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電纜橋架買賣合同(精選3篇)
特殊電纜橋架買賣合同 篇1
甲方(買受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出賣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平等互利的條件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方將 項目工程中的 製作,由乙方承包。爲確保工程按工期、按質量完成,本着平等互利、緊密合作的關係,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並按合同條款的規定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雙方協商議定如下條款:
一、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1、強電橋架部分
標的名稱:
牌號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2、弱電橋架部分
標的名稱:
牌號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3、橋架配電部分
牌號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二、質量標準
1、乙方橋架供貨產品必須經國家專業質量檢測機構與認證,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和規範,並與標的及設計要求相一致。
2、電纜橋架應按規定程序批准的圖樣和技術文件製造,並符合本標準的要求。
GB/T 1720-1993漆膜附着力測定法 GB/T 1764-1989漆膜厚度測定法
3、材料
(1)製造電纜橋架用板材應符合GB/T912、GB/T11253中有關規定。
注:所用板材由供需雙方約定。
(2)電纜橋架焊接用焊條應符合GB/T5117規定。
(3)表面防腐層材料應符合相應的標準規定。
(4)螺栓、螺母、平墊、彈墊應分別符合GB/T 5780、GB/T 6170、GB/T 97.1、GB/T 93的規定。
4 色澤明顯變化,鍍層嚴重腐蝕(產生腐蝕點的面積>50%)底金屬(包括衝孔、邊緣部位)有明顯鏽點 塗層表面色澤有明顯變化且有氣泡或底金屬有明顯鏽點
4、製造要求
(1)電纜橋架的長度極限偏差
a)當長度小於、等於20__mm時,極限偏差爲±2mm;
b)當長度大於20__mm時,極限偏差爲±4mm。
(2)其餘尺寸公差按GB/T1804-V。
注:槽體寬度取負偏差,蓋板寬度取正偏差。
(3)電纜橋架表面平面度允差:
a)熱鍍鋅橋架平面度允差每平米不大於8mm;
b)電鍍鋅或鋅合金和噴塗橋架平面度允差每增米不大於4mm。
注:電纜橋架寬度不足一米者按一米計算。
(4)通風孔:有孔托盤底部通風孔面積不得大於底部總面積的40%。
(5)電纜橋架橫檔:梯級式橋架橫檔中心距不應大於300mm;橫檔的寬度不應小於30mm。
(6)託臂自由狀態時垂直度允差爲1/100(上翹)。
三、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乙方應對所售產品的質量及使用功能負責,在設計要求及合理的使用期限內(質保期爲一年,自工程檢驗合格之日起)乙方有義務對非甲方原因而產生的問題產品進行保修與退換,在安裝完成前甲乙雙方還應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每批主要部件應配有適當數量的標誌,其內容可含有:型號、規格、製造廠名等;
產品外標誌應清晰,同時應能反映產品基本信息;
產品包裝應能防止在運輸過程中受到損傷,也可按甲方要求分類包裝;
五、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隨包裝的產品必備品、配件、附件、工具數量應齊全,保證所供產品能正常安裝與使用。
六、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在運輸過程中應儘量避免損耗,結算數量應以現場實際接收數量爲準,損耗品乙方負責自行處理。
七、標的物所有權轉移
自 付款 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 乙方 所有。
八、交(提)貨方式、地點
1、交貨方式:貨至工地後,甲方、監理及施工單位三方根據合同及圖紙進行審覈。(有甲方變更,以變更文件爲準)
2、交貨地點:甲方 項目工地指定地點。
3、交貨日期:乙方在簽訂合同後7日內把貨備齊,根據甲方具體工程進度,甲方提報計劃或電話通知方式告知乙方,乙方自接到書面或電話通知計劃後供貨至工地。
4、運輸:乙方負責汽運至工地現場指定位置,費用自負。乙方負責裝卸車,費用自負。
5、隨貨備品:乙方交貨時需向施工單位及監理部提供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施工規範及說明書等相關材料。
6、如配電箱需主管部門抽樣檢測檢驗,由乙方負責進行設備的送樣並取得合格的檢測報告,相關檢測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乙方應採取合理的運輸方式,保證貨物能按要求時間到達,並承擔因此產生的費用。
十、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材料設備單價與約定不符,由乙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甲方拒絕接收保管,由乙方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並由乙方承擔相應費用;
3、到貨地點與要求不符,由乙方負責運至合同中指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甲方約定的數量時,由乙方在規定時間內補齊,不能因此影響工程進度,若現場實際需求大於清單量,乙方須應甲方要求增量,並保持貨物單價不變;
5、到貨時間遲於約定的供應時間,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甲方損失;
6、所有進場貨物必須在現場由雙方點驗合格方可接受,數量以實際收受數量爲準,並應形成相關記錄與憑證;
7、部分涉及主要使用功能的產品乙方除提供必要的生產證明、產品合格證、自檢證書外還需按要求報送當地權威檢測部門進行復檢。
十一、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乙方派技術人員現場技術指導和施工工藝的詳細解釋。
十二、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1、本合同的總價爲人民幣 ,爲含稅不變價(稅指進口稅、增值稅等一切稅種),合同附件價格不影響合同價格。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況可按投標報價書中的價格調整合同以外,其它一律(包括進口設備匯率變動)不得調整:
(1)工程建築設計作較大的修改
(2)因甲方實際需要調整原設計方案
2、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日起10天內,支付合同總價的5%作爲定金;
(2)設備按約定日期運至工地後支付合同總價的60%;
(3)設備安裝調試完畢,交房整體驗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支付合同總價的30%;
(4)質保期2年,餘款5%待質保期滿後7天內付清;
發票應隨付款進度及時提供,各供應商可提供更優惠的付款方式。
十三、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十四、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違約情況時,有權考慮並提出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方未能在合同規定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交付全部或部分設備。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3)發生上述情況後,乙方收到甲方的違約通知後30天內未能糾正其過失。
2、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中止部分。
3、在甲方提出終止部分合同的情況下,並不解除乙方對已交貨部分設備應負的產品質量責任。
十五、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供貨期供貨,假如未按約定的時間供貨,每推遲48小時,則扣乙方每個結算批次1.5%的貨款作爲賠償,超過一週未能供貨,甲方有權另行選用供應商。
(1)乙方不能履行招標要求和本合同要求時,視爲乙方違約。
(2)因乙方供貨不能按時進場或質量達不到標準全部退貨,並沒收其合同履約保證金。
(3)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和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延伸損失的,甲方沒收乙方的合同履約保證金,乙方將繼續承擔甲方實際損失。
2、由於甲方責任,違反合同拒收貨物或不能及時支付貨款,甲方失誤而使乙方延期交貨等,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3、違約賠償
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發生不能按期交貨或提供服務,甲方發生中途退貨等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的態度進行協商,妥善解決。如協商無效,按下列規定處以罰金。
(1)逾期交貨
乙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貨部分總價計算向甲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罰款 ‰。但整機中的零部件逾期交貨,按整機逾期交貨計算罰金。
(2)乙方不能交貨或甲方中途退貨
乙方不能交貨,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10-30%計算。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款總值的 %支付違約金。
(3)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延期交貨,和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退貨且無需罰款的不在此例。
十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自 經法定代表人簽章後生效 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八份,雙方各執四份,同等生效。
十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須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附件爲供貨清單彙總表及報價明細表。
3、合同修改
(1)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對合同內容提出修改,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達成由雙方簽署的合同修改書。
(2)除非甲方對設備的型號、規格和涉及價格因素的技術參數和配套件提出修改,乙方不得對合同價格提出修改要求。
4、成套設備的檢測(複檢)費用有乙方承擔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時間: 簽署時間:
特殊電纜橋架買賣合同 篇2
發包方: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爲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
3.承包範圍及內容:商鋪橋架改造及拆除排氣管道等,具體內容詳見綜合單價表中的工作內容。
4.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固定綜合單價包乾的形式進行承包,本工程採用包人工、包輔材不包主材、包工期、包質量、包管理、包安全文明施工的包乾方式,全面負責本協議範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
二、工程工期及質量標準
1.施工工期:30個日曆天,若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影響合同履行,經過雙方協商,可以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工期。
2.質量標準:本工程質量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範、規程及圖集執行,達到合格標準。
三、合同造價
1.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的工期、質量等級和合同條款要求完成承包範圍內的全部施工內容,本合同單價是綜合包乾單價,是不再計取任何費率,爲完成本合同內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一次包死不再調整的單價,工程量按實際結算。
2.綜合單價表
項目名稱工作內容數量單位單價(元)
橋架和電線拆除包含拆除橋架、支架、電線人工費;租賃腳手架及其他設備費用1m22
橋架安裝和電線敷設包含橋架、支架、電線安裝人工費;租賃腳手架及其他設備費用1m55
開孔包含開孔人工費、租賃腳手架及其他設備費用1個40
160PVC排氣管拆除包含160PVC排氣管拆除人工費、租賃腳手架1m8
開槽敷設PVC線管和電線安裝包含開槽、線管、電線安裝人工費1m12
拆除、安裝電錶線(進戶線)包含拆除、安裝電錶線人工費1個180
拆除電纜(規格爲:4*35+25mm2)包含拆除人工費;租賃腳手架及其他設備費用1m3
3.乙方在簽約前已認真踏勘施工現場,熟悉施工現場的一切情況,進場後不得以不熟悉現場情況和施工圖紙爲由提出單價調整或工期延長的要求。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乙方應有周密的安全施工方案和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機械設備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交底,在輸電線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開始前提出安全防護措施。
2.乙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他們的安全負責,隨時接受甲方組織的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3.乙方應及時做好安全生產的相關資料。
4.若乙方違反國家相關條例或法規,而造成的火災事故以及人身傷亡事故,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加強自身的管理,做好現場人員的安全、文明教育,指定專人負責其安全生產,自行購買個人意外傷害保險。進入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拴好安全帶,施工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擔其後果和經濟責任。
6.在施工期間,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如發生傷亡事故,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的義務。對其善後處理由乙方對傷亡事故全面負責,所涉及的費用由乙方全面解決。
五、付款及結算方法
工程完工後,按實際完成量進行結方,上報甲方審計。甲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審覈完進行支付並扣除5%質量保證金,待工程竣工驗收一月內無息退還。
六、材料設備等配備及現場管理
1.甲方負責主材供應,乙方負責自備輔材。(?)
2.乙方應自備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等勞保用品。
3.甲方所供材料到工地後,乙方指派專人領料後分類堆放標識,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損壞,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4.乙方應合理的計劃週轉材料,若在施工中亂鋸、不收撿等造成材料損耗量過大,乙方應照價賠償損耗以外的材料。
5.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材料數量剩餘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調整進度備料併合理套用餘料。
6.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擅自另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範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除支付甲方違約金 元外,另負責賠償返工的一切損失。
2.乙方應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符合國家驗收規範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但,如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並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
3、乙方逾期交付合格工程,應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逾期 日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八、其他
1.合同生效和終止: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結清工程量款時失效。
2.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相互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
(蓋章)(蓋章)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字)(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聯絡地址:聯絡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特殊電纜橋架買賣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工業有限責任公司捲菸廠電纜橋架購置項目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簽訂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工業有限責任公司捲菸廠電纜橋架購置項目
2、合同總價(大寫):人民幣柒拾肆萬玖仟伍佰零伍元叄角伍分整(小寫:749505.35元)
3、主要貨物一覽表:
二、 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貨物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安裝、調試後支付合同總金額75%的貨款;設備驗收合格後支付合同總金額20%的貨款;滿質保期後支付合同總金額5%的餘款。
三、 交貨期限及交貨地點:
1、交貨期限:合同生效後30天內到貨,30天完成橋架的安裝。
2、交貨地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金聖工業科技園。
3、乙方應儘量配合甲方的工期要求調整供貨時間。
四、 質量要求:
乙方所供產品必須符合國標及規範要求、國家建材行業相關標準,並完全滿足甲方設計使用要求。如達不到質量要求,乙方應立即無條件退貨更換,直至達到合同約定條件,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 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乙方對其按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及服務保證如下:
(1)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並且是採用優質材料及先進的工藝製造的;
(2)貨物在原產地、質量、規格和性能以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如有)的規定;
(3)貨物在正確安裝、合理操作和維修保養的前提下,在使用壽命期內運行正常、良好;
(4)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本合同項下的貨物及服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工業設計權及其它工業產權;
(5)乙方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提供貨物及服務已得到貨物製造商及相關技術支持人的明示同意及授權;
(6)乙方按本合同的規定提交的全部技術文件完全滿足安裝、調試、測試、運行使用和維修的需要,並且完整、清晰和準確;
2、甲乙雙方在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對產品的數量、外觀和相關資料進行清點檢查,如發現因產品包裝和運輸造成的質量問題及數量不符、資料不全的,由乙方負責儘快解決,並重新交付驗收。
3、乙方應對所供的產品按規範進行包裝;並制定運輸方案,確保所供產品安全、完好運輸至甲方制定地點。如果因包裝和運輸原因導致的產品丟失、損壞,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合同所供產品的質量保修期爲一年(設備通過甲方的驗收之日計起),質保期內所有費用由我方承擔(含差旅費、住宿費、服務費及更換零配件費用等)。如在質保期內因甲方人員人爲因素造成損壞的,乙方負責維修,但要酌情收取材料費。
5、屬於質保範圍、內容的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時起24小時內派人維修,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每延遲一天須向甲方支付質保金1%的違約金。
六、 產品驗收:
1、貨到工地後,甲方對貨物的外觀、數量、型號、規格進行初步驗收,驗收結束後,甲方即時出具驗收報告。如有異議七日內提出,乙方在收到甲方異議後七日內作出回覆。對一次性開箱不合格的貨物乙方予以換新,並承擔一切與之有關的費用。
2、貨到工地安裝完畢後,進行調試,甲乙雙方對貨物的質量進行驗收,並於調試完畢之日起七天內出具驗收報告。
驗收標準:第一階段的驗收標準爲貨物外觀無損壞,數量、型號、
第二階段的驗收標準爲相關設備技術符合文件要求。
3、貨物內在質量由乙方負責,保證達到企業標準及國家標準,產品保質期爲調試驗收合格簽字之日起12個月。
七、 安全、保證:
乙方在設備到貨、倉儲、安裝、調試和驗收期間應接受甲方的協調和管理,簽訂《安全環保協議書》。安裝調試過程中,乙方應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如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以及發生的一切費用。
八、 貨物包裝:出廠原包裝。
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造價款的0.1%的
2、經甲方驗收(第二階段驗收),乙方的貨物有質量問題,乙方須立即維修或調換,同時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造價款20%的違約金。
3、其餘有關違約約定,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如有糾紛,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爭議無法協商解決時可交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違約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十、 合同生效及其他:
1、產品檢測不合格或因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無條件退貨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2、乙方必須於發貨前兩天通知甲方送貨時間並在貨到工地後及時通知甲方聯繫人。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保質期滿後失效;
4、未盡事宜,雙方另議補充協議;
5、本合同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
甲 方:
乙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