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精選19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9.05K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1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精選19篇)

售房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房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購商品房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該商品房的具體幢號、建築結構、設計用途、建築面積如下

房屋幢號 建築結構 設計用途 建築面積                                  該商品房交付時如有面積差異,以房屋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爲準。  三、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證件

1.國有地地使用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該商品房銷售價格爲:實得建築面積(即套內面積)_________元/平方米(公攤面積按建造成本折算入實得面積單價),房款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及付時間甲、乙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辦理。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優惠,即實付房款總額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房款_________元,餘款在__________________付清。

3.甲、乙雙方約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屬貸款(按揭)購房,甲、乙雙方就此項內容另訂補充合同。

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房款,屬乙方違約。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應付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按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甲須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竣工驗收(包括建築工程質量驗收和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給乙方,如因__________________,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延期。

八、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屬甲方違約,乙方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應付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持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積與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差異在±_________%(含本數)至±_________%以內,按實測面積結算房款;差異超過±_________%(含本數),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種約定辦理。

1.終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_________利率給付利息。

2.合同繼續履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預售商品房在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和修改,必須在調整和修改的方案批准後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提出退房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_________利率給付利息。

十一、甲方所售商品房在交付給乙方時,該商品房的配套環境和配套設施,必須符合甲方售房時所作的承諾和雙方約定。該商品房的裝飾、裝修、配套設施、設備的標準、保修責任和質量要求,必須符合附件《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所作的說明、規定和承諾。

十二、甲方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後,應協助乙方在_________日內到房屋產權監理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權屬登記的,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處理。

1.終止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乙方已付房款的____%支付違約金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同時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交簽訂補充協議。

十五、本合同連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_____市房屋產權監理處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種約定處理。

1.由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在_____市錦江、青羊、金牛、武侯、高新區範圍內銷售的商品房,本合同首頁須與_____市房屋產權監理處聯機打印後備案。購房人右要合同簽訂後持本合同到_____市房屋產權監理處或者撥打(語音信箱)查詢備案信息。

2.本合同的部條款,當實際情況未發生或當雙方不作約定的,應在空格處打“/”,以示刪除。

3.本合同由_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統一監製。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2

售房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房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購商品房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該商品房的具體幢號、建築結構、設計用途、建築面積如下

房屋幢號建築結構設計用途建築面積

該商品房交付時如有面積差異,以房屋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爲準。

三、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證件

1.國有地地使用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該商品房銷售價格爲:實得建築面積(即套內面積)_________元/平方米(公攤面積按建造成本折算入實得面積單價),房款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及付時間甲、乙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辦理。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優惠,即實付房款總額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房款_________元,餘款在__________________付清。

3.甲、乙雙方約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屬貸款(按揭)購房,甲、乙雙方就此項內容另訂補充合同。

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房款,屬乙方違約。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應付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        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按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甲須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竣工驗收(包括建築工程質量驗收和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給乙方,如因__________________,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延期。

八、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屬甲方違約,乙方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應付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持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積與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差異在±_________%(含本數)至±_________%以內,按實測面積結算房款;差異超過±_________%(含本數),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種約定辦理。

1.終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_________利率給付利息。

2.合同繼續履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預售商品房在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和修改,必須在調整和修改的方案批准後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提出退房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_________利率給付利息。

十一、甲方所售商品房在交付給乙方時,該商品房的配套環境和配套設施,必須符合甲方售房時所作的承諾和雙方約定。該商品房的裝飾、裝修、配套設施、設備的標準、保修責任和質量要求,必須符合附件《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所作的說明、規定和承諾。

十二、甲方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後,應協助乙方在_________日內到房屋產權監理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過失造成乙        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權屬登記的,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處理。

1.終止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乙方已付房款的____%支付違約金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同時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交簽訂補充協議。

十五、本合同連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成都市房屋產權監理處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種約定處理。

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在成都市錦江、青羊、金牛、武侯、高新區範圍內銷售的商品房,本合同首頁須與成都市房屋產權監理處聯機打印後備案。購房人右要合同簽訂後持本合同到成都市房屋產權監理處或者撥打6279090(語音信箱)查詢備案信息。

2.本合同的部條款,當實際情況未發生或當雙方不作約定的,應在空格處打“/”,以示刪除。

3.本合同由成都市房地產管理局統一監製。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3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聯繫電話: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出賣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_____、編號爲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爲準)爲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爲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結構,層高爲___________,建築層數地上_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

總金額(_____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爲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

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交付期限出賣人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_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過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2)逾期超過_____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2.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2)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_____(7)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交接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

所購商品房爲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2.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1.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1.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_______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__________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__________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__份,買受人__份,__份,__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簽章)(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4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天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賣存量房的具體狀況如下  

(一)存量房座落在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幢_________室(車)庫等部位:_________權屬證號爲:_________類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結構:_________  

(二)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含【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三)隨存量房同時轉讓的設備(非存量房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詳見附件

一)。  

(四)甲方轉讓存量房的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租賃、相鄰等其他關係)(詳見附件

四)。  甲方已如實陳述存量房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已對甲方上述轉讓的存量房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存量房。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轉讓價款爲人民幣計(大寫):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乙方交付存量房價款後,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騰空該存量房,並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對存量房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後簽訂存量房屋交接書,並將存量房鑰匙交給乙方即爲存量房交付。  

第四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存量房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項存量房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其價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簽訂之後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存量房轉移登記手續。  

第六條 上述存量房毀損、滅失風險責任自該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稅、費,由甲方乙方交納國家稅、費_________元。  存量房轉讓價款,應與創巴市“基準房價”接近,否則,應由房產管理部門給予確認,以確認的價款作爲徵收稅費的依據。在上述存量房產權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水、電、氣、電訊等其他費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約定。  

第八條 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支付轉讓存量房價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逾期未超過____日的,乙方應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

第二條約定存量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逾期超過____日後、乙方未支付轉讓存量房價款給甲方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

第二條約定轉讓存量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如果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經甲萬同意,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 甲方未按本合寫

第二條約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逾期未超過____日的,甲方應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

第二條約定轉讓存量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逾期超過____日的,甲方應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

第二條約定轉讓存量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如果甲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經乙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可議,爲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爲準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5

出賣人: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機構: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姓名: 國籍: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爲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文件號】爲 。

該地塊土地面積爲 ,規劃用途爲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 ,施工許可證號爲 。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爲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爲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爲準)爲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 【幢】【座】 【單元】【層】 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爲 ,屬 結構,層高爲 ,建築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千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千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爲( 幣) 千 百 拾 萬 千百 拾 元整。

4、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爲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商品房並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

(2)

(3)

(4)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應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第八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研究室之日起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 ;

(3) ;

(4) ;

(5) ;

(6) ;

(7) 。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天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天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交接

商品房到達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作爲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護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

3、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2、

3、

4、

5、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

2、

3、

第十五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第十六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5、;

6、;

第十八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際件四)。

第二十一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份。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 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章) 【 】: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6

甲方(賣方) :

乙方(買方) :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 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附平 面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爲人民 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 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 ,即小寫 ________________ 。

四、 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____ 個月內,向甲方支 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 。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 關房產公證手續,待房產公證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七、 甲方應在公證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 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 無欠賬, 如電話費、 水電費、 入網費、 有線電視費等。

八、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 向對方支付______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 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______元罰金,逾期 30 日視爲毀約。

九、附加條 款: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公證一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賣方) :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乙方(買方) :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年 月 日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出讓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爲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爲:。

該地塊土地面積爲,規劃用途爲,土地使用年限自。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 嘉和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 號,施工許可證號爲。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爲:,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爲:。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現售商品房。現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爲,商品房現售許可證號爲。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爲準)爲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車位【項目名稱:, 房屋代碼: ,所在層:-1層到-1層】

該商品房的用途爲 車位 ,屬框架剪力牆結構,層高爲 米,建築層數地上 層,地下 1 層。該商品房有封閉式陽臺個,非封閉式陽臺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平方米(有關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構成說明及分層分戶尺寸圖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面積測算單位: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資質證書號碼:

資質等級: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編:

第四條該商品房的權利瑕疵

1、出賣人告知買受人,該商品房存在下列權利瑕疵:

(1)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已設定抵押並辦理抵押權登記,抵押權人爲,抵押權登記日期爲 年月日 。

(2)已設定在建工程抵押並辦理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抵押權人爲,抵押權登記日期爲。

2、出賣人在辦理該商品房預售許可手續前已取得抵押權人同意,並承諾對該商品房存在的上述權利瑕疵按以下第(5)種方式處理:

(1)本合同簽訂後×日內註銷該商品房的抵押權登記。

(2)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前註銷抵押權登記。

(3)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前註銷抵押權登記。

(4)辦理商品房現售備案前註銷抵押權登記。

(5)在辦理不動產權證之前註銷抵押權登記。

3、因出賣人原因導致上述註銷抵押權登記手續遲延辦理,雙方同意按下列第(3)方式處理:

(1)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總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

(2)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按每遲延一日×元計算,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如出賣人逾期辦理註銷抵押權登記手續的,每逾期一日,出賣人按已付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存款活期利率計算,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該商品房價款按下列方式計算:

1、該商品房屬現售房,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該商品房單價爲(人民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的購買費用已計入上述套內建築面積銷售單價內,不再另行計價。

2、該車位屬精裝修房,買受人應另支付精裝修價款。精裝修價款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精裝修標準爲(人民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佰×拾 ×萬×仟×佰×拾×元)整。

第六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雙方約定以套內建築面積爲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築面積與實測計價套內建築面積有差異的,以實測計價套內建築面積爲準。

商品房竣工交付後,實測計價套內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築面積發生差異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2種方式進行處理:

1 、方式一

(1)套內建築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0.6%以內(含0.6%)的,雙方互不補差價;

(2)套內建築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0.6%以上至1%以下(含1%)的,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0.6%至1%之間(含1%)部分的房價款由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房屋單價多退少補;

(3)套內建築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1%以上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總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

買受人不退房的,實測計價套內建築面積大於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差異比在0.6%至1%之間(含1%)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1%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計價套內建築面積小於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0.6%至1%之間(含1%)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1%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套內建築面積差異比=(實測計價套內建築面積-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築面積)∕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築面積×100%

(4)共有共用建築面積出現差異的,不得另行結算。

2 、方式二

雙方自行約定如下:

(1)合同約定面積爲暫測面積,最終以房產局覈定的面積爲準並辦理產權證。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按個(不按面積)爲單位進行銷售,本合同簽訂前,買受人已就商品房實地察看,並就其位置、大小(面積)、四至及附屬設施的情況完全瞭解,並確認無異議。實測套內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築面積發生差異的,仍按本合同第五條第1條款確定的房價總金額計價,不進行調整;對於面積差異部分,雙方不再另行結算 。

(2)共有共用建築面積出現差異的,不另行結算。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總房款(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已付的定金抵作價款)。

2、分期付款:(1)買受人於 年 月 日前支付總房款的 %(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已付的定金抵作價款);(2)買受人於 年 月 日前支付總房款的 %(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3)買受人於 年 月 日前支付總房款的 %(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3、其他方式:(詳見附件五:合同補充協議)。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總價款的30%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二(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九條 交付期限及交付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 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2 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已辦理房地產開發項目交付使用備案。

2、該商品房經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五方驗收合格的。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6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1)出賣人將竣工資料報告提交政府部門並被接受後(以政府部門接到資料的日期爲準)等待驗收或丈量的;

(2)非出賣人原因,遇到配合政府、地方政府及其下屬部門發佈的有關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文件和政策、命令、活動以及其他直接影響項目進展之政策要求(包含但不限於東盟博覽會),或社會異常事件的(如暴動騷亂等);

(3)非出賣人原因,一週內停水停電超過八小時(每八個小時計算一天,超過四小時但不足八小時按八小時計算)或氣象部門記錄連續兩天或兩天以上日降雨量(指日均小時平均降雨量)達到中雨及以上的;及其他影響工程進度,但是出賣人無法事先預見和控制的客觀原因(如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出賣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7級以上大風、洪水、地震、颱風等自然災害、交通管制、強制拆遷、施工時間限制、惡性傳染病等)導致工期受影響的;

(4)政府通知停工、禁止車輛進出商品房施工場地而影響工期的;

(5)在施工過程中,政府規劃部門批准或決定規劃變更,設計變更等導致工期延長的;

(6)因供水、供電、管道燃氣等市政工程施工未能到位及完工的;

(7)買受人未向出賣人全額支付房款的(包括買受人因違約應向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未全額支付的,以及以擔保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方式支付購房款的,在貸款銀行尚未將買受人的貸款發放給出賣人時),出賣人有權延期交房。

因上述(1)—(6)項原因造成推遲交付的,出賣人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前5日(以出賣人寄出時間爲準)將調整後的交付日期及合理推遲原因以書面形式告知買受人。

第十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原因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30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後,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書面提出退房要求且辦完退房手續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總價款的30%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二(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所在棟與相鄰棟正面間距減少的;

(2)該商品房結構形式發生變化的;

(3)該商品房戶型發生變化的;

(4)該商品房空間尺寸發生變化,導致層高變化或合同約定建築面積發生變化的(非因規劃變更或設計變更導致建築面積發生變化的,應按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處理);

(5)該商品房朝向發生變化的;

(6)買受人已就商品房實地察看,並就其位置、大小(面積)及附屬設施的情況完全瞭解,並確認無異議。買受人同意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退房或要求支付任何費用。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且辦完退房手續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總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應按變更給買受人造成的實際影響,給予買受人相應補償。雙方應按公平合理的原則就補償問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爲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對延期交房的責任及產生的相關費用約定如下:

1、如出現以下情況,出賣人有權拒絕交付房屋,且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1)因買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付清總價款造成延期交房的;

(2)因買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義務而造成延期交房的;

(3)因買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付清該房屋的相關費用的(包括但不限於專項維修基金等)。

2、如出現以下情況,視爲房屋已交接給買受人,與房屋有關的風險及相關權利義務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轉移到買受人,買受人必須支付延期收房期間的物業管理費和其他因延期收房引起的一切費用,並由其自行承擔延期收房的全部責任。

(1)因買受人所留通訊地址錯誤、不詳或地址變更未通知出賣人,導致交房通知無法送達買受人的;

(2)買受人未按照入夥通知指定的時間、地點前來辦理交接手續的;

(3)在房屋經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查五方單體驗收合格的情況下,買受人拒不驗收房屋或拒絕簽署《房屋交接書》的;

(4)因買受人未付清房款及相關費用等原因導致甲方延期交房的情況;

(5)因買受人原因未能在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屆滿之日前獲得銀行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情況;

(6)其他非出賣人原因導致買受人不按期辦理交房手續的情況。

在上述情況出現時,視爲商品房已經交接,與商品房有關的風險、責任及相關權利義務自合同約定的交房之日起轉移到買受人,該房屋的保修期從合同約定的交付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十三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附件三)。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 2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買受人必須在交房後十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出賣人,出賣人經確認屬實後出賣人按實際裝飾、設備價格與約定裝飾、設備的同期市場價格之間的差價賠償買受人的經濟損失。同時,買受人不能以此作爲拒絕收房的理由。

第十五條出賣人關於建築節能內容的承諾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建築節能指標應符合雙方約定的內容。與約定內容不符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2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必須在交房後十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出賣人,出賣人經確認屬實後,出賣人應當進行維修,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使得該建築節能指標達到合同約定。

2、無建築節能指標。

第十六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規定的要求:

1、供水排水供電設施爲×年×月;

2、教育文體設施爲×年×月;

3、醫療衛生設施爲×年×月;

4、物業管理用房爲×年×月;

5、社區管理用房爲×年×月;

6、環衛設施及環保設施爲×年×月;

7、人防設施爲×年×月;

8、郵政設施爲×年×月;

9、園林綠化及景觀爲×年×月;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買受人已就商品房實地察看,對所購房屋的小區基礎設施、公共配套的情況完全瞭解,並確認按照簽約時的基礎設施、公共配套現狀執行,買受人對此無異議。買受人同意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退房或要求支付任何費用。

第十七條 合同登記備案、預告登記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的約定。

1、屬於商品房現售的,雙方約定不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合同備案登記及預告登記。

2、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1)種方式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

(1)買受人委託出賣人辦理

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付清全部房款且交齊辦理不動產權證所需資料後90日內,向房屋登記機構爲買受人申請辦理不動產權證。

(2)買受人自行辦理

買受人自行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出賣人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日內辦結《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明》,並將房屋登記機構要求的需出賣人提供的證件資料提交買受人。

3、因出賣人過錯,導致本條約定的上述手續遲延辦理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3)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總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

(2)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按每遲延一日×元計算,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出賣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每遲延一日,出賣人按買受人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存款活期利率計算的利息,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本條約定的上述手續遲延辦理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保修責任。

1、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2、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按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履行保修義務。

保修期內,買受人發現該商品房存在工程質量問題的,應及時通知出賣人或其受託人;出賣人或其受託人接到買受人的報修通知後應在72小時內到場檢查(雙方另約時間的除外),並根據工程質量問題的實際情況與買受人商定具體維修日期,及時、合理安排維修。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或其受託人檢查、維修期間給予必要配合。

出賣人或其受託人怠於履行該商品房工程質量保修責任的,應當按下列第(2)方式承擔責任:

(1)按每遲延一日×元計算,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視具體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該商品房在保修期內因工程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按下列第(2)方式賠償買受人:

(1)買受人的實際經濟損失。

(2)視具體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雙方對該商品房工程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委託具有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另一方應當配合和協助檢測工作。檢測結果支持一方主張的,由對方承擔檢測費用。

3、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房屋損壞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九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車位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條 前期物業服務。

1、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爲:南寧嘉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資質證號爲(建)114050 ,資質等級:一級。

2、前期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服務收費50元/個/月,由物業服務企業收取。

3、出賣人負責監督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4、《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和《臨時管理規約》的內容詳見附件四。買受人已詳細閱讀附件四有關物業服務的全部內容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並承諾遵守《臨時管理規約》。

第二十一條專項維修資金。

買受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買受人未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不得將商品房交付買受人。

買受人按下列 1 方式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1、買受人委託出賣人代交。

買受人委託出賣人代交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應當自受託之日起,90日內將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並向買受人提交專項維修資金交納憑證。

2、買受人自行交納。

買受人自行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的,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將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五)。

第二十四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壹 份,買受人 壹 份,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壹份,南寧市不動產產登記局 壹 份,份。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8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委託銷售經紀機構: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證號:

出生日期: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國籍】【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證號:

出生日期: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坐落於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爲,土地使用權面積爲平方米。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所佔用的土地用途爲,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爲年月日。

2.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覈准名稱爲,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爲。

第二條銷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備案號】【《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爲,【備案機構】【房屋登記機構】爲。

第三條商品房基本情況

1.該商品房的規劃用途爲【住宅】【辦公】【商業】。

2.該商品房所在建築物的主體結構爲,建築總層數爲層,其中地上層,地下層。

3.該商品房爲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幢】【座】單元層號。該商品房的平面圖見附件一。

4.該商品房的房產測繪機構爲,其實測建築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分攤共有建築面積平方米。該商品房共用部位見附件二。該商品房層高爲米,有個陽臺,其中個陽臺爲封閉式,個陽臺爲非封閉式。陽臺是否封閉以規劃設計文件爲準。

第四條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爲【抵押】【未抵押】。

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登記機構:,

抵押登記日期:,債務履行期限:。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於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租賃情況

該商品房的租賃情況爲【出租】【未出租】。出賣人已將該商品房出租,【買受人爲該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租賃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出賣人與買受人經協商一致,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至租賃期限屆滿期間的房屋收益歸【出賣人】【買受人】所有。出賣人提供的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見附件四。

第六條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1.出賣人對該商品房享有合法權利

2.該商品房沒有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該商品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

4.

5.。

如該商品房權利狀況與上述情況不符,導致不能完成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第三章商品房價款

第七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每平方米元,

總價款爲元。

2.按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每平方米元,

總價款爲元。

3.按照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爲元。

4.按照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爲元。

第八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元,該定金於【本合同簽訂】【交付首付款】時【抵作】商品房價款。

買受人採取下列第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年月日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年月日前分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首期房價款元,應當於年月日前支付。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買受人應當於年月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元,佔全部房價款的%。餘款元向申請貸款支付。

4.其他方式:。

雙方約定全部房價款存入以下賬戶:

賬戶名稱爲:

開戶銀行爲:

賬號爲:。

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五。

第九條逾期付款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買受人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在日之內,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逾期超過日項中的期限相同)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日內按照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出賣人不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第八條及附件五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

第十條商品房交付條件

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項所列條件:

1.該商品房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

2.該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測繪報告

3.

4.。

該商品房爲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

第十一條商品房相關設施設備交付條件

基礎設施設備

1.供水、排水:交付時供水、排水配套設施齊全,並與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網連接。使用自建設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衛生標準,。

2.供電:交付時納入城市供電網絡並正式供電,。

3.供暖:交付時供熱系統符合供熱配建標準,使用城市集中供熱的,納入城市集中供熱管網,。

4.燃氣:交付時完成室內燃氣管道的敷設,並與城市燃氣管網連接,保證燃氣供

應,。

5.電話通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6.有線電視: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7.寬帶網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以上第1、2、3項由出賣人負責辦理開通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第4、5、6、7項需要買受人自行辦理開通手續。如果在約定期限內基礎設施設備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以上設施中第1、2、3、4項在約定交付日未達到交付條件的,出賣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的約定承擔逾期交付責任。第5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元的違約金第6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元的違約金第7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元的違約金。出賣人採取措施保證相關設施於約定交付日後日之內達到交付使用條件。

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

1.小區內綠地率:年月日達到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年月日達到

3.規劃的車位、車庫:年月日達到

4.物業服務用房:年月日達到

5.醫療衛生機構:年月日達到

6.幼兒園:年月日達到

7.學校:年月日達到

8.

9.。

以上設施未達到上述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小區內綠地率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3.規劃的車位、車庫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4.物業服務用房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5.其他設施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關於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六。

第十二條交付時間和手續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該商品房達到第十條、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後,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期屆滿前日將查驗房屋的時間、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材料的通知書面送達買受人。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書的,以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屆滿之日爲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以該商品房所在地爲辦理交付手續的地點。交付該商品房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滿足第十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不能滿足第十條約定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出賣人承擔,並按照第十三條處理。

查驗房屋

1.辦理交付手續前,買受人有權對該商品房進行查驗,出賣人不得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作爲買受人查驗和辦理交付手續的前提條件。

2.買受人查驗的該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的其他質量問題的,

由出賣人按照有關工程和產品質量規範、標準自查驗次日起日內負責修復,並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後再行交付。

屋面、牆面、地面滲漏或開裂等

管道堵塞

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

燈具、電器等電氣設備不能正常使用

3.查驗該商品房後,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於買受人原因導致該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三條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二條約定的時間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在日之內項中的期限),自第十二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項中的比率)。

逾期超過日項中的期限相同)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第五章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十四條商品房質量

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合格,並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其他質量問題

該商品房質量應當符合有關工程質量規範、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發現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質量問題的,雙方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及時更換、修理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經過更換、修理,仍然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裝飾裝修及設備標準

該商品房應當使用合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準。不符合上述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方式處理:

及時更換、修理

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具體裝飾裝修及相關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七。

室內空氣質量、建築隔聲和民用建築節能措施

1.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標準文號:。該商品房爲住宅的,建築隔聲情況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標準文號:。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或建築隔聲情況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由出賣人負責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整改後再次檢測發生的費用仍由出賣人承擔。因整改導致該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賣人應當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該商品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相應標準要求補做節能措施,並承擔全部費用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保修責任

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該商品房爲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該商品房爲非住宅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具體內容見附件八。

下列情形,出賣人不承擔保修責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2.因買受人不當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3.。

在保修期內,買受人要求維修的書面通知送達出賣人日內,出賣人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提出書面異議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及維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六條質量擔保

出賣人不按照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約定承擔相關責任的,由承擔連帶責任。

關於質量擔保的證明見附件九。

第六章房屋登記

第十七條房屋登記

雙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因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未能在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日內取得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計算給付利息。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買受人應當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2.。

因買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七章物業管理

第十八條物業管理

出賣人依法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爲。

物業服務時間從年月日到年月日。

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收費計費方式爲【包乾制】【酬金制】【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甲方:(售房者)

乙方:(購房者)

年月日,甲方與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___,下稱購房合同)。因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交房,本着實事求是、互諒互讓的原則,甲乙雙方於年月日對購房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了溝通和評估,並對解除購房合同事項進行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經雙方協商同意,購房合同於年月日予以解除。

2、甲方退回乙方已付房款人民幣元整,該款項必須於年月日前全部退清。

3、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抵押登記備案事宜,該項所產生費用由甲方負擔。

4、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或乙方均不得依據購房合同提出任何形式的違約或賠償請求。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生效。協議書一式二份,由雙方各收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10

甲方(賣方):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物

1、甲方所擁有的坐落於____市_________號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其現用途爲自住。

2、甲方已於________年____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號爲_________。

3、甲方已於________年____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爲_________。

4、甲方自願將上述房屋所有權及所屬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自願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無產權糾紛和無債權債務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房屋價款  買賣雙方同意按套計價,該房屋總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買賣雙方同意按下述_________種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於辦理該房屋買賣立契過戶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購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餘購房款於辦理房屋立契過戶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

3、貸款付款,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餘購房款由乙方向_________申請貸款支付,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_________提交貸款申請。

四、定金  乙方於簽訂本合同當日支付甲方購房定金貳萬元,作爲購房擔保。乙方不購買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該房屋的,雙倍返還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時,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房屋交付  甲方應於辦理房屋立契過戶之日起____日內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內設備、設施及裝飾見合同附件。

六、乙方同意其購置房屋由原物業管理公司管理,並遵守其管理公約的規定。

七、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有關稅費。房屋評估費由雙方共同承擔。

2、甲方已交納的公共維修基金和供暖費已計入房屋總價,隨房屋轉讓一併轉讓給乙方,雙方不再另行結算。房屋交付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後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支付購房款。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購房款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乙方逾期付款達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向乙方要求逾期應付款3%的違約金。甲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4、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逾期交房達____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購房款3%的違約金;乙方願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約定條件的,視爲未交付房屋。

5、甲、乙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向房屋交易部門提出交易申請。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過戶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購房款,並向乙方支付總房款5%的賠償金。

八、因訂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包括合同效力,違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_________簽訂。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管理部門備案一份,中介公司備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11

購房方:身份證號碼:

賣房方:身份證號碼:

一、甲方將其擁有獨立產權的位於北京市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幣_____仟_____佰______拾____萬_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出售給乙方。乙方願意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並以購得的上述房屋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申請購房抵押貸款,以支付甲方應收的房款。

二、甲方承諾:

1、向乙房申請購房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資料以備查覈。

2、保證對出售的房屋擁有獨立產權。如果該房屋爲共有房屋,則必須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書面文件。

3、保證該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產生的任何問題由甲方承擔並負責解決。

4、自簽訂本協議起,保證將該房屋按約定價格售給乙方,期間不得反悔或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

5、按照前述業務的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

6、在辦理產權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

三、乙方承諾:

1、向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符合要求的資料以備查覈,並依規定支付費用。

2、保證按原約定價格向甲方購買前述房屋,並及時將貸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將所購房屋向貸款銀行申請抵押貸款。

4、按照前述業務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並承擔各項費用。

5、在辦理房屋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持有。

四、本協議以乙方向貸款銀行申請購房抵押貸款獲得批准爲正式生效條件。如果貸款銀行認爲乙方的借款申請不符合條件而不予批准,則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應如數退還給乙方。

五、如果貸款銀行批准的貸款金額不足申請貸款額的70%,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否則,乙方應履行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六、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應向乙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2、如果乙方違約,貸款申請獲准後沒有向甲方購買房屋,應向甲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七、本協議的定立、履行、接觸、變更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壹式肆份,雙方各執壹份。由乙方交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壹份。

十、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1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商品房情況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座落: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用途__________,建築結構___________,建築層數爲______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_________________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商品房土地來源爲:______________。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爲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商品房價款商品房銷售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爲_________________元(幣種:______________),價款爲_______________元,計__________(大寫)。

第三條商品房交付日期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甲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1、變更合同2、解除合同3、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乙方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________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其他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1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並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爲:_________,土地面積爲:_________,土地用途爲:_________.

甲方經批准,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建築物的建築結構爲_________結構;建築物地上層數爲_________層,地下層數爲_________層。

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爲【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爲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爲_________.現房產權登記備案號爲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路_________幢(號)_________層___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准的規劃用途爲_________.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是【非封閉式】。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築層高爲_________米。

該房屋建築設計及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2;該房屋建築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3;該房屋相關情況說明(抵押關係、資料關係、相鄰關係及小區平面佈局)見本合同附件4;該房屋《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見本合同附件5.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築面積單價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根據甲方暫測的房屋建築面積,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暫定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3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築面積的暫測與實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築面積以青島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爲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爲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形象進度)已建設到_________.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款交付於甲方的預售款監管帳戶(預收款監管機構: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預收款按政府規定監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1中約定明確。

第七條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1、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爲總房價款的______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餘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權的,應當自合同約定之乙方應交付房款期限屆滿止的3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沒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視爲放棄權利。

2、_________.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後,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築設計(見附件2),確需變更的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報規劃管理部門審覈批准,在獲得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築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第九條 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平面佈局(見附件4),確需變更的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的平面佈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第十條 甲方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將取得的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發生時採取了適當救護措施,並在_________日內書面告知乙方的;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___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1、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_________.

第十二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後,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誌爲_________.

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所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從甲方通知的乙方應當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擔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並承擔該房屋毀損滅失的全部風險;如果由此導致甲方承擔其他連帶責任,甲方除按照承擔連帶責任的實際損失進行追討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總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2、_________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___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

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處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

甲方在產權登記中應當履行的義務成就的,應當向乙方發出辦理產權登記的書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若乙方不履行其在辦理產權登記中所應履行的義務,導致產權登記遲延辦理或無法辦理,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至乙方。如乙方未按約定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甲方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乙方接收催告書後,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至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房屋交付後出現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六條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如該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3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_________倍給予補償。如主體結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3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雙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應當共同委託本市(或者國內)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並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爲處理爭議的依據。一方向另一方發出共同檢測的書面意見後_________日內,另一方不作答覆的,視爲同意對方可以單獨委託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並同意該機構做出的書面鑑定意見。

第十七條 該房屋交付後,房屋權屬證明辦妥前,乙方認爲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條第二款的方式委託本市有資質的建築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經覈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八條 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乙方,並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爲總房價款的_________%,在退還房價款時一併支付給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已支付的房價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十九條 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保修範圍和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參照國務院頒佈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之規定,在本合同附件5中約定。

第二十條 甲方已選聘_________物業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並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五)。因該房屋規劃用途爲_________用房,甲乙雙方已簽訂了《_________使用公約》(見附件5)。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甲方與_________訂的編號爲_________的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本合同甲方的)與該房屋相關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乙方享有的權益(房屋期權),乙方可以依法轉讓、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權利時,甲方應予協助。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繫,必須採用用書面形式,且首先採用直接送達方式送達,直接送達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國外的可採用掛號郵寄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於另一方簽收時視爲已送達;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後(以寄出的郵戳爲準)第_________日將被視爲已送達另一方;若郵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國法律所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

第二十四條 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稅費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爲準。本合同的正文、補充條款、附件以及補充協議中的填空部分,手寫體與鉛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圖章條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寫體爲準。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甲方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若甲方逾期不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並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登記備案後,如發生協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_________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註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向_________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14

TIANJINCOMMERCIAL HOUSE SALE CONTRACT

(JF-20__-009)

填 寫 說 明

1、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前,須認真協商各項條款。合同一經簽字或蓋章即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任何條款的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字或蓋章確認。

2、合同空格部分若爲空白句,應用“/”劃掉。塗改之處,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確認。

3、合同自訂立之日起30日內,當事人應到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機關登記備案。合同發生重大變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遺失的,應及時到原備案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4、本合同不得翻印。

合同編號: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15

賣方: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通過_________方式,取得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塊,土地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爲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_________現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經____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審覈,准予上市銷售,_________市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爲_________。乙方自願購買甲方的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爲_________。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房屋分攤的土地使用面積轉讓給乙方。雙方經協商,就上述房屋的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狀況詳見附件,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上述面積已經_________房地局測繪。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爲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爲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乙方預付的定金_________元,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轉爲購房價款。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本契約簽定_________日內將購房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銀行。

甲方指定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___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並辦妥全部交接手續。交付地點: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___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五條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六條雙方同意在簽定本契約後三十日內,持本契約和有關證件到_________市__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第七條本契約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終止後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並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人民幣計算。

第八條本契約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日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甲方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本契約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定的補充協議,爲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契約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契約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壹份,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16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

甲方按照《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暫行條例〉辦法》的規定,通過( )方式,取得浙江省( )區(縣)( )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爲( )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限( )年,自( )年 (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爲( ),經浙江省房地產管理局審覈,准予上市銷售,浙江省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爲 ( )。

第一條:乙方同意在本契約簽定( )日內將購房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銀行。 甲方指定銀行:( ) 銀行帳號:( )

第二條: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築工程質量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覈驗證書》,並辦妥全部交接手續。交付地點:( )。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超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三條: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認可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四條:本契約生效後,除不可抗力(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其他事故;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並須有關部門證明)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超至實際交付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超生效。甲方除在契約終止後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並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五條:本契約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付款之日超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六條:本契約由雙方簽字之日超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定的補充契約,爲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契約在履行中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契約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副本( ) 份,房地產管理部門一份。(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預售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17

賣 方: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 方: (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 (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市_________區(縣)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爲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____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於違反國家及____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 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並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 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爲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爲人民幣 元。(大寫__佰___拾__萬__仟___佰___拾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一) 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__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餘90%房款。

(二) 銀行貸款

1、 乙方應在簽訂《____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 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爲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 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後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 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 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 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 其它:

第八條 關於產權辦理的約定 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 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 有關爭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生效說明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

丙 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1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着平等自願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座落於____市街單位,建築面積平方米;

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爲號爲;

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見附屬文件一;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乙方在前付給甲方定金元,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後,中途不得藉故中止售房,否則加倍賠償定金,乙方未能如期簽訂購房合同、付清房款,則支付給甲方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四條該房屋房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____元。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爲:

乙方未按規定支付房價款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到期房價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___天,且所欠應付到期房價款超過____元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解除契約後___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定於___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__該房屋。雙方定於____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甲方應在___前將其落戶於該房屋的戶籍關係遷出。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屬設施或裝飾裝修不符合約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約定價值□評估價值□市場價格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___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契約後___天內將已收房價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並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後____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1、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爲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

2、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爲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甲方承擔。

3、除本條

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准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爲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第九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第十一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屬文件均爲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條本契約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約定處理:

1、提交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契約一式三份。其中甲方留執一份,乙方留執一份,爲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附屬文件一

房屋平面圖和四至範圍。

附屬文件二

租賃、抵押、相鄰等關係及其處理辦法。

附屬文件三

室內附屬設施和裝修情況

附屬設施:

1、水

2、電

3、燃氣

4、有線電視

5、通訊

6、其他

裝修情況:雙方簽署欄文本: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成都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19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選定室內門產品款式,購買之前乙方負責上門測量,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此款可抵充價款;乙方在測量尺寸後並提供色卡,經甲方確認無誤,開始製作產品。

第二條、訂貨及付款方式在貨物到達現場,安裝完成驗收後支付全部價款,合計:人民幣 元;(依據結算清單據實結算)

第三條、送貨及查驗經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於 年 月 日將產品送達到甲方指定地點,並負責安裝。

第四條、安裝與驗收乙方應嚴格按照產品安裝說明進行安裝,於 年 月 日完成安裝;甲方應在產品安裝完畢後與乙方共同驗收,如甲方驗收未達到約定安裝標準的,乙方無條件返工,返工安裝後,重新交予甲方驗收。

第五條、質量保證

1.乙方保證所銷售的產品質量符合《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製品中甲醛釋放限量》國家標準及行業相關標準;如產品經質量檢驗機構檢驗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乙方則無條件給予處理或更換。

2.產品保修期自產品安裝、驗收合格當日起 個月內,如產品出現變形,翹曲,漆面起泡,顏色不均勻等所有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維修,並保證在 日內派專人上門解決問題;如因甲方人爲引起產品損壞,其所需更換的材料費用及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合同簽訂後,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

2.甲方逾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價款總額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責任

1.合同簽訂後,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如乙方所交付的產品品名、顏色、數量、規格與合同內容不符時,甲方有權拒絕收貨,或者向乙方要求換貨、退貨。

3.在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安裝的產品如不符合安裝質量標準和使用要求,乙方未及時維修或重新安裝的,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方式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人: 委託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