供貨。

5)、如果甲方發現乙方在市場銷售過程中違反本協議上述的價格規定,一個季度中有一次價格違規,則扣除本季度獎勵的1/3,如果出現兩次違規,則扣除本季度獎勵的2/3,如果出現兩次以上的價格違規,則扣除本季度全部獎勵。如果乙方本季度沒有獎勵,則違規處罰將分別按照本季度實際定貨額1%(違規一次)和2%(違規兩次)從後續定單中罰款,如果超過兩次或乙方拒絕支付罰款,則甲方將停止向乙方供貨,並取消乙方分銷商資格。

2、價保政策

1)、甲方的產品價格調整時,對乙方在調價前45天內(從甲方銷售出庫單日期爲準)所進降價產品按提貨單給予價格保護,超期及欠款者除外。甲方在調價通知公佈7天內向乙方回覆價保確認金額,價保金額衝抵乙方下次進貨款。樣品、促銷用品及其他特價產品不享受價格保護。

3、獎勵政策

甲方視乙方在季度、年度不同的回款完成情況給予不同獎勵(特價不獎)

1)、季度獎勵(季度以連續3個月作爲一個週期)

季度回款總額獎勵數

15-30萬以上(含15萬)1%

30-45萬以上(含30萬)2%

45-60萬以上(含45萬)3%

60萬以上4%

2)、年度獎勵(年度以每年12月30日作爲年度週期的截止日期。)

分銷商類型年度銷售回款總額獎勵數

160-100萬0.5%

2100-150萬1%

3150-210萬1.5%

4210-280萬2.0%

5280-360萬2.5%

6360-450萬3%

7450-550萬3.5%

8550萬以上4%

(特價產品不享獎勵)

以上獎勵都將以貨物衝抵。銷售回款以到帳日期爲準。

3)、服務費用支持:(此條款僅對簽定服務商協議的分銷商適用)

對簽定服務商協議的乙方有義務承擔所轄區售前、售中、售後服務職能,同時甲方將給予適當的服務費用支持。(詳見《服務商協議》)

4)、廣告基金:

甲方給予銷售回款的1.5%作爲廣告基金(特價產品銷售額不列入廣告基金計算)。乙方可以利用這筆費用在當地進行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的市場推廣活動,憑合同、樣刊和發票衝抵下次進貨的貨款(經審覈後原發票返回乙方)。

三、商務政策

1、物流

1)乙方向甲方商務部直接下訂單和結算,由甲方直接供貨,直接享受甲方銷售政策。供貨價格按照本協議附件《產品報價單》中的分銷價格執行(特價例外)。

2)乙方向甲方訂貨時須填寫《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購銷合同》(格式見附件中提供的範本),並在當日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商務部。公司商務部在收到訂單10分鐘內給客戶作出訂單確認。

3)甲方和乙方簽訂的《綠色陽光綜合佈線產品購銷合同》中,在一般情況下,甲方向乙方提供鐵路行包運輸或汽運並提供門到門服務,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自行選擇;在特殊情況下,乙方要求甲方以其他方式發貨(如中鐵快運、ems、航空),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於供貨週期承諾爲:確認後的訂單當天發貨,確保東北區3-4天內到貨,華北區和西南、西北、華東區3-5天內到貨,華中、華南區3-4天內到貨。貨物發出後,甲方將發貨情況及時通知定貨方。乙方在收到貨物後應予以反饋,若7日內收不到貨,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視爲其已收到該貨物。

2、結算

1)結算方式:

現金結算:公司原則上實行“款到發貨”的原則。

承兌匯票:甲方受理3個月以內的銀行承兌匯票(視同現款);受理4-6個月以內的銀行承兌匯票(按銀行當期貼息利率扣除貼息);不受理商業承兌匯票。

帳期:乙方資信良好且已與甲方了穩定業務關係的並連續3個月完成銷售任務,可以向甲方申請帳期和信用額度。

2)、帳期的審批程序是:

a、乙方提出申請

b、甲方當地評估

c、甲方渠道管理部評估並審批

d、甲方財務部審覈通過

e、甲方總經理審批

經過上述申請審批環節並通過後,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30天的帳期支持,額度爲上月銷售回款的50%。

四、培訓與技術支持

1、日常技術支持

乙方須負責其銷售的“協議產品”售前售後技術支持服務,甲方作爲乙方的技術後援。乙方如遇到自身無法解決的技術問題,可以向甲方尋求技術支持。日常技術支持服務主要包括:免費電話支持服務、免費e-mail技術支持服務、新資料發放服務及新軟件升級服務等等。具體內容參見〈技術與服務〉合同。

2、現場支持

乙方遇到自身無法解決的技術問題時,可向甲方申請現場支援,具體事由由雙方協定。若向甲方直接申請現場支持時,可由乙方技術服務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書面申請,甲方判斷是否符合現場支援條件,若符合,則安排甲方工程師到現場支援。並按〈技術與服務〉合同決定是否收取相關費用。

3、培訓

甲方應積極爲乙方提供技術培訓,使乙方能較好地掌握“協議產品”的應用和技術特點。乙方可以在甲方的“授權網絡產品培訓中心”參加培訓和認證。甲方爲乙方提供4名免費培訓名額(包括認證考試),該名額在本協議生效後三個月內有效。

4、售後服務:

1)、如果乙方所訂購“協議產品”在包換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可向甲方申請更換。

2)、如果乙方所訂購“協議產品”在安裝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可向甲方提出更換申請,經甲方確認後負責更換。更換時乙方需填寫附件《換貨申請表》,如未填寫或填寫不完整,甲方有權不受理更換申請。

3)、但對於由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壞(如天災),或由人爲引起的損壞(如:未按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所列的用途和方法操作而引起的系統損壞;未能滿足“協議產品”正常運行所需環境條件或不滿足電氣參數要求而引起的系統損壞等),不在甲方包換範圍之列。

4)、乙方應在每月度的《綠色陽光分銷商月度溝通表》中,填寫本月度對用戶的技術支持與服務情況,並及時反擴靶議產品”存在的各種問題。

5)、乙方有權對甲方未能履行其承諾提出投訴,全國統一服務監督電話:,。

五、市場宣傳與活動

乙方應維護甲方及產品的形象,不違反甲方企業標識的使用規定,廣告中不出現其他品牌的同類產品,可以“綠色陽光總(獨家、唯一)經銷”等具體有排他性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其它商業活動,但不可以任何形式損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應在每月的“月度溝通表”中如實填寫本月進行過的各種市場推廣工作進展情況,作爲甲方對乙方業績評價的重要依據。

六、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

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請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協議期限

此協議(含相關附件)一式肆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20____年12月31日,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字蓋章生效後,甲乙雙方以前簽訂的有關本協議中“協議產品”的合作協議即時作廢,雙方的合作以本協議的條款爲準。協議期滿後,雙方合作關係及本協議視合作情況,在雙方無異議的情況下進行續簽或終止作廢。

八、本協議及附件的解釋權在甲方。

本協議爲甲乙雙方合作的公司行爲,不詳或未盡之處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公章或合同章)

代表(簽字):簽約時間:

乙方:(蓋公章或合同章)

代表(簽字):簽約時間:

出口產品購銷合同樣本 篇1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總價款(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元),爲在交貨地點安裝就位後的含普通稅收最終價款。

第二條:甲方所需產品和價格如下表:

第三條:乙方承諾提供的產品保用期爲一年。 第四條:交貨時間: 年 月 日 第五條:交貨地點:

第六條:驗收方式:甲方所購產品全部到達後,由乙方向甲

第七條:甲方所購產品全部到達並安裝完畢驗收合格,乙方開具發票後付款,一次性付清。

第八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爲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額的20%的違約金。

第九條:乙方提供的產品品種、規格、質量與約定不相符,甲方可以不收貨,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按規定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乙方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數量和質量全部交貨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爲難乙方,如有此行爲,視甲方違約,按約定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並支付乙方全部貨款。

第十一條:乙方在運輸安裝過程中發生的損壞及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口產品購銷合同樣本 篇12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後期續建工程建設材料購買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貨物數量及價款

甲方在建設工程中需用的建築材料,供貨量後續商定,按照實際的供應材料款額計算。

二、乙方供應產品或原材料必須滿足

1、達到相應的質檢驗收標準;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規格品牌商標(產地)和數量及時供應;

3、有產品合格證明書或相關文件。

(材料清單以附件形式列明,並附於本合同後)

風險告知:購銷合同是買賣合同的變化形式,它同買賣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在本合同中因爲涉及到建材材料的數量、計量價格、單價、金額、質量標準、規格等詳細內容,應當經雙方協商一致之後在合同中列明或者以附表的形式將這部分的約定內容附於本合同之後,以供核用,也可作爲之後產生糾紛的解決依據。

三、供貨時間、運輸

1、甲方應提前二天將供貨計劃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計劃後應在甲方計劃二天內供貨。

2、由乙方負責貨物的裝車運輸,並運至指定地點:到工地由甲方負責卸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後,甲方及時派收貨員對貨物的數量進行驗收,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作爲雙方結算的最終依據。(結算以實際送貨數量爲準。)

四、貨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付款約定:貨到工地付貨款90%,餘款一個月內付清。

收款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1%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4、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六、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2%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並承擔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以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它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供方_____份,需方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貨款結清後此合同終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口產品購銷合同樣本 篇13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就需方向供方購買金屬硅一事,達成一致意見,簽訂如下條款,望共同遵守執行。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單價、金額:

二、質量要求:Fe<0.75,鈣<0.4,鋁<0.6,精整乾淨、乾燥,無粉末、無硅渣,無破袋及其他雜質。

三、包裝標準:噸袋包裝(每袋淨重1000kg),包裝不回收。

四、貨款結算方式:成都新都區貨運大道千暉停車場交貨,合同簽訂需方交6萬定金,貨到成都需方見貨後全款付清,稅票在交貨後三個工作日內快遞給需方。

五、違約責任:供需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若供方未按時交貨或需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則按照本合同總金額的20%支付違約金,並對違約方從違約之日起收取每日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案:供需雙方發生經濟糾紛,由雙方書面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供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七、本合同經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包括傳真件)。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產品購銷合同樣本 篇14

甲方:乙方:

一、產品型號、型號、單位、數量及金額。

簽訂地點:

簽定時間:二、質量要求:按需方要求或提供試驗實物樣品材質,保證產品質量。

三、交貨地點:需方廠內。

四、交貨時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六個月內交貨。

五、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及回收:按標準包裝,包裝物不回收。 七、驗收標準:按需方要求或提供實物樣品驗收。

八、貨款結算方式:貨到驗收合格後供方開具全款17%增值稅發票,需方付清全款。

九、違約責任:若供方因供貨時間及產品質量影響需方生產,罰款5000元/天。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蓋章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出口產品購銷合同樣本 篇15

需方: 合同編號:供方: 簽訂地點: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需供雙方協商圖紙(及20---12-3日製作的樣板門)製作,簽約前圖紙需供需雙方簽字確認(圖紙見附件),需方負責提供不鏽鋼裝飾門表面皮革及閉門器,供方負責安裝。需方按樣板門標準驗收。此不鏽鋼裝飾門不具備防火、防毒、隔音等功效。供方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交(提)貨地點和方式:

四、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由供方負擔。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供方自行包裝及回收。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需方所提供的經供需雙方簽字確認圖紙及樣板門標準驗收,供方安裝完成後三日內由需方公司負責驗收,如果安裝完成後三個工作日內需方沒

有提出異議 ,則視爲驗收合格。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以支票或現金方式支付;合同簽定後當日預付三萬元合同款,不鏽鋼裝飾門在製作完成並送到需方工地,需方再支付進度款五萬元;供方安裝驗收通過後,三個工作日內需方向供方支付至合同總款的95%,剩餘5%合同款需方在驗收通過後三個月內向

供方全額支付。

八、資料文件: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及檢驗合格證。需方需向供方提供送貨進場及安裝所需相關手續,並保證供方順利進行安裝。如因需方不鏽鋼門套原因導致不鏽鋼裝飾門安裝不能

達到需方驗收標準,所需一切費用及責任由需方承擔。

九、特別說明、

1: 現需方已安裝好的不鏽鋼門套出現下列問題:

①:不鏽鋼門套出現上、下內空尺寸不相等,最大差距爲8㎜;②:不鏽鋼門套兩邊不垂直;最大差距爲10㎜;③:不鏽鋼門套與水平線的距離不相等;最大差距爲70㎜;

2: 以上不鏽鋼門套出現的問題會使不鏽鋼裝飾門安裝好後出現下列問題:

①:不鏽鋼裝飾門與不鏽鋼門套的縫隙不相等; ②:不鏽鋼裝飾門與不鏽鋼門套上方間距不相等及不垂直; ③:不鏽鋼裝飾門與地面留空縫隙不相等;

十、違約責任:供方不能按時到貨每日按合同總金額的0.1%處違約金,需方如不按本合同第七

款付款,每日按合同總金額的0.1%處違約金。 十一、仲裁或訴訟地區: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供需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提交仲裁委員會(或法院)仲裁。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二份,需方一份,供方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

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十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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