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買賣合同書(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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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

甲方(賣方):

江西省房屋買賣合同書(通用13篇)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市區路小區號樓單元室(建築面積平方米,儲藏室平方米,產權證號)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 ;即人民幣小寫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即小寫。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爲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臺(型號:),空調兩臺(型號:),熱水器(型號:),浴霸(型號:),飲水機(型號:),音響兩臺(型號:),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江西省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

賣方: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暫行條例>細則》的規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爲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建設項目的名稱爲__________,現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經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審覈,准予上市銷售,外銷許可證號爲__________。乙方自願購買甲方的__________的房屋,甲方願意出售,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佔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買賣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_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上述面積已經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測繪。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爲每建築平方米__________幣________元,價款合計爲______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乙方預付的定金____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購房價款時轉爲購房價款。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購房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銀行。甲方指定銀行: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築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覈驗證書》,並辦妥全部交接手續。交付地點: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築工程保修辦法》的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五條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六條雙方同意在簽定本合同後一個月內,持本合同和有關證件到北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所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負擔。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日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合同終止自乙方方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終止後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須並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的約定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日終止本合同。合同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九條本合同由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雙方因履行合同引起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份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北京市房地管理局兩份。副本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西省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3

賣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買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坐落位置

該房屋地位於,面積爲平方米,用途爲。

第二條房屋性質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爲小產權房。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爲本合同第一條中的:第_座_層_室。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方式計算該房屋價款:

按套計算,該房屋總金額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方式按期付款:

第一筆於年月日將首付款人民幣__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當天甲方開出收款收條給乙方,並註明收款數額及款項用途。

第二筆房款人民幣_______元整於_____年____月___日前付給甲方。

第三筆房款人民幣____元整於_____年____月___日前付給甲方。

第六條買受人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乙方沒有按照約定的期限內將房款交付給甲方,逾期達到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將房屋依照約定交付買受人使用。

第八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逾期超過_____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10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交房日期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九條交接與權利轉讓

合同簽訂後,出賣人應當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並配合乙方與村委會及相關單位爲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甲方將此房產上的一切權利同時轉讓給乙方所有。

甲方僅因自身及房產問題暫時無法爲乙方辦理過戶手續,房屋暫時爲甲方名下,但甲方對該房產不享有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對外贈與、買賣、繼承、出租等,乙方對該房產享有完全的權利。

第十條甲方承諾

如此房屋日後被國家統一徵用或拆遷,若國家給予補償款,甲方同意由乙方全權辦理該房屋及土地的拆遷手續,領取拆遷補償款、安置房等全部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拆遷過程中若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需無償配合。

關於房產再次買賣,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有權將該房屋轉售給其他人,所售金額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本合同中乙方擁有的權益,新的買受人同樣擁有,甲方需要積極配合。

由於該房屋屬於小產權房,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房屋,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收回房屋需按收回時該房屋市場評估價格的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十一條乙方承諾

當交房時,乙方先確認房屋狀態,無異議後將全部房款交付給甲方,此房歸乙方所有,若遇到不可抗力,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在村委會見證下籤訂本合同,簽訂本合同後,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按照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解決糾紛。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見證人村委會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村委會:

簽訂時間:

江西省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濟南市區路小區號樓單元室(建築面積平方米,儲藏室平方米,產權證號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複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即人民幣小寫。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 ,即小寫。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爲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臺(型號:),空調兩臺(型號:),熱水器(型號:),浴霸(型號:

),飲水機(型號:),音響兩臺(型號:),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西省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5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基本情況

1、甲方自願將以下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購買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1)該房屋座落於,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爲;

(3)該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2、附屬於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衛生間、院壩等其他設施、設備,將隨該房屋一併轉讓,且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3、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其他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二條保證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抵押等任何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房價款與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上述房屋(包含第一條第二款列明的配套設施等)總房價款爲: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元),作爲乙方購買甲方房屋的定金。

(2)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3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剩餘房款______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_元)。

3、甲方在每次收取付款後,應當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並註明收款時間。

第四條交付期限

1、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生效且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3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2、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應於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且乙方全額支付房款次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保證正式交付給乙方的房屋爲空房。

3、甲、乙雙方應於房屋正式交付乙方後3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4、甲方應於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3日內將其落戶於該房屋的戶籍關係遷出。

5、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6、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按本條約定支付違約金外,同時應雙倍返還定金以及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價款。

3、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其他

1、該房屋正式交付前,甲方應結清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

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份。

其中甲方留執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份,爲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西省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6

甲方(房主):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南寧市_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樓___________號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爲生活住房使用。

二、租期,從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爲止。

三、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每月。

四、押金

1、交付租金同時,乙方應另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2、租房日期完租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五、乙方租用後應注意以下事項(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應遵紀守法,合法經營,並自行辦理相關手續、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應注意居住和經營安全,自行採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拖、亂接電線;對於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

3、乙方對租用房沒有處理權,也不能改變其用途,否則屬於違約。電、水、電視、及其它設施由乙方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按時、足額繳。

4、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設施。

六、甲方責任及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給別人,如有違約應給於乙方相應的賠償。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況下,甲方不得隨意停水、停電,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應該保證出租的房屋安全、設備完好。在使用中出現問題時應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

七、有關退租條例

1、協議期內,乙方履行本協議所有條款後,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時,必須與甲方協商一致,另要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八、本協議經甲乙各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名蓋章後生效,簽訂之日爲本協議的生效日期。

七本租房協議爲甲乙雙方的正式協議,以原件爲準(甲方未蓋紅印章的不屬正式協議,複印件不能作爲正式協議使用)。

八、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

甲方於___________年申明:_________________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到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屆時甲方將收回自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紅印)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簽訂於:_________________

江西省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7

出賣人(甲方):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村證房位於石家莊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號——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1、甲方應當於20__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五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四萬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五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爲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 乙方 (簽字捺印):_______

簽訂日期:___ 年___ 月___ 日 簽訂日期:___ 年 ___月 ___日

江西省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8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丙方(居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委託丙方代理並見證甲乙雙方之間的買賣行爲,共同訂立本合同,以茲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願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北京市,該房屋用途爲,建築面積爲**平方米(以該房屋產權證標註面積爲準)。該房屋已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產權證書,所有權證號爲**字第號,所有權人爲 。

二、房產權屬轉移時,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二。

三、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產權屬狀況、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該房產已做充分了解,並願意購買。

第二條 房屋成交價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該房產交易價格爲人民幣大寫**元整(¥**元),此價格包括:房價款□ 公共維修基金□ 室內不可移動之裝修□ 空調□及其它 。

二、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認可乙方採取以下第種方式付款:

1、 現金支付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預先支付總房款的%,即人民幣大寫**元整(¥**元),作爲保證雙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該筆款項自支付方之日起視爲定金已經支付,該定金待過戶當日,自動轉爲購房款;

2)甲乙雙方在丙方協助下辦理立契過戶手續的當日,乙方將總房款的60%即人民幣¥**元(大寫**元整),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 甲方在繳清本合同第五條第三項房屋交付前各項費用後,當日乙方將總房款的10%人民幣**元整支付給甲方 。

2、 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預先支付總房款的%,即人民幣大寫**元整(¥**元),作爲保證雙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該筆款項自支付方之日起視爲定金已經支付;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日內,另外支付人民幣大寫**元整(¥**元),連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併作爲首付款。乙方應將該房產的首付款(該房產的成交價格減去銀行實際貸款額)採用以下三種方式:1、暫存丙方指定帳戶,待房屋產權過戶當日,劃入甲方帳戶□;2、乙方將首付款直接劃入甲方指定帳戶□;3、暫存銀行開立的監管帳戶內,由銀行監管該部分資金,待房屋立契過戶手續完畢 日內,連同貸款額一併支付給甲方。此業務必須由甲乙雙方與丙方另行簽訂交易資金監管委託協議□。

3)在銀行批貸手續完成時,甲乙雙方必須配合丙方辦理相關過戶手續,由丙方持相關證件材料,協助甲方辦理剩餘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銀行貸款額會由銀行內部自動轉入甲方所開帳戶。

三、關於稅費

1、本合同履行期間內,甲乙雙方自行按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自行繳納各項稅、費,丙方協助甲乙雙方進行相關稅費的確認及計算工作。稅費分擔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見附件一;

2、甲乙雙方所交稅費可由丙方代爲繳納,相關部門所開具的完稅憑證、行政事業性收據、工本費發票等單據,待代理事項完成後,由丙方交付給付費的一方。

第三條 居間服務報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雙方基於丙方的媒介服務而訂立《房屋買賣合同》,丙方有權收取相應的居間服務報酬,因此甲乙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按附件一約定的數額和比例,由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應的居間服務費及代辦過戶費。

第四條 權屬過戶委託事項及相關費用

一、甲乙雙方辦理權屬過戶的所有證件資料準備齊全,由丙方提供權屬過戶代理服務,權屬轉移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稅費的繳納以本合同第二條第三項內容中的約定爲準,甲乙雙方按約定內容繳納。未做出約定的,以房地產交易主管部門規定爲準。

二、如需要辦理銀行貸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銀行及貸款服務,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費用,具體支付費用的種類和金額見附件一。

第五條 房屋交付

一、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戶手續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產交付給乙方,並由丙方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該房產的物業交割手續。

二、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物業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甲方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評估值,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該房產交付前,因該房產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產交付並簽訂《物業交接單》後,因該房產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由乙方承擔。該房產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繳費憑證。

四、如該房產原產權單位要求立契過戶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並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五、甲方交付該房產的裝修、設備狀況應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第六條 甲、乙、丙三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所提供該房產資料的真實性和齊全性,並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委託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權利。

2、甲方保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則,除應支付給乙方的違約賠償外,還應支付給丙方總房款的3%作爲居間服務報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給丙方,則甲方應按此比例和數額支付給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請銀行貸款,甲方應保證隨時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時到銀行提交資料並簽字。

4、在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約定時間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交易過戶手續,按期如數繳納合同第二條第三項內容中約定的由甲方繳納的稅費,超過期限視爲違約。

5、甲方保證該房產在交易時沒有權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繳稅費等情況。若有銀行按揭,手續應已在本次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導致第三方主張權利,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相關約定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代理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承諾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實有效。

2、乙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期如數支付購房定金、購房款及由乙方繳納的稅費。

3、提供該房產過戶交易和銀行貸款時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並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4、若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併到場簽字。

5、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相關約定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代理費。

三、丙方義務

1、見證並監督本合同的執行。

2、代辦該房屋過戶、貸款的相關手續。

3、在甲乙雙方已交付丙方過戶所需各項稅費的前提下,代爲繳納。

4、甲、乙雙方發生違約或爭執等情形時,應出面予以協調;協調無效時,應採取中立態度,並證明事實。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將上述房產出售給乙方或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導致合同無法全部執行或被迫解除,甲方應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雙倍金額賠償乙方;若應乙方原因違約,不購買該房產,則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一項“甲方義務”除第(2)條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及額外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如因此給乙方和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予賠償。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產,則每逾期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價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三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並按本條第(一)款中的甲方違約條款處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三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並按本條第(一)款中的乙方違約條款處理。

五、在辦理立契過戶和銀行按揭貸款過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單方延誤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損失,則視爲延誤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處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該房屋買賣事宜最終沒有達成,甲乙雙方所付的服務代理費均不予退還,應由責任一方承擔全部丙方服務代理費,如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則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的丙方服務代理費。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協議自行終止,三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後三個工作日內將已收房款全額退還乙方,丙方則應將甲、乙雙方提交的相關過戶所需證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務費退還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的爭議事項,三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 種方式解決該紛爭。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權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附件一:相關稅費明細;附件二:傢俱裝修清單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補充:1、經甲乙雙方協商,在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後甲方協助乙方與物業溝通進場裝修事宜。

2、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90日內過戶,如不能如期過戶則甲方支付違約金的比例爲:首期付款的每天萬分之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丙方:

公司蓋章:

經紀人簽字: 聯繫方式:

公司地址:

客服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江西省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9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_________省(市)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層,共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爲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__;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補充協議;(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1、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爲(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

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爲準。

2、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3、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包括±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1、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爲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或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爲(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爲(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1、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2、已付定金將在最後一期付款時衝抵,支付方式爲以下第_________種:

(1)現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匯款_________。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

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

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

按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利率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則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保證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

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稅費的交納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費用交接時間

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日期爲: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第十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

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本合同的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西省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概況

出賣房屋坐落於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建築面積約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未辦理房產證、契證、土地證。甲方以該房屋爲抵押,在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_支行辦理了按揭貸款(詳見房屋購買合同及貸款合同)

二、甲方現同意將該房屋賣給乙方,轉讓價格暫定爲_______萬元,在甲方做出房產證和契證後,在乙方總出價_______萬元(包括轉讓價和所有其他費用)的範圍內對轉讓價作適當調整。

三、甲、乙雙方委託丙方代爲辦理房屋買賣。雙方各向丙方支付買賣定金_______萬元。

四、在甲方辦好產權證和契證後,三方與工行之江支行簽定監督支付協議書,乙方按該協議書的約定,將相應款項支付給銀行。

五、甲方保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辦好土地證。

六、在甲方辦好土地證後,丙方代爲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乙方到工行之江之行辦理房屋轉按揭貸款手續。

七、在甲方辦好契證和產權證後,(1)甲、乙雙方辦理房屋交接手續,自乙方與承租人簽定新的租賃合同之日起,租金由乙方收取,甲方向乙方移交原租賃合同押金_______元,並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租金(2)甲方將押金_______元及已收取的租金7萬元於新租賃合同簽定之日交付給丙方,在雙方結算後由丙方支付給乙方。

八、甲方保證新的房屋租賃合同的租金爲_______萬元,否則,甲方將返還乙方轉讓款_______萬元。

九、稅費

1.該房屋交易的稅費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本協議簽訂後,甲方預付代理方稅費_______元,乙方預付代理方稅費_______元,交易完成後按實際結算。

2.交易完成後,甲方交付代理方_______元服務費。乙方交付代理方_______元服務費。

十、甲乙雙方及代理方責任

1.甲方確保房源可靠、手續合法;並提供交易所需的相關證明資料和原房屋承租人放棄該房屋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聲明。

2.乙方應按協議履行責任,並提供交易所需的相關證明資料。

3.代理方確保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付乙方《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在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契證_______個工作日後交付乙方。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已交付的定金不予退還。該定金在扣除代理費_______元后歸甲方所有。如甲方違約,甲方應賠償乙方_______元,賠償代理方代理費 元。乙方已交付的定金 元由代理方負責退還乙方。

2.在簽訂《__市房屋轉讓合同》後出現的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十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代理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江西省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1

出賣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聯繫電話: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__編碼: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聯繫電話: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___編碼: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經紀機構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開戶行:______帳號: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國籍法定代表人:___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地址: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_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地址: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商品房情況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商品房座落:___區、縣__路、道、街___。設計用途___,建築結構___,建築層數爲___層。建築面積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攤建築面積___平方米。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商品房土地來源爲:___。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商品房價款商品房銷售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爲___元,價款爲_____元,計___。

第三條商品房交付日期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甲方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處理:1、變更合同2、解除合同

第四條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乙方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其他方式。

第五條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建築面積差異的處理商品房建築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爲法定依據。商品房建築面積與甲方銷售面積差異不超過177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面積差異超過177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在乙方正常情況下,甲方應按照《市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商品房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下列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1、上水_______________。2、下水_______________。3、供電_______________。4、燃氣_________。5、暖氣_______________。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運行的,甲方應在___日內採取撲救措施,並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並且每項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境佈局。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___日內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商品房交接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提供《___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___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商品房產權登記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須在___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完畢後,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甲方未按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或未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關於物業管理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條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爭議處理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處理: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合同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附件一至附件五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份數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乙方:______年___月___日年___月___日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______年___月___日年___月___日

江西省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2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條 合同原則:鑑於目前買賣雙方因爲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爲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 文字定義:

(1)合同中所稱“合同”、“本合同”、“約定”等係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2)本合同中所稱“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係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係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於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係指房屋所處於的社區;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解除購房合同的行爲。

第3條 合同標的:本房屋位於  市  區(縣)  路  號,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

第4條 合同目的: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係爲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後,除作爲住宅使用外,還可以作爲公司辦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註冊登記許可。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 協商地點: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爲出賣人銷售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或者爲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 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於   年  月  日刊登在 報第 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佈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爲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7條 土地權利: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准立項,項目的批准文號爲: ;批准文件的主要內容爲: 。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爲: ,原土地使用權人爲: ,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爲: ;土地使用證號碼爲: ,土地使用權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爲: (商業或住宅)。

第8條 權利擔保: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爲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於  年  月  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並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雖然同意退房卻未自同意之日起 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條 規劃許可:用地規劃批准部門爲: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

第10條 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爲:      ,房屋銷售許可證:        ;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並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條 施工許可:施工許可部門:      ,施工許可證:    開工證:     。建築企業:總設計單位:       ,建築師姓名:      ,註冊建築師號碼:      ,總施工單位:      ,總監理單位:        。

第12條 商品房標準: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爲:        作爲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築標準。商品房驗收:由     負責驗收;由      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 房屋質量

第13條 質量原則: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應當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並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4條 防震減災: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爲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 牆體平直:房屋的牆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於0.1度,計算方法爲: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並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爲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條 防水情況: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爲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條 表面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牆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鬆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於北京政府頒佈的最高要求,並對於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於裂縫、漏水、滲水、牆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爲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爲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8條 質量文件: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爲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衛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19條 文件交付:

(1)全部質量文件上述文件應當於入住前交付給買受人,沒有上述文件不視爲交房;即使買受人入住,仍有權出賣人每日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爲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 質量標準: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於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佈的最有利於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後所列明的各項規範及標準均爲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於各項規範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爲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 質量證明: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爲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爲交房。

第22條 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託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爲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爲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3部分 戶型空間

第23條 商品房戶型:  室  廳  衛  浴  廁  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爲:

第24條 起居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5條 書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6條 臥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7條 衛生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8條 廚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9條 陽臺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0條 過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1條 套內樓梯: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2條 重要門窗: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3條 貯藏空間: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4條 房屋層高:     毫米;室內淨高:    毫米。

第35條 立平面圖: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說明均爲套內使用面積;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說明均爲淨高度。

第4部分 房屋面積

第36條 建築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築面積爲套內建築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陽臺建築面積:   平方米,另室內牆體面積爲:    平方米。

第37條 建築面積變化:

(1)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築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於 ,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爲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鑑於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爲2%,如果因爲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稅率更高的稅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於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38條 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爲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築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於與本樓內部並與本樓建築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並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築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爲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覈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範圍大、操作過程複雜,使買受人無法覈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爲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範》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覈對。

第39條 套內建築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築面積爲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和陽臺建築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後,套內建築面積、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築面積增加的比例大於套內建築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爲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小:交房後,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小於套內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於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40條 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臥室、起居室等)牆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臥室面積:   平方米、書房面積   平方米,客廳面積:   平方米、衛生間面積各爲:   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爲標準。

第41條 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爲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2條 露臺面積:鑑於露臺面積並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爲: 平方米的露臺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臺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3條 面積測量: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註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範》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4條 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託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5條 面積覈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覈實,此等覈實無需複雜的測量工具,僅憑於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

第46條 面積自測: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後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7條 測量爭議: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並且根據最有益於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8條 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買受人接到通知後應當到場;出賣人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49條 違約條件: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爲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爲理由拒絕交付房屋,並仍應及時爲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0條 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後,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爲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 建築設備

第51條 用水供應: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爲   。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溫度爲   ;價格   。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2條 排水設施: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   個,分佈在衛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爲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3條 管道密封: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並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傢俱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  倍裝修傢俱款額或者每人每日  元作爲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4條 管線安裝: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爲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並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爲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5條 電梯使用:本單元共有電梯部且不得少於兩部,型號爲 ,額定載重量不得低於   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戶數量不得超過   戶,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並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   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 電梯安全: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7條 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爲: ;並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 電氣部分

第58條 電力供應:負荷  kva,計費設備爲   ,插座位置   ,數量   ,供電平面圖  ,可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9條 通訊設施:線路數量  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爲: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 其他線路:有線電視數據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 ,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 供暖與燃氣

第61條 供暖設備:供暖設備名稱 型號爲: 生產企業: :適用標準: 。

第62條 設備安全:安全使用時間20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 技術指標: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溫不低於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於300立方米,溫度: 溼度: 暖氣片數量 。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 暖氣計費:暖氣價格不高於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 及價格 每月每平方米。

第65條 使用時間: 出賣人承諾應當於  年  月  日開通暖氣供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爲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66條 燃氣品質:燃氣設備: 計量設備: 計費方式及價格: ;燃氣安全裝置爲 。

第67條 使用時間: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爲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 裝修標準

第68條 室內裝修標準爲:見附件標準,出賣人提供的附標標準包括裝修部位、工程量、裝修標準。

第69條 室內裝修總價格爲:見附件價格,出賣人提供的附件價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單價與總價。

第70條 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於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製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傢俱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築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71條 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爲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並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部分 室內環境

第72條 日照時間:考慮到採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爲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3條 自然通風:考慮到室內通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於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4條 室內保溫: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於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5條 房屋隔熱: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牆隔熱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6條 噪聲隔音: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牆體隔聲情況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7條 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 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78條 周邊建築:本商品房周圍 米外無其他建築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

第79條 採光保障: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築物之間的距離,並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採光;其間距係數不得少於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採光。

第80條 環境綠化:本商品房  米範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 綠地定義:所謂綠地是處於房屋以外,種植於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於50釐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於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並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於10年。

第82條 綠地面積: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綠地面積爲:  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於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爲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築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的綠化率不低於30%,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爲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3條 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後,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爲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爲決定性證據。

第84條 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後,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於60分貝,夜晚不高於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爲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5條 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射臺、移動電話發射臺、廣播電視轉發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爲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 社區及設施

第86條 社區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區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爲:   ,本小區屬於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考慮到社區名稱的穩定性有利於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爲 ;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爲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87條 自用車位: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爲:     ,買受人無須爲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  元,且在買受人於  年  月  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8條 用地面積: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爲:    ,總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爲     平方米,公用建築面積爲      米,重要指標:容積率:    。

第89條 建築總量:社區共有樓房     幢,其中一期工程     幢,二期工程      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爲: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

第90條 設施使用: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係爲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當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築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1條 參考標準: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數據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爲標準。

第92條 公共設施:幼兒園      個,面積爲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學校  個,其中國小  個,中學  個,面積爲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醫院( 級 等)  個,面積爲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停車場  個,面積爲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郵局  個, 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娛樂設施: 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電話接通時間:  年  月  日 。

第93條 道路交通:交通公路等級爲:  公路寬度:  道路質量:  ;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爲交付,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爲寬度不低於6米,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94條 居住安全: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築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築物或者構築物。

第95條 商品房標識:社區內的所有建築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於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6條 建設標準: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於《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爲有利的設計規範,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範,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爲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97條 違約確定: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條 違約責任: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  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部分 價格付款

第99條 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爲 (大寫:  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於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範圍內),否則將認爲是對買受人的歧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並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第100條 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爲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自行於簽訂合同時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房屋主體竣工後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後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後支付。

(5)第五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於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後支付。

第101條 工期證明: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2條 銀行貸款: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條 買受人原因: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4條 交付含義: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佔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並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5條 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爲   年  月  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爲  年  月  日。

第106條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出賣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爲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爲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條 入住費用:入住前買受人應當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第108條 強行入住: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後,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強行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爲均視爲違法。

第109條 交付驗收: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後,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並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築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0條 延遲交付: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 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1條 交付效力: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後,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佔有權、出租權、收益權,並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12條 文件內容: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於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部分 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 初步驗收:鑑於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後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爲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 保修內容: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築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 責任承擔:如果入住後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並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6條 保修期間: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不低於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於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 故障排除: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後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江西省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3

1.房屋出賣方:

2.房屋買入方:_____

3.房屋買賣標的:_____甲方同意將上海“_____中心”大廈內第_____樓_____室公寓房屋_____套賣給乙方。

本買賣契約所規定的房屋面積共計_____平方米。

本買賣契約所涉之“_____”大廈地址爲上海市_____路_____號,該地塊是經上海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萬美元中標,獲得五十年有償使用權,因此乙方購入的公寓房屋連同相應的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購入。

乙方擁有對本契約所規定的買賣範圍的房產權和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截止期限爲公元___年___月___日。

如甲方的土地有償使用權結束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4.房屋買賣價格:本契約所規定的公寓房買賣價格爲_____美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買賣款項。

5.房屋的移交:本房屋買賣契約簽訂後,乙方必須在一個月內按照甲方銷售說明書規定的有關建築和設備標準及室內傢俱用品的清單,對甲方交付的房屋與設備進行驗收。

驗收合格雙方交接房屋鑰匙,房屋鑰匙交接完畢,即作爲甲乙雙方房屋移交手續辦妥。

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償使用期限內的所有權即歸乙方。

不論乙方住進使用與否,均應從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擔該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維修責任。

6.管理、維修和其他費用:“_____中心”大廈管理維修等項工作,均由甲方負責管轄,並向各用戶進行分攤及收取相應費用。

甲方暫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樓管理費。

大樓管理費包括公用水費、公用部位環境衛生費、公用部位綠化保養費、安全保衛費、機械保養人員及大樓房管人員費用等。

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樓公共設施、設備大修、小修儲存費,收費標準另議。

大樓大修小修儲存費的用途範圍如下:屬甲方管轄內的公用的室內外綠化園地、道路、給排水系統、供電供氣系統、弱電系統、空調系統、照明系列和消防設備、給排水設備、供電供水設備、空調設備的公用場所的所有的非人爲損壞的建築和裝飾的修復。

乙方所應負擔的電費、冷暖氣空調費由甲方負責計算、分攤,甲方將總費按住戶、用戶面積平均分攤,另加_____%代辦手續費。

本買賣契約價格中不含停汽車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車場車位,請與甲方商議,另簽訂停車場地租用合同。

本買賣契約價格中不含室內清潔費,若需清掃室內衛生,乙方請與甲方聯繫,由甲方統一安排人員清掃,費用另議。

上述各類費用由甲方按月開出收款單,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單後_____天內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計收應繳款額的千分之_____滯納金。

7.房屋維修:本契約簽訂經驗收後,房屋的維修即由乙方負擔。

但驗收後一年內,因施工質量造成的房屋維修,由甲方責成施工單位負責解決因設備質量造成的維修由甲方責成設備供貨單位解決。

但如屬人爲損壞的房屋、設備,損壞人應承擔其修理費用及賠償損失。

8.房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轉讓和再轉讓:乙方在購入本契約所規定範圍的房產權和相應的土地使用權是整個大廈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按上海市人民政府頒佈的《上海市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規定:“同一建築物所佔的土地使用權整體不可分割”。

乙方購入的房產權和相應的土地使用權若需要再轉讓,須按《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和政府有關房產買賣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其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乙方再轉讓的合同簽約,必須將本契約中乙方應承擔的職責無條件地轉移到其買入者,並必須將本契約作爲再轉讓合同的附件之一。

若在再轉讓中發生經濟等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負擔。

9.《上海“_____中心”用戶手冊》是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乙方對其中有關房屋購置戶部分的職責條件理解並同意遵守。

10.過戶手續辦理:甲、乙方在簽訂本房屋買賣契約後,須經有關部門公證。

乙方憑契約、公證書等有效的合法文件向上海市土地局、市房產管理局分別辦理過戶手續,繳納過戶費和領取房產權證書。

未經過戶的房產買賣無效

11.爭議解決條款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提請中國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契約所涉各項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頒佈的有關法規約束,若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新規定,則按新法規執行。

甲方:上海_____投資有限公司乙方:_____法人代表簽章:法人代表簽章:

日期:_____日期: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電話:_____電話: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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