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購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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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陶瓷歷史非常久遠,對於陶瓷購銷合同你又瞭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陶瓷購銷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陶瓷購銷合同
陶瓷購銷合同範文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爲了增加供、需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覈算,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級別、數量、單價、金額

二、質量標準:符合國家陶瓷磚GB/T4100-20xx系列標準。

三、交貨方法、運輸方式、裝卸責任及到貨地點

1、交貨方法:乙方供應的陶瓷必須按質、按量、按甲要求的時間將貨物送到甲方的施工現場,數量由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破損的磚不計算數量。

2、運輸方式: 上、下車費用由甲方自理,乙方憑合同和甲方收貨人出據的證明發貨。

3、產品使用項目名稱和地址:

四、驗收方法:供需雙方應在貨物交付之日當場共同對貨物進行驗收,貨物風險自需方簽收後由需方承擔。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六、違約責任: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七、雙方約定事項:

1、需方保證該批產品只用於上述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如有挪用行爲,需方除應將該批產品按市場零售價補齊外,另需承擔該批產品零售價總金額30%的違約金。

2、需方已接收的供方產品,在包裝和質量上與供方所發貨物一致時,在不影響供方二次銷售的前提下(如:整箱、整片不浸水不破損),可以多退少補。

3、本合同約定數量爲暫定數量,最終結算以實際發生量爲準。

4、該批產品價格僅對上述項目有效,需方有保密義務。對因需方泄密而造成的損失,供方有權要求賠償。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供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供需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該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並加蓋公章,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陶瓷購銷合同範文2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執行國家標準(拋光磚GB/T4100-20xx附錄G及內牆磚GB/T4100-20xx附錄L)。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供方倉庫內交貨,需方自提。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需方自提。如委託供方代辦運輸,運輸費用和保險費用由需方承擔; 因需方原因(如要求超載)引起的責任和損失,由需方自行承擔。

五、損耗責任:交貨前由供方負責。

六、包裝標準:按供方的包裝標準出廠,包裝物不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需方收貨之日起 天內未對質量問題提出書面異議,視爲供方所交產品合格,產品一經鋪貼恕難負責。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以(現金、支票、匯票、匯款)方式結算。需方 年__月__日前向供方預付定金(合同總額30%),餘下貨款到供方指定帳戶後,供方立即組織發貨(款到發貨)。需方未在規定期限內如數支付定金,供方有權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定金最後一次提完該批貨時衝減,轉爲貨款。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在供方所在地協商或用其它方式解決。

十、(1)所需產品生產過程中可能出現邊長超過標準偏差範圍,而其它性能符合執行標準要求,產品邊長分別符合包裝物標定邊長相應範圍,則視同符合標準要求。

(2)陶瓷燒製過程複雜,色澤版本與原版近似相同,允許稍有色差,需方應根據包裝物註明的尺碼、色號分別使用。

(3)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生產事故供方未能如期交貨,供方出具有關證明通知需方,可變更和解除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陶瓷購銷合同範文3

購 方:

供 方:

購方因工程建設需要,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如下事項達成一致協議定立本合同,以茲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產品明細:

1、供方爲購方定做下列產品:

2、以上數量爲暫估數量,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天內,購方應認真核實實需數量,並出具加蓋公章的確認函通知供方,最遲五天內可重新調整數量,超出五天的,供方將按本合同數量爲依據進行生產。

三、質量標準:按照國標GB/T4100-20xx陶瓷磚附錄 執行。供方所供產品與購方提供的樣品基本一致。

四、供貨期限:

雙方合同簽定生效後,供方在 天內發第一批貨到工地,以後根據購方工程進度,購方將所需貨物數量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後提前 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購方通知後及時安排供貨。

五、交提貨方式及地點:

由供方負責送到 工地,雙方點清數量,由 負責卸貨,購方指定 ____爲收貨人,聯繫電話: _____。收貨人在供方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並出具有效收貨憑證給供方,作爲結算依據。

六、驗收標準:

1、按國家陶瓷磚GB/T4100-20xx附錄 標準進行驗收;

2、因陶瓷原材料來源於天然礦物質,燒製過程複雜,本工程材料產品不允許交貨產品存在色差。

七、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供方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如購方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購方應立即停止施工,並妥爲保管,電話通知供方,並在三天內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

2、若購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供方所供貨物符合合同規定。

3、購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供方在接到購方書面異議後,應在三天內負責處理。

5、對購方的異議,經第三方鑑定確認該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由供方負責調換。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簽定生效之日起 天內購方支付總貨款的 %(即 元)作預付款。

2、供方分批次發貨,每批貨到工地之日起 天內,購方必須支付該批貨款的 %,以此類推;

3、自第一批貨到工地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即不遲於 年 月 日前付至總貨款的 __%;

4、餘總貨款 _%作爲質保金,自第一批貨到工地之日起 ____個月內,即不遲於 ___年 月 日前一次性全部付清。

九、質保期:

1、本合同產品的質保期爲二年,自第一批貨到工地之日起開始計算;

2、質保期內發生的非本合同產品的質量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施工因素、人爲因素、不可抗力等因素),供方不承擔責任。

3、在質保期內不允許出現(3平米及其以上)面積色差、尺寸偏差大、釉面開裂、空鼓脫落、斷裂模數和破壞強度低、放射性核素限量超標等問題。

十、違約責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供貨,嚴重影響到購方工程進度,經雙方協商後仍不能解決時,應向購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的違約金。

2、如購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購方每延遲供方貨款一天,應每日向供方償付不能按時支付貨款的 ‰的違約金,並且供方有權順延供貨或停止供貨,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購方自行承擔。

3、供方按本合同規定的規格、型號、顏色、數量進行生產,在安排生產後,如購方需變更合同,應取得供方同意,並賠償由此給供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一、退貨補貨:

1、本合同產品爲供方爲購方定做之產品,供方不接受購方的任何退貨要求。

2、如購方需要補貨,購方須提前 天書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進行排產;購方應承擔小批量補貨的額外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購、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貨款兩清時自動失效。

本合同壹式_____份,購方與供方各執___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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